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每个孤独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
炸臭豆腐和年糕
臭豆腐阿婆不只卖臭豆腐,还卖年糕。乍听来有些不对:臭豆腐臭而油黄,年糕香而白糯,香臭有别,聚一摊子卖,太奇怪了。但一条街的人吃惯了,也见怪不怪,甚至成习惯了,觉着这两样,非得搭着吃才对,好像卖生煎包配牛肉汤的、卖馄饨配小笼汤包的,理所当然嘛!——街上其他面饭店,到冬天有卖稀饭煮年糕的,有人吃着,就会问:“好,有臭豆腐没?——没有?”就皱眉,觉得太淡了,吃着不香。
那是我以前在上海住时的事儿了:出小区,右转,沿街到尽头,是个丁字路;丁字路左拐是地铁站商业区,颇热闹;将到丁字路处,有一条弄堂,就像家里门背后角落似的,安静,藏风避气。臭豆腐阿婆就在那里摆摊,许多年了。臭豆腐本来很臭,但她躲弄堂里,不会熏得大马路上的人难受。这条街都吃她的臭豆腐和年糕:水果店老板、超市收银员、刚忙完在门口抽烟的烧烤摊摊主。最吓人的是黄昏时分,下了课的小学生嗡嗡地杀将过来,看见臭豆腐阿婆那辆小车子——上面摆着煤气炉、油锅和三个小盒子——犹如见了亲外婆。小学老师也会来买,买完和学生一起站着吃,边吃边抱怨:
“你们上课要有吃臭豆腐这心就好了!”
臭豆腐阿婆小车子上那三个盒子,一盒装臭豆腐,你要吃,她就给你炸;你看臭豆腐在油锅里翻腾变黄,听见刺啦声,闻见臭味;炸好了,起锅,急着咬一口,立刻感觉到豆腐外皮酥脆,内里筋道柔糯,这就是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味觉的全面享受,心里格外充实。一盒装煮好的年糕,你要吃,她就放在炉火旁急速烤一烤,外层略黑、焦脆热乎了,给你吃;你咬一口,牙齿透过焦味儿,就被年糕的香软粘住了。最后一盒,是臭豆腐阿婆的独门商业机密——她的自制甜辣酱;上口很甜,是江南人喜欢的那种甜;后味很辣,冲鼻子,你呼一口气,满嘴里往外蹿火。甜辣酱很浓稠,你要她便给;搅豆腐上,拌年糕上,好吃。
真有人受不了臭豆腐,不爱吃年糕,却也来买的。“多给我点甜辣酱!”买了,出弄堂,臭豆腐和年糕随便给跑来跑去的小孩吃,自己捧了那小半罐子甜辣酱,回去盖在米饭上,一拌,配一碗榨菜鸡蛋汤,吃得满头冒汗。
我开始住在那里时,一份臭豆腐卖五毛钱。价廉物美,人见人爱。卖了几年,涨到一元。小孩子则倒罢了,上班族很高兴:兜里的一元硬币比五毛硬币多!要不然,平时找不到五毛,还得花一元,看阿婆一边倒腾臭豆腐和甜辣酱,一边空出手找零钱,看着都累;说“不要找了”,阿婆又不答应。这一涨价,干脆多了!
有带着孩子来买臭豆腐的,说这豆腐以前只卖两毛——“那时候我也还上中学呢!”
阿婆闲坐等生意的时候,愿意跟人聊。说臭豆腐是她自己做的,年糕是她自己打的,甜辣酱是“死老头子”调的。阿婆有种本事,无论什么场合,都能扯到“死老头子”。比如:
“近来那电视剧真好看啊!”“是啊,可是我那死老头子老要看个戏曲频道,我是看都看不着!真真是一点儿都不关心我!”
“房价涨得结棍哟!”“是啊,我以前就说,老房子嘛早点儿卖掉可以买新的来,死老头子就是不让卖!现在好了!真真是从来不听我的话!”
“这两天交通管制,堵车堵得来!”“是啊!死老头子前两天好死不死,吃完饭想着要去龙之梦逛店了!好嘛!堵车堵了半个钟头!戆是戆得!”
我们也问过,“死老头子”是不是支持阿婆的事业,阿婆愤愤不平地说都是她在忙,“死老头子”是一点儿都不插手,除了调调甜辣酱。也不晓得关心她,“啊呀,真个是命苦啊!”
入冬了,街上流行感冒。阿婆袖着手,背靠墙在弄堂里做生意,看见生意来了就起身,揭开油锅,热腾腾的,边张罗着炸臭豆腐,边一愣神,转个身避着人:“阿嚏!”一边赶忙说“对不起”,一边把豆腐包好。大家都关心,让阿婆多注意身体;面饭店的小姑娘给阿婆送来热水袋,修手机的老板给阿婆带来件军大衣。阿婆裹上军大衣坐着,远看像座雕塑,只有眼睛在转,等顾客。顾客来了,她从裹着的层层衣服里伸出手,很灵便地操作、递东西。
阿婆终于还是没抵住病魔。有两天,我去买臭豆腐,看见个老爷爷坐那里,听小收音机——越剧《红楼梦》,“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只道他腹内草莽人轻浮,却原来骨格清奇非俗流;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扶柳……”
老爷爷脾气很好,见人就笑,满脸皱纹随开随散。
“老阿叔啊,阿婆呢?”
“她在家,她在家。这两天病了,起不动。我来做生意。”
“老阿叔啊,阿婆病得怎么样?”
“我给她吃姜汤,我给她吃热水,我给她炖糖蛋——我们那里治感冒都要炖糖蛋,好得快。”
“哎呀呀,老阿叔啊,要去医院的呀!”
“去过了呀,不严重,大夫说养养就好了。我是不放心,要让她好好养一养。她以前呼吸道不好,我怕她再发呀……”
老爷爷坐镇那几天,收摊比以往晚。倒不是生意差——还是黄昏前后收完了事——只是大家都很好奇,乐意跟老爷爷多说说话。他呢,手脚又慢一点,年糕一定要放饭盒里,扎上竹签,外面裹好了——“不然冷得快”;炸豆腐一定要沥一沥油起锅,——“太油了不好,还烫嘴”。
出太阳那几天,阿婆回来了。多戴了顶帽子,多围了条围巾,严严实实,更像雕塑了。她一边看着油炸臭豆腐在锅里转,刺啦啦地变酥脆,一边摇头:
“个死老头子很烦的,还说我要多养养,就是不让我出来做生意啊!”
“烦是烦得,要我戴这个围巾,怎么做生意啊!”
“……来,这个是你的……还跟我说啊,要早点出来,早点收摊回去,不然天快黑了冷,我倒要你教的,都没有做过生意!”
“……来,这个是你的……你们说是不是啊,真真是个笨死老头子啊!”
大肠面
世上有许多东西,中吃不中看,要用巧词修饰避讳。比如,前清、民国时,老北京街坊,你叫住个卖驴肉的,问他要驴鞭——没有;说要钱儿肉,他看左右无人,就掏给你了,而且按规矩得斜着切。我在贵州云南交界的一处路边,吃过一次牛肉馆子,菜单上“牛筋”下面,列着“牛大筋”,心想这是什么,问老板,老板略赧颜,看看同来的几位女眷,低着声跟我说:
“牛鞭!”
相对而言,猪大肠就没什么避讳雅称。肠就是肠,虽然女孩子们会露嫌弃之色,菜单上也不避讳。我只有一次算是中了计:在老上海馆子,看见道菜叫草头圈子。草头是好菜蔬,圈子是什么?叫来一看:原来是猪肠子套猪肠子,再切,截面是圈套圈,就叫作圈子了。这菜看着粗粝,但费功夫:草头须新鲜,猪肠子要洗得干净,才好吃呢。
我问过一位师傅:为什么猪大肠红烧的多,白煮的少?师傅毫不讳言:都嫌猪大肠有味道。红烧了、卤过了,就不显,大家就忘了是肠子了。好比许多地方炖猪头肉,务必炖到烂,一是为了入味,二是心理问题:一个大猪头,倘若不炖烂,便“猪”视眈眈对着你,谁都没心思吃;猪头烂了,看不清了,大家就没有了成见,只觉得是肉,下筷拌饭,吃得稀里哗啦。
我在无锡的家,出家门往南走有条岔路,一头向着太湖,一头向着高速公路。通高速公路那一片左近,龙蛇混杂:交警临时办公的所在、车辆管理所、运输公司、高速公路服务站,杂乱不堪;但真正的地标,是家面店。那店没名字——倒不是没招牌,年深日久,招牌都被汽车尘烟遮蔽,油灰重,大家也不记得了——只用一句话概括:
“卖红烧大肠面的。”
在无锡,传统菜式大概分两类风格。其一清秀雅致,是士大夫菜,例如太湖银鱼羹;其二就是市井菜,讲究浓油赤酱,比如肉酿油面筋。大肠面属于后一种,大家日常吃吃,不能上台面的。司机们来往高速公路,都是拼体力的,奔波终日,吃的就是个痛快。经常是下了高速公路,车子停好,就进店去:
“一碗大肠面!”
如果那天恰好手松或馋,就是:
“大肠面,双浇头!”
双浇头,就是双份红烧大肠。
老板是个瘦长汉子,穿白围裙,戴蓝袖套,头发稀稀疏疏,但中气很足;站得笔挺,仿佛标枪,大家都猜他以前当过兵。店里有厨子,据说是他弟弟;有老板娘,长一张冬瓜脸,胖而结实,在柜台管账;老板可不当甩手掌柜的,很精神,时时站在店门口迎客,看人来了,先问清人要什么,然后运中气,声如金石铿锵,拖长了尾音,直送进店里去:
“三两大肠面一碗!红汤不辣!”
店堂没什么装潢,就墙上贴了几张球星海报,杂志夹页里拿的;好在面积挺大,桌椅擦得干净,虽然还是泛着用久了的木器无法避免的油光。你坐下,老板便递上盘子:一小碟卤的红烧大肠,算送的,面还在后厨下着呢。大肠卤得好,鲜里带甜,又脆又韧,不失肥厚,越吃越想吃。有时候老主顾不好意思,就会扬声朝后厨房说:“我这里有大肠了,那面里就别搁了。”等面上来,就把这碟大肠用筷子胡噜进去。“过桥”——我听过一个苏州老人家说,过桥的意思是面的浇头另点,若要进面里,须借筷子之力,便叫作过桥了——老板却无所谓:“没瓜子没点心,一杯水都没有,大肠还不管够?”面很筋道,汤是大肠卤勾的红汤,口味重的就加一勺辣油,最好的当然还是大肠,吃得稀里呼噜。吃完,司机们边剔牙边结账,老板慢声道:
“一路平安!”
真有司机吃上了瘾的,坐下先吃一碟红烧大肠,吃面时要双份浇头,临走前还多要一塑料袋卤大肠,开车门,放驾驶室。下回来吃面,满面春风:
“上次那包大肠,我从无锡一直吃到昆山!好!”
店里不卖酒,有爱吃红烧大肠的,专门从隔壁买了黄酒,到店里坐下,要大肠,于是刺溜一口酒,吧唧一口大肠;老板很热心,到冬天愿意帮着温一温黄酒,再加几缕姜丝。但这只限于平常顾客。如果是司机提着酒瓶进来,老板不让:“把酒退了去。”这时候老板娘也会瓮声瓮气来一句:“大哥,平安是福!”
这店太有名,逐渐就有人慕名来了。不只是大老爷们来,也有女孩子跟着男朋友,在门口怯生生望望里面,又看看男朋友面色,于是高跟鞋小心翼翼踏了进来,收着双肩两腿,缩在凳子上,看菜单,又瞄一眼男朋友:“真的好吃吗?”
老板一视同仁,照旧:“一个三两、一个一两大肠面,红汤不辣!”面端上来,男朋友双眼放光,紧赶着撮了两筷大肠,嚼得吱吱响,满足地叹口气,又侧头跟女朋友说:“吃啊,可好吃了!”女朋友于是下定了决心,狠狠瞪了面碗一眼,小心翼翼吃了两口,眉头一纵,对男朋友说:
“好吃哎!”
“我就说嘛!”
我曾经往后厨去过一次,就看见后厨有五台大洗衣机,轰隆隆地在洗肠子;五个小伙计,用盐搓大肠,忙得面红耳赤的。我跟我妈说这事,我妈感叹:“唉,那里一天下来啊,不晓得要经手多少猪肠子!”一边顺嘴刺溜一口,又吃了块大肠。
我妈有那么两年,每天都得跑车辆管理所。或给汽车过户,或做汽车检查,于是一个星期倒有四顿午饭都吃红烧大肠面,吃不腻。她说了,老板好像从来不休息,“每天一条好嗓子,在那里喊,方圆都听得见。”喊来喊去,大家都习惯了。“三两大肠面,红汤不辣”,像日出日落。每到黄昏时分,大家忙完一天,把文件和笔一放,抬抬头:“唉,天都暗了。走,一起去吃大肠面。”必须上门吃,因为这家店惯例不送外卖:店里生意太多,照顾不上外面。
只有一次例外。
那年年初,南方罕见的大雪,高速公路下来的几个路口,为了防滑,设了许多岗;又逢过年前两天,汽车拥堵。那天我从上海回无锡,车子堵住了,正百无聊赖看窗外雪落、云色如铅,忽然见一辆小三轮车,从车窗外悠悠滑过来;三轮车后盖着白布。车子到驾驶座旁,停下,骑车的就问司机:“要不要面?车上有要吃面的吗?”声音铿锵,如金石声。
——就是老板,骑着小三轮出来了。
冰天雪地,霜湿寒手,大家踊跃买面,端上来,发现老板用保温饭盒护住了,面还烫呢,烫得车里人吸溜吸溜的;老板很体贴,每碗里加一点辣,大家嚼完大肠满嘴香,吃碗面肚子鼓,最后把面汤喝了,满头是汗。没买到的,只好在一边看着吞口水。老板请大家吃完了,留着饭盒:“我一会儿回来收!”骑着车去下一辆车了。
我后来跟我爸说这事,我爸说他也听到了:老板之前从没送过外卖,这次送了;是按原价卖的面,还贴钱买了许多保温饭盒。据说这是老板娘的主意:
“大冷天的,堵在那里,作孽啊!谁不想过年早点儿回家啊!这天冷的,车上的人肯定都饿着呢!”
一周之后,就过年了。年初八,大家都上班了,我妈回来跟我说:回家路上经过那店,发现店门关着,还没开呢。我妈就担心:别是老板连着几天冒雪送外卖,冻坏身体了,“这可怎么好?”去问隔壁黄酒铺老板,老板答:“海南旅游去了,正月十五回来——哎呀,他临走前贴个条多好啊,都是你们这样的来问!”
我妈欣慰了,又有些不甘:“正月里吃不到大肠了。”我爸摇摇头:“人家做生意勤,几年都没出去玩过了呀!”
那段时间,我妈忍着,出去吃宴席,也不吃肥肠、草头圈子等菜。“要等着吃红烧大肠,吃别的大肠坏了嘴!”我爸听了摇头:“这张刁嘴!”
爱吃肉,没法子
大都市的好处在于:你想买什么食材或调料,只要不太刁钻,总买得到。比如,全世界华人留学生,都能在超市买到“老干妈”酱;比如,纽约、东京和伦敦都能买到郫县豆瓣酱,用来慰藉四川学生。我在巴黎,也能买到豆瓣酱,做麻辣豆腐吃,法子很土,力求简单:回家焖上饭,开始切豆腐;烧水,水开了,把豆腐略烫一烫,满锅白茫茫,烫出豆腐香味。女朋友在沙发上闻见了,“哟,今天吃豆腐”,我回一句“对对,是吃我的豆腐”,就像相声翻包袱。
——也有女朋友负责切豆腐的时候,我就预备姜蒜豆瓣酱。肉糜是先切好的,搁冰箱里,这时候拿出来,狠抓一大把。豆腐、姜、蒜都切好了,豆腐照例烫着,起油锅,下许多油,下姜、蒜、豆瓣酱、花椒,炒料;炒香了,撒肉糜,颜色炒深了,下豆腐。翻一下,不敢炒,怕豆腐烂了,就是把料匀净都抹到了,等油暴跳如雷闹一会儿,下点儿水,烧。水快收完时,想得起来就下湿芡粉调一调,想不起来就直接撒点儿辣椒粉,让豆腐油滑的表面麻沙沙的。这时候,饭也好了。趁烫,把葱花往豆腐面上扔。一是好看,红配绿一台戏;二是好闻,生葱被麻辣的豆腐一烫,香得往鼻子里跳。
一开始,我还舍着脸,跟朋友吹这是麻婆豆腐,等人走了,女朋友说这压根儿不算——豆腐是超市买的北豆腐(在巴黎买豆腐很撞运气),调味也不对,除了豆瓣酱,就没一样是靠谱的。要真在四川,你敢开馆子端这么一盘上去,人家糊你一脸。不过好在方便,配白饭吃个稀里哗啦,也凑合了。
第二天见朋友,朋友很给面子,说我做的豆腐香,“我就做不到这么好”,问我秘诀何在。我问了问他的做法,对应了一下我的,结论是:“好像是,我第一舍得放油,第二舍得放肉。”
袁枚写过,炒素材须用荤油。这话说白了,就是有肉味,沾荤腥,总是比较好吃。有个不爱吃肉的朋友也承认:“我是不爱吃肉,但许多东西,加了肉,是好吃得多。就好像我炒青菜要加香菇——香菇不是肉,但有肉的感觉。”
没豆腐了,单是肉糜也能吃的。有一回,我炒好了麻辣料,开冰箱,发现没豆腐了,一时愣住。锅里姜蒜豆瓣酱跳,锅旁肉糜发呆,饭快焖好出锅了,临时不能换,救场如救火。我想了想,多抓了一大把肉糜——大概够捏五个丸子的量——下锅狠炒,另洗出些生菜叶来。把炒好的麻辣肉糜包生菜里捏团,上桌。这是我以前看菜包的吃法,只是菜包包的是蛋炒饭。开始惴惴不安,一吃,还行,菜叶子沙啦啦,肉嗞嗞响,也能下饭;蘸点蒜泥更好。就是没包好,拿着菜包,顺手流红油,手忙脚乱的。
法国超市的鸡,不太合亚洲人的脾胃;炖出来的汤,闻着有戾气,不温润不谦和;喝的时候,有腥气,姜也压不住,好像鸡在汤里都愤愤不平,不想让我吃。好在欧洲鸡都肥大,可以用来炸。切好煮过了,搁在咖喱里,也能做成咖喱鸡。
亚洲超市里到处有咖喱酱卖,一半是日本产——日本人真爱吃咖喱!——吃着偏甜;一半是印度产,但调弄起来,总嫌不够浓稠。我买咖喱粉。要吃时,先把土豆切块,炒;炒出土豆香了,下咖喱粉,下大量的水,慢慢熬。这一锅熬上两三个小时,土豆也灰头土脸没了俊朗外形,水、淀粉和咖喱粉也“融会贯通”了,下煮过腌过的巴黎肥鸡肉,继续焖着。起锅了,咖喱、鸡和土豆倒在饭上,咖喱倒比饭都多。锅底还有些咖喱,都凝结了,使铲子刮下来,淀粉质,搁着。
谷崎润一郎以前说,日本人用黑漆碗盛白米饭,黑白分明,色彩凶烈,尤其催人食欲。我看咖喱才是:浓黄香稠一大片,站白米饭旁边,显得米饭格外好吃。色彩之提胃口,有时甚于味道。
咖喱酱一顿吃不完,可以搁冰箱。冷透了之后,口感微妙,半凝略冻,吃着简直有点儿脆;放热白米饭上,慢慢融化,入口简直听得到“嘶”一声,本来被冻封住的香味,忽然就出来了。鸡身上裹了半冻的咖喱酱,吃到嘴里半融时,居然让我有吃鱼冻的感觉。
巴黎超市都会卖当天的三文鱼,最新鲜的不便宜,便宜的新鲜不到哪里去。我买便宜的那种,还是略冻一冻,切,刀子下去,听得见“些些”的声音。一片片鱼,半个巴掌大,堆一盘,然后找酱油和山葵酱。
新鲜山葵香味之妖异,为我生平所仅见,可惜没机会常吃。山葵酱也香,只是我许多朋友怕山葵冲,都是把山葵调酱油里。其实山葵香味,见液体就散,须得趁它刚见天日时,就抹鱼的一面上,另一面抹酱油,休叫这俩冤家见面,进了嘴混嚼,鱼味道就活了,鲜甜饱满,冲鼻子。好吃。
我试过,片好的三文鱼,蘸过了酱油,盖在剩饭上,蒸了拌一拌吃,味道很香;也可以把这三文鱼酱油吃透了,盖冷饭,搁上山葵酱,加一点滚烫的淡粗绿茶,出来的茶泡饭香得要命,配生姜吃,吃完了就打饱嗝、打喷嚏,天灵盖到脚底都暖和通透。
苏轼说烧猪肉的秘诀:少着水,柴头罨烟焰不起。意思是少水,文火,慢慢来。我做红烧肉,跟格格巫调试剂对付蓝精灵似的。已经懒得炒糖色之类细工,就是猪肉煮过,过火一煎,再加老抽生抽生姜,心情好就醋和霉干菜来一些,最后很豪迈地加酒。葡萄酒,比水还多,慢慢炖。
我是真不会调味,下起料来也随心所欲,初闻味道乱七八糟,但时候一长,猪肉很耐心的,把这些味道调和了,你听着咕嘟咕嘟的小声音,就闻得见甜郁香味了。出锅时,肥肉嫩软如豆腐,瘦肉利落如丝柳,饱满香甜。肉汁用来拌饭吃,单这个我都能吃一碗。
肉分好坏。肉好时,可以直接烤,不加料都好吃;肉不那么好时,就得靠调味,外加拖时间。我买过一只地道的法国鸭子,发呆,不知该怎么做。我女朋友把鸭子要过来,略炒,扔进大瓮里,再放些她从重庆带来的酸萝卜,另外调了些料,跟我说别管了。一下午,瓮里传出醉人的鲜味,我这才知道鲜味真可以醉人,是那种喝酒之后,既享受又受刺激般“吸溜”吸口气的感觉。鸭子吃起来醇浓得很,每块肉都发酵过似的香。
我有个日本同学,处理动物内脏和肉筋时,先用水煮过,去腥臭味,然后下酱油、米酒、水,慢慢炖;炖完了,一片酥烂。
我女朋友对付大猪蹄,也是处理完毛,煎一煎,就和黄豆搁一起,不放盐,慢慢炖,一整天下来,皮脱肉烂,拿筷子一划拉就四分五裂,整块精肉从肥肉里滑出来;就拌点儿重庆用来吃豆花的酱,就着肥瘦相间的蹄子吃;临了原汤化原食,喝汤,鲜得很适口,没有那种喝了一口,要喝下一口得蓄一会儿气力的侵略性,就很温淡的鲜。
先前说了,法国超市的鸡不好吃,但亚洲超市有卖三黄鸡和老母鸡,不如法国超市的鸡肥,但至少熬得出汤。我妈炖鸡汤好,我从小吃,我妈逢人就说:“张佳玮从小到大吃掉了一整个养鸡场。”我外婆家桥旁,真有个养鸡场,每次去,我妈都指:“那养鸡场就是被你吃掉的。”我小时候还信以为真,觉得自己亏欠了那些鸡……我女朋友喝了我妈的鸡汤之后,也夸说水准不下重庆的“丘二馆”。我每次临走,妈都要千叮咛万嘱咐,还特意把秘诀录成微信语音,让我随时听。我就在华人超市里,买收拾好的鸡。回家,剪掉鸡屁股,冷水煮起,去血沫;去完了,加姜和葱,煮到沸腾,下酒,大煮十分钟,沫子撇掉,就文火熬,到临出锅时放盐。我没用黄酒,改下了葡萄酒,刚下锅时闻着味很怪,我怕鸡汤出来都酸甜了,可怎么吃?!煮完了,还是香。鸡汤的鲜香,锅盖闷不住,满房间都是,馥郁浓重,只灌鼻子。我女朋友闻到了,就说:“鸡味太重了!开窗开窗!”
我因为懒,都不肯斩开鸡。周末午后把鸡炖上,就不管了。黄昏时分,等鸡炖烂了才上桌,汤清澄微黄,泛着油——完全没有油的鸡汤可能比较健康,但没那么香——筷子一横,鸡肉丝缕分开,就着吃。吃到最后,鸡只剩骨头了,捞出来;鸡汤且放着;到半夜,把剩饭在鸡汤里略一煮,成汤泡饭,下豆腐干切片、小青菜,煮完了,都好吃。从头到尾都没秘诀,就是花时间。
世上有了姜、葱、蒜、盐、酱油、酒、醋、麻油、味霖、奶油、鲣节、山葵、豆瓣酱、豆豉、茶叶、紫苏、干酪、辣椒、花椒等让食物点石成金的东西,可以让一切食物改头换面,但到最后,所有调味料和食材都无法取代的,还是花了时间,好好做出来的,最俗气的肉。
巴塞罗那的吃
伊比利亚半岛人,春夏都喝sangria,但在巴塞罗那,冬天也喝得到。你去兰布拉大道任何一家坐下,他们都会问你用餐还是喝酒。用餐就推荐给你sangria,喝酒就殷勤介绍mojito。
各家sangria,做法不大同。最标准的配方,自是水果、红酒、蜂蜜和白兰地兑成,在一堆冰块响动中端上来,但各家有不同。装饰新派的店里,会用白葡萄酒代替红葡萄酒,再配上许多明丽斑斓的水果:柠檬、菠萝片、草莓片,看上去五彩缤纷;老城区的店里则会老老实实,给你端一个大陶壶,递给你一把大木勺,让你自己在红酒、苹果片、甜瓜片、柠檬片和冰块里搅和。但无论风骨如何,总是又顺口又上头,你很可能不小心就喝到了量,开始眼里蒙眬嘴里含糊,于是对走来问你要不要加一杯的侍者,也道不出个“不”字。如是,一个自制能力不强、对甜味缺乏抵抗力的人,在巴塞罗那,可能四季都在微笑着半醉着晃荡。
我很怀疑巴塞罗那每个侍者都建议你喝sangria,是希望借此哄你多吃东西;就像传说中四川的陈麻婆创造麻婆豆腐,是为了让过路脚夫们辣到不能自持,多扒几碗白饭。事实是,sangria,因其甜,因其凉,能配一切巴塞罗那食物——因为巴塞罗那人吃的,若非咸,就是有点儿油。
你在格拉西亚大街任何一个十字路口转弯,总会被橱窗晃到眼睛:香肠、奶酪、酒,以及那些纹理细腻、姹紫嫣红、硕大无朋的火腿。你进一个店,菜单上总会列一堆伊比利亚火腿(Jamón ibérico,或者偷个懒,ibérico),你不知道该怎么分,于是想着,叫一整堆来总不至于错。你叫了,一盘里总有起码五种火腿,附带各家店里自制的面包——脆烤的、抹过鹅肝酱的、浸泡过番茄汁的,以防你肚量比较大。你吃过那些其薄如纸、其味咸香、或微甜或微辣、嚼得不能停嘴的火腿后,就歇了想买条火腿回家的心——你知道自己一准没这般刀工,片得如此之薄,而你又无法接受更厚一些的火腿,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
海明威在他的小说里,屡次提起西班牙的海鲜饭Paella。这种饭在巴黎也有卖,跟德国酸菜香肠、意大利面似的,是欧洲的方便食品。所谓Paella,通常是把饭做得金黄,配虾、豌豆、贝类,法国人还会“自作多情”,加条鸡腿,另外把饭煮到半生,仿着意大利人的烩饭做法。巴塞罗那的海鲜饭里没有鸡腿,但海鲜放得琳琅满目,饭焖得透,被汤汁洇得入味,金黄得饱满,还带着些乍闻不甚友好、吃上去才有的香味,那是藏红花。老城区还会卖黑米制的Paella,吃起来咸得很,可是人家振振有词:最正统的海鲜饭就是这样的!——海边的人,吃的就是咸!
最自由的小店,会许你随意叫tapas。在西班牙,饭店侍者会愿意你晚去一会儿,因为你去早了,他们倒可以给你备主菜,但厨子还没来得及把tapas摆齐全,让你随意挑呢。tapas者,小菜也,你稍微多吃几味,就会奇怪巴塞罗那人为什么不胖——他们的tapas,道道都是变着法子的油炸蔬菜和海鲜。
因为海鲜、油炸食品、含冰带甜的酒,以及高迪的建筑、满街的酒吧、布满街旁的火腿店、时晴时雨但多云时候相对少的天气,哪怕你不去到海边,也能时刻感受到海的气息。巴塞罗那不是一座随时随地用海岸线来勾引你的城市,但城市本身就像一片海,有亚热带海洋应有的欢乐气氛。当然不难理解:如果你生活在一个建筑瑰丽、五彩斑斓、随地有甜酒、进店就能吃油炸食物和火腿、甜品和糖果跟不要钱似的城市,你也会每天懒洋洋的,就像在度假般过日子——海洋在城市的外面,没关系,因为假期就是生活本身。
吃外卖
宋朝时,中国人普遍由一日两餐变三餐。吃得多了,老百姓赶不及下厨,像都城汴梁这样繁华风雅的所在,就流行消夜外卖。叫了消夜,熟的店铺就拿食盒、掌灯笼,穿街过巷送来,杯盘俱备;如果再熟一点,餐具和食盒都能留在府上过夜,白天再来拿。
我听朋友说,四川担担面,最初也是上门外卖的做法:货郎挑担子,一头搁着锅,一头备着汤、作料、面和肉臊子;哪家太太们打麻将到后半夜,饿了,出门叫一声,当场煮罢面,下肉臊子和作料,热腾腾端进去。好吃不好吃另说,这场面听着便馋煞人。
吃外卖这件事,很容易让人上瘾。比如中夜要吃东西,念头一闪,想到要下厨起火、备饭煮菜,就懒得动弹;要披衣起身,摸黑出门找馆子,更想算了;赶上冬天,霜雪横飞,就会告诫自己“晚上吃东西多不健康啊,不要啦”。所以出去吃东西,若是我和女朋友两个人,得彼此劝勉,才鼓得起劲儿来;有一个人懒,就宁可饿一阵子。可是叫外卖,那就毫无劳动成本:身不需动,腿不需抬,只打个电话,等一会儿,寒夜叩门声传来,一开,吃的东西就来啦!——谁能抵抗这点诱惑呢?我在上海时,出去吃馆子若吃好了,就会得寸进尺地问:
“有外卖送吗?”
北京办奥运会那年,有个南京阿姨,带着女儿女婿,在小区对面街角开了个小门面,卖鸭血粉丝汤、汤包和三丁烧卖,只限白天。晚上铺子归另一家,换几张桌子,摆成小火锅店。
秋冬天去吃粉丝汤时,常能见满店白汽,细看,都是阿姨在给一个个碗里斟鸭汤。鸭血放得料足,鸭肠处理得鲜脆,鸭汤鲜浓,上桌前还会问:“要不要搁香菜?”——香菜这东西有人恨有人爱,爱的人闻见香菜味才觉得是吃饭,恨的人看了汤里泡的香菜如见蜈蚣——是得问清楚。
她家的汤包,皮很薄,除了一个包子收口的尖儿,看上去就是一叠面皮,趴在盘里,漾着一包汁;咬破皮后,汤入口很鲜,吃多了不渴,肉馅小而精,耐嚼;整个汤包很小巧,汤鲜淡,跟无锡、苏州的做法不一样。我问阿姨,说是老家做法;老家在哪儿?南京、淮安、南通,跑了好几个地方呢……三丁烧卖,其实就是糯米烧卖,里面加豆腐干丁、笋丁和肉丁,糯米是用酱油加葱红焖过的。这两样主食都顶饱,配热鸭血汤,吃完肠胃滚热,心直跳。
这家刚开店时,不送外卖,因为老板娘管账备汤,女儿跑堂杂役,女婿预备汤包和饺子,只应付得来店里。开了半年,雇了个学徒帮着照应店里,老板娘女儿——因为跟她妈妈长得一模一样,我们叫她少老板娘——就骑着辆小摩托,给街坊送外卖了。
有位邻居边喝汤边问:“这店铺,有老板娘,有少老板娘,有少老板娘她男人,那么,有老板吗?”少老板娘简短地说:“在南京。”老板娘接过嘴,恶狠狠地用南京腔说:“没老板!死掉了!”
我在家附近购物时,看见一个湖北馆子,貌不惊人,灰乎乎像个没睡醒没洗脸的坐班族,只门楣上“热干面”触了我情肠——我在武汉户部巷吃过两次热干面——于是推门进去。店堂不大,略暗,老板和桌椅一样方正、色蜡黄、泛油光。但端菜上桌,才觉得人不可貌相。
热干面,煮凉得很像样子,面筋道,舌头能觉出芝麻酱的粗粝颗粒感,很香。
一份豆皮,炸得很周正,豆皮香脆,糯米柔软,油不重,豆皮里除了常见的笋丁、肉粒和榨菜,甚至还有小虾肉碎,咬上去脆得“刺”一声,然后就是口感纷呈,老板说是“为了上海客人爱吃”。
一个吊锅豆腐,用腊肉烩豆腐干,豆腐先炸过,表面略脆,再烩入了腊肉风味,汁浓香溢。
吃完结账,老板也不好意思似的:“店里环境是不好,不过我们有外卖!”就给了我一张名片,指指电话号码。
以后我打电话叫外卖,有时会这样:
“今天要一个豆皮,一份热干面……还有什么?”
“有糍粑鱼、粉蒸肉、吊锅豆腐、玉米汤、武昌鱼、辣子炒肉……”
“那要一个粉蒸肉,一个吊锅豆腐、一个玉米汤……”
老板便打断我:“这么多,你们两个人吃不掉!听我的,一个粉蒸肉就可以了,我再给你配个。”
“好。”
送来了,老板隔着塑料袋指:
“这盒里是粉蒸肉,这盒里是豆皮,这盒里是热干面……这瓶是绿豆浆。”
“绿豆浆?”
“嗯,我自己弄给自己喝的,很清火!很好喝的!”
“你菜单上没见过这个啊。”
“嗯,我自己做来喝的。还有这盒里是洪山菜薹,我给你炒了下。”
“这个你菜单里也没有。”
“没法供,这个是我老婆从武汉带过来,我们自己吃的。卖,一天就卖完了。”
“那怎么算钱呢?”
“这两个算我送的。”
入夜之后,小区右手边的丁字路口,会停住一辆大三轮车,车上载着炉灶、煤气罐、锅铲和各类小菜。推车的大叔把车一停,把火一生;大妈把车上的折叠桌椅一拆开,摆平,就是一处大排档了。你去吃,叫一瓶啤酒,扬声问大叔:“有什么?”大叔年纪已长,头发黑里带白,如墨里藏针,但钢筋铁骨,中气充沛,就在锅铲飞动声里,吼一声:“宫保鸡丁!蛋炒饭!炒河粉!韭黄鸡蛋!椒盐排条!”“那来个宫保鸡丁!”“好!”须臾,大妈端菜上桌,油放得重,炒得地道,中夜时分,喷香扑鼻;如果能吃辣,喝一声“加辣椒”,老板就撒一把辣子下去,炒得轰轰烈烈,味道直冲鼻子,喝啤酒的诸位此起彼伏打喷嚏,打完了抹鼻子:“这辣劲儿!”吃完了,都是满额汗水,就抬手擦擦,问:“大妈,你们有外卖没有?”
大妈摇摇头:“没有啊!忙不过来!”
——于是,你要吃这大排档,只能半夜出来。有时生意太好,你得买了回家;要在那儿吃也行,自己带张报纸,垫在马路牙子上,捧着饭盒吃。
——老板做菜,手艺有点儿机械。几样招牌菜千锤百炼,都做得好吃;但如果有人提过分要求,比如,“老板,韭黄炒鸡丁!”老板就皱起眉来,满脸不耐,最后粗声大嗓地说:
“那样炒没法吃!”
2010年世博会期间,上海整治市容,这个三轮车大排档隐匿了一整个夏天。街坊们丧魂落魄,到晚上尤其无聊,连小卖部老板都抱怨:“我们啤酒都卖得少了!”倒不是三轮车大叔手艺独到,说来,他的做法无非是大油大火、猛料重味,吃个痛快,家常也能做;但主妇们不乐意,“吃这么油,孩子怎么办?做饭可不单为你一个人。”于是乘凉时,众街坊食不甘味地坐一起发牢骚。水果店大叔边拨弄自己的猫,边摇头:
“让我们少吃油盐,说是活得长;可是不吃油盐,活得长有什么乐子嘛!”
转过两个季节,要过年了。街角卖炒栗子的老板换了地方,开年换到别处经营,铺位被新人承了。开店那天,来了辆三轮车,到地方,一个头发墨里藏针的身影,把煤气罐、炉灶一一摆在地上;街坊们看直了眼:三轮车大叔回来了,还有大妈,外加儿子儿媳。大家奔走相告:“租了店面了!不走了!”大叔照样管炒,偶尔儿子接手;大妈管账;儿媳与儿子轮流跑堂和骑三轮车送外卖。乍开店的那几天,赶上年下,生意大好,大叔经常边炒边接电话。经常打电话去,“哎,我要一个……”“宫保鸡丁和蛋炒饭是吧!”“对,对!”“好,挂了!”每逢这时,我就知道,大叔正忙得热火朝天,嗓子都哑了。
那是2011年1月的事。女朋友回重庆过年去了。我留在上海,预备到年下再回无锡。这天上午,给街角南京阿姨鸭血汤家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少老板娘。
“啊,你呀,两碗鸭血汤、一笼汤包、一笼烧卖,加辣加香菜是吧?”
“一碗鸭血汤就好,不加辣。”我说。
“啊,你女朋友不在呀?”
“回家过年啦。”
“好好,一会儿到!”
一会儿,门铃响。我去开门,见一位陌生大爷,穿一件像是制服的蓝外套,略驼背,一手提着冒热气的外卖,一手就嘴呵着气。看见我,问:
“一碗鸭血汤、一笼汤包、一笼烧卖,加香菜不加辣对吧?”一口南京腔。
“是。”
结完钱,大爷看看我,微微弯腰,低了一下头:
“谢谢您啊,一直照顾我们家生意。”
“噢,你们家生意,嗯……”我想了想,忽然觉得自己明白了,就问:
“您是从南京来的吧?”
“刚来,刚来。”
“都还好吧?”
“现在算是好了!好了!”他很宽慰似的说。
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现在算是好了”是什么意思,但想他那时的笑容,似乎是真的“现在好了”。
我买的火车票是年三十的黄昏时分。那天上午,事都忙完了,我在街上溜达,意外看见三轮车大叔家的儿子,载着一整三轮车的饭盒,给西瓜店、羊绒店、CD店、报亭老板、小学传达室看门大叔,一一送。我有些愣,招招手。
“你们白天也送啊?”
“我爸说,过年大家都回去了,但大家还要吃饭的;我们就送今天一天。”
“你们回家去过年吗?”
“我们把家安这里了,就在这里过年。”
那天中午,满街都是三轮车大叔大油重料的韭黄鸡蛋、宫保鸡丁、炒河粉、蛋炒饭味道。街两旁商铺不回家的老板们,搬张椅子,一条道坐在街旁,跷着二郎腿,吃得稀里呼噜声一片。我都看馋了,就溜达到丁字路口,看大叔使大铲在大锅里,乒乒乓乓,炒得山响。我放大嗓子喊一声:
“大叔,要一个……”
“宫保鸡丁和蛋炒饭是吧!我知道!”
“好!”
2012年秋天,我离开上海,到了巴黎。巴黎也有外卖,但基本限于汉堡和比萨之类,而且到晚上还服务的,甚难见到。隔了一年,我回上海,为了方便起见,在离原住处甚近的酒店订了房间。到晚上,我和若都饿起来了。
“去吃饭吧。”
“不知道店还开着没。”
“打电话去问问呀!”
这才想起,手机里还有个存了一年没拨的外卖号码。我拨了湖北馆子的电话,电话响了两下,被接起来了。
“现在还开店吗?”我问。
“开的。”
“那要一个豆皮,一个热干面,一个粉蒸肉,一个糍粑鱼,我一会儿就到,菜先炒着吧。”
“好。”对面应了一声,隔了一会儿,很温和地补了一句:
“回来啦?”
“是,回来啦。”
蛋炒饭
逯耀东先生考证说,蛋炒饭的发明者是杨素先生——就是那位隋朝大将、养了红拂女、器重李靖、在王小波小说里骑着大象的数学家——当然,那会儿这东西叫碎金饭。杨老师位高权重,文韬武略,诗歌风格像曹操,美食上也有心得。
有些地方,蛋炒饭叫木须饭,按字来说,该是木樨饭。木樨是桂花的意思。旧北京时有些太监,气人有笑人无,最避讳人说鸡蛋二字。所以,馆子里饭菜用到鸡蛋,都讳称一声,说是桂花,以避免哪位公公听得不高兴,触动了情肠。比如著名的“桂花皮炸”,其实就是猪皮浇了蛋液来炸。
唐鲁孙先生说,以前他自家雇厨子,三道考题:先拿鸡汤试厨子的文火。再拿青椒炒肉丝试厨子的武人菜。最后一碗蛋炒饭,试人是否有大手笔。要把蛋炒饭炒到乒乓响、葱花爆焦、饭粒要爽松不腻。他又说,炒饭要弄散了炒,鸡蛋要另外炒好,不能金包银。因为饭粒裹了鸡蛋,胃弱的人不好消化——这点我不太同意。
蛋块和饭分开炒,比较容易控制火候,但不均匀。用勺子吃时,一勺饭,一块蛋,像在吃油炒饭和炒鸡蛋拌起来的产物。蛋炒饭的好处,是鸡蛋、油和葱花。鸡蛋那么全能,加油就香,加盐就咸,加点葱花煸炒,味道就出来了,还要特意和饭分开,好像结了婚还得守之以礼分床睡,多可惜。
古龙《白玉老虎》里,写唐玉杀完人,炒一大锅饭来吃。一锅饭他用了半斤猪油,十个鸡蛋。看着很油腻,但估计很好吃。古龙又写,有个老妈骂孩子们:“有油饽饽吃还不满意,想吃油煎饼,等死鬼老子发财了吧!”两个孩子哭着说:“发了财我就不吃油煎饼了,我就要吃蛋炒饭!”
我猜古龙自己,一定很喜欢吃蛋炒饭。
我刚自己住时,什么菜都不熟,日复一日吃蛋炒饭。买香肠、鸡蛋、青豆、青椒、毛豆和胡萝卜。在锅里下一遍油,把青椒下去,炒出一点味道,捞走;把五个鸡蛋打进青椒油里,看着它们起泡;再下一遍油,把冷饭下去,拿铲子切了米饭——因为是隔夜冷饭,都结了,得切开——让鸡蛋卷裹着;再下一遍油,把切好的香肠和胡萝卜,外加青豆和青椒倒下去。等蛋乒乒乓乓炒得浓黄香,眼看要焦黑时,停火起锅。把炒饭盛一大盆,花一小时吃完。满嘴是油,饱嗝里都有蛋香味。
我妈跟我唠过一段往事。当年我爸乡下出身,进城工作,与我妈相识。那会儿我外婆虽然中意我爸,但没见过他的底细,终究心里有疑窦。于是携着我妈,坐了很久的公共汽车,去乡下探我爸的究竟。坐了许久的公共汽车,看两边的楼房越走越矮,车里的乘客越坐越少;下车,又走了很久的路,直到看见一条碎鱼鳞闪亮、半边蓝半边绿的河,河边蹲着阿姨们,擦刷擦刷地洗衣服。再往前,一片油绿泛黄的菜田,大片的狗尾巴草和喇叭花。我外婆刚来得及看见我爸家的房子:墙是红砖砌,门是木框拦着,叉竿顶着窗,深油黄色。家门前晒着青豆,门框上挂着鱼,就被我叔叔——那时还是个孩子——瞅见了,回去报了告;我奶奶听说准亲家母来了,怀揣五个煮鸡蛋,抢出来,抓住我外婆,一把揪回去:
“哎呀呀,阿姨你来啦!来得好啊!来得好!!”
据我妈说,那天晚上,他们家在场院晒的青豆旁摆开了饭桌。那时节河塘里的鸭和鹅往家走。妇女们扯起嗓子,叫菜田、沙堆、井旁边乱跑乱叫、挖笋挖萝卜的孩子“快吃饭!”我奶奶给我妈妈和外婆端了黄酒、青豆、鱼肉、红烧螺蛳,然后就是各人面前一大盆蛋炒饭。
据我妈说,我外婆后来回家后念叨起,认为酒也还可以,青豆晒得很香(我奶奶临走还送了一大包),鱼肉很好,红烧螺蛳味道浓郁而且容易吸(我们那儿真有地方,螺蛳非常难吸,吃得人干着急);只有蛋炒饭不合她的规格——她老人家习惯的蛋炒饭,乃是金包银、蛋液裹着饭的炒法,可我奶奶那炒法,却是鸡蛋炒好了铲子切块,跟米饭混炒的炒法,不精细。但是呢——我外婆又话锋一转:
“他们炒饭时,放了好多的蛋,比饭都多!——说明他们家不克扣你,虽然只有鸡蛋,到底还是把那些蛋都舍出来让你吃了。这家挺好的,没错的!”
我外婆一说没错儿,就这么定局了。
换句话说,我爸妈能在一起,以至于世上有我,中间诸般缘由里,也离不开这一大盆蛋比饭还多、油亮喷香的蛋炒饭。
赌吃
我高中时,自以为能吃,常跟人打赌——“我能吃个KFC全家桶,吃得完你付账”,次次都赢。但我爸说,我还是不及我叔叔。后来几年,这个段子我先后听五六个人说了七八个版本,细节有出入,描述有白描有精彩,但大体意思是一样的。
先补些细节。早年间,也就是我叔叔我爸爸都还在青壮年时,经常饿肚子。馒头片炸到金黄,蘸点糖吃,就算是打牙祭;要能蘸点芝麻酱,再烤酥一点儿,“刺啦”一声咬下去,那就是过年了。逢年过节,年轻人无聊,就拿吃打赌;赌输了,钻桌子叫干爹之类。这里有种狡猾的逻辑:无论输赢,至少能落个饱肚,谁不愿意呢?
那年年夜饭,我叔叔就和个远房亲戚杠上了。江南年夜饭常例,平时日子再怎么穷,年夜饭都要吃好,而且要管够。先冷盘,后热炒,再蔬菜,然后点心是白馒头就汤,最后来一大盘颤巍巍、香酥入骨的红烧蹄髈。无锡人最爱红烧,比如无锡有名的排骨。传闻是济公传了方子给南禅寺和尚,秘诀无他:下够分量五香、酱油、砂糖、酒,然后慢慢煨就是了。这蹄髈讲究要焖得入味,火候十足。肉汁香甜,得能拿来拌饭吃。最重要的是肉须酥烂,外面的肥肉用一块猪腿骨便能划开,莹润如豆腐;里间的腿肉须能一绺一绺扯开,嚼来满是肉汁味道……这一整年的好心情,便全仗这一块猪肉了。
叔叔和那个远房亲戚——按辈分我该叫伯伯,当时的两人都是年轻好胃口,又常饿,于是,就赌吃白馒头。我叔叔长心眼,知道白馒头虽然喷香松软,但是干,吃多了堵嗓子,便特意要了碟小咸菜,要了点腐乳。无锡这里的小咸菜一般是腌过的雪里蕻,刚腌完后特别脆而鲜甜,好下饭;腌时间长了会略酸咸,但用来煮汤,是一绝。我叔叔把白馒头掰开,往里塞咸菜,表面抹腐乳,吃完一个馒头,就喝一小口萝卜汤——萝卜汤消食通气,但不能多喝,不然加上吃下的馒头会胀肚子。那位伯伯就很豪迈,干嚼白馒头,就白水。两人吃完几个馒头后,都开始站起来溜达,皮带也解开了。又吃了一会儿,伯伯开始揉肚子,据他后来说:
“把胃里的馒头位置调调,腾出地方来,好落下去。”
我叔叔也开始喝水,用力咽唾沫直脖子。再吃一巡,大家都停筷子看他俩,我叔叔当时有些抖,咸菜都夹不稳,看着馒头犯恶心。看对面的伯伯,撕着馒头皮一缕缕吃,慢条斯理,手还是很稳,叔叔心里就有点儿怯。又吃了一会儿,我叔叔觉得嘴里的唾液都没了,白馒头塞满身体,用他跟我的话说,就是“喉咙里塞了棉花”。坐了好一会儿,他咬咬牙,看见眼下还是打平,他强自拿过个馒头,蘸点儿萝卜汤,又吃了半个,真不行了。再看那位伯伯,还是很平静地拿起馒头,但这回没撕,也没吃,端详了好一会儿,就跟不认识似的。最后,他张了张嘴,然后牙齿一合,咬了口空气,人哗啦啦,出溜下去了。
我爸爸说,当时大家真吓怕了,看那伯伯闭眼塞唇、肚子高高鼓起,真以为他就这么——跟许多传说里一样——饿了太久饱吃一顿,最后撑死了。众人起身,过来救护,七手八脚瞎出主意。奶奶神情笃定,排开人群,一边抱怨小孩子家真胡闹,一边有条不紊地按摩肚子,一边喝令,别递水过来,“不然涨起来,噎死”。良久,那伯伯嘴里,艰难蹦出一个悠然漫长、连绵起伏的嗝来。我奶奶这才叹口气:好了。大家有的松了口气就坐了下来,有的还站着,都问:胃疼不疼?有没有事?
接下来的一幕,为其他人版本里所无,只有我叔叔和我爸爸说得绘声绘色。我叔叔认为,那年纪饿过的人听了这个,都会相信这是真事的。
一直在厨房里看着蹄髈的火候,顺便自己吃点儿咸泡饭(米饭用肉汤浇了,各类菜都夹一点儿,有咸菜、豆瓣、卤牛肉、豆芽、青菜、鸡蛋,冬天吃很暖和)的大姑,还不知道外头发生了什么。这时见红烧蹄髈大功告成,大姑高高兴兴地端了出来,肉香四溢。我那位前一会儿还在鬼门关被个嗝撑住,在酆都城遛大街,才被我奶奶拍回来,还了魂的伯伯,这时人斜靠着板凳,忽然眼皮抬了抬,没睁开,但吸了吸鼻子,嘴抿了一下(我叔叔发誓说,之前这伯伯肯定跟他一样,都分泌不出唾沫了,这时居然咽了口唾沫),虚弱地说了声:
“红烧蹄髈啊,你们吃腿心肉吧,我要肉皮!”
黄豆炖猪脚
出好黄豆的地方,豆腐和酱油也一定很好。好黄豆碾碎,阳光晒干,加水煮,再加盐卤,能点出很好的豆腐来,好豆腐未必是雪白的,大多是奶油黄,很香;老法做酱油,是黄豆掺了炒小麦或其他当地谷物,混合发酵,加盐水,慢慢熟成——这两样都用得着好黄豆。
黄豆其实和大豆、毛豆是一路的。年轻时是毛豆,炒吃很脆,也可以连豆皮水煮——我故乡叫作“炝毛豆”;老了就是黄豆,便韧了,便耐嚼,配笋丝下粥,咯嘣咯嘣的。老人家不爱让女孩吃这个,嫌吃起来声音大,不斯文,而且众所周知,吃黄豆后患无穷,很容易气味不好。
拿来炖猪脚,就很相宜。黄豆炖软了酥烂,又不像豆瓣酥似的,筷子都可能夹不起来。黄豆炖过,去了老而弥辣的韧性火劲,很温和。连带猪脚也服帖了。
吃猪脚须带肉皮,韧而肥,香而烂。日本许多姑娘忌吃脂肪,唯猪脚例外,认为富含胶原蛋白,可护肤弥补时光流逝。大概鸡爪、鹅掌等都有这般好处:胶质丰足,入味耐嚼。坏处是吃相不斯文,执子之手,把子吃掉,还容易糊一脸。所以猪脚割开了炖,显得斯文点。猪脚和黄豆单个拿出来,都是水泊梁山菜;在一起炖了,就温和富贵,让孕妇孩子喝都行了。猪脚炖黄豆,如果有汤,则极肥腴,鲜甜好喝,又不失清浓,只不可晾凉,不然像糨糊,吃完得抹嘴,不然嘴上会长蜘蛛网。所谓浓情厚意化不开,吃时多缠绵黏腻,擦时多费劲巴力。
吃黄豆猪脚,免不得遇到猪脚上有猪毛未净。猪毛疏些,当没看见,吃了便罢;密些,一闭眼也就吃了,边吃边念叨:腿毛长的身体好,腿毛长的身体好……
世上最可恼的,是吃螃蟹扔蟹钳、吃骨头汤不啜骨头、吃片皮鸭把皮给卸了单吃鸭肉,真让人恼恨暴殄天物、明珠暗投。我们这里有店,专卖菜饭和猪脚黄豆汤。邻桌吃的正是猪脚黄豆汤,小心翼翼,使筷子如动手术刀,黄豆也不吃,猪脚则小心翼翼剔了肉皮,净吃里面一丝丝精肉,看着都让人牙根发酸。我于是问我爸:“再来一碗汤?”“好!”一拍桌子,“再来碗汤!”引得四座观看。然后我俩把新上的一碗黄豆猪脚汤稀里哗啦吃干,猪脚啃到只剩骨头,满桌狼藉,这才心头大畅,边使劲擦嘴(嘴粘到张不开),边豪气干云地打饱嗝。后来回去免不了肠胃异动,要被我妈数落,但当时吃得煞是痛快。
我妈最初在纺织厂工作,性子好强,先后换到皮革厂、制衣公司、工业园,后来干脆自己单独开门面去,一路都好强。四十多岁了,还控制着饮食,也打扮着。她很紧张于自己的皮肤。我大着胆子跟她说,瘦和好皮肤是鱼与熊掌,颇难兼得,她不甚听。所以那时节,胶原蛋白之类的口服营养品,她也吃,吃完就揽镜自照,自觉容光焕发、精干美貌了。
后来我外婆病了,我妈一路送走了她。我外婆是常州人,好吃猪脚炖黄豆配菜饭。他们那里,正宗的菜饭需要把米饭、切碎的青菜、咸肉,一起焖透,出锅后郁郁菲菲,松软香糯,再配一碗猪脚黄豆汤,就有“这可到了家”之感。等我外婆到了“该吃点什么就吃点什么”的时候,我妈便常做这道菜给她吃,我外婆吃了便觉得安慰。这道菜其实大违我妈妈的本性。第一,用我妈的话说,“很油”;第二,需要花许多时间,不是她急性子的人能吃的。但为了外婆,我妈还是做了,做完后也陪我外婆吃几碗。后来我外婆过世了,我妈年纪也近了五十,便开始吃许多软黏肥厚、鲜浓可口的猪脚炖黄豆,忽然就想开了似的。
从那以来,我妈就变了个人。打扮少了,养了一条狗,心情也好了。营养品不吃了,倒时常吃粗粮饭、猪脚黄豆汤,吃得红光满面之余,腰围也松开皮带似的飞速涨了起来。两三年时间,她从一个精干紧张的女精英,变成了个随和自在的半老阿姨。也胖了,也宽和了。臭美的毛病并没怎么变,依然时不时念叨:“你喝这汤,吃这肉皮,对皮肤好。你看我,皮肤多好!这都是胶原蛋白!”我只要点头承认是好,她就卖弄心得:“最重要的是健康。你看我以前,化妆,又不吃饭,皮肤就差。现在就是,心宽体胖……”“妈,这是我以前跟你说的……”“我知道我知道,这不是再跟你说两句嘛……”
馄饨
《水浒传》里,宋江误上贼船,被张横问要“吃板刀面还是吃馄饨”。张横服务态度好,还细加解释:板刀面就是挨刀子,馄饨就是自家跳水,省了老爷一刀。虽显黑色幽默,却委实生动如绘。
馄饨依字辨形,和“混沌”相关。宋时规矩,冬至吃馄饨。大概是因为这混沌劲儿合了什么开天辟地、宇宙洪荒的意思。后世北方又所谓“冬至饺子夏至面”。大概馄饨和饺子本系出一门,后一不小心分裂经营了。广东话“云吞”读音与江浙“馄饨”类似,本是同根生;四川所谓“抄手”明摆着就是馄饨。
江南老年间的馄饨,没有北方饺子馅那么多样:猪肉白菜、鲜虾韭黄、腐皮鸡蛋、茴香油条都能包;也不像广东云吞,必有个虾球。江南老年间的馄饨,馅料大多逃不出猪肉、榨菜、河虾(没有河虾者,改用虾皮)、蔬菜、葱姜这几样的排列组合。猪肉肥腴,虾肉清滑,蔬菜、榨菜丁加点丝缕颗粒的细密口感,煮熟后隔着半透明的皮,呼之欲出,要的是个浑然天成又紧致的口感。
在我的故乡无锡,馄饨常配小笼汤包一起卖,仿佛天然搭配。这两样是馆子菜,寻常人等不在家里做,就喜欢出来吃。每个小区周围,必有一家馄饨店,好的用鸡汤、骨头汤,再另加些蛋皮丝、干丝。以汤沐皮,不脱面食本色。好汤煮得皮鲜,一口下去,馅鲜皮润汤浓,交相辉映,各得其所。所以江浙馄饨皮与馅分庭抗礼,比较像正襟危坐的主食。冬天的午饭点,在店里等到一大碗浮沉不定的馄饨上来,夹个丰满的咬开,鲜汤干丝浇着虾肉的馅一起下肚,一道热线直通肚腹。
如果家常吃,惯例是包菜肉大馄饨,清汤煮吃。不晓得为什么,在无锡,店里的虾肉汤馄饨、家里的菜肉大馄饨,两不犯冲,泾渭分明。有店会卖菜肉馄饨,却鲜有家庭包虾肉馄饨的,大概觉得去店里吃太方便,不用特意在家里做吧。
我家以前去菜场的路上,有片花圃,左五金店右报刊亭,面对着派出所,种四棵芭蕉,落影森长,夏天很凉快。常有个老阿婆,午后出来,坐芭蕉影里,直到晚饭点,卖自己包的生馄饨,还带一个盆(装馅,有根木勺拌馅用)、一个匾(装皮子和包好的馄饨),边卖边包边听半导体收音机。老阿婆卖的是自家裹的菜肉大馄饨,菜肉拌得停当,用蒜水、姜末、蛋液和好了,皮子也和得好、折得妥当,有角有边的,很好看。生馄饨拿回去一煮,滑软香浓,爱蘸醋吃的还能吃出螃蟹味来。哪个阿姨被家里人闹得“最烦上菜场,又不知道今天吃什么了”,就来这里买三两馄饨,回去下二两,可以抵一顿饭;剩下的馄饨,翌日早上油煎过,金黄香脆,又能下稀饭。如此买次馄饨,两顿饭都不用担心了。老阿婆人慈和,有阿姨大叔们嫌孩子闹腾,让孩子们“站这儿,陪阿婆玩”,自己去菜场,她也会笑眯眯接过了;孩子们玩馄饨皮、拿木勺扒拉馅,她也笑眯眯的。如此,大得人心,生意火爆。老阿婆经常两三点出来,四点半馄饨就卖完了。我们那一带,家里的孩子再不会做家务,也懂得拿几元钱,接个盆,被爸妈吩咐句:“去,去买阿婆馄饨!”
连其他馄饨店老板,有时都提个锅子出门来买她的——如前所述,菜肉馄饨跟肉馅馄饨、汤包各成一家,不戗行。老板们也用一副行内人的口吻,赞赏她的馄饨料细,下得了心。闲聊过,老阿婆家里儿子、媳妇都不错,就是上班忙。老人自己在家里,边听收音机边包馄饨,然后带出来卖卖,晒晒太阳,看看小孩儿,以解寂寞。到后来,简直不是卖馄饨,兼带看小孩儿了。老人特别爱孩子,看小孩儿围着她转,就满心欢喜。据说当时有这么一回事:一个阿姨,把孩子搁在阿婆这里,又口头约好了,“留半斤馄饨啊”,然后就自己去逛菜场了。等回来了,发现钱都使光了,那阿姨很不好意思。阿婆便劝解她,说无妨,就把半斤馄饨给了她:“明天给我钱就行。”那阿姨大大过意不去,又看自己家孩子竟然调皮地爬到了阿婆的肩膀上,跟孙悟空似的,那阿姨面红耳赤的,觉得简直就没法做人了,赶紧把孩子喝下来。突然,那阿姨心思一转,想一直给阿婆添麻烦,这可不行,就说:“阿婆要不嫌孩子吵,来,给阿婆跪一个,叫声干外婆!”
自此以后,大家都晓得了,于是纷纷让孩子认阿婆做干外婆。每次把孩子寄放在阿婆处,都追一句:
“哎,别惹外婆生气,知道吗?”
我家后来搬了,见这阿婆见得少了,倒是我爸的麻将搭子都还在原地,偶尔回去打牌,就牌桌上听了这茬儿:
原来五金店老板有段时候生意不好,看啥都不顺眼,觉得天上飞鸟地上走狗都惹他了。总嫌小孩儿围着阿婆馄饨铺,在他门口簇拥,心头不耐。于是趁某天午饭休息时,放下柜台生意,溜去五金店对面的派出所报案。门口一看,四位值班民警都在桌前坐着呢,五金店老板就进去了,指天画地,唾沫四溅,说阿婆卖馄饨没有招牌、没有店铺、没有执照、占地经营,纯属违法,应该管一管,至少让她挪个地方——居然在派出所门前无证经营卖馄饨,太不像话了……说得起劲时,忽然发现四位民警全都眼神古怪,直勾勾地看着他。再一看,五金店老板发现桌上有一碟麻油一碟醋,而四位民警人手一个搪瓷盆一把瓷勺,四把勺里有三把擎着被他们咬了一口、菜绿肉香的阿婆馄饨……
肉夹馍
以前认为,夹肉的馍,就是一个面疙瘩,还怪这馍火候不对:哎,师傅这个焦了吧!——师傅立时满脸晦气状。现在想,当时他们心里不定怎么咒我呢。
后来被西安朋友上了一课:馍馍要九成面粉加一成发酵的面粉,烤个“虎背花心儿”状,黑、黄、白参差斑斓,才酥才脆才香才嫩,才配得上腊汁肉;吃肉夹馍须得横持,才能吃出连脆带酥的鲜味,不辜负了好馍好肉汁。
一开始吃,当然总希望肉夹馍里,肉夹得越多越好。本来嘛,这类面粉夹馅,不都该这般吃吗?金枪鱼三明治如是,馒头卷红烧肉如是,夹心饼干如是。肉夹馍嘛,最好是两片馍薄如纸,中间夹厚厚的汤水淋漓的肉,火车进隧道那样,整块进嗓子眼。
吃多了,慢慢熟了,才觉得馍是咚咚锣鼓,肉是哇哇唢呐,互相渗着搭着才好吃。肉多了,头两口解馋,后面就觉得嘴巴寂寞,没声音噼啪就和,这才醒悟:得有馍,不然太寂寞。
单吃肉太腻了,何况是肥瘦相间的呢,得加料。有些店铺为了将就客人,是肯放些香菜的。后来才觉得,口感驳杂不纯,肉汁也不肥腴了。腊汁肉是个神物,鲜爽不腻,肥肉酥融韧鲜,瘦肉丝丝饱满,香菜青椒之类登不了这台面。腊汁肉如经纬,把馍一粘一连,肉汁上天下地,把馍都渗通透了,吃起来就觉得鲜味跟挤出来似的,越冒越多。
上海的一些街区,遍地卖肉夹馍,正宗不正宗,很容易吃出来。西安人开的店,馍脆酥得多,肉汁也地道,不比本地开店学的手艺,馍绵软,肉干燥,不中吃。到西安人开的店里,吃肉夹馍,再要一份西安的稠酒(用黄曲和小米酿的,甜香细软),配一份酸菜炒米解油腻,一大顿饭,吃得非常舒服。
2006年秋天,那是我最穷的时候:我女朋友若,那年刚到上海来,两人不知算计,稀里糊涂把钱花了个精光。于是每天买早餐,都得满家里沙发底床脚捡硬币凑数;出去吃个饭,两个人就点一个菜,惹得老板频频回头看;买麻辣烫都不敢点荤的——那时的麻辣烫一份荤的一元,素的五角,于是多点些素的,就能顶饿了。
到那年11月,我等来了一笔稿费,也不大敢大用。11月中旬,她得回学校考试。临走前,我们先把她回学校的车票钱算罢,最后剩了些纸币,珍而重之地收着。那是一个周六午后,俩人没吃早饭,都饿了大半天,就用剩的钱,买了两个肉夹馍,一人一个,分着吃。
当时,天气晴暖,两个人已经穷了一个多月,不知道什么时候日子才能宽松些,决定就这样天不怕地不怕过穷日子的人,在丁字路口的马路边,背靠背坐在消防栓上,边晒太阳,边肉夹馍,欢天喜地,双手捧着,一口口吃得腮帮鼓鼓的、满嘴是油,就这样高高兴兴吃掉了各自的肉夹馍。
我后来吃过的一切,没一样能和当时的肉夹馍相比。
咸鸭蛋
我小时候,市井间流行些顺口溜。词句可东摆西扭,只要押韵。比如,“周扒皮,皮扒周,周扒皮的老婆在杭州。”周扒皮的老婆干吗要和老公分居去杭州呢?不知道。比如,“鸡蛋、鹅蛋、咸鸭蛋,打死鬼子王八蛋。”我一直觉得这句唱错了,很可能原话是“手榴弹”。因为你给对手扔咸鸭蛋,简直是肉包子打狗。
江苏高邮产的咸鸭蛋,大大有名。我认识许多人,不知道高邮出过秦观和吴三桂,只知道:“啊哟,咸鸭蛋!”可见传奇远而粥饭近。高邮是水乡,鸭子肥,蛋也就多,高邮人本身又善于腌咸鸭蛋,遂海内知名。
咸鸭蛋家腌起来并不难,但要腌得蛋白不沙、蛋黄油酥,很靠手艺的。这和晒酱、做泡菜、腌萝卜干一样,“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事。我们这里用黄泥河沙腌的多,有谁腌得不好,被人指责手臭了,就恼羞成怒,抱怨水土不好鸭子差,“沙子不好不吃盐的”。真是淮南橘子淮北枳。
好咸鸭蛋,蛋白柔嫩,咸味重些;蛋黄多油,色彩鲜红。正经的吃法是咸蛋切两半,挖着吃,但没几个爸妈有这等闲心。一碗粥配一个咸蛋,扔给孩子,自己剥去。
咸蛋一边常是空头的,敲破了,有个小窝;剥一些壳,开始拿筷子挖里头的蛋白蛋黄。因为蛋白偏咸,不配粥或泡饭吃不下,许多孩子耍小聪明,挖通了,只吃蛋黄,蛋白和壳扔掉。家长看到,一定生气,用我们这里的话说:
“真是作孽啊!”
吃咸蛋没法急。急性子的孩子,会把蛋白蛋黄挖出来,撒在粥面上,远看蛋白如云,蛋黄像日出,好看,但是过一会儿,咸味就散了,油也汪了。好咸鸭蛋应该连粥带蛋白、蛋黄慢慢吃。斯文的老先生吃完的咸鸭蛋,剔得一干二净,寸缕不剩,只留一个光滑的壳,非常有派头。空壳可以拿来做玩具、放小蜡烛。小时候贪吃蛋黄,总想着什么时候能只吃蛋黄就好了。后来吃各类蛋黄豆腐的菜,才发现蛋黄油重,白嘴吃不好,非得有些白净东西配着才吃得下。
夏天最热,买菜不宜,大家胃口也差。妈妈们经常懒得做菜,冷饭拿热水一泡,加些咸菜、豆芽、萝卜干、豆腐乳,当主餐了。单是这样,还嫌素净,婆婆们一定要唠叨说媳妇懒;加几个咸蛋,正经就是一顿饭了。所以想起夏天来,很容易想到竹椅子的凉、蚊香味道、大家吸泡饭稀里呼噜的声音、萝卜干嚼起来的咯吱声、厨房里刀切开西瓜时闷脆的“咔”声,然后就是咸鸭蛋的味道了。
我小时候笨得很,以为鸭蛋天生是咸的,还幻想过:是不是有一种天生咸的鸭子,会下咸蛋呢?我爸从南京带回了盐水鸭,我就问爸爸:“咸鸭蛋是盐水鸭生的吗?”我爸说:“对!”我说:“那咸鸭蛋能孵出盐水鸭了?”我爸(现在想起来,他当时考虑了一下)说:
“能,但一定要鸭妈妈自己孵,你就不要去孵了,晓得不?”
很多年后,我在巴黎华人超市买了咸鸭蛋,掏了鸭蛋黄,碾碎,略炒,加了青豆和芹菜碎末,用来煮豆腐:就是蛋黄豆腐了。这菜做起来不难,因为有咸蛋在,你不需调味,就能让豆腐咸鲜,还带鸭蛋的颗粒磨砂式口感;而且人在异乡,吃这个也能有身在江南之感。我请法国朋友吃饭时,若要偷懒,便做这道。法国朋友都惊诧,指着咸鸭蛋黄碎发呆:
“这是什么酱?”
“鸭蛋黄。”
“类似于蛋黄酱(美乃兹)吗?”
“不是。从蛋壳里出来,这蛋就是咸的。”
法国朋友觉得很诧异,于是我听到这么个问题:
“是不是给鸭子吃许多盐,它们就会下这种蛋呢?”
我本来想认真聊一聊腌咸鸭蛋的工艺,但一想到要用法语表达那么冗长琐碎的句子,便觉得头都大了。于是我简洁地回答:
“对,就是让鸭子吃盐,它们就下咸蛋了。”但我怕他们真去尝试,会把鸭子齁死,于是补了一句:
“可是,只有中国某种特定的鸭子才下得了咸蛋。”
于是他们边用勺子吃着蛋黄豆腐,边点着头:“真是神奇啊……”
而我则想:小时候我爸爸哄我那句,真也是急中生智。
羊肉汤
宋朝人,真是爱吃羊,跟羊有关的故事也多。比如,在传说和正史里,宋仁宗都被记成个好皇帝。传说里,他是狸猫换太子的主角,还坐拥包公和狄青这一文一武,而且国运升平。正史里,说宋仁宗有天晨起,对近臣说,昨晚睡不着,饿,想吃烧羊。宋时谓烧羊,就是烤羊了。近臣问,何不降旨索取啊?仁宗说:听说宫里每次有要求,下头就会准备,当作份例。怕吃了这一次,以后御厨每晚都杀只羊,预备着我要吃。时候一长,杀羊太多啦,这就是忍不了一晚饿,开了无穷杀戒。此事足证:宋仁宗这个“仁”字,当之无愧。不仅考虑人,连羊都保护起来了。
羊被宋朝人集中火力歼灭,是因为宋朝时,人还不爱吃猪肉。苏轼说猪肉,“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地位尴尬。而牛又是耕地用物,吃不得——实际上,日本人到明治维新前,都守此例,不敢大胆吃牛。《水浒传》里,也就是荒村野店的好汉,敢吃牛肉狗肉——林冲到了柴进庄上,柴进就吩咐“杀羊相待”,规格不低。
中国人吃羊肉,时候甚早。古人以牛、羊、猪为三牲,拜祖宗时得三样齐聚,祖宗才肯吃,是为太牢。而上古吃东西,又偏爱酥烂。谈论好吃的,都一定要吹嘘如何脂膏饱满。大概古人牙齿不甚好,喜欢吃软的。所以周时,将羊里脊肉捣烂,去筋膜,加作料,就吃了,听上去就觉得入口即化,酥嫩无比,呼为“捣珍”。但细想来,总觉得少了羊肉的筋骨气节。
宋朝人爱吃羊肉,不只北宋独然。南宋时,宋高宗到大将张俊府做客,张俊请天子吃“羊舌签”,宋朝说“签”,就是羹了,也就是羊舌羹,想起来就好吃,一定又韧又脆,只是费材料,寻常人吃不起。又说那时候,都城临安,有位厨娘,制羊手艺高,踩着不知多少羊的阴魂,架子也大。某知府请她烹羊,得“回轿接取”——接个厨娘来做饭,好比娶个新夫人,难伺候!她做五份“羊头签”,张嘴就要十个羊头来,刮了羊脸肉,就把羊头扔了;要五斤葱,只取条心——好比吃韭菜只挑韭黄——以淡酒和肉酱腌制。仆人看不过,要捡她扔掉的羊,立刻被她嘲笑:“真狗子也。”奢侈靡费的一顿,好吃是好吃的,“馨香脆美,济楚细腻”,但知府都觉得支撑不了——我想也是,请个厨娘做羊,花钱不说,还要被嘲笑,何苦来哉——没俩月就找个理由请回去吧。我在西北吃到过羊脸肉,鲜嫩,味道简直像贝类。按这厨娘的做法,是羊脸肉再加葱、酒、酱腌制,应该更嫩更入味吧。
羊肉确有好处:肉有口感,且细嫩。比起猪、牛,显得斯文些。《金瓶梅》里市井人家吃猪肉,《水浒传》里好汉吃“花糕也似肥牛肉”,而宫廷中人或知府吃羊肉,各得其所,大概也能见性情。比起牛肉和猪肉,羊肉既没个性,又有个性。说没个性,在于此物性甘而温,老人家有一套鱼生火肉生痰的格物致知阴阳生克理论,可没人说羊肉对身体怎么有害的。比如,再娇弱的女孩子,也不会因为吃了点儿羊肉就跟沾海鲜似的过敏,为自己的肌肤痛哭流涕。有个性,在于羊肉易辨认。我有些朋友口钝,吃猪肉、牛肉和狗肉时,经常舌头打架分不出来。但羊肉从肌理到气味以至于口感,都棱角分明。因此,羊肉是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外柔内刚、谦和温润的君子肉。
羊肉做法很多,涮羊肉尤其天下皆知。羊肉天生丽质,所以最适合拿来清水出芙蓉。可是白水一涮,最忌讳的膻味,就像传说里杨玉环的狐臭一样现形。传说前清时,老北京吃羊肉的挑剔起来,非张家口外肥羊不吃。秋天运将进来,玉泉山放养,吃青草喝泉水,好比斋戒沐浴了,这才进得京来,冰清玉洁——好像妃子伺候皇帝前先要洗干净熏香——这才够资格被片,下锅挨涮。北京涮羊肉时,片肉可以薄如雪花,委实好手艺。一只羊出四十斤肉,也就有十五斤够资格来涮。
又说,涮羊肉好吃的,只有五处:上脑嫩,瘦中带肥;大三岔一头肥一头瘦;小三岔就是五花肉;磨裆是瘦肉里带肥肉边;黄瓜条也是取其嫩和肥瘦相间。行家吃羊肉,好比品酒师品红酒,能从酒的年份、季节、气候,说到酒庄的看门老大爷养的猫是什么颜色。同理,吃涮羊肉的名手,一口下去,这头羊前世今生有没有交配生育过,也都门儿清了。好羊肉天生鲜嫩,不用白水涮还真对不起它。白水一过,不蘸酱都能有天然肉香。涮羊肉的火候是门手艺。我小时候吃羊肉,唯恐不熟,羊肉片下了锅,总要顿一顿,等一等,起锅来羊肉发灰,略带皱,吃起来还好。后来遇到热情的朋友请客,抢过筷子替我一口气涮了十几片,都是一涮即起,蘸了料,叮嘱我快吃。我一嚼之下,才知道一涮即起的羊肉的好,半生半熟,肌理若有若无,嫩香软滑,入口即化,嚼都不用嚼——还需要嚼一下者,单是为了把蘸料和肉混合了,真觉得以前那些羊肉,都是吃错了的。
羊肉做热菜,就友好得多。煎炒烹烤,无一不可。搭萝卜,配土豆,好像门客三千面不改色的大度孟尝。只是,相比起猪肉的连红烧带扣外加冷淬等一系列复杂处理,羊肉的烹制似乎简单得多。大概羊肉本身鲜嫩好吃,布衣荆钗不掩天香国色,不用再施以脂粉、加以环佩,淡妆浓抹总相宜吧。比起鱼翅之类借味菜,大多数羊肉菜都更有发散性,许多配菜都狐假虎威,想借个羊肉的香味。羊肉这样不求索取默默奉献、不动声色间渲染得满室温香的好东西,果然是君子菜。当然,它老人家还不是三头六臂无所不能,还是有求于人。做羊肉时少不得生姜、当归或甘草之类,或者大火葱爆,以压膻味。《骆驼祥子》里,提过个羊肉馅包子,随笔里聊过羊肉白菜饺子。后者没吃过,前者吃来比猪肉馅清鲜多汁。
烤羊肉串是用孜然那种霸道的香来使之增色,犹如美人化浓妆喷劣质香水抖性感裙摆:甚至那种粗糙都是性感的一部分。实际上,仅论对鼻子的吸引度,烤羊肉串当世罕有其匹:羊肉和孜然味道一合,漫天彻地,是很火烧火燎、撩撩杂杂的香。加上火焰熊熊、油声嗞嗞,方圆百米之内都被这种视觉听觉嗅觉全方位勾引。再小心翼翼的人,见了烤羊肉都会心情喧腾,胸胆开张,不喝酒的也得来两瓶。
羊肉非只北方人爱吃,江南亦然。比如,湖州有著名的板羊肉,苏州有所谓藏书羊肉。据说湖州、苏州的羊,最初都是明朝时北方羊种南下,在江南宝地,饮清水、吃嫩草,脱了北方羊的雄伟,多了南方羊的婉约。典型的老派湖州板羊肉做法,是去毛刮皮,然后放进一个大石槽里火烧。石槽厚,所以等于文火炖。一天炖完,羊肉味道全出,酥融鲜浓,勾魂夺魄。这样的羊肉尽可以冻实了再吃。江南现在的许多白切羊肉,情况相去不远:使厚锅慢炖,炖出味道来吃。
连羊脂膏一起冻实了的白切羊肉,极是香,最是好吃。咀嚼间肉的口感,有时酥滑如鹅肝,却又有丝丝缕缕的疏落感。更妙在脂膏凝冻,参差其间。一块白切羊肉,柔滑冷冽与香酥入骨掩映其间,大有点至尊宝在冷艳青霞和妩媚紫霞间神魂颠倒天上人间的辗转感。无锡的熟食店四季有牛肉供应,但总到入冬,才有白切羊肉卖,常见人买了下酒。用来下热黄酒或冰啤酒显然不妥,通常是白切羊肉,抹些辣椒酱,用来下冷白酒。过年前后,买包白切羊肉回来能直接冻硬,能嚼得你嘴里脆生生冒出冰碴声。吃冷肉喝冷酒,冷香四溢,全靠酒和肉提神把自己体内点起火来。因此,冬天和人吃白切羊肉喝冷白酒,到后来常发生两人双手冰冷,可是面红似火、口齿不清、唇舌翻飞、欲罢不能的情景。
比羊肉更动人的,乃是冬天的羊肉汤。我小时候,故乡无锡,很奇怪的,卖羊肉汤的店不卖白切羊肉,似乎是分行当的。江南冬天阴寒,周末大家爱去澡堂泡澡。许多人都如此:周末,睡到日上三竿,看冬日阳光还好,就出门,去羊肉汤店,招手要碗羊肉汤。店主一掀巨大的桶盖,亮出蒸汽郁郁、看不清就里的一锅,捞出几大勺汤、几大块羊排。一大盆汤递来,先一把葱叶撒进去,被汤一烫,立刻香味喷薄,满盆皆绿。羊肉店旁,总有卖白馒头、花卷、面饼的,就是等着买了,就羊汤吃喝。把这些面食,一片片撕了,扔进汤里泡着载浮载沉。计算时间,等浓香羊汤灌饱这些面团后,趁其还没有失却面饼的筋道,迅速捞出食之,满口滚烫,背上发痒,额头出汗。然后抢起块羊排,连肥带瘦,一缕缕肉撕咬吞下。末了,一大碗汤连着葱,呼噜噜灌下肚去,只觉得从天灵盖到小腹、任督二脉噼里啪啦贯通,赶紧再要一碗。第二碗羊汤会觉得比第一碗少些滋味,所以得加些葱,加些辣,羊汤进了发烫的嘴,才能爆出更香更烈的味道。好,喝完了,出透一身汗,顶心通到脚底,就跑去澡堂,一进门就脱衣服:“热!”
也有会享福的,多半是上年纪的老人家,午饭随便吃吃,到澡堂进门,找掌柜要了钥匙,边跟熟人聊天边脱衣服。茶房端一玻璃杯绿茶上来。找一角池边,放下洗浴用品,用脚试水温,搁两只脚进去,若水烫,不免牙齿缝里咝咝地透气;再过一会儿,半个身子没下去,然后直没至颈,水的烫劲包裹全身,先是暖,继而热,末了全身发热,像虾子一样发红,等全身开始刺刺地痒起来,呼吸困难了,出水,喘两口气,休息会儿继续。如是者三,洗头,冲淋浴,有人就叫个搓背的,若不搓背就出门,接茶房递的热毛巾擦身,躺床铺上,喝口绿茶,打个呵欠,全身舒坦、飘飘欲仙。这时就要叫服务了:让师傅们来擦背、扦脚、捶背、掏耳等,再顺手要肩上搁毛巾的小跟班:
“去,给我叫碗羊肉汤!”
等敲背完了,羊肉汤也来了;就躺在铺位上,捧着碗,刺溜喝一小口,暖和;吃块羊肉,嚼得嗞嗞有声,满澡堂都馋起来;喝羊肉汤这位还念叨呢:“冬天冷,吃碗汤去去寒。”就躺舒服了,喝着汤;有时喝完了,盖着毛巾被能捂出身汗来,就起身,二次进去,热水冲一冲,全身松快,这叫冲二遭,全身湿寒之气,都出透了,没捂着,都是羊肉汤的功劳。出门回家前,还得再问店里要一碗:给家里人吃去!回了家,在羊肉汤里搁点萝卜、面条一煮,一家人的饭全有了。
日式拉面
从横滨出发往新宿赶时已是黄昏,坐上湘南线时还饥肠辘辘,夜幕下来,胃口像无底洞,黑暗幽深。我的脑子和嘴都记不清上一顿饭味道了;中午似乎在浅草寺吃了些人形烧,但如今回忆起来也都是轻飘飘的物事;看见地铁站商铺里,烤到黄褐的面包,就忍不住吞馋涎。我和女朋友,真是饿断了肠子,才撑到新宿歌舞伎町里那头粉红小猪的旁边。
所谓粉红小猪,是歌舞伎町牌坊后面,那家“博多天神”拉面挂门的招牌。
新宿歌舞伎町,历来被称为亚洲第一欢乐场,著名的“歌舞伎町一番街”大牌坊后面,旁逸斜出,左右招摇着无数声色犬马灯红酒绿。博多天神拉面馆,小小一家,在牌坊后几步远处平淡地蹲着,反差巨大;就像是麦当娜浓妆艳抹,着件缀满钻石的豹纹装,领口却挂了个普通的白瓷饭勺。
俩人进门,左手一片白案台,一列高凳,客人在长桌上排开,像食槽的马一般,只是不吃草,吃面;右手边的窄道,可容两个人互相侧身过,放三两张桌子,几对情侣模样的男女正对坐吃得稀里呼噜。店里照顾生意的一位大叔,案台后另有两位劳作。一位收拾食材、打理生面,一位凝神定气,和一个汤锅、几个面碗较劲。照顾生意的大叔戴副眼镜,收碗拢筷地忙。看了看菜单,抬手,眼镜大叔慢吞吞笑着过来,看我们指了指700日元的味噌豚骨叉烧拉面,又伸了两个手指,点点头,用英文说了句:“Two?”我们点头确认,眼镜大叔对柜台里喊一声。点单完毕,我黑洞洞的饥饿像块石头,扑通落到了实处——依然饿着,但有下落了。
——日式拉面,其实和山西传统拉面已非一路。日文写作“ラーメン”,英文ramen,音同中国字“拉面”,故名。但也有说法,可能是卤面、柳面、捞面、老面等音译,只怪中国面花样太多,很难对号入座。明治时期,横滨的中华街已有中国人卖类似于如今日式拉面之物,但实际是切面,配汤底与调料。
两位案内师傅手法娴熟利落,下面,煮毕,铺汤底,捞面,下食材,下汤,都在我们眼皮底下操作完,豪迈的两大碗,递到我们面前。第一印象:面、海苔、海带丝、木耳和片好的叉烧,都浮沉在一碗暖黄色、稠浓香的汤里。在饿极了的我鼻子里闻来,这香味都是荤的,有肉味。下勺子先喝了一口汤:汤浓得匪夷所思,猪骨熬透,加浓味噌,鲜浓到成半固体,简直可以放在手心舔着吃。
——日本人吃面,从来重汤,也就是汤头和汤底的组合。汤头惯例得是昆布和鲣节刨出的木鱼花,取其鲜味;也有用猪骨熬的;更有些是猪骨熬完,另加昆布和木鱼花,为了怕味道混,会用昆布在水里过一下,木鱼花也是烫过便捞起;汤底则看情况,酱油、盐、味噌或自家做的酱料,都有。据说豚骨味汤一脉,最初是自九州发源。博多正在九州,博多天神算九州风味代表。豚者猪也,猪骨熬久了,汤头浓白厚润,易于调制。加酱油、调味噌,随心所欲。豚骨﹢味噌到了东京不取清,而取浓。豚骨本身是厚润的香,但缺一点性格;味噌汤由黄豆发酵而来,其香醇浓鲜美。博多人制汤用来做杂煮和拉面时,还爱用晒干后的烤鱼来炖汤。这些一混加,一碗面硬生生就给衬托得玲珑浮凸,活起来了。
喝过汤,左手持勺子,右手筷子挑起一绺面,看。面是手制——这不,师傅正在案板后,继续威风凛凛地做面呢——直条,略呈方形。挑了面和在勺子汤里,一口下去,鲜暖得让人闭过气。嚼一口,韧得恰到好处。见海苔、海带丝、木耳、葱花、豆芽和片好的叉烧,都还撒在汤上,被浓汤烫得嗞嗞散香气。混杂着捞了一勺,吃下去,满嘴里软的脆的薄的厚的,跳成一片。
——与山西面类似的是,日式拉面会用碱水。老西儿都知道:碱水和面,能使面溜光明滑、弹韧好吃。也有不爱碱水味的,就会如广东的,用鸡蛋和面,同样香浓滑韧。论对面的花样处理,日本没法和山西揪、扯、拨、擦、剪、捻、剔的华丽手段相比,也不如山西人在小麦、荞麦、莜麦、高粱间的华丽转换,大多是小麦(日式荞麦面传统八成荞麦二成小麦,又是另一份建制了),但好在做得用心。
日本人的拉面分粗细。粗到14番手,细到28番手。他们谈论棉纱纺线,也爱用“番手”这词。当然,日本人还有其他面,比如他们传统的荞麦面,惯例是荞麦粉加小麦粉,荞麦粉多到七成以上才算数;乌冬面,传统做法是面团揉好了,遮上布,用脚踩,才踩得筋道。拉面也得靠揉搓,因为面的弹性来自面粉的蛋白质。做生面时揉面、醒面,都是为了使麦壳蛋白和麦醇蛋白结合,产生面筋;越粗的面条越筋道,因为保留了较多面筋。
有了好汤头和好面,加什么都方便,好比好水煮得好茶后,要加枣、松仁、核桃,只在心念一动间。日本人对海苔的鲜味很是信任,使海苔卷饭团是常例;茶泡饭配个海苔和梅子,就当顿正经饭吃了。豆芽和木耳是拉面的常例,大概觉得拉面韧、叉烧鲜,总得有些轻而脆的物事吧?于是我这碗里,还有鱼糕切片。
——日本人传统做鱼糕法子,惯例用白肉鱼,取其油少肉紧实的,比如鲈鱼和海鳗,捣成泥后,加一点盐和味霖,入盒子蒸。淋冷水后收缩凝结,就成了。
我有个很私人的习惯:消消停停把面先吃完了,剩下叉烧在汤里泡得久,入了味,再开始吃。叉烧酥烂却韧,筋络软糯,纹理都绽放了。吃下去,不消牙齿太费事,就块块绽裂,和着鲜汤一起下去,满嘴都是饱满的肉香。
——日式叉烧,讲究点的,会用私制酱先腌过肉,表面略煎,取肉本身油脂香,再放凉,最后大煮,等煮入味了通透了,再切片。好叉烧随遇而安,而且不贵气,配得了主菜,当得了浇头。
许是饿得太久,开始吃得很急。但吃到中途,就变慢了。汤太鲜浓,每喝一口都觉得“剩下不多了”,想慢慢来。吃汤面的好处,一半在于汤;而汤的好处,又是寒饿的夜晚,能够一口口把温暖吃进肚子里。面吃完,叉烧嚼完,最后把面碗端起来,面汤喝个底朝天。眼镜大叔过来收碗。我朝他跷拇指,拿英语说赞,他很客气地笑,微微弯腰鞠躬。
我很难告诉眼镜大叔,这顿吃得挺香。吃得香这事儿很主观:不只是满足了舌头,而是一连串的感受。我饿着肚子远道而来,看到三位大叔在灯红酒绿的世界里经营一碗简单温暖香浓的面,吃了喝了,寒冷和饥饿都被缓解了,桃李春风,松软温暖,这一碗面,就像让人在冬夜里,伸一个舒展活泛的懒腰,然后睡进了被窝。
一位印度老板的酱
许多法国人,过圣诞有条固定路线:先去阿尔卑斯山下的阿纳西,赏玩过阿纳西湖,便坐窄轨列车翻阿尔卑斯山,去到勃朗峰下的霞慕尼:那是个高山小镇,物价非常瑞士化,比南欧贵出一倍。木结构小饭馆里,卖传统的瑞士干酪火锅fondue,就是一个干酪锅,加点儿面包——没了。两人对坐吃。锅不大,锅底浓稠的干酪则已被温度烘软,缠绵不已。所用餐具,乃是个细巧的长杆二尖叉。店老板最后多送了点自家做的火腿。高山火腿没有西班牙、意大利火腿那么鲜美诱人,而是坚韧鲜咸,没涮前像软木片,色如玫瑰花瓣。用二尖叉叉上,在干酪锅里略一卷,浓香干酪汁浓挂肉,入口来吃,满口香浓。但我不间断吃了两三顿,就会腻——亚洲胃对乳糖,毕竟没那么亲近。
某天午后,我为了改善伙食,便踩着雪,咯吱咯吱,满镇找亚洲馆子。镇不大,房子又规划得整齐,便找到了一家印度馆。进门,见几张餐桌临着面墙,桌上搁着一排酱料供顾客自取;墙上开个洞,看得到里面是厨房;一个人正在里面忙;我问了一声,那人便回头,弯腰从厨房洞里望我:“稍等啊!”
敢情这位既是老板,又是厨子。
老板后来说,他其实也有助手,只是那助手懒,只在晚饭时来帮厨;白天客人也少,店里一人足矣。我当日去时,老板正忙着做咖喱黄姜米饭,就问我要不要。“好的。”老板又盯了我一会儿:“你是亚洲人吧,日本人?韩国人?中国人?”我说:“中国人。”老板又追问了一句:“那你能吃辣吧?我的米饭有点儿辣。”
店里没别人,于是我们坐一桌,面对面,吃咖喱黄姜米饭。老板边吃边观察我的反应,我点着头:咖喱辣甜又香,香茅和黄姜粉很入味。我不知道这些词用英语或法语怎么说,只好一股脑说,“好”,“不算辣”。老板挺高兴。
晚饭时我再去,店主说有“阿鲁颇哈”。我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只好盯着他做:似乎是香料腌过的米饭配土豆、酸奶和咖喱炒。端上来吃,觉得米饭很像意大利和西班牙人做的烩饭,没熟;味道也很妖,说不出是香、臭、辣还是酸,但咬着牙吃顺了之后,意外觉得还挺好吃;猛可间一股酸辣冲了鼻子,一个喷嚏。老板递过一杯水,满脸的小得意之情。
过了两天,我又去吃早饭,老板还是备了“阿鲁颇哈”,外加一种米饼,配两种辣酱——一红一绿,红的辣,绿的是蔬菜腌酱。我吃时很天真,总觉得红酱很辣,绿酱大概还清新,不料入了口才知道:绿酱辣得更冲,火烧火燎半晌,背上发热,太阳穴发紧,咕嘟嘟喝水。老板给自己烤了个蔬菜煎饼,问我要不要。我看那煎饼,香料和蔬菜混在一起,烘得半熟不生,不太敢尝试,只好“您请,您请”。
吃多了之后,彼此熟了,也能开玩笑了。我跟老板说,你们印度人,每次吃饭,除了咖喱肉类,就是各类主食——脆米饼、蔬菜烙饼、米饭、蔬菜炒饭——配各类酱,中国有些店还带印度飞饼呢,也没见你们会这手。该老板神色凝重,说这黄姜米饭,是用自家熬榨的姜汁腌过的米,再用香料炒的;这两份蔬菜烙饼,这份烙时加了AAAA酱和BBBB菜,那份是CCCC酱和DDDD菜(这里用ABCD代称,是因为他说的那些材料,我一样都不懂),很难得的!
我也隔着那墙洞,观察过厨房:墙壁上挂满各类锅盆等不提,有个极大的石头锅,远看像个石头做的洗衣机;老板在里面烤土鸡,鸡香扑鼻;老板也在内炉壁上贴饼子。我没吃,只觉得香味闻上去,有些像馕。
我要出发去马蒂尼前一晚,过来吃饭,顺便跟老板辞行,还是要黄姜米饭。老板正在整理桌子,给每张桌子上换酱料的玻璃瓶;听我说要走了,就睁大一双印度人水汪汪的眼睛,看去有些抑郁。他让助手(一个胖乎乎的印度人)准备咖喱饭,自己把酱料都推过来。
“你平时都不吃这个,今天你吃吃看!”
我挨个试了一小口。第一碟咖喱酱,半固态,嚼一口,像奶酪,咂一下味,辣劲直冲脑门;第二碟酱,刚吃时不辣,但时候略长,就觉得是冷辣:舌头口腔,包括吸气的鼻子,都被小针微刺,耳朵慢慢就热了起来;第三碟酱,咸辣,咸过之后,有鱼的香味;第四碟酱,一点儿都不辣,但像怪味:满嘴里一会儿甜一会儿香一会儿泛起八角一会儿涌起陈皮。最后一碟,老板让我先别急,舀一勺刚端上来的咖喱饭——帮厨的那位忙完了,正摸着大肚子前的围裙微笑——就着最后一碟酱,一起下肚。刚进嘴,我就觉得耳朵嗡的一声,眼泪立刻流下来,紧闭着嘴,怕出来,只嫌鼻孔不够大,脑袋上没洞,不能喷气;又过了一会儿,满嘴噼里啪啦地爆炸开香味。我长舒一口气,把嘴张开了,呼哧呼哧喘。老板喜笑颜开,给我递水,问我够不够劲,我说好,好极了。
我吃完饭要走了,老板就从厨房里拿出五个小瓶,盛着那些咖喱酱,让我带走吃。我推辞,老板摇摇手,用印度英语跟我白话了半天,大意是:来这里滑雪的亚洲人已经很少,肯来连着吃他馆子的亚洲人更是少,亚洲人里能吃辣的人更是少得可怜——他们只能吃一些淡而甜的日本式咖喱。
结束这一串夸张的排比后,他接着道:这些酱也很普通,给你吃,这是缘分啊!他用这么句话结尾:“好品味遇见好食物。”(Good taste meets good food.)
那几瓶酱,我一直带回了巴黎,慢慢吃,一直到初春时节才吃完。每次吃时,我都想起这个老板:我从来没问起,他一个印度人,为什么会到阿尔卑斯山的欧洲之巅,在这个连火腿和奶酪都不丰足的地方,执着地卖他的印度咖喱,而且研究他自己的配方呢?印度人会抒情而夸张地说,他们的香料有灵魂,我没去过印度不知道;但在欧洲,感受到一个远离故国的印度人对香料的爱,想起来,真也只能是命运。
鱼头汤和卤鸡爪
做鱼头汤,我爸很是拿手。去菜市场,要一个花鲢鱼头,卖鱼的如果跟你熟,会很慷慨地一刀,连鱼头带大半截鱼脖子肉,一起递来,只收鱼头的钱。回家,鱼头洗过,切开,便起锅热油;等油不安分了,把鱼头下锅,“刺啦”一声大响,水油并作,香味被烫出来;煎着,看好火候,等鱼焦黄色,嘴唇都噘了,便加水,加黄酒,加葱段与生姜片,焖住锅,慢慢熬,起锅前不久才放盐,不然汤不白。熬完了,汤色乳白醇浓,伸筷子下锅,仿佛深不见底;舀一勺喝,浓得挂嘴;多喝几口,觉得嘴都黏呢。鱼尾也能入汤,熬完后,鱼尾胶质、鱼头皮、鱼脖子上白肉,半坠半挂,饱绽酥融,好吃;鱼脑滑如豆腐。舀半碗汤在碗里,拌米饭,冬天都能吃得额头见汗。
做卤鸡爪,我爸也很拿手。哪怕没有老卤水,只把鸡爪抹一层生抽,油炸一遍,看鸡爪泛金黄色,便捞起,搁凉,放黄酒里泡着;哪天想起来了,就和盐、花椒、黄酒、腐乳、砂糖一起慢煮,煮完了再蒸一遍,看鸡皮褶皱,仿佛要脱骨滑落了,就能吃:下酒下粥均可,蒸完了鸡爪的汁还能拌米饭,香甜。
他当然还会做其他菜,但唯独这两样,被我外婆赞不绝口。概因我外婆出身贫苦,勤俭持家惯了,是个做红烧鳝鱼,都不舍得扔掉鳝尾巴的铁公鸡。鱼头鸡爪,本来是下脚料,我们这里的人都不会做;见我爸能这么变废为宝,化腐朽为神奇,我外婆甚为欣慰,觉得找到了抠门的新诀窍。据我妈说,她老人家当年,每次吃饱了鸡爪,就对我妈说:
“我看他不会亏待你的。你看,他对个鸡爪都这么好!”
“他对鸡爪好,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属鸡吗?”
“真是胡说八道,这都哪里的话啊!”
当然,以上和以下这些故事,非我所能目见,只是耳闻复述罢了。
我亲外公过世时,留下我外婆,外带我妈(时年四岁)和我舅舅(时年一岁)。我外婆会吵架,会打牌,会缝褂子,会编蒲扇子,会种花,会养鸡鸭鹅猫狗,但是一个寡妇,养不活女儿和儿子,只好嫁了我后外公——当然,我也管他叫外公。
我外公先前也结过婚,打前房带来个女儿,公主一般。炖鸡汤,公主吃鸡腿,我妈和舅舅吃鸡脖子和爪子。熬鱼汤,公主吃鱼肉,我妈和舅舅啃鱼头鱼尾。馒头,公主吃肉包子,我妈和舅舅吃白面花卷,蘸点儿腐乳。我妈把鸡脖子上丝缕的肉、鸡爪的掌筋、抹匀了腐乳的花卷给舅舅吃,叹一口气。外婆看了,抹抹眼角,没话说。隔三岔五,偷偷摊个面饼,给我妈和舅舅吃——还得留心,别让外公发现少了面粉和砂糖。
我妈二十四岁时,当纺织工人,认识了当时在外贸公司做事的我爸。在我妈和我爸还没缔结姻缘之前,颇有点儿周折。我妈编手套、打毛衣、做自行车手把儿,我爸请她去吃馄饨、吃汤包,围着我爸转的一群当地小伙子时不时还请我妈吃油馓子、吃油条。最后,我妈请我爸回家吃饭。我爸坐下来,就看见我外公拧住的眉毛。
据说我外婆说,当时做了一桌煮花生、炖鸡汤、熬鱼汤、摊面饼、红烧鳝鱼,外公的眉头皱进肉里了。我爸并不见肉眼开,没命抢吃,却教我外婆:鱼头鱼尾怎么熬汤才好喝;鸡爪其实也可以吃,广东人就吃。我外婆和我妈听得连连点头,我外公便心头不喜。等我爸去得多了,我外公发现:他自己吃到的鸡腿、鱼肉、鳝鱼越来越少,哪怕吃到,也不再有羡慕的眼光盯着他。经常是我爸一来,就在厨下帮忙:做鱼头汤,做卤鸡爪。做完了,外婆、妈妈和舅舅一起围着吃,眼睛都盯着我爸,听他说他看过的书里的事、出差时遇到的事、他喝过的酒,他看过的电视节目,他在湖里游泳时的乐趣。在我外公看来,吃鱼肉、吃鸡腿,乐趣一半在吃,一半在家里人的艳羡;但现在,艳羡没了,他不是家里的中心了。
据说我外公为这事,就生气了。某一次,忽然就发作起来,拿起门后的竹棒,挥起来就打:“让你不要来,让你不要来,你还来!”竹棍用的时间长了,由绿变黄,硬而且韧,外面泛油光,挥起来呼呼带风声,就打得我爸沿发际线淌血。
据说联防队、卫生站和派出所的人都来了——其中几个是我爸的朋友——见了血,吓坏了,问我爸是怎么回事。
据说,当时卫生站的人已经帮我爸包好了额头,血也擦干净了,我爸就托着额,看看屋里一圈人,说:“没事。我自己滑了一跤,撞了门。没啥事情。不用打破伤风针。”
据说他把人劝走后,就从我外公手里拿过竹棒,用手一拗,啪一声,竹棍脆生生地折了。据说他接着就对我外公道:
“今天你打我,算过去了。但这是最后一回了。我游泳、跑步,也会打架,打你这样的,十个不在话下。以后你再欺负他们几个,我就揍你。你欺负一次,我揍一次。”
据说从那之后,我外公忽然就转了性。变拘谨了,变老实了,变慈祥了。他让我舅舅吃鸡腿,劝我妈妈吃鳝丝,隔三岔五还问我外婆:“那个谁,啊,怎么不来家吃饭啊?”据说后来,他和我爸、我舅舅,组成了相当默契的搭档,比如用竹片编鸡栅栏,比如念着“一、二、三”,一起搬五斗橱,比如托木梁上葡萄架。每次我爸帮着办完事,我后外公就会很热情地问:
“吃不吃苹果啊?”
很多年后,我长大了,每逢跟外公出去吃东西,他还是挺喜欢点鱼头汤(冬天就放一点辣子),点卤鸡爪(还饶点儿小酒)。那时候鸡爪在我们那儿已经叫凤爪了,很流行;鱼头汤也有馆子专门做了。我外公就很得意地跟我说:“你知道吧,这些流行之前,你爸爸就给我们做上了!——是好吃!”
章鱼
地中海沿岸的人,似乎都爱吃章鱼。去希腊馆子、去热那亚湾区、去巴塞罗那,都能吃到章鱼。然而品其做法,有些不一样。
我在热那亚附近吃过一次章鱼。热那亚那一带的湾区,山海相接。地图上给你指出的城市,大多更像镇子或村庄。镇与镇之间,常靠邮政巴士连接。比如你从拉斯帕齐去利奥马特雷,十分钟走个来回的所在——坐邮政巴士,司机于是给你表演悬崖山道的飘移来回。而海边诸村更夸张:利奥马特雷和马纳多纳两个村之间,或者走沿海山道(你可以一路看见晴天时泛绿、黄昏时泛深蓝的大海,以及晒日光浴的美女),或者等上半小时,坐上小火车,然后两分钟就到下一个镇子。卖烤鱼的师傅都开玩笑:光是做等车游客吃炸鱼的生意,都养活小半个意大利了。
那里的炸鱼,主要是油炸章鱼。章鱼裹上面衣油炸,再加香料。因为保留着章鱼本身的洁白柔韧,所以真能做到外松脆而内香韧;这做法谈不上花样,但是章鱼本身很耐嚼,越嚼越爱,于是情不自禁,就吃多了。好章鱼不用加盐,本身有海的鲜味。
巴塞罗那也卖这类油炸章鱼,是非常受欢迎的小菜tapas之一;还有章鱼切开,镶上菠萝片的,味道就有些奇妙。但另有一种做法,据说很希腊化。直接用重味道橄榄油来处理章鱼:直接烤,略带焦便吃。这种做法,吃不惯的人会觉得橄榄油味重;但吃几口后,你会被烤过的章鱼外皮所折服:鲜脆可口,有种奇妙的腥香味。
我在海南海口,吃到过一个奇怪的菜。店里阿妈端来一碗汤,里面是一块块煮过的章鱼肉,另配一碗调料,是鱼露。吃时夹煮过的章鱼肉蘸鱼露吃。鱼肉煮过后,肉略松,有肉汁的饱满感,配合鱼露凶烈浓郁的咸鲜味,很好吃。阿妈还问我要不要用薄荷叶夹着吃吃看,我没敢尝试;现在想来,一定很有趣。
我在日本鸟取县,吃过一次生章鱼:那是在浦富海岸,海女会端出现捞的章鱼,切开,浇上酱油,让你扎竹签吃;这做法是极简的做法,但肉头极厚,又韧,鲜嫩无比;如果用烤过的海苔裹着生章鱼脚吃,更妙了,脆韧交加,鲜味弥漫。
但日本也不只有极简的做法。东京和横滨都有“筑地银”,这家老章鱼烧店,连粉带烤加木鱼花,是至繁的做法了。
两年前的初春,我和女朋友大晚上逛横滨,想去山下公园。不认识路,天又略冷,一路哆哆嗦嗦的。看见一家“筑地银”,天晚了,只有两个小伙子在看店,一个微胖,一个染着发。我俩过去,用英文要了份章鱼烧。看着他俩配合:微胖那位给模具刷油,染发那位把调好的章鱼丸子(外层是面糊,杂有蛋皮和海苔等,内是章鱼块)倒进模具加热,烧到章鱼丸子凝固,染发那位预备包装,而微胖那位负责撒海苔粉、酱油、木鱼花等,最后问我们要加什么酱料?
“就普通酱料好了。”“好的。”于是浇上酱料,递给我们。我们顺便用英语问:
“这里去山下公园还有多远?”
他们俩的英语似乎不算好,彼此面面相觑,讲不出来。微胖那位问了染发那位几句日语,染发那位苦苦思索了一会儿,摇摇头,于是跑去厨房柜里拿了纸笔,画了条路线给我们;染发那位画时,微胖那位就从旁指导,点点画画,时不时给我微微躬身:抱歉啊抱歉啊。我们都不好意思了:“啊,要不算了。”但他们还是画完了地图,交给我们,还是躬身,道:“抱歉啦!”
走出不远,就在路边长椅上坐下来吃。章鱼丸子很酥脆,木鱼花鲜,海苔清香,酱汁还是热的——因为一直在用文火加热;酱油里略带昆布味道,最后,大块韧章鱼肉跟酥软的丸子,配合得极好。我们俩分吃了,继续朝山下公园前进,“按地图,就这里了!”抬头一看,“到了!”
回去的路上,夜深天冷了。眼看要路过,我问女朋友:“再来一份章鱼烧,带回去吃?”“好。”
于是走过去,看见那二位还在呢。一看见我们,染发那位就用日式英语问:
“找到了吗?”
“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