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活动能够穿越文化身份的区隔而取得共感吗?可以,但不绝对。“两千多年前在雅典和罗马让人喜爱的同一个荷马,在巴黎和伦敦仍然让人钦佩。”这是美学家休谟的话,此话是有条件的。这里的条件是《荷马史诗》波澜壮阔的魅力,人类对英雄与生俱来的崇拜以及作品历时久远的珍稀;此外,翻译的水平大概也不错。相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却不存在通例。一切经验都是有条件的,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并在一定条件下起作用,审美经验也是如此。

清 镂空花叶八宝纹香具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具体来说,优秀的、先进的或者接近实用性的文化艺术,对于拘泥的、落后的以及未必实用的文化艺术,总是具有强势的渗透力。蓝眼睛可以喜欢中国的青铜器、青花瓷和明式家具,黑眼睛也可以欣赏欧洲的建筑、音乐和绘画。但这样的共感并不适用所有的艺术门类。

太过地域色彩的东西也很难说,“越有民族性就越有世界性”这句话也有例外。对于中国人,是否喜欢苏格兰男式的方格短裙和非洲的穿鼻饰物以及许多转瞬即逝的后现代艺术?未必所有人都苟同。与此相反,欧式现代的室内装饰艺术由于多次杂糅融合几乎失去原来的地域性,从房间布置、走廊的格局到上下楼层的方式,在各国走到哪里都举目皆似,并可以大致接受,因为毕竟较为丰富抑或简洁,也较为顺眼。

先进的文化艺术对于落后的文化艺术,总是具有强势的渗透力。

如今许多美学家主张,美与美感具有不容置疑的主观性,这个美学传统由来已久,于今尤烈。东方谚语是“萝卜白菜各有所好”,西方谚语是“趣味不容争辩”。这一条美学传统防线也难以固守。

玉,其共感力是在一个庞大民族内部实现的。民族的主观无异于民族的共感,集体的共感,文化的共感。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民族文化的鸿沟渐渐被荡然“夷平”,审美判断力的民族差异渐渐模糊,共感力却逐渐扩展。在黑眼睛与蓝眼睛之外出现更多的“世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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