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已婚少妇的必死困局
在目前的文学史教育背景下谈《包法利夫人》难免会遇到“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巨著”这样的说法。在文学史意义上这个界分和评价当然也可以: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之前欧洲文学的主流是浪漫主义,从三十年代开始现实主义抬头,十九世纪末自然主义独领风骚——这个世纪的文学风格在学界确实就是这么个界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成书于一八五七年,按年代划分为现实主义作品本来不算唐突。
然而尴尬的是,且不说他与同被划分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巴尔扎克的区别如此明显,就连福楼拜自己都说“我写《包法利夫人》就是出于痛恨现实主义”;自然主义旗手左拉曾经盛赞《包法利夫人》,作为褒奖称它为“自然主义小说的典型”,但福楼拜毫不领情,毕竟《小酒店》和《包法利夫人》的文学旨趣相差甚远。
在具体作品前谈“主义”和“流派”意义不大,毕竟“文学”和“文学史”是两件事,文学作品的独特性和丰富性总会溢出这些概念名词,更何况《包法利夫人》太特别了,没法把它削足适履塞进任何一个文学定义里去。而且恕我直言,对于作品的接受,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些文学专业术语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巨著”二字应该就其艺术价值而言,这倒也没问题。不过原著一点也不“巨”:左拉曾经描述当年印行时原书也就四百多页。据说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四大悲剧女性是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冯塔纳的艾菲·布里斯特、易卜生的娜拉和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玩偶之家》为戏剧剧本无从对比,其余三本里篇幅最短的就是《包法利夫人》,一九九二年译林出版许渊冲的中译本才三百一十四页,是《安娜·卡列尼娜》的三分之一,即便算上出版发行时被删节的部分,这样的篇幅在长篇小说里也算短的。
小说的故事情节也很平淡无奇——身处二〇一八年很难对这种“平淡无奇”有具体的感受,毕竟现代派小说给我们提供过更加平淡无奇甚至于无聊的阅读体验——但对比一下当时欧洲文学的大概气氛就知道这个选材有多奇特了:一八五〇年巴尔扎克带着没写完的《人间喜剧》死掉了,一八五二年,果戈理烧掉《死魂灵》第二卷的手稿也死了,一八五七年大仲马写了《双雄记》,一八五九年狄更斯写了《双城记》,一八六〇年屠格涅夫写完《前夜》,一八六二年雨果出版《悲惨世界》,一八六三年托尔斯泰开始写《战争与和平》——而《包法利夫人》写了什么呢?它写了一个在修道院受过贵族教育熏染的农家女,渴望多彩的生活却陷入平庸无望的婚姻,两度偷情却没有抚慰心灵的欲念,却使她积债如山,梦想和现实的巨大落差使她无路可走,最后服毒自尽。连乔治桑都忍不住评论说,这部小说“对人生缺乏一种明确和广大的视野。”
对于现当代的读者来说,经过现代派小说和当代小说的狂轰滥炸,十九世纪的小说真是太“好看”了,即便是《包法利夫人》这种在当时被认为缺乏奇情故事与戏剧性冲突的小说,一个周末也就看完了。它当然写得好,一出版就成了文学写作的典范,乔治·桑、雨果、波德莱尔、左拉、屠格涅夫都对这部小说盛赞有加,且统统聚焦在福楼拜高超的基于语言和句子之上的小说技法,至今这部小说还是经典的法语范本。
其中最有趣的是普鲁斯特在一九二〇年在名为《论福楼拜的风格》里的一段评价:“令人惊讶的是,一个不具备写作天赋的人居然把简单过去时、不定式过去时、现在分词、某些代词和某些介词以全新的、个性化的手法加以运用,他几乎更新了我们对事物的看法,正如康德用他的范畴学更新了关于外部世界的认识论和真实论。”——将福楼拜的语言能力与康德的影响比肩,而且还来自普鲁斯特,这真是相当高的评价了,然而,什么叫“一个不具备写作天赋的人”……
包法利夫人一生居住过四个地方。结婚前她叫爱玛,那时候她住在贝尔托庄园,按照书中的描述,离夏尔行医的小镇子还有约二十七公里,一八五七年的二十七公里和今天完全是两个概念。算一算时间表:夏尔接到求诊信在夜里大约十一点,清晨四点动身,一路描写的都是典型的乡村情景,到达贝尔托时天光大亮,田庄里的鸡,池塘里的鹅,炉子上沸腾的早餐都清晰可见,这一路两三个小时是肯定有的。
按照文中所说,爱玛的爸爸是本地“最阔气的种地人”,但我们不能纵容自己拿工业时代的廉价田园梦去美化“贝尔托田庄”及乡村生活:院里放着犁具,厅里靠墙放着面粉,墙上的绿漆一片片的剥落,厅里冷得不得了,有严冬,有狼群,这是典型的再平庸不过的乡村生活,其偏僻程度甚至到了一个简单的骨折,都需要去二十公里外请一个庸医的地步。所谓“阔气”,夏尔那个刻薄的寡妇妻子用尖利的牙齿揭开了最后一点真相:“他们家的爷爷不过是个放羊的!……还有那可怜的老头子,去年要不是靠了油菜,说不定连欠的账都还不清呢!”在贝尔托的生活里,书中只用一句话做了说明:“还不如住在城里好呢,哪怕过个冬天也罢,虽然夏天日子太长,住在乡下也许更无聊。”
这个句子很有意思,因为原文中它并不在引号里,也就是说它并不是爱玛自己说出来的。那它是谁说的呢?福楼拜吗?可这确实是爱玛的声音,它的个人色彩太强烈了,但这样重要的话是出自谁的视点呢。《包法利夫人》全书中充满了这样视点多,但隐蔽、个人色彩强烈、不是直接引语的句子。这造成了一种奇特的效果,福楼拜作为作者并不参与到叙事当中去,不臧否人物,不给主人公任何伦理道德上的盖棺定论(这也是他的文学理想),但同时又绝不完全清白无辜,他确实通过这样的语法手段将自身渗透进叙事里去了。和十九世纪其他作家不同,福楼拜在叙事中对主人公的疏离感是最强的,相比托尔斯泰对安娜·卡列尼娜的态度,福楼拜对包法利夫人可算是冷静直逼冷漠,这导致了一个客观结果,作为读者,我们没把握该把多少情感投射到包法利夫人身上去,因为福楼拜自己就在一个模糊的地带来回摇摆。
结婚后,爱玛离开乡村住到了托特。对于“新居”的描写可谓触目惊心:卷边的糊墙纸,窄小的房间,废旧的灶房,积满灰尘的农具,冒烟的火炉,渗水的墙壁,咯吱作响的门,托特这个地方之小,连去沃比萨参加爱玛这一生唯一一次“上流社会”的宴会,都活活儿从下午三点走到天黑。但真正逼仄的牢笼则是婚后生活。夏尔此人即便以今天的眼光去评价,也已经突破了“善良木讷”的界限,可以用“无聊”来形容了。他在托特如鱼得水不是没道理,他自己就是这个小镇最好的活体代言人,“雷打不动的稳定,心平气和的迟钝”,而爱玛的美貌和心思灵活有目共睹。这种门户上登对,但性情心智上完全不匹配的婚姻,等于是把“武大郎潘金莲模式”的两极向内收缩:夏尔是不那么穷丑的武大郎,爱玛是不那么淫艳的潘金莲。可是,这之间的张力毫无二致。施耐庵没有打开潘金莲的内心世界掰开揉碎那么写,否则里头得住着多少包法利夫人。沃比萨的舞宴给予她兴奋的同时也反衬出她乡镇青年的出身,“爱玛不会跳华尔兹。别人都会跳。”当舞会中有乡下人把脸贴着玻璃往里瞧,“她又看见了田庄,泥泞的池塘,在苹果树下穿着工作罩衫的父亲,还看见她自己,像从前一样在牛奶棚里,用手指把瓦钵里的牛奶和乳皮分开。”在托特,她还能因为自己的容貌鹤立鸡群,而在沃比萨的舞会上,她真实地感受到浮华、刺激、多彩和绚丽的生活与自己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她购买了巴黎地图,订阅了巴黎杂志,看家装风格、读文学作品、换年轻侍女、关心文艺演出,但这一切都无法抚慰她无聊的生活。“她既想死,又想去巴黎”。巴黎是她第一个情夫,那个“比海洋还更模糊不清,在一片镀了金的银色空气中闪闪发光”的巴黎啊。
搬离托特之前,包法利夫人已经患了精神病,这不是一个修辞,而是一个医学诊断。“有些日子她发高烧,说胡话,说个没完;兴奋过度之后,接着却又感觉麻木,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这个描述已经接近躁郁症的症状了,他们离开了托特,去了荣镇,此地距卢昂八古里,折算下来三十多公里路,不算近,卢昂不比巴黎繁华,但是至少那是一个有着歌剧院和旅馆的大城市。对于荣镇,福楼拜进行了非常细致的描写,从河谷到堤岸,从橡树林到教堂,从菜场到奥默先生的药房,层层铺陈,读起来很有趣味,但最后总结在这一句上“只有一条唯一的街道,从街这头开枪,可以打到那一头。”我们可爱的爱玛,换了一个大一点的囚笼而已。
她在这里错过了“小鲜肉”莱昂,接着投入了情场老手罗多夫的怀抱——我本来想写“落入情场老手罗多夫的罗网”,但这不是事实。在这样一个死气沉沉的小镇,罗多夫是她的出口,也是她的绞索,饮鸩止渴四个字真是再贴切不过。那个焦渴、窒息、挣扎的爱玛被罗多夫从绝望的土地里收割回来,最后却抛进阴暗的谷仓里任她腐烂——这当然是所有情事的共同结局,否则还要怎么样?离婚私奔白头到老吗?小小的荣镇什么秘密也藏不住,两个人调个情出个轨,都不得不夹杂着农业展览会的良种猪和粪便肥料评比,牡丹花下晒秋裤真是人生真相,再怎么自命不凡郎情妾意,也得面对这无情的嘲讽和荒腔走板。一场理应走肾偏偏走了心的情事折磨得爱玛九死一生,书中的描写敲骨吸髓,福楼拜的叙述本来力求冷静近乎冷漠,这一段写得虽然克制但仍旧不免令人心碎——即便是一个自命不凡、爱慕虚荣、空虚无聊、私德有亏甚至连母亲都当不好的女人,也不应当遭受这样的痛苦、折磨和惩罚。“她不说话,也听不见,看起来甚至也不痛苦——仿佛她的肉体和灵魂在万分激动之后进入了全休状态”。
爱玛最后出没的地方是卢昂,这是她梦想的开始和终结之地。爱玛年轻时曾在卢昂修道院接受过贵族化教育,琴棋书画,她的父亲认为自己的女儿应当经历这种体验。从上一场情事中脱身而出的爱玛,九死一生,又与小鲜肉莱昂在此地重逢。这曾经是最接近她理想生活的地方;剧院、餐厅、旅馆,各色男女。莱昂也应该算是理想的情夫:年轻、风流、对她着迷。但爱玛可不是之前的爱玛了。物是人非,一切似乎都掐头去尾打了个对折,像,但都不是。她在罗多夫手里死过一回,死里逃生之后再来到卢昂,一条性命死灰复燃就带上了焦臭和腐坏的味道,如果愤恨多少还带有生命的勇力,她现在连愤恨都没了。终于厌倦了挣扎求生的辛苦,咬紧最后一次牙关之后,松手,下坠,大笔的花钱、肆意的肉欲、毫无廉耻的谎言,一切都带着加速度把她向着深渊拖曳。小情人终究相当乏味,经济也困窘,她也无所谓给他花钱,她厌倦他又找不到方式摆脱他,旅馆的激情一旦退去,偷情简直比婚姻还无聊百倍。化装舞会、剧院、咖啡馆、码头的小馆子,车马劳顿,再怎么堕落都无法填满心中的空虚和无聊,欲望像贪吃蛇一样开始吞噬自己,但这欲望又没有对象可以承受和解决:不是爱情,不是金钱,不是肉欲,这些她自以为是的良药都救不了她。对罗多夫的爱情毁了她一次,对莱昂的肉欲毁了她一次,签下勒合的巨额债务把她剩下的最终一点残渣剩骨收走了。包法利夫人青春的迷梦始于卢昂,命运的绞索也在卢昂收到它的最紧一环。
“她既想去巴黎,又想死。”巴黎她是始终也没去了,死,倒是真死了。
爱玛毫无疑问是个文艺青年。文章一开头就通过各种手段强调这一条:通过夏尔的眼睛,看见堆放面粉、墙漆剥落的房间里,墙壁上固执地挂着爱玛的铅笔画,画的是文艺女神像。通过嫉妒的医生妻子的破口大骂,我们知道了爱玛会跳舞、绘画、绣花、弹钢琴。通过托特人的眼睛,我们看到她穿衣颇有品位,追看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关注文艺动态,喜欢饭局,钻研时尚杂志,读哲学,读历史,会拿琉璃花瓶装饰壁炉,会给表链挂装饰品,会给袍子镶一道边,还会把普通的菜色进行漂亮的摆盘,喜欢手写信,会写情书,而且坚持认为给男人写情书是一个女人的本分,她的头脑里充满不同常人的奇思妙想,穿男装,婚礼也不想走寻常路,品位还挺雅致——将这个女人从十八世纪一把拽到现在,她和朋友圈里晒书、晒咖啡、晒画作、晒花朵、晒旅行、晒书店、偶尔晒孩子但对先生绝口不提的少妇,有多大区别?
这些特质都使她卓尔不群,毕竟镇子上的女人们除了做饭、带孩子、开店算账之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罗多夫这个花花公子最初注意到她也是觉得她“跟镇上别的女人不一样”,但更大的不同是:爱玛还很漂亮。一位七线小镇的、文艺的、无聊的漂亮少妇——这种设计即便今天听起来也相当高危,悲剧的发生是大概率事件。
抛开那些描写,福楼拜花了很大的心思在细节的展示上,爱玛的穿着就非常有意思:爱玛第一次出场时,就仿照男人在上衣的两颗纽扣间挂了单片眼镜。这个装扮,让人想到《安妮·霍尔》中女文青鼻祖安妮出场时的男性化装扮。服饰作为符号,在很多小说和影视当中的作用不可小觑,《红楼梦》就是个典型。在夏尔因为一次失败的手术而彻底名誉扫地之后,爱玛也丧失了最后一点对丈夫的尊重和指望,夹杂着绝望的希望让她穿上了男装,“她……嘴里还叼着一根香烟。有一天她走下燕子号班车,穿了一件男式紧身背心,结果,本来不信闲言碎语的人,也不得不信了”。时至今日,女穿男装或者男性打扮,都是对女性身份和社会舆论的公开对抗。但包法利夫人不是安娜·卡列尼娜,她并没有挑战和对抗的自觉,她身上带着尖锐的厌烦、混沌的渴望,对现实的不满则落实在更为庸俗的领域:生活不够多彩,没有混进浮华圈,钱不够花,丈夫混得不好也没有混好的迹象。她渴望得到的,恰恰是安娜·卡列尼娜拼了命想摆脱的。安娜·卡列尼娜明确地知道自己要什么,包法利夫人只稀里糊涂地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这截然不同的立场,使得安娜·卡列尼娜获得了广泛的同情与认可,而包法利夫人时至今日仍旧被当做惩戒来解读,将同情心迫降在她身上还颇费思量。但是,即便福楼拜非常克制,却仍旧在行文之中赋予了爱玛一种她自己都未必意识到的品德,那就是模糊的生命意识和对美的渴望,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无处不在的蓝色,福楼拜写了一个蓝幽幽的爱玛。
爱玛在《包法利夫人》书中第一次出现,是被装在一封盖了蓝色火漆的信封里。她的爸爸摔断了腿,送来这封信请包法利医生去贝尔托庄园诊治。她在书中第一次正式登场,是通过包法利医生的眼睛:“一个年轻女子,穿着镶了三道花边的蓝色丝绒长袍,来到门口迎接包法利先生。”等到夏尔的妻子失去,他再次见到爱玛,那是下午三点,一切都安静,福楼拜写道:“从烟囱下来的亮光,照在炉里的煤烟上,看起来毛绒绒的,冷却的灰烬也变成浅蓝色的了。”爱玛就这么坐在浅蓝色午后的阳光里,进行了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可以被称为“恋爱”的谈话。婚前的爱玛漂亮、新鲜、脸颊像玫瑰,对人生充满幻想,生机勃勃的蓝色爱玛让泥泞枯索的贝尔托庄园至少显得生机勃勃。夏天来了,风从门下吹来,吹起石板上的微尘,母鸡在院子里咯咯啼。
婚后最初的时光,夏尔眼中的妻子是这样的:“从近处看,她的眼睛显得更大……眼珠在阴影中是黑色的,在阳光下却变成了深蓝色。”乏味无聊的婚姻生活投下巨大的阴影,而沃比萨的宴会却是一道阳光,把她的日子照亮了,第一次离浮华生活这么近,她兴奋、紧张、内心涌起了无限斗志夹杂着怯懦,“紧贴两鬓的头发,到了耳朵边上,稍微有点蓬起,发出蓝色的光辉。”幻想的蓝色,不安的蓝色,充满欲念的蓝色,从内心和体态上都浮现出来。一夜尽欢各回各家后,无聊的蜘蛛在她内心结网,日子像死胡同一样漫长,唯一的出口是窗外。窗外摇手风琴的异人无比丑陋,但却掀开蓝色的呢料,在方寸之间呈现浮华的客厅里嘈杂的曲调、异域的奇情、狂乱的舞步,人和猴子在镜中的诡异神态,黑色礼物、玫瑰色投机、黄色浓痰、金色锡纸,光怪陆离的繁花舞步,让爱玛脑子里一片混乱。
沃比萨的宴会像是第一次偷情,爱玛等了九个月这位“情郎”却再不肯出现第二次,她病得不轻搬去了荣镇。到达荣镇的当晚就遇到了莱昂,这个乳臭未干的男人哪懂女人。但“被浮华圈子抛弃”的感觉不过是一个模糊的初体验,并没有直接的创伤,它引发的无非是更烦躁不安的心境,此时的爱玛“系了一条蓝缎小领带”,和莱昂一见如故,谈话密不透风,谈到巴黎的演出,小说的名字,新式的舞蹈,整段对话真让人尴尬,然而两个人谈话的落脚点在哪里呢?依然是小镇的生活多么“无聊”。
莱昂和爱玛第一次独处,天蓝得出奇,房顶熠熠生辉,女贞树、蔷薇花、荨麻、树莓、生菜地、豌豆架、薰衣草、河里的灯芯草、荷叶、桂竹香、忍冬、铁线莲,福楼拜真是不吝笔墨把这一天写得心荡神摇,被伤感、热情和肉欲折磨的无处躲藏,爱玛奔向宗教的怀抱,渴望得到片刻安宁,“星期天做弥撒的时候,她一抬起头,就看见淡蓝色的香缭绕着圣母慈祥的面容”,淡蓝色的圣母没有拯救她,肮脏油腻、冥顽不灵的神父推开溺水者求救的双手,内心的平安如此难以企及,爱玛又被无名的欲念拖拽回不见血的挣扎之中。
上流宴会邀请她等不到,少年莱昂她得不到,抑郁从身体内部升起,购物成了宣泄的途径,莱昂远在青山外,可她依然能在购物清单加上一件“克什米尔蓝袍”。抑郁的、悔恨的,无法屈服也不肯安宁的蓝色爱玛最终遇到的是罗多夫。
相遇的当天是荣镇赶集的日子,集市上铁器铜器、母鸡公鸡、被褥鞋袜之间飘飘荡荡着的是蓝色丝带。罗多夫来了,三十四岁,脾气粗暴,眼光敏锐,和女人往来很多,对风流事了如指掌。罗多夫手拿蓝色的请帖,这是一张通往爱玛裙底的邀请。莱昂在荣镇的无聊苦闷是真的,而罗多夫这个情场老手口中的无聊苦闷却是为了迎合爱玛的情绪。谬托知己,是打开一切少妇心扉的万能钥匙,罗多夫的浪漫倾诉和展览会上猪羊鸡鸭大粪肥料像汉堡包一样一层夹一层,核心并不在于它有多难以下咽,而是爱玛有多饥饿。
第二次他们在森林里策马,罗多夫就要把生饭做熟了,爱玛长什么样子呢?“她蓝色透明的面纱,从她的骑士帽边沿一直斜坠下来,从后面看,她仿佛在天蓝色的水中游泳”——被幻想、渴望、欲念、不安、虚荣、阴郁和不甘笼罩着的爱玛终究有了一个出口,是堕落还是求救,怎么好铁口直断。
罗多夫抛弃她逃走时,坐着一辆蓝色的两轮马车。“爱玛发出一声喊叫,往后一仰,笔直的倒在地上。”豪华宴会再没消息时,爱玛的痛苦福楼拜写了三页,莱昂离开爱玛去卢昂时,福楼拜又写了三页;而到了罗多夫,这个爱玛第一个有过隐秘的皮肉之欢,倾吐过钟情,宣泄过热情,寄托过希望的男人,福楼拜只用了一个句子就把爱玛放倒了。倾心于幻想中的激情、寄托于小说中的浪漫、沉溺二手生活的爱玛被“现实”劈面一个耳光,结结实实“感受”到真实的力量。她不再能幻想她是别人,每一次不安的睡眠,每一滴眼泪,每一次钻心的羞辱和疼痛,都不是在书本中发生,除了摧毁和破坏它们不具备任何审美意义,这个从修道院时期就幻想奇情爱恨、异域激情、刻骨浪漫和忧郁痛感的文艺女青年,被一场无比俗套的婚外情干净利落的击倒了。
九死一生的爱玛在卢昂重逢莱昂,内心一片焦土,却依旧穿了一件滚了四道荷叶边的蓝色的缎子袍。在第一章里,青春的爱玛第一次登场,也是这么一身装束,只不过是滚了三道荷叶边,而这多出来那一道荷叶,透露的便是更多浮华与焦灼。男女之事,无非几个套路几个动作,过程如此老旧,我都替莱昂害臊:首先回忆往昔,当初多么热爱爱玛帽子上蓝色的小花;然后立足当下,“含情脉脉地抚摸她白色长腰带的蓝边”——爱玛那标志性的蓝色从通身的光芒,到眼睛、到发鬓、小领结一路下坠到腰带了。一把不大不小的牌摸够打够,上了听,他心花怒放,顾盼自雄,甚至第一次买了鲜花在手。爱玛来了,黑纱罩面。
接下来的是房倒屋塌的蓝色爱玛:勒合先生给她用蓝色的包装纸送来的花边,引诱她在高利贷的沙窝中越陷越深;系着蓝色领带的公证人在她借钱时讹诈她的肉体;走投无路她去向旧情人罗多夫求助,“她的模样令人看了心醉,眼睛里含着哆嗦的眼泪,好像蓝色的花萼里蕴藏着暴风雨遗留下来的水珠”,福楼拜到底还是爱她。而她得到的回答是:“我没有钱,亲爱的夫人”——爱玛不是爱玛,成了“夫人”了。这真是当年看月亮叫人小甜甜,现在叫换作牛夫人了。爱玛最终的归宿是装着砒霜的蓝色玻璃瓶,吞下砒霜的急切像是吞下长生不死的灵药。爱玛想死,而且最终也死了。只不过死得非常具体,非常结实,非常漫长。宗教,孩子,丈夫,疼痛,折磨,往事一步步消散,意识一步步消散,她连死都死得千难万难。终于,停尸房烧着香草,包法利先生最后看一眼她的尸体,“淡蓝色的滚滚烟雾,飘到窗口,就和窗外进来的雾气打成一片,消散了。”人死如灯灭,她所追求的安宁和解脱,没有讨论的价值了。
蓝色的爱玛死掉了,但是蓝色还在。丧礼上只有两个人穿着蓝色而非黑色,一是爱玛的爸爸,这个热情、和善、知礼并一生深爱妻子的好爸爸,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亏心事;第二是公证人的佣人特奥多,他在爱玛最痛苦的时候依然以礼相待,非常亲切,并在爱玛死后带着爱玛最亲近的侍女远走他乡,罗多夫没有做到的事情,他做到了,爱玛没有离开的地方,她的侍女离开了。
福楼拜的青年时期是从浪漫派的氛围中成长起来的,青年时期的浪漫心性即便在这篇极度克制的小说里仍旧得以展现。浪漫派对蓝色的热衷显而易见,诺瓦利斯曾梦见一朵“蓝色花”,并以此为基点,建立了一个崇尚情感、渴望自由、神秘、朦胧的诗意王国,蓝色清爽、明朗,但又沉静、孤寂、毫无功利色彩,在这里,人类的理性并不具有最高的价值,个人情感、幻想、想象、内心宗教般的安宁祥和,都被赋予了更高的价值。包法利夫人是典型的假浪漫遭遇真现实,我们会嗤笑她的幻想是自我逃避,心智不全,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会讪笑她不理性,活成一个大写的NO而始终找不到YES在哪里。她不够强大,经验缺乏,爱慕虚荣,不懂克制,不是个好母亲。可另一面,我们看到的是她始终不肯欺骗自己,不用性来换取金钱,始终在突围而不是逆来顺受。
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正是由于对爱玛最深层地理解他才能毫不遮掩地写尽她的粗俗、肤浅、虚荣和不堪,也正是由于最深的同情,他才把她写成一个蓝色的爱玛,一个充满幻想的——哪怕不切实际——拥有最原始冲动的、不肯自欺欺人、始终以自我情感为导向的女人。不爱丈夫不是错,一百字以内我就可以证明夏尔这样的男人是何等货色;爱上罗多夫也不是错,除了爱她还有什么出路;睡了莱昂是错,乱花钱是错,可人活着不是为了活得正确而是为了得到幸福。她的错还在“姿势难看”。她如果聪明点,走肾不走心,把对金钱的渴望和偷情相结合,这有多大难度?难道罗多夫一年没有一万五千法郎的收入?难道他没有一栋城堡?退一万步说,她的家产被罚没了,难道她就必须去死?夏尔不会责难他,情人们已经散去不会再纠缠她,大不了重头来过罢了。可是她不,她宁可死,她想死不是一天了,福楼拜也不让她活着,从文章一开始他就憋着劲儿要把她写死。
作家写小说,有些陈词滥调我相当不以为然。比如:“吃鸡蛋就好,何必要看老母鸡。”恕我直言,我就没见过只搞蛋不搞鸡的文学研究者,不唯鸡,有时候甚至连鸡食鸡屎鸡棚和鸡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是一并要搞的。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作品与作家的必然相关性”无法得到定量、定性、同等前提下可再现的证明,任何超越作品本身的解读和研究在以语言学为依托的文本研究中被谨慎地摒弃。但被摒弃完全不代表正确或者明智,至多只能算谨慎的鸡贼或鸡贼的谨慎,否则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算是什么意思呢。
另外一种说法经常在创作谈里看见:“角色脱离开我的掌控,自己开始行动了。”如果这是对一个无聊提问的敷衍回答,倒是情有可原。但要是当真在谈创作,我个人是相当怀疑的。牢牢把控作品,对人物或气氛有精准的控制这难道不是作家的本分?论处心积虑步步为营把人物写死的气概,《红楼梦》真是集大成:梦游太虚幻境,正册副册又副册,每一个人的生死运命作者都早有安排。眼见得林黛玉的眼泪一年少过一年,离死一步近似一步,她在每个书架的每一本《红楼梦》里的九十八回反复死掉,我们还是反复要哭。我们哭得不是林黛玉“居然”死了,都看到九十八回还没看出作者的心思?另有一个本在欧洲一纸风行、发行量极大、几乎人手一本的书叫《威尼斯之死》——对,作者就是那个写过《布登勃洛克一家》《魔山》,拿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德国人托马斯·曼——这种剧透型书名真让喜欢悬念的读者无比气馁。这是一部完美的中篇小说,对情节和语言的控制都可以用“机关算尽”来描述。它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呢,一句话来说就是:作者如何把主人公带去威尼斯送死。福楼拜就是这么处心积虑把包法利夫人写死的。爱玛一生遇到四个男人:夏尔,子爵,罗多夫,莱昂,每个人都是死亡之路上的一块砖石。
爱玛和夏尔的相遇,起源于一场骨折,爱玛的爸爸摔断了腿,连夜将夏尔从托特请到贝尔托庄园来诊治。现场不算混乱,但爱玛还是不小心扎破了手指,她“就把手指放到嘴里,嘬了两口”。爱玛和夏尔的婚礼有种嘈杂的古怪,欢庆和幸福成了点缀,婚礼即将结束时,因为拒绝闹洞房加上没有吃好,一桌人开始“叽叽咕咕,隐隐约约诅咒这一家子没有好下场。”新婚的爱玛入驻新家,老屋的破败因为爱玛到底带上些光泽,可爱玛的眼光却落在了靠窗的书桌上的一把扎着白色缎带的花束,那是夏尔的前妻,那个已经死掉的女人结婚时带进这间屋子的,正像她现在一样。“爱玛坐在一把扶手椅里,带来的东西放在身边,却想到纸盒里的结婚礼花,一面出神,一面寻思:万一不幸她要是死了,花又会怎样处理呢?”但没等爱玛死掉,这束花就有了结局。生活的无聊,婚姻的无聊,接近过浮华生活又无法进入,大病一场之后夏尔决定搬家,搬家之前她收拾东西,突然又被这束结婚礼花扎了手。她将它丢入火中,“在灰烬中,它好像红色的荆棘,慢慢地消耗干净。她看着纸花燃烧……好像黑蝴蝶一样沿着地板飘起,最后从烟囱中飞了出去”。
爱玛和夏尔的相遇,从伤口开始,经历刺痛和焚化,死亡始终都投下浅浅的阴影。爱玛和他正式决裂是这位庸医截断了一个好人的腿,血腥,脓臭,嘶喊,铁片的束缚,不可逆的伤害,而他面对这种罪恶居然熟视无睹,以至于心安理得。夏尔的身份有种滑稽感:他的妻子死了丈夫,成为寡妇,嫁给了他;他死了妻子,成了鳏夫,娶了爱玛,按照道理他应当死掉,让爱玛成为寡妇好再嫁第二次,但这位好人就是不死,热烈地爱着美丽的爱玛,她死了他依然没死,直到发现爱玛早就不爱他了才猝然而逝。
爱玛的第一次外遇是子爵,虽然没有皮肉之欢,但却铺开了一条通往死亡的道路。沃比萨的宴会,那是乏味婚姻中的惊喜啊,城堡多么壮观,红男绿女,快马轻裘,好一片浮华热闹。但福楼拜给爱玛展现的这场宴会,进入的这座城堡真是毛骨悚然,他详细的描写了阴暗的护壁板上那些死去的油画人像如何紧盯她的双眼,餐厅雾气蒸腾之中,没有脱毛的鹌鹑和死掉的龙虾如何躺在盘中,上菜的仆役如何严肃的像主教,像法官,而铜柱上的雕像如何一动不动地看着满屋子的男男女女——浮华饭局更像是一场审判。满座宾客,福楼拜偏偏写了一个曾经与王后淫乱不休如今却如行尸走肉的濒死老者:汤汁从嘴角漏出来,满眼血丝,目盲耳聋,嘴唇耷拉。那位她至死不忘的子爵就在这样的背景里上场了:“他们的腿,有时你夹着我,有时我夹着你,男方的眼睛往下看,女方的眼睛往上看,她忽然觉得头晕……她头往后一仰,靠在墙上。”平心而论,如果不说这是在跳舞也难保有别的理解——这冲动的但是极度类似濒死的体验。
第二个情夫罗多夫的出场就伴随强烈的血腥:仆人逞强要放血,一刀下去,血喷出来,溅到镜子上,仆人晕厥了,拿着盆子接血的大男人膝盖打哆嗦脸都白了——绷带、污血、混乱、晕厥、叫骂之中爱玛和罗多夫相遇了。罗多夫一眼看透了爱玛,“他一定很蠢,她对他肯定厌倦了……她渴望爱情就像砧板上的鲤鱼渴望水一样……不过事成之后,怎么摆脱她呢?”罗多夫不愧是老手,“我要把她搞到手!”他给自己加油打气喊号子,原文此处真的有感叹号——然后“一手杖把面前的土块敲了个粉碎。”最后,爱玛就像这小土块一样被他击碎了。设想爱玛第一次出轨没有交给罗多夫,而是给了彼时依旧十分纯情的莱昂,这死亡也许不会来得如此凄厉,至少不会来得如此狰狞,但福楼拜就是步步为营绞杀她。
罗多夫和包法利夫人的寻欢过程在旁观者看来真是啼笑皆非,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农业展览会上的平行剪辑:虚假的缠绵情话和乏味的农业评比参差交叉,一唱一和,荒谬的悲凉不可断绝,但这悲凉之下死亡的暗影已经从背景里悄然浮现,棱棱角角峥嵘可见。罗多夫和爱玛从露天相见行至镇公所的二楼会议厅苟且,整个行程遇到三个人:第一个是放高利贷的勒合先生,他想拦下包法利夫人来张罗他的生意,但二人紧紧牵着手躲开了;第二个是评委会主席,想要拦住罗多夫谈政事,被罗多夫逃过了。但是她们没能躲过第三个人,“但是他们不得不分开一下,因为有个人抱着一大堆椅子从后面走来了……来人正是掘坟墓的勒斯蒂布杜瓦。”
爱玛在托特嫁给了医生,爱上了浮华宴会中影子一样的子爵,经历了她最初的幻灭。托特虽小,但是在福楼拜的笔下,镇子虽然鄙陋但自然风光很漂亮,人也无害,爱玛带着她的小狗在森林里散步时,夕阳投下的光影尚能令人心醉。可是荣镇则完全不同,此地只有一条街,街面上锡铁皮做的三角旗在教堂顶上吱嘎吱嘎旋转,教堂的木料开始腐烂,药房酒精瓶里泡着婴儿的尸体开始慢慢腐烂,客店门口的金色狮子也颜色褪尽看上去像一只疯狗,这条街上最大的店面是药房,治疗各种疾病,而街的尽头则是墓地。根据书中描写,荣镇发生过霍乱,死人一个压着一个,掘墓人正是教堂管事,为了捞好处他在墓地里种土豆吃,直到本堂神父都看不下去,对他吼道“你是在吃死人的肉呢!”可他全无所谓,这人就是勒斯蒂布杜瓦。
罗多夫和爱玛本来有机会避开彼此,荣镇最暗黑的角色甚至分开过二人,暗示和机会一一陈列,死亡的轮廓隐隐可辨,可爱玛还是一脚踏入被敲碎的运命之中。罗多夫对爱玛的伤害是致命的,废墟瓦砾之中的爱玛艰难地熬过冬天,而她再次见到罗多夫时死期就到了。
爱玛和莱昂的初遇正是在这毫无生气的荣镇,夜色四合,潮湿寒冷,爱玛唯一可以谈心的小狗宁可在半路跑丢也不来荣镇。莱昂第一次和爱玛独处是去保姆家看孩子的路上。“要到奶妈家去,就像去公墓一样,走出街后,要向左转。”两个人一路磕磕绊绊,酷热使人无力,花园墙顶砌着的玻璃碎片,铁线莲的纸条划过散面,跨不过的烂泥坑。但莱昂毕竟毫无杀伤力,寂寞少妇和纯情实习生的内心戏上演了几百回,福楼拜只这样写道:“……莱昂还在朗读,爱玛一边听,一边无意识地转动灯罩,纱罩上画了几个坐车的丑角和拿着平衡木走钢丝的舞女”——再翻过一百二十页,我们就可以看到爱玛蜷缩在污浊拥挤的燕子号班车里,前往卢昂的小旅店里偷一些枯索乏味的情,在谎言、焦灼、高利贷、厌倦和别无他法之间进退维谷。
爱玛和莱昂的再次相遇就是死亡的盛大登场了。两人重逢于剧院,爱玛的戏剧性人格再次和演出产生了高度共鸣,可是这部歌剧讲的是什么呢?哥哥想把妹妹嫁给贵公子,于是告诉妹妹,她的心上人不爱她了,妹妹心如死灰嫁给了贵公子,但是新婚当夜心上人出现了,指责妹妹变心,妹妹疯了,贵公子被杀了,心上人自杀了。这是一部充满谎言、欺骗、阴谋、痛苦、分离、疯癫、血腥和死亡的歌剧,莱昂就在这高亢、疯癫、混乱、吵嚷的背景下登台了。还是老三篇:谬托知己,言过其实的情话,最后那些本来没有的感情就在空对空的述说中被创作出来了。激情正浓方好宽衣解带,和罗多夫的初体验是在森林,两人策马疾驰,那是爱情啊。面对莱昂那纯粹的肉欲爱玛选择了哪里呢?福楼拜选择了教堂。
莱昂顾盼自雄来到教堂,却遭遇一个奇特的角色,教堂的门卫。“在雕着莎乐美之舞的门楣下,他的头盔上插了一根翎毛,腰间挂着一柄长剑,手上拿着一根拄杖……像圣体盒一样光华灿烂”。在遭到拒绝之后,这位从天而降不知来历的人锲而不舍,到底还是带着莱昂和黑纱罩面的包法利夫人参观了教堂里埋葬的名目繁多的死人,他们的陵墓,他们的石碑,他们向善之心以及善行。包法利夫人面对堕落和诱惑时内心的挣扎与绝望,门卫圣徒般的谆谆劝诫和教诲,在莱昂看来就是耽误他的好事。他拽着她逃出门卫的视线。“至少也该到北门看看彩画玻璃!”门卫站在门口对他们喊道,“那里有《复活》《最后的审判》《乐园》《大卫王》,还有火焰地狱里《受罪的人》!”然而,最后的挽救也没能抵挡住那一句话“在巴黎都是这样!”包法利夫人和情夫乘坐的马车在卢昂城内漫无目的地游荡,车内只传来“往前走!”“不要停!一直走!”“怎么不走了呀!”的怒吼,所过之处真是一言难尽,快乐广场、麻风病院、教堂、医院、公墓,真是走遍人间的辛酸之处,无法停止、漫无目的又危在旦夕,福楼拜写道:“这辆走个不停的马车,窗帘落下,关得比墓门更紧,车厢颠簸得像海船一样。”
紧接着下一行砒霜就出现了,致人死命的药剂甚至出现在两人纵情偷欢之前。与莱昂在一起的爱玛带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气质,仿佛死亡就要来临时的酒徒急于挥霍殆尽,写情书、花大钱、毫无遮掩的纵欲、情绪变化无常、债台高筑那就不去管它。很快镇魂歌就为她唱起来了:那个丑陋肮脏的瞎子跟着她的马车奔跑,唱道:“天气热得小姑娘,做梦也在想情郎”。她使爱玛惊恐哀伤、心烦意乱、歌声夜色里飘散,她慢慢感到地狱般的寒冷。
不甘无聊、一生都在追寻更大的世界、浪漫多情的爱玛就这样一步步走完福楼拜给她铺排好的所有死亡隐喻,最终走到了死亡的面前。她死于绝望,死于心碎,死于羞辱和恐吓,死于自尊和对众人的厌恶,她死于高利贷,死于灼烧肠胃、呕吐、中毒、意识渐渐丧失,死得形销骨立,痛苦难捱,送殡的队伍仿佛当年送亲的队伍漫长而无聊,她生前无法摆脱又无能懦弱的丈夫剪掉了她的长发令她死相可怖,并在墓碑上刻下“不要惊动美人”这种蠢话,还替命运原谅了那个一仗击碎爱玛的罗多夫。而这个好人,这个世界不比女人裙子大的夏尔,一个彻头彻尾的庸人,却死在花园长廊下,六月天气,阳光正好,葡萄叶花下阴影,茉莉花散发香气,天空蔚蓝,百合花上鸟飞虫鸣,他就那么浪漫无比地死掉了,也死于心碎。
从爱玛第一眼看到夏尔,就注定只有死亡一个出口。福楼拜能不能救她呢?当然可以。他可以让夏尔死掉,给年轻貌美的寡妇重新选择的机会;他也可以让爱玛遇到热情、富有、专一的情人,两人私奔到巴黎;他甚至可以帮夏尔发现妻子的奸情,使爱玛一不做二不休离婚了事;可以让夏尔继承一位从未谋面的英国舅舅的遗产(像简·爱那样)一夜暴富。大可以引来革命、洪水、瘟疫,把个人的困境丢给时代动荡去淹没;小可以安排二胎、失忆或身世大起底变成豪门私生女这些情节——现代韩剧里的狗血情节都是十九世纪的作家们玩儿剩下的。但福楼拜不相信这些。他不相信生活的戏剧性,不相信颠簸起伏的情节,不相信一惊一乍的情绪,也不相信冲动和煽情。他相信生活自有原理:干燥、漫长、结实。
通观全书居然没有一个令人喜欢的人物,但这些人确实又无比真实,并且无所不在:包法利先生,这个可怜人,没有任何过错,但无论如何都无法引起人的片刻好感:木讷固然可以被描述为老实,无趣也可以被描述为冷静,呆板甚至可以被描述为稳定,但是文中两处描写让我都对他死了心:一是他的诊室里陈列着六十册厚的《医学字典》,原封不动,书的毛边居然都没裁开;二是家里订阅的《医生之家》他读不上五分钟就睡着了——这不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理科男,这是一个对自己都无所用心的行尸走肉。
爱玛的两个情夫,并不是刻板印象中的所谓“负心汉”:小年轻莱昂对爱玛确实痴情一片,陪她散步,替她买花,甚至对她的女儿都非常用心,忐忑、痴情、心动、犹疑、少年心事阴晴不定,歌哭无端倒是字字真,在卢昂重逢后即便厌倦是必然的但也对爱玛保持了专一。从局外人的视角来看,罗多夫所做的不过也是一个情夫应该做的,即便分手信显得懦弱而庸俗,但还能指望他做什么,带着别人的老婆和女儿私奔吗?而且最重要的是,爱玛向他求助时,原文交代的清清楚楚:“他确实没钱。要是他有钱的话,他当然会借的,虽然一般说来,借钱的人都不大方。”这不是一个玩弄完女性弃之不顾,吝啬到对方濒临绝境都不肯伸手相助的“混蛋”,这种道德指摘无法为自己辩护。真相仅仅是:爱玛对他们没有那么重要。罗多夫在给爱玛写分手信时,连她的样貌都想不起来了,虽然两个人在一起厮混了很久,而且还互相交换过小像,而莱昂是个连分手都没有勇气承认的懦弱者,除了避而不见他甚至连现身的勇气都没有。
爱玛是什么样的人呢?耽于幻想、爱慕虚荣、一厢情愿的天真。她喜好读书,但在书中她获取的并非对生活的洞察力,而是加固她幻想的热情题材,更加渴求“发不完的誓言,剪不断的呜咽,流不尽的泪,亲不完的吻,月下的小船,林中的夜莺”,恰如红楼梦中那著名的风月宝镜一般,阅读生涯并没有给她开启更为宽广的精神世界,其作用恰恰相反,是巩固了她不切实际的抒情症候。
她物欲蓬勃,每一次空虚无聊和幻想破灭之后,必然会出现的结果有二:病倒与购物。被大量物品包围看似替她疗治了伤口,填补了空虚,但物欲恰如情欲,本质上都在加速着真实生活的破产:三番五次将对激情生活的幻想托付与情欲,正像将对空虚的逃避托付于物欲一样,说到底也无法填满欲望这口无底洞,恋人怎么换依然避免无聊庸俗,花销越来越大债台也越筑越高,经济世界的破产正是精神世界的崩溃的先声。
因为缺乏见识,她对真实世界得不到正确的认知和感知:沃比萨的生活在她眼里仿佛镀了金,女人们都明艳照人,绅士们则全部典雅高尚,她们的吃穿、举止、一颦一笑对她都是完美生活的典范,这显然近乎于盲从,毕竟福楼拜对沃比萨的描述几乎每一页都充满着腐朽、衰老、糜烂的气息,那并不是出于阶级的自尊心或仇恨,而是生活的真相,那个曾在女王床上厮混过的男人老得连喝汤都会淋湿衣襟。她的眼睛经过富贵的熏染,看什么都走向不真实的两极:别人的生活幸福得像天堂,自己的日子绝望得像坟墓,所有跟自己有关的一切都倒了霉:夏尔粗鄙,女儿难看,自家太穷,婆婆刁钻,来往的人都庸俗,哪怕连情人也乏味的令人心生厌恶,连最爱她的爸爸她都觉得聒噪不堪,凡是和自己沾边的人和物她都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