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其实很短,生死之间。而爱情却可以很长,是在一起那一刻的天长地久。那些年轻的纯洁岁月,原是生命中最美的时光。即使不能爱你,也要留下一个刺青,让我的人生从此与众不同。
左手光阴,右手爱
朴小菲拼命地摇头,
安小树彻底崩溃了,
整个夏天,他都过得很低沉。
安小树和朴小菲是在校园文化节上认识的,那时是三月,樱花灿烂的季节,两个人都被安排采访同一个教授。安小树第一个赶到,正想采访,突然背后有人叫他,刚转身,朴小菲便像风一样飘了过去,录音笔已经对着教授了。安小树本想喊:朴小菲,我可是先到的。但看着教授和她聊得很投机的样子,只好硬生生地把这句话吞了下去。
说也奇怪,接下来的几次采访,安小树都落在了朴小菲的后面,为了显示风度,安小树还是等着朴小菲一起走。分别的时候,朴小菲扔给他一本日记本说:“多学习吧,看你弱不禁风的样子,怎么跟我抢风头啊。”安小树只好一脸苦笑地跟在后面。
年末,朴小菲无可非议地拿到了学生会的最佳记者,她对两手空空的安小树说:“小弟弟,知道我外号叫什么吗?叫姐,今天姐高兴,我请客。”说着,拖了他就走。
手指交错的刹那,安小树心里一阵慌乱,他知道自己是喜欢上了这个来自尼泊尔,却一直生活在中国的漂亮女孩。只是,她喜欢自己吗?安小树不知道,他只知道,朴小菲看自己的眼神都是若即若离的,还有,给她看自己的作品,每次都被批得一无是处,
有时候,安小树甚至想,难道自己上辈子和她有仇,要不然朴小菲何以这么容不得自己。这样想着,安小树心里便升腾起一股爱意。
遇着朴小菲时,安小树真想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可是转念一想,也许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罢了,这个身上带着尼泊尔皇室贵族血统的公主,能看上自己这个穷小子?安小树苦笑着走开了。
大二时,朴小菲说:“你给我介绍个男朋友吧?我想轰轰烈烈谈场恋爱。”“要找,你自己去找。”安小树转过头去,心却狠狠地疼。
大三时,朴小菲说:“告诉你,姐我谈恋爱了。”安小树一张脸变得苍白,却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恭喜你啊。”朴小菲关心地问:“你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紧张我了?”安小树侧过头:“没有的事,我昨晚没睡好,我先不和你说了,回寝室补觉去了。”
安小树大哭了一顿,室友惊讶地说:“男人也哭,害不害臊?”安小树伤心地说:“谁说男人不能流泪,只是没到伤心处嘛。”室友都劝:“你要是真喜欢她,就干出点事业来,等你强大了,就是抢也能抢过来。再说,人家毕竟也是尼泊尔皇后的侄女,你没点身份,这事怎么能成?”安小树触电般地站起来,大声说:“对,我要创业,我要活出个男人样来。”
再次见到朴小菲是在图书馆,她的身边跟着个单瘦的男人,一阵风就能吹跑的那种,安小树凑过去,低声说:“你就这水平啊?”朴小菲觉得这是对她的挑衅,狠狠白了一眼,扭头就走,丢下了一脸失望的安小树。
安小树去医院做体检的时候,遇到过朴小菲几次,他很想追问朴小菲来这里做什么,但看到她行色匆匆的样子,只好欲言又止。
安小树和同寝的两个室友一合计,开始做起了租赁西装的生意。安小树在校内找了个门面,又和校外的干洗店谈妥合作的事情,经过简单的装修后,安小树的店开始营业了。
因为太忙,安小树几乎没空去找朴小菲,朴小菲倒是来过几次租西服,每次都一个人。有时,安小树就笑:“怎么,你的跟班呢?”朴小菲喃喃地说:“有些事,你不明白的。”
那年七月,朴小菲也来店里帮忙,朴小菲给了安小树一张名片,朴小菲说:“将来,等你有空的时候,来尼泊尔,我给你做向导。”
周末,安小树带着朴小菲去山顶,满山遍地的野花,虽不能说姹紫嫣红,也称得上五颜六色。朴小菲说:“知道这些花为什么这么好看吗?”
安小树摇摇头。
朴小菲又说:“那是因为它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自卑的,不管出生在哪里,它们都能朝着太阳,勇敢地欢笑。”安小树心里一动,他沉思了片刻,然后说:“小菲,其实我很想跟你说一句话,我……”结果,话被朴小菲的电话打断了。
晚上,朴小菲就上了去尼泊尔的火车。安小树去送,火车开动的时候,朴小菲想起了什么,连忙问:“安小树,上次去看花时,你是不是有话想对我说,再不说,你就没机会了。”安小树跟着火车跑,大声说:“朴小菲,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三年来,我一直都爱你,可惜你已经有了男朋友,你曾经爱过我没有?”朴小菲听后,拼命摇头,摇头。
安小树彻底崩溃了,整个夏天,他都过得很低沉。
直到秋天,安小树才振作起来,在两个伙伴的齐心协助下,安小树的事业也风生水起。不久,他成立了公司,业务拓展到市区的所有高校,每天都租出四五十套西服。安小树成了附近有名的创业能人,不少女生都主动献殷勤,安小树却一直不为所动。闲暇时,安小树总会去山顶上坐一坐,朴小菲的影子就像放电影一样,从眼前飘过。有时,安小树想,自己是不是中了她的毒,要不然,一个对他摇头的女人,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怎么一直都无法释怀。那本日记本,安小树舍不得用,就放在床头。每天睡觉前,安小树都要靠它来取暖,看一看,心里便有了香甜的味道。
冬天的时候,安小树利用手中的积蓄,在城区买了套房,又把父母接了过来。他去加朴小菲的msn,消息发出去后,却一直没有回音,手机也停机了,朴小菲就像从这个世界中凭空消失了一样。那几天,安小树失眠了。
安小树突然做了一个冲动的举动,那就是去尼泊尔找她。室友被他的举动吓了一大跳,继而支持他,去看看也好,看了才会死心。
安小树去了尼泊尔,在参观加德满都王宫广场后,走进了一家茶馆。馆子里稀稀落落坐了几个人。安小树正要出来的时候,突然看见一个男子手捧着大束玫瑰跑了进去。顺着男子跑进去的方向,安小树看见那男子,跪在了一个妙龄女子面前,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安小树虽然听不懂,但也能猜得出来那是在求婚。让安小树惊讶的事情发生了,那女子拼命摇头,然后哭着把花收下了。男子牵着女孩的手走出来的时候,安小树顿时觉得血都在倒流,摇头不是表示不同意的意思吗?怎么她还接受了花呢?
安小树忍不住走了上去,拦住男子,拼命打手势,意思是说,她摇头了,你怎么还这么高兴?男子忽然笑了,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说:“你是中国人吧,难怪你不知道,在我们尼泊尔,摇头就是点头的意思……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
安小树一颗心直往下面沉,那天在火车站送别的情景又浮现了出来,直到现在他才明白,摇头就是表示同意的意思。面对爱情,他简直就是一个白痴。想想朴小菲说的那句野花从来不自卑的语句,这不都摆明了是暗示要他主动,可是他居然都没看出来。
安小树恨不得朝墙上撞,被男子死死抱住,男子说:“兄弟,没有过不去的坎,你把她的地址告诉我,我带你去找,她要是真心喜欢你,就一定会等你的。”
安小树把当初朴小菲给他的名片掏了出来,男子说:“这个地方我知道,我马上带你去。”
坐在男子的三轮车上,安小树的一颗心早已飞到了朴小菲的身上。一年过去了,她还在等自己吗?会不会都已经结婚生子了?安小树心里只好暗暗祈祷,但愿一切都还来得及。
车子左拐右拐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是一个希望小学。男子走到门口问了一下,然后笑着说:“你找的人还在,祝你好运。”
安小树走进学校的时候,一个中年人热情地跑过来说:“你是来找朴小菲的吧?”安小树诧异地说:“你怎么知道是我?”中年人笑着说:“一年前,朴小菲来的时候就告诉我,如果有一个叫安小树的人来,一定要帮她留下来。”
中年人把安小树带到了朴小菲的房间,远远地,安小树就闻到了野花的香味,屋子里到处都是野花标本,他的照片贴得到处都是。中年人说,这一年来,朴小菲都是靠他们取暖的。
安小树说:“那她的男朋友呢?”
中年人笑了:“朴小菲都告诉我了,那是一个追了她整整三年的男孩子,后来得癌症了,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想让她做一个月的临时女友。小菲这么善良的女孩子,一心软就答应了。”
安小树的脑袋一阵发晕,难怪在医院的门口,好几次遇到她。中年人接着说:“朴小菲去皇宫了,她姑姑给她安排了一场相亲,对方是某部长的儿子,朴小菲本不想去的,实在推不掉。”
仿佛过了一个多世纪,安小树见到朴小菲的时候,是在第二天下午。朴小菲的身边还跟着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两个人就那么呆望着,朴小菲突然哭了,说:“你是来给我送结婚喜帖的吧?”安小树摇头:“我女朋友都没有,怎么会有结婚喜帖呢,你快有了吧?”朴小菲说:“我还在等我喜欢的那个人来找我呢,我足足等了一年了,要是还不来,我随便找个人嫁了,让他一辈子后悔去。”安小树狂喜地说:“这不是来了吗。”两个人紧紧抱成了一团。
房间里就只剩下两个人了。安小树怜惜地摸着朴小菲憔悴的脸说:“这一年让你久等了。”朴小菲笑着说:“不晚,以后你加倍补偿我。”安小树流着泪,拼命点头。
安小树从身上摸出一本日记本,朴小菲惊讶地说:“怎么还没用?都五年了。”安小树说:“那是我喜欢的女孩子送给我的礼物,我不舍得用,我要保留着,就和我们的爱情一样,一生一世……”
我想轻轻地爱你一生
春天花会开,秋天瓜会熟,
可我不知道属于自己的春天什么时候到来,
也许在明天,也许永远都不会。
2009年初春一个十分普通的周六,我从图书馆的书海里暂时挣脱出来,跑到寝室美美地睡了一个下午。等我走出来吃饭时,才发现街上到处都亮起了橘黄的灯光,像星星的物语。
我呆呆地坐在一家饭馆里随意点了盘上海青,开始思考着如何打发这漫漫长夜。
我掏出手机,一一给室友打电话,但不是关机,就是占线,我知道此时他们正穿梭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和自己心爱的恋人一起携手浪漫呢。而我像只落单的飞鸟,纵有动听的旋律,也只能独自落寞地吟唱。
长街上不时走过一对对情侣,他们亲密的模样对我来说是一种诱惑,也是一种心酸。我一直渴望着有那么一段轰轰烈烈的故事,可我喜欢过的每个女孩最终都把我挤在舞台之外,就像是一阵淡淡的风,没载走任何花香。
虽说我现在还有一个异性伙伴,但我至今搞不清我爱不爱她,也不清楚我在她心里到底有没有位置。那是一个大三的女孩,我们已经认识整整两年了,这两年来,她从没对我暗示过什么,我也没跟她说过任何大胆的话语。和她在一起,我是放松的,我想她也是。
我知道,春天花会开,秋天瓜会熟,可我不知道属于自己的春天什么时候到来,也许在明天,也许永远都不会。
小余给我打电话时,我正在跟一个书店老板讲价,他要转行开饭店,所以这些处理的书都特价。我一口气挑了十几本小说,一块钱一本。小余问我在忙啥,我说买书呢,小余便以一种感叹的口吻说:“还以为你在玩二人转呢。”
我说:“你瞎讲什么,我还没那样的艳福呢。”顿了顿,我又说:“你有什么计划呢?”小余说:“哥们儿,你要是真闲着,就跟我一起去溜达溜达,五一路那里有一家歌厅新开张,我弄了两张优惠券。我立马就过来,你千万莫走开。”小余说完,也不管我同不同意就挂了电话。
小余是我的老乡,大四,是学校团委宣传部部长。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每一次我失恋,他总是第一个跑来安慰我,对于他的请求,我自然不好拒绝,虽然我只想一个人静静。
小余开着女式摩托车来接我时,街上已是一片繁华。我跨上他的摩托车时,他也不言语,只是默默地点燃一支白沙烟,吐了几个烟圈,任夜风愣愣地把它吹散。
片刻后,我们安全到达目的地,歌厅里已是人头攒动。小余本想找一个小包,但老板说所有的包厢都已满了。无奈,我们只得留在大厅,但饶是如此,小余也显得格外兴奋,在他的影响下,我的心情也渐渐好了起来。
小余点了两瓶啤酒,和我对碰了一杯之后,便迫不及待地钻进人群,去寻找他的猎物了。我自然相信他的本事,我的目光也紧随着他移动。只见他很快跟一个金发飞扬的女孩热情地交谈起来。我笑了笑,只是默默地喝酒。
折腾了好久,小余又跑过来,说:“还傻愣着干啥,快去点歌啊。”说罢咕咕灌了几口啤酒,又去和那个女孩闲聊去了。
耳朵里响起了磁性的声音,是刘德华的《男朋友》:
“我是你男朋友,你是我女朋友……”
我想,写得真好,听着,也是一种享受。我刚起身,便有一个甜甜的声音说:“帅哥,有没有兴趣合唱一首?”我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我不会唱歌。”
女孩不信地问:“来到这个地方的人还有不会唱歌的?”
我说:“我就是。”其实我很能唱,只是今天我总觉得缺少那么一种唱歌的氛围。
女孩大方地坐在我的身旁,说:“那聊聊总可以吧。”
我问:“你喝不喝酒?”
女孩笑了,说:“你还真幽默,不会喝酒的人哪有资格出来混?”女孩的话令我大是惊讶,我说:“那你干吗的?”女孩说:“那你猜猜,猜对了我喝一杯,猜错了罚你三杯。”我去问老板要了个杯子,又提了三瓶啤酒,给她倒满了,我说:“我猜不出来,这酒我喝了。”我一口气喝了一瓶啤酒,女孩忽然咯咯笑了起来。我不解地望着她,女孩说:“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你这么老实的人。”我说:“我就是。”
女孩幽幽叹了一口气,说:“以前我也像你这样,不过老实人到处都吃亏,工作上是,爱情上也是。”女孩的眼睛红了。我连忙说:“那我们谈点别的吧。”女孩很快恢复了平静,轻轻笑了一下,说:“不跟你聊了,我要去工作了。你是个老实人,也是个好人,所以我要特别提醒你,当你拥有时,一定要牢牢把握住,不然,就会像我一样整天都后悔。”
我的心猛然一震,正待追问些什么,女孩已扭着莲步轻轻走了。
夜色渐深,歌城里的人明显少了,小余也快步走了过来,我说:“走吧。”
门外,是城市寂静的夜。街上的灯火已明显变少,黑夜就像一张撒开的大网,把我们紧紧地抱在它的怀里。
那一夜,我彻底失眠了。
一大清早,我便拨通了她的电话,沉默了许久,我说:“我轻轻地爱你一生好吗?”
电话那头,没有说话。
下一个路口遇见你
我现在对他只有感动,
我们之间并没有爱情。
我知道,我是一个外表很坚强、内心十分脆弱的女孩。当室友都成双成对地在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在图书馆啃着一本又一本厚厚的英语书。每次晚上开“卧谈会”的时候,室友们总会“批斗”我:“老四,你也该再找一个男朋友了,要不小心以后变‘剩女’哟。”每每这时候,我总会扔下一句:“姐姐们,你们就别拿我开玩笑了,像我这样,我可不想把别人吓个半死不活,拔腿就跑。”我扭过头抚摸着左脸上那道疤痕,那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林志飞竟然在我爱情的深谷里“横空出世”了。
那天黄昏,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学校操场附近的一棵梧桐树下,倚靠着它读英语。一个篮球不期而至地滚到我身旁,只听见身后一个男生大喊:“Hi,美女,可不可以请你把球传过来?”
见我没反应,他就走到我身边来捡球,以为刚才冒犯了我,慌忙地道歉:“我叫林志飞,艺术系的,刚才你的背影在黄昏下真的很美,简直就是一幅天然的水彩画。”
我这才缓慢地抬头侧过脸来,他见到我脸上的那道疤,似乎觉得很内疚,于是急忙改口道:“对不起。”就低着头慢慢地走开了,口中还小声嘀咕着什么。
再次遇到他,是在学校的一场晚会上,那天我特意坐在前排右边的一个角落里,因为那里的光线最黯淡。是的,我是喜欢黑夜的,因为只有在黑暗中才没有人注意我脸上的那道疤,我才可以不用头发遮住它,扎上自己喜爱的辫子大步地走在路上。
忽然,我听到主持人说:“接下来艺术系的林志飞将为我们表演一个精彩的魔术,大家鼓掌欢迎。”顿时,我一怔,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直到看到他慢慢地走到舞台中央,我才确信自己没有听错。
接着林志飞优雅地说:“接下来我表演的这个魔术需要有一位现场的女孩子跟我配合,不知道有没有愿意的同学?”听到有这么一位大帅哥的邀请,台下的女生们都举着手叫喊:“我愿意!我愿意!”没想到,他却指着角落里的我说:“让我们有请这位女生上台,好不好?”在大家的欢呼声中,我被推上了舞台。
晚会结束后,我刚迈出礼堂就听到他在后面叫我:“你好,谢谢你今天晚上的配合,我可不可以送你回宿舍?”我默默地点了点头。到宿舍门口的时候,他有些不自然,抬头望了望我们宿舍。原来室友们都趴在窗口嘻嘻哈哈地冲我们笑。
刚回到宿舍,老大就拦在门口:“老四,今天去干什么了呀,这么晚才回来?赶快老实交代!”
我低着头嘟哝着:“我去教室自习了啊。”
“我看不是吧,是去约会了吧。”老二也插进来道,“要不怎么会有这么个大帅哥送着回来呢?”
我的脸涨得通红,嗔怒地结结巴巴矢口否认她们的“指控”。
那天晚上,她们不停地“探讨”着我和那个男生的关系,尽管我在她们面前一再声明,我和他的关系就像小葱拌豆腐那样地一清二白,但在内心深处我却渴望着那朵爱情花能早点盛开。
接下来的日子充满着惊喜,林志飞每天都会像变魔术似的出现在我面前,与我一次次在教室、图书馆“偶遇”。伤心的时候,他会像变戏法一样来逗我开心;生病的时候,他会翘课陪在我身边,甚至为了给我补习而去学他最讨厌的数学;想吃东西的时候,他会冒着大雨去校外,只为给我带来一碗热腾腾的酸辣粉。室友们都说我“走桃花运”了,整天有这么个大帅哥陪着。
10月3日,我的生日。老大满脸期待地问我有没有新花样庆祝,还没来得及等我回答,老三就插嘴道:“当然是和男朋友一起去旅游啊!”
这时候宿管阿姨在楼下大喊:“619,谢楚楚,有人找你!”大家赶紧把我推到门口,扔下一句:“赶紧去和你的魔术王子约会去吧。”就把宿舍大门“啪”的一声给关了。
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才到达那片原野。山顶上,他说要给我变一个魔术。只一下,他空着的手里就出现了一大束玫瑰花,还有一个蛋糕,送到我面前说:“送给我亲爱的公主,愿我们的爱情永远甜蜜。”
听到这些话,我并没有兴奋,反而觉得很平静。因为我知道,我要回绝他。我现在对他只有感动,我们之间并没有爱情。我不能因为感动而接受他的爱,更不能因为爱情资源的匮乏而接受这份爱。
“我知道你很优秀,我需要的不是‘魔术’爱情而是一份真实的感情。”我认真地说,“或许你还没有真正地喜欢我,只是对我好奇罢了,以后我们还是做好朋友算了,不要做恋人。”
他红着脸,激动地说:“为什么?你要相信我,我是真心喜欢你的。”
我慢慢地说:“难道你们男生就会这句话?我不相信这些,你以为我脸上的这道疤痕是天生的吗?”
大二那年生日,张龙约我出去旅游,也是在这里。那天日光和煦,微风轻拂——对于一对来旅行的恋人来说,这样的天气太舒适了。这里群山紧锁着溪谷,石楠丛生的峭壁和山丘,在这宁静的秋天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加惬意了。黄昏的时候,落日的余晖洒在我们身上,他那俊美的脸庞在斜阳的照射下显得容光焕发。他搂着我,深情地说:“楚楚,我会爱你一生一世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也不要分开。”那时候,我不羡慕世界上的任何人,因为在这个地球上,我相信不会有一个比我更幸福的女人了。
那天我们玩得很开心,很晚的时候才动身回来。半路上发生了意外,由于车速太快,我们的车眼看着就要和前面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相撞了,一想到张龙是表演系的,脸上可不能受伤,我就扑到他的身上,抱着他的脸。
我以为他会一直陪在我身边,然而等我在医院醒来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而这道疤却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脸上。
“是不是你们男生的诺言都这么轻?”边说我边取下他送我的那条链子,把它扔进脚下的那片湖泊,“轻得就像这条链子,扔出去之后,就再也不可能收回来。”
没想到,林志飞竟然跟着那条链子跳进水中。虽然只是初冬,河水却是冰冷刺骨。他跳下去之后才发现自己不会游泳,只得大喊让人把他救上来。看到他浑身湿透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
回来后,很久没有看见林志飞了,有时候我会想起他,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或许他已经不好意思再见自己,又有了新目标吧。
那天去食堂吃饭,偶然看见学校海报墙上贴着一张小广告,上面写着:急求一位游泳教练,重酬!联系人:林志飞,后面还有联系电话。
我想了想,还是拨通了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热切地说:“楚楚,接到你的电话真是太好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经学会了游泳。昨天去我们上次去的那个地方,我找到了那条链子,我马上就给你送过来。”
半个多小时后,他像个获胜的孩子似的高高举起那条链子跑到我面前,欢呼着:“楚楚,你看,我真的找到了。”
看着他手里的链子,我的鼻子有点酸,眼眶也湿润了。我知道这次他给我表演的不是一次光与影的魔术,而是一次真爱的缩影。
烟花乱
钱能买来一个人的空壳,
却买不了来自灵魂的真挚情感。
但在现实面前,
爱情往往苍白得不堪一击。
莫小米是在酒吧认识刘子寒的,高高瘦瘦的,打扮得干净整齐。第一眼,莫小米就被他深深地吸引住了,她几乎是颠着屁股跑过去的。
她跟他敬酒,他端起了酒杯回敬。那优雅的姿势,像蚕丝一般绕住了她的心。莫小米喜欢这种心动的感觉。她不喜欢太邋遢的男人,比如谭爱错。谭爱错是她的男朋友,典型的富二代,才24岁就已经有两家公司了。莫小米上大学的所有钱都是他垫付的。才大二的时候,谭爱错就把她的父母接到了城里,买了三室两厅的房子,还请了保姆。他说,等她做了自己的妻子后,他就让莫小米的弟弟做经理。莫小米的父母都说,有这么好的男人,值了。可莫小米不这么认为,她真的不喜欢谭爱错,但又欲罢不能。
谭爱错是爱她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而且很专心。莫小米一有什么事,他就紧张得不得了。因为成天被众人捧着,莫小米一度很高调地认为,自己这一辈子一定会找一个自己深爱的男人,却不想还是败给了现实。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她唯一能报答父母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直到遇到刘子寒,莫小米突发奇想,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找个自己喜欢的男人,轰轰烈烈谈一场恋爱,哪怕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
莫小米特意为刘子寒点了一首歌,然后要了他的电话号码,却不想遭到了拒绝。莫小米的狠劲一下子来了,长这么大,她想做的事情还没有做不到的。
刘子寒向东,莫小米也向东,刘子寒向西,莫小米也向西。刘子寒把这条街走了整整两个来回,莫小米就笑,刘子寒就说,你笑什么呢,我只是忘记了天安门广场从哪条路进去。原来是个路痴啊,莫小米心里说着。她抓着刘子寒的手,一直跑到天安门广场,她真的想就这么抓着自己喜欢的人,直到天荒地老。
她送他回家。那是个什么样的家啊。在破烂的小巷深处,还是六楼。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房间的摆设:脏、乱、差。
原来刘子寒是个北漂族。
房间有把小提琴,那是莫小米最喜欢的乐器。莫小米拉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刘子寒整个人都傻了,他感叹,你也喜欢音乐的啊。
为此,莫小米特意给自己开了个微博,取了个契合现在心情的名字——好好爱一回。
之后,莫小米总会隔三岔五地跑到刘子寒的房间里玩。
没想到刘子寒还是个自由撰稿人。
莫小米最喜欢拿着他的稿费单,一张张数,末了加一句:你可以教我写稿吗?他真的教她写,她也真的写,往往是半个小时就写好了,他改,却花费好几个小时。
她还想了解他更多,甚至包括他的过去。他看着她,只笑。她喜欢看着他沉思的样子,安静而祥和。好几次,她都想把自己的身体靠在刘子寒的怀里。她不喜欢谭爱错的怀抱,一靠上,满嘴的胡须跟着就来了,她喜欢静静地拥抱,比如和刘子寒。不过,她一直都在想,刘子寒的定力怎么这么好。即使有时,在他眼前换衣服,他也无动于衷。
生日那天,莫小米是和谭爱错一起过的,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两个人吃饭,却有三个人服侍。生日蜡烛送进来的时候,谭爱错突然摸出一个钻石戒指,单腿跪地,他说:“小米,嫁给我吧,只要是我有的,我什么都给你。”
谭爱错就是这么自大的人,他以为钱能解决一切。是的,钱能买来一个人的空壳,却买不了来自灵魂的真挚情感。
不过,莫小米还是满面笑容地收下了他的礼物。
晚上,莫小米找了个借口,打的直奔天安门广场。
刘子寒就坐在那里拉小提琴,坐下,刘子寒摸出一页手稿说,给你写的诗,生日快乐。莫小米整个人都轻轻地颤抖起来,此时的她已经完全沉浸在浪漫的海洋里。刘子寒是喜欢她的,要不然就不会给她写诗了。
莫小米拖着他的手跑到高处,她早就打听清楚了,今天晚上会有一场流星雨。晚上一点时,流星雨如期而至。莫小米靠着他的肩膀,她说:“子寒,很久以前,我也和你一样,充满了梦想,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深深爱上了你,你知道吗?”
刘子寒和她照了一张大头贴,出来的时候,莫小米说:“大家都说,恋爱的女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果然如此啊。”
莫小米在微博上写到,这是她人生第一次自主的恋爱,她陶醉其中,她有了再活一次的感觉。
莫小米的婚事安排在元旦,蜜月旅行的计划也定好了。莫小米弟弟的事情也办妥了,谭爱错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说:“好好干,将来你前途无量。”
婚礼前的一周,莫小米决定去找刘子寒。她决定把什么事情都告诉他,可是真正等见到刘子寒时,她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唯有拥抱,唯有热吻。但她分明发现,刘子寒变得憔悴了,也开始抽烟了,常在夜深人静时,一个人在阳台上吞云吐雾。也许他已经从媒体的报道里知道她要结婚的消息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在现实面前,爱情往往苍白得不堪一击。
结婚的前一天,莫小米又去了刘子寒那里。半夜里,她几次从刘子寒温暖的怀抱里惊醒,她和他说着自己家里的情况,说着父亲的病,说着弟弟的事。她说,能让父母晚年有个安定的港湾,能让弟弟有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是她的梦想了。
莫小米边哭边说。末了,莫小米说:“子寒,对不起。”
刘子寒坐起来,点燃一支烟,看着她,一如以前的优雅,又过了一会儿,刘子寒说:“小米,你放心吧,我不会打扰你生活,自此,就当我们从来没认识过。”
莫小米是哭着跑回去的,她一直认为,自己在他的生命中会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却没想到,他也能如此优雅地转身。那天的微博上,只有用泪写的一句话:伤,并痛着。
莫小米的婚礼按期举行,接着就是半个月的蜜月旅行。在这期间,莫小米多次给刘子寒发短信,但都杳无音讯。
回来后,莫小米迫不及待地去找刘子寒,但已是人去楼空。在房东那里,莫小米拿到了刘子寒留给她的小提琴和一盒巧克力。刘子寒在信上说:不开心的时候吃一块,什么烦恼便都没有了。
婚后的日子并没有莫小米想象得那么完美。谭爱错天天忙着公司里的事情,很少回家。莫小米也不介意,她乐于做一个阔太太,今天和经理的太太去香港购物,明天找董事长的小蜜搓麻将。或者,在微博上发些琐碎的牢骚。
偶尔,莫小米也去下酒吧,坐在刘子寒坐过的地方,抿着酒,静静地沉思着。一切犹如昨天发生,却早已远隔天涯。
莫小米忽然想起刘子寒曾经对她说过他要写本小说。想到这,莫小米站起来,跑出去,拦了辆的士直奔书城。
刘子寒的书就摆在畅销书的位置上,封面上赫然写着“烟花乱”三个字。莫小米一口气买了三本。回来的时候,莫小米在微博上感叹,他终于成功了,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就像草原上的雄鹰,任何苦难和挫折都无法阻挡他翱翔蓝天。
书中的女主人公也叫小米,几乎是一样的遭遇。那个叫小米的女人,在酒吧邂逅了一个文学青年,两人因此相知相爱。故事的结尾是,小米和一个富翁结婚了。所不同的是,小米在书中做了个相夫教子的好妻子,而现实中,她什么也不是。
莫小米是流着泪看完这本书的,以至于谭爱错进来时,她都没有发觉。他轻轻替她擦了泪,谭爱错随手翻了几页,说:“这里面的女主人公怎么那么像你?”
莫小米说:“你不知道很多记者都在采访我啊?你累了吧,吃饭了没?我去给你做饭吧。”
谭爱错突然站了起来,惊讶地走过来,摸她的额头:“你没发烧吧?”莫小米瞪了他一眼,说:“难道你认为我只是个蛮不讲理的人吗?”谭爱错笑了。
进厨房前,谭爱错走到电脑前,轻轻关闭了微博,说:“好好和我过日子吧。”
藏在棉球里的爱
他没说话,拿起其中的一个,
仔细端详着,每一颗棉球都贴了张标签,
上面写着详细的使用时间,
每看一个他的心就跟着颤抖一次,这些棉球足够用80年。
和他认识时,她就知道他有打鼾的习惯,大而沉重。只是那有什么关系,她想,两个人的爱情与鼾声无关。
他们在众多朋友的质疑声中走到了一起。婚后的前三天她都无法睡着,他的鼾声太大了,好几次都将她从梦中弄醒。他尴尬地望着她:要不等你先睡了,我再睡。她摇摇头。奇怪的是,一周后他再也没有见妻子被他吵醒,也许时间久了,习惯了,他笑着安慰自己。
那一晚,他起身去洗手间,突然看到一条蛇爬进了窗户,他大声喊,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他冲进卧室,看到她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结婚十多年了,头一回,他是如此仔细地审视自己的妻子。
之后,像所有厌倦了林子的鸟一样,他开始把翅膀伸向外面,很快向她提出分手。她静静地听完,不哭也不闹,只是嘱咐他晚上一定要睡好。
年轻女孩很快就取代了她的位置,那个晚上,他没有早早上床,他怕他的鼾声吵醒她。半夜里,他被她一个耳光扇醒了,原因是他的鼾声让她无法入眠,他只好苦坐到天亮。
接下来的几个晚上,他尽力控制等她熟睡了才上床,但还是把她吵醒了。后来,他干脆搬到书房,又换了张厚实的木门,彼此才相安无事。
那一次,他去出差,意外地在飞机上遇到了她,她问他过得怎么样。他尴尬地笑笑:“还好,就是一个人睡,我的鼾声太大,没有人能受得了。”她“哦”了声,说:“13年前,怎么不这么做呢?害我每天只好塞棉球,白白忍受了这么多年。”他无言以对。
回到家,他赶紧打开她以前的衣柜,一大堆棉球滚了下来,在一旁的女孩立刻惊叫起来:这是什么玩意?他没说话,拿起其中的一个,仔细端详着,每一颗棉球都贴了张标签,上面写着详细的使用时间。每看一个他的心就跟着颤抖一次,这些棉球足够用80年。
他泪眼朦胧,他一直以为自己懂爱情,却不想她才是真正的懂,就比如,她忍受不了他的鼾声,却一直塞着棉球,并打算塞80年。
等待雨,是伞的一生宿命
不管你愿不愿意,
我已经铁了心交你这位朋友,
透过字里行间,
我感觉你就是我要在茫茫人海中苦苦寻觅的知音。
与谷雨的相恋纯属偶然,然而似乎又是冥冥之中天意的必然。
经过半载苦读,我有幸跨过了考研这座独木桥,进入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深造。这是西北地区一所门类齐全的本科院校,校园内花木葱茏,是一方读书的圣地。也许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也许是我沾染了这里青山绿水的灵气,我又重新拾起搁了七年的笔,我比以前更加勤奋,作品也陆续在各大报刊发表,我也由此才与谷雨结下了异域情缘。
由于我写的文章有很多与爱情有关,都是一些朋友们生活中的故事,因此也特能感动人。有几个月我每天都能收到几十封来信,问文中的故事是不是真的,还说她们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人和故事,最后她们希望与我交个朋友。这些女孩,除了写信之外,还想方设法弄到了我的QQ号码,以至于我一上线,就被她们团团围住,抽不出任何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几个室友就经常笑我:“军哥,你的艳福来了,这么多女孩要和你交朋友。”而我则不知如何是好。
最后我采纳了一个师弟的建议进行冷处理,信也不回,上线也隐身。时间一长,信件果真慢慢少了。然而有一个女孩却始终不渝地来信,不管我回不回复。在QQ留言中,她不断地重复:“不管你愿不愿意,我已经铁了心交你这位朋友,透过字里行间,我感觉你就是我要在茫茫人海中苦苦寻觅的知音,所以不管你如何待我,我都不会放弃的!”
与其他女孩温柔的笔风不同,这个女孩第一封信的语气就显得异常霸道。
女孩叫苏谷雨,是重庆大学中文系大二的一名学生。得知她将与我同时毕业,我对这个女孩突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一次来信,我都以最快的速度给她回信,诉说在QQ和电话里未能详尽的内容。渐渐地,不知是距离产生了美感,还是别的,我对谷雨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想彻底地走进她的生活。她在信中和电话里所表现出的那颗真挚的心正在迅速地向我靠近,虽然言语中还有种淡淡的忧愁,但那是一颗为思念而愁的心。我觉得这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人海茫茫中,若不是缘深我又怎能与痴情的谷雨相遇相知呢?看着谷雨在视频里哭得一脸泪水,我的鼻子也有些发酸。我决定去重庆找她,因为视频的对视早已不能抚慰彼此的思念和澎湃的激情。
见到她时,我们彼此都对视了好久,面前的女孩比在视频里更加美丽、端庄,大大的眼睛里深藏着的那一抹忧愁立刻被眼前的喜悦冲淡了。
谷雨扑上来拥着我:“军,这是真的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真的吗,这真的是你吗?”
“是的,雨!我就站在你面前,一个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军。”
那一个下午,我们在茶馆里一直泡着。晚上时她为我在旅馆找了个房间,但她拒绝九点以后继续陪我。
“对不起,军,在双方父母没同意之前,我是不会和你住一起的,请你原谅。”见她如此的坚决,我也不再勉强。
我在重庆待了三天,临别时谷雨送我一首诗:
读你,
就像读一本长篇小说,
刚翻过序言,
便爱不释手;
想你,
像刚轻轻喊出你的名字,
便醉倒在思念的海中。
她的双眼充盈着离别的泪水,我强忍着泪,轻轻吻去她满脸的泪痕。
之后,我有半年没去重庆找她。虽然每天电话不断,也相约周末在视频上见面,但看同学们在晚饭后成双入对,我怀疑自己坚守的这份爱情是不是只是一场虚幻的梦。
一想起谷雨不愿在九点以后陪我,心中便不由失意起来,以后在信和电话里我就多了一份忧愁,谷雨也渐渐感觉到了。
去年的十月下旬,重庆一家杂志选用了我的一篇散文,写的是我和一个本科师妹的感情误会。在我刚刚收到样刊的那晚,害怕这半年的坚持最终会像肥皂泡一般悄然破灭。当我想起她送我的那首小诗时,我又猛然意识到自己的自私,不禁冒出了一身冷汗。
谷雨对我是真的用情,而我的那些狭隘的思想又是多么荒唐啊!谷雨的一颗心时时刻刻牵挂着我,而我却伤了她的心,伤了自己的心。
两天后,谷雨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一脸的憔悴,疲削的脸上还挂着泪痕。她说她昨天回了趟家,跟父母说了我们的事情,家里人并不反对,只是他们想见我,谈点将来的事情。她回来时在好朋友买的一份杂志上看到了我的文章,觉得心里不踏实,便过来看看,就算要分,也要当着面说清楚。
听到这些话,我眼眶发热,热泪喷涌而出:“谷雨你为我付出的太多了。”
那几天,我陪谷雨逛遍了南充的大小景点。我陪她到北湖划船,到清泉寺许愿,到西山登高,她的心情渐渐好了起来,美丽的大眼睛里已不见了那浓浓的忧愁,眼前的世界是一片明朗,天空万里无云。
今年暑假,我把她带回了湖南老家。我牵着她的小手,在美丽的南岳上过了自己26岁的生日。当蜡烛吹灭时,我们一起闭眼许下美好的愿望。我们深情相吻,我在她耳边说:“雨,不管何种理由,等你的生日那天,我若不能飞到你的身边,亲自为你献上一束火红的玫瑰,我就……”谷雨忙用手堵我的嘴,不让我诅咒自己。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而雨就是苍天赐予我的新娘。要不远隔百里,我们又怎么能相知相爱呢?我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让我们的感情玫瑰在未来永远地绽放。雨,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用全部的身心来爱你!
一条鱼的狂奔
每一条鱼都是一个故事,
可有的故事在白天绽放,
有的只会在黑夜里结果。
俊美认识吴天是在一次联谊活动上。俊美在一所师范院校读外语系,学校里男生很少,为了寻找自己的白马王子,她与寝室的同学约好,周末去附近的一所理科学校玩。
到了学校,她们却在里面“迷”了路。这时,一个穿着牛仔裤、戴眼镜的小伙子捧着一本书走了过来。“就是他了。”她的同学推了她一把。俊美大大方方地走上去搭讪,问出校的路在哪里,男孩带着她们又转了一圈,还爽快地请她们吃了顿午饭,分别的时候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
刚回到寝室,男孩就打来了电话,说下个周末他们寝室想邀请她们搞个联谊活动。俊美本不想答应的,但看着周围一双双渴望的眼睛,一咬牙,就答应了。
那是个美丽的下午,十二个年轻人坐在一起吃火锅,俊美的对面坐着吴天,白白的,是她所喜欢的类型。两人目光相对时,俊美如同触电一般。吃完饭,大家一起去唱歌,吴天就坐在她旁边。
经过一番交谈,俊美得知吴天家里是做房地产生意的,比较有钱,但这对俊美并没有多大的诱惑力,她也不想为了钱而委屈自己。聊了一会儿,俊美说:“我不喜欢这里嘈杂的气氛。”吴天站起来说:“那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两个人来到了一个大厅里,俊美发现这里到处都是水晶鱼缸,里面有各种各样的鱼。
俊美说:“每一条鱼都是一个故事,可有的故事在白天绽放,有的只会在黑夜里结果。”
“那么黑夜呢?黑夜对你意味着什么?”吴天侧过头来问。
俊美说:“黑夜是我的天使,我只是一条活在深夜里的鱼。”
那天以后,两个人彻底住进了彼此的心里。俊美每天都会给吴天发信息,但是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纸。其实俊美一直都在等吴天,而吴天呢,却是一个性格内向的男孩。有一次,她告诉吴天隔壁班有个男生追求自己,吴天居然无动于衷,她想也许是自己太自作多情了,于是信息也就发得少了。俊美心想,自己是配不上吴天的,吴天家里那么有钱,而自己的父母是山村里的农民,何况自己长得也不好看,想到这些,俊美就绝望了。
有一次,吴天约她周末去玉屏公园玩,说实话,俊美一直想去那里,但她却拒绝了。吴天没问她原因,只是说早上8点他会在春花大酒店等着。晚上,吴天再次发信息过来,吴天说如果她不来,他会一直等下去。
俊美本是躺在床上,很舒坦的。忽然心脏被一种声音敲打着,一股激情迅速蔓延开来,燃烧着她的四肢百骸。
第二天,俊美很早起了床,上了到春花大酒店的车。下车的时候,俊美一眼就瞟见了对面西装笔挺的吴天,他正在向她招手,俊美也挥手示意。吴天迅速地朝这边奔来。“天!”俊美惊呆了,街上那么多人,他怎么可以直冲过来呢,她在大喊:“吴天,旁边有车!”可吴天没有听到,当他意识到的时候,一辆车已重重地撞上了他,吴天整个人便飞起来,落在两米外的地方,一束鲜花在半空中散落开来,化作满地的嫣红。
俊美顿时傻了,好几秒,她的脑子里是一片空白,等她回过神来,肇事车早跑了。俊美跑过去,抱起嘴里满是血的吴天,不停地哭着,替他擦去不断流出来的鲜血。吴天看着俊美的脸,笑得有些吃力:“没事,死不了,算命的说我命长着呢。”俊美哭着说:“都伤成这样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几个好心的路人也围了过来,抬着他去了医院。俊美从他的口袋里摸出手机,拨通了他家里的号码。
经过一天一夜的抢救,吴天总算脱离了生命危险,不过医生说他的头部受了剧烈的碰撞,失忆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九十。俊美神情呆滞地问:“能不能记起以前的事?”医生摇摇头叹了口气。
吴天昏迷的那几天,俊美向学校请了几天假,专程陪护他。同学们都不理解,寝室同学也劝她何必去守护一个失忆的人呢,这世界上好男人多的是。她笑着说:“我会去等他想起我。”俊美买了很多吴天喜欢吃的水果,只是,他们真的还会有将来么?一段才开始的恋情,难道注定就这么夭折了吗?俊美真的不甘心。
一周后,俊美刚从医生那回来,就听见病房里传来吴天母亲的惊叫声:“孩子,你醒了啊,谢天谢地!”俊美听了,加快了脚步,可到了门口,又停了,她觉得自己的心如在风中,微微地颤抖着,一半是浓浓的喜悦,一半则是担心。
俊美走进去的时候,吴天就看着她。“孩子,你还记得她吗?”母亲问。俊美立刻紧张起来,不敢去对视。吴天仔细凝视了片刻,摇了摇头:“妈妈,我不认识,她和我有关系吗?”俊美一下就呆了,血往上涌,眼泪汪汪。吴天的母亲叹了口气说:“他不记得你了,我想需要一段时间,他会慢慢恢复记忆的,孩子你可以再等等吗?我知道你们的故事,我也希望你们的爱情能开花结果。”她说着,递给俊美一本日记。
俊美仔细翻了翻,这本日记才写了三十多页,可每页都写着她的名字,她在里面有个美丽的英文名字——Cocle。俊美强忍着内心的翻江倒海,把日记还了回去,说:“学校还有事,我得提前走了。”俊美出门的时候,听见吴天一遍遍地问妈妈:“这个女孩我真的认识吗?可是我为什么没有印象呢?”
俊美是哭着跑回寝室的,头一次,她哭成了泪人。寝室里的同学安慰她,他们的爱情才开始,还没到刻骨铭心的地步,不记得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既然他都不记得了,就没有坚持下去的必要了。
俊美趴在床头想,如果吴天没有失忆,他们是否就会有将来?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可问题是,现实中没有假设。
接连几天,俊美都没有去看望吴天,她也想试着忘记他。寝室的同学要帮她改头换面,在同学的劝说下,她买了几套最流行的衣服,又把头发烫了,穿起了裙子和长靴,她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不起眼的姑娘了。她的身边迅速聚拢了一批追求者,但她一再拒绝着。
半个月后,吴天突然打来了电话,说想见她一面。俊美的心缩成了一团,没说话。吴天继续追问:“你到底在哪里,见一面就那么困难吗?如果你觉得不方便,我就来看你。”俊美迅速挂了电话,她的心乱成一团。吴天的信息一条接着一条发过来,俊美心软了,和他约定在春花大酒店前见面,她想这是最后一次尝试了。
俊美依旧很早就上了去春花大酒店的车,下车时,吴天已经在那里等她了,手里捧着一束鲜花,俊美接了花,期待地问:“你还记得这个地方吗?”吴天点点头:“我就是在这里出的车祸。”俊美的脸上充满了惊喜:“你记起来了吗?”可吴天只是叹了口气,摇摇头说:“是妈妈告诉我的,老实说我总觉得你很熟悉,在哪里见过,可是我又记不起来。”顿了顿,他看着俊美失望的脸:“妈妈说如果没出车祸,我们本来能成为一对。当然,如果你想做我女朋友,我没意见。”说着便去牵俊美的手。
吴天的手是冰冷的,俊美憎恶地甩开,她一字一字地说:“我知道你家里很有钱,可我并不在乎,我不需要施舍。”说着她头也不回地走了,每走一步,她的心就冷一步,她想,怎么会这样呢?他眼里曾经的那些激情跑哪里去了?
时间轻轻一翻就是两年。俊美毕业后去了广州一家外企做翻译,在和其他公司业务往来时,俊美也认识了很多年轻的商界精英。有个外资企业在亚洲的总负责人就对她很爱慕,隔三岔五地来找她,请她吃最好的冷锅鱼。他经常指着大海说:“我的爱情就像这海,自由而舒展。”可俊美说,她的爱情不是在大海里,她只是条游在小溪里的鱼,大海对她来说,只是个遥不可及的梦。
也不知吴天用了什么方法,居然找到了俊美的联系方式。
那一次,俊美和外商谈判回来,在小区的门口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我早就在这里等你了,我可以邀请你去喝杯咖啡吗?”俊美说不用了,可看到吴天那双期待的眼睛,她的心就软了:“那我们就走走吧。”
吴天告诉俊美这两年他一直在找她,直到前不久从她一个同学那里才得到了她的联系方式,他说一年前就来广州办了家公司,如果可以,想聘请俊美去做总经理助理,工资可以付她现有的双倍。
“不用了。”俊美冷冷地拒绝,“我现在很好,不想改变这种生活方式。我累了,先回去睡觉了,有什么事以后再说。”俊美原以为他会提以前的事,但他没有提,她彻底失望了,觉得心疼。
吴天不知道,俊美第二天就辞了职,辗转来到了上海。她换了新的号码,也有了新的工作。她的一个同事,虽然长得不是很帅,也没多少钱,但很疼她,俊美满足了,她确实需要有个温暖的胸膛来依靠,所以就结婚了。
结婚后的一天,她一时心血来潮,换上广州的那张卡,发现里面全是吴天发来的信息,整整一百条,时间跨度半年。原来吴天早记起她了,信息的开头全是dear Cocle,他说一直没有谈恋爱,为的就是等她:“Cocle,你知道吗?我日日夜夜都在思念你,那夜我本来想告诉你实情的,可我怕说出口,你又不相信,我希望能用时间来证明我对你的爱,可是Cocle,你在哪里,我总找也找不到你了,你能回到我的身边吗?你还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俊美哭了,她想自己再一次错过了爱情。她轻轻叹了口气,取出卡,扔在了垃圾篓里。而她的爱情,就像那条深夜里的鱼,错过了白昼,错过了阳光,再也不会有激情了。
烟雨江南
冷少群前脚一走,
言小美的心就乱了。
是相思,无穷无尽的相思,像蚕丝一样根根扯着她的心,
她想做冷少群的影子,一生一世。
言小美是遇到冷少群才变得言语失常的,说话细声细语,甚至娇声娇气。之前,言小美是一个很内向很腼腆的小姑娘,在美女如云的影视公司,她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角色,每天所做的工作,只是扫扫地,倒倒茶水。
其实,言小美的梦想是做一名明星,赚足了钱,然后在海边买间很大的别墅,再把苦了一辈子的父母接过来,这就是她的奋斗目标。言小美一直认为她的梦想很简单,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里,一切都那么苍白无力。
直到有一天,黯然离开的罗雨菲告诉她:“你想成名啊,和老总睡睡觉就行了!”罗雨菲是言小美在这个公司里最贴心的朋友,和她一样,都是来自农村,都有着相同的明星梦。不同的是,罗雨菲有着一副能迷倒众生的身材。所以,来公司的第一天,老总就亲自开着宝马车来接她。
那段时间,言小美经常看见两人亲密地进进出出,后来罗雨菲就拍戏了,还是演主角。庆功宴那天晚上,言小美突然看到罗雨菲衣衫不整地从老总的房间里跑出来,接着罗雨菲不知何故离开了公司。
罗雨菲离开后,不久就结婚了,听说是嫁给了一个富二代。
半年后,言小美突然接到罗雨菲的电话:“快出来吧,给你介绍一个导演。”
在酒吧里,罗雨菲指着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说:“这就是冷少群导演,我跟他说过你的情况,他对你很感兴趣。”
冷少群走过来握住言小美的手,言小美的脸就红了,长这么大,她还从没被异性握过手。
冷少群邀请言小美跳舞,他的舞姿充满节奏和力度,言小美就被那么柔软地握着。灯暗的时候,冷少群伏在她耳边说:“只要你听话,我保证你很快就能走红。”
“真的?”言小美的整颗心都跟着颤抖起来。
“真的。”
接着,一股酥麻感从耳际传了过来,像海浪一样,迅速淹没了全身。
那个晚上,他们还一起到江边散步。冷少群的手不时触碰着言小美的腰肢,言小美的脸红得像秋天里的苹果,明亮的路灯下,冷少群看呆了。
“你爱过没有?”冷少群问。
言小美怔了怔,她很想告诉冷少群,其实她大学时也爱过,当然只是暗恋,等她想表白的时候,对方已经和她的一个好友在一起了,也就深深地藏在心里了。嘴里却说:“我长得很丑,哪有人看得起我?”
“小美,我喜欢你。”
言小美抬起头,一脸愕然。
一阵男人的气息扑过来,这让言小美感到一阵窒息。
“你身上有一种雪莲的味道,还有热情的红色,我第一眼就被吸引住了,这么多年来,我猛然发现你才是我要找的人。”言小美被这直白的言语击得手足无措,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相信冷少群的话,不过有一点肯定的是,至少有人对她表白了,她感觉自己这辈子没白活。
被冷少群拉入怀里的时候,言小美心里升起一个很大的疑问:冷少群为什么会喜欢自己呢?自己一点都不出众,而罗雨菲那么风情万种,艳丽多姿,他应该喜欢那种类型的女孩才对。
答案是冷少群在电话里告诉她的,他说:“见惯了太多势力的女人,我还是喜欢纯情一点的,就像你。”
那天晚上,言小美失眠了,接下来几天,她好像是变了一个人,说话细声细气,甚至矫情,简直是太温柔了。
几天后,冷少群说要拍戏,去了另一个城市。言小美还在影视公司打杂,偶尔,罗雨菲也会把她叫出来聊聊。后来,言小美才知道,那是罗雨菲在给自己洗脑。冷少群经常会给她发信息,说着些暧昧的话,偶尔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会让言小美成名。
言小美突然发现自己有些言语失常了,有的时候甚至前言不搭后语。怎么这样呢,因为她的心里只想着冷少群。
有一天,言小美突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一名明星,千百双眼睛注视着自己,她的一举一动都引起众人的轰动。梦醒的时候,冷少群的短信就来了:宝贝,想我吗?言小美突然哭了,她想,就算前方是一张毒网,她也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
冷少群说:“想我,就辞职跟我来北京吧。”
言小美真的辞职去了北京,她一分钟也耽搁不下去了,她的心里已经开了两朵花,一朵叫爱情,一朵叫梦想。上火车前,她买了本《杜拉拉升职记》,细细看完,她忽然想,自己应该比杜拉拉幸福多了。至少,杜拉拉奋斗了好几年,而自己离明星仅有一步之遥。
到北京时正是早上,冷少群来接她,他带她直奔商场。换上时髦的外衣,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言小美笑了,原来自己也能打扮得如此漂亮。
冷少群的公司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五楼,楼道口到处都是杂物,很乱,很脏。如果不是特别留意,根本不会有人注意这里还有家影视公司。言小美突然有点后悔了,她不该来这里的,她当然也不知道,就在她来之前,罗雨菲还在这里逗留了好几天。
但显然,冷少群对她的到来早有准备。刚进屋,他就把她抱在怀里,说:“今天,你就是上帝送给我的最好的礼物。”多么柔情的一句话,言小美红着脸不说话,原本锁紧的心却彻底放开了。她想,自己到底是爱他的,信任他的,要不然就不会千里迢迢地跑到北京来。
他吻她,深情地吻她,她尽力配合着。末了,她只问:“你不会欺骗我吧?”“怎么会?”他伏下身在她耳边说,很轻很轻。
最初的几天,冷少群到处带她游玩,他们的足迹遍布博物馆、广场、公园。他们手牵着手进进出出。那一刻,言小美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了,尽管他从没说过他爱她,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爱,他不辜负自己就好了。
再后来,冷少群带她出入一些上流圈子,介绍时说,她是他妹妹,想来北京演戏,大家就看着她,暧昧地笑。言小美始终低着头,不说话。有老板想动手脚时,她巧妙地躲开,说到底,她还是个清纯的姑娘。尽管冷少群找她谈了几次心,准确地说是叫洗脑,比如说什么潜规则,说什么女人应把握自己的青春。言小美不懂,也不打算懂,她只知道,冷少群教他做什么,她就会做什么。
来北京的第二周,冷少群说是有事,要去江南一趟,就让言小美给他守着公司。冷少群前脚一走,言小美的心就乱了。是相思,无穷无尽的相思,像蚕丝一样根根扯着她的心。有时,言小美甚至在想,一死了之就好,省得难受。
言小美几乎在北京待不住了,她想去江南,想做冷少群的影子,一生一世。她给他打电话,可是他很忙,短短几句话后就匆匆挂了电话。
冷少群走后的第三天,罗雨菲也来北京了,言小美去接她。望着眼前打扮性感的言小美,罗雨菲说:“小美,你是在恋爱了吧,难怪变得这么漂亮。”
当然,她恋爱了,爱上了一个导演,爱得无怨无悔。
谈起冷少群,罗雨菲忽然叹口气,言小美的心突地变得紧张起来,她的手指都差点抠到罗雨菲的肉里去了。罗雨菲任由她抠着,意味深长地说:“冷少群的公司周转出了点问题,你愿意帮他担当吗?”
“愿意。”两个字从她的嘴里蹦了出来,那速度连言小美自己也感到惊讶。
拿着罗雨菲给她的地址,言小美连夜坐高铁赶到了杭州。
是在酒店,冷少群的对面还坐着一个男人,50岁左右。冷少群低声告诉她,这个人叫乔哥,是个房地产老板,也愿意借她钱,只是……言小美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她决定豁出去了,她怯生生地喊乔哥。乔哥说到我家去看看吧。她就真的去了。
第二天早上,言小美拿着两万块钱给冷少群。其实,她心里很委屈。可是,她不敢哭,怕他不高兴。可是才过了一天,冷少群问,可以再帮我吗?就只一句话,她再次屈服了。还是在酒店,还是一个老男人,她跟着那个老男人走的时候,冷少群正朝她微笑挥手,言小美的心突然被刀割了一般,她忽然不明白眼前的这个男人到底与自己有什么关系。
言小美突然决定回到北京去。冷少群也不留她,只是问,你不喜欢我?他从来没说过他喜欢她,却质问她为什么不喜欢他。她也就没说话。
上火车的时候。她买了包烟,拼命地抽着,眼泪也流下来了。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梦想吗?可是辞职都三个月了,她连试镜的机会都没有得到。是为了爱吗?她和冷少群有爱情吗?只有利用,赤裸裸的占有和利用。
言小美回到北京后,并没有去冷少群所在的公司,而是在对面租了个房间,另外找了份工作。偶尔,她也会去公司看看,每次都会看到穿得花枝招展的女人去找冷少群。不过,她没兴趣,她在等冷少群回来。
谜底是在一周后揭晓的,罗雨菲跟着冷少群一起回来的,没有回公司,直接去的宾馆。直到此刻,言小美才知道,原来,罗雨菲所嫁的所谓富二代原来就是冷少群。他开的公司其实只是一个以帮助年轻女孩进入影视圈为诱饵,组织少女卖淫的机构。
言小美哭了,她不知道罗雨菲是不是这样被骗过去的,但她不怪谁,她只怪自己太傻了,真的太傻了。
她不能容忍再有这样的女孩子被骗了,于是,便把在门外录下的语音交给了警方。
之后,言小美去了深圳,认识了一名港商,只有38岁,未婚。她毫不犹豫地嫁给了她。再后来,她就去了香港,过上了阔太太的生活,穿着几万元一件的外套,戴着价值几十万的珠宝。偶尔,她也会去一下北京,到以前和冷少群去过的地方待一会儿,其实,她并不想冷少群,她所怀念的,只是那段爱的生活。
冷少群在狱中自杀的消息,是她在报纸上看到的。
她以为自己会大哭一场,可是那一刻,她只是把报纸狠狠地踩在地上,然后娇滴滴地对丈夫说:“亲爱的,我去给你做晚饭。”
她说话依旧细声细语,甚至撒娇,遇到感动的事,依旧言语失常。这言语失常的习惯啊,她终于明白,并不是因为冷少群,只是为她,以及她年少的青春。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我不再是以前的我,
你也不再是以前的你,
我们之间相隔的五年,
是一段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刚忙完新书签售会,我疲惫不堪地回到家里,洗了个热水澡后,打开电脑,进入加拿大华人社区论坛。刚打开,便看到有封站内信跳入眼帘,是一个叫Anny的男子,他说很喜欢我那些细腻柔软的文字,他好久都没有受到心灵的震撼了。接着他洋洋洒洒地跟我提了一大串意见,最后他说,他是我的老乡,都来自湖南益阳。也许是欣赏他对文字的不同见解或者因为老乡的关系,我头一次回了一个陌生人的信。很快他又回过来,我再回过去……
我们就这样通过网络交流,开始彼此接触和熟悉。Anny说话风趣幽默,不管我多么郁闷,只要他知道,几分钟内就能把我逗得眉开眼笑。Anny最喜欢旅游,他在海外留学的三年里,基本上已经把半个美洲跑遍了。当听说我最向往尼加拉瓜大瀑布时,他马上说:“那我明年圣诞节在大瀑布旁的尼家酒店等你。”我微微一笑。虽然我们从没提到见面,但在内心里,我早把他当成自己生活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母校要举行百年校庆,同学都接到了邀请函。一天,一个同学突然带了我的新书来找我:“也不把详细地址告诉我,害我到处找。”
见我沉默不语,他又说:“袁老师想见见你,住院的这几天,他连在梦里也念着你,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过来找你了,回去吧。再不去,也许永远都没机会了。”
我的心一抖,连忙问:“他没事吧?”
他只说了两个字:“晚期。”
我忽然觉得眼前发黑,身体一踉跄,几乎跌倒在书桌上。我没有多说话,匆匆收拾完,便跟同学一起去了机场。同学突然问起秋子硕的消息:“听说他现在在加拿大的一所大学里教书,混得很不错,你没和他联系吗?他可是在到处找你呢。”
我的心微微一惊,却没说话,因为秋子硕是如此让我仇恨的一个人。
袁老师的病房在5楼,我们跑上去的时候,走廊里已经围了很多人。看到我出现,大家都兴奋地叫起来,却有一个人迅速地转过头去——秋子硕。我装作没看见他,风一般飘过他的身旁,我明显感觉到了他身体的颤抖。
我和秋子硕青梅竹马,从小学到高中,他都是我的跟屁虫,我到哪儿他就到哪儿。我说我要考北京某大学,那是我从小的梦,他说他要跟着我考,他不会让我孤单一人去北京的。16岁生日,他信誓旦旦地说:“我已经是大人了,能履行自己的承诺了,相信我,我会让你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高三,因为大病一场,他缺了一个月的课。我天天放学后去给他补课,有时他看我太累了,就劝我不要来了。我固执地坚持着,我不想他的人生留下遗憾。
最后一次摸底考试,我竟排在了班上二十多名,而他却跃到了班级第一。为此,班主任把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本来就为他补课弄得自己心力交瘁,再加上过大的心理压力,我病了。那个时候正是高考最紧张的时候,各科老师都在押题,秋子硕答应我,他一定把这一周多的上课笔记给我带过来,但他最终没有过来。我在无奈和失望中,走进了考场。
我发挥失常,最终以560分的总分仅仅排在学校第20名,他比我少一分。虽然考得不太如意,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报考了北京那所学校。出乎意料的是,他如愿以偿地去了北京,而我却以一分之差名落孙山。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父母早替他打通了关系,他在最后一次模拟考试中,拿到了本校唯一一个保送生的名额。据说,那个保送生的名额本来是属于我的,但因为他家后台硬,通过袁老师,我的保送名额被抢走了。
同学又告诉我,任课老师猜中了很多题,仅仅历史一科,就押中了一道15分的综合题,而我答得并不理想。最让我痛恨的是,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我给我幸福的人,在最关键的时候却弃我而去。
因为第二志愿没填,在袁老师的帮助下,我才进了一所二本院校,但这并不能消除我对学校的怨愤,对袁老师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