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启程:伦敦到巴黎

第一章 启程:伦敦到巴黎

小时候,我住在离波士顿和缅因不远的地方。打那时起,我一听见火车驶过的声音,就恨不得置身其中。火车的汽笛声仿佛有种魔力:铁道是个让人无法抗拒的市集,无论地貌怎样,都能沿着完美的平面蜿蜒蛇行;火车的速度会让你的心情为之一振,想喝上两杯的愿望也从来不会落空。坐火车不用受罪,不必因为飞机恐惧症而汗出如浆,不必忍受长途巴士的晕车呕吐,也不会像坐小汽车的乘客那样,窝得双腿麻木。如果火车空间够大,够舒服,你甚至连目的地都不需要,一个角落的位子足矣。你成为旅人了,保持着运动状态,一路沿着铁轨前行而去,好似永远不会到达终点,也无需到达终点。就像那个幸运的家伙,退休了,拿着免费的车票,终日生活在意大利的火车上。坐进头等车厢比到达终点更惬意,或者就像英国小说家迈克尔·弗雷恩所说,他套用了麦克卢汉[1]的句式:“旅程即目的地。”可是,我已经选定了亚洲,一想起那块大陆与我有半个世界之隔,心头只有欣喜。

亚洲就在窗外了,我坐在向东驶去的列车上,穿越这片土地,惊叹着火车内部这派市集景象,就跟从身边呼啸掠过的市集一样。在火车上,任何事都有可能:美餐,狂欢,牌友过来打招呼,一次偷情,一夜安眠;还有陌生人长篇大论的独白,结构有如俄罗斯短篇小说。我要搭上每一列轰轰隆隆驶入风景的列车,从伦敦的维多利亚火车站一路开往东京中心站;我要搭上支线火车,去往开伯尔山口中的山地城市西姆拉,再走走连接印度和锡兰的那段弧线铁道;我要搭乘曼德勒快车、马来西亚金箭号、越南的当地火车,还有那些名字无限诱人的列车:东方快车、北方之星、西伯利亚横贯线。

我寻觅火车;我发现乘客。

第一位是达菲尔,我记得他,是因为后来他的名字变成了一个动词——先是莫尔斯沃思这么用,后来我也用了。在维多利亚车站的7号站台,“洲际旅客”的牌子那儿,他就排在我前头。他有把年纪了,身上的衣服对他来说实在太大,就像是匆忙离去时随手拿错了衣服,或是刚刚从医院里出来似的。他走路时会踩到裤脚,裤边儿已然成了破布。他带了很多怪模怪样的牛皮纸包裹,外头还捆着细绳。这种行李更像是急匆匆的炸弹分子会拿的东西,而不像是无畏旅人的物品。行李标签在铁轨间吹来的风中摇摆飞舞,每一张上都写着他的名字和地址:R.达菲尔,华棕旅馆,伊斯坦布尔。这一路我们要搭伴同行了。若是个蒙着严实面纱的尖酸寡妇岂非更好,她的提包里再装满杜松子酒或遗产,那就更妙了。可眼前没有寡妇,只有徒步的旅人、拎着哈罗德百货公司购物袋准备回去的欧洲人、推销员、跟损友们待在一起的法国姑娘,还有灰色头发的英国男女——带着大摞小说,好像要来一场昂贵的、文学式的偷情。没人会去比卢布尔雅那更远的地方,而达菲尔要去伊斯坦布尔,我很想知道他去那边做什么。我孤身一人旅行,神不知鬼不觉。我没透露目的地,也没任务要完成。没人会留意到我陷入沉默,跟太太吻别,独自登上十五点三十分出发的列车。

火车轰隆隆地驶过克拉珀姆。我认为,旅行半是逃离,半是追寻。可待我们离开了伦敦南部郊区的砖砌阳台、铺着煤炭的前院、狭窄的后花园,经过德威学院操场的时候(打着领带的孩子们正在操场里懒洋洋地锻炼),我已经适应了火车的韵律,把上午一直在读的新闻报道忘得一干二净:“贝比·克里斯滕:一被起诉并即将获释的女子刺伤九岁女童”,没有一个字提及“小说家离家而去,不知所踪”,那倒也无妨。接着,列车经过一串联排房屋,进入了隧道。一分钟的彻底黑暗后,眼前豁然出现一幅全新的景致:开阔的草场上,牛群咀嚼着青草,身穿蓝色外套的农夫正在割草晾晒。我们已经远离了伦敦,远离了那个灰扑扑、湿乎乎的地下之城。在“七橡树”,我们又进了隧道,然后又瞥见了一派田园风光:田野里马匹正在用蹄子刨着地,羊儿跪卧在地上,烘干房上立着乌鸦,零星几座活动板房从一侧车窗外闪过。从另一侧车窗看出去,是一幢有着詹姆斯一世时期风味的农舍。郊区叠连着农场,这正是英格兰的风格。在好几个平交道口,公路上都塞满了汽车,直排到一百码开外。火车上的乘客狠狠地盯着车流,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好似在咕哝:“停车吧,混蛋们!”

天色渐晚。汤布里奇的月台上,身穿深蓝外套的学童拿着板球拍和书包,袜子滑落在脚踝上,傻乎乎地笑着。列车驶过,带走了他们的笑容。我们不停车,连大站也不停。我坐在餐车里凝视着外头的景致,面前摆着一杯晃晃荡荡的茶。达菲尔先生也弓着腰,一边盯着他的包裹,一边拿一支医生用的压舌板搅着他的茶。我们经过啤酒花田,九月的啤酒花田给肯特郡添上了几分地中海式的混乱风情。我们经过吉卜赛人的营地,十四辆破旧的大篷车,每辆车的前门口都有一个坚不可摧的垃圾堆。我们经过一个农场,四十英尺外,村落外围的晾衣绳上晾着好多有趣的衣物:灯笼裤、长内衣、亮闪闪的黑色胸罩、耷拉成三角旗般的软帽和袜子。这一切构成了一则精妙复杂的讯息,就像一艘忧心忡忡的护卫船正守护着这些房屋,而这些衣物就是船上的信号旗。

我们一路未曾停顿,这为这列英国火车增添了一种匆忙的气氛。它加速驶向海岸,准备过英吉利海峡。可这急匆匆的劲头是个假象。坐在倾斜小桌旁的达菲尔要了第二杯茶。黑乎乎的阿什福德火车站朦胧现身,又隐没在背后。我们正在穿越罗姆尼沼泽高低起伏的草场,一路朝着福克斯通驶去。此时,我已经把英格兰抛在了身后。其他乘客也是一样。我回到铺位,听见意大利人提高了嗓门。或许,已然到达英格兰边界的事实让他们放了心,有了勇气。几个尼日利亚人说起了约鲁巴语,在此之前,他们只是一曲“头饰四重奏”——两人戴着礼帽,一人顶着缠头巾,一人戴着蜂窝式的假发。看他们说话的模样,好像要把每个词都拼出来似的,每说完一个音节就咂咂嘴唇。每个乘客都转回了母语,只剩下英国人嘟嘟囔囔地把眼光转开去。

“哟,快看。”一位女士一边说,一边把手帕在膝上铺开。

“真是整洁有序。”窗边的男士说。

“有鲜花呢。”女人把手帕轻轻裹到鼻子上,先擤了一边,再擤另一边。

男人说:“国殇纪念墓园管理委员会在负责管理。”

“弄得很漂亮。”

一位小个子男人拎着扎了细绳的纸包裹,走进过道。他的胳膊肘撞到了走廊的窗。达菲尔。

那位尼日利亚女士俯身往外看,念出站名:“福洛克斯度恩。”她错误的发音像是在讽刺挖苦,神情像特罗洛普[2]笔下的格伦蔻拉夫人般无动于衷(“她什么也不想要,就连福克斯通也不想看”)。

港口吹来的风扑到我眼前,灰压压的,还带着细密的雨珠。我正在感冒中苦挨——九月第一遭寒流侵袭伦敦的时候,我就中了招;这让我向往起锡兰的棕榈树和明媚煦暖的好天气。这场感冒让我出远门的决定变得更容易了,因为出门本身就是解药:“吃阿司匹林没有?”“不用,我就要去印度了。”我拎着行李走进渡口,进了酒吧。两个年长些的男人站在里头。其中一个正拿着一枚两先令的银币敲柜台,希望引起酒保的注意。

“雷吉瘦得吓人。”第一个男人说。

“是吗?”第二个说。

“恐怕是。瘦得吓人。衣服都不合身了。”

“他本来也不壮。”

“这我知道。可你最近见他没有?”

“没。戈弗雷说他病了。”

“要我说啊,病得可不轻。”

“上年纪了,可怜的家伙。”

“而且瘦得吓人。”

达菲尔进来了。这两人议论的没准就是他。但实际上不是,两位年长绅士根本没注意他。达菲尔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像是把包裹忘在了别处,也像是自以为被人盯了梢。过于宽松的衣装让他显得很虚弱。鼠灰色的华达呢外套耷拉在肩上,皱巴巴的,衣袖太长了,盖到了指尖,跟拖沓的裤腿一个模样。他身上有股面包皮的味儿。他依然戴着粗花呢帽子,而且也患了感冒。他脚上的鞋很有意思,是农民爱穿的工作靴。他开口要了杯苹果酒,从口音里我听不出他是哪里人,可他的籍贯有待琢磨,那耐穿的衣料透出一种固执的俭省意味——对伦敦人来说,那太寒酸了。他能告诉你帽子和外套是在哪儿买的,花了多少钱,鞋子已经穿了多久。几分钟后,我从他坐着的角落沙发旁经过,看见他打开了一个包裹,面前摊着一把刀,一条法国面包,一筒芥末酱,数片红艳艳的意大利香肠。他慢慢地嚼着自制三明治,陷入了沉思。

加来车站很黑,但巴黎特快上灯火通明。我感到十分宽慰。格伦蔻拉夫人对女伴说:“咱们可以直接见到库尔德人啦,爱丽丝,用不着再换船。依我看,这就是欧洲大陆让人舒心的地方。”我要一路去往巴黎了,搭上东方快车,见见库尔德人。上车后,我发现车厢里挤得要命,于是走到餐车去喝点东西。服务生把位子指给我,一对男女正在撕着面包卷,却没有吃。我想要红酒,可服务生端着托盘忙前忙后,不搭理我的恳求神色。火车开动了,我向窗外望了一会儿,视线转回来时,只见桌上已经摆着一块烧煳了的鱼。撕面包的那一对说,想要酒的话,得找点酒的服务生。我四处张望着寻找,上了第二道菜后才看见他,点好了酒。

“安格斯在《泰晤士报》上说,动笔前他会做调研,”那男人说,“这说不通嘛。”

“我猜,安格斯肯定得先研究一番。”女人说。

“安格斯·威尔逊[3]?”我问。

他俩看着我。女人冲我笑笑,可男人相当不友好地瞪了我一眼。他说:“格雷厄姆·格林就用不着。”

“为什么?”我说。

男人叹口气说:“他不用研究也知道。”

“我希望能同意你的观点,”我说,“可是我读《宛如幻术》的时候,心想,‘这才像真正的农学家嘛!’可在《名誉领事》里头,三十岁的医生说起话来活像七十岁的小说家。提醒一句,我觉得那小说不赖,你可以看看。来点红酒?”

“不了,谢谢。”女人说。

“格雷厄姆送了我一本。”男人说。他转向那女人:“书上签着‘敬请雅正,格雷厄姆’。就在我包里。”

“他这人蛮不错的,”女人说,“我一向喜欢看格雷厄姆的书。”

长时间的沉默。餐车上的调料瓶和酱汁瓶子晃荡着,甜点跟咖啡一道送来了。我已经喝掉了刚才点的半瓶红酒,急切地想再来点,可服务生又忙了起来,拿着托盘步履蹒跚地在桌子间收拾脏盘子。“我喜欢火车,”女人说,“你知道吗,下一节车厢会挂到东方快车上去。”

“没错,”我说,“实际上……”

“开什么玩笑。”男人看着服务生递给他的小纸片,上头用铅笔写了字。他把钱放在茶碟上,领着女人走开了,再也没瞧我一眼。

我自己的账单上写着四十五法郎,估算下来大约是十美元。我着实吓了一跳,可随后得到了一个小小的报复机会。回到铺位后,我发现报纸落在餐车桌子上了,于是转回去拿。可我刚碰到报纸,服务生开口了:“您要做什么?”[4]

“这是我的。”我凶巴巴地说。

“您刚才坐这儿?”

“当然。”

“那您刚才点的什么菜?”看起来,他颇为享受这番精妙的盘问。

我说:“煎煳了的鱼,一小块烤牛肉,湿答答的烧焦西葫芦,冷土豆,不新鲜的面包,这些玩意儿收了我四十五法郎,再跟你说一遍,四十五……”

他让我把报纸拿走了。

在巴黎北站,我所在的车厢挂到了另一个火车头上。达菲尔和我一起在月台上看着,然后上了车。他花了很长时间才上来,累得直喘。列车开动之后,他仍然站在那儿喘息着。这辆车要往前再开二十分钟,到达巴黎里昂火车站,再载上其余乘坐东方快车的旅客。现在已过了十一点,绝大多数公寓楼都熄了灯。可有一扇窗还亮着,里头的晚餐派对即将散场,像是一幅城市风情画,在屋顶和阳台的幽暗画廊里闪着光。火车驶过,窗里的情景映入我的眼帘:两个男人和两个女人围坐在桌边,桌上摆着三个酒瓶、盛宴余下的残羹、咖啡杯、一碗吃剩的水果。所有这些道具,还有穿着衬衫的男人,都述说着一种怡人的亲昵,一场老友重聚的悲喜剧。让和玛丽有阵子没回来了。让微笑着,正准备说笑话,他装出一副困惑的法国人模样,来回挥舞着手说道:“她像个疯子似的站到桌子上,就像这样,冲着我来回摇晃它。真不敢相信!我对玛丽说:‘皮卡德两口子肯定不信!’这是真的。然后她……”

火车慢慢地绕着巴黎开,在黑洞洞的楼宇间穿行,呜呜的尖锐汽笛声传进沉睡女人的耳朵。里昂火车站充满了活力——明亮的灯光和冒着白烟的火车头映出午夜的魅惑,在闪烁着微光的铁轨对面,有辆火车上覆盖着螺纹帆布,仿佛把这辆车变成了一条准备动身的毛虫,打算在法兰西的大地上啃出一条道路。月台上,到达的乘客打着哈欠,拖着疲惫的步伐。搬运工倚在行李车上,瞧着人们费劲地提起箱子。我们的列车与东方快车的车厢挂在了一起,砰然一声,包厢门震得滑了开来,把我径直抛向对面女士的膝部,令她从睡梦中惊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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