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灯

文学是灯(1)

大家好。很高兴在秋天这样一个收获的季节来到首尔,参加韩日中东亚文学论坛。

这是我第四次访问韩国,第一次是在一九九八年,距今已经十年。之后的两次分别是二〇〇二年和二〇〇三年。前三次的访问和文学并无关系,因为我父亲在首尔举办个人画展,主办方也邀请了我作为陪同前往。不用准备演讲,也不必以作家身份和媒体见面回答问题,这使我的心情很放松,也使我得以更自然、更近切地体味首尔的美丽和雪岳山的神奇而我学会的第一句韩文就是在飞机上听到的广播:“汉城到了!”

现在我把时间再向前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在我的少年时代,中国的大门还没有向世界打开,多数中国人对当代韩国和韩国人所知甚少。作为一个少年的我,对于韩国的了解也仅仅来自当时朝鲜的一些电影。那时中国人习惯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为北朝鲜,称大韩民国为南韩。南韩当然联系着李承晚“匪帮”,而李承晚“匪帮”背后是“万恶的麦克阿瑟”。在我的少年时代,一提起韩国,首先会想起某些朝鲜电影里的韩国“特务”形象。比如当时有一部名叫《看不见的战线》的朝鲜电影,影片中一位化装成教师模样的韩国越境特务手拿一本书,和朝鲜的暗藏特务对接头暗号:

问:你拿的是什么书?

答:歌曲集。

问:什么歌曲?

答:《阿里郎》。

我看这电影时正读初中,这段对话在中国的中学生中广为流传。上课时常有学生压低嗓音问旁边正在阅读课文的同学:你拿的是什么书……而女生们更感兴趣的是另一部反间谍电影,说一名韩国女间谍潜入朝鲜去冒名顶替一个名叫贞姬的姑娘,为此她在韩国做了面部整容术。这高超的整容术真地奏了效,使朝鲜人对两个贞姬真假难分。这样,在很长时间里,我以为间谍对于朝鲜的渗透和整容术的先进就是韩国的两大特点。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特别是一九八八年汉城奥运会之后,中国人对今天的韩国有了新鲜而又具体的感知,这感知远不再是朝鲜电影中的戏剧化脸谱。韩国高速增长的经济,和由此带来的文明、发达,特别是这个民族对艺术不同寻常的尊敬和爱,给我的印象尤其深刻。二〇〇三年在首尔时,某位韩国画界友人同我说起韩国著名画家金基昌和他的弟弟——金基昌的弟弟金基万是北朝鲜著名画家,上世纪五十年代在中国留学时,成为当时也是大学生的我父亲的好友。我问这位韩国友人,金基昌先生在韩国究竟有多高的地位多高的知名度,他说和齐白石在中国差不多。谈话间我和父亲及这位朋友正坐在出租车上,我于是试探地问出租车司机是否知道画家金基昌,司机回答说金基昌先生吗?那么有名的画家,哪个韩国人不知道呢。又说他弟弟也很有名,住在平壤。当我告诉他住在平壤的金基万是我父亲的朋友时,这位司机显得意外而又惊喜。他把我们送至目的地后,特意从车上下来,向我父亲深深鞠了个躬说:“因为您本人就是艺术家,又是我们的大画家的朋友,我向您致意。”应该说,这位普通司机和七十年代朝鲜电影里所提供的韩国人形象是那样的不同。

我还是要提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二十一世纪初年,有媒体问了我一个问题:让我举出青少年时期对自己影响最深的两本文学作品,前提是只举两本,一本中国的,一本外国的。这提问有点苛刻,尤其对于写作的人。这是一个谁都怕说自己不深刻的时代,如果我讲实话,很可能不够深刻;如果我讲假话,列举两本深奥的书,可那些深奥的书在当时并没有影响我——或者说没有机会影响我。最后我还是决定说实话。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是我的少年时代,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鄙视知识、限制阅读的文化荒凉的时代。又因为出身的灰色,内心便总有某种紧张和自卑。我自幼喜欢写日记,在那个年代紧张着自卑着也还坚持写着,只是那时的日记都是“忏悔体”了。我每天都在日记里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期盼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人。实在没有错误,还会虚构一点写下来——不知这是否可以算作我最初的“文学训练”。偶尔的快乐也是有的,比如前边所提到的看朝鲜电影,没完没了地模仿其中特务间的接头暗号:“你拿的是什么书?歌曲集。什么歌曲?《阿里郎》。”这几句平淡的对白之所以被我长久地记住,是因为那个时代我们的文化娱乐生活太过贫乏了吧?但我仍然觉得也还有另外的原因,那就是:这对白里毕竟还有几分属于文学的美感,比如歌曲集和阿里郎。我喜欢阿里郎的发音,就像我喜欢耶路撒冷的发音。类似这样一些词的发音给我的唇舌和声带带来了一种无以言表的愉悦和快感。当然,在那样一个历史时期,我们所能看到和听到的文艺作品更多的是愤怒、仇恨以及对个体的不屑。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读到一部被家中大人偷着藏起来的书,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记得扉页上的题记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使我受到深深的感动,一时间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作家都说连英雄也可以有卑下的情操,更何况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呢。更重要的还有后面一句:“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正是这两句话震撼了我,让我偷着把我自己解放了那么一小点又肯定了那么一小点,并生出一种既鬼祟又昂扬的豪情,一种冲动,想要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所以我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在文学史上或许不是一流的经典,但在那个特殊年代,它对我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初次真正领略到文学的魅力,这魅力照亮了我精神深处的幽暗之地,同时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另一本中国文学,我选择了《聊斋志异》这部中国清代的短篇小说集。在那个沉默、呆板和压抑的时代读《聊斋志异》,觉得书中的那些狐狸,她们那么活泼、聪慧、率真,勇敢而又娇憨,那么反常规,作者蒲松龄生活在同样也很压抑的中国清代,他却有那么神异、飞扬、趣味盎然的想象力,他的那些充满人间情味的狐仙鬼怪实在是比人更像人。《聊斋志异》里有一篇名叫《婴宁》的小说当时我读过不止一遍,婴宁即是女主人公——一个美丽狐仙的名字。在中国古代小说里,如果哭得最美的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笑得最美的则是狐仙婴宁。她打破了中国封建时代少女不能笑、不敢笑,甚至不会笑的约束和规矩,她是天生爱笑,笑起来便无法无天,率性自由,哪怕来到人间结婚拜堂时也可以笑得无法行礼……正是这样一些善良狐狸洒脱而又明亮的性情,她们的悲喜交加的缠绵故事,为我当时狭窄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的有趣味的、又不可与人言的空间。我要说,这就是在我的青春期文学给我的恩泽和“打击”,这“打击”具有一种宝贵和难忘的重量,它沉入我的心底,既甜蜜又酣畅。

我的文学之梦也就此开始。一九七五年我高中毕业后,受了要当一个作家的狂想的支配,自愿离开城市,来到被称做华北大平原的乡村当了四年农民,种了四年小麦和棉花。生活是艰苦的,但是和政治火药味儿浓烈的城市相比,农村的生活节奏还是显出了它的松散与平和。尽管那时的中国乡村也还没有保护个人隐私的习惯。比如在白天,每户人家是不应该把家门关起来的,村人串门可以推门就进。不该关门的理由是:你家又没做什么坏事,为什么要关门呢?再比如,作为城市里来的学生,我们总会经常收到一些家信的,那些信件被乡村邮递员送至村委会的窗台上,等待我们路过时取走。常常是,当我们到村委会取信时,我们的家信已经被先期到达的村人拆开并传看着不知读过多少遍了。而且这拆开和传看并不避人耳目,它是光明正大的,且带有一种亲热的、关心的性质。我本人就遇到过这样的事。一次我去村委会隔壁的小卖店买东西,迎面碰见村中一位干部,他面带笑容地告诉我说,铁凝,你们家给你来信了,我拆开看了看,没什么事,你父母身体都挺好的,你就放心吧。那信我又放回村委会窗台上了,还有几个人要看呢……这位乡村干部的话让我哭笑不得,而他那一脸为我父母的身体健康所呈现出的欣慰表情又使我无法指责他侵犯了我的隐私。我忽然觉得,不光明和不坦荡的说不定是我吧。当然,今日中国的乡村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我所认识的一些乡村女孩子,不仅喜欢用写日记的方式抒发内心,还会为日记偶尔被家人看见而与家人吵闹。

中国乡村是我从学校到社会的第一个落脚点,到达乡村之后接触最多的是和我年龄相差无几的女孩子。每天的劳动甚至整夜的浇灌庄稼,我都是和她们在一起。对我来说,最初的劳动实在是艰苦的,我一方面豪迈地实践着,一方面又带着一点自我怜惜的、做作的心情。所以,当我在日记里写到在村子里的玉米地过十八岁生日时,手上磨出了十二个血泡,我有一种炫耀感那日记的话外音仿佛在不停地说:你看我多肯吃苦啊,我手上都有十二个血泡了啊!我不仅在日记里炫耀我的血泡,也在庄稼地里向那些村里的女孩子们展览。其中一个叫素英的捧住我的手,看着那些血泡,她忽然就哭了。她说这活儿本来就不该是你们来干的啊,这本来应该是我们干的活儿啊。她和我非亲非故的,她却哭着,觉得她们手上有泡是应该的,而我们是不应该到乡村来弄满手血泡的。她捧着我的手,哭着说着一些朴素的话,没有一点怨毒之心。我觉得正是这样的乡村少女把我的不自然的、不朴素的、炫耀的心抚平了,压下去了;是她们接纳了我,成全了我在乡村,或者在生活中看待人生和生活的基本态度。我还想起了我尊敬的一位作家说过的一句话:在女孩子们心中,埋藏着人类原始的多种美德。岁月会磨损掉人的很多东西,生活是千变万化的。一个作家要有能力打倒自己的过去,或者说不断打倒自己,但是你同时也应该有勇气站出来守住一些东西。三十多年已经过去,今天我生活在北京,我的手不会再磨出十二个血泡,也再不会有乡村的女孩子捧着我的手站在玉米地里痛哭。值得我怀恋的也不仅仅是那种原始、朴素的记忆,那些醇厚的活生生的感同身受却成了我生活和文学永恒不变的底色,那里有一种对人生深沉的体贴,有一种凛然的情义。我想,无论生活发生怎样的变化,无论我们的笔下是如何严酷的故事,文学最终还是应该有力量去呼唤人类积极的美德。正像大江健三郎先生的有些作品,在极度绝望中洋溢出希望。文学应该是有光亮的,如灯,照亮人性之美。

文学是灯,这样说话在今天也许有点冒险。记得索尔·贝娄在《洪堡的礼物》中叙述主人公在飞机上俯瞰一座城市的夜景时,他把那城市璀璨、密集且亢奋的灯光形容成如“香槟的泡沫”。那当然也意味着一座城市经济的活跃和能源的充沛。我相信,如果在今晚,假如我们飞行在首尔、东京或者北京、上海的夜空,我们同样会看见这些城市辉煌的灯火如香槟的泡沫。但恐怕不会有谁会想到这晶莹的“泡沫”里有属于文学的一盏。文学其实一直就不在社会生活的中心,特别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但我仍然要说,我在文学和文化最荒凉的上世纪七十年代爱上了文学,今天,当信息爆炸——也包括各种文化信息的爆炸再次把文学挤压到一个稍显尴尬的角落的时刻,我仍然不想放弃对文学的爱。读乔尔·科特金的《全球城市史》,他谈到要成为世界名城必须具备精神、政治、经济三个方面的特质,那就是:神圣,安全,繁忙。毫无疑问,我们正在目睹世界很多大都市的繁忙,这里所说的繁忙特指对财富孜孜不倦的追求,如亚当·斯密所倡导的那样。当时有人形容他的声音在世界的耳朵里响彻了好几十年,但实现经济大国的目标,并不意味着现代公民就一定出现;而一座城市的神圣,从广义上也可以理解为高尚信仰的自觉,道德操守的约束,市民属性的认同,以及广博的人性关怀。我再次想到了一座城市如香槟的泡沫般璀璨的灯火,那里一定有一盏应该属于文学。文学是灯,或许它的光亮并不耀眼,但即使灯光如豆,若能照亮人心,照亮思想的表情,它就永远具备着打不倒的价值。而人心的诸多幽暗之处,是需要文学去点亮的。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开始,在阅读中国和外国文学名著并不能公开的背景下,我以各种可能的方式陆续读到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普希金、普宁、契诃夫、福楼拜、雨果、歌德、莎士比亚、狄更斯、奥斯汀、梅里美、司汤达、卡夫卡、萨特、伯尔、海明威、厄普代克、川端康成……等品貌各异的著作。虽然那时我从未去过他们的国度,但我必须说,他们用文学的光亮烛照着我的心,也照耀出我生活中那么多丰富而微妙的颜色——有光才有颜色。而中国唐代诗人李白、李贺的那些诗篇,他们的意境、情怀更是长久地浸润着我的情感从古至今,人世间一切好的文学之所以一直被需要着,原因之一是它们有本领传达出一个民族最有活力的呼吸,有能力表现出一个时代最本质的情绪,它们能够代表一个民族在自己的时代所能达到的最高的想象力。这里还特别想提到,那时我还曾经读过一位上世纪四十年代美国女作家的一部很短的中篇小说名叫《伊坦·弗洛美》。虽然这小说并不经常被提及,但我十分喜欢,喜欢到生出了一种“阴暗”心理,心想这么好的东西就让我一个人独享了吧,它最好就不要再被别人看到!

如上所述,我青少年时期的文学营养,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文化背景,若以吃东西来作比喻,不是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而是这儿有什么你就吃什么。用前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话:“端给你的是啤酒,你就不要在杯子里找咖啡。”他以此言来形容斯大林时代的暴政。但那时的我,毕竟还是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地在“杯子”之外找到了一些“咖啡”——一些可以被称作经典的文学。它们外表破旧、排名无序、缺乏被人导读的来到我的眼前,我更是怀着对“偷来的东西”的兴奋之情持续着混乱的阅读。但时至今日,当阅读早就自由,而中国作家趁着国家改革、国门敞开,中国越来越融入世界的时代大背景,积极审视和研究各种文学思潮、自觉吸纳和尝试多种文体的实验,即使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我仍然怀念过去的岁月里对那些经典的接触。那样的阅读带给我最大的益处,是我不必预先接受评论家或媒体的论断,我以不带偏见的眼光看待世界上所有能被称之为经典的文学。其实若把文学简单分为两类,只有好的和不好的。而所有好的文学,不论是从一个岛,一座山,一个村子,一个小镇,一个人,一群人或者一座城市,一个国家出发,它都可以超越民族、地域、历史、文化和时间而抵达人心。也因此,我对文学的本质基本持一种乐观的认识。今天的演讲的内容涉及到东西文学经典,这里我想说东和西的概念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当今世界实际上是多元的。恰恰是对一小部分东西文学经典的接触使我感到没有简单的东和西的对立,所有的人类在许多方面如此相像。文学和写作也使我知道,不论东方与东方之间还是东方与西方之间,不论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多少不同,我们的外表有多大差异,我们仍然有可能互相理解,并互相欣赏彼此间文化的差异。毕加索曾经坦言中国的木版年画带给他的灵感;二十世纪法国的具象大师巴尔蒂斯是那样钟情于中国宋代画家范宽。

二〇〇六年秋天,我在日本访问时特别去了仙台医学院,鲁迅先生曾经在那里学习。我和经济系的几位教授聊天,发现他们非常热衷于谈论鲁迅,并为他感到自豪。他们谈到他并不特别优秀的成绩,他和藤野先生之间的别扭,画解剖图时只求美观、把一条血管画到脖子外边去了还和老师争辩的可爱的固执……他们没有把他看作圣人,但是他们爱他。他们和仙台市民自发地编演了一出《鲁迅在仙台》的话剧,编剧就是几个经济系的教授,而鲁迅的扮演者是仙台的市民——一名微机操作员。几位教授还告诉我说,自从那位微机操作员扮演了鲁迅之后,他本人也长得越发像鲁迅了。这一切使我感到亲切,我看到了一位经典作家和他的文学经典是怎样长久地活在普通人心中,并给他们的身心带来充实的欢乐。

文学是灯,这说法真的有些冒险吧?但想到任何同创造有关的活动都有冒险的因素,我也就不打算改口了。我要认真对待的是,坚持写作的难度,保持对人生和世界的惊异之情,和对人类命脉永不疲倦的摸索,以自己的文学实践去捍卫人类精神的健康和心灵真正的高贵。我知道这是极不容易的。几年前我曾经从一个外行的角度写过一本谈论画家和绘画的小书《遥远的完美》,在书的后记中我写道,几十年的文学实践使我感受到绘画和文学之间的巨大差异:在作家笔下无法发生的事情,在好画家的笔下,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又感受到艺术和文学之间的相似:在本质上它们共同的不安和寂寞,在它们的后台上永远有着数不清的高难度的训练,数不清的预演,数不清的或激昂或乏味的过程。然而完美距离我们始终是陌生而又遥远的,因为陌生,才格外想要亲近;因为遥远,才格外想要追寻。我看到在文学和艺术发展史上从来就没有从天而降的才子或才女。当我们认真凝视那些好作家、好画家的历史,就会发现无一人逃脱过前人的影响。那些大家的出众不在于轻蔑前人,而在于响亮继承之后适时的果断放弃,并使自己能够不断爆发出创新的能力。这是辛酸的,但是有欢乐;这是“绝情”的,却孕育着新生。于是我在敬佩他们的同时,也不断想起谦逊这种美德。当我们固执地指望用文学去点亮人生的幽暗之处时,有时我会想到,也许我们应该首先用谦逊把自己的内心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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