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旧事
孙郁
一
时间在1917年,当陈独秀应邀来北大的时候,敏感的钱玄同便在1月6日的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陈独秀已任文科学长矣,足庆得人,第陈君不久将往上海专办新青年杂志及经营群益书社事业,至多不过担任三月,颇闻陈君之后蔡君拟自兼文科学长,此亦可慰之事。”
此后的日记不断有对陈独秀的记载:
“日前独秀谓我,近人中如吴趼人、李伯元二君,其文学价值实远在吴挚甫之上。吾谓就文学美文之价值而言陈独秀此论诚当矣。”(1917年1月23日)“检阅独秀所撰梅特尼廓甫之科学思想篇(新青年二之一),觉其立论精美绝伦。其论道德尤属颠扑不破之论。”(1917年1月25日)钱玄同向来狂放孤傲,很少如此佩服别人,这能看出陈独秀当年的诱力。我有时翻看五四前后文人的日记、尺牍,深味那一代人的气象,其卓绝之态为先前所罕有。自然,没有陈独秀创办的《新青年》杂志,新文化运动也许还要推迟许久也未可知。在那些有趣的人中,陈独秀扮演的角色,是别人不能代替的。
1917年的陈独秀正血气方刚,事业上正如日中天,成了中国耀眼的明星。他到北大,是北京医专校长汤尔和以及在北大任教的沈尹默所荐。汤尔和与沈尹默颇为赏识陈独秀的才华,以为欲振兴北大,非陈独秀这样的智者不可。蔡元培信以为然,便很快将陈氏召来。陈独秀来京后,颇感同人甚少,觉得需有新人加入进来,遂向蔡元培力荐胡适,以此扩大人马。那一年元月他致信远在美国的胡适,透露了心曲:
“蔡孑民先生已接北京总长之任,为约弟为文科学长,北荐兄下以代,此时无人,弟暂充乏。孑民先生盼足下早日回国,即不愿任学长,校中哲学、文学教授俱乏上选,足下来此亦可担任。学长月薪三百元,重要教授亦有此数。《甲寅》准于二月间可以出版,秋桐兄不日谅有函与足下,《青年》《甲寅》均求足下为文。足下回国必甚忙迫,事畜之资可勿顾虑,他处有约者倘无深交,可不必应之。中国社会可与共事之人,实不易得。恃在神交颇契,故敢直率陈之。”
一边是劝胡适归国,一边扩大自己的作者队伍。这一年为《新青年》写稿的有:吴虞、恽代英、胡适、刘半农、蔡元培、李次山、章士钊、陶履恭、陈嘏、刘延陵等。到了 1918年,队伍忽地扩大了。钱玄同、周作人、傅斯年、罗家伦、鲁迅、沈尹默、常惠、沈兼士、陈衡哲、欧阳予倩等新人加入进来了。不过新入的作者,大多是谈学理,言时态,搞翻译,唯有鲁迅,搞的是创作,既有小说,又有新诗,别的作者,虽也有搞新诗的,不过凑凑热闹。创作上独步文坛者,唯鲁迅一人。所以那面目,就不同于众人,陈氏本人,对此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新青年》最初创刊,格调便不同于前人,它的出现,似乎证明康、梁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陈独秀办刊,态度是明朗的,欲创一个新的时代。所以文章、作者,都是些新的面孔。气韵也大异于别路人等。杂志起初名《青年杂志》,自第二卷第一号起,易名《新青年》。既然名之为“新青年”,陈独秀便注重它的色调。比如作者多为青年,栏目多有新意,每卷以译介域外思想为重点,加之时事评论、思想品评,像初春的风,吹来股股暖意。一百年来,中国文化风潮更迭起伏,很少有像《新青年》那么风驰电掣,气象阔大,且摧枯拉朽的。如今思之,真是让人神往不已。
陈独秀办刊,有两个特点值得回味。一是对域外的文化思潮敏感,引介颇得分寸;二是问题意识明确,看到了国内急欲解决的难题。他组的文章,或输入欧美的学理,如高一涵的《乐利主义与人生》,刘叔雅的《伯格森之哲学》《美国人之自由精神》,马君武的《赫克尔一元哲学》等,或对旧文明的抨击,如陈氏自己的《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再论孔教问题》,李大钊的《青春》,吴虞《家庭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礼论》等。文章多有文采,慷慨激昂,又本乎学理,不是意气用事,是颇有张力的。前期的杂志以论述、评介为主,到了 1918年,创作渐渐多了,有了新诗,有了小说,还有编者与读者的通讯,整个感觉是动的、新的、深的。诸多篇目,系着那一代人的心魂,动人的文字一时难以述尽。
读《新青年》,陈独秀的性格历历在目。几乎没有温吞的文章,精神是开阔的。他特别喜欢引介域外思想,译了大量文章,常常有着针对性,对读者而言,不能不说是一剂良药。他译法国薛纽伯的《现代文明史》,介绍现代欧洲文艺史,推荐欧洲科学家的思想,气度上颇似梁启超,然而境界却高远得很,内蕴更为丰厚。陈氏看中国问题时,一语中的,爽言爽语,我以为是有了域外文明作参照的缘故。他熟悉日、英诸国文字,对政治学、文艺学、科学史、法律等均有兴趣,文章自然通体明亮,博杂丰富。他后来搞起政党建设,投身社会运动,与他的知识兴趣很有关系。《新青年》较之于后来出现的《语丝》《沉钟》《骆驼草》等,气象阔大,非别人可以比肩。原因自然是包罗了诸种人文学说,无论在政治层面还是文艺层面,都高耸于社会之上。后人至今仰视,其间不乏对这位主编的赞佩。
他性格里有种论辩气,不喜宁静致远的笔法,《新青年》屡屡引起论争,题目不说惊世骇俗,亦可谓奇气四溢。他的《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驳康有为共和平议》《偶像破坏论》篇篇引人注目,有的甚或引起争议,质疑者当不在少数。相比于他的友人,陈氏似乎更喜欢将问题推至极端,如晴空响雷,滚动于人们的心头。不同于陈氏的是胡适有点温文尔雅,周作人沉着平淡,鲁迅峻急、苍冷。钱玄同虽有凌厉之气,但不及陈氏明快多致,精神的维度唯有陈独秀让人刮目,你看他的《偶像破坏论》,多么迅猛激越,有刚烈之风:
“世上真实有用的东西,自然应该尊重,应该崇拜,倘若本来是件无用的东西,只因人人尊重他,崇拜他,才算得有用,这般骗人的偶像倘不破坏,岂不教人永远上当么?
“泥塑木雕的偶像,本来是件无用的东西,只因为有人尊重他,崇拜他,对他烧香磕头,说他灵验,于是乡愚无知的人,迷信这人造的偶像真有赏善罚恶之权,有时便不敢作恶,似乎这偶像却很有用。但是偶像这种用处,不过是迷信的人自己骗自己,非是偶像自身有什么能力。这种偶像倘不破坏,人间永远只有自己骗自己的迷信,没有真实合理的信仰,岂不可怜!
“天地间鬼神的存在,倘不能确实证明,一切宗教,都是一种骗人的偶像,阿弥陀佛是骗人的,耶和华上帝也是骗人的,玉皇大帝也是骗人的,一切宗教家所尊重的崇拜的神佛仙鬼,都是无用的骗人的偶像,都应该破坏。”
细看作者的文字,有些武断的一面,对后世影响可谓深矣。文章类似口号的罗列,不容置疑。这是在传统压迫下的呐喊,乃反叛的声音,对那时的青年,不能说不是一种鼓动。但那叙述的模式,思维的逻辑,都过于简化,不及胡适、周作人绵密,亦无鲁迅的深邃,文本上的价值,就要打一点儿折扣。我喜欢他述学、谈史的文字,对宣言体,有一点别扭。因为缺少温情,人性的维度过小,于是易流于新的八股。其实后来文人,每每喜用此类腔调,差不多也落入独断主义的旧路,让人觉得面目冷酷。独断主义是独断文化的产物。陈独秀自然不能逃脱旧路。他在反叛自己的祖先文明时,又不得不带有祖先文明的烙印。不仅是他,胡适、周作人、鲁迅,都有一些的,那是没有办法的。
二
草创时期的新文化应是什么样子,陈独秀也只是朦胧的猜想。那时候他把目光投射在外,很少回到自身。似乎曙色只能挂在天边,己身是渺小的。《新青年》时代的作品几乎都是述理的,是对域外文明的引介和对旧的传统的解析,自己却隐到学理的背后。与鲁迅不同,陈氏似乎不愿意把己身的磨难告诉别人,他关心的不是怎样转化自己的苦楚,而是如何转化和改变旧的外部环境。后世的编辑家编写文学类的作品,很少搜求陈独秀的墨迹,人们把他看成政治家而非学者、诗人,这或许是政治观过强的缘故。他太看重对外部世界的变革,而恰恰少谈自己的经验,文章自然就少了“我”的色泽,好像与读者有一点儿距离了。
查陈氏文章,谈学术者多,谈政治者多,谈伦理者多。虽也是谈文学,有过《文学革命论》这样的宏文,但也多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文学,与周氏兄弟的目光是有区别的。陈独秀不是学业单一的人物,他对许多学科颇有兴趣。科学思想史、社会学、哲学、政治学、文字学、文学等方面,均有涉足。每每著文,均出语不凡,有着特别的见识。他看待事物的眼光,有人本的一面,又有现代科学的一面,进化论、人道主义、平民意识,都闪现在他的世界里,给人的印象是五光十色,斑斓多彩的。不过,他思想的大致脉络是,先关注学术的更新,继而看重政治改革,再后来专心于伦理的革命。这里,都没有文学的位置。他后来提倡文学革命,不过是为伦理建设服务罢了。在他看来,伦理上的革命一旦成功,文化的问题就可解决了。
《新青年》初期,在思想上能与陈氏并肩的人物没有几个。钱玄同、周氏兄弟和他还多少有些不同。这些人物更着重于新文学建设。出发点与陈氏略有一些区别。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观,也带有他个人的政治梦想,即通过平民的、写实的、社会的文学与贵族的、古典的、山林的文学对立。那对立的根本就是为政治革命服务。《文学革命论》云:
“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使吾人不张目以观世界社会文学之趋势,及时代之精神,日夜埋头故纸堆中,所目注心营者,不越帝王,权贵,鬼怪,神仙,与夫个人之穹通利达,以此而求革新文学,革新政治,是缚手足而敌孟贲也。”
把文学的变革与政治变革连在一体,就显得境界较为高大,不像唯艺术而唯艺术者那么单调。胡适看到了《文学革命论》,就兴奋致函于陈氏:
“今晨得《新青年》第六号,奉读大著《文学革命论》快慰无似!足下所主张之三大主义,适均极赞同。适前著《文学改良刍议》之私意,不过欲引起国中人士之讨论,征集其意见,以收切磋研究之益耳。今果不虚所愿,幸何如之!此期内有通信数则,略及适所主张。惟此诸书,似皆根据适寄足下最初一书(见第二号),故未免多误会鄙意之处。今吾所主张之八事,已各有详论(见第五号),则此诸书,当不须一一答复。中惟钱玄同先生一书,乃已第五号之文而作者,此后或尚有继钱先生而讨论适所主张八事及足下所主张之三大主义者。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以胡适的眼光,陈独秀的观点不容置疑,但亦不可自以为是,理论毕竟是理论,尚未经由实践的检验。不过陈独秀也好,胡适也好,他们的新思想是建立在对域外历史与本土文明考察的基本点上的,可谓带有一点儿学人的特点。即都对社会与文学间的关系过于敏感,思考的尚不是人本的问题。陈独秀写过诸多精彩的文章,但多以长者自居,像个将领,语气是断然的,不可错的。这反而不及胡适、周作人等亲切。倒是钱玄同与他“嗅味相同”,癫狂独行,有狂人之风,比如陈氏说,推翻孔学改革伦理是根本要义,而到了钱玄同那里,伦理改革固然重要,根本点是要推翻汉字,废掉书法。此类狂言,比陈先生有过之而无不及,真真是骇人听闻。
陈独秀对钱玄同颇为欣赏,两人的通信有着默契的地方。从钱氏的独白里,陈独秀也看到了狂士的力量。但鲁迅的文章在《新青年》登出后,二人不禁暗自狂呼,天底下还有比二人更为卓绝的人物。《狂人日记》的一声咏叹,仿佛来自天边的响雷,震塌了半边天空,若说振聋发聩,鲁迅君便算是一位的。钱玄同曾以赞佩的口吻说:“他读史与观世,有极犀利的眼光,能抉发中国社会的痼疾,如《狂人日记》《阿 Q正传》《药》等小说及《新青年》中他的《随感录》所描写所论述的皆是,这种文章,如良医开脉案,作对症发药之根据,于改革社会是有极大的用处的。”钱氏的看法与陈独秀颇为相近,他们眼里的鲁迅,自有别人难及之处。至少是生命深处的热力,给人的辐射是巨大的。文学一旦进入灵魂的内部,它升腾的力量绝不亚于政治家的鼓动。
但是,倘若不是政治家的鼓动,五四新文化运动,便不会有更大的范围和力量。陈独秀在那时,是一个吹号的人,发出的是抗俗的声音,至于那号的大与小,质量如何,他并不在意,而是旨在唤起国人能够真正醒悟,不再躺在古老的旧床上久温着古梦。《新青年》如果只谈文学,对知识界的影响不会很大,正因了广谈政治,抨击时政,译介西洋学术,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谈到无神论,从西洋教育讲至中国的学界,才引起了读者的文学注意。而这里,陈独秀高远的眼光,是起了相当的作用的。我现在偶读他那时的文章,就觉得真诚专致,毫无伪态,有着相当可爱的一面。中国后来的政论家,不知怎么驱走了陈氏的真挚,他们抨击别人时,常常像个道学家,给人的感觉并不舒服。陈独秀的文章之所以还可以让后人激动,一方面他是一个中正的学人,另一方面呢,是个难得的真人。后来专吃政治饭的人,把这两点大多已丢掉了。
三
我一直奇怪的是,他的同代人很少回忆其生平细节,相关的资料很少,晚年的行踪多亦难寻。知识界对他一直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否定者多,喜爱的有限。初见他时,对其身上的气质印象颇深,和一般儒雅的读书人是不同的。鲁迅、胡适等人是喜欢他的,观点也许不同,至少他身上的个性是有趣的。鲁迅的同学朱希祖之子朱偰在一篇回忆录里写道:
“陈独秀那时在北京大学担任文科学长,也到我家吃过饭。父亲请他上坐,谈着办《新青年》的事情。母亲偷偷地去看一下,见陈独秀说话的时候,先挺一挺眉,眉宇之间有一股杀气。客人走了以后,母亲对父亲说道:这人有点像绿林好汉,不是好相的。你怎么和这些人打起交道来了? ”
从一个女人的角度,得出如此初步的印象,那也可见陈独秀在一般百姓眼里的形象。陈氏没有留下什么生活照片,关于他的一切,大多只能从其文字里寻找。他的文章柔婉的地方少,气脉是宏阔的,连记趣的篇什也殊难看到。胡适在一篇文章里说这位《新青年》主编是一个老革命党,此外便没有什么形容词了。在五四文人留下的一些回忆录里,对他的描述都很简单。一看就有些类型化。人们不说或很少去说,大概和后来的政治气候有关。陈独秀是个四面不讨好的人,所谓“国民公敌”者正是,但也有正派的学者说过一些公正的话,对其的评语很是贴切。1934年王森然先生出版了一本《近代二十家评传》,就写到了陈氏。视点是高的。作者以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度,出现一个陈独秀是不易的。向来中庸、老气的民族如果没有一两个斗士出现,那是悲哀的事情。有趣的是,文中也写到了日常生活中的陈独秀,其形貌跃然纸上:
“先生本为旧家子,早岁读书有声,言语峻利,好为断制。性狷急不能容人,亦辙不见容于人。先生在沪与章秋桐、张博泉、谢晓石公立国民日报。与秋桐蛰居昌寿里之偏楼,对掌辞笔,足不出户。兴居无节,头面不洗,衣敝无以易,并亦不浣。一日晨起秋桐见其黑色袒衣,白物星星,密不可计。秋桐骇然曰:仲甫!何也?先生自视,平然答曰:虱耳!其苦行类如此。”
上述材料大概受了章士钊回忆文字的影响。它问世的时候,陈氏还活着,想必是可信的。陈独秀的不拘小节,乃朋友的共识。关于他有许多传言,有的近乎漫画。他没有胡适那么典雅,也不像鲁迅那样内敛,言与行是一致的。以温和闻世的胡适对他有过难为情的时候,觉得遇事不好处理。大概是没有回旋的余地。陈氏身边的人,能欣赏他的尚可,否则大多要分道扬镳的。他的个性甚至让人难堪,这是许多回忆文章中都提到的特点。
在胡适和周作人的日记中,陈独秀的名字频繁出现,并无别人所说的恶魔气。周作人晚年写到老友时甚至还有些感慨。《新青年》的同人是认可他的。你看他从北京狱中出来时人们欢迎的态度,大概就可以看出些什么。但在一些外人眼里,就有一点儿怪气,甚至有点儿妖魔化了。林纾的文章里,陈氏就并非好人,简直有点儿可恶了。陈独秀所有的照片都没有微笑的,是一副金刚怒目的架势。这其实只是一种外表,心性的东西怎么能一下子看出来呢?历来关于他的文章,都不太往作家那里靠,似乎只是个政治中人,混在学界里。那其实是不对的。陈独秀不仅关联着一段沉重的政治史,也和现代以来的知识分子的命运紧密交织着。和鲁迅一样,他在中国写下了文化史上重要的一页。
我有时读他的书,便这样想,假如他用心地写作或从事研究,也许关于他会有更多的话题。可惜他将自己的精力大多用到政治中去了,而且收获的却是失败。可是后来渐渐接触史料,我才恍然感到,用文人和学者的眼光要求他,是大错的。他是中国极其特别的存在,既不同于鲁迅,又有别于胡适。他开启了文化的新路径,将一种可能昭示了出来,了解他,是需要接受刺激和挑战的。
四
陈独秀一生受挫多多,自己却视之无事,并不在意身外之物。他很小就中了秀才,在别人看来是怎生了得。1897年,他到南京参加分试,却名落孙山。这一次落第,大概也改变了他的思想,决定不再走科举之路。其实就那时的文章而言,他算是一个高手,出笔不凡,多见奇气,又见识深远,是一般读书人所不及的。我读他年轻时的文章,一个突出的感受是,有一种别样的气韵,不被士大夫的迂气所绕。他大概是个很会读书的人,在文章中能嗅出真伪之气。《实庵自传》里就写到了他自己如何不喜欢八股文,能从性灵化的文字里呼应些什么。我想是天性里有一种诗性的因素吧?他和鲁迅一样,很早就失去了父亲,又生活在一个严厉的家庭中,早期教育自然要好于一般的百姓。陈独秀自称少年时代有三个人起了很大作用:“一个严厉的祖父,一个能干而慈爱的母亲,一个阿弥陀佛的大哥。”祖父的严厉大概传染给他一种嫉恶如仇的性格,母亲的善良暗示了悲悯之心,直到晚年,他的诗文里也依稀可以辨别出来的。至于他的大哥传染给了他什么,不太好说,但总可以说是中国的良知,或是别的什么,他很早就显示了精神的坦白,作文时亦能自嘲己身,不像别人那么一本正经。1904年,还是在办《安徽俗话报》时,就写过多篇文章,内中有诸多剖白。那语气也让我想起鲁迅的几篇忆旧之作,精神深处,有着些许逻辑上的联系。比如在《说国家》一文中,他就坦言:
“我十年以前,在家里读书的时候,天天只知道吃饭睡觉。就是发奋有为,也不过是念念文章,想骗几层功名,光耀门楣罢了。哪知道国家是什么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到了甲午年,才听见人说有个什么日本国,把我们中国打败了。到了庚子年,又有什么英国、俄国、法国、德国、意国、美国、奥国、日本八国的联合军,把中国打败了。此时我才晓得,世界上的人,原来分做一国一国的,此疆彼界,各不相下。我们中国,也是世界万国中之一国,我也是中国之一人。一国的盛衰荣辱,全国的人都是一样消受,我一个人如何能逃脱得出呢。我想到这里,不觉一身冷汗,十分惭愧。”
后来有人讥讽他刚愎自用,盛气凌人,那其实只是看到了一面。实则他也有诸多谦逊的地方,只不过是隐得过深,很少表白罢了。在他的遗稿里,我们能读出他性格的动人一面。他惊人的坦率,从不掩饰自己的内心真相。比如对女人的态度,对庸人的看法,都别于他人。《实庵自传》写到自己南京应试的生活片段,都是惊人的笔触。不知为何,许多晚清应试的描写,看过即忘,然而陈独秀的只言片语,却让人深刻于心。那文字鲜活、深切,场景驳杂。他写人身上的恶气入木三分,连一点儿余地也不留。你在他的文字里绝读不到典雅与悠然。那里是心性的写实,也有乡俗的点染。故乡与都市里的浊气几乎充塞着一切,他多年以后赞美鲁迅的小说,我想是相同的经验起了作用。对一种古老的生活方式,他们实在是笑不起来的。
读着他的文章,看到对丑陋场景的描写,你能感叹他的叛逆性,不陷于虚妄,直面着恶俗,在审美态度上,与士大夫之流的附庸风雅是不同的。在《实庵自传》的结尾,陈氏有一段小说般的传神之笔,写了科举生活的可笑,那文章说:
到了八月初七日,我们要进场考试了。我背了考篮、书籍、文具、食粮、烧饭的锅炉和油布,已竭尽了生平的气力,若不是大哥代我领试卷,我便会在人丛中挤死。一进考棚,三魂吓掉了二魂半,每条十多丈长的号筒,都有几十或上百个号舍,号舍的大小仿佛现时警察的岗棚,然而要低得多,长个子站在里面是要低头弯腰的,这就是那时科举出身的大老以尝过“矮屋”滋味自豪的“矮屋”。矮屋的三面七齐八不齐的砖墙,当然里外都不曾用石灰泥过,里面蜘蛛网和灰尘是满满的,好容易打扫干净,坐进去拿一块板安放在面前,就算是写字台,睡起觉来,不用说就得坐在那里睡。一条号筒内,总有一两间空号,便是这一号筒的公共厕所,考场的特别名词叫做“屎号”。考过头场,如果没有冤鬼缠身,不曾在考卷上写出自己缺德的事,或用墨盒泼污了试卷,被贴出来;二场进去,如果不幸座位编在“屎号”,三天饱尝异味,还要被人家议论是干了亏心事的果报。那一年南京的天气,到了八月中旬还是奇热,大家都把带来的油布挂起遮住太阳光,号门都紧对着高墙,中间是只能容一个半人来往的一条长巷,上面露着一线天,大家挂上油布之后,连这一线天也一线不露了,空气简直不通,每人都在对面墙上挂起烧饭的锅炉,大家烧起饭来,再加上赤日当空,那条长巷便成了火巷。煮饭做菜,我一窍不通,三场九天,总是吃那半生不熟或者烂熟或煨成的挂面。有一件事给我的印象最深。考头场时,看见一位徐州的大胖子,一条大辫子盘在头顶上,全身一丝不挂,脚踏一双破鞋,手里捧着试卷,在如火的长巷中走来走去,走着走着,上下大小脑袋左右摇晃着,拖着怪声念他那得意的文章,念到最得意处,用力把大腿一拍,翘起大拇指叫道:“好!今科必中!”
这位“今科必中”的先生,使我看呆了一两个钟头。在这一两个钟头当中,我并非尽看他,乃是由他联想到所有考生的怪现状;由那些怪现状联想到这班动物得了志,国家和人民要如何遭殃;因此又联想到所谓抡才大典,简直是隔几年把这班猴子、狗熊搬出来开一次动物展览会;因此又联想到国家一切制度,恐怕都有如此这般的毛病;因此最后感觉到梁启超那班人们在《时务报》上说的话是有些道理呀!这便是我由选学妖孽转变到康、梁派之最大动机。一两个钟头的冥想,决定了我个人往后十几年的行动。我此次乡试,本来很勉强,不料其结果却对于我意外有益!
此类笔法,已显示了切实的意识,睁着双眼打量世界,写作乃是一种袒露,绝非自我的逃避。那个世界裹着缕缕寒气,哪有什么冲淡和宁静?他的文章从不去讨好读者,有时甚至用文不雅训的语体刺激别人,并不在意喜欢与否。细想一下他的思路,是有一点儿野性的、以丑为快的东西的。如若发展下去,大约有点儿拉伯雷式的遗风,以恶心与粗俗颠覆着雅人的世界。自己呢,也一路狂欢地走着,亵渎着种种神灵。陈独秀身上其实已折射出了一种精神的可能。那就是以非正经的语体,洗刷一个古老的神话,弄脏它,戏弄它,直到久远的灵光从那里消失。许多年之后,当王小波出现在文坛时,才有了真正意义黑色幽默的文学。以一种玩笑和戏仿的姿态嘲讽身边的世界时,那神情是洒脱的。我在王小波文字里看到了与陈独秀的某一点点相通处。所不同的是,陈氏还残留着士大夫的某些痛感。传统文人的忧患之心,还是很浓很浓的。
五
直到我后来读到他的诗,尤其是旧体诗,才发现流行的看法存有一点问题。陈独秀给人的假象太多,好似无情无义之人,且冷面铁心。那是皮毛之见。他其实是有许多朋友的,在知识界同道者甚广,与人相交时,亦挚诚可感,甚至还带点儿顽童之态。他与汪希颜、何梅士、章士钊、苏曼殊、沈尹默、胡适、台静农、魏建功,有着非同一般的友情,有的终生如一。看他的遗作,感时伤世之文泪血相交,甚或有文人的凄楚,每每读之,心为所动,气韵有唐人特点,刚劲之后亦有柔婉,是流着文人本色的。
这个发现也让我联想起他与鲁迅的差异。在旧诗文里,鲁迅是没有多少士大夫气的,感伤的东西很少,不太爱写己身的泪水。陈独秀则不掩饰儿女情长,所遇所感,每有凄苦,辄援笔书之,和政论文中的形象很有距离。你在这里亦可感到内心的柔情,男儿的温和也掩饰不住的。《哭汪希颜三首》《哭何梅士》《挽大姊》等诗,都无横眉之状。且看《哭何梅士》的韵致是多么肃杀:
海上一为别,沧桑已万重。
落花浮世劫,流水故人踪。
星界微尘里,吾生弹指中。
棋卿今尚在,能否此心同。
此诗最早以“由己”的名字发表于1904年4月15日的《警钟日报》。据《陈独秀诗存》注释,发表此诗时亦附有章士钊的诗与注,可看出陈氏与章士钊那时的情形,彼此的性情亦流露此间:
“二月十六日,福建何梅士,以脚气病死于东京,盖吾党中,又失去一健卒矣,余闻而痛极,然非知何梅士者,亦不知所以为痛也。余与梅士居上海,形影相属者,半年有余,无一日不促膝至漏尽。安徽陈由己,亦与余及梅士同享友朋之乐者也。何梅士之立志与行事,由己知之亦详。梅士之死也,由己方卧病淮南,余驰书告之,余得由己报书,谓梅士之变,使我病已加剧,人生朝露,为欢几何,对此弗能自悲,哭诗一首,惨不成句矣……”
章士钊的注释透露了这样两个信息:一是陈独秀有绿林之风,善于交友,且情笃者多。二是重于友情,不免有感伤情怀。病中闻友人去世,是雪上加霜,遂有“人生朝露,为欢几何”之叹。看陈氏之诗,有凡人的苦乐,加之佛教的影子,通篇哀凉,泪光涟涟。自有高古气,是格高气爽的。这一情怀,即便是经历了人间挫折,久浸政治苦海,仍未泯去。直到晚年,阅读到类似的诗文,文人气是一看即明的。
了解他的性格,在旧诗里能找到许多线索。那些都是各类史料中难见的。比如交友之道,就率直无伪,不忘旧情。五四之前,他居杭州时,曾与沈士远、沈兼士、沈尹默三兄弟相识,和沈士远、沈兼士过从甚密。写过一些赠诗,都非“上通乎道德,下止乎礼义”之语,有一点江湖格调。再加之行文清峻,唐人行迹宛然在目。《寄士远长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