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旋律
终极一夏——慕夏
还是舍不得夏天啊!虽然毛衣都穿在身上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再写一篇关于夏天的番外,回味一下。哈哈,其实不管是夏天,还是耗尽整个夏天写成的处女作——《爱至暮夏1》和《爱至暮夏2》,我都是一样地舍不得。但是,尽管舍不得,我还是得在这里宣布一下:和《爱至暮夏》有关的故事就在这里正式终结了。
米米拉说得对,每个写手写下的第一个故事,总是脱不开他自己的影子。至于慕夏的影子是谁……韩莫?苏凉?佐雨?还是都混杂了一些?大家不要乱猜!总之,用两部小说的篇幅,慕夏已经把自己的曾经写完啦!
安诺和佐雨似乎最幸福,韩莫和蔚然有了自己的人生,至于苏凉,他在这篇番外里也有了自己的归宿。有人说《爱至暮夏》的结局太悲啦!但是这就是人生咯。总有人向你靠近,也总有人背向你远离。不过,慕夏可是史上最虚心的一个写手。既然大家说太悲了,我就开始试着在自己的“星情”系列小说里写喜剧了。尽管不太可能一下子欢乐起来,但是这一次,幸福会伴随着浪漫,慢慢地到来啦!
离开了夏天,也许我的文风会变得多一点点可爱俏皮,也许我的故事会多一点点浪漫唯美,但是我保证,结局一定会给你惊喜。那么,我们就相约在新年的第一季见!请大家为我“星情”系列的第一本——《侧影天蝎,转身摩羯》加油鼓劲!
1.夏夜微凉——慕夏
有一首歌这么唱:“有一种想见不能见的伤痛,有一种爱还埋藏在我心中,我却只能把你放在我的心中。”
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在你还有机会把她追回来的时候,总觉得还有很多时间,然而,就是这样的“觉得”,才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将最后的时间虚耗殆尽……
弹指间一年的时间已经悄然走过,日子过得太快,我根本无法停下来细细回想。一切仿若昙花匆匆一现。回想这一年,似乎要留住什么,似乎希望过什么,但最后在2009年年末,我一个人走回到原点,却发现早已物是人非。
我停在绿化广场的中央默想:安诺,此刻你身边是否依然有人陪你一起迎接新年?
人山人海的广场上到处都是小贩在兜售烟花。身边有女孩挥舞着手里的仙女棒,我被眼前这小小的闪烁的光束吸引。笑容在女孩脸上一路荡漾开,溢满了甜蜜。我的心头一软,心底的某些东西被触动,千般滋味涌上心头。
“苏凉,什么时候回W市呀?”文雯的声音打断我的思绪。
我握了握手里的电话,转身离开,朝着广场正中的音乐喷泉慢慢靠近。
“苏凉——你还在听吗?”
“嗯。”我应了一声,在喷泉前找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静静地坐在地上。起起伏伏的喷泉,绚烂如银河,那自上而下的跌宕起伏,潮起潮落,近似我心情一样波澜云涌。电话那端一片静默。我突然问文雯:“如果你一直喜欢的人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你会怎么样?”
“我……”
她突然一顿,似乎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我站起来,单手插在裤口袋里,笑了笑,截断她的话,说:“行了,新年过完,我就回W市了。”
我不等她开口就把电话挂掉。文雯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孩,对待感情向来执著。在W市摸爬滚打的这一年里,她给了我很多帮助。想起她每次有鬼点子的时候脸上挂着的俏皮笑容,我的心就会柔软下来。
我抬起头,看向夜空。闪烁的霓虹把五彩的灯光抛向天空,灯光下是来来往往的人们,看不清楚谁正在与我背离而去,谁又正朝着我缓缓前行。
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多,再有半个小时,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记忆里,一年之前也是这一天,盛大的烟花绽放在夜幕下,点亮了安诺整张脸。人潮刹那间停止流动,无数人惊呼,停下脚步抬头仰望天空。只有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大朵大朵的烟花盛开、炫目、凋谢,泪水夹杂在她的眼角。她是那样地专注,那样眷恋地凝望着天空,而我只是注视着她,几乎克制不住要开口告诉她:安诺,喜欢你,我喜欢你啊,再也不想看到你哭了。
可是安诺眼角的泪还是滚落下来了,她轻呼着:“韩莫,我爱你。”那一刻,我不能说,我什么都不能说。如果可以,如果来得及,我愿意用一切去换一个从头开始的机会。
手机信息铃声突然响起来,我低头看了一眼短信内容,文雯发来短短一行字——“不如选择让自己释然。”
我一仰头,笑起来。
回得了故地,回不到当初。安诺,爱上不属于我的你,是我心底永远的伤,但也是我最大的幸福。
我记得第一次注意到安诺的时候,是高一第一学期末的最后一天。期末考试对于我来说毫无意义,我照例提前交卷出来,打铃后看到从教室里一脸漫不经心地走出来的韩莫,于是问他:“韩莫,下学期你选文科还是选理科?”
“我选理科。”
我转身把手搭在他的肩上,突然看见一个女生朝我们看过来。她的表情很特别,白皙的脸蛋上印着淡淡嫣红,一双乌黑灵动的眼睛闪着光彩,整个人生动得不可思议。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形容一个女孩子,可是她的眼光却没有停留在我的身上。
很快人流就淹没了她的身影。
“哎,刚刚那个女生是谁呀?”韩莫推了推我问。
我莫名地觉得有点不耐烦,故作惊讶地四处张望:“谁呀?你说的是哪个呀?”等我再朝她刚刚站的地方看过去,那个女生早就无影无踪了,心里涌起一阵莫名的失落和遗憾。我不禁想:她是谁?到底是谁呢?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那惊鸿的一瞥,竟会在我记忆里种上神秘的种子,日后开出花来。只是待到秋天,花儿却没能结出果实,结出的只是一次次的失之交臂和无能为力。
高二分班考试前的那天早上,我被韩莫的电话吵醒,抓起电话有气无力地问:“你今天不是去接余微吗?”
韩莫叹了一口气说:“她生气坐车先走了。”
“行啊,她真是够可以的,你坐半个小时的车去她家接她上学,她居然自己走了。”我已经记不起这是第几次听到韩莫说被余微放鸽子了。
众所周知,余微为了韩莫放弃了保送上高中的资格,退而求其次地来到了我们所在的高中。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天生一对,却不知道其实在私下里,高傲的余微总是一次次地将韩莫耍得团团转,还大言不惭地宣称,一切都是为了他好。
当我赶去校门口和韩莫会和时,正好看到一个女生风风火火地撞到在韩莫身上,刚想过去嘲笑他几句,却惊喜地发现,那个女孩竟然是她——那个在学校走廊上曾经看到过的,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女孩。
在这个迟到的早晨,阳光大片大片地照在道路两边,淡淡夏风拂面而来,带着清新的芳香,层层绿叶荡起一股起伏的波涛,擦过耳边时响起一阵沙沙声。我脸上抑制不住地微笑起来。
好不容易克制住心里的喜悦,想起她刚刚不小心撞到韩莫身上时一脸窘迫的样子,我恶作剧般地问韩莫:“这是谁呀?你新的小跟班吗?”
韩莫很配合地附和:“是呀,还是扑上来主动献身的小跟班呢。”
她愤恨地看着我,对我大吼:“说谁是跟班,你这只死猴子!”
我愣住了,第一次有人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像只猴子,她的声音清脆如铃。
我抬起目光,看着眼前这个身材消瘦、容貌干净的清澈女生。在这所坐拥无数美少女的省重点学校里,她不是最漂亮的,性格也算不讨人喜欢,但是却出人意料地让人难忘。
她叫安诺。她总是在觉得窘迫的时候,皮肤变得异常透明,眼神变得清亮。在夏日的阳光下,淡淡地微笑,脸颊薄薄的皮肤下渗出一抹红晕。
16岁的安诺,天真无邪。
我和韩莫一唱一和地逗弄着她,全然忘记了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接下来我们还要参加分班考试。最后我们三个人一起错过了考试。她涨红着一张脸,拼命向监考老师解释着自己是因为公交车爆胎才会迟到的。
韩莫突然从背后轻捶了一下我,隐藏着恶趣味的嘴角勾起一个邪魅的微笑。他说:“老师,我们的公交车也爆胎了。”
教室门口,老师油亮的脑门泛出一道寒光,所有人均是一愣。吃惊过后,我很快发觉韩莫这个家伙是故意撒谎的,心里暗笑一声,顺着他说:“老师,我们跟她一样都是意外事故的受害者。”
老师狐疑地看了我们一圈后,把我们安排到办公室补考。当我们几个在看到试卷最后老师新加的附加题之后都无语了。这道题居然是——“今天早上公交车爆的是哪一只轮胎?”这道题的分值居然在100分的试卷里占了95分。监考老师果然阴险,居然想到用这种方式测试我们,只要谁答错了,那谁就是撒谎的人。
我抬头看了一眼韩莫,他也看向我,朝我眨眨眼,轻轻晃了晃手指,用嘴形对我说:“不要写。”我才了然,韩莫根本就只是想逗逗她,并没有真的想要连累她的意思。
我会意地点了点头,却百思不得其解。平常的韩莫是绝对不会做这种事情的,怎么今天这么爱玩爱闹了?是因为那个女孩吗?
后来,韩莫一次次地捉弄安诺。我想,这绝对不仅是恶作剧那么简单。我是男生,所以我明白,拿自己喜欢的女生逗趣是男生惯用的把戏。难道韩莫也喜欢上了这个女孩?我的心里突然咯噔一下,好像有什么不好的情绪突然滋长出来。
考试结果很快出来,最后一题我和韩莫什么都没有写,结果不言而喻,安诺肯定是摆脱了老师的怀疑。可是当她再次怒气冲冲地站在我们面前,质问为什么卷子什么都不写时,我和韩莫都愣住了。面对一次次的戏弄,她不屈不挠地抵抗着,虽然知道自己被捉弄了,可是当她得知我们并没有在试卷上写任何东西的时候,依旧会露出欣喜、感激的表情。真是个有趣的女孩。
旷课、早退、不交作业、上课睡觉、考试成绩吊在全班最后……我和韩莫就是老师眼中标准的差生,可安诺不顾这些,依然成为我们的朋友。
说真的,和安诺这样单纯善良的女生成为朋友,让我和韩莫都有些受宠若惊。她的身上就像是涂了某种明亮水彩,能够折射出整个夏天的热烈,在我和韩莫的心里不断膨胀、扩大。
一开始,我和韩莫并不明白,这种感觉就叫做“喜欢”。
有一天,韩莫问我:“你不觉得安诺特好玩吗?随便一逗,满脸就通红。”
一想到韩莫对安诺有好感,我整个人就被搅得心烦意乱,又害怕被人发现自己心底的秘密。我一边抗拒着自己对安诺的过分在意,一边假装不以为然地和韩莫谈起她,说:“有什么好玩的,就像只张牙舞爪的兔子!”
韩莫以为我还在介意安诺说我像猴子,突然扑哧一声笑起来:“悟空,你度量真是太小了。我觉得她挺可爱的啊。”
我一愣,几乎是立即下意识地说:“安诺也就一般吧,还不如她身边那个叫蔚然的朋友漂亮出色。”
韩莫笑了笑,别有深意地讲了一声:“哦,原来你看上了安诺的好朋友——蔚然呀。”我知道他误会我了,可是我懒得解释,就随他怎么想吧。
我想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真正错过了安诺。我没想到误会一旦形成就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发不可收拾。
韩莫竟然自作主张地帮我写了封情书给蔚然,还怂恿我对蔚然发起攻势。我骑虎难下地捏着手里的桃心信封进退两难,韩莫调笑道:“你不是常说天下没有你追不到的女生吗?怎么现在怕了?”面对这样的挤兑,我硬是把信塞到了蔚然手里,然后掉头就走了,连信的内容都来不及去看。这样没有诚意的我,自然也不会被蔚然接受啦。
新学期分班以后,余微自然而然地去了快班,和安诺、蔚然的教室在同一层。韩莫每次去楼上找余微的时候总是拉上我一起,美其名曰,让我不要放过每一个泡妞的机会。我好笑地看着他,却也只能无奈地跟着他一起上楼。也正是因为这个机会,让我以追蔚然为借口和安诺更加熟悉起来。
当我、韩莫、安诺和蔚然成为死党玩伴之后,时间过得好快。难道是因为太幸福了吗?也许老天都开始嫉妒了吧,所以,不幸很快就发生了。
那天午休,我和韩莫照例躲到了教学楼的天台上。天台是我和韩莫都喜欢的地方。那里很空,耳边没有班主任的督促,没有放肆的吵闹,很静很静。视野很大很宽阔,大得包纳了整个晴空,不会有人来打搅,不会有烦恼,不会被逼着去想该怎么面对今后的人生。
我和韩莫一起趴在天台护栏上,望向远处湛蓝的天,准备将整个午后的时光在这里虚度过去。
“韩莫,也许我读完这个学期就不读了。”我终于把我犹豫了很久的话讲了出来。韩莫猛然转过脸看着我问:“真的到这么困难的地步了?”
我苦笑一下。其实走到退学这一步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即使不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的原因,我也早就知道我不是读书的料,又何必去做无谓的坚持?现实本来就是残酷的!
我想既然事已至此,那就这样吧。我和韩莫沉默着,谁也说不出话。就在这时,安诺的突然出现打破了整个天台的平静,也打乱了我整理清楚的思路。面对这样一张纯净到一眼见底的脸,我却只是想好好“欺负”一下这个让我觉得心暖的女孩。
今天,安诺和蔚然也来到了楼顶午休。这让开阔的夏日天台少了一份宁静,多了一份轻松愉悦。不知不觉地,这个地方变成了我们四个人的秘密基地。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总是会找事情打发无聊的时间,比如打扑克,比如真心话大冒险。
真心话大冒险,赢的人可以要求输的人做一件事。这个游戏是蔚然提出来的,见我面露难色,她挑衅地问:“怕了?”
“笑话,世界上还没有我怕的东西。”很显然她激到我了。
一轮游戏以后,安诺运气很好地赢下一局,倒霉的人居然是我。她得意地阴笑两声过后,跳到我面前,要求我摆一个奇丑的姿势以供她拍照留影。
我的字典里怎么会有丑的概念,真怀疑她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到底还有多少面是我所不了解的。对于这样变化无常的安诺,我觉得越来越好奇。
第一轮游戏被我成功敷衍过去,可是第二轮游戏,赢的人居然是蔚然。谁也没想到她提出的要求居然是要韩莫向安诺告白。震惊的同时,我也真想知道安诺的心底到底是怎样看待韩莫的,于是我跟着蔚然一起起哄。
韩莫迫于我和蔚然的威胁加利诱,无奈只好照做。他告白的话刚到嘴边,安诺就落荒而逃。
闷热的午后连一丝凉风都没有,压得人透不过气,天台上突然变得出奇地安静。韩莫很快也追下楼去。我抱着取笑的心态跟在韩莫身后,想过去嘲笑安诺的笨拙,可就在教室前我停住了脚步。
“你不会是真的喜欢我吧?喜欢上我就糟了,因为我已经有女朋友了。”韩莫的声音刺穿了模糊不清的迷雾,掀起午后的热浪。他的脸上依旧是温水般的笑容,我却看到安诺眼里闪烁的泪光。这张脸天生就不会隐藏自己,做事又总是容易冲动,可是此刻却让人忍不住想要保护。
无奈,安诺喜欢的人是韩莫。
关于爱情,没有谁对谁错,可是当我真的面对安诺喜欢韩莫这个事实的时候,所有的思绪仿佛被抽空,只剩下落寞的心。也就仅是落寞而已吧!我悄悄转身,靠在了教室的门上,太阳的热度直射在我的皮肤上,手在不自觉中捏紧,又慢慢松开。
种在我心里的第一颗感情种子在刚刚开始萌芽的时候,就注定要枯死。但是我阻止不了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新生的嫩芽已经破土而出,不断蔓延,滋长。
我喜欢安诺,安诺喜欢韩莫,而韩莫早就有了女朋友——余微。这样复杂的关系,注定了我们之间的麻烦才刚刚开始。从余微和韩莫之间的感情战争爆发开始起,我就猜到我们四个人的友情终于要开始变化。我们之间不再只是单纯的玩伴那么简单,于是一份幸福被分成四份,有人满足,有人落空。
韩莫生日这天,余微还在为韩莫没有和她一起考上重点班而大发脾气,最后吵到要分手。我实在是搞不懂,去重点班和恋爱怎么会有冲突,一切的一切只是在说明他们之间的感情脆弱得不堪一击。
当天晚上韩莫原本约了一帮人在钱柜KTV庆贺生日,可最后他却因为和余微吵架,而独自一个人在角落借酒浇愁。我劝他少喝点,他却突然问我:“苏凉,我今天碰到了安诺。她对我说‘感情从来都不是选择题,要听从自己的心’,你说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愣住了,原来韩莫并不知道安诺对他的心意,我无奈地苦笑道:“你为什么不去问一问她自己呢?”于是我拨通了安诺的电话,她来得很快。
坐在昏暗的KTV包厢里面,我看到了推门而入一脸惊慌失措的安诺。她的视线从一进来就从未离开过韩莫。那样充满无限眷恋的眼神,灼灼地落在韩莫身上,却如芒刺一般直射入我的眼睛。
韩莫也看到了她,眼神一柔,轻轻向她招手。他们静静对视,空气里四处都流动着暧昧不清的味道。哄闹的包厢里,笑声、闹声、嘶喊声,将我的神经扰到麻木。然后隔着各种各样的人影,我看到韩莫吻上了安诺。那一瞬间,我再听不见任何声音,手指渐渐握紧,掌心有微微刺痛的感觉。
我努力用笑颜的面具,掩藏着内心世界的孤独幽暗。我想要的只是一份宁静生活,好让我不再盲目徘徊。安诺的到来,让我像在激流中抓到了一根浮木,那是黑暗中的光明。直到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是真正喜欢上了安诺。
当晚在KTV的人挺多的,韩莫和安诺的事情很快传到了余微的耳朵里。余微居然跑过来质问我:“韩莫和安诺到底是什么关系?”我好笑地看着她说:“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你不是跟韩莫分手了吗?”
余微双眼冒火地瞪着我,说:“分手确实是我提出来的,可是韩莫他却一直没答应。”我无言以对,原来韩莫并没有真的和余微分手,那么安诺的位置在哪里?
我急匆匆地打电话给韩莫,告诉她余微来找过我的事情。找到韩莫的时候,我说:“韩莫,余微要我告诉你,她不会让你好过的。”
韩莫脸色大变,一个转身,我这才看到了站在韩莫身后眼神呆滞的安诺。我没有发现,原来她也在!我的视线再移到他们十指紧扣的手上,原来,安诺和韩莫居然已经在一起了。我那颗不上不下的心终于尘埃落定,开始无限下沉。
韩莫瞪了我一眼,我才意识自己说错了话,慌乱地为自己圆场,说完还朝安诺做了一个鬼脸。安诺这才勉强笑了笑,但是对上她受伤的眼神时,我忍不住轻问她:“你们真的是想好了,开始交往吗?”她坚定地回答,阻断了我最后一丝残念。即使心里总是会不自觉衡量,究竟自己和韩莫到底谁更能够给安诺幸福,但是这一刻,答案很明显,只因为两情相悦。
我不是感情的圣人,倘若没有后来一次次地看着安诺因为韩莫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我想我真的会悄无声息地抽离他们的世界。
安诺的受伤几乎是必然的,虽然她和韩莫终于走到了一起,可是争强好胜的余微却受不了自己失败者的角色。她已经不爱韩莫了,却又始终不愿意放手,故意横在安诺和韩莫中间,一次次趾高气昂地向安诺挑衅。
我原以为自己也喜欢安诺的秘密会随着时间腐烂在心底,但我没想到,那天会接到韩莫电话,他说:“我要去上课了,可是安诺一个人要守在补习班外面,我不放心。你能不能来?”
我问他:“安诺守在外面?是不是余微?”
他顿了顿,简短地说:“是。”
我毫不犹豫地就朝补习班的方向跑去,脑海里想着这样的画面:在教室门外被余微执意拉住的韩莫,以及被韩莫丢下的安诺的瘦小身影。心,止不住地痛。
在这个夏末,我放弃了自己的计划,只是因为担心那个自己惦记着的女孩。
见到安诺时,我原以为她会大哭一场,可是她却倔强地不肯流一滴眼泪。安诺,安诺,我在心里轻轻默念着这个名字。我要怎么安慰你?从你决定和韩莫在一起的那一刻开始,不是就已经做好了受伤的准备吗?为什么偏偏要对这些会伤害你的事刨根究底?我想这是因为你喜欢他,非常喜欢。
安诺,我不能给你一个温情脉脉的拥抱,就只能守在你的身边,说着我自己都觉得怪异的安慰话。在你为爱执著的时候,我只希望尽全力守住你的微笑。
这一天的夏日黄昏,夕阳异常平静,我陪着安诺一路沉默,晚风从指间不动神色地流过,比空气还要无形无量的悲伤铺满了一整条道路。看着她拙劣地掩饰着自己源源不断的伤痛,我说:“要不哥借个肩膀给你吧。”
安诺仰着头笑起来,眼泪被她硬生生地逼回去,我心里又是一阵疼痛。
韩莫下了课从补习班赶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他想上前拉住安诺。我对他说:“韩莫,你过来把话说清楚,我先走了。”
“等一下,苏凉,你不准走!”安诺叫住我的那一刻,我的身体一震。心里涌起一点点莫名的喜悦,可是就在下一个瞬间,因为安诺的一句话,气氛又冷到了极点。
安诺说:“韩莫,我们就像背着你妻子偷情的情人。”
她把“妻子”两个字咬得那么重,却在喊出最后两个字的时候,紧抿住嘴唇,眼中延伸出无边的苦楚。那里面是豁出一颗心去爱却得不到回应的悲伤。我的心中微波泛起,将目光从她眼中撤离,划过一道隐隐作痛的痕迹。原来把一个人埋藏在心里是这么痛苦,原来痛也可以转嫁。
送安诺回去以后,我和韩莫一路无语。夏夜里熙攘的人群已经隐入林立的高楼,深长的街道上只剩下昏黄的路灯与一明一灭的霓虹。我终于忍不住开口对韩莫讲:“和余微散了吧。”
让事情就这么了结吧,我想着。可是韩莫的沉默浇灭了我最后的安慰。这么久以来的默默陪伴、安慰、隐忍,化成了克制不住的怒火,终于在这一刻爆发出来。
我转身就狠狠一拳挥在韩莫的脸上,我骂他:“你还是不是男人?脚踏两只船,心里放着一个,手里握着另一个,你还想让人觉得你很无奈是不是?”
韩莫怔在原地半天,盯着我,夜里的巷子静默得只有蛙鸣声,以及我急促的喘息声。很快反应过来的韩莫挡住我继续挥过去的拳头,吼道:“苏凉,你疯了是不是?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也不想这个样子,余微她不肯分手呀。”
我将他用力一推,自顾自地坐倒在墙角,抬头看着零星闪烁的星空,仿佛又看到了安诺那张明亮的脸,那个不遗余力制造泪水却拼命忍住不让它落下的女孩,那个在教学楼天台上有着明朗笑声的女孩。如果不是为了韩莫,她怎么会变得这般遮遮掩掩,拒人千里!
“韩莫,安诺她遇到问题只会逃避,做事冲动不顾后果,从来都是那么情绪化,脾气又不好,可是她对待感情却很执著,也不管自己会不会受伤,就只会一根筋通到底地去爱。”看着天边的那轮上弦月,我嘴角露出无奈的笑容,然后继续说道:“说起来,她有那么多小毛病,可我却鬼迷心窍地喜欢上了那样的她。”
韩莫一次次回应给我的混乱眼神,让我心里的失望肆意滋生。我转头看着韩莫,用从没有过的严肃表情说:“韩莫,你再犹豫不决的话,我会把安诺抢过来!”
韩莫瞪大双眼,不敢置信地看着我,他僵硬的脸顷刻间流露出进退两难的神色,让我有种泄气的感觉。受不了这折磨人的目光,我迅速将视线移开。
黑夜,笼罩了我们的身影,路灯投影下来的昏黄光影照在韩莫的侧脸上,让我看不清他迷离的眼。沉默了很久,韩莫走出了那昏暗与光亮交界的灰色地带。他的脸逐渐清晰,郑重其事地望着我,最后缓缓走到我面前,突然笑起来,轻轻弯起眉眼,一副温和的表情,嘴里讲出的话却有着十足的杀伤力。
韩莫不客气地一把挽住我的脖子,说:“我决定了!也知道该怎么做了!你晚了哦。虽然这么说很自大,但我确实是比你先一步。”我不觉一怔,紧绷的身体却全然放松下来,真是败给了这个笑面虎。韩莫说的没有错,早在一开始,我就放弃了最有利的时机。
我把韩莫缠绕我脖子的手甩开,径直走开,突然觉得就这么走掉非常不甘心,于是回头说:“快点去对安诺说明白吧,不然就晚了。”韩莫一愣,潇洒地将手向空中一挥,随即笑起来。
我和韩莫从小学认识到现在,彼此看似散漫不着边际地混在一起,虽然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成长历程,但必要时也会倾盖如故,也会两肋插刀。
面对感情,如果韩莫踌躇不定伤害了安诺,我可以对他大打出手,却不会真的把眼眶蓄满泪水的安诺拥进怀抱。哎,朋友这东西,有时候真的让人很无奈。
没多久我做了一个重大决定——在18岁这年,放弃学业,去叔叔介绍的W市一家公司上班。在办完退学手续那天,我接过叔叔帮我开到的介绍信。叔叔拍着我的肩对我说:“自己好好加油。”语气里流露出的无奈我很清楚,可我并不认为放弃学业就代表失败,相反我将这次去外地工作看作人生新的开始。那些遗憾、痛苦、漫长的段落,都会随着时间的冲蚀慢慢消散。
临走前,我看着刚整理好的简单行李发呆。手机铃声一遍又一遍地响起,手机上闪烁着刺眼的两个字——安诺。我久久地盯着屏幕,最后还是犹豫地按下了接听键。我保持着一贯的玩笑语气问她:“怎么,小兔子,想我了呀?”
“苏凉,我离家出走了。”
所有完美伪装都在顷刻间崩溃,我脸色大变,着急地问:“出了什么事情?你在哪里?我马上过来。”我丢下手里的行李箱,骑着临时借来的一部破自行车,穿越了大半个城市焦急地找到安诺。在偏僻的街道上,熟悉的身影朝我奔跑过来,仿佛跨越了一整个酷暑的崎岖来到我的面前,但最后,她却只是笑着看我。
我问她:“你笑什么?”
红着一双眼睛却始终倔强微笑的安诺说:“刚刚有一刻的错觉,我以为你才是我的男朋友。”时间停顿下来,远处夕阳正在缓缓下坠,染红了整个天际,霞光异彩,满心的汹涌却在一袭清风过后归于平静,心口有种不言而喻的苦楚。那一瞬间,我伸出手试图跨越一切拥抱住她,只是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到的不是我自己。那眼角的泪,亦不是为了我。
夕阳西下,远离市区的街道上,没有太多的楼宇,公路上只有极少飞驰而过的汽车,天地间好像只有单车后座的她和我。安诺长长的马尾在风里飞舞,耳边是自行车发出断断续续的哐当声。这是我们之间难得的安静时光,明亮得如同电影胶片。这一幕没有忧伤,没有难过,破旧的自行车划亮我的青春年华。
对于韩莫没有及时赶到她的身边,安诺心里有着无数的埋怨和怒气,可是即使是迟到,只要韩莫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她面前,她眼里那避无可避的欢喜之情,就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于是我告诉安诺我要离开学校去W市,这一次是最后的转身离开。安诺,你努力承受的那些伤痛只与他有关,也只有他能解。我知道这一次我再也没有理由留下来了。
第二天,安诺来找我和韩莫,想要韩莫劝我。我心里明白她眼里的担忧和爱情无关,即使如此也依然让我温暖。我打趣她:“舍不得我就直说吧。”她却受刺激一般大叫:“我也不读了。”韩莫的脸黑了下来,最后我们三个人不欢而散。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时我不是那样轻易地放弃,或者再坚持一点,那么事情是不是不会朝着我们完全预想不到的轨道偏离开来?
在我要离开学校前往W市的前几天,我接到韩莫的电话,他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安诺和她家里闹翻了,她妈让她也去W市。”安诺要和我去同一个城市!我大吃一惊。
我赶到酒吧的时候,韩莫已经喝得不省人事。原以为安诺说不读了只是一时气话,没想到这次她竟然是铁了心要走,倔强起来的安诺总是让人头疼不已。
韩莫对于安诺一走了之的逃避态度万般苦楚,我能理解却无法安慰他。
面对醉得不省人事的韩莫,最后我还是拨通了安诺的电话。安诺用她窄小的肩固执地依护着韩莫。看着两人缓缓离开的身影,紧密依靠的两个人,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那一刻,我是真的没有任何留恋了。
第二天,我和韩莫最后一次一起坐在学校天台上发呆。这样散漫的日子终于要一去不复返了。
我依然记得17岁的韩莫在天台上对着无人的空旷校园喊出“安诺,我爱你永远”的誓言,现在回想起来也依然历历在目。直到今天,尽管我们不再是小孩子,尽管我们已经变成大人,也知道了没有永远,可是时间静止在那一刻,世界变得只剩下两个少年的背影。虽然只是短短一瞬间,却带给我们永恒的感觉。在年轻如我们的心中,“永远”是的确存在的,只是在那之后,我们每个人会很快长大。
工作的事早就定了下来,现在终于可以义无反顾地走掉。之所以刻意选择和安诺同一天前往W市,是因为韩莫的要求。韩莫即使逃课也执意要和我一起上火车,他要给安诺一个惊喜。只有真正喜欢上一个人,才会不顾一切地去为她做任何事。
韩莫的爱,爱得豁达,爱得明亮。安诺在火车上看到韩莫的一瞬间,眼里由心而生的惊喜,闪烁着雀跃的光芒,她的怦然心动,都是我无法给她的。
火车到站后,分离的时刻终于来临。韩莫嘴上将安诺郑重其事地托付给我,却在下一瞬间轻轻凑到我耳边说着:“你要是敢对安诺出手,我就杀了你!”然后他被狠下心来的安诺推出了站口。
愣在当场的我,看到这一幕,突然笑起来。韩莫,你真是太高估我的自信心了。
这一年的夏天,发生了很多事情,先是韩莫和安诺的开始,然后,是我的离开,是安诺的离开,每一次的分离都将我们心里仅存的信念一寸寸瓦解。
在W市,这里有我新的挑战,新的人生。我全身心地投入到第一份工作中,忙着熟悉各种业务,忙着奔波于宿舍、公司之间,忙着整理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每一天都充实而忙碌。只是初入职场,业务惨淡,无依无靠。我立刻尝到了工作的辛苦,一个人寂寞无聊的时候,就更加想念在校园里的日子,除了那隐去的一部分。
单位分给我的宿舍离公司很近,每天我都会步行一小段距离回家。有天晚上加班后,我在回去宿舍的路上,不经意在前一栋宿舍撞见一对拉拉扯扯的男女。女的面孔有点面熟,是公司的同事文雯,平时打过照面。
我不自觉地把脚步放慢下来,经过他们身边时,那男的突然抬起手就往文雯的脸上挥去。居然打女人,我大吼一声:“你想干什么?”
那男的一愣,文雯已经迅速摆脱了那男的纠缠,用力把对方一推。男的愤怒地盯着她,文雯不但没有半点慌张之色,反而指着对方一字一句地说:“我说了我不会再喜欢你了,我希望这是你最后一次来找我!”
说完头也不回地朝我走过来,一把挽住我的手。她朝我很快挤了一下眼睛,笑眯眯地转身对呆立在一边那人讲:“我都说了我有男朋友,你还不相信。”
那男的死死地瞪着文雯挽着我的手,眼里都快冒火了,可是从他嘴里发出的声音却带着一丝沙哑:“文雯,你就真的连一个机会都不肯给我吗?”
看着眼前的一幕,我在心里嘀咕着:“这都哪儿跟哪儿呀,拍电影啊?”
感觉到文雯挽着我手的力气大了一些,我突然眼前一花,文雯突然冲进我怀里,顺势在我的脸颊上轻轻印上一个吻。
做完这些,不等我反应过来,文雯就拖着我走了很远。直到回头确定背后那个人心灰意冷地离去之后,文雯才松开我的手,不好意思地说:“你叫苏凉是吧?对不起,非礼你了。”
我好笑地摸摸头,自嘲地说:“小事了,我也是被非礼惯了的。不就是演戏吗?要做就做足一整套戏码。我看今天那男的气得也不轻,他是谁呀?”
她也不避讳地告诉我:“前男友。”面对前男友的苦苦哀求,从始至终无动于衷,这样铁石心肠也算是极品。
送文雯回家的路上一路无话,也许是太憋闷了,她突然对我说:“不是我不给他机会,而是我们已经错过了,再回头也回不到从前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朦胧月色下视力模糊,文雯利落短发下那张清秀的脸闪过短暂的黯然神伤。
没想到她会跟我说那么多,我着实有点意外,也不自觉地对眼前这个女孩子另眼相看。有时候眼睛看到的不一定都是全部,那些真心实意往往都是在不经意间的真情流露。
那之后,不知不觉中我跟文雯熟稔起来。相处久了,才发现她是一个很爽朗的女孩子,工作上各种各样的创意层出不穷,看似大大咧咧的个性,关键时刻却总能让人觉得体贴细心。从工作的伙伴到生活上的朋友,这样的日子看似平静如水,心里的寂寞却也慢慢消散。
公司业务扩展项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负责的一个销售商突然取消了一笔大的订单,忙得焦头烂额的我在这个关键时刻,被公司派出去想办法挽回损失。
失败过后,我又回到生我养我的那座城市,但却知道了一个让我无比震惊的消息——韩莫和安诺分手了。
有些事情人们总是无法预料,不能理解。比如,文雯不明白我为什么一定要回去;比如,我不懂为什么相爱的两个人却还是会分开;比如,我不顾一切地试图挽回被我掩藏心底的爱恋。于是我又回到了这座有韩莫、有安诺、有我们回忆的城市。
当我站在韩莫面前质问他为什么要分手,为什么要抛下安诺,难道以前的那些爱都是假的吗?一直那么开朗洒脱豁达的韩莫,第一次,身上笼上浓浓的忧愁和哀伤。他说:“那么你来告诉我,我要怎么去接受她的背叛,去接受她和另一个男人上床的事实?”
一瞬间,万念俱灰。在我脑海里闪过的,不是韩莫的脸,不是我自己的脸,而是安诺那张天真无邪的面容。
我愿接受一切,却始终无法忘记安诺。在冰天雪地里,我看着她倔强地面对着韩莫和另一个女孩离去的背影,冰凉的泪水流过她温热的双颊,却寒在了我的心里。呵,我还真是高估了自己置身事外的潇洒。
我用手抚了抚她脸上残留的雪粒,连同她睫毛间凝固的水雾。初雪在头顶盖上一层白色的银霜,渗进丝丝入扣的灼痛和茫然。够了,我再不要看到这张脸上有泪水圈起的一片汪洋。
当天我就急急地打电话给文雯,告诉她我暂时不准备回W市了。文雯也不问我为什么突然不回去,她只是说:“你先把那边的货款追回来吧,其他的事情我帮你想办法。”文雯的声音停顿了一下,然后轻声自语一般:“苏凉,我能为你做的也就只有这些吧?”心里莫名地一动,闭上眼的瞬间,仿佛看到一年前的自己,心里那个声音对安诺诉说着要守护住她的诺言。
后来我费尽心思终于重新找到愿意出资买下所有货物的买家,那批货的损失终于被挽回。我打电话去公司才知道,是文雯把我当时手里所有的工作都接了过去,可是她却从来没有跟我提过一句。这个和安诺截然不同的女孩,用她臂弯承接住我的忧愁。那份似曾相识的倔强,让我心里有了一种恍然。
我以为只要再次回到安诺的身边,向她坦白自己心里的爱恋,一切都还会有转机,一切都还能从头开始。可是我忘了,一开始的放弃,就注定了后来的失败。即使没有了韩莫,没有后来的陈佐雨,能触及她心弦,带给她幸福的那个人也不再是我。安诺拒绝了我。
一片永久青翠的绿叶,一位永远忠诚的骑士,连夏日里闪烁的萤火虫都齐齐嘲笑他的无能为力。
就这样,夏天一秒一秒地从沙漏顶端迁徙,最后在深冬来临之际,化为嘴边呼出的白雾,记忆在此终结。
又是一年年末。
“砰”,礼花划破蓝丝绒一般的天幕,开出绚烂夺目的花朵,照亮了此刻广场上每个人脸上最真挚的笑容。
仿佛感觉到什么,我突然转身回头,文雯居然站在了我的身后,无数的礼花直直冲入云霄。天地万物,只此眼前人最为真实,其他事物顷刻间都为化为灰烬。她走到我的身边,原来我从来没有发现她看着我的眼睛那么专注。她说:“爱情不是单方面的付出,幸福却是一种占有,在他快乐时与他一同分享,悲伤时同他一起分担,想他的时候一定要第一时间出现在他面前,这样的爱情才能让人幸福。苏凉,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
万物尚在思考刚刚那一幕,那一席话,文雯已经站在悠长的地平线上给了我一个暖意薰然的漫漫拥抱。
已经很久了,好像失去了重心一般缥缈地活着。可第一次有一个这般认真的女孩想要替我挡风遮雨,我是如此迫切地想要寻求一份安宁,那么,借一下她的怀抱可不可以?
文雯的到来仿佛是一次拯救,结局我们无法预知,只是轻易地看到了感动。心里久久不曾悸动的那颗心有了复苏的痕迹,里面火热热的,不再是寒冷。
2009年的最后一天,满天星光下,恋爱未满。
2.背光爱——桃子夏
所谓温柔,是一种因为深爱而宽容,不愿意伤害与苛责,真心疼惜对方的心情。几乎所有怀有暗恋情愫的人,都体会过这种类似温柔的心情吧!
这种心情,正是我写这篇《暗恋适合背着光》的由起,在这除旧迎新、又是一年春暖花开的时刻。几乎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有过偷偷喜欢的人。我们多么希望,这个人能将我们内心凉透的火种握在手心里,收紧,捂热,直到它又重新开始燃烧,燃烧成一团暖意融融的焰火。
可是,等待愈久希望愈大,失望时患得的内伤便愈加严重。有些人会劝慰自己,这段酸涩的感情只是烧不尽的青春里一段小小插曲,看淡一点,会更容易接近美好。
有些人则不是如此,他(她)们纠结于“我为什么得不到”这样狭隘的问题,在泥沼中越陷越深。大抵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坏人吧?每个人都那么自以为是,直到你伤害了曾经抱着温柔的心情暗恋着的那个人,直到所有的美好都消失了。那份漂浮在水中的情愫,也如沧海中孤立无援的蜉蝣,被剧烈的旋涡迅疾地席卷而去。
其实,年少时的暗恋,就应该躲在背着光的那一面,安静地观望。寂寂的,开出白色的花朵。不要奢求,不要得到。一个人挤在人潮里看看情人节里的焰火,也美丽安然。
大抵世间所有的暗恋都如此,寂寂的,在背光的那一面开出白色的花朵,只求对方在自己身旁的一天如同一年,一年如同永远。
在遇到苏恩离之前,我认为这个世界上只剩我哥哥一个好男生,其余都是怪力乱神、群魔狂舞,一片惨不忍睹。在进大学后不久的那个十月话剧节上,我竟然当着三千观众的面,宇宙无敌霹雳勇敢地对苏恩离说:“我爱你。”
他说:“你贱。”
我说:“我就是爱你。”
他说:“我就是喜欢你贱。”
这段超变态的台词,后来被奉为我们学校历史上十大经典爱情对白之首。恩离成为我的男朋友后,三天两头追问我当初“为什么借排话剧的机会,擅自改台词向他表白”。关于这个的原因我半个字都不透露,这是秘密,一个深锁在我内心,终生不会道给外人听的秘密。
俗话说得好,长江后浪踩前浪,前浪踩成沙茶酱。
在追苏恩离时,我拼近全力只想把他留在身边,至于他爱不爱我没所谓。出乎意料的是直到大四快毕业,苏恩离还是一门心思地守护在我身旁,保护着我不被他的仰慕者踩成沙茶酱。
同寝室的喵喵酱说我太腹黑了,居然用“在话剧节上擅自改台词告白”这样的阴招,轻轻松松就钓到了我们这一届的级草苏恩离!要知道,他一进学校,就被众多萝莉和御姐同时瞄上了。我说这家伙有这么强吗?不过就是长得高点,看久了人模人样点,就他那个唧唧歪歪的小受性格,只有老娘才受得了。
喵喵酱做扪心状:“你这死宅女真是得了便宜卖乖,好白菜都被猪啃了。”
我说的是实话,主动追苏恩离并不是因为他帅。要说帅的话,我哥哥比他还要帅那么一点点。哥哥曾经告诉我:别对人家说你的痛苦,因为说了也没用。
我一直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
他不是亲生的哥哥,只是表哥。比我大整整7岁。我4岁那年,家里煤气泄漏,在午睡的亲生爸妈睡过去再也没有醒来,只有读全日制幼儿园的我幸免于难。之后我就搬到了姑姑家,和表哥还有姑姑一起生活。
喜欢抽很烈的烟,有时会呛得他低低地咳嗽。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抽烟的样子,台灯从侧脸抛过一条明亮的光线来,勾出这男生鼻子和嘴角的轮廓,很有几分味道。哥哥的眼睛狭长,瞳孔暗黑,是女生看到会心里一惊的那种。冷漠的外表下,其实没什么心眼,待人极真诚。
恩离说自己亏大了,找了个游戏人生的女生做老婆。当初他还以为我是个为爱飞蛾扑火的主儿呢,可他跟我在一起后,我反而不管不顾由着他去了。
真是个奇怪的女生,奇怪得让人想了解。
他说,即使在开怀大笑时,甜蜜亲吻时,我的笑容里也藏着秘密。恩离说得没错,我的确有秘密。那秘密太重要太重要,关乎人命。我曾在上帝和观音菩萨面前发誓,一辈子为它守口如瓶。
终生不吐露半个字。
哥哥小时候很调皮,成天在外面疯,打群架,故意欺负自己喜欢的女生。他是那一带孩子公认的“大王”,我这大王的妹妹就是个“公主”了,所以没哪个不怕死的敢揪我辫子或是在我额头上画乌龟。
我们在方圆几百米的住宅小区里,叱咤风云好多年。后来哥哥开始交女朋友并且走马灯似的换。小时候家里来过一个算命的瞎子。那江湖骗子问了我和我哥哥的生辰八字,装模作样地掐指算算,故作神秘地告诉一脸虔诚的姑姑:“这女孩的命是早年多灾难,熬过后一片光明,一生顺利;而这男孩嘛……”那瞎子说到一半,突然顿了顿。“男孩怎么样?”姑姑急切地问,忙往他手里又塞了一张钞票。瞎子不露声色地把钱塞进口袋里,然后接着说:“这男孩天资聪明,只是命犯桃花,可能会闯不过将来的劫难。”
瞎子没再往下说。姑姑脸色煞白,为了他说的那个所谓“劫难”拜了很久的观音菩萨。那阵子,家里成天香火缭绕。让很怕烟熏的我每次一进家门就往死里咳。
哥哥没当回事,倒是我常常拿“命犯桃花”笑他。
“死丫头,又笑我,有什么好笑的?”哥哥总是假装恼火地抓起枕头扔过来。
但是,从哥哥19岁那年开始,我再也没拿“命犯桃花”那几个字笑过他,冥冥中甚至开始相信那个瞎子的话。
因为哥哥认识了薛薏,那个笑容清澈得能融化一切的女孩。
天意是什么?
天意就是不由你决定的,冥冥中推着你去往某个方向的一股力量,任你挣扎、抱怨甚至诅咒,都无济于事。
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开始念初一。
多年前的那个夏天,薛薏成了哥哥的第N任女朋友。
夏末的午后,她穿着一条粉嫩的裙子站在院子里,细细看姑姑种的花花草草,侧影干净秀丽,头发柔软顺服地披在肩头。
“小薏。”哥哥走到门边叫她的名字。我从未听过哥哥这样温柔地叫一个女孩的名字。
19岁的薛薏回过头来,嫣然一笑。眼睛弯成甜甜的月牙,绝美的纯真。
我和哥哥都愣在门槛边。两人手里各举着一块吃了一半的西瓜,像蜡笔小新的男、女版。哥哥以前交的那些女朋友全都成了插曲,她们只是完成一部伟大的交响乐前冗长杂乱的前奏。
而薛薏,才是他感情生活里的唯一主题。
可薛薏是外表单纯如水、内心身经百战的情场老将。我哥哥刚好相反,虽然谈过无数次恋爱,却只有这次是真真切切动了心。
后来我想,爱上一个根本就掌握不了的女孩还自以为是,这就是哥哥的致命弱点。姑姑老早就开始担心儿子在这场恋爱里陷得太深。在他和薛薏热恋的那段日子里,我惊奇地发现看多了谍战片的姑姑,有当女特务的潜质。我曾经在半夜起床上厕所时发现她蹲在哥哥的房门外边偷听哥哥和薛薏煲电话粥。据保守估计,她驻守在那里至少已经两小时以上。
姑姑劝哥哥分手,母子俩吵得厉害。我在隔壁的房间里昏天暗地地赶那些平时偷懒没做的暑假作业,一晚上写15篇观察日记,练20页钢笔字……他们在那边昏天黑地地吵,砸杯子、摔碗、扔苍蝇拍……
那个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来我们家的客人都会发现一个奇特的景观:这是一个食量巨大的家庭!他们都用大号汤碗来盛饭!
因为,那些可怜的饭碗都在姑姑和哥哥的争吵中壮烈牺牲、粉身碎骨了。
大三的上学期,哥哥用自己打工的钱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和薛薏住在一起。
那年我17岁,偶尔会找借口去蹭饭,多见他一眼。彼时,哥哥为了维持生活,经常做兼职彻夜不归。他说,在我满18岁的时候,一定要送一件有意义的礼物给我。我掰着指头算算,郁闷,还有4年,也不知道他到时候记不记得。
其实,我想要一个音乐盒,缀着水晶天鹅的音乐盒,就像他送给薛薏的那个。
我曾在薛薏的书桌上看见过那个音乐盒。晶莹剔透的音乐盒里放的是一首忧伤的曲子,浓重脆弱,像一块水晶,在慢镜头里缓缓坠地,以绝美的姿势碎裂。我在一个还不懂得哀伤的年纪里记住了它。叮咚的旋律,在脑海里,经年绵延不绝。
薛薏告诉我,这曲子的名字是《垂死的天鹅》。
有一天中午,我放了学,又去哥哥和薛薏那里蹭饭。哥哥吃完饭,顾不上午休,早早赶去打工。我在他家的沙发上睡着。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薛薏的灰色床单上。床单上印着大朵大朵白色的羽毛,像一些在眼光里枯死的云朵。街对面年代久远的天主教堂屋顶,快要腐朽的木制十字架背后是大片大片灰暗总不见湛蓝的天。
薛薏站在阳台上抽烟,穿银灰的真丝吊带睡裙,露出背上两块玲珑的蝴蝶骨。我开始想象她嘴唇张翕的模样,还有指节温柔的弧度。她从来不用打火机,总不厌其烦地在角落里划火柴,等手指间那一小束暖黄的光亮安稳下来,便对着它深吸一口唇边久候的烟。
烟在空气里缓慢慵懒地绕,像渐渐沉入水中的丝绸。
尽管她是哥哥谈婚论嫁的女朋友,可她并不喜欢我,只是礼节性地让我睡她的床。我习惯在清晨醒来后,抚过枕头下大块丝锻般没有体温的冰凉。这一天,忘了这并不是自己的床,手指在枕头下触摸到陌生的东西。
睡眼惺忪,依稀看见是一个很小的锡纸包,叠成方形。斜着身子拆开它,一不小心里面的粉末忽悠儿就撒了出来。细腻的白色粉末在一小团空气中扬洒,像一场浓雾。
薛薏扭头看到这一幕,她扔掉烟头走过来,狠狠扇了我一巴掌。强烈的耻辱感和疼痛,让我抬起头愕然地看着她。她拿来牙刷,把地上的粉末小心翼翼地刷回锡纸,掺进烟丝里,忍着没有抽。
“疼?”她问我。我别过头,不想理她。
“我只是不想你碰那种东西。”薛薏声音很低,有蜷在墙角的抑郁感。
她说:“你比我小7岁?14了。好小的年纪,你不应该碰……还有,这事别告诉你哥哥。”
我咬着嘴唇,愤愤地想:虚伪的女人!薛薏,你这个虚伪的女人!等我长大了,一定要把你从哥哥身边赶走!
下午,她送我上学的时候,在街口转弯的小店里给我买了一个冰淇淋。香草味,我最喜欢的味道。我舔了一口,当着她的面甩进垃圾桶。
恩离问过我,其他很多人也问过:“你挂在脖子上的那个饰物是什么?像花又不像花,挺特别的。”
我说:“那就是花。两生花。”已经戴着那个挂饰很多年,磨坏了三根黑色的线绳。
它是薛薏来给我的,在我18岁生日那天。25岁的薛薏站在校门口,我顶着熊猫眼从教学楼里出来,混混噩噩的脑子还在计划今天晚上回去要做完那几张试卷。再过几个月,高考这座大山就摆在眼前了。
“奈落。奈落。”薛薏站在那叫我名字,声音温柔。
转头,我身边一大片人都转头。所有人都看着她。这实在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薛薏的脸上多了些沧桑的痕迹,单纯彻底消磨干净。她穿驼色的大衣,质地优良的流苏披肩,化恰到好处的妆。笑起来眼睛还是弯成甜美的月牙,只是那精致的眉眼在日光下焕发的炫目光彩让我有些晕沉。
“……生日快乐。”她的声音有些尴尬,可能是觉察到了我的冷淡。
“谢谢。”我跟着客气。
“奈落,我只说几句话就走。这个……给你。”她从包里拿出一个东西递给我。
我接过来一看,是用黑色皮绳穿着的挂饰。深红的一块小石头,镌刻打磨成似花非花的形状,别有几分味道。
她在一边说:“这是早几年我和你哥哥去爬山在寺庙里求的。当时他说等你18岁的时候送给你当礼物。这些年我替他收着,今天终于可以给你了。”
“哦。”我冷冷地应了一声。手指轻轻蹭那朵花后面似字非字的刻纹。
“那……我就先走了。”薛薏的神色始终有些不自然,她转过身往前走了几步又回过身来,眼睛似乎有些湿湿地问,“奈落,你……你哥哥现在怎么样?”
我还是不停用手指摩挲那块红色的小石头,头也没抬地说:“好着呢,还没死。”
她又问:“他现在转到哪家医院了?上次去找他,医生说他转院了。我快移民了,走之前想去看看他。”
懒得理她,沉默地往前走出几步。我忽然想到什么,停下,回过头,对她没好气地说:“今天是情人节,你要是还有一点点良心的话,去***医院A栋407病房看看他。”
回家后躺在床上,不想吃饭,也不想做那些试卷。把头埋进被子里,像一只受伤的动物窝在岩石的角落里。荒凉,空无一人。大风卷起砂石呼啸而过。天那边乌云蜂拥而至。暴戾的雨滴夹杂着绝望打在脸颊上。疼。我的手冰冷冰冷。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
如果薛薏不来找我,原以为有天会把那些不愿提起的往事完全忘记,在沉默里渐渐安于现状。可宿命,总来敲你的心门,无休无止。
纵使薛薏用冰琪琳收买我,她染上毒瘾的事情还是被哥哥知道了。她这么解释:和朋友出去玩通宵,在Pub里接了别人的烟。一根。两根。一次。两次。等发现烟里掺了东西时,她已经上瘾了。一贯甜蜜的两人大吵了一架,几乎闹翻。
哥哥砸了台灯和大叠的碗。哥哥最喜欢的裤子被她咔嚓咔嚓剪成一片片布条。他们彼此又爱又恨。她满脸泪水的心伤,让我在随后的生命里再没有见过更强烈的绝望。那些白色的粉末,维系片刻的欢娱和弥漫后,总会给你漫无边际的暗。
这一场争执以薛薏保证“再也不碰那些东西了”为休止符,偃旗息鼓。
不久后的一个晚上,下午刚放学的我不知哥哥不在,又打着蹭饭的小算盘来找他。
我背着沉得不行的书包轻轻敲了很久的门,但是没人应声,最后想起哥哥说过他在门口的水泥板缝里藏了一片备用钥匙。我放下书包仔细在那缝里搜了搜,嘿嘿,果然找到了钥匙。
轻轻开了门还是不见人。只听见男人急促厚重的喘息和说话声。是陌生的男低音。还有薛薏低低的哀求和抽泣声。“求求你,我要死了……真要死了……我不能离开这里,只要你先给我东西,我一定会弄到钱的。”她一直在哀求。
觉得不对劲,不敢走过去,下意识地往后退,然后撞到一个人。我回头看,是哥哥,他也刚回来吗?
哥哥阴沉着脸,甩了挎包径直往里面走,边走边说:“奈落,你先回去,明天我会回家的。”
这是哥哥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当天晚上,我从医院打给姑姑的电话里知道:哥哥把给薛薏毒品的那个男人打了一顿。那人半死不活地在医院躺着。哥哥没什么外伤,但是,他的头被那人抄起床边的一个音乐盒狠狠砸了。
就是哥送给薛薏的那个音乐盒。
头发蓬乱的薛薏坐在病房外哭,不停地解释她是毒瘾发作,实在受不住了,那男人找上门来说自己可以弄到白粉……但条件是让薛薏离开我哥,跟他走。
哥哥在医院待了几个小时就和我们回家了。薛薏唯唯诺诺地跟在身后,他一路上都没有回头看看她,一直没有。
我以为,一切就这样安静下来。一些局面的发生从来是在骤然间打破陈规,命运吝惜得不肯给你缓一缓的时间。第二天晚上,只有14岁的我站在客厅,不知所措地看着刚才还安安静静看着电视的哥哥突然抓起果盘砸自己的眼睛。姑姑反应过来伸手去拦,被他一扬手推倒,摔在地板上。哥哥神志不清,满嘴唠叨着一些大家听不懂的句子,转身要去厨房找刀……一切突然到让所有人张皇失措。我攥着没有写完的数学作业本,脸色煞白。
没人告诉过我,姑父是在患精神分裂症后死去的;更没人告诉我,这种病有可能遗传,子女在成年后发病。姑姑一直守着这个秘密。姑父家有精神病史,所以哥哥很有得这种病的可能,他不能受过多的刺激。
姑姑这些年来一直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自己的儿子,让他免受伤害,可伤害还是发生了。劫数难逃。
第二天,哥哥被强制住进精神病医院。
不会忘记那条黑暗的走廊,那么长的走廊,长到让人心生恐惧。走廊两边的房间里住着或者说是关着一些我不敢接近的人们。他们的眼神完全无法琢磨,有时直愣愣地看过来,目光生生地要从你身上刮下一层皮。
哥哥成了小孩子,一个眼神木然,乖乖地缩在角落的小孩。他头发凌乱,笑容单纯,也许会伤害人,但是更需要保护。我把袋子里的香芋酥拿出来递给他,以前他很喜欢买这个给我吃。他看了一眼,不接。过了一会儿突然转身从我手里抢过袋子,掏出里面的东西一件件砸,砸护士、医生,砸一同来的姑姑。医生、护士一拥而上,熟练地擒住他的手,把他反扣在床边。哥哥开始大哭,哭得非常伤心。
“小薏。小薏。”他喊着她的名字,声音沉痛哀凄。
从小到大,这是第一次,我看见哥哥这样哭,像个任性的孩子被夺走了最心爱的玩具。
从值班室赶来的医生给他注射。在药剂的作用下,他安静下来,睡去,脸上还挂着泪痕。我的眼泪跟着就落下了下来,大颗大颗。姑姑以为我是吓着了,拉过我的手,说:“奈落别哭,他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不是被吓着,只是心疼。像有人在心口上插上一把刀,不拔出来,反而和着血肉用力搅动两圈。那个给我买雪糕却总和我抢西瓜吃的哥哥,那个弹着吉他唱“Baby,sometimes love just ain't enough”的哥哥,那个把薛薏的照片拿给我看,还很得意地问漂不漂亮的哥哥,那个最最疼爱我的哥哥,去了哪里?
姑姑花了很多钱,给他换了一家全市环境最好的疗养院。
很多次,我放学后去看他。不能进去,只是站在房间外,隔着玻璃,看着我的哥哥。眼前的他不认得我,亦不再认识他自己。
少年仅存的残念中,只剩下一个“小薏”。
一直到高三,每隔两天,我都会去疗养院看他,有时只是站在玻璃窗外看一会儿就走,有时买些水果或是糕点要护士带进去。
我的失眠症也一天天加剧,整晚整晚不能睡。脑子里都是哥哥的脸。小时候孩子模样的他,粉嫩的圆脸,黑亮的眼珠子老是坏坏地转着,调皮可爱;中学后脸型渐渐有了成熟的轮廓,鼻子挺直,嘴角有天生的微微上扬的弧度;在大学时是女生最喜欢的那一型,高大清瘦,手指修长,眼神里布满荆棘,但是非常温柔……
高三那年起,我开始靠吃安眠药来保持一定时间的睡眠。那些镇静药剂有理所当然的副作用,我明白,但那些睡不着的夜晚痛苦得让人想径直从顶楼跳下去。
这些痛苦在18岁生日、薛薏来找我的第二天,戛然而止。前一夜,薛薏刚刚来探视过他。她走后,护士欣喜地打电话告诉我:“今天有一位姓薛的小姐探视后,病人的情绪出现明显好转,也愿意打针了。”
放下电话时,我失落地想:“他终究还是爱她的。无论她做错了什么,无论我做得多好。”
第二天是周末,我照旧拎着零食去疗养院看他。那里还是舒适静谧,树荫下有大片色彩绚丽的花朵和幼嫩的青草,像是世外桃源。
走进楼里的时候,两个看护抬着担架从电梯里出来。担架上的人被盖上了白布。可能是哪个老人过世了吧!我心里寻思着。这里几乎每周都有病人死去,见惯了。
轻车熟路地找到哥哥住的病室。我隔着玻璃望里面看,没人。在那一瞬间,我的手碰到了病房的门。门居然轻轻地开了……没锁?
有些不对。走进去,发现病房像是已经被收拾过,床头挂着的哥哥的住院号牌也不见了……心被猛地抓紧,想起刚刚经过身边的担架,那担架上的人……
我往楼下狂跑,跌跌撞撞,去追刚抬走的担架……
我是知道的。一直知道,精神病人的寿命比一般人要短很多。
当他的死讯就那么斩钉截铁地摆在眼前时,我没哭,只是手指颤了起来,没有办法控制,一直颤抖。想喝水,拼命地喝水,拿杯子的手还是不停颤。
很久以后,还会在睡梦中突然惊醒过来,穿着睡衣跑到客厅找水喝。在那么多的午夜,一个人坐在客厅冰凉的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喝水,手指颤抖。
姑姑的眼泪再次流干,她神思恍惚地听着疗养院医生解释哥哥的死因:因为护士的疏忽,病人今早服下了过量的镇静类药片,还没来得及救就不行了。
自那一天开始,姑姑便认定是薛薏去医院探望时,故意说了刺激哥哥的话,才会让他想不开,服下那么多药片。甚至有可能那些药片就是薛薏塞给他的。可惜,当晚是情人节,医院的监控人员擅自离岗,录像里没有录下任何证据。眼睁睁看着儿子死去的姑姑,哭诉无门。
两天后,姑姑跑去找薛薏理论。她和新男朋友计划移民去加拿大,光鲜的两人办理好手续从政务大厅出来,被追去的姑姑逮了个正着。
“你杀了我儿子!你这个贱女人!是你杀了我儿子!”爱子心切的姑姑不顾围观的人群,声嘶力竭地喊,“你把儿子还给我……还给我啊……”
男朋友问薛薏:“这是谁啊?你认识她儿子?”
移民在即,担心在节骨眼上生变的薛薏啧了一声,轻描淡写地说:“我不认识她,更别说她儿子了!”然后抱着男友的胳臂上了一辆悍马。姑姑冲过去堵住车门,攥住薛薏的大衣不撒手。
“你这个贱女人,你吸毒的事情,瞒得过谁?要不是我儿子……”不等姑姑说完,脸色铁青的薛薏钻进男友的怀里,大叫着:“开车,快开车。”
他们不顾攥着车门的姑姑,发动了汽车。
世间有没有明晰的善恶之分?会不会大部分的罪恶,总是以道貌岸然的名义在进行?抑或是那些庸碌的“善良”之人,记忆里也藏有诡秘的亏心之举?
哥哥,或许就是薛薏心底最不堪面对的那个人。他知道太多她沾着污渍的过去。
那块两生花的坠饰,从18岁伴随我至今。如今我和恩离都大四了,再过两个月就要离开这所大学。自4年前哥哥去世后,姑姑丧子后又被薛薏气着了,愈加过得抑郁。她常常神色恍惚地坐在客厅里发呆,抚摩哥哥小时候弹过的吉他,一遍又一遍地对我说:“奈落,你哥哥是那个女人害死的。等你将来有能力了,一定要让那个女人得到报应啊。”
我噙着眼泪抚摩她的白发,无语相对。心底最隐秘的角落里,不断重复着三个字:“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其实,从哥哥离开的那一天开始,好好奋斗,让姑姑过上好日子,赡养她终老就成为了我活着的唯一理由。
今天,是毕业前戏剧社最后一次关于古典文化节的商讨会,我迟到了。社长没说什么,只是把剧本拿了一份给我,说:“奈落,大家商量了一下角色的安排,觉得你演这场里的薛宝钗最合适,你外形比较……”
“你说要我演谁?”没等社长说完,我抢过他的话头问。
“薛宝钗啊,这可是主角。”社长笑着说。
我一甩剧本,径直往外走,边走边扔下一句:“要演刘姥姥就叫我吧,去他妈的薛宝钗。”
薛……我这辈子都没办法不排斥“薛”这个字。
在路边买了包烟。没走远,就坐在戏剧社外一个僻静的楼梯台阶上,一根接一根不熄火地抽。似乎是老早就有的天分,手指一沾到烟草的气味,就不能停止,动作老道娴熟。或许是从很多年前开始就看哥哥这么抽烟,已经潜移默化了。
“你刚刚很不给社长面子啊。”有人在旁边坐了下来,这么说着,“为什么这么任性呢,奈落?”
在迷眼的烟雾中转头看看,居然是恩离。
我没接他的话。
“看来你也不打算给我面子,呵呵。”他笑着,算是在有些尴尬的气氛中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
还是一言不发。这时语言对我来说成了无聊的声音。痛苦太巨大,把什么都包裹得不留余地。那个下午很安静,一直看着墙那边大片模糊的幻影,却不明白自己到底在看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我回过些神来,才知道是墙那边的樟树,细小的叶子,在阳光下绽放或明或暗的绿。
坐在那里抽完了整包烟,然后把烟盒揉成一小团扔过墙去,还有那个一块钱的劣质打火机。我完全忘了一直坐在身边的恩离,站起身正要走。恩离一把拉住我:“喂?你到底怎么了?心情不好?”
“没,没什么。”我踌躇地看着苏恩离的脸。
眼睑狭长,瞳色深黑。恩离一定不知道,他竟然与哥哥有一张几乎一模一样的脸。这是我不管不顾,勇敢地在大学一年级就将他追到手的最重要的原因。
如果得不到本人,那么有个仿品也不错。彼时的我,心底这么自私地想着。谁知恩离在这四年里一心一意地待我,真正无微不至。等过两个月拿到毕业证,我们会一起去新加坡留学,这些都是他那个富有的老爸一手安排的。
恩离很会讨长辈欢心,几句话就哄得姑姑开开心心,将我交给他。私底下,姑姑曾握着我的手说:“奈落,你哥哥什么都没得到,你以后一定要比我们过得好。”
在台阶上休息了一会儿,恩离见我闷闷不乐,说要带我回家吃饭,让丑媳妇多见见公婆。这暖意融融的男生,想让我多感受一些家庭的温暖。
出租车开到他住的小区门口。那是一片设计经典的别墅群,在离市中心较远、景色怡人的一角。专职的园艺师把路边的盆栽和花草打理得精巧别致。法式喷泉,古典的亭台小筑,精美的雕塑。空气水嫩嫩的,清新可人。大片洁白的云在头顶默然而过。
我们没有叫车来接,恩离拥着我一脸幸福地往家的方向走,嘴里还不忘唧唧歪歪地说着“这么丑的媳妇也终于要见公婆了”之类的话。
路边一家阳台上传来孩子打闹的声音。突然,有什么东西被扔了出来。
那个水晶般的东西在阳光下划出一道晶莹的弧线,啪的一声,落在我的脚下,碎裂开来。阳光绚烂地照在那堆残破的碎片上。棱角折射出异常耀眼的光,像满地碎裂的钻石。
依稀看清那是一个音乐盒,缀着水晶天鹅。和当年砸在哥哥头上的那个一模一样。天鹅碎了。晶莹的翅膀在阳光下绝望地四分五裂。音乐盒还是在叮咚唱着……
干净华美的曲子,淡淡述说着悲伤……《垂死的天鹅》。
眼泪突然涌了出来,大颗大颗,温润悲伤……脸颊被灼疼。爸妈离开的时候我还小,没有哭;哥哥离开的时候我懂得了隐忍,也没有哭。
而现在,一个小小的音乐盒,一首沉没在记忆里的曲子,却让我想起了这些年来的伤痕,那些藏在心里无处可说的伤痕。
哥哥。姑姑。爸爸。妈妈……
恩离第一次看见我这样掉眼泪,有些手足无措。
“怎么了?怎么了?吓着了还是?”他忙着擦掉我脸上的泪珠。
“没怎么。没事了,走吧。”我抬起头,给了他一个刻意摆出的微笑。不会告诉他那些往事,哪怕它们在心里膨胀,发酵,终有一日会撑破胸腔。
哥哥去世的前一晚是情人节,薛薏陪他一起吃晚饭,晚上8点才离开。医院里的人打电话告诉我,有个姓薛的小姐来探望过我哥后,他的情绪大为好转。如果她能经常来看看他,说不定很快就能恢复常人的生活。
我放下电话,心里又凄凉又寂寞。原来,我4年来不离不弃的探望与照顾,不及她一顿晚饭带来的安慰。告诉薛薏医院的地址,只是为了让大家在良心上过得去一点儿,现在,当眼睁睁意识到自己在哥哥心里,远不及薛薏的1/10,他一旦好转出院,立刻会去找她这个事实后……嫉妒之火,简直要将我点着。
那夜,临近晚上10点,天地间下起银白的鹅毛大雪。无声无息,静美安然。找不到天窗望月光,只见漫天遍野簌簌的白。我做完考试卷,禁不住思念和嫉妒,穿着最厚的外套跑去医院看他。
一路没有遇到任何医生和护士。甜美的情侣之夜,连值班医生和监控室里的保安都不见踪影,陶醉在俗世完满的爱恋中。哥哥像个睡去的孩子,蜷缩在大床的角落里。窗帘撩开寥落的一角,清冷的雪色如水,在他熟睡的眉目间温存流转。
我走过去,抚着他苍白的脸。内心温存。自从少年时期开始,他每一年的情人节都在外面度过,与不同的女孩约会。直到这一刻,他失去逃走的能力,才静静地蜷在这儿。
只有这一刻,我才有小小的机会,卑微地陪在他身边。
张爱玲说,爱一个人,在他面前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当时凝望着他睡去的脸,我想,大抵世间所有的暗恋都如此,寂寂的,从背光的那一面开出白色的花朵。只求对方在自己身边一天如同一年,一年如同永远。
时针滴答滴答,渐渐指向晚上11点。天寒夜长,我准备回家,临走时帮他掖好被子。就在那一刻,忽然听到他在睡梦中喃喃自语:“小薏,小薏……”
小薏,小薏……
他在睡梦中又见到她,梦见那个夺走了他一生的美丽女生。好久好久,我杵在原地回不过神来。暗恋永不见天日,哪怕我怀着永远等待的决心,自始至终,也永不能换来他一刻的青睐。霎时,所有哀戚、伤感、不甘心、愤恨……浇合着轰然而至的嫉妒兜头淋下,自尊、决心、骄傲和最后一丝等待之心……纷纷一败涂地。
关在这里4年了,纵使再留他10年,他爱着的仍是她。
没有用的,没有用。奈落,他永远不会喜欢你,永远永远不会!如果他好起来,还是要跟那个叫薛薏的女人远走高飞,不会看你一眼。
我站在黑暗的房间里,同样黑暗的念头悄无声息地滋长。只要在薛薏离开国内之前,哥哥的病情没有好转,那他就不能出院,不能去找薛薏。只要薛薏移民,他们失去联络,就算哥哥好了,也不能从我身边逃走了。
床头柜上摆着护士留下的药盒,里面放着明天一早哥哥要吃的几种药片。这是他养成的习惯,每天清早醒来,便会乖乖地打开那药盒,把前一晚护士搭配好种类和剂量的药片通通吃下。
主意定下。趁周围没人,我拿钥匙打开装药的抽屉,将药盒里的药片全部倒进抽屉里,换成无关紧要吃不死人的维生素片。
只要延缓一点他痊愈的时间。
只要延缓一点点,他就没办法在薛薏出国前去找她。
四下无人,这是我第一次站在背着光的角落,为自己的爱情做出正面的抗争,紧张得头皮发麻,满背细细密密的冷汗。
原谅我,哥哥,原谅我。我只是不想你离开。
原谅我。
我在心里近乎哀求地默念,慌乱地将替换成维生素的药盒重新放在他的枕边,然后悄悄将抽屉推进去……这时,睡梦中的哥哥翻了一个身,心虚的我惊出一身冷汗,连忙披上外套,轻手轻脚地逃出病房。
那晚的大雪真美。凄艳纯美的白,飘满屋檐、街道、草地、车顶。冰冷的空气扑在发烫的面颊上。那种清冽的滋味,让多年后的我一直记得。我裹紧外套,如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一般在街上慢慢走,心里仍旧默念着:原谅我,原谅我。
那一刻,独自回家的我,没发觉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匆忙逃离病房时,我忘记将装着大量药品的抽屉锁上。第二天早晨,醒来的哥哥像个好奇的孩子,打开了那面抽屉,将大瓶镇静类药片,当做糖果,大把大把地吃下。
这个男生,这个守护了我整个童年与少年的男生,在这个清晨以后,像小王子守着自己的玫瑰花,在花儿身边安静地睡去,睡去。不再醒来。
他再也不会逃走了,亦不会再爱我。
他消失在我粗心造成的错误里,留下我一个人照顾姑姑,为这个自私的错误赎罪,一生不能与人说。生长在背光那一面的白色花朵,期待过,含苞过,怒放过……终于,寂寂地凋谢。
拿着红包爱王子——喵哆哆
记得读大学时,有朋友对我还可以过年时拿到红包感到奇怪。拜托,别这么大惊小怪好不好?咱家有家规的,只要没成家永远都是小孩子。
所以我每年都拿得特别心安理得,只要有那叠厚厚的红包,便天下太平,万事无忧,就算问我要不要一辈子做小孩子,我估计也会毫不迟疑地点头。
直到有一年,总是乐呵呵地笑着抢着闹着要给我红包的长辈们,突然换了一个眼神,都说——
“哆哆,你啥时候长这么高了?”
“哆哆变漂亮了,是不是恋爱了?”
“哆哆原来长大了。”
……
撇撇嘴,什么嘛,一直在你们眼皮底下长大的,怎么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看着我?我脸上有胡须吗?
摇摇头,掂量着手上的红包,依旧还是厚厚一叠,可我也许真的不再是小孩子了。
比如新年时不会再吵着要玩烟花,顶多拿只仙女棒在手上,也只是无聊地等着它快点完结,让我好去看日剧,没有太大光芒也没有太大喜悦。而那时却意外收到祝福短信,一长串如同开场白的问候后,在最后一行看见了三个字,让我突然间听到巨型焰火在头顶绽放的声音,心情一下子像被璀璨光芒点亮的夜空,惊诧又感动。
这算是新年的礼物吗?我原本只是祈望能每年继续做我的小孩,拿着快乐的红包,但似乎已有骑士等待成为一位王子,只是不合格的公主还在一门心思只想着红包。
好吧,今年的新年愿望已经想好,依旧期待着那叠厚厚的红包,以及王子深深的爱。
3.公主最优先——喵哆哆
引子
传说在遥远的比斯辛大陆上,有一块开满金色花朵的神奇土地。500年前,蓝度家族的先祖们来到那里,建立了一个强大而美丽的王国。
我们故事的主角,就是这个王国的下一任准继承人,尊贵而英俊的王子殿下——艾斯利·蓝度。
当然,我以比斯辛大陆红衣大法师的名誉向你保证,这决不是一个王子去营救被恶龙困在城堡的公主的故事,也不是一个傻瓜潜入城楼吻醒睡美人公主的故事。
我的意思是,王子殿下本人,咳咳,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嘘——
千万不要惊叫,你会吵醒王宫的守卫们哟。
王子要订婚
在秋天麦穗丰收的喜悦和王国人民的大笑声中,蓝度王国的新年总是伴着第一场雪,从圣洁的天堂缓缓降临在这片幸福的土地上。作为比斯辛大陆上最为美丽而富饶的王国之一,蓝度几乎是可以媲美伊甸园的无忧之土。
而这个新年,对于蓝度的人民来说,更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那是因为他们的王子殿下艾斯利,即将度过自己16岁的生日。按照蓝度的传统,王子殿下必须在这一年的新年晚宴上,亲口向整个比斯辛大陆宣布他美丽未婚妻的名字。然后,这位幸运的姑娘,将会成为王朝下一任的王后。
此刻,王子宫殿里高挂着蓝天鹅绒窗帘的金色落地窗前,城堡里最好的御用裁缝正在仔细地为王子殿下量身,准备他要出席新年晚宴的华丽礼服。
“噢,我尊贵的殿下,为什么您这几天来一直闷闷不乐呢?”
内务总掌女官娜丝等候在一旁,她有些担忧地看着配合着裁缝却始终不发一言的王子殿下。王子那双湛蓝而深沉的眼睛的目光落在遥远的天空之外,难以琢磨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王子慢慢收回了他的目光,看着一旁穿衣镜里自己的影子,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这时,宫殿的门突然从外面被人粗鲁地打开。来人并没有奏请侍卫通报,就冲过来一屁股坐在了王子面前的大红丝绒沙发上。
娜丝吓了一跳,严肃的神色在看清来人之后,也不由露出了一丝恼怒的神色:“鲁克少爷,请您注意礼节!”
被唤出姓名的男子,正是蓝度第一公爵的长子,也是国王姐姐露蒂亚长公主的宝贝儿子。
“得了吧,礼节都是做给那些老家伙们看的假象。我相信我亲爱的艾斯利弟弟一定不会介意我现在的样子,对吧?”他把修长的双腿交叠起来,斜靠在沙发里朝着艾斯利丢去一个眼神。
娜丝被他轻佻的举止弄得有些生气了,用极为严厉的语气说道:“鲁克少爷,如果您再不注意自己的言行,我会把您所说的话一字不落地禀告给国王陛下,让他禁止您随便出入宫廷。”
鲁克这才想起娜丝一贯以维护宫廷礼节的代言人自居,如果真被这个麻烦盯上,那日子可就不这么好过了,连忙配合地单膝下跪在地毯上,对王子殿下行见面礼,一面却在娜丝看不到的角度悄悄地朝艾斯利挤着眉眼:“我尊敬的王子殿下,我收到您的传召,可是第一时间从美亚公国骑马飞奔回来啊。看在我连日赶路的份上,您一定能够体会我此刻因为身体辛劳而致的失态吧?”
艾斯利点了点头,鲁克潇洒地站身起来,又朝着娜丝行了一个当下贵族中最流行的半躬礼,极为迷人地声音吐出一句得体的道歉:“内务官阁下,也请您原谅我的一时大意。”
源自王族血缘的英俊容貌,配合着他痞痞的神情,连娜丝也看红了脸,立刻忘记刚才还呵斥过这个无礼的年轻男子。
艾斯利无奈地看着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兄又在随意播撒他的魅力,挥手示意众人退下:“现在没有别人了,你可以不用装了。”
“这话应该我对你说。”鲁克立刻扑回柔软的沙发里,把沾满泥土的长靴踢掉,将两条腿都翘到了精致的爱洛克浮雕茶几上。
艾斯利走到鲁克的身边坐下,优雅地端起桌上的玫瑰色金边茶盏,慢慢抿了一口里面香气浓郁的皇家红茶。
鲁克扭过头来,朝着艾斯利嘻嘻笑:“我说,你真的准备假装这个王子的身份,到新年晚宴彻底穿帮的那天吗?”
艾斯利的嘴角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抽搐,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也不想想这是托谁的福?!”
身旁的人双手枕在脑后,放松了身体朝后倒下去,随意地晃动两条长腿:“艾艾啊……”
被人唤到有着讨厌回忆的小名,艾斯利彻底破功,脸上的表情瞬间换了一个人。
他慢慢放下手里的杯子,突然转身扑过去用力掐住了鲁克的脖子,咬牙切齿地大叫起来:“叫你给我笑、笑!如果不是我那个‘好’姑姑,你的妈妈,我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
就在鲁克猝不及防地中猛招而翻白眼的同时,我们的艾斯利王子开始了对那一段惨痛过去的痛苦回忆。
玩笑开大了
王后产室的外面,国王陛下正在紧张地来回踱着方步。侍女们出出进进,个个神色严肃,整个宫廷都屏气凝神地期待这一位小贵人的降生。
这是国王和王后的第三个孩子,按照蓝度的传统,只有长子才能继承国家。这也是一直身体虚弱的王后,为什么要一再冒险为国王生下孩子的原因。之前两位公主虽然一个赛一个的机灵可爱,可惜都不能成为王储。
其实,国王本人并不觉得女孩就不能治理好国家。相反,如果是他和有着“比斯辛大陆智慧女神”之称的芙丝莉王后的孩子,一定是可以做得很好的吧。但按照蓝度王室的祖训,如果这一个孩子还是女孩,也许国王就要为了自己深爱的妻子从王室中挑选一个有资质的少年来收为义子了。
国王想到这里,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产室的门这时忽然开了,从里面探出头来的,是他的姐姐露蒂亚长公主。
国王连忙走上前去:“怎么样,莉莉还好吗?”
感觉到弟弟的紧张,露蒂亚长公主点了点头,又担忧地摇头:“我看还有一段时间孩子才能出生,不过莉莉有些疲劳了,我真怕她一会儿撑不过去。”
国王的额头上渗出一层汗珠来,开始不停搓手。
露蒂亚握了握弟弟的手,试图抚平他的不安:“您有什么希望,或者要对王后说点什么?”
国王毫不犹豫回答道:“希望她和孩子,不,她平安就好。”
露蒂亚叹气:“那好吧,我会向王后转达的。”
看着再次合上的大门,国王不由在心中呼唤着蓝度众祖先的圣名,开始向他们祈求。夜色降临之前,宫殿外已经聚集了很多闻讯赶来的民众。他们也纷纷自发地跪在城堡广场上,为即将出世的小生命祝福和祈祷。
终于产室里传来一阵婴儿的哇哇啼哭声,露蒂亚长公主稍后从里面走出来,对他说:“如您所愿,王国又添了荣誉。”
王后因为太辛苦已经沉沉昏睡过去了,而小公主很健康,一切如同她弟弟的希望,大家都很平安。露蒂亚长公主欣慰地看着弟弟,满怀喜悦地向他祝贺。
国王的心中猛地一跳,王国的荣誉?难道真是降生了一位小王子?他不禁用力握住姐姐的肩膀,声音颤抖着问:“真的是那样吗?”
“就像您所希望的那样。”露蒂亚长公主微笑着点了点头,完全没有发现两人的理解出现了根本性错误。
国王欣喜若狂:“莉莉还好吗,我想看看她,还有我们的孩子。”
“王后已经熟睡了,您还是先不要打搅她。”
“噢,上帝,我真的太激动了!我要立刻向所有人宣布这件喜事,哈哈!”国王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大门,宫殿外的广场很快传来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浪。
于是等到露蒂亚长公主收拾好一切走出产室时,听到宫殿里所有人都在传递着“王后生了一位小王子”这个喜讯时,才意识到自己给弟弟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而就在她犹豫着如何跟国王陛下开口解释时,这个消息已经以惊人的速度在短短的一夜间传遍了整个比斯辛大陆。
而我们可怜的公主,哦……不,是王子殿下,依然安心地熟睡在妈妈的身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已经被粗心的姑姑和爸爸颠覆。
把他赔给我
“想一想吧,16年来我过着什么日子?”艾斯利掐着鲁克的脖子歇斯底里地大吼,“不能随便交朋友,不能化妆,不能穿好看的裙子……啊啊啊,全世界除了我的姑姑,只有你这个白痴知道我是个女孩子!”
“你是女孩子?哪有女孩子这么野蛮的啊!”鲁克好不容易从她的手底挣脱出来,立刻远远逃到房间的另一角,大口喘着气。
就连王后都以为自己生了一个男孩子,产后虚弱的她,更加不能亲自照料孩子。
而主动要求负责王子教养的长公主则是小心翼翼,不让任何人接触孩子的身体。一直到艾斯利王子10岁那年,她才有了第一个知道自己真实性别的朋友,也就是眼前这个不按章出牌的鲁克。
“就算是我那个老妈惹来的麻烦,这里面也有你爸的一份责任吧?再说了,这还不都是为了咱们蓝度的荣誉吗?而且你看国王陛下那么高兴,怎么忍心让他知道真相呢?”鲁克嘟囔完这些,看到艾斯利的眼圈红了起来,立刻心软地凑过去安慰她,“哎,你别哭嘛!要不,艾艾,我们私奔吧?”
艾斯利抽了抽鼻子,用力瞪了表兄一眼:“滚,男女相爱才叫私奔,拜托你也偶尔读点书好吧?”
那还不是一样,反正都是出逃嘛!鲁克在心底不以为意地反驳,嘴里却说:“那么,我的公主殿下,您到底想要怎么办嘛?”
做为艾艾唯一的表兄,和最好的朋友,鲁克其实也是公主最忠诚的仆人。
“距离新年晚宴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而且到时候大陆各个国家都要派使者来参加王子殿下的订婚典礼,这次解决不了,蓝度的脸才真叫丢光了啊。”鲁克把这几个月周游在外面听到的消息陈述出来,自己也有些头大起来。
“那你想办法!”艾斯利又换上了这几天来一贯的忧郁表情,继续看着城堡外面远处的山峦叹气。
鲁克知道自己这个表妹又习惯性把问题抛给了他。她从小最爱来这一招——每次艾艾要求他做一些出格的事情之前,都会露出这种哀伤而忧愁的表情。可是被她湛蓝得如同琉璃海的眸子盯住,任谁也说不出拒绝的话语来吧?
可是,艾斯利居然又开口了:“我最担心的是,他这次也会来啊……”
鲁克感觉一个重磅炸弹在眼前炸开,这一次真的目瞪口呆了。
不用提及具体的姓名,只要看着艾艾那甜蜜中带着痛苦的表情,鲁克已经知道那个“他”指的是何方神圣了。
“天,艾艾,你还没忘记他啊?”
艾艾露出幸福小女人的神色,将手按在胸口,两眼闪着星星:“鲁克,我喜欢他,从来没有改变过。”
鲁克看着男装的艾斯利王子做出这样子的动作,即便俊美如他,违和感也足以让鲁克打了个寒战。他不由得想起那句“自作孽不可活”,要不是当年自己鼓动艾艾一起去尖兵大峡谷杀暴龙,怎么可能遇到那个完美到令人讨厌的家伙?
“鲁克,把他赔给我吧,这样子我们的账就一笔勾销。”艾斯利忽然转过身,跑过来握住表兄的手,恳求的语气配上威胁的眼神。
鲁克哀叫一声,抱着头在沙发上打滚:“艾艾,你现在可是王子殿下,王子耶!你见过王子追求男人的吗?”
艾斯利一拳砸在鲁克挺拔的鼻子上,跳起脚来大叫:“我是公主、公主!说过一百遍了,两个人的时候不准叫我王子殿下!”
“不是他不行吗?”
回答是一记白眼。
鲁克揉着发疼的鼻子叹气,认命地点点头:“行,就算他倒霉吧!”
杜林堡的伯爵,红衣大法师亲授之比斯辛大陆上最年轻的圣光骑士——诺迪·丁格尔,此刻在距离蓝度几千英里的领地城堡里,猛地打了一个喷嚏。
杀龙的勇士
住在尖兵大峡谷的红龙雷霆,每到秋天就格外郁闷。
不知道是几百年前哪个无良的骗子在羊皮卷里写道,如果能够杀掉住在比斯辛大陆最南面的尖兵大峡谷里的暴龙,就能成为大陆第一勇士这样的谣言。
“老子明明是条红龙!”
这一年的春天,雷霆仅仅是打了一个哈欠就把第N个跑来尖兵大峡谷打搅他安宁的家伙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终于忍无可忍地发出了这样的咆哮。
难道这些长着两条腿的人类都没有脑子,不知道春困秋乏夏打盹吗?
身为一条龙,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整天盘在高大的杉树上做着美美的梦,饿了就把头伸到后坡地上饱餐一顿香甜的野葡萄,天晴就晒晒太阳、下雨就洗洗淋浴澡……
这样子的生活,才是龙的至高追求啊!
雷霆咂吧了一下嘴,缓缓展开身后火红色的巨大翅膀,朝着距离最近的山谷移动过去。既然已经被吵醒了,就索性去山谷里尝尝那些酸甜嘣脆的野苹果吧——要知道每当他的心情不好,那些可爱的红绿果子,可是最好的消气甜点。
飞翔在山峦的上方,红龙雷霆不经意地一低头,就看到了最高山峰上插着的那把骑士之剑。
他愣了愣,不由自主地收起翅膀,缓缓降落在了圣剑的旁边。
雷霆伸出带着尖利指甲的红色爪趾触碰了一下剑刃,淡淡的寒光从剑锋上闪过,映出雷霆脸上难得一见的怀念表情。
留下这把利剑的少年,如今早已成长为可以执掌一方的强者了吧?
那年,两个调皮的孩子闯进了他休憩的森林,他还记得其中那个较小的孩子有一双湛蓝如同天泉湖水的眼睛。
“你就是传说中的暴龙吧?”一个很小的声音传过来。
雷霆把最后一串野葡萄塞进嘴里,好半天才看清楚身前树下站着的小人。
“孩子,你来这里做什么?”他皱了皱眉。
“我,艾斯利。以比斯辛大陆第一王国蓝度王子的名义向你宣战!”粉嘟嘟的小人从腰间拔出一把闪闪发光的小剑,完全无视他身边另一个稍长的孩子已经惨白如纸的脸色。
“哈哈,你要向我宣战?我没有听错吧!”很久没有看到这么漂亮的孩子了,看腻了那群自称勇士的家伙们,偶尔来个小可爱也很不错嘛。
雷霆从大树顶端弯下修长的脖子,将头凑近了勇气可嘉的小少年。
他风车大的眼珠左右打量着艾斯利,余光瞟到他身边那个已经扑通晕倒在地的少年,不禁微笑了:“蓝度的王子,你是芙丝莉的孩子吧?”
小王子惊奇地点点头,下一刻好奇心完全占领了他的小脑袋,居然大胆地伸手去摸红龙的胡须:“你怎么知道?”
雷霆从心底喜欢上这个不知道是没脑子还是胆子足够大的小家伙了。
他配合地压低了头,任他用手抚摸自己:“那你可不能向我挑战,我是你妈妈的守护龙呢。”
(比斯辛大陆的智慧女神芙丝莉,就是出生在离尖兵大峡谷不远的洪都拉平原上,不过这可是另外一个有趣故事的开始了,我们的小艾斯利自然不知道。)
“哦,我的确听妈妈说过,她有一条红色的龙朋友。”艾斯利侧过小脑袋用心想了一下,老实地交代,“可是鲁克说你是暴龙呀。我们是来征服暴龙,赢得勇士称号的哟!”
雷霆的头上挂下三条黑线,就凭你们两个小不点,给暴龙做甜品上的糖豆装饰还差不多。
“你好,红龙叔叔。”艾斯利朝雷霆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
雷霆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融化了,他实在太喜欢这个名叫艾斯利的孩子了,想了想问道:“那么,怎样才算是征服了暴龙呢?”
小艾斯利也被问住了,用脚踢了踢身边装死的鲁克:“喂,怎么才算征服了暴龙?”
始作俑者听到龙和艾斯利的问话,躺在地下紧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小声说:“如果你骑上暴龙,让它带着你在山峦上飞翔,就算成功了……我也是听人说的,不要吃我!”
“这样啊……”雷霆看着小家伙满怀希冀的眼神,顺服地低下头,说道,“那你拽着我的胡须,爬到我的额头上坐好,我们去飞飞吧。”
“哇哦——”小艾斯利欢呼一声,立刻手脚并用地爬上了雷霆的鼻子,他坐稳之后还不忘记对同来的表兄说:“鲁克,你要不要一起来?”
那可是暴龙!宁愿躺在这里喂蚂蚁,也不要再跟他对视。鲁克在地上抽搐几下,继续装死不理艾斯利。
雷霆慢慢升上天空,小艾斯利睁大眼睛打量着天地间神奇的一切。
金色的阳光从遥远的天顶透过层层白云,安静地洒落在周围的大小山脉上。葱茏的森林在亮光下闪动着生命的光辉,远处的山顶上积雪形成的湖泊仿佛一颗颗迷人的蓝宝石,整个峡谷美得如同仙境一般。
艾斯利陶醉其中,高兴地大叫:“真美啊!雷霆,你经常带着大家飞上来吗?”
雷霆对他滑稽的想法嗤之以鼻,龙也是有尊严的好不好?
艾斯利用手缓缓抚摸着红龙的鳞片,痒痒的感觉让雷霆的心情格外舒畅起来。他叮嘱小家伙抓牢,带着他在天空中玩起360度的翻滚动作。艾斯利觉得又惊险又刺激,兴奋得哇哇大叫起来!
突然,从雷霆身下的山峰上传来一个正义的声音。
“快点放下那个孩子!”
红龙难得的好心情就这样被人打断,他很不高兴地低头朝着地面看去,一个骑士装扮的少年站在山顶上,正盯着自己背上的艾斯利。
“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这样命令我!”雷霆轻蔑地看着来人。
“红龙,我知道你是尖兵大峡谷的守护者,但是这并不代表你可以肆意掳掠人类的孩子。把他放下来,我可以不计较今天的事情。”少年俊美的脸上带着严肃的神情,似乎并没有在意红龙的态度。
雷霆仔细看了看他的装扮,忽然想起自己的另一个老朋友,那个守护着整个比斯辛大陆的神秘人物,红衣大法师。
今天是什么日子,老朋友都派代表来看望自己了吗?
“你是红衣老东西的熟人?”雷霆打了一个哈欠,语气缓和了一些,“小骑士,你确定要挑衅我吗?”
就算是红龙,也不知道大法师的名字,那可是比斯辛大陆的三大奥秘之一。
少年似乎并不准备跟红龙套交情,他指了指艾斯利:“如果是大法师本人来,绝不会这么客气,龙是不可以吃人的!”
背上的艾斯利一个劲朝下探头,听到少年把他误认为红龙抓来的食物,居然兴奋得要命。(不用想也知道,所有的公主都做着被王子拯救的美梦,我们的艾艾自然不会例外。)
“骑士,你是来救我的吗?”搞不清楚状况的某人天真地火上浇油。
少年担心红龙真的会伤害这个有着湛蓝色眼睛的漂亮孩子,他嗖地拔出腰间的佩剑,指着红龙的鼻子大喊:“你快点放他下来。”
雷霆在半空中盘旋了一圈,玩心再起,决定好好逗逗这个小骑士:“那么就用你手里的剑,赌上你身为骑士的名誉,跟我来一场神圣之战吧!如果你赢了,我就允许你带走我头上的孩子,还让你把佩剑插在你现在脚下的山峰上,作为你与龙族战斗胜利的荣誉象征。”
艾斯利听到这一切,早已幸福得冒泡。他是多么希望眼前的少年可以把他从红龙的手里“营救”出去啊!
少年犹豫了一下,挺直了胸膛大声说道:“好,我接受!”
雷霆不着痕迹地抬了抬额头,好让艾斯利不至于因为乱动乱跳而掉下来。他高傲地看了一眼少年,说道:“骑士,报上你的名字,龙族可不会理睬匿名者。”
“我,比斯辛大陆圣光骑士,杜林堡公爵的长子——诺迪·丁格尔,向红龙阁下正式发出挑战。”
接下来雷霆和诺迪约定,只要诺迪成功将艾斯利从雷霆身边带走,并且再次安全地带着他出现在雷霆面前,就算诺迪赢得了这次的战斗。
花费了三天的时间,诺迪终于翻越迷途森林和陷落沼泽,在峡谷的最深处找到了雷霆的仰慕者们为他建造的花园城堡,又在城堡的塔楼里找到了在那里等待着他来营救的艾斯利,并且把他安全带回到了雷霆的面前。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雷霆大放水的前提下完成的,否则哪怕是整个圣光骑士团都来到尖兵大峡谷,也很难从雷霆的眼皮子底下溜进一个到他的城堡里。
即便如此,雷霆还是对诺迪的勇气和智慧赞许有加。
“骑士,我以尖兵大峡谷守护者的身份,允许你将身边的佩剑留在这片土地上!”
艾斯利的一只手被诺迪牢牢握住,这个比他高出一大截的少年身上有股格外令人安心的气息,能够让艾斯利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和安全。
当诺迪把佩剑用力插入山峰时,雷霆从半空中挥出一个淡金色的光圈。这个光圈在诺迪的额头上留下了“龙之印鉴”——这代表着龙族对所认定的勇士的祝福,自此任何伤害诺迪的人,都将视作是对整个龙族的挑衅。
被鲁克以“出来太久会被发现”的借口拖走的艾斯利,临走之前一步三回头,就此小小的心灵里刻下了诺迪·丁格尔这个名字。
……
想起了那段有趣的记忆,还有那个小小的王子和勇敢的小骑士,雷霆心底的某一块又变得柔软而温暖起来。
唉,又到了令人恼火的秋天,什么时候才能再遇到那样可爱的一对儿呢?
许久,雷霆抬起头来朝着遥远的大陆另一个方向,用力嘶吼了一声。
如同轰天的雷鸣一般,卷裹在他再次飞起的身影里,阴影遮蔽了身下的丛林,连大地都在微微颤动着。
王子选我吧
大陆的另一端,蓝度的王宫城堡里,我们的艾斯利正从花园里慌慌张张地跑出去。
他身后的不远处,十几个花枝招展、盛装打扮的妙龄少女,挥舞着各式羽毛宫扇,全都拉高了裙摆,不顾矜持地拔腿追赶着王子。
“王子殿下,等等我们,不要跑啊!”
“王子殿下朝着那边跑了,走廊走廊!快追啊!”
在一群少女的围追堵截之下,艾斯利好不容易逃回了自己的房间,在女孩们冲进来的前一刻关上大门,瘫坐在门背后大口喘气。
房门从外面被咚咚砸响,往日斯文有礼的贵族少女们一个比一个彪悍,恨不得用柱子把房门撞开。
“王子殿下,我是邻国的卡利亚公主,您当年还夸过我长得漂亮啊!选我吧!”
“王子殿下,我是您远房叔父的女儿,您小时候我们还一起在宫廷赏花节上碰过面呢!王子,您一定要选我呀!”
“王子殿下,我是财务大臣的外侄女,我们曾经一起观看过去年春天的歌剧表演。您潇洒的身姿一直在我梦里徘徊不去啊!王子啊王子,您不能不选我!”
门外的叫喊声越来越大,艾斯利想起老国王昨晚的餐会上特别叮嘱他有时间多去花园里走走的微妙神情,还有母亲那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此刻对比着门外的混乱情形,艾斯利只觉得一个头变成两个大。
“天啊,您几位这是在做什么?这里可是王子殿下的寝宫,没有殿下的宣召,是不能进来的,你们还是请快些离开吧!”
终于,内务官娜丝听到消息赶来,出现在门外。一阵义正词严的教训之后,少女们这才不甘不愿地转身离开。
艾斯利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房门,探头出去,长廊里只有娜丝一个人。
“哦,娜丝,你真是我的大救星!”
艾斯利扑过去抱住娜丝,再也顾不上礼节。娜丝清咳几声,艾斯利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放开已经满面通红的娜丝。
“其实,虽然她们的表现急切了一点儿,但这不正是说明了王子殿下的魅力吗?”娜丝看着坐在沙发上喝茶的艾斯利,想了一下认真地说道,“就连我也想把自己的教女,比利侯爵的小姐介绍给您呢。”
后者大大地呛了一口茶,捶着胸口猛咳起来。
“王子殿下,您还好吧?”
好半天,艾斯利才顺过气来,满脸忧郁地看着自己忠心的内务官。
娜丝微笑着:“您不要担心,比利小姐是个善良的好姑娘,虽然她不是有着显赫身世的公主,但我相信您和她一定能够相处得很好。”
“娜,娜丝……”
“就这么决定吧,过几天宫里会有为各国使者接风洗尘的舞会,到时候请您一定要认识一下比利小姐。”
娜丝说完,满怀着对王子殿下和自己教女的幸福憧憬离开了。看着慢慢合上的房门,艾斯利终于瘫倒在沙发上,发出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哀号。
“救——命——啊——”
奇妙的舞会
王子病了。
这个消息一经传出,蓝度上下都陷入了深深的忧虑。疯狂而至的各国贵族少女,也不得不按捺下来,好好待在自己的驿馆等到王子的康复。
王宫里,王子殿下正在养病。
“作为王子殿下您最亲密的朋友,想要通过我引见给您的贵族名媛数不胜数。前几天她们家族来拜访我的车辆,已经快把我家的大门挤爆了!而现在要我代表转达问候之意的,索性把我家前门的盘山道路都堵住了。”
房间里,鲁克大声抱怨着。
“艾艾,你到底要病到什么时候?”
艾斯利顶着彻夜失眠而出现的两个大黑眼圈,此刻躺在床上,连跟他斗嘴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说,要不你随便挑一个,娶了做太子妃。我估计就算她们知道你是女的,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鲁克开始乱出馊主意。
艾斯利拿下额头上的冰敷毛巾,有气无力地吐出几个字:“你再乱说话,我就宣布这一任的太子妃,是我的表兄鲁克。”
艾斯利的话音刚落,一道热汗就从鲁克的额角滑落下来。
鲁克涨红了脸,跳起来大叫:“你,你不要开玩笑了,还有大把美丽温柔的少女们等着我去关爱她们呢!”
就算他知道这只是一个玩笑,但是根本一点儿都不好玩好不好!
想到他的如花少女们,他才不要被人误会跟王子殿下有一腿呢!哪怕艾艾也是少见的美丽少女,可是他还是比较中意那些温顺的平民姑娘啦!
“那你就闭嘴。”
艾斯利努力撑起上半身,拉过一边的衣服自己穿戴起来。从小就养成了不会暴露性别的一些习惯,从这一点来说,王子殿下的确过得挺可怜的。
鲁克愁眉苦脸地看着她,忽然想到一件事:“那个杜林堡的诺迪,昨天已经抵达蓝度了,他也会出席今晚的舞会哦!”
艾斯利的眼睛一亮,原本的疲惫神色一扫而光,立刻转过头来问道:“他真的来了吗?你看到他了?”
“嗯,比几年前更帅了!”
“那好,我要出席今晚的舞会!”刚才还一副病容的艾斯利,此刻已经两眼发光,斗志满满地挥舞着拳头了。
鲁克在一边煽风点火:“嗯,艾艾,冲吧!”
天黑的时候,城堡里演奏起悠扬的音乐。
鲁克站在参加舞会的人群里,看着不远处正在跟身边人闲聊的诺迪。他去年继承父亲的爵位之后,一度成为比斯辛大陆的焦点人物。
即便再怎么不甘心,鲁克也不能忽视这个同辈的优秀。
他还记得那一年在尖兵大峡谷,自己因为胆怯而倒在地下装死,差不多大的诺迪却敢于向红龙雷霆提出挑战。那样的勇气,已经不仅仅是出于骑士的虚荣或者本能的善良了。
鲁克走过去,端起酒杯向诺迪致意:“伯爵,欢迎您来到蓝度。”
完全没有认出鲁克的诺迪,友好地回敬了鲁克:“能够参加王子殿下的订婚典礼,这是我们杜林堡的荣幸。”
“可惜王子殿下今天身体不适,否则一定会亲自来接待各位。”鲁克一直没有发现艾斯利的影子,难道说她今晚改变主意了?
诺迪微微皱眉,关切地说道:“王子殿下的身体也令大家十分担心,希望阁下能够转达我对殿下的问候。”
诺迪的风度出色之极,即便有着蓝度第一公子美誉的鲁克站在他的身边,也只能成为他的陪衬。人们的目光纷纷朝这边看过来,诺迪的神色依旧从容自若。
舞曲换了一个风格,人们在大厅中央排成整齐的两列,这代表舞会即将开始。
诺迪站在场边,似乎并不准备下去跳开场舞。
忽然旁边一个声音插了进来:“我能邀请您一起跳这支舞吗?”
诺迪连忙转身,眼前站着一位光彩照人的少女。
她穿着一袭淡紫色丝绒制成的宫廷礼服,金色的绣线在波浪状的层层裙摆上描绘出精致的花草图案,钻石和珍珠串成的项链垂挂在她纤长而细腻的脖颈上,把她的洁白肌肤衬托得更加晶莹而耀眼。
少女的脸上蒙着一层白色的蕾丝面纱,只能看到一双湛蓝如大海的深邃眼睛。她的气质十分高贵,神秘中带着一丝俏皮。
“啊,当然可以。”诺迪吃了一惊,但是按照舞会的规矩,任何情况都不能拒绝女士的邀约。
没有人知道这个蒙着面纱的少女是什么身份,而一旁站着的鲁克却太熟悉那双蓝色的眼睛。
舞曲开始,少女和诺迪在舞池里面对面起舞。
良心尚存的鲁克看着他们翩翩旋转的身影,在心底为诺迪默默祈祷了一番:好兄弟,被艾艾看上是你的不幸,但是为了拯救蓝度,请你一定要努力啊!
诺迪拥着少女,臂弯里的身躯娇软馨香,他勉强自己不去对视少女仿佛有着魔力一般的眸子,只是认真依照曲子来走步。
少女忽然笑了:“伯爵,您听说过‘不敢看对方的舞伴’吗?”
诺迪的脸一下子红了,虽然他的出身和地位注定着他有无数跟女性打交道的机会,但是一直以来他都洁身自爱。不擅长与女性打交道,简直可以说是诺迪唯一的缺点。
“难道说,伯爵您就是那样的人?”少女再一次逼近。
诺迪连忙说道:“不,是小姐您太过美丽,耀眼得让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注视。”一不小心,他就把自己的真心抖了出来。
少女咯咯轻笑了起来,即使隔着面纱,诺迪也能感觉到她迷人的笑容。
“我听说伯爵您是大陆上最年轻的圣光骑士,还得到过龙族的祝福,能说说您的这些光辉经历吗?”
“呃……其实,也没有什么。”
诺迪红着脸,不知道应该如何对少女把自己的荣誉一一道来。也许害羞的男孩在有好感的女孩面前,总是格外笨拙吧。
少女观察了一会儿他的反应,只是含着笑不再说话。
一支舞曲结束,诺迪按照少女的要求将她送到大厅的一角,女孩又朝他笑了笑,转身消失在宫殿的一张大门之后。
诺迪怔怔地站在大厅里,慢慢回过神来,这才想起连对方的名字都没有来得及打听,不禁懊悔起来。
鲁克坐在艾斯利的房间里,不出所料地看见一位美女从外面狂奔进来,繁复而精致的女装被她跑得乱七八糟,连盘成发髻的浅褐色长发都散落下来。
“艾艾,天啊,你居然用这个样子去勾引那个诺迪?”鲁克好笑地看着少女胡乱拉扯自己身上的衣服,很没形象地大笑起来。
少女狠狠瞪他几眼,伸手扯下面纱,露出艾斯利王子的脸:“难道你叫我用王子的身份去接近诺迪?他看起来不像有那种嗜好吧!”
“说不定哦,这几年没听说他有什么花边新闻,倒是很热衷满大陆去杀怪,他的队友可都是男人。”鲁克坏心眼地编排起诺迪,“我看你今晚也不像有什么收获,要不换个男装试试?”
一块白色的东西突然飞来,直直砸在鲁克的脸上,打断了他的话。
“去把这个交给他,告诉他,我明天傍晚会等在城堡里的大喷泉那里。”
鲁克看清那是艾斯利今晚用的面纱,明白了这是她的一连串计划,不禁好笑:“那他要是不来呢?”
艾斯利换了一个心碎的表情。
鲁克立即投降,站起身往外走:“我会打晕他带过来的,请您一定放心!”
艾斯利在后面补充道:“下手不准太重。”
公主向前冲
诺迪从舞会结束之后,满脑子都是那个少女美丽的身姿。他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她会是什么身份呢?
那么出众的容貌,难道是蓝度王室的公主?可是国王仅有的两位公主都早已经出嫁。
会不会是宫廷里的高级女官?可是女官怎么会有那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
是哪家的贵族小姐吗?可是今晚的舞会明明是招待各地使者的,应该不会有哪家的名门闺秀来参加啊。
诺迪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子的猜测不由自主在进行,而那个神秘的少女已经占据了他的全部心思。
早晨起来,诺迪正在用餐,下人忽然送来一封信件。他打开一看,居然是昨晚那个少女用的面纱,还约他今晚见面。
诺迪的心怦怦乱跳起来,完全没有恋爱经验的他,只是由衷希望能够快些再见那少女一面。
王子宫殿里的艾斯利,也在坐立不安地等待着傍晚的到来。
她不确信昨晚的那一支舞,能不能真的吸引到诺迪。如果今晚鲁克真的是扛着被打晕的诺迪来到喷泉,到时候哭得最惨的大概是自己吧。
之后的一切却发展得异常顺利,在诺迪完全不知道少女身份的前提下,两人很快就陷入了对彼此深沉的爱慕之中。
另一面,艾斯利王子身体康复的消息很快传开。王后出面,宫中频繁地举办各种相亲宴会,王子也十分配合地与各位候选少女愉快相处着。
蓝度宫廷的新年晚宴,在一片喜庆声中,终于到来了。
这一天的早晨,国王将16岁的王子殿下叫到面前,笑容满面地问他:“孩子啊,我听说你跟女孩子们相处融洽,选好你的未婚妻了吗?”
艾斯利跪在国王的脚边,握着父亲的手掌,认真地问道:“爸爸,我今晚只需要在参加晚宴的众人里,选出我未来的那位伴侣,就一定会被您祝福吗?”
国王点点头:“那是当然的,我一定会以蓝度众先祖的名义,祝福你们永远幸福快乐。”
艾斯利听到国王的保证,低下头狡猾地笑了。
“艾艾啊,你真的下定决心,要在今晚说出真相?”鲁克还是忍不住紧张,“好歹先跟国王和王后说一声,我怕他们会直接晕倒啊。”
“跑掉一个女儿和赚到一个比斯辛大陆最优秀的儿子,你觉得他们会选哪一个?蓝度身为比斯辛大陆最强大的国家,会有一位最好的国王。”艾斯利似乎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担心,正在试穿今晚参加晚宴的礼服。
“那么诺迪呢?他如果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会不会愿意接受你?”
艾斯利皱着眉头不说话,鲁克立刻凑过去:“不会吧,你真的没有想过这一点?”
艾斯利的眉头忽然舒展开来,朝着镜子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果然我还是女装的样子更好看啊。”
鲁克脚下一滑,倒地不起。
艾斯利比出一根手指,朝着半空摇了摇:“被本公主看上的男人,嗯,他跑得掉吗?”
在王宫外等着参加今晚宴会的诺迪,完全还没有意识到他身为圣光骑士,即将遭遇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危机。
等待他们的究竟是“王子和公主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的童话结局,还是一场不可预知的翻天变动?
其实这才是个开始,神奇的还在后面,敬请期待喵哆哆我华丽打造的《公主最优先》精彩长篇。
Summerlike尖叫社
4.来自外星的华丽应援
泪奔啊!《逆光》系列在大家的支持下,转眼就出版到第三本了。小家伙的鼻子眉眼长开了,总算有了些杂志的小模样。“Summerlike尖叫社”是《逆光》系列里开辟出来的第一个固定栏目。当然,这只是个开始,我的伟大计划的全貌是:首先把《逆光》系列从季刊发展成双月刊,接下来的目标是单月刊,然后是一月双刊,最后就彻彻底底地变成一本畅销杂志。哇哈哈哈!
话说,“Summerlike尖叫社”是一个什么样的栏目呢?简而言之,我们就是一个挖掘魅丽优品内部的绝密隐私,为大家无差别爆料的华丽社团。我们的口号是:没有高端,没有深度,庸俗到底,滥用私刑,不顾死活地为大家爆猛料。
这下爱听八卦的孩子们有福啦!请大家多多支持,你们的尖叫是我社的动力源泉!
慕夏
出版作品:《爱至暮夏1》、《爱至暮夏2》、《侧影天蝎,转身摩羯》、《逆光》短篇系列
好友描述:请叫我夏娃。卖脸比卖书有前途。阳光宅男。
社团职位:社长
细心的大家应该会发现,比起之前的《逆光·一夏》和《逆光·寒蝉》,这次的《逆光·流萤》新增了一个版块——星夜图。星夜图里的作者都是应邀前来援助的好朋友。而本期应邀前来的两位达人级写手“胡伟红”和“疏影”,她们来自遥远的上海,而所属的公司叫做“爱小说爱魅丽”(敏感词,系统自动屏蔽)。
坊间有流言说,魅丽优品和“爱小说爱魅丽”是水火不容的敌对公司。但是,我要说“那是自以为”(该句用唱腔)。这次,慕夏不但找两位达人约到了短篇稿,而且约到的还是高质量的短篇稿。不是吗?
虽然,每次对方发新书的时候,我们都会咬牙切齿,虽然,到对方的论坛里宣传自己的新书都一定会被删帖,虽然,在《逆光》系列里输入“JXTH”的中文就会被自动替换成“爱小说爱魅丽”,但是,他们不还是华丽丽地来应援了吗?
“狮屎胜于熊便”,做同行不一定要做冤家!
喵哆哆
出版作品:《别吻我,魔王小坏》、《王子爱,限量非卖》
好友描述:幸福小女人。吵架王。格子美女。
社团职位:副社长
5.慕夏GG有多娘
慕夏:接下来,有请副社长——新人作者喵哆哆来主持本期的第二条爆料。
喵哆哆:(踩着小碎步恭恭敬敬地上场了)慕夏GG好!大家好!先恭喜GG的《爱至暮夏2》上市大卖。我可以先请教GG一个写作方面的问题吗?
慕夏:看你这小嘴甜的……特许你歪楼问一下吧。
喵哆哆:请问GG,《爱至暮夏2》里新出现的两个帅到极致的角色——祀夜和信洸有创作原型吗?
慕夏:谁和谁?(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朋友帮帮忙!祀夜和信洸不是你自己书里面的两个男主角吗?
喵哆哆:(捧脸)羞死人了,竟然记错。祀夜和信洸明明就是喵哆哆1月份上市的处女作——《别吻我,魔王小坏》里的两个男主角!(说得特顺溜,仿佛提前彩排过。)
慕夏:根本就是故意找机会替自己打书……
喵哆哆:(正色)现在言归正传。都说,想要爆料别人,先得爆料自己,所以本期的第二条爆料就是——慕夏GG有多娘?
慕夏:你才娘咧!造反了是不是?这是什么破标题?立马毙掉!
喵哆哆:编辑们说,标题这么写,书才能卖啊。我这里还有两个备选,GG看要不要换?
A.慕夏GG有多娘?(《逆光流萤》卖10万);
B.慕夏GG的文笔有多娘?(《逆光流萤》卖5万);
C.慕夏GG爱哼《狮子座》!(《逆光流萤》卖2万)。
慕夏:(咬手帕)为了销量……
喵哆哆:那就不改了,现在我们来看几段VCR!
(注:以下VCR均摘自慕夏新浪博客留言——http://blog.sina.com.cn/lovemuxia)
Ferrero Rocher——胡伟红
Nine:2009-10-11 12:02:32
我是10月7号还是10月8号买的《爱至暮夏1》,一开始,我以为慕夏是个女生。没想到今天登上慕夏的新浪博客,才知道是个男生,o(∩_∩)o~。不好意思啊。刚买的时候随便翻了翻,可昨天晚上躺在床上时,拿起来认真看到了chapter9。觉得这本书真的好看,比我之前买的两本小说好看。真的,很好看哦。继续努力,期待《爱至暮夏2》
慕夏:不就是《爱至暮夏1》刚做网上连载的时候,因为文笔太细腻,我常常被当做女生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喵哆哆:(天真状)GG,“细腻”就是“不够Man”的委婉说法吧?
慕夏:为了销量我再忍!!
6.2月14号,请带我走——胡伟红
wqyou:2009-08-13 23:35:54
天那,原谅我以前的无知吧
我以前以为能把言情小说写好的只可能是女生,没想到……
男生也可以写的这么好啊?
你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哦,
很美……
就是这个名字嘛,嘿嘿,我一开始还以为是个MM呢
书一定会大卖的,以我作为一个中学生的角度认为
自PIA……
喵哆哆:GG,又有人说错话了!要不要跨省追捕?
慕夏:人家都已经自PIA了,还要怎样?而且后面的奉承话说得恰到好处。
喵哆哆:不要装了,其实我知道你已经内伤到快要呕心沥血了,要不要我拔刀相助,帮你追捕一下?
慕夏:不要这么生猛,读者就是上帝!
喵哆哆:现在上帝让GG变女人!
慕夏:(掀桌)不要以为你长着一副LOLI脸就可以消遣我!
守护者的情人节——疏影
妖孽琳:2009-07-27 20:44:41
话说……你怎么想起这个名字呀·?
感觉是一个很有气质的美女名字……
慕夏:起名的原因我可以解释。慕夏就是“羡慕夏天”的意思。英文就写做“Moonshine”——意思是月光。很赞吧!
喵哆哆:GG,“Moonshine”还有说大话的意思哦。
慕夏:……我恨英文。
喵哆哆:我知道还有个很擅长画美女的捷克画家也叫慕夏哦。
慕夏:真的?有机会要认识一下!
喵哆哆;此公已死,有事烧纸……
慕夏:……
7.星恋·华梦——疏影
盛夏的蔷薇:2009-09-08 14:56:00
姐姐:《逆光·寒蝉》;《逆光·流萤》什么时候出啊,你写的那个爱至暮夏我很喜欢啊
喵哆哆:关于这一条,GG怎么看?
慕夏:呃……有很多标点符号的错误。
喵哆哆:(巧笑倩兮,拈花状)这个不是重点吧。
慕夏:什么是重点?
喵哆哆:人家从头到尾都没发现你不是JJ啊。
慕夏:原来“GG”的叫法对你来说是场搞笑?
喵哆哆:拍拍,别难过,有什么不开心,说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
慕夏:我还一直对女王大(注:催稿技能点满的某编辑)说不要太催你的稿,免得影响你嫁不出去……
喵哆哆:居然搬出女王大,算你狠……
梦魇
鄭筱音:2009-07-28 22:03:51
如果是杂志会更有爱呐。
慕夏先生==其实你是伪娘吧……
你看论坛的那堆娃呦……她们是你的后宫吧……你欺骗了多少纯情少女呀~~
咳咳..封面很有爱..新书大卖!!!~~
慕夏:哇哇哇!现在的孩子好可怕!连“伪娘”和“后宫”都知道!承认吧,其实这个是喵哆哆你伪装的吧?一看就是你的口味!
喵哆哆:雅灭蝶呀,冤枉呀!白纸黑字写着作者的名字,我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分身出一个呀……
慕夏:对,你不可能分身出一个,除非你生一个。
喵哆哆:你一定要把这个栏目做成一个重口味的晚间档吗?那不如我们聊聊功德无量和寿比南山的话题好了。
慕夏:终于暴露了你耽美狼的本质了……
喵哆哆:那不如聊你欺骗了多少纯情的少女呀!
慕夏:(吐血)……
尾声:
艰辛地完成这一期的“尖叫社”,我终于明白“LOLI凶猛”这句话的真谛所在,其实这只是“伪LOLI更凶猛”的铺垫。
我就快要涅槃了,可是喵哆哆这个脱线妞,倒是越玩越亢奋,搞得满版都是她的爪印和身影。
让她去high吧,我们聊我们的。
第一期的爆料基本上围绕我自己展开,说真的,到目前为止,我在博客里通过好友,还可以看见写着“亲爱的慕夏姐姐”的留言……(再次吐血)
但是以后的爆料内容将不仅仅局限在我身上。大家也可以参与进来,对我,对某部作品,对整个魅丽优品,甚至是对自己爆料。
参与方式很简单:可以在我博客里留言,可以写信到魅丽优品,或者e-mail到“逆光”系列的投稿信箱。
只要你的评论够独特、够劲爆、够挑战,下一期来爆料的人也许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