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日常写作过程训练

第一章 日常

第一节 日常写作过程训练

巴金曾说,写作如同生活。巴金晚年身体条件极差,手不停颤抖,根本无法握紧笔,可他硬是低下头,用下巴抵着笔,极吃力地写下了一笔一画;路遥在写《平凡的世界》时,一个人住在窑洞里,经常就是馒头就着黄瓜,日子过得随随便便,但在写作这件事上,从不曾有丝毫懈怠,有着超出常人的自律,写作几乎占据了他全部的时间。对巴金和路遥来说,写作似乎不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成了生活的全部。这种写作与生活的紧密相连,让他们的作品真诚而不矫饰,也让他们将浓厚的自我感情投射到了作品之中。

可以说,日常写作是写作活动的基础,它直接作用于创作文本,也对作品的最终形成有着重要影响,它贯穿我们日常生活的时时刻刻,甚至它就是日常生活本身。因此,从事写作的人应当,也必须把写作过程日常化。所谓日常化,就是将写作融入日常生活中。写作即是生活,生活即是写作,两者须臾不可离。

写作者在写作活动发生之前,必须时时心系写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和普通人一样,作家也在参与日常生活。但是基于写作工作的独特性,他们要把常人的生活重新感悟一次。在作家的世界里,集体性的外在生活要转变为个人性的内在生活,他们对生命的感悟是更深刻、更内在的,他们对生活中平常的万事万物都能保持高度关注,并且能不断体验和揣摩其意义。如里尔克所说,写作必须要能深入,走到内心深处。

走向内心,探索你生活发源的深处,在它的发源处你将会得到问题的答案,是不是“必须”的创造。它怎么说,你怎么接受,不必加以说明。它也许告诉你,你的职责是艺术家。那么你就接受这个命运,承担起它的重负和伟大,不要关心从外边来的报酬。因为创造者必须自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在自身和自身所联结的自然界里得到一切。[1]

比如,看到一个小孩子很乖巧,但这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所不该有的乖巧,同时,他的嘴角还有一大块疤痕。

普通人看到,可能只是感叹一下:“这孩子好乖呀,只是怪可怜的。”他们一转身便会被其他事夺去注意力,他们的注意力停留在这件事情上的时间是很短的。

但写作者看到,他会很好奇,仿佛在这个孩子身上发现了许多秘密。他会不停地追问,罗列一大堆问题,比如:这个孩子的家庭是什么样子的?他嘴角的疤痕是怎么来的?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时候,他或许会带着疑问去详细且小心翼翼地询问这个孩子,或许直接去猜想他的家庭是怎样的,猜想一些情节是如何发生的,猜想一些细微但重要的过程。

写作,不是仅仅写现象、止于现象,而是能透过现象写本质。这种能力的习得,就要靠日常的感悟和体味。读萧红的小说,我们会发现,萧红把痛感描述得淋漓尽致。萧红的一生是不幸的,但萧红并未描写不幸的模样,她用自己的感悟和体味,将这些不幸放大为女性的不幸,乃至整个社会的不幸,用血与泪将其书写出来。于是,她的个人日常便有了思想的深度。

当写作活动发生后,在写作正在进行的阶段,写作者要能学会突破障碍,持续写作;也要能发散思维,掌握一些写作技巧,促使作品完成。

刚开始写作的人,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写作障碍。有的写作障碍是不知道如何开始,有的写作障碍是写到中间无法继续。无论何种写作障碍,都源于自我期许过高,这个时候,不妨告诉自己:先写吧,无论写得好还是写不好,最重要的是写本身。写作如同说话,试想自己是在和一个知心朋友聊天,这样的话,你就可以随心所欲、无所顾忌地写了。有任何想倾诉的,都可以先写下来。

写作者遇到写作障碍的另一个原因是确实不知道该如何写下去,或对叙事结构产生了怀疑、人物未来走向不清晰,这些问题常会让写作者焦躁。这个时候,写作者不妨看看书,看看风景,做做其他事情,让自己静下心来,争取做到心外无物,然后试着将自己放在作品的情境当中,慢慢地沉浸其中,这时,你或许就找到了写作的动力,你会恍然大悟,你会看到一个别有洞天的世界。

此外,写作过程中,写作者要发散思维,多角度考虑问题。也就是说,写作者在写的时候,要善于借用曼陀罗思考法,从原点不断向外分散,让最初的念头变得枝繁叶茂。这样,最初的一个想法、一点灵感,就变成了密实的网络,成为一篇完整的文章。

所谓曼陀罗思考法,就是写作者要能多角度思考问题。写作时可从以下几方面思考。其一,故事要讲的是什么,牵扯的价值观是怎样的,故事处在什么样的时空中;其二,故事发生的动机和原因是什么,其表面之下最深层次的东西又是什么;其三,故事发生的背景是什么样的,故事有怎样的社会关系和人物关系;其四,故事发生在什么时间段,也就是故事延续时间的长短及其背后所隐藏的漫漫人生。若能寻得这些问题的答案,写作时遇到的很多难题便能迎刃而解。

作品完成之后,一定要记得再修改,再加工。好的作品都是修改出来的,这句话绝不夸张。写作之后的修改至关重要。

伟大的作家的作品总要经过反复修改。修改不仅能让写作的条理更为清晰,而且能增加文章的韵味。巴尔扎克对待写作极为严苛,他甚至在面对自己作品的校样时,也颇为不满,找出了许多问题:

意义晦涩,造句紊乱,风格多瑕,结尾粗陋。必须整个改动,使它更清楚一些,更简明一些,笨重处减少一些……直到一块本来是白色空间的沙漠,和中间的一块印着本文的沃壤上面,都被交叉线条的蛛网盖满为止。于是他必须翻过篇去在背面继续修改了。

他再度把这整个辛苦筑成的大厦拆散,把每页从顶到底布满了更多的删改与墨渍,直到它的复杂与难度不减于它前身的时候。[2]

很多时候,我们的写作是随性的,我们要写心灵深处的东西,在这样的状态下,写出来的内容不免凌乱,不免重复,所以,我们需要将之删除,或者将之重新调整。

我每次修改文章,特别是在删除那些我觉得写得很美的句子或段落时,都会觉得舍不得。所以,我将那些无用的文字都剪贴下来,放在一个名为“无用材料”的文档里(如果你们也舍不得删除某些内容,可以试着使用这个方法)。这些现在无用的材料,将来或许会成为另一篇文章的内容。

我们以汪曾祺的《徒》为例,来看看修改的神奇之处。

修改前:世界上曾经有过很多歌,都已经消失了。

修改后:很多歌消失了。

修改之后,汪曾祺的小说中那种伤感的气氛更加浓厚了,那种欲说还休、无言之言更能触动读者。

文章的修改不仅包含对语言和语法的修改,还要关注人称是否合适,结构是否明晰,开始及结尾部分是否冗长或急促,内容是否重复等,这些都需要反复揣摩体会。

所以,写,不断地写,让自己永远处在写作的过程之中是重要的,但适时地停下来同样重要,因为写不是目的,写得更好才是目的。适时停下来,去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反复思考、咂摸和体会,其实也是在寻找写作的另一种可能,这样,写作水平方能不断进步和提升。

第二节 训练写作思维,拒绝文字复制

写作不仅仅是表面上的遣词造句,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也就是展现其中包含的写作思维。外在的写作思维在于写作者写作习惯的形成,而内在的写作思维则在于写作者富有个性的写作特色的形成。

我们一直都忽视了习惯一词的深层含义。它不仅仅是我们经常提及的在某些时间、环境条件下养成的行为倾向,更是这些作用和影响之下的一些内在因素,习惯最大的意义在于它会改变一个人的思维方式。

思维方式会影响我们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史铁生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按照他的身体状况,他能写下这么多书实属不易。他一直坚持写作和阅读。1999年,他第三次因下肢静脉血栓住院,这可以算是他最严重的一次生病,可他仍然趁每日闲暇的一两个小时,写下自己的零碎思想,这些思想最后形成了带有哲学思辨意味的《病隙碎笔》一书。

史铁生的书艰涩难懂,这也是他的习惯使然。他爱读海德格尔、罗兰·巴特、刘小枫等哲思类作家的文章,也在不断思考生与死、疾病与健康等哲学命题。这样的习惯必然导致他拥有这样的写作风格,其中的顺应和承接关系不言而喻。

如今,像史铁生这样既爱读哲学书籍又不停思考人生终极意义的写作者已经越来越少了。有的写作者以两三年一本长篇小说的速度出书,文字堆积的速度越来越快;有的写作者和影视创作者不断“合谋”,作品中的商业气息越来越浓,文学意味愈加稀薄。写作者似乎都变得聪明极了,但也都变得肤浅、直白了不少。

也许大家都遗忘了一点,那就是写作习惯会慢慢地变成写作本身。就比如,当我警觉自己思维固化了的时候,回头看我写的东西,发现它们有逻辑,有材料,有论证,唯独少了之前我最钟爱的文学性。长时间学术论文式的训练和阅读,让我的思维变得理性化、逻辑化了。

每个人都一样,都要多回头看看,多反思,这比什么都重要。毕竟对于写作者来说,怕的不是写成的是什么,而是怎么写成的。长久的错的写作习惯必将使我们走入歧途,甚至让我们对那些正确的习惯嗤之以鼻,从而让我们下意识地走上一条不归之路。可怕的是,这样的写作习惯根深蒂固之后,我们永远会以其为正途。

写作思维外化到具体写作上后,效果会在语言表达、真诚自我显现和内在哲学积淀三方面得以凸显。

首先,语言必须有穿透力。

写作中,语言至关重要。这里并不是说语言要华丽,相反,语言切忌华丽铺陈,以免喧宾夺主。语言要质朴,如同天成。质朴的语言其实最见功力,往往能达到“力透纸背”的效果。

鲁迅的散文集《野草》中有一篇散文名为《希望》,题目为希望,文章也处处谈及希望,但鲁迅笔下的文字却寂寥而落寞。借助文字准确表达情感,是写作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我大概老了。我的头发已经苍白,不是很明白的事么?我的手颤抖着,不是很明白的事么?那么,我的魂灵的手一定也颤抖着,头发也一定苍白了。

上面的句子中,两处“了”的运用,表达了鲁迅对人生的感慨,以及对自身无能为力的悲叹;“么”——带有轻轻的反问,但这种反问又注定是无果的,有种自欺欺人、不忍说破的无力感;“一定也”“也一定”是这句话中肯定、不带疑惑的字眼,但跟着它们的是“颤抖”和“苍白”,这就将鲁迅内心的绝望表达得淋漓尽致。

语言可谓基本功,恰当的语言表达能反映作者隐秘的内心情感。写作中的情感抒发并非如日常谈话般直接,它需要艺术化的表达——巧妙地利用语言,让平凡的语言直击读者的内心世界。

其次,写作中的自我要是真诚的,灵魂要是真的。

也许我们的生活阅历还不够丰富,哲学思索还不够深入,但是我们可以让思索态度保持真诚,让灵魂是真的。

直面内心世界,表达自己想表达的,不隐晦,不隐瞒,袒露自我。正是拥有了这种真诚的态度,巴金的《随想录》和卢梭的《忏悔录》才会成为光彩照人的作品。

鲁迅说,《野草》太黑暗了,不适合青年人看。其实,要了解鲁迅,《野草》是必看的书。在《野草》里,我们会看到,那个激昂的、代表民族魂的鲁迅不见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在希望与绝望、黑暗与光明之间挣扎的人。鲁迅态度的真诚、灵魂的真诚,让《野草》焕发了别样的光芒。

《野草》中《影的告别》一文,表达了鲁迅内心的矛盾与痛苦。

我不过一个影,要别你而沉没在黑暗里了。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

然而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里沉默。

然而我终于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知道是黄昏还是黎明。我姑且举灰黑的手装作喝干一杯酒,我将在不知道时候的时候独自远行。

《野草》算得上是我重读次数最多的书之一。我第一次系统阅读《野草》是在大一的文艺学课堂上。老师在讲台上讲着各种曲折拗口的文艺理论知识,而我则埋头沉浸在阅读的世界中。老师看到后,也未责备我,只是问我:“你在看《野草》啊,我也很喜欢看,只是,你这个年纪怕是看不懂吧?”我笑笑未说话,因为自己说不上到底是懂还是不懂。现在想想,其实不止当时,就连现在,我都未能完全清楚地知晓《野草》的深刻内蕴,及其背后隐含的鲁迅的生命哲学。

但我何以对此书一直念念不忘?我想,大概是因为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了真实的鲁迅,同样,也看到了真实的自己、真实的灵魂。

写作贵在真实。真实诉说自己的所有,真实诉说爱憎,将读者当成自己的知心朋友,你们可以无话不谈。这样,读者才能沉浸到写作者营造的氛围之中,与作品搭建起有效的联系。这种心与心之间的交流虽是无声的,但也是最真诚的。记住,衡量作品好坏最基本的标准在于写作者有没有“为情而发”。一篇文章,只要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思考和充沛情感,就一定是好的,是能引起共鸣的。

当然,写作者可以自行选择与读者交谈的方式,可以让读者去猜谜,也可以让读者直接得知,但要明确,采用猜谜方式的话,谜题的难度要适中,太难会让读者知难而退,太容易则会让读者丧失阅读兴趣;让读者直接得知的话,也需要保证读者能从中体会到阅读的乐趣,比如在单纯的故事叙述之外,呈现叙事语言、技术、结构等的趣味。

最后,还要有深沉的哲学积淀。

什么是哲学?哲学诞生于生活,但又不再是我们普通人经历的单纯的生活,而是要在此基础之上,去思考生活的意义,去思考生与死的问题,去思考爱憎。

在日常写作中,写作者应适当加入哲学化的思索,能增加思索的深度,同样能给生活以透彻的把握和体会,给读者以启迪。

我仍以鲁迅的《野草》为例,鲁迅总在其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死亡的价值等哲学问题。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如同《红楼梦》中跛足道人吟唱的“好即是了,了即是好”一样,鲁迅在这里也玩起了哲学游戏,似乎在故弄玄虚,但这恰是生活的本质。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是“中间人”,既自私又放任,既绝望又心存希望,既爱又不爱。

鲁迅的哲学思索往往处在追问阶段,他没能切实找到一个答案,但这丝毫不妨碍他成为一名哲学家,他提出的很多问题本身就有着哲学意味,比如如何战胜绝望,生活可有希望,光与暗如何和解,自我如何生存,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对这些终极问题的追问和思考,恰恰成为鲁迅写作中最深刻、最有力的地方。

其实,写作不是一件太复杂的事情,看简单点,写你所想,你会发现:“哦,写作原来是这么好玩且简单的一件事。”

第三节 选择适合自己的写作环境

很多人写作时都有一个疑惑:为什么自己有很多话想说、想要倾诉,但就是无从下笔?这是很多人会面临的一个困境,刚开始写作的人是这样,那些已经有名气的作家也是这样。这个时候我们该采取什么办法呢?在创意写作教学里,说得最多的就是不要想太多,只要写出来就好。抛开所有的写作包袱,写就好,不要在意写得好不好。对于这个问题,其实还有一些其他办法可以借鉴,比如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写作环境。

如何选择合适的写作环境?这可能是大多数写作者平时不太关注的方面,但翻阅作家的写作随笔,就会发现很多作家特别重视写作环境。就比如我们在宽敞的电影院里看电影和宅在家里用电脑看电影,其效果会有很大区别,环境有时也会给写作活动带来意想不到的影响。

首先,外在环境折射内心需求。

英国现代主义女作家伍尔夫说过一句特别著名的话:对女人来说,要想写作,首先要有一间自己的房间。

房间不仅代表独立空间,还是一种独特情感的表达。我们观察一个人生活的地方,就能大致推断他的性格、生活品性等,同样,观察一个作家,去看一下他的写作环境,也就能大致猜出他的内心世界是怎样的。他们的写作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他们的内心需求。

作家马原一直在尝试新的写作形式,他被称为先锋作家。其实在他看来,形式就是内容。他探讨形式的无限可能,也就是在探讨人生的无限可能。为了呼应这样的内心需求,他选择在西藏写作。只有在西藏,他才有写作的可能;一旦离开西藏,他的写作就陷入了“失眠”的状态。

对马原而言,西藏这一外在的写作环境代表了其内心的宁静状态。写作的外在环境折射写作者的内心需求。

其次,外在环境影响作品基调。

法国文艺理论家泰纳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叫“三因素说”,是说影响文学作品的有三个因素,分别是种族、环境和时代。泰纳所说的环境更多是指地域环境,我们将之理解为写作时的外在环境也是合适的。

法国女作家杜拉斯的书都出自那个封闭的、安静的、孤独的、只属于自己的诺弗勒堡的房子。杜拉斯在生活中很少和人沟通,她的好友阿兰·维尔贡德莱这样形容她:“她让自己像河中的流水一样永不停留,不属于任何地方……”[3]她拒绝和别人建立亲密关系,也拒绝在任何地方停留。她情愿将自己关在诺弗勒堡的房子里,哪怕只是饶有兴致地看房子里贴在墙上的一只苍蝇。这些对她而言就是最大的乐趣。

我们去看杜拉斯的书,就会发现她的作品也是这样的,孤独、挣扎、迷茫、撕扯,就像她独自一人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流泪和拉扯。杜拉斯为大家所熟知的作品是《情人》,讲述了中国男人和法国女孩之间绝望而强烈的爱情。书中,中国男人和主人公“我”一直在封闭的空间里谈话,并且这个封闭空间常常是拉着窗帘、一片黑暗的。

写作的外在环境不仅能成为作品的外在环境,还能奠定作品的基调和氛围。路遥在写《平凡的世界》一书时,先后在偏僻的煤矿、黄土高原上偏僻的小县城、榆林宾馆寻找灵感。

著名儿童作家安徒生则选择在寂静的森林里构思童话,因为森林能让他释放想象力,让他能天马行空地构思童话故事。

曹文轩说,有好房子就有好文字。《草房子》和《红瓦》这两部作品是他在相对舒适的环境中写成的,若在10年前,他写不出这样的作品,正是舒适的写作环境影响了这两部作品的格调。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写作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与写作内容相匹配。这看上去似乎玄而又玄,但又实打实地成为作家认同的影响因素,写作环境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影响着作品的风格。

鉴于以上两点,在写作时,我们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外在环境。

外在环境是什么样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适合你,让你能在外在环境中找到写作的持续动力。有人喜欢在白天写作,有人喜欢在夜晚写作;有人喜欢在安静的氛围中写作,有人喜欢在吵闹的氛围中写作,所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环境,不仅能帮助写作者持续进行写作,还有助于写作者形成独特的写作风格。

那么如何选择写作时的外在环境呢?

先想想看,自己可以选择的外在环境有哪些?自己经常在哪些外在环境中写作?将这些外在环境列出来。然后回忆自己在这些环境中写作时的状态,对比一下有什么不同。进而试着找出让自己写作比较顺利的环境,以及能让自己比较快速地进入写作状态的环境。

我在桂林的时候写了很多关于北方小山村的故事。因为所处的地域与故乡形成强烈反差,我对故乡的思念愈加强烈,而这种隔开一定距离、离开一定时间后进行的写作,让我能站在旁观者的立场上,让我能更加清醒,也更能发挥想象力。

外在环境还包括一种时间上的环境。想想看,自己喜欢在哪个时间节点写作?白天还是夜晚?还是某个固定的时间点?

路遥在随笔《早晨从中午开始》中记录了自己创作《平凡的世界》的过程,里面提到,他的写作多是在夜晚进行的,时间是很固定的。还有很多作家,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卢梭、鲁迅、巴金等都是在夜晚写作。当然,也有一些作家喜欢在黎明写作,比如海明威。那么,问一下自己,适合你的写作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大学时,我特别喜欢在夜晚写作。舍友都已睡去,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回荡在安静的空气里,桌子上是台灯投射的黯淡的光芒。我在那样的环境中写了无数诗歌。在那种环境下,我写诗的速度很快,完全不用酝酿,情感很顺畅地得以抒发。要是脱离了这个环境,我必须在桌子前坐很久来寻找那些可能产生的感觉,这样特别耗时耗力。

想想看,在写作时,你有没有什么癖好?

有的作家写作时喜欢听音乐,有的作家写作时要抽烟,有的作家要喝酒,有的作家甚至喜欢站着写作……发现或寻找一些写作时的癖好,是很好的持续写作的方式。

我写诗歌时需要很安静的环境,但写小说的话,就需要音乐。我记得自己写某篇短篇小说时单曲循环的是王菲的《当时的月亮》。也许当时歌曲和我的心境、作品有机地融合了起来,所以,当我间断几天后继续写作的时候,只要一听到那首歌,感觉就立马出现了。

这些感受都是无法具体给出建议的,我们需要静下心来,寻找适合自己的写作方式和写作环境。这就像是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爱人,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写作有时候很难,门槛似乎很高,但其实它需要落实到具体的事件当中,从一些琐碎的,甚至微不足道的地方寻找突破口,你或许会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第四节 作家式阅读:泛读、精读和重读

我的朋友圈里有一些作家,他们的动态除了写作,就是阅读。阅读对他们来说是除写作以外最大的乐趣,有时阅读的乐趣甚至可以超过写作。这是一个很好玩的现象,很多人认为写作的核心就是写,但对一个作家来说,比写作更重要的永远是阅读。阅读产生写作,阅读影响写作,但现在,阅读的作用显然被我们逐渐忽略了。

我从来都坚信,一个作家可以不写作,但不能中断阅读。作家们往往能在阅读中汲取思想的智慧和思维的乐趣。举几个例子,就某个角度而言,没有马尔克斯,就不会有莫言,因为莫言语言的通感以及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受益于马尔克斯;没有曹雪芹,也不会有白先勇,因为白先勇作品中强烈的幻灭感正脱胎于《红楼梦》中“好即是了,了即是好”的思想;没有鲁迅,也不会有萧红,因为萧红作品中的国民性以及对人性的书写,便是她对鲁迅写作思想的继承和创新。

也就是说,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最好的老师是阅读。阅读不仅能帮助写作者形成审美趣味,还能更系统、更全面地教会写作者怎样写作。所以,初学写作的人一定要主动阅读,并且要像作家一样阅读,将泛读、精读和重读结合起来。

首先是泛读。什么叫泛读?就是什么都要读,要有充足的阅读储备。

阅读储备能帮助写作者区分好作品与坏作品。多阅读,特别是阅读经典的文学作品,能够提升写作者的文学素养和文学趣味,让他们更容易判断什么是好的作品,以及好的作品应该是什么样的。这种从阅读中得来的切身体会,是任何一本介绍写作技巧的书无法教你的,它们更能停留在写作者的内心深处。具备了一定的阅读储备后,写作者才会知道什么是好的文字,以及怎样才能写出好的文字。

阅读储备也能让我们拥有更广阔的视野、更深邃的思想和更独特的审美,而这些是成为一个好作家的必备内功。习得这些能力是一个无比缓慢的过程,我们不能期待这些能力能在朝夕之间获得。阅读开拓了我们的眼界,让我们知晓美国南北战争中的世态纷乱,看到郝思嘉[4]的美丽和任性,也体会到故事中那些浓得化不开的爱恋;阅读让我们开始思考生活的意义是仅仅去做加法,还是要像斯特里克兰德[5]一样去做减法,回归最初;阅读也让我们能回到特定的历史时期,回到我们内心最柔软之地。阅读让我们渺小的肉体变得无限大,让我们得以深入体验、感知,进而思考这个世界,我们得以拥有一种全新的眼光,这是从审美到视野的一次全新洗礼。

提高阅读储备量的关键是学会选书。我们在刚开始阅读的时候,可以看公认的经典书籍,但是要慢慢培养自己的阅读喜好,学会自己给自己找书,最好有几个特别喜爱的作家,然后扎实地阅读他们的书籍,这样就会清晰地了解这个作家的写作轨迹,慢慢地,我们能从读的那些书里找到写作的大致方向,当我们把书融进自己的灵魂后,书就不仅仅是书,还会变成我们的思想。

其次要精读。

文学理论中有一条经典理论,即“对话理论”,就是不再简单地把读者归为接受者,而是让读者参与作者的写作过程。读者是主动参与者,他们参与了作品的创作,也和作者一起完成了作品。正如英国作家戴维·伯姆在《论对话》中所言:“对话仿佛是一种流淌于人们之间的意义溪流,它使所有对话者都能够参与和分享这一意义之溪,并因此能够在群体中萌生新的理解和共识。”[6]

我们在阅读的时候也要进入作品之中,一定要多读几遍,第一遍可以只是单纯地以读者的身份去阅读,就是欣赏式地、凭兴趣和感觉去阅读,这能帮助我们筛选出自己真正喜欢的作品。若一部作品让我们爱不释手,自觉能从中获得许多教益,那就要继续阅读,读第二遍、第三遍,这时候我们就要以写作者的身份去读,去思考这本书为什么会令自己喜欢,这本书对自己吸引力最大的章节是哪些,作家又是如何创作的。同时,要注意作家的语言技巧(比如,如何断句、如何运用意象、如何搭配主谓宾等),注意情节线索的设置(比如,如何设置冲突、如何化解冲突),注意人物的设置(比如,为何设置这几个人物,他们出现的原因和作用是什么),也可以划出自己认为写得好的段落与写得不好的段落,想想看,这些能对自己的写作产生什么样的帮助。

总之,精读能让我们从作家的角度体会写作的奥秘,发现一些无法在写作课程或写作书籍里看到或体会到的写作诀窍。一个写作者最好的老师永远是书籍,而精读能帮助写作者更好地参透书中的一切。

最后,要不断地重读。经典作品的价值就在于每次重读都会有收获。

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我们对同一本书的理解是不同的。当我们重读的时候,随着时间的推移,书本不再是书本本身,它带有往昔的回忆,读书似乎变成了读自己、读人生。把一本好书读十遍和读十本好书,你学到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同样,把一本好书读一个月和一个月读三十本书,你获得的知识积淀有着天壤之别。读书是急不来的。

当然,你也可以反驳我。陶渊明就说过“好读书,不求甚解”,你可以说这是一种极其豁达的读书态度。可是别忘了,不求甚解并不是陶渊明读书的最终结果,它后面紧跟着的是“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陶渊明已经沉醉在读书的境界之中,他说的不求甚解只是当时,他会把书中的内容记在心里,等有新的感触了,就“会意”了。所以,陶渊明是在用一辈子看书,并将书融进了生活之中。这样理解,你就能明白陶渊明为什么在读完《山海经》后,会写出《读〈山海经〉十三首》这组诗。如果他只是泛读,他还会推敲并写出读后感吗?

我们都有盲目追求读书数量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的知识体系还未形成,人生阅历还不够丰富,鉴别好与坏的能力还不够。我们必须拥有足够的阅读量,才能找到心仪的作家和作品,才能找到自己热爱的文学风格。但这真的只存在于最初阶段,等到我们培养起了阅读趣味,读书就当是深阅读,就当有自己的思考。

写作,先要写,后要阅读、精读。把自己当成一个写作者,站在写作者的立场去阅读,这时候的阅读就不能只有被动的吸收,还要有主动的批判,要不断问自己,你从前人的书里面发现了什么优点?你要怎样将之运用到写作中?书里有什么缺点?你又应当如何规避?

所以,看书是什么?何为看书?盲目地追求阅读数量,用阅读速度掩饰内心的贫瘠,我不会说这是错的,因为阅读在潜移默化之中熏陶着我们。但我也不会说这样的阅读方式是好的,是值得推崇的,因为阅读的目的不是阅读,不是你对别人说“我看过这本书了”,不是你知道了故事框架……阅读真正的目的是将读到的东西内化于心。一句话,阅读不是目的,思考才是最终目的。阅读过程中的独立精神与批判精神最为重要。

总之,像作家一样阅读,就是要学会自主阅读,寻找自己喜爱的作家,去消化和吸收作家的创作精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最终形成自己的风格。

第五节 另类知识和另类日常书写

张大春说,小说是另类知识。小说要敢于冒犯已有的知识,这是小说的本义,也是小说存在的目的。他还对此做了更为具体的阐释。

当小说被写得中规中矩的时候,当小说应该反映现实生活的时候,当小说只能阐扬人性世情的时候,当小说必须吻合理论规范的时候,当小说有序而不乱的时候,小说爱好者或许连那轻盈的迷惑也失去了,小说也就死了。[7]

张大春虽然谈论的是小说,但其辐射面是很广的,可以辐射到所有写作题材、所有写作内容。我们常说,写作要新颖,在技巧和内容上要能见人之未见,写人之未写。其实成功且能受到读者欢迎的文章,基本上都是另辟蹊径,能找到新角度、新内容或者新技法的文章。

一般来说,我们掌握和了解的是普遍知识,它告诉我们生存准则和智慧,它甚至是我们的谋生之本。这些普遍、基础的知识是写作的根基,但除此之外,我们必须有“特有”的东西,而这些“特有”之物,就是另类知识和另类日常书写。

可以说,对另类知识的了解和挖掘颇能考验写作者的能力。它考验的不仅是写作者触类旁通的能力,更是有效且快速挖掘知识的能力。文学来源于生活,写作自然也要深入生活,写作者在扎根于日常生活、切实了解和体味生活的基础上,才能创作出带有生活温度的作品。

要获取另类知识,我们首先必须有一双敏锐的、善于观察和发现的眼睛。如何在平凡甚或琐碎的生活中找到写作题材?如何在千篇一律的日常中找到具有特殊意味的内容?如何在转瞬即逝的时光里,留下值得永恒书写的内容?只有依靠深入观察和深入体验的能力。

观察,自然要用心观察,能深潜其中。柳青长期深入农村,和农民打成一片,这样的生活经验让他笔下的乡村变得可信;路遥在乡村和城市之间的挣扎和矛盾让他把“城乡交叉地带”描写得震撼人心;近来梁鸿、黄灯等作家关于乡村的非虚构作品,正是基于他们多年来对乡村及农民生活状况的深入观察和反思创作出来的。这些作家的写作都是“发乎情”的写作。一篇文章,只要有关自己的思考和情感,就一定是好的,是能引起人共鸣的。

然而,当下一部分写作者缺乏实际生活经验,他们的写作有肤浅化和表面化的倾向。他们只停留于表面观察,缺乏深入现实生活的毅力和勇气,比如有些写作者对乡村的书写如隔靴搔痒,难以触摸到真正的痛处。而真正的观察要求写作者能将自我感情融入其中,带有独特的个人情感和体悟,比如对于饥饿的书写——真正的饥饿感要体现在生活的细节之中。

比如《绿化树》[8]中的章永璘面临的最大的苦难就是饥饿——他无时无刻不被强烈的饥饿感裹挟,而把他从苦难中解救出来的是女主角马缨花。马缨花表达感情的方式不是如同普通情侣一样通过动作、言语甚至眼神,而是“拿出一个白面馍馍”。

其次,另类日常书写要充满趣味,要能提供可信之据。写作不在于对简单的主题、故事的阐释,更不在于一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意义和主旨。写作其实就是一场奇遇,就像一场遇见,故事中的人物欣喜相逢,有时还会感激涕零。写作包括思维乐趣、人性的挖掘等过程,写作者们孜孜不倦地寻求答案,探讨人物的心理,探讨人生的谜底,这种探讨最终指向的是人性,是哲理,是没有答案的答案,是将善思的读者纳入其中,一同思考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是不断去除遮蔽,期望达到清明的境界。

在思维乐趣方面,以芥川龙之介的一篇很经典的小说《竹林中》为例,它将技巧与内容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小说大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武士被杀,为了寻求真相,砍柴人、行游僧、放免[9]、老妪、强盗多襄丸、死者的妻子以及借巫女之口来作证的亡灵轮番自陈,然而他们的话是相互矛盾的。武士被杀的真相是什么?没有一个人知道。有人称这篇小说为侦探小说,并试图从中找出蛛丝马迹,以还原真相。但我更倾向于认为这篇小说本无意说出真相,而是引导读者思考何为真相,或者说真相是否存在、世间到底有无真相。

在心理挖掘方面,李清照的诗词把心思细腻的女性形象刻画得无比到位,比如“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比如“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再比如“寂寞深闺,柔肠一寸愁千缕。惜春春去,几点催花雨”……读到这些句子的时候,你也许会像我一样惊讶,惊讶于她用寥寥数语竟能把如此多的感情描述出来,实属妙哉!归根结底,好文章在于它成功地与读者建立了联系。写作者用细腻的语言表达情感,而读者在其中看到了自己,两者相互辉映,终成佳作。

最后,另类日常书写还应预设受众群体。一个完整的写作活动必然包括读者的参与。读者是写作活动的最后一环。我们在选择素材、内容时,得选择能和读者产生共鸣的东西。如果写作只局限于写作者自身,只是有关自身的喜乐哀愁,必然不会得到读者的青睐。有很多刚开始写作的人,只写自己的情情爱爱或快乐忧思,这种只关乎个人的内容不会让读者产生共鸣,也就无法吸引读者。

所以,在选择写作内容时,要善于将“我”个人的内容写成有关“我们”的内容,由“我”向“我们”过渡,这是拥抱读者的必经之路。

举一个例子,日记大多是在表达写作者自己内心的孤独、寂寞情绪,但要形成文学作品,情绪就应该是普适的,比如关乎人类的永恒孤独。卡夫卡的《变形记》就用人变成甲虫这样一种夸张的叙述,让读者体会这种情感。

每个写作者在写作的时候,基本上都会预设相应的读者。乔伊斯谈创作时说道:“我在《尤利西斯》里设置了那么多迷津,它将迫使几个世纪的教授学者来争论我的原意,这是确保不朽的唯一途径。”[10]

可见,晦涩难懂且体量庞大的《尤利西斯》的成功也和作者预设了读者群体有很大关系。另类日常书写必须有大致与之匹配的读者,写作者只有心里时刻装着读者,读者才有可能满心欢喜地接受你。

熟悉文学理论的人知道,中外文学的发展进程中始终横亘着一个不变的主题,那就是每个时代、每个写作者,都或多或少有着“影响的焦虑”,如何破除此种焦虑?焦虑促使写作者在内容和技巧方面不断推陈出新,也使一批看似崭新的文本轮番登场,写作者对于另类知识和另类日常书写的渴求也越发强烈。但要切忌浮于表面、未经思索,或者盲目求新、求异的另类知识,要将其带入自我情感中,不断深入挖掘,让另类知识、另类日常书写都体现思想的睿智和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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