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绽放
每个城市都有其往事,但只有上海拥有她的旧梦。是的,一个比歌舞管弦更绮丽,比暮雨朝云更短暂,却比伊人风情更入骨的,旧梦。我和这个梦无关,甚至也不是一名寻梦者,我只是刚好路过。
第一次去上海是大学毕业后,连家都没回,直接背着行李从上学的城市飞到上海。还记得当我穿过南京东路,隔着熙攘的人群,第一次看到黄浦江对岸的热烈灯火时,心里面喊了一句:“哇,真是一个值得为之奋斗的城市呢!”后来我知道,这个城市其实根本不需要我为她奋斗,在这个城市里最好的生存方式就是:为自己奋斗。
当天从外滩折回,在上海出差的表姐把我带到了和平饭店旁边一家小小的刨冰店。表姐说,她每次来上海都要去这家店,东西很贵,很难吃,但是有一个无法拒绝的名字“旧情绵绵”。我们去了,东西的确很难吃。但是有什么关系?当所有的灯火通通赶来要倾城,只有这一个昏暗的角落,像顽石一样要坚守下去,提醒着人们还有一种风光不可遗忘。事后,我写了一首诗给这家小店,但一直没有机会交给老板,如今不知道“旧情绵绵”是否还在。下次去一定要送给他。
旧情绵绵
在和平饭店的旁边
在城南旧事的边缘
在美人的提包里
在才子的衣襟前
绵绵
是否长如秋水绵绵
绵绵
是否重如青山绵绵
绵绵
是否纯如白云绵绵
都说是情如疾电
是哪个
旧情绵绵
再到上海是在半年之后,被公司派去负责跟进一个国际模特大赛。当时没有办公室,没有住处,没有同事,公司给的钱还没有到账,只揣着向老爸借来的两千块钱,打算闯上海滩。白天和一群难缠的祖宗打交道,晚上开始到处找便宜的酒店。行李包里竟然还有一本好友在我临走前送的《上海咖啡之旅》,我大概是当时全上海最“无产”的“小资”。
很多细节都已经记不起来了,却记得在上海住的第一间酒店——南京西路上的“七重天”——三十年代的欧式建筑,八十年代的酒店管理。晚上躺在窄窄的床上,能够看到窗外闪烁的霓虹和一小片被映成紫色的天空,一副活色生香的样子。那时候的自己一定会不禁要想象一下绚烂的未来吧,那时候的自己一定是无知又无畏的。于是,在以上海的旧梦做衬里,我做起了层层绽放的新梦。
而在上海租到的第一间房子在武宁路的“一室户”,也就是只有一个房间、一个厨房、一个洗手间的小房子。记忆中那是一个很冷清寂寥的房间,幸好在回家的路上有一棵开花的树,每次我经过都忍不住停下来,看那一树努力绽放的无名小花如何把自己活得肆无忌惮。有一首诗,是我与这棵树互赠的礼物,因为它,我有了这样的一首:
那年花开
初次见你的那个窗台
如果不是有一丛杜鹃
和一张
你的脸
那就一定荒芜
再次见你的那个巷口
如果不是有一棵开花的树
和一身
你的衣裙
那就一定寂寞
多年以后的这个晚上
如果不是有一片月光
和一句
来不及提起的“爱你”
就一定不会
狠狠责怪自己
当那棵开花的树终于繁华褪尽,结成一树累累默然,我搬出了那个小房子,搬进了澳门路上的“世纪之门”。
在“世纪之门”酒店的房子同样是一室户,但窗外是一条萧寂的苏州河。听说她曾经婉然而曲折地穿过纸醉金迷的妖娆,曾经有着这个城市最轻佻的眼神、最浪荡的灵魂。但姑娘始终要老去,就像卒子终要过河般,尽管舞曲仍旧旖旎,苏州河也终于收起了她的红舞鞋,换上了一身淡然素衣,静谧地流淌,如岁月的流苏。不知道那时候的她,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岁月会流向哪里?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曾经忘形地游走过这个城市。
白天坐车疾驰在延安高架上,游历的是这城市的上半身——风光、明媚、有理想。晚上,我在长街短巷内游荡,却肆意窥视着这城市的下半身——诱惑、性感、流离失所。
有一段时间,每天泡在汉源书店,从下午一直看书到晚上十一点,然后一个人在夜里,静静走一个多小时的路回家。“汉源书店”虽说叫书店,可其实是个咖啡厅,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画家,常年旅居国外,后来就开了这么一个驿站似的咖啡厅。说不上是中式的布置,也定不是西式的,也许是旧上海那种西式罢,很有东情西韵的味道。咖啡厅里一整面墙都是书架,书架上面有一些是老板的私人珍藏,其余则是现今的畅销书。除了书架,还有台灯、老旧的挂墙式电话、烫金横匾、二手真皮旅行箱、旧海报、新开的桔梗花,所有的布置一点儿不含糊地错乱着你的知觉。
我是看了《上海咖啡之旅》后寻去的。特意选了一个下午,到了绍兴路后,却像是不知道它在哪里似的独自惊喜了一番。开始的时候,我也只是乱翻杂志,后来看了佐拉的短篇小说集,又看了丰子恺的漫画集,然后第二次去,就看到了王安忆的《长恨歌》。
原来这样的咖啡馆里这样一个午后是专门为了这样的一本书而晴暖的,这样的城市里这样一个年代是专门为了这样的一本书而华丽的,这样的年纪里这样的一个我也是为了这一本书而踏步寻来的。
“午后的明和暗、暖和寒全是来扰人的。醒着,扰你的耳目;睡着,扰你的梦;做女工,扰你的针线;看书,扰的是书上的字句;要是有两人坐在一处说话,便扰着你的言语。午后是一日里正过到中途,是一日里希望接近尾声的等待。不耐和消沉相继而来,希望也是挣扎的希望。它是闺阁里的苍凉暮年,心都要老了,做人却像还没开头似的。想到这儿,心都要绞起来了,却又不能与人说,说也说不明的。”
我却能明白,就了这梧桐的绿叶,喝下白花花的阳光,王琦瑶的心事昭然若揭,仿佛那整个2001都是为了1940做衬里的。那一杯咖啡也是品到现在,才开始有了点儿滋味,是苦是甜都是这平庸世界里的一点浮凸。
那段日子,可以用村上春树的一句话来形容:“在消磨城市时间方面,我正往专家水平逼近”。
从复兴路到思南路,看见梧桐叶子渐渐黯淡的颜色,从衡山路到太仓路,听见人潮渐渐喧哗又渐渐褪去的声音,长峰中心3205号房间朝西的大落地窗前,每天上演着美丽的落日景象和延安高架堵车时的壮观灯流,日子密密麻麻,细细碎碎的,如同这个城市的注脚,无法排遣。当我一个人已经不足以消磨掉所有或清醒或如幻的时光时,Alex来上海了。Alex是在广州总公司的同事,和我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但全公司就只有我们两个人需要常常加班。有一次在公司长期尘封的储物柜里,我们翻到了两瓶好酒——一瓶“Johnny Walker”和一瓶“芝华士十二年”,于是每次加班就成了我们的欢乐派对。
在我到上海半年后,Alex也终于被派来出差,于是我们开始没心没肺地畅游。城市是我们的游乐场,终年无休。
记得那一个夏日午后,雨下个不停,我坚持要带Alex去那一家语焉不详的法国餐厅,不知道地址,只知道有一个很美丽的橱窗,在某一个街角。因为心疼新买的粉红色小皮鞋,我光着脚,Alex打着伞,我们走过了无数个街口。就像相信幸福一定会在路的下一个拐角处等着我们,我和Alex都相信在一场大雨之后,一定会有一个明媚的角落在等我们落座,而最后也没有找到那家餐厅。是不是我们明明路过了,却没有把它认出来?突然想起张国荣的一段自白:“我坐火车从布鲁塞尔到阿姆斯特丹,沿途经过几百个小镇,飞过几千里土地,遇过几千万个人,我开始怀疑,我们唯一可以相遇的机会,会不会已经错过了?”
那天晚上,我们去了“新天地”的“Luna”,那是当年我最爱去的酒吧,因为有一个长得很像尼古拉斯·凯奇的酒保。我和Alex一直坐到酒吧打烊,离开的时候都已经醉得不会说中文了,两个人带着满嘴烂透的英文,叽叽喳喳地出了门。半夜三点,Alex非要去外滩走走,于是,那夜的外滩多了两个疯子。当黄浦江的江风吹过时,Alex酒已全醒,他对我说:“这一辈子,总算疯过。”
醉中呵壁自语,醒后一滂沱,
不恨年华去也,
只恐少年心事,强半为消磨。
好了,一段年华以迷梦开始,以酒醉作结,其中的酸涩狂喜,从略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