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董永
(晋)干宝
汉董永,千乘[1]人。少偏孤[2],与父居。肆力[3]田亩,鹿车载自随[4]。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5]。永行三年丧[6]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7]。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8]。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9],但令君妇为我织缣[10]百匹。”
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11]也。缘[12]君至孝,天帝[13]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
(见《搜神记》)
〔1〕千乘:汉代县名,故城在今山东省高青县。〔2〕偏孤:半孤,指丧母。〔3〕肆力:努力。〔4〕鹿车:一种小车。这句意思是说董永父子为人作长工,没有住房,只能以小车为家,到处流浪。〔5〕遣之:送走他。〔6〕行三年丧:古时规定,父死,其子必须守丧三年,以尽“孝道”。〔7〕与之俱:同她一同去。〔8〕收藏:指尸体被装入棺木安葬。〔9〕必尔者:一定要这样的话。指董永一定要为主人尽奴职的事。〔10〕缣:双丝的细绢。〔11〕织女:天上的仙女。传说为织女星。〔12〕缘:因为。〔13〕天帝:中国传说中神仙系统的最高统治者,又称五帝。
《搜神记》,东晋干宝撰,原书三十卷,已佚。现存二十卷本是明代人辑录的,共收故事四百六十多则。作者意在由此“发明神道之不诬”,但因为他的宗旨是“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所以集中内容比较庞杂,而不少富有民间故事色彩的作品赖以保存。干宝,字令升,新蔡人(今河南新蔡县)。他还着有《晋记》二十卷,有“良史”之称。
孝子董永行孝感动天帝的故事早有流传,刘向的《孝子传》已有记载。这个故事突出了董永的孝和知恩必报,主人的乐善好施,织女的大胆自荐和勤劳,但写得过于粗略,织女的来去纯属完成天帝交派的任务,“人化”还不够。后人辗转改编的《天仙配》,内容更深刻,人物也丰满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