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体验
我结婚那时,有一些价值1个派司或1个派(现在我记不清究竟是多少钱了)的小册子常常出版发行,主要谈论夫妻之爱、节俭、童婚和其他类似的话题。每当我碰到这种小册子,总会从头至尾研读,于是养成一种忘我所憎、行我所爱的习惯。这些书里宣扬丈夫的天职是矢忠于自己的妻子,这一点我铭记在心。更何况,我生来就有追求真理的热诚,自然是不会欺骗她的。而且当时年纪还小,很少有不忠于她的机会出现。
可是有关忠诚的训诫也有其不良的影响。我告诉自己:“如果我发誓矢忠于她,她也必须发誓矢忠于我。”这种想法把我变成一个嫉妒心很强的丈夫。做妻子的义务轻易地成为我要求她忠实于丈夫的权利,为了确保这点,我时刻留心我的权利。我丝毫没有理由怀疑妻子的忠贞,但嫉妒并不需要理由。我总是监视她的一举一动,没我的允许,她不能随意出门。这成了我们吵架的导火线。说实话,这种人身限制形同囚禁。而嘉斯杜白又不是逆来顺受的女子,她决意自己做主,去哪儿或是何时去都要由她自己决定。我限制得越紧,她越是自由行动,我为此备感苦恼。谁都不理谁成为我们这对小夫妻的家常便饭。现在看来,嘉斯杜白不顾我的限制而自由行动并没有错,一个坦率的女子怎可忍受丈夫限制她去参拜神庙或外出访友?假使我有权限制她,难道她对我就没有相同的权利?今日我都想通了,然而当时我满心想的都是行使做丈夫的权威!
不过,读者们不要误以为我们的生活是异常痛苦的。这种苛刻是基于我对妻子的爱。我想把妻子塑造成理想的类型。我的野心是要她过上纯粹的生活,了解我所学的一切,并使她的生活和思想与我同步。
我不了解嘉斯杜白是否也有这样的志向。她不识字,生性单纯、自立、坚忍,与我相处时沉默少言。她对自己的无知并没有感到不安,印象中,我勤于学习也没有激起她求知的热情。因此我猜,我的雄心只是自己单方面的。我的热情完全给了这个女子,同时期盼这种爱是双向的。然而即使得不到回应,我也不至于痛苦难耐,因为至少我这一方有热烈的爱。
必须承认,我十分依恋我的妻子。哪怕在学校,我也总是对她牵肠挂肚,一心期盼着夜幕降临好与她相见,这种想法一直折磨着我。分离是难以忍受的。我和她说一些无聊的话,夜深了还不睡。倘若不是因为我心中还有一份炽热的责任感,像我这样陷入贪婪的爱情里的人,不是因为恶疾缠身而早逝,就是陷入不堪的生存之苦了。无论怎样,每天早晨我总得完成学校留的作业,而我又不可能对任何人说谎。就是这点最后拯救了我,使我免于一错再错。
我曾说过嘉斯杜白不识字,我很想教她识字,可是贪图爱欲使我没有足够的时间。教她识字又不是她本人的意愿,因而只能在夜间进行。在长辈面前,我都不敢看她,更不要说和她讲话了。这是卡提亚华独特的、一无是处的而又很野蛮的深闺制度,从过去到现在都是如此。那时的环境是不利的,所以我必须承认年轻时我也曾努力去教导嘉斯杜白,但收效甚微。而当我从爱欲之海中抽出身时,又已投身于公共事务,再无余力。而后我曾想过请家庭教师,却同样失败。直到现在,嘉斯杜白写起一封简单的信还是很吃力,只认识几个简单的古遮拉特字。我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我贪图爱欲而耽误了教育她的机会的话,她如今应该是个很有学问的女人了,因为我可以帮助她克服不喜学习的习气。在纯洁的爱面前,没有不可能的事。
前面我写过有一种情形或多或少地把我从贪图爱欲中拯救出来了。此外,还有一事值得一提。无数的例子使我确信:神灵终将拯救那些动机纯良的人。印度教的社会里,在残酷的童婚习俗制度外,还有另一种风俗,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童婚的罪恶。父母通常不让年轻的夫妇长时间耳鬓厮磨,童妇大半的时间是在娘家度过的。我和妻子的状况也是如此。就是说,婚后头五年(从十三岁到十八岁),我们一起生活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三年。我们相处不到六个月,她的父母便把她叫回娘家了。尽管我不喜欢她父母的这种做法,但这的确拯救了我们俩。十八岁那年我去英国留学,这无疑是一次长期而有益的别离。从英国回来后,我奔走往返在拉奇科特和孟买之间,与妻子在一起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半年。接着便是去南非工作,那时我已能相当自如地从肉欲中挣脱出来了。
印度旧币制,1卢比(Rupee)等于16安那(Anna),1安那等于4派司(Pice),1派司等于3派(Pie),现已改为十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