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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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选择标准

本书是两卷三册本的《荷尔德林后期诗歌》(经典与解释丛书)的普及版(以下简称“两卷本”)。“两卷本”是个校勘兼研究版,它包含了经过勘读的诗歌文本的德文原文、中译文、以及对诗歌原文文本和翻译文本详尽的注释与研究。“两卷本”针对的读者主要是有志于深入研究荷尔德林及其他相关题目的学生和学者。但“两卷本”卷帙庞大,价格也相应较昂贵。早在“两卷本”尚未出版时,“六点”的倪为国先生就向我表示,有必要在“两卷本”问世之后,出版一册内容大大精简的“普及本”,以方便更广泛的读者。这就是读者面前这个版本的由来。

同校勘兼研究版的“两卷本”相比,除了删去所有注释和研究论文外,普及版还删去了所有德文原文,所有D.E.Sattler的和其他人的合成文本的译文,删去了所有出现在“两卷本”评注卷的“勘读记”中的异文,也删去了个别一诗多稿中文本为其他稿几乎完全包含或文本权威稍弱的稿本,只余下权威更强的文本的译文。这样的编辑策略其目的在于扩大接受群,同时提供一个诗人后期诗歌的权威、或者说较权威文本的中译本,以便让更多读者有机会接触这位重要诗人的后期诗歌作品和未完成的手稿片段。

普及版删去对文本的注疏,并不意味着这些注疏可有可无。要想充分理解这些诗作的字和灵两个层次上的意义,“两卷本”的评注卷是不可或缺的。可是如果注疏这样重要,那么为什么不在这个普及本中压缩“两卷本”中注疏的内容,像现行大多数西方文学的中译本那样,只对人名地名等提供简明词典式的基本注释,而是完全取消注释呢?

全删注疏的决定既是出于控制篇幅的考虑,也是想让读者有机会依照诗歌本来的样子直接阅读。因此,除了极个别的法文和拉丁文短语译文的注释外,普及版删去了所有注释,只留“白文”。但是有兴趣深究的读者,不妨援之以“两卷本”中详尽的评注。“两卷本”的评注卷中的导论不仅对诗人的历史、思想、宗教、神学、哲学和文学等背景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而且也阐述了诗人的语言风格特点和译者翻译的标准和原则。但考虑到普及版面对的是背景更广泛的读者,故译者以为仍有必要对“两卷本”中阐述的诗人的语言特点和译本的翻译原则做更进一步的申述,因此便有了这篇导读。在这篇导读里,我将就西方经典诗歌、尤其是竖琴诗歌的语言规定、要求和特点,对相关的西方语言和修辞传统,也对翻译哲学和本书的翻译方针,进行介绍和阐述,以帮助读者阅读。

“语感”的语法和修辞基础

在诗歌翻译中,普通读者在评判一个译本的优劣时,其最重要的、也往往是唯一的评判标准,是个含义十分模糊的所谓“语感”。诗歌译本的普通读者以“语感”为最感性、最直接的评判取舍理由,本身似乎是无可厚非甚至是天经地义的,但是要阅读像荷尔德林这样高度复杂的诗歌,我们有必要超出整体论式的、笼统含糊的“语感”反应,对构成语感的语言要素做些分析。

不言而喻,一个人的“语感”首先应该是由其所操语言决定的,语言在这里包括发音、词汇、语法、句法等的基本语言学特征,这些特征和建立在这些特征之上的包括修辞在内的风格特征,无疑是决定这种“语感”的最基本的和最根本的因素。这些因素连同历史和时代所形成的语言习惯,共同形成人们所说的语感的主要成分。

在所有这些构成“语感”的因素中,发音和词汇对于汉语和德语这样两种毫无亲属关系的语言来说,是最偶然的,也是无法互通的,因此虽然它们深刻地影响着语感(比如德文的辅音多汉语的辅音少),我们却只能在此搁置不论。而句法和语法则从认知学和认识论角度可以期待有某种最终的相通性,因此探讨两种语言在句法和语法方面的同异乃至翻译的可行性,才是有意义的话题。而经验告诉我们,包括句法在内的语法正是让西方诗歌的中国读者乃至中译者最容易遭遇困难的地方。在这方面,荷尔德林后期诗歌对他们又是一个特别艰巨的挑战。为了方便读者了解西方语言在这方面同汉语的差异,并借助这种了解来更好地阅读荷尔德林的诗歌,我们首先需要介绍几个关键的句法概念,然后再从这几个概念出发,进一步探讨一般的和特殊的翻译问题。


在西方古典语言的句法中,把简单句或者不用连词并置起来或者用非从属关系的连词并置起来,被称作Parataxe或者Beiordnung(简单句并置)。在西方的语法传统中,简单句的并置句法,除非是有意为之,一般被看做是一种比较低级原始、甚至粗鄙的句法,这种句法所表达的思想比较简单,所刻画的事物关系是单纯的、孤立的。作为自然生成的简单句并置句法,出现于语言发展的早期。在古希腊诗歌中,这种句式在时代古邈的荷马那里较后世诗人更多见。在印欧语系的语言和文学发展成熟之后,简单句并置更多是句法安排上的例外而非常规。当两个或更多的彼此有从属关系的想法用彼此并列和独立的简单句并置来表达时,这种句式甚至被目为一种修辞式,用以制造某种冷峻简略的效果,例如古罗马独裁者恺撒的名言:veni,vidi,vici(我亲临,我亲见,我全胜)。相反地,如果两个乃至多个句子通过表达不同从属关系的连词、代词和副词或从属关系结构合成起来,构成包含一个乃至更多从句的复句,在句法上就被称作Hypotaxe或者Unterordnung(分层句式)。在印欧语系的语言中,分层句式结构的复句被认为是能表达复杂思想和事物复杂关系的语言表达式,而且在其成熟阶段,分层句式在诗歌和美文中是句法的常态。依照从句在全句中从属关系的不同,分层句式的复句可以包含时间从句、条件从句、目的从句、结果从句、原因从句、让步从句、限定名词、代词的定语从句等等中的任何一个或者任何数个,而且从句中也可以再包含从句。在从句之外,印欧语系的语言还有一些其他独立的或补足的结构,常常使用动词的分词形式,在语义方面负担类似于从句的功能。此外,在印欧语系语言的句法规则中,依照句子所陈述的是否是事实、是否是命令要求,句子还可以分为直陈式和虚拟式乃至命令式,西方语言的句法还有更精细的划分,这里不必一一详列。

并置句式和分层句式这两种句式在西方传统诗歌中有不同的联系和意义,它们分别同特定的传统、体裁、时代、风格等因素有特定的关系。现代派出现之前的西方传统诗歌在体裁和语言风格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源自希腊罗马的古典传统的诗歌,一类是源自宫廷和民间乃至异域文学的诗歌。严格地说,所有诗歌都最终起源于说唱,但是在第一类里,作为诗歌创作的说唱行为在欧洲历史的早期就让位于博学的书写行为,并且在其过程中形成了系统而严格的形式规范。这些规范虽在“黑暗的中世纪”大都沦丧,但在文艺复兴以来得以复兴,形成了西方经典诗歌的正统。第二类则大都缘起于中世纪中后期的宫廷和民间的说唱文学,其中很多始终没能形成像古典诗歌那样严格、系统并且统治持久的形式规范。第一类的诗歌包括古典定义上的史诗(荷马、维吉尔、奥维德、弥尔顿、克洛普施托克(Friedrich Gottlieb Klopstock))、竖琴诗(品达、萨福、贺拉修、龙萨尔(Pierre de Ronsard)、便·约生(Ben Jonson)、席勒、荷尔德林)、哀歌(普罗佩耳修、约翰·道恩(John Donne)、多马·格雷(Thomas Gray)、席勒、荷尔德林)、田园诗(忒奥克里多、毕昂[Bion]、维吉尔、马维尔[Andrew Marvell]、歌德、席勒)和讽刺诗(贺拉修、尤文纳尔[Iuvenal]、马耳提亚利[Martialis]、德莱顿[John Dryden]、蒲波等[Alexander Pope])等等;第二类包括中世纪的宫廷史诗、情诗(其中德语文学在这一时期的杰出代表是施特拉斯堡的哥特弗里特(Gottfried von Straβburg)、艾申巴赫的沃尔夫兰(Wolfram von Eschenbach)和训禽甸的瓦尔特(Walther von der Vogelweide)。当然,这两类诗歌并非完全彼此独立、泾渭分明: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主要在意大利出现和完善的一些体裁,就在形式的严格性、稳定性、语言的复杂性以及风格的崇高与体裁的总体成就方面达到了同古典传统的诗歌相媲美的水平,其中最突出的,要数以但丁《神曲》为代表的咏章体(canto)和彼得拉克为代表的商籁体(sonetto)。但尽管如此,我们对西方诗歌的两类划分仍在总体上是可行的。从形式上讲,第一类,即古典和师法古典传统的诗歌,几乎全都十分严格,有固定而严格的格律;第二类,即产生于中世纪的诗歌及其传统,则大多相对比较宽松,除商籁体和亚历山大体(l'alexandrin)之外,大多并无严格的固定格律。从风格角度讲,第一类的特征主要有崇高、庄严、凝重、沉思、节制、雅致、精微等;第二类则更显活泼、甜美、亲昵、简朴、天真等特点。从语言方面看,第一类充斥分层复句结构,语言盘综错杂,由于起源于印欧语言中屈折程度最高的一些古代语言,致使后世哪怕在屈折程度大为减弱的语言中也必须趋近其古典的范本;第二类的语言大都相对简单,常常含有很多简单句并置句法,离近代口语更近。从诗歌形式规范角度看,第一类中的每种体裁一般都有或一种或多种的复杂而严格的格律,遵循其古典范本,大都不押行尾韵;第二种形式则要求相对自由,但几乎一律押行尾韵。第一类的诗歌从音乐角度讲如同交响乐、协奏曲、四重或五重奏等;第二类则更像民歌、圆舞曲、小夜曲等。如果有必要用中国自己的诗歌传统来做个模糊类比,那么第一类诗歌可视作相当于大雅、颂、某些小雅、汉魏的一些古诗、隋唐以来产生的律诗中的某些七律、五律乃至七言长律和五言长律;第二类则类似于国风、某些小雅、乐府(特别是齐梁体)、唐宋兴起发达的词和后来的一些散曲。

把西方诗歌做了这样的分类后,我们把荷尔德林后期诗歌划归哪一类呢?答案是毫无疑问的:他的这些诗歌属于第一类,即承继西方古典诗歌传统的诗歌。因为他的后期诗歌在体裁上主要包括哀歌、颂歌、赞歌(本书未含)和效仿品达的父国咏歌;这些体裁无一不出自古典诗歌;在诗律方面,除一首应酬诗外,这些诗歌均不押尾韵,并大多遵循古典诗律(六音步格、偶行格等)。与之相应的是,在语言方面,这些作品也是更趋近希腊和拉丁语言的古典诗歌的语言特性和风格,注重分层句法的运用。同他的同代诗人、浪漫派的主要诗人诺瓦利斯(Novalis)相比,荷尔德林的古典传统归属就更明显,因为诺瓦利斯是明显归属于中世纪传统的,同荷尔德林形成鲜明对比。因此要阅读荷尔德林这样的主要来自西方古典传统的诗歌,分层句法是读者必然要经常遭遇的语言特征。对于中文读者乃至译者来说,这种遭遇其实是很大的挑战。这是因为,虽然汉语并非完全不能构造分层句法,但是从复杂性上,在汉语——乃至大多数东方语言——中,分层复句的构造是有较大局限性的。这一点在东西方诗歌中有明显的反映:在西方文学史上,是主要运用复杂的分层句法还是主要运用简单句并置句法往往是区分东西方诗歌的一个语言学标志。这在西方语言对东方诗歌的翻译中表现得最为显著,例如属于闪含语系的希伯来文旧约《诗篇》第二首的德语译文的开头就是这样:

Warumb toben die Heiden,

Vnd die Leute reden so vergeblich?

Die Könige im Lande lehnen sich auff,

vnd die Herrn ratschlagen miteinander

Wider den HERRN vnd seinen Gesalbeten.

(路德 译文)

和合本译文:

外邦为什么争闹?

万民为什么谋算虚妄的事?

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

臣宰一同商议,

要敌挡耶和华并他的受膏者,

在德文译文里,这一段诗完全是由两个含有连词(vnd)的简单句组、共四个简单句构成的;中译文也反映了这种语法特点(中译的最后一行在德文那里只是一个介词短语),由四个简单句并列构成。

如果简单句并置句法多见于近东的希伯来语诗歌,它在远东的汉语诗歌中就更常见了。汉语诗歌、特别是有民谣特征的诗歌对简单句并置的广泛使用在下面这首美国诗人以斯拉·庞德(Ezra Pound)翻译的诗经《召南·鹊巢》中看得更明显:

Dove in jay's nest

to rest,

she brides

with an hundred cars.


Dove in jay's nest

to bide,

a bride

with an hundred cars.


Dove in jay's nest

at last

and the hundred cars

stand fast.


維鵲有巢,維鳩居之;

之子于歸,百两御之。


維鵲有巢,維鳩方之;

之子于歸,百两將之。


維鵲有巢,維鳩盈之;

之子于歸,百两成之。

在语法学上和东西方诗歌传统比较上明白了分层句法和简单句并置句法之分之后,让我们更具体地看一看分层句法在西方古典诗歌和继承了古典传统的诗歌中是如何被运用的。首先看一首古罗马竖琴诗中的分层句法:

Iam satis terris nivis atque dirae

grandinis misit Pater et rubente

dextera sacras iaculatus arces

 terruit urbem,


terruit gentis,grave ne rediret

saeculum Pyrrhae nova monstra questae,

omne cum Proteus pecus egit altos

 visere montis,


piscium et summa genus haesit ulmo,

nota quae sedes fuerat columbis,

et superiecto pavidae natarunt

 aequore dammae.


已然朝大地把恐怖的雪与

雹父已降够,他还用彤赤的

右手掷击那些神圣的峰巅,

 吓坏了此城,


吓坏了万邦,害怕庇拉哀怨

异兆的沉重世纪将会回返,

那时普罗透驱赶全部畜群

去造访高山,


鱼族则附着于榆树的冠杪——

而这曾是鸽子的公认栖处——,

还有胆怯的麋鹿在泛滥的

 大水中游泳。

(翻译:刘皓明)

这是古罗马大诗人贺拉修(Horatius)的名作《赞歌集》(Carmina)中第一卷第二首的前三阕,在原文里是由一个分层复句贯穿到底的。第一行到第五行的前一半是全部分层复句中的主句,其后紧接以ne(汉译以“害怕”开始)开始的结果从句,但是这个结果从句中的主句只随第六行的结束而结束,从第七行开始到这一段的最末,都是以cum(汉译“那时”)引导的隶属于这个结果从句的时间状语从句,而在这个从句中,又含有一个为关系代词quae(汉译“而这”)引导的定语从句(第10行)。因此这个贯穿三阕的分层复句至少包含四层从属关系。这里提供的汉译基本保存了原文的词序,虽然汉语由于缺乏明确的标示从句关系的连词和关系代词而模糊了分层复句内部的从属关系,我们仍然可以比较直观地观察分层复句句法在这样的竖琴诗中实际应用的情形。贺拉修是西方古代竖琴诗的集大成者。这样层层叠置的句式是他《赞歌集》中——也是古罗马散文和诗歌中——最“标准”的语言,它体现了拉丁语言在罗马文学的黄金时代、“至尊”屋大维朝所达到的高度,反映了智力的发达、趣味的精微、感受力的敏锐乃至生活方式的迷人。同这首诗相比较,我们只需看一首西历5世纪时的拉丁诗歌(作者Decimus Magnus Ausonius,卒于约公元395年),就可以明白何以贺拉修这样的赞歌能成为西方诗歌的经典,而下面这首诗,不过是包括诗歌在内的古代文明全面颓败后思想、品位和语言堕落与低下的标本:

Ogydiadae me Bacchum vocant,

Osiris Aegyti putant,

Mysi Phanacen nominant,

Dionyson Indi existimant,

Romana sacra Liberum,

Arabica gens Adoneum,

Lucaniacus Pantheum.


奥癸戈人之子称我为巴刻库,

埃及人以为我为俄西里,

弥梭人叫我法拿坎,

印度人视我为丢尼索,

罗马人的法事立我为利倍耳,

阿拉伯民族唤我阿多奈,

卢坎庄主[即奥索尼乌自己]说他是全神。

这个段落中的每一行均是一个简单句,而且没有任何连词彼此连接,是最标准的简单句并置句型。然而同前面所引的《诗篇》相比,完全不具备那种强悍精干的效果,因为并置句型在这里并非是匠心独运的修辞手段,而只是思想低下语言退化的反映。显而易见,这样的诗歌语言毫无力度、激情、精微、智慧与感染力,这样的诗与其说是文学作品,还不如说是文献,因为它毫无文学价值,只有历史文献的价值。

展示了分层句式在古典诗歌中的范本之后,让我们直接跳到荷尔德林的时代。在荷尔德林之前的德国文学里,18世纪的诗人克洛普施托克曾大力倡导师法古典诗歌,在向德语诗歌移植古典诗歌的格律和语言风格方面对荷尔德林产生过深刻影响。他下面这首论竖琴诗对古典传统之继承的赞歌《希腊人的学徒》(Der Lehrling der Griechen)能很好地展示复杂的分层句法的应用:

Wen des Genius Blick,als er gebohren ward,

Mit einweihendem Lächeln sah,

Wen,als Knaben,ihr einst Smintheus Anakreons

Fabelhafte Gespielinnen,

Dichtrische Tauben umflogt,und sein mäonisch Ohr

Vor dem Lerme der Scholien

Sanft zugirrtet,und ihm,dass er das Alterthum

Ihrer faltigen Stirn nicht säh,

Eure Fittige lieht,und ihn umschattetet,

Den ruft,stolz auf den Lorberkranz,

Welcher vom Fluche des Volks welkt,der Eroberer

In das eiserne Feld umsonst,

Wo kein mütterlich Ach bang bey dem Scheidekuss,

Und aus blutender Brust geseufzt,

Ihren sterbenden Sohn dir,unerbittlicher,

Hundertarmiger Tod,entreisst!

Wenn das Schicksal ihn ja Königen zugesellt,

Umgewöhnt zu dem Waffenklang,

Sieht er,von richtendem Ernst schauernd,die Leich-name


Stumm und seelenlos ausgestreckt,

Segnet dem fliehenden Geist in die Gefilde nach,

Wo kein tödtender Held mehr siegt.

(大意:有谁在一出生时你们就眷顾,有谁你们这些古希腊竖琴诗人安纳克勒昂的玩伴鸽子环绕他飞翔,让他的诗人荷马一样的耳朵听不到学究的聒噪,免得他看见古人额头的皱纹,你们为他添翼,为他遮阴,呼唤他,把他,在他被命运交给死神时,从百臂死神的手中夺下,那么他就看到铺展开的尸首,祝福那朝英雄所无法征服的旷野飞逸的灵魂)

要想既保持原文的行序和词序,又能比较忠实地用通顺的汉语把这段诗翻译过来,如果不是绝对不可能,至少也是极为困难的,因为这首赞歌开头的句子一口气贯穿了二十二行,而其中前十八行是形成排比修辞格式(Anaphora)的四个定语从句和从属于这些从句的其他从句和结构,到了第十九行,主句谓语动词(sieht,就看到)以及主导它的代词主语(er,他)才终于出现。显然,这样高度复杂的句子同我们在当代中文中习惯的主谓宾顺序和构造是大相径庭的,因此就难怪在汉译中不易保存其原有句法结构了。克洛普施托克的这首赞歌的主题是对古典赞歌传统的继承,而他所采用的这样高度复杂的分层复句句法本身就来自于古典赞歌,体现了对古典竖琴诗、特别是赞歌传统的继承。

像希腊文和拉丁文这样的古代印欧语言还具有一种语言学上的特征,使得古典诗歌在使用分层句法时有极大的运作空间,这种运作空间之大,是大多数非印欧语系的语言乃至印欧语系中大多数现代语言难以企及的。这种语言学上的特征就是希腊文拉丁文的高度屈折性(Flexion或Beugung)。所谓语言的屈折性简单地说就是语言是通过词(主要是名词、代词、形容词和动词)的(大多是词尾)变化来标志其语法功能和作用,借以表意的,例如下面的拉丁文:

这三个词在词典中给出的一般形态分别是filia,amo(amare)和rosa,依照特定的变格和变位规则具备了上面句中的形态,这些形态清楚地标志出哪个是主语、哪个是谓语、哪个是宾语,你可以任意颠倒这三个词的位置却不会影响意义的表达,因为这些词的语法意义不是由词序、而是由每个词的词尾变化来表达的。反观现代英文,如果我们把词序颠倒了,意义就会随之变化:

The girl loves the rose.

The rose loves the girl.

中文当然也是如此:

姑娘爱玫瑰。

玫瑰爱姑娘。

意义完全不同。

在现代欧洲语言中,大多数语言或多或少地失去了一些屈折形态,例如罗曼语系的语言中名词的主格宾格乃至其他斜格(oblique cases)之分就消失了,英语虽属日耳曼语系,但也丧失了同样的区别。与这些现代语言相反,现代德语是极少数现代欧洲语言中屈折形态保存得相对完整的语言,这就使得德语的语序较大多数现代欧洲语言有更大的运作空间,接近古希腊文和拉丁文在这方面的语言学特性。德语的屈折性和在词序方面较大的运作空间直接影响着德语诗歌的语法和句法特征。这使得像克洛普施托克那样的德语诗人构造类似于古典诗歌那样极为复杂的分层句法的尝试更有可行性。

古典语言和德语的屈折性虽然使它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不依赖于词序来表意,但这并不是说,在这些语言中,特别是在诗歌和美文中,可以完全不讲究词序。毕竟,在任何语言里,词序都是同思维过程密切相连的。再有就是从交流的角度讲,有高度屈折形态的语言虽然的确可以不靠词序来表意,但是在现实中,无论是聆听还是阅读,都必然要求词序以某种方式便于理解,起一定的传达意义和感情的作用。换句话说,词序在屈折语中具有极强的风格作用。这种风格上的要求是理解屈折语言的诗歌和美文中句法乃至词序的关键。举个简单的例子,例如如果说话者强调的是宾语,那么就会把宾语放在句子的第一位;同样,特定的状语甚至谓语动词都能因为强调的缘故被置于句子的首位或其他显著位置。本来是同句法密切相关的词序作为风格手段一方面突出应用于古代雄辩术,因为雄辩术的目的就是最有效、最直接地打动听者;另一方面则最大限度地应用于以赞歌为代表的竖琴诗歌,因为赞歌既要求直接向诗的对象述说,又因严格的格律而要求最经济最精悍地使用语言。既然无论是在政治和司法演说中,还是在竖琴诗乃至诗歌之一般中,语言艺术的目的都是为了最充分地利用母语中特有的语言手段来最大限度地达到鼓动、说服、陈述、愉悦、感动等目的,那么,如何最有效地利用包括屈折形态和分层句法等在内的语言手段来达到目的,就是雄辩术和诗歌的语言艺术性之所在。语言的这种艺术就是修辞学(Rhetorik)研讨的对象。

古代修辞学是一门极其繁复的学问,我们这里没有必要详述,总之是个修辞炼句的学问。其中与演说或诗歌全篇的效果关系最密切的,就是修炼句法的艺术。在西方雄辩术和诗歌乃至比较有文学性的散文中,利用语言特有的屈折形态和句法手段把句子艺术地组织起来,使之朗朗上口、使所表达的意思通畅明晰、使言语获得最强烈的感染效果,所得到的这样有组织的语句结构——特别是那种句法非常复杂的结构——在诗学和修辞学术语里叫做Periode,译作浑圆句。在古希腊古罗马的语法学家和文学批评家那里,浑圆句是那时学生学习演说术和诗歌、方家评判演说和诗歌的一个重要考察因素,甚至有所谓浑圆句学,专门探讨如何构造好的浑圆句。那么,怎样判断一个复杂的句子是否形成了一个好的浑圆句呢?19世纪的古典语文学教授尼采曾经化繁为简地做过这样的概括:

一个浑圆句,在古人那里,首先是个生理上的整体,因它可以用一口气说出的。这样的浑圆句,就像[古希腊演说家,引者注]德摩斯梯尼和[古罗马演说家和作家,引者注]西塞罗的作品中出现的那样,在一口气中包含有两升两降:对于古人来说,这是享受,他们由于他们所受的教育和训练懂得看重把稀奇艰难的东西用这样的浑圆句表达出来的本事:——我们实际上无权拥有这种宏伟的浑圆句,我们现代人,我们这些在所有意义上都气短的人们!这些古人在演说方面统统都是票友,故而也是行家,故而也是批评家,——因此他们也就凭此对他们的演说家们吹毛求疵,就像上个世纪所有意大利人都懂歌唱一样,在他们中间歌咏的技艺(以及与此连带的旋律艺术)曾登峰造极。

对比演说术乃至浑圆句艺术在古代的发达,尼采像往常一样对德语中的演说术乃至浑圆句的不发达进行了批评:

然而在德国只有(直到最近,才有了一种足够激动人心、足够雄浑的法庭上的雄辩激发起它年轻的声音)实际上是官方的和略约有些艺术性的演说:它就是来自布道台的演说。在德国,只有教士才懂得一个音节、一个字在句子击打、跳跃、跌宕、行进和结束时的分量,只有教士的耳中有良心,常常这个良心里面有愧:因为在演说方面,德语罕能企及优秀,而且就是能也总是姗姗来迟。德语散文的杰作因此理所当然地就是其最伟大的教士的杰作:圣经是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德文书。在路德的圣经前面其他所有的几乎都不过是“舞文弄墨之作”——即不是在德国出产的东西,因而没有长进也长不进德国人的心里:不像圣经所达到的那样。

在这段文章里,尼采的厚古薄今同他一贯的做法是一致的,对此我们可以暂且不论。但是这段话中更明白无误的,是尼采对浑圆句精到的解释,对其在西方古典文化中重要地位的承认,以及在当时德语写作中对它的倡导和呼吁。尼采在这里只列举了古今散文的例子,但是浑圆句修炼在诗歌中同样具有至高的地位。只是同散文中的浑圆句相比,诗歌中的浑圆句不仅要顾及发声的情感效果、词与义的协调以及句法规则,还要把浑圆句同诗的格律以及其他诗歌特有的形式规定相协调。

在浑圆句的修炼中,一个非常关键的功夫在于如何处理好不遵循主谓宾这样常规语序的句子。同非屈折语大多要遵循主谓宾词序的语言习惯相比,在屈折语语言的诗歌中构成浑圆句的分层复句对词序常规的逆反,被称作倒装(Inversion)。这个概念不仅对我们理解像荷尔德林后期诗歌这样继承古典诗歌传统的诗歌十分关键,其实也是在句法和风格层面上理解全部西方诗歌的钥匙。对荷尔德林曾有过多方影响的同代批评家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曾经把他那个时代德语诗歌的句法同古希腊古罗马的经典进行比较,并呼吁德国的诗人们要大胆使用倒装等复杂多变的句法。赫尔德的这种呼吁是建立在他从卢梭的语言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语言发展观之上的。这种语言发展观认为,文明和理性的发展越来越多地损害着语言的诗性。在赫尔德乃至那个时代几乎所有德意志的诗人、批评家和学者看来,体现在荷马、悲剧诗人、品达和萨福这样的竖琴诗人作品中的古希腊的语言代表了最高水平的诗歌语言。而像德语这样的现代语言,理性因素有余而感性因素不足。赫尔德把倒装看做是语言的感性因素的一个主要特征,并因此呼吁德国诗人大胆使用倒装。他认为,“倒装来源于要在感性上引人注意”,并且阐述说,在更原始的民族的语言那里,由于整个民族更感性,语言更不规范,他们的语言就充满倒装、轻重音,甚至手势等肢体比划,来辅助语言。对于赫尔德来说,更原始、更感性的民族的语言是更诗化的语言;哪怕是近代那种只供眼看、而不供朗诵的诗,也需要倒装来激活读者的想象力。倒装句的多少与语言是否有活力成正比,与其是否僵化死亡成反比:“它[语言]越活,倒装就越多;越堕落为死的书面语,就越少。”

熟读赫尔德的荷尔德林对倒装句十分重视,对如何用倒装的方法构造浑圆句有很高的艺术自觉。在写于1799年——也就是荷尔德林后期诗歌的发轫之时——的《七条箴言》(Sieben Maximen)中的第二条里,诗人自己说得很清楚:

在圆浑句里有字词的倒装。那么圆浑句本身的倒装却一定更伟大、更出效果。圆浑句的逻辑布局——即在其中生成接原因(原因圆浑句),终点接生成,目的接终点,指向主句的各个从句永远只在后面挂靠在主句上——对诗人来说至多只偶尔有些用处。

这样的诗学反思直接被诗人运用到自己的创作中去了。有了这些思想和美学背景,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荷尔德林特别在其后期创作中对句法的锻炼如此重视,在这一时期的作品中在句法方面如此恢弘、大胆、富于力度。同他的前辈诗人克洛普施托克相比,在运用浑圆句方面,荷尔德林没有克氏的学究气,不像他那样显得机械;在灵活性、有效性和感染力方面,荷尔德林胜出他这位同代的前辈诗人甚多。他实际上越过了他德语诗歌中的前辈,直接效法古希腊竖琴诗人品达和曾高度赞誉品达的古罗马竖琴诗人贺拉修,在诗歌成就上直追古代的大师。

最后,同大多数赞颂体的西方诗歌一样,荷尔德林后期诗歌中还大量使用同位语和直接呼吁——后者在语法上呈“呼格”(Vokativ)——,这两种插入语往往出现在句中,暂时中断“正常的”语流和语序。这种语言现象也是汉语读者很不习惯的,但却是诗的语义和情感表达中重要的构成因素之一。

综上所述,阅读荷尔德林后期诗歌,读者在语言层面必须做好准备,去遭遇、弄懂和接受分层句法、浑圆句以及倒装等句法和修辞式,接受并体验西方语言和诗歌中这一根本的形式和风格特征。

翻译的任务与策略

既然荷尔德林诗歌的句法和修辞有这样的特点,作为这样的诗歌作品的中译者,就必须说明他在译文中是如何处理原文的这些语言和风格特征的。在具体陈述之前,我们认为有必要对翻译哲学进行一些讨论,以为更具体的解决方案提供“形而上”的基础。

歌德曾经指出,有三种翻译,其一是散文的、应用文的翻译,其目的是只要我们能用自己的想法知晓了异域的东西就可以了;其二和其三则更涉及诗歌翻译,其中第二种是要把异族的作者帶到我們这里來,让我们能把他看做我们中的一员,这种翻译原则在当代翻译理论中一般被称作归化式翻译(domestication);第三种翻译则正相反,要求我們去异域,要我們迁就他的状况、语言习惯和特性,这种翻译原则一般称作异化式翻译(foreignisation)。与歌德同时的几位德国思想家和作家,例如威廉·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和施莱耶尔马赫(Ernst Friedrich Schleiermacher),在论及翻译时,基本上都同意歌德的这种划分,并且几乎全都赞成第三种,即异化的翻译原则。20世纪德国犹太思想家本雅明在其著名的论翻译的论文《翻译者的任务》(Die Aufgabe des übersetzers)中,曾以赞许的口吻引用他人的话来说明归化与异化翻译的差别:

我們的翻译,就连最好的那些,都自一个错误的原则出发。它们要把印度的、希腊的、英吉利的德意志化,而不是把德意志的印度化、希腊化、英吉利化。它们对自己语言的用法太过尊敬,胜过对异域作品的精神的尊敬。……这种译者的根本错误在于他坚守自己语言的偶然状态,而非让自己的语言被异族语暴烈地激动。

在这篇著名论文中,本雅明把歌德表述的归化与异化翻译的对立极大地深化了。他虽然显然支持异化翻译的原则,但却超越了简单的归化与异化的二元对立。在此他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就是诗歌翻译一方面应该同原文有字对字的极端对译(Wörtlichkeit)——这样做的效果无疑是高度的异化——,另一方面却又不是从原文的本源语言向译者的目标语的翻译,不是甲语言向乙语言的翻译,而是应力图够到所有的语言最终所共同指向的纯语言、是对这种纯语言的翻译。本雅明认为,所谓纯语言来自于所有人类语言的先天亲属关系:“那种思维中的各种语言之间最内在的关系是一种特定的汇合关系。它产生于此,即语言对于彼此而言不是陌生的,而是先天地、超出有所有历史关联之上在其所欲言者中彼此呈亲属关系的。”这个“所欲言者”或者所要说的东西,是每种语言都要做的,然而只有各种语言的所欲言者或者说它们的意向之总和才是那种所谓的纯语言,任何一种特定语言的所欲言者只是趋向或者构成这种纯语言的一部分。这种先天的、超乎现行的人类语言之上的纯语言的概念不难让人想起旧约巴别塔之前人类共通的语言,而本雅明由此推导出的翻译者的任务也为同样的希伯来式思维所决定,因为他把翻译看成是趋向这种纯语言的弥赛亚式的、无限向未来延伸的语言的末日或者说黄金状态的重来。

本雅明对翻译哲学的思辨并非是翻译者可以随时参考的实用翻译手册,但是我们从中仍然可以不时摘撷某些对我们的翻译实践有更直接用途的论述乃至警句,例如他下面这样的说法就对我们的翻译实践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真的翻译是透明的,它不遮盖原文,不遮挡它的亮光,而是让纯语言仿佛通过它自己的媒介被强化而愈发丰满地落在原文里。这首先靠句法迻译的咬文嚼字来做到,而且它甚至表明是字词而非句子才是翻译者的原始元素。因为句子是亘于原文语言之前的墙,而咬文嚼字方是走廊。

把本雅明对翻译哲学的思辨落实到荷尔德林的汉译中来(其实这适用于所有诗歌翻译),我们认识到,除了坚持对原文句法“咬文嚼字”式的忠实以外,不可能有其他可行的翻译策略。这样咬文嚼字的忠实显然要求我们从句法到词法上都要使得原文在翻译中透明,显露出其异域的异性。这种异性必然将要动摇我们既有的语感、语言习惯、思维习惯、对内部和外在世界的观察方式乃至世界观。唯有这样的翻译才会是对我们的语言、文学乃至文化有补益的、建设性的翻译。

在汉语的语境中,本雅明所阐述的翻译原则既非是公认的衡量翻译的标准,也非是大多数译者为自己的翻译自觉设立的目标,更不能反映汉语诗歌翻译主流的现状。但是本书译者在根本上认同本雅明对翻译的哲学反思,并且坚持以他所阐述的翻译原则为荷尔德林乃至任何西方诗歌翻译的根本原则。这就意味着,译者追求对原文最大限度的忠实,即便这种忠实会在中文读者这里带来强烈的陌生感。不过,正像本雅明在其论文中谈到的那样,所谓“忠实”,其含义就可能是万分复杂的,具体到荷尔德林诗歌翻译,所谓“忠实”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最基本的方面:

一、语义层次

二、句法结构

三、修辞格

四、风格归属

五、语言的时代特征

六、文本互证

狭义的语义层次的忠实是对任何翻译最基本的要求,在荷尔德林翻译中,语义层次不仅包括最基本的对原文一般语文的理解准确,更包括对原文中专有名词、特定表述、史地背景、名物与名相身份等的通晓和把握。荷尔德林后期诗歌中的语义内涵是两卷本《荷尔德林后期诗歌》中评注卷所含注释的一个主要内容。对于这样的语义层面的忠实,绝大多数读者和译者想必都不会有异议。但是其余几个方面的忠实则可能是许多读者甚至译者没有充分意识到或仔细想过的,而这些方面同基本的语义层次一样,同为诗歌翻译的根本对象和因素,绝非是可忽略不计或可有可无的点缀。

有鉴于汉语同欧洲语言、特别是具有屈折性的语言之间的巨大差异,对于句法的“咬文嚼字”式的忠实也许是上述忠实的六种意义中最易引起争议的一个。汉语是非屈折语,无论在构造复杂的复句还是倒装方面,不仅较高度屈折性的西方古典语言和现代德语为逊,而且甚至较英法意语这样弱屈折性的语言也更为有限。在外语课上做过一点西方语言文本汉译的人都遭遇过如何将包含多重从句的复句汉译的难题。在翻译应用文时,最简易可行的办法就是把复句的各个从句尽量拆散为一个个简单句或最简单的复句。但是如果在诗歌翻译中也如法炮制,那么与其说这是诗歌翻译,不如说是对诗歌原文的基本语义梗概的综述,因为诗歌作为语言的最高艺术,其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并非如水瓶与水的关系,因此诗歌翻译并非是把水从一个容器倒入另一个容器。诗歌的器与容是密不可分的一体,翻译作为巴别塔灾难之后的权宜之计,其最高的境界应是在目标语言中全面模拟本源语言的艺术作品。因此诗歌翻译不仅要忠实于基本的语义,也要如本雅明所说的那样,把原文句法咬文嚼字地搬到目标语中。翻译的实践告诉我们,虽然汉语是非屈折语,但是在其中构造较复杂的分层句型、实现倒装句式、并修炼出音义皆佳的浑圆句并非是不可能的。但是要用咬文嚼字的方式翻译德文的句法,译者和读者都应首先破除一些在无意识中被奉为天经地义的写作和阅读习惯。这些习惯尤其因为肤浅的“古”诗词的灌输和不当的语文教育成为妨害当代中文作者和读者阅读理解能力的痼疾。

近一个世纪以前,现代诗人废名曾经批评过像马致远的“枯藤老树昏鸦”那样的所谓传统诗歌,认为其为抽象名词的堆砌,算不得诗。相反地,他赞赏像李商隐温庭筠那样的诗词,认为温李的诗之所以好,是因为它们是“横写”的。废名的说法比较玄奥,没能够把自己的洞察很清晰明了、很充分地表达出来。他所谓的“横写”的,其实就是指波折复杂的句法及其所表达的复杂思想。如果我们把他的直觉用分层句法这个概念来说明,则能把他的意思说得更清楚。他所赞赏的“横写”的诗歌其实都或明显或隐晦地包含了分层句法式的思维和表达方式。有了这种认识,我们还可以对废名所举的主要来自中古文学的例子做些补充:分层句式和思维其实早就常见于中国上古时代的散文与诗歌,只是到了近几百年,流行诗歌的语言或者说流行的诗歌语言趣味堕落了,表意让位于写意,复杂缜密的思维与语句让位给反智的所谓意境烘托。而上古的文章却是另一种样子,例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先王何常之有,唯余心所命,其誰敢討之?”无论在句法还是修辞方面,均臻于复杂;又例如《诗经·郑风·子衿》:“縱我不往,子寧不來?”是虚拟条件复句,表达的思想亦有相当的复杂性。中古时代最好诗人的句法是非常灵活多变的,废名激赏的李商隐固然有“玉璽不緣歸日角,錦帆應是到天涯”这样的复句,但类似的句式恐怕还是学杜甫的,例如《城西陂泛舟》:“不有小舟能蕩槳,百壺哪送酒如泉?”均为类似《子衿》的虚拟条件复句。至于句法的倒装,《诗经》:“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孟子·尽心下》:“益成括仕於齊。孟子曰:死矣,益成括!”都是上古文学中的佳例,后世诗文中倒装句式最极端的例子也还是来自杜甫:“香稻啄餘鸚鵡粒,碧梧棲老鳳凰枝”是每个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人耳熟能详的。

举这些例子是要说明,汉语和汉语诗歌绝非是马致远的那首散曲以及其他一些词曲篇什所显示的那样,只是裸词、甚至裸名词加形容词的非语法和非句法的堆砌,也不是只有简单句并置句式,而是可以具有丰富的思维、复杂的句式甚至活泼的词序。既然汉语中确实有这样的语言资源,我们采纳异化的翻译策略,把原文的句法语式咬文嚼字地翻译过来,就不仅完全可能与可行,而且也能让我们免于洋泾浜中文的指责,在迻译异域诗歌的同时回归更本真的中文。这恰好符合本雅明对翻译和语言的思辨,因为本雅明认为翻译最终是朝再现作为所有人类语言的意向之整体的纯语言或语言的黄金时代的趋近。我们通过援引中国古代的例子说明,遥远如汉语之于德语或希腊拉丁语,也有指向相同的纯语言的资源或者痕迹,换句话说,分歧如汉语之于欧洲的屈折语言,它们各自朝本真的趋向同时也是朝共同的纯语言的趋向。这就使得汉语与这些语言之间的翻译在最后和最高层次上成为可能。

其实,在所有语言的意向性之共同这一点上,本雅明对翻译哲学的看法同德文圣经译者马丁·路德著名的论翻译的观点相去不远,因为在一封著名的论翻译的信中,路德曾这样写道:

人们一定不要询问拉丁语中的字在德语里怎么说,这是那些蠢驴们[路德对拥护教皇派的蔑称]所做的;而是要請敎巷闾市肆上的販夫走卒和灶前屋后的孺子老妪,看他們如何动嘴如何谈吐,再据此翻译,这样他們就会懂,知道是在说德语。

路德所陈述的他的圣经翻译原则也就是说,翻译不是或者不仅仅是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翻译,而是要翻译外国语言背后的意向(在路德这里,语言情境的再现或类似是展示意向的最好向导),是这个意向使得所有异化的翻译,无论起初显得多么陌生,最终都将变得不陌生,因为那毕竟是人的意向。尚无研究显示中文圣经和合本的翻译有意遵循了路德的这段陈述,但是在成果和效果上,中文和合本圣经其实同路德的翻译方针是高度符合的。相应地,本书中荷尔德林诗歌的翻译也在一定程度上遵循着路德乃至和合本圣经的翻译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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