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宗教裁判法
本文是爱因斯坦1953年5月16日写给纽约布鲁克林的一位教师弗劳恩格拉斯(William Frauenglass)的信。在麦卡锡主义猖獗时,弗劳恩格拉斯拒绝在国会委员会前做证。这封信首次发表于1953年6月12日《纽约时报》。爱因斯坦的回信引发了相当大的公众争论。在给瑞士的传记作家泽利希的信中,爱因斯坦提到,“所有重要的报纸都或多或少礼貌地用负面的语气对这一声明进行了评价”。与媒体的负面评价相对照的是,爱因斯坦收到了潮水般的邮件,多数对他表示支持。
本文译自1953年德文版《我的世界观》(26~27页),部分内容参考英文版《观念与见解》(43~44页)。
亲爱的弗劳恩格拉斯先生:
我们国家的知识分子所面临的问题是非常严峻的。反动的政客设法通过提供虚假的外部危险来误导公众,让他们怀疑所有智力上的努力。到目前为止,这帮人得逞了,如今他们开始压制教学自由,剥夺所有不顺从者的职位,也就是说,要饿死他们。
只占少数的知识分子应该怎么反对这种罪恶呢?坦率地讲,我只看到了甘地主张的那种不合作的革命道路。每一个被委员会传唤的知识分子都应当拒绝做证,也就是说,他必须做好坐牢和经济破产的准备,总之,为了国家的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
然而,这种拒绝做证不能是基于众所周知的托词,即援引《第五修正案》反对自证其罪,而是要基于这样一种主张,即让无辜公民服从这种审讯是可耻的,而且这种类型的审讯违背宪法精神。如果有足够多的人准备好跨出这艰难的一步,那么他们将会成功。否则,这个国家的知识分子所得到的,绝不会比那个为他们准备的奴隶制好多少。
顺便说一句,这封信不必被看成是“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