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的女孩》
宝拉·霍金斯
—
2015
“十七岁的我根本没想过要为那些人写一本书,但还是有所感觉,感觉到一种很强烈的联结,几乎可以说是渴望,一直没有消逝。”宝拉·霍金斯在文学刊物《杂志》(Magazine)的“特邀嘉宾”专栏中这样写道:“后来,很久很久以后,在去伦敦另一个地方的另一趟路上,一个已经没那么浪漫的我无所事事地想着,要是这一路上看到了什么令人震惊的事情,我会做什么?如果我像《后窗》中那样,在火车车厢上目睹了狂暴的一幕,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办。我会告诉别人吗?会去报警吗?他们会相信我吗?我自己会相信自己吗?如果只是匆匆瞥了一眼,就在那么短短一瞬看到谁的手掐着谁的脖子之类的呢?如果看到的那一刻是出于激情而非暴力呢?思考的结论是,我应该不会对任何人说起,而是尽量把那画面忘掉,说服自己这些都是胡思乱想出来的。这趟旅途中产生的想法形成了某种东西的基础,那是一个故事的萌芽,是我可能会写的故事的萌芽。我想,那个时候我应该是清楚这一点的。但我仍然没有行动。”
直到现代社会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经济崩溃来临,霍金斯才被迫跳出了她的“舒适区”。在那之前她主要是为伦敦一家报纸做记者,撰写个人理财方面的文章。她开始用笔名“艾米·西尔维”写作,出版走浪漫喜剧路线的小说,勉强支撑着生活了五年。在第四本小说没能达到出版商的销售预期后,她才改变了路线,霍金斯算是再次从绝境中获取了灵感。这个出生于津巴布韦的女作家开始思考一个自己觉得很有发展前途的故事。毕竟,这个故事的开头她早就想好了,只需要一个行动的理由。
“于是蕾切尔就出现了,她就是《火车上的女孩》的女主角,”在上述同一篇采访文章中,霍金斯写道,“不过她一开始不是蕾切尔,而是别的人,没有名字,没有成型,游荡在我脑子里的另一个故事中。她是个酒鬼,一个醉醺醺的女人,不可信赖,茫然失措,直跌人生谷底,是非常糟糕的目击者,也是全世界最不合适的解谜人。等我把这个醉醺醺的女人放到一列火车上,才发现她有了声音;有了声音,她就变成了蕾切尔,那么鲜明地冲出来,几乎完全成型,很丰满,有苦楚酸涩,也有热切的渴望;有遗憾追悔,也有控告指责;她喜欢坐在火车上看向窗外,看铁轨边的房子里发生着什么事情,她的命运也因此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