01 生机
芋头
一九四六年夏天,我离开昆明去上海,途经香港。因为等船期,滞留了几天,住在一家华侨公寓的楼上。这是一家下等公寓,已经很敝旧了,墙壁多半没有粉刷过。住客是开机帆船的水手,跑澳门做鱿鱼、蚝油生意的小商人,准备到南洋开饭馆的厨师,还有一些说不清是什么身份的角色。这里吃住都是很便宜的。住,很简单,有一条席子,随便哪里都能躺一夜。每天两顿饭,米很白。菜是一碟炒通菜、一碟在开水里焯过的墨斗鱼脚,顿顿如此。墨斗鱼脚,我倒爱吃,因为这是海味。——我在昆明七年,很少吃到海味。只是心情很不好。我到上海,想去谋一个职业,一点着落也没有,真是前途渺茫。带来的钱,买了船票,已经所剩无几。在这里又是举目无亲,连一个可以说说话的人都没有。我整天无所事事,除了到皇后道、德辅道去瞎逛,就是踅到走廊上去看水手、小商人、厨师打麻将。真是无聊呀。
我忽然发现了一个奇迹——一棵芋头!楼上的一侧,一个很大的阳台,阳台上堆着一堆煤块,煤块里竟然长出一棵芋头!大概不知是谁把一个不中吃的芋头随手扔在煤堆里,它竟然活了。没有土壤,更没有肥料,仅仅靠了一点雨水,它,长出了几片碧绿肥厚的大叶子,在微风里高高兴兴地摇曳着。在寂寞的羁旅之中看到这几片绿叶,我心里真是说不出的喜欢。
这几片绿叶使我欣慰,并且,并不夸张地说,使我获得一点生活的勇气。
豆芽
秦老九去点豆子。所有的田埂都点到了。——豆子一般都点在田埂的两侧,叫作“豆埂”,很少占用好地的。豆子不需要精心管理,任其自由生长。谚云:“懒媳妇种豆。”还剩下一把。秦老九懒得把这豆子带回去,就掀开路旁一块石头,把豆子撒到石头下面,说了一声:“去你妈的。”又把石头放下了。
过了一阵,过了谷雨,立夏了,秦老九到田头去干活,路过这块石头,他的眼睛瞪得像铃铛,石头升高了!他趴下来看看!豆子发了芽,一群豆芽把石头顶起来了。
“咦!”
刹那之间,秦老九成了一个哲学家。
长进树皮里的铁蒺藜
玉渊潭当中有一条南北的长堤,把玉渊潭隔成了东湖和西湖。堤中间有一水闸,东西两湖之水可通。东湖挨近钓鱼台。“四人帮”横行时期,沿东湖岸边拦了铁丝网。附近的老居民把铁丝网叫作铁蒺藜。铁丝网就缠在湖边的柳树干上,绕一个圈,用钉子钉死。东湖被圈禁起来了。湖里长满了水草,有成群的野鸭凫游,没有人。湖中的堤上还可以通过,也可以散散步,但是最好不要停留太久,更不能拍照。我的孩子有一次带了一个照相机,举起来对着钓鱼台方向比了比,马上走过来一个解放军,很严肃地说:“不许拍照!”行人从堤上过,总不禁要向钓鱼台看两眼,心里想:那里头现在在干什么呢?
“四人帮”粉碎后,铁丝网拆掉了。东湖解放了。岸上有人散步,遛鸟,湖里有了游船,还有人划着轮胎内带扎成的筏子撒网捕鱼,有人弹吉他、吹口琴、唱歌。住在附近的老人每天在固定的地方聚会闲谈。他们谈柴米油盐、男婚女嫁、玉渊潭的变迁……
但是铁蒺藜并没有拆净。有一棵柳树上还留着一圈。铁蒺藜勒得紧,柳树长大了,把铁蒺藜长进树皮里去了。兜着铁蒺藜的树皮愈合了。鼓出了一圈,外面还露着一截铁的毛刺。
有人问:“这棵树怎么啦?”
一个老人说:“铁蒺藜勒的!”
这棵柳树将带着一圈长进树皮里的铁蒺藜继续往上长,长得很大,很高。
载一九八五年第八期《丑小鸭》
02 博雅
德熙写信来,说吴征镒到北京了,希望我去他家聚一聚。我和吴征镒——按辈分我应当称他吴先生,但我们从前都称他为“吴老爷”,已经四十年不见了。他是研究植物的,现在是植物研究所的名誉所长。我们认识,却是因为唱曲子。在陶光(重华)的倡导下,云南大学组织了一个曲会。参加的是联大、云大的师生。有时还办“同期”,也有两校以外的曲友来一起唱。吴老爷是常到的。他唱老生,嗓子好,中气足,能把《弹词》的“九转货郎儿”一气唱到底,苍劲饱满,富于感情。除了唱曲子,他还写诗,新诗旧诗都写。我们见面,谈了很多往事。我问他还写不写诗了,他说早不写了,没有时间。曲子是一直还唱的。我说我早就想写一篇关于他的报告文学,他连说“不敢当,不敢当!”已经有好几篇关于他的报告文学了,他都不太满意。这也难怪,采访他的人大都侧重在他研究植物学的锲而不舍的精神,不大了解我们这位吴老爷的诗人气质。我说他的学术著作是“植物诗”,他没有反对。他说起陶光送给他的一副对联:
为有才华翻蕴藉
每于朴素见风流
这副对子很能道出吴征镒的品格。
当时和我们一起排曲子的,不只是中文系、历史系的师生,也有理工学院的。数学系教授许宝就是一个。许家是昆曲世家,许先生唱得很讲究。我的《刺虎》就是他教的。生物系教授崔芝兰(女,一辈子研究蝌蚪的尾巴)几乎是每“期”必到,而且多半是唱《西楼记》。
西南联大的理工学院的教授兼能文事——对文艺有兴趣,而且修养极高的,不乏其人。华罗庚先生善写散曲体的诗,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一次我在一家裱画店里看到一幅不大的银红蜡笺的单条,写的是极其秀雅流丽的文征明体的小楷。我当时就被吸引住了,走进去看了半天,一边感叹:现在能写这种文征明体的小字的人,不多了。看了看落款,却是:赵九章!赵九章是地球物理专家,后来是地球物理研究所的所长。真没想到,他还如此精于书法!
联大的学生也是如此。理工学院的学生大都看文学书。闻一多先生讲《古代神话》、罗膺中先生讲《杜诗》,大教室里里外外站了很多人听。他们很多是工学院的学生,他们从工学院所在的拓东路,穿过一座昆明城,跑到“昆中北院”来,就为了听两节课!
有人问我:西南联大的学风有些什么特点,这不好回答,但有一点可以提一提:博、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的学制,在中学就把学生分为文科、理科。这办法不一定好。
听说清华大学现在开了文学课,好!
载一九八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北京晚报》
03 “无事此静坐”
我的外祖父治家整饬,他家的房屋都收拾得很清爽,窗明几净。他有几间空房,檐外有几棵梧桐,室内有木榻、漆桌、藤椅。这是他待客的地方。但是他的客人很少,难得有人来。这几间房子是朝北的,夏天很凉快。南墙挂着一条横幅,写着五个正楷大字:
无事此静坐
我很欣赏这五个字的意思。稍大后,知道这是苏东坡的诗,下面的一句是:
一日似两日
事实上,外祖父也很少到这里来。倒是我常常拿了一本闲书,悄悄走进去,坐下来一看半天,看起来,我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一点隐逸之气了。
静,是一种气质,也是一种修养。诸葛亮云:“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心浮气躁,是成不了大气候的。静是要经过锻炼的,古人叫作“习静”。唐人诗云:“山中习静观朝槿,松下清斋折露葵。”“习静”可能是道家的一种功夫,习于安静确实是生活于扰攘的尘世中人所不易做到的。静,不是一味地孤寂,不闻世事。我很欣赏宋儒的诗:“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唯静,才能观照万物,对于人间生活充满盎然的兴致。静是顺乎自然,也是合乎人道的。
世界是喧闹的。我们现在无法逃到深山里去,唯一的办法是闹中取静。毛主席年轻时曾采用了几种锻炼自己的方法,一种是“闹市读书”。把自己的注意力高度集中起来,不受外界干扰,我想这是可以做到的。
这是一种习惯,也是环境造成的。我下放张家口沙岭子农业科学研究所劳动,和三十几个农业工人同住一屋。他们吵吵闹闹,打着马锣唱山西梆子,我能做到心如止水,照样看书、写文章。我有两篇小说,就是在震耳的马锣声中写成的。这种功夫,多年不用,已经退步了,我现在写东西总还是希望有个比较安静的环境,但也不必一定要到海边或山边的别墅中才能构想。
大概有十多年了,我养成了静坐的习惯。我家有一对旧沙发,有几十年了。我每天早上泡一杯茶,点一支烟,坐在沙发里,坐一个多小时。虽是犹然独坐,然而浮想联翩。一些故人往事、一些声音、一些颜色、一些语言、一些细节,会逐渐在我的眼前清晰起来,生动起来。这样连续坐几个早晨,想得成熟了,就能落笔写出一点东西。我的一些小说散文,常得之于清晨静坐之中。曾见齐白石一幅小画,画的是淡蓝色的野藤花,有很多小蜜蜂,有颇长的题记,说这是他家的野藤,花时游蜂无数。他有个孙子曾被蜂螫,现在这个孙子也能画这种藤花了,最后两句我一直记得很清楚:“静思往事,如在目底。”这段题记是用金冬心体写的,字画皆极娟好。“静思往事,如在目底。”我觉得这是最好的创作心理状态。就是下笔的时候,也最好心里很平静,如白石老人题画所说,“心闲气静时一挥”。
我是个比较恬淡平和的人,但有时也不免浮躁,最近就有点如我家乡话所说“心里长草”。我希望政通人和,使大家能安安静静坐下来,想一点事,读一点书,写一点文章。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六日
载一九八九年十月十八日《消费时报》
04 学话常谈
惊人与平淡
杜甫诗云:“语不惊人死不休”,宋人论诗,常说“造语平淡”。究竟是惊人好,还是平淡好?
平淡好。
但是平淡不易。
平淡不是从头平淡,平淡到底。这样的语言不是平淡,而是“寡”。山西人说一件事、一个人、一句话没有意思,就说:“看那寡的!”
宋人所说的平淡可以说是“第二次的平淡”。
苏东坡尝有书与其侄云:
大凡为文,当使气象峥嵘,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葛立方《韵语阳秋》云:
大抵欲造平淡,当自组丽中来,落其华芬,然后可造平淡之境。
平淡是苦思冥想的结果。欧阳修《六一诗话》说:
(梅)圣俞平生苦于吟咏,以闲远古淡为意,故其构思极艰。
《韵语阳秋》引梅圣俞和晏相诗云:
因今适性情,稍欲到平淡。苦词未圆熟,刺口剧菱芡。
言到平淡处甚难也。
运用语言,要有取舍,不能拿起笔来就写。姜白石云:
人所易言,我寡言之。人所难言,我易言之,自不俗。
作诗文要知躲避。有些话不说。有些话不像别人那样说。至于把难说的话容易地说出,举重若轻,不觉吃力,这更是功夫。苏东坡作《病鹤》诗,有句“三尺长胫□瘦躯”,抄本缺第五字,几位诗人都来补这字,后来找来旧本,这个字是“搁”,大家都佩服。杜甫有一句诗“身轻一鸟□”,刻本末一字模糊不清,几位诗人猜这是个什么字。有说是“飞”,有说是“落”……后来见到善本,乃是“身轻一鸟过”,大家也都佩服。苏东坡的“搁”字写病鹤,确是很能状其神态,但总有点“做”,终觉吃力,不似杜诗“过”字之轻松自然,若不经意,而下字极准。
平淡而有味,材料、功夫都要到家。四川菜里的“开水白菜”,汤清可以注砚,但是并不真是开水煮的白菜,用的是鸡汤。
方言
作家要对语言有特殊的兴趣,对各地方言都有兴趣,能感觉、欣赏方言之美,方言的妙处。
上海话不是最有表现力的方言,但是有些上海话是不能代替的。比如“辣辣两记耳光!”这只有用上海方音读出来才有劲。曾在报纸上读一纸短文,谈泡饭,说有两个远洋轮上的水手,想念上海,想念上海的泡饭,说回上海首先要“杀杀搏搏吃两碗泡饭!”“杀杀搏搏”说得真是过瘾。
有一个关于苏州人的笑话,说两位苏州人吵了架,几至动武,一位说:“阿要把倷两记耳光搭搭?”用小菜佐酒,叫作“搭搭”。打人还要征求对方的同意,这句话真正是“吴侬软语”,很能表现苏州人的特点。当然,这是个夸张的笑话,苏州人虽“软”,不会软到这个样子。
有苏州人、杭州人、绍兴人和一位扬州人到一个庙里,看到“四大金刚”,各说了一句有本乡特点的话,扬州人念了四句诗:
四大金刚不出奇,
里头是草外头是泥。
你不要夸你个子大,
你敢跟我洗澡去!
这首诗很有扬州的生活特点。扬州人早上皮包水(上茶馆吃茶),晚上“水包皮”(下澡堂洗澡)。四大金刚当然不敢洗澡去,那就会泡烂了。这里的“去”须用扬州方音,读如kì。
写有地方特点的小说、散文,应适当地用一点本地方言。《黄油烙饼》里有这样几句:“这车的样子真可笑,车轱辘是两个木头饼子,还不怎么圆,骨碌碌,骨碌碌,往前滚。”这里的“骨碌碌”要用张家口坝上的音读,“骨”字读入声。如用北京音读,即少韵味。
幽默
《梦溪笔谈》载:
关中无螃蟹。元丰中,予在陕西,闻秦州人家收得一干蟹,土人怖其形状,以为怪物,每人家有病疟者,则借去挂门户上,往往遂差。不但人不识,鬼亦不识也。
过去以为生疟疾是疟鬼作祟,故云:“不但人不识,鬼亦不识也。”说得非常幽默。这句话如译为口语,味道就差一些了,只能用笔记体的比较通俗的文言写。有人说中国无幽默,噫,是何言欤!宋人笔记,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有不少是写得很幽默的。
幽默要轻轻淡淡,使人忍俊不禁,不能存心使人发笑,如北京人所说“胳肢人”。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七日
05 花瓶
这张汉是对门万顺酱园连家的一个亲戚兼食客,全名是张汉轩,大家却叫他张汉。大概是觉得已经沦为食客,就不必“轩”了。此人有七十岁了,长得活脱像一个伏尔泰,一张尖脸,一个尖尖的鼻子。他年轻时在外地做过幕,走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什么都知道,是个百事通。比如说抽烟,他就告诉你烟有五种:水、旱、鼻、雅、潮。“雅”是鸦片。“潮”是潮烟,这地方谁也没见过。说喝酒,他就能说出山东黄、状元红、莲花白……说喝茶,他就告诉你狮峰龙井、苏州的碧螺春,云南的“烤茶”是在怎样一个罐里烤的,福建的工夫茶的茶杯比酒盅还小,就是吃了一只炖肘子,也只能喝三杯,这茶太酽了。他熟读《子不语》《夜雨秋灯录》,能讲许多鬼狐故事。他还知道云南怎样放蛊,湘西怎样赶尸。他还亲眼见到过旱魃、僵尸、狐狸精,有时间,有地点,有鼻子有眼。三教九流,医卜星相,他全知道。他读过《麻衣神相》《柳庄神相》,会算“奇门遁甲”“六壬课”“灵棋经”。他总要到快九点钟时才出现(白天不知道他干什么),他一来,大家精神为之一振,这一晚上就全听他一个人话。
——旧作《异秉》
张汉在保全堂药店讲过许多故事。有些故事平平淡淡,意思不大(尽管他说得神乎其神)。有些过于不经,使人难信。有一些却能使人留下强烈印象,日后还会时常想起。
下面就是他讲过的一个故事。
死生由命,富贵在天。不但是人,就是猫狗,也都有它的命。就是一件器物,什么时候毁坏,在它造出来的那一天,就已经注定了。
江西景德镇,有一个瓷器工人,专能制造各种精美瓷器。他造的瓷器,都很名贵。他同时又是个会算命的人。每回造出一件得意的瓷器,他就给这件瓷器算一个命。有一回,他造了一只花瓶。出窑之后,他都呆了:这是一件窑变,颜色极美,釉彩好像在不停地流动,光华夺目,变幻不定。这是他入窑之前完全没有想到的。他给这只花瓶也算了一个命。花瓶脱手之后,他就一直设法追踪这只宝器的下落。
过了若干年,这件花瓶数易其主,落到一户人家。当然是大户人家,而且是爱好古玩的收藏家。小户人家是收不起这样价值连城的花瓶的。
这位瓷器工人,访到了这家,等到了日子,敲门求见。主人出来,知是远道来客,问道:“何事?”——“久闻府上收了一只窑变花瓶,我特意来看看。——我是造这个花瓶的工人。”主人见这人的行为有点离奇,但既是造花瓶的人,不便拒绝,便迎进客厅侍茶。
瓷器工人抬眼一看,花瓶摆在条案上,别来无恙。
主人好客,虽是富家,却不倨傲。他向瓷器工人讨教了一些有关烧窑挂釉的学问,并拿出几件宋元瓷器,请工人鉴赏。宾主二人,谈得很投机。
忽然听到啷一声,条案上的花瓶破了!主人大惊失色,跑过去捧起花瓶,跌着脚连声叫道:“可惜!可惜——好端端地,怎么会破了呢?”
瓷器工人不慌不忙,走了过去,接过花瓶,对主人说:“不必惋惜。”他从瓶里摸出一根方头铁钉,并让主人向花瓶胎里看一看。只见瓶腹内用蓝釉烧着一行字:
某年月日时鼠斗落钉毁此瓶
这是一个迷信故事。这个故事当然是编出来的,不过编得很有情致。这比许多荒唐恐怖的迷信故事更能打动人,并且使人获得美感。
06 谈读杂书
我读书很杂,毫无系统,也没有目的。随手抓起一本书来就看。觉得没意思,就丢开。我看杂书所用的时间比看文学作品和评论的要多得多。常看的是有关节令风物民俗的,如《荆楚岁时记》《东京梦华录》。其次是方志、游记,如《岭表录异》《岭外代答》。讲草木虫鱼的书我也爱看,如法布尔的《昆虫记》,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陈淏子的《花镜》。讲正经学问的书,只要写得通达而不迂腐的也很好看,如《癸巳类稿》。《十驾斋养新录》差一点,其中一部分也挺好玩。我也爱读书论、画论。有些书无法归类,如《宋提刑洗冤录》,这是讲验尸的。有些书本身内容就很庞杂,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之类的书,只好笼统地称之为笔记了。
读杂书至少有以下几种好处:第一,这是很好的休息。泡一杯茶懒懒地靠在沙发里,看杂书一册,这比打扑克要舒服得多。第二,可以增长知识,认识世界。我从法布尔的书里知道知了原来是个聋子,从吴其浚的书里知道古诗里的葵就是湖南、四川人现在还吃的冬苋菜,实在非常高兴。第三,可以学习语言。杂书的文字都写得比较随便,比较自然,不是正襟危坐,刻意为文,但自有情致,而且接近口语。一个现代作家从古人学语言,与其苦读《昭明文选》、“唐宋八家”,不如多看杂书。这样较易融入自己的笔下。这是我的一点经验之谈。青年作家,不妨试试。第四,从杂书里可以悟出一些写小说、写散文的道理,尤其是书论和画论。包世臣《艺舟双楫》云:“吴兴书笔专用平顺;一点一画,一字一行,排次顶接而成。古帖字体,大小颇有相径庭者,如老翁携幼孙行,长短参差,而情意真挚,痛痒相关。吴兴书如市人入隘巷,鱼贯徐行,而争先竞后之色,人人见面,安能使上下左右空白有字哉!”他讲的是写字,写小说、散文不也正当如此吗?小说、散文的各部分,应该“情意真挚,痛痒相关”,这样才能做到“形散而神不散”。
一九八六年六月九日
载一九八六年七月八日《新民晚报》
07 旧病杂忆
对口
那年我还小,记不清是几岁了。我母亲故去后,父亲晚上带着我睡。我觉得脖子后面不舒服。父亲拿灯照照,肿了,有一个小红点。半夜又照照,有一个小桃子大了。天亮再照照,有一个莲子盅大了。父亲说:“坏了,是对口!”
“对口”是长在第三节颈椎处的恶疮,因为正对着嘴,故名“对口”,又叫“砍头疮”。过去刑人,下刀处正在这个地方。——杀头不是乱砍的,用刀在第三颈节处使巧劲一推,脑袋就下来了,“身首异处”。“对口”很厉害,弄不好会把脖子烂通。——那成什么样子!
父亲拉着我去看张冶青。张冶青是我父亲的朋友,是西医外科医生,但是他平常极少为人治病,在家闲居。他叫我趴在茶几上,看了看,哆里哆嗦地找出一包手术刀,挑了一把,在酒精灯上烧了烧。这位张先生,连麻药都没有!我父亲在我嘴里塞了一颗蜜枣,我还没有一点准备,只听得“呼”的一声,张先生已经把我的对口豁开了。他怎么挤脓挤血,我都没看见,因为我趴着。他拿出一卷绷带,搓成条,蘸上药——好像主要就是凡士林,用一个镊子一截一截塞进我的刀口,好长一段!这是我看见的。我没有觉得疼,因为这个对口已经熟透了,只觉得往里塞绷带时怪痒痒。都塞进去了,发胀。
我的蜜枣已经吃完了,父亲又塞给我一颗,回家!
张先生嘱咐第二天去换药。把绷带条抽出来,再用新的蘸了药的绷带条塞进去。换了三四次。我注意塞进去的绷带条越来越短了。不几天,就收口了。
张先生对我父亲说:“令郎真行,哼都不哼一声!”干吗要哼呢?我没觉得怎么疼。
以后,我这一辈子在遇到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病痛时,我很少哼哼。难免要哼,但不是死去活来,弄得别人手足无措,惶惶不安。
我的后颈至今还落下了个疤瘌。
衔了一颗蜜枣,就接受手术,这样的人大概也不多。
一九九二年
疟疾
我每年要发一次疟疾,从小学到高中,一年不落,而且有准季节。每年桃子一上市的时候,就快来了,等着吧。
有青年作家问爱伦堡:“头疼是什么感觉?”他想在小说里写一个人头疼。爱伦堡说:“这么说,你从来没有头疼过,那你真是幸福!”头疼的感觉是没法说的。中国(尤其是北方)很多人是没有得过疟疾的。如果有一位青年作家叫我介绍一下疟疾的感觉,我也没有办法。起先是发冷,来了!大老爷升堂了!——我们那里把疟疾开始发作,叫作“大老爷升堂”,不知是何道理。赶紧钻被窝。冷!盖了两床厚棉被还是冷,冷得牙齿嘚嘚地响。冷过了,发热,浑身发烫。而且,剧烈地头疼。有一首散曲咏疟疾:“冷时节似冰凌上坐,热时节似蒸笼里卧,疼时节疼得天灵破,天呀天,似这等寒来暑往人难过!”反正,这滋味不大好受。好了!出汗了!大汗淋漓,内衣湿透,遍体轻松,疟疾过去了,“大老爷退堂”。擦擦额头的汗,饿了!坐起来,粥已经煮好了,就一碟甜酱小黄瓜,喝粥。香啊!
杜牧诗云:“忍过事堪喜。”对于疟疾也只有忍之一法。挺挺,就过来了,也吃几剂汤药(加减小柴胡汤之类),不管事。发了三次之后,都还是吃“蓝印金鸡纳霜”(即奎宁片)解决问题。我父亲说我是阴虚,有一年让我吃了好些海参。每天吃海参,真不错!不过还是没有断根。一直到一九三九年,生了一场恶性疟疾,我身体内部的“古老又古老的疟原虫”才跟我彻底告别。
恶性疟疾是在越南得的。我从上海坐船经香港到河内,乘滇越铁路火车到昆明去考大学。到昆明寄住在同济中学的学生宿舍里,通过一个间接的旧日同学的关系。住了没有几天,病倒了。同济中学的那个学生把我弄到他们的校医室,验了血,校医说我血里有好几种病菌,包括伤寒病菌什么的,叫赶快送医院。
到医院,护士给我量了量体温,体温超过四十摄氏度。护士二话不说,先给我打了一剂强心针。我问:“要不要写遗书?”
护士嫣然一笑:“怕你烧得太厉害,人受不住!”
抽血,化验。
医生看了化验结果,说有多种病菌潜伏,但主要问题是恶性疟疾。开了注射药针。过了一会儿,护士拿了注射针剂来。我问:“是什么针?”
“606。”
我赶紧声明,我生的不是梅毒,我从来没有……
“这是治疗恶性疟疾的特效药。奎宁、阿托品,对你已经不起作用。”
606,疟原虫、伤寒菌,还有别的不知什么菌,在我的血管里混战一场。最后是606胜利了。病退了,但是人很“吃亏”,医生规定只能吃藕粉。藕粉这东西怎么能算是“饭”呢?我对医院里的藕粉印象极不佳,并从此在家里也不吃藕粉。后来可以喝蛋花汤。蛋花汤也不能算饭呀!
我要求出院,医生不准。我急了,说:我到昆明是来考大学的,明天就是考期,不让我出院,那怎么行!
医生同意了。
喝了一肚子蛋花汤,晕晕乎乎地进了考场。天可怜见,居然考取了!
自打生了一次恶性疟疾,我的疟疾就除了根,半个多世纪以来,没有复发过。也怪。
载一九九二年五月九日《济南日报》
牙疼
我从大学时期,牙就不好。一来是营养不良,饥一顿,饱一顿;二来是不讲口腔卫生。有时买不起牙膏,常用食盐、烟灰胡乱地刷牙。又抽烟,又喝酒。于是牙齿龋蛀,时常发炎——牙疼。牙疼不很好受,但不至于像契诃夫小说《马姓》里的老爷一样疼得吱哇乱叫。“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不见得。我对牙疼泰然置之,而且有点幸灾乐祸地想:我倒看你疼出一朵什么花来!我不会疼得“五心烦躁”,该咋着还咋着,照样活动。腮帮子肿得老高,还能谈笑风生,语惊一座。牙疼于我何有哉!
不过老疼,也不是个事。有一颗槽牙,已经活动,每次牙疼,它是祸始。我于是决心拔掉它。昆明有一个修女,又是牙医,据说治牙很好,又收费甚低,我于是攒借了一点钱,想去找这位修女。她在一个小教堂的侧门之内“悬壶”。不想到了那里,侧门紧闭,门上贴了一个字条:修女因事离开昆明,休诊半个月。我当时这个高兴呀!王子猷雪夜访戴,乘兴而去,兴尽而归,何必见戴!我拿了这笔钱,到了小西门马家牛肉馆,要了一盘冷拼,四两酒,美美地吃了一顿。
昆明七年,我没有治过一次牙。
在上海教书的时候,我听从一个老同学母亲的劝告,到她熟识的私人开业的牙医处让他看看我的牙。这位牙科医生,听他的姓就知道是广东人,姓麦。他拔掉我的早已糟朽不堪的槽牙。他的“手艺”(我一直认为治牙镶牙是一门手艺)如何,我不知道,但是我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他的候诊室里有一本A.纪德的《地粮》。牙科医生而读纪德,此人不俗!
到了北京,参加剧团,我的牙越发地不行,有几颗跟我陆续辞行了。有人劝我去装一副假牙,否则尚可效力的牙齿会向空缺的地方发展。通过一位名琴师的介绍,我去找了一位牙医。此人是京剧票友,唱大花脸。他曾为马连良做过一枚内外纯金的金牙。他拔掉我的两颗一提溜就下来的病牙,给我做了一副假牙,说:“你这样就可以吃饭了,可以说话了。”我还是应该感谢这位票友牙医,这副假牙让我能吃爆肚,虽然我觉得他颇有江湖气,不像上海的麦医生那样有书卷气。
“文革”中,我正要出剧团的大门,大门“哐”的一声被踢开,正甩在我的脸上。我当时觉得嘴里乱七八糟!吐出来一看,我的上下四颗门牙都被震下来了,假牙也断成了两截。踢门的是一个翻跟头的武戏演员,没有文化。就是他,有一天到剧团来大声嚷嚷:“同志们!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往后吃油饼便宜了!”——“怎么啦?”——“大庆油田出油了!”这人一向是个冒失鬼。剧团的大门是可以里外两面开的玻璃门,玻璃上糊了一层报纸,他看不见里面有人出来。这小子不推门,一脚踹开了。他直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说:“没事儿!没事儿!你走吧!”对这么个人,我能说什么呢?他又不是有心。掉了四颗门牙,竟没有流一滴血,可见这四颗牙已经衰老到什么程度,掉了就掉了吧。假牙左边半截已经没有用处,右边的还能凑合一阵。我就把这半截假牙单摆浮搁地安在牙床上,既没有钩子,也没有套子,嗨,还真能嚼东西。当然也有不方便处:一、不能吃脆萝卜(我最爱吃萝卜);二、不能吹笛子了(我的笛子原来是吹得不错的)。
这样对付了好几年。直到一九八六年我随中国作家代表团访问香港前,我才下决心另装一副假牙。有人跟我说:“瞧你那嘴牙,七零八落,简直有伤国体!”
我找到一个小医院——建筑工人医院。医院的一个牙医师小宋是我的读者,可以不用挂号、排队,进门就看。小宋给我检查了一下,又请主任医师来看看。这位主任用镊子依次掰了一下我的牙,说:“都得拔了。全部‘二度动摇’。做一副满口。这么凑合,不行。做一副,过两天,又掉了,又得重做,多麻烦!”我说:“行!不过再有一个月,我就要到香港去,拔牙、安牙,来得及吗?”“来得及。”主任去准备麻药,小宋悄悄跟我说:“我们主任,是在日本学的。她的劲儿特别大,出名的手狠。”我的硕果仅存的十一颗牙,一个星期,分三次,全部拔光。我于拔牙,可谓曾经沧海,不在乎。不过拔牙后还得修理牙床骨,因为牙掉的先后不同,早掉的牙床骨已经长了突起的骨质小骨朵,得削平了。这位主任真是大刀阔斧,不多一会儿,就把我的牙床骨铲平了。小宋带我到隔壁找做牙的技师小马,当时就咬了牙印。
一般拔牙后要经一个月,等伤口长好才能装假牙。但有急需,也可以马上就做,这有个专用名词,叫作“即刻”。
“即刻”本是权宜之计,小马让我从香港回来再去做一副。我从香港回来,找了小马,小马把我的假牙看了看,问我:“有什么不舒服吗?”——“没有。”——那就不用再做了,你这副很好。”
我从拔牙到装上假牙,一共才用了两个星期,而且一次成功,少有。这副假牙我一直用到现在。
常见很多人安假牙老不合适,不断修理,一再重做,最后甚至就不再戴。我想,也许是因为假牙做得不好,但是也由于本人不能适应,稍不舒服,即觉得别扭。要能适应。假牙嘛,哪能一下就合适,开头总会格格不入的。慢慢地,等牙床和假牙已经严丝合缝,浑然一体,就好了。
凡事都是这样,要能适应、习惯、凑合。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载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济南日报》
08 却老
糊里糊涂,就老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别人对我的称呼从“老汪”变成了“汪老”。老态之一,是记性不好。初见生人,经人介绍,很热情地握手,转脸就忘了此人叫什么。有的朋友见过不止一次,一起开会交谈,却怎么也想不起该怎么称呼。有时接到电话,订了约会,自以为是记住了,但却忘得一干二净。但是一些旧事,包括细节,却又记得十分清楚。这是老人“十悖”之一,上了岁数,都是这样。另外一方面,又还不怎么显老,眼睛还不老。人老,首先老在眼睛上。老人眼睛没神,眼睛是空的,说明他已经失去思想的敏锐性,他的思想集中不起来。我自觉还不是这样。前几年《三月风》杂志请丁聪为我画了一张漫画头像,让我写几句话作为像赞,写了四句诗:
近事模糊远事真,
双眸犹幸未全昏。
衰年变法谈何易,
唱罢莲花又一春。
人总要老的,但要尽量使自己老得慢一些。
要使自己老得慢一点,首先要保持思想的年轻,不要僵化。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办法,是和年轻人多接触。今年五月,我给青年诗人魏志远的小说集写了一篇序,说:
去年下半年,我为几个青年作家写过序,读了一些他们的作品。每一次都是一次新的经验,都是对我的衰老的一次冲击,对我这盆奇形怪状的老盆景下了一场雨。
……
志远这样的作家是不需要“导师”的(志远是我在鲁迅文学院所带的研究生,我算是他的导师),谁也不能指导他什么。任何一个作家都不需要什么导师。我不是志远的导师,是朋友。因为年辈的相差,可以说是忘年交。凡上岁数的作家,都应该多有几个忘年交。相交忘年,不是为了去指导,而是去接受指导,或者,说得婉转一点,是接受影响,得到启发。这是遏制衰老的唯一办法。
我说的是实实在在的话,不是矫情。但这对一些人是不适用的。
要长葆思想的活泼,得常用。太原晋祠有泉曰“难老”,有亭,亭中有小竖匾,匾是傅青主所写,曰“永锡难老”。泉水所以难老,因为流动。人的思想也是这样,常用,则灵活敏捷;老不用,就会迟钝甚至痴呆。用思想,最好的办法是写文章。平常想一些事情,想想也就过去了。倘要落笔写成文章,就得再多想想,使自己的思想合逻辑,有条理,同时也会发现这件事所蕴藏的更丰富的意义。为写文章,尤其是散文,就要读一点书。平常读书,稍有发现,常常是看过也就算了。到要写一点什么,就不同了。朱光潜先生说为写文章而读书,会读得更细致,更深入,这是经验之谈。文章越写越有,老不写,就没有。庄稼人学种地,老人们常说“力气越用越有”,写文章也是这样。带着问题读书,常常会旁及有关的材料。最近重读《阅微草堂笔记》,原来是为印证鲁迅对此书的评价(我曾经认为鲁迅的评价偏高),却从书中发现纪晓岚的父亲纪姚安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他的思想非常通达,因写了一篇散文《纪姚安的议论》,这是原先没有想到的。我因此又对乾嘉之际的学者的思想产生兴趣,很想读一读戴东原、俞理初的书。写文章引起读书的兴趣,这是最大的收获。写作最好养成习惯。老舍先生说他有得写没得写,一天至少要写五百字,因此直到后来,笔下仍极矫健。一个作家在写作的时候,是生命状态最充盈、最饱满的时候,也是最快乐的时候。孙犁同志说写作是他的最好的休息,我有同感。笔耕不辍,乃长寿之道。只是老人写作,譬如登山,不能跑得过猛。像年轻人那样,不分日夜,一口气干出万把字,那是不行的。
一个弄文学的人,倘不愿速老,最好能搞一点现代主义,接受一点西方的影响。上个月,应台湾《联合日报·副刊》之邀,写了一篇小文章。文章小,题目却大:“二十一世纪的文学”。我认为本世纪中国文学,颠来倒去,无非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的问题;一个是继承民族传统与接受外来影响的问题。前几年,在北京市作协举行的讨论我的小说的座谈会上,我于会议将结束时做了一个简短的发言,题目是“回到现实主义,回到民族传统”,好像这是我的文学主张。所以说“回到”,是因为我年轻时接受过西方现代派的影响。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炼,我觉得现实主义是仍有生命力的;一个人,不能脱离自己本土的文化传统,否则就会变成无国籍的“悬空的人”——我曾用这题目写过一篇散文,记几个美国黑人学者的心态,他们的没有自己的文化、没有历史的深刻的悲哀。所谓“祖国”,很重要的成分是祖国的文化。为了怕引起误会,我后来在别的文章里做了一点补充:我所说的现实主义是能容纳一切流派的现实主义;我所说的民族文化传统是不排斥外来影响的文化传统。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是可以融合的;民族文化和外来影响也并不矛盾,它们之间并非渭泾分明,作家也不必不归杨则归墨,在一棵树上吊死。二十一世纪的文学,可能既是更加现实主义的,也是更加现代主义的;既有更浓厚的民族传统色彩,也有更鲜明的西方文学的影响。针对中国大陆文学的现状,我以为目前有强调对现代主义、西方影响更加开放的必要。人体需要接受一点刺激,促进新陈代谢。现实主义如果不吸收现代主义,就会衰老,干枯,成为木化石。
“衰年变法谈何易”,变法,我是想过的。怎么变,写那首诗时还没有比较清晰的想法。现在比较清楚了:我得回过头来,在作品里融入更多的现代主义。
不一定每篇作品都是这样。有时是受所表现的生活所制约的。比如我写的《天鹅之死》,时空交错,有点现代派;最近为《中国作家》写的《小芳》,就写得很平实,初看,看不出有什么现代派的影子。说要融入更多的现代主义只是一个主观追求的倾向。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都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作家不要自我设限,如孔夫子所说:“今汝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给我看过相的都说我能长寿。有一位素不相识的退休司机在一个小酒馆里自荐给我看一相,断言我能活九十岁。我今年七十一,还能活多久,未可知也。我是希望能多活几年的,我要多看看,看看世界的变化,国家的变化,文学的变化。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七日
09 晚年
我们楼下随时有三个人坐着。他们都是住在这座楼里的。每天一早,吃罢早饭,他们各人提了马扎,来了。他们并没有约好,但是时间都差不多,前后差不了几分钟。他们在副食店墙根下坐下,挨得很近。坐到快中午了,回家吃饭。下午两点来钟,又来坐着,一直坐到副食店关门了,回家吃晚饭。只要不是刮大风,下雨,下雪,他们都在这里坐着。
一个是老佟。和我住一层楼,是近邻。有时在电梯口见着,也寒暄两句:“吃啦?”“上街买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他在国民党一个什么机关当过小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拉过几年排子车,早退休了。现在过得还可以。一个孙女已经读大学三年级了。他八十三岁了。他的相貌举止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脑袋很圆,面色微黑,有几块很大的老人斑。眼色总是平静的。他除了坐着,有时也遛个小弯,提着他的马扎,一步一步,走得很慢。
一个是老辛。老辛的样子有点奇特。块头很大,肩背又宽又厚,身体结实如牛。脸色紫红紫红的。他的眉毛很浓,不是两道,而是两丛。他的头发、胡子都长得很快。刚剃了头没几天,就又是一头乌黑的头发,满腮乌黑的短胡子。好像他的眉毛也在不断往外长。他的眼珠子是乌黑的。他的神情很怪。坐得很直,脑袋稍向后仰,蹙着浓眉,双眼直视路上行人,嘴唇啜着,好像在往里用力地吸气。好像愤愤不平,又像藐视众生,看不惯一切,心里在想:你们是什么东西!我问过同楼住的街坊:他怎么总是这样的神情?街坊说:他就是这个样子!后来我听说他原来是一个机关食堂煮猪头肉、猪蹄、猪下水的。那么他是不会怒视这个世界,蔑视谁的。他就是这个样子。他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呢?他脑子里在想什么?还是什么都不想?他岁数不大,六十刚刚出头,退休还不到两年。
一个是老许。他最大,八十七了。他面色苍黑;有几颗麻子,看不出有八十七了——看不出有多大年龄。这老头怪有意思。他有两串数珠——说“数珠”不大对,因为他并不信佛,也不“掐”它。一串是核桃的,一串是山桃核的。有时他把两串都带下来,绕在腕子上。有时只带一串山桃核的,因为核桃的太大,也沉。山桃核有年头了,已经叫他的腕子磨得很光润。他不时将他的数珠改装一次,拆散了,加几个原来是钉在小孩子帽子上的小银铃铛之类的东西,再穿好。有一次是加了十个算盘珠。过路人有的停下来看看他的数珠,他就把袖子向上提提,叫数珠露出更多。他两手戴了几个戒指,一看就是黄铜的,然而他告诉人是金的。他用一个钥匙链,一头拴在纽扣上,一头拖出来。塞在左边的上衣口袋里,就像早年间戴怀表一样。他自己感觉,这就是怀表。他在上衣口袋里插着两枝塑料圆珠笔的空壳——是他的孙女用剩下的,一枝白色的,一枝粉红的。我问老佟:“他怎么爱搞这些?”老佟说:“弄好些零碎!”他年轻时“跑”过“腿”,做过买卖。我很想跟他聊聊。问他话,他只是冲我笑笑。老佟说:“他是个聋子。”
这三个在一处一坐坐半天,彼此都不说话。既然不说话,为什么坐的挨得这样近呢?大概人总得有个伴,即使一句话也不说。
老辛得过一次小中风,(他这样结实的身体怎么会中风呢?)但是没多少时候就好了。现在走起路来脚步还有一点沉。不过他原来脚步就很重。
老佟摔了一跤,骨折了,在家里躺着,起不来。因此在楼下坐着的,暂时只有两个人,不过老佟的骨折会好的,我想。
老许看样子还能活不少年。
载一九九三年《美文》创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