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俗而能通话金庸

自序 俗而能通话金庸

某兄以为,金庸必将不朽,断言:后五百岁,必有人乐读金庸,且其狂喜如我!也有朋友认为武侠式微,读者日稀,即便金庸小说亦不免凋敝。俗人曰:身后名,何若眼前杯酒!刘正风曾道:“世上已有过了这一曲,你我已奏过了这一曲,人生于世,夫复何恨?”世上已有过了金庸小说,我也爱过了金庸小说,无论金庸今后际遇如何,眼下阅读的快乐,足以对得起这场邂逅。

我是俗之又俗的俗人一个,平生最爱俗物。爱京昆,因其俗;爱《红楼》,因其俗;爱诚斋,因其俗;爱笠翁各种传奇小说,更是因其俗。武侠既为通俗小说,俗是理所当然的。然,武侠中独爱金庸,却因其不仅俗,而且通。

“通”若为“通行”之义,金庸小说可谓大通。凡有华人处必有金庸,应该不是夸张。所以,“迎合读者”就成了金庸小说媚俗的铁证。愚以为,倘作文的目的不是束之高阁,藏诸名山,而是想公之于众,与人同乐,那让人喜欢实在算不上什么缺点——甚至可以说是优点了。《随园诗话》云:“人但知满口公卿之人俗,而不知满口不趋公卿之人更俗。”“迎合读者”如果是俗,那满口“我手写我心”,拒绝与读者“媾和”的就是更俗了。且“翩然一只云中鹤”固然雅人高量,但同时“飞来飞去宰相衙”则不免沦为跳梁小丑。拒绝“媾和”的高雅作者如果同时是某通俗刊物的写手,则其人可知,其雅可知。

“通”如是西汉时采铜铸钱、富可敌国之邓通,金庸可谓通中之最。连载时,《明报》就因此大卖;成书后,三联版更是奇货可居。即便再怎么诋毁新修版,痴迷的粉丝仍然趋之若鹜。更有一代代的天王天后男神女神小鲜肉,轮番翻演金庸剧,各领风骚三五年。俗人如某,真心祝愿先生财源滚滚。阿堵物自然是俗物中的俗物了,雅人自不屑言之。但高洁如菊花仙子也说:“妾非贪鄙,但不少致丰盈,遂令千载下人,谓渊明贫贱骨,百世不能发迹,故聊为我家彭泽解嘲耳!”(《聊斋志异·黄英》)拜金如我,自然更不会以“丰盈”为耻,但不知金庸能为困坐书斋的写手解嘲否?一笑。

“通”若释为“通畅”,则金庸正是通人。文字流畅易读,正是俗之根本。韩愈、鲁迅的奇崛瘦硬固然是上等文字,与之相比,流利畅快的确难免“俗艳”之讥。然而,目前我并未见到如韩、鲁二公那样有嚼劲有回味的奇崛文字。令人头昏脑涨的只是胡乱罗列意象、不知所云的伪古风和生拼硬凑、强行搭配的生造词——我名之为“文字的配种”。欣赏不了这种“不通”的“不俗”,所以宁取俗艳的流畅。我常想,为何世间只有“雅正”而不说“俗正”。金庸小说的文字自成一格,不同于古典白话,但也不是现代汉语——他一直有意识地规避“太现代”的词语。我一直以为,这是武侠小说最恰当的表述方式,可谓“得体”。金庸文字的平朴,算得上是个共识。《围城》里的范小姐喜欢搜集各种富于哲理的警句——将它们“打了红铅笔的重杠,默诵或朗诵着”。所以与范小姐有鉴赏共识的读者,因摘抄不到名言警句而鄙视金庸,那简直是顺理成章的。只是我这个俗人看见“天涯远不远”之类的故弄玄虚,总不免失笑。总是觉得这种不奇不怪不炫,俗出了中庸之道的文字才对胃口。

“通”如果解作“通达”,那金书的主角大体也算得上通达吧。或顺利或坎坷,最终总能取得大成就,抱得美人归。这真是庸俗的价值观啊!也是金庸小说未脱旧文学窠臼的明证——骨子里还是才子佳人那一套。飞黄腾达的追求,在旧时也算俗了。贾宝玉就鄙薄“仕途经济学问”。名士王濛批评何充:“我们来找你玩,你理当摆拨常务,应对玄言,怎么还看公文?”何充打脸很有水平:“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世说新语·政事》)其实,任何时代,锐意进取,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都是值得肯定的吧?不通俗物,超然物外,固然雅,但是如没有餐风饮露的本事,只能寄望于可挥霍终生的遗产了。只有韦小宝不遗余力地网罗御姐、萝莉、熟女、人妻、绿茶、花瓶和女仆,不知道是纯粹的收集癖还是想用来召唤神龙。其余的大部头,大抵都是武艺高强的英雄娶了最美的美女。这当然也是庸俗的。宣传主流价值观的媒体往往偏爱不俗的英雄舍身救世,脱俗的美女婚姻扶贫。俗人如我,却更能接受“邯郸岂偶厮养,新妇必配参军”的“意中缘”。虽然自忖郭、黄终老是另一版本的“倾城之恋”,杨、龙修成正果是你跑我追的游戏,任盈盈得遂所愿是令狐冲受恩深重以身相许;却不能不承认,他们是最合适的佳偶了。虽然不如意事常八九,但人心仍偏爱喜庆团圆。就算是悲剧,梁祝也能死后化蝶;写革命文字,鲁迅也不惜运用曲笔,在夏瑜坟头加一圈小白花。纵然世间不能绝怨女痴男,但笔端做媒,替天行道的俗人俗趣何须苛责。

私意以为,金庸先生应该也是个俗人,所以爱恶搞雅事。每每夸张地令雅元素富集,几乎绚烂到《儒林外史》里的杜慎卿所谓“雅得那样俗”的地步,然后再以俗破之。当此时,我就会产生一种阴暗的快感并大叹“知己啊知己”!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韦小宝书斋写字:在一方王羲之当年所用的蟠龙紫石古砚中加上清水,取过一锭褚遂良用剩的唐朝松烟香墨,安腕运指,屏息凝气,磨了一砚浓墨,再从笔筒中取出一枝赵孟定造的湖州银镶斑竹极品羊毫笔,铺开了一张宋徽宗敕制的金花玉版笺,点起了一炉卫夫人写字时所焚的龙脑温麝香……这一番排场下来,写出的字却似硬柴、似扁担、似蚯蚓。真真让“钟王欧褚颜柳赵”情何以堪。

与之相似,祖千秋侃侃论杯,对酒、杯的搭配,龟毛得令人发指。然而,拿出来的酒却味道奇葩。“八步赶蟾、赛专诸、踏雪无痕、独脚水上飞、双刺盖七省”这一绰号何等华丽霸气,益发显出其拥有者盖一鸣的武艺低微。段誉滔滔不绝地论茶花精品,旨在映衬王夫人真正汉白玉栏杆环绕的“落地秀才”。

然而,金庸小说是能够雅俗共赏的,欣赏金庸的当然也不乏有雅人。个中缘由,或许是雅人雅量,大肚能容。但也不能不承认,在某些时候,雅俗的趣味点其实是一致的。

黄蓉指着那渔舟道:“烟波浩淼,一竿独钓,真像是一幅水墨山水一般。”郭靖问道:“甚么叫水墨山水?”黄蓉道:“那便是只用黑墨,不着颜色的图画。”郭靖放眼但见山青水绿,天蓝云苍,夕阳橙黄,晚霞桃红,就只没有黑墨般的颜色,摇了摇头,茫然不解其所指。(《射雕英雄传》第十三回)

连水墨画都不解的郭靖当然是俗坯。但东坡雅人,也一样不理水墨画的规矩,任性地用朱砂画竹子,且面对质疑,理直气壮地反问:“世间何见墨色竹?”如此看来,直面眼前真色的俗人郭靖与超乎色相的雅人苏胡子,也算得殊途同归了。

韦小宝文盲一枚,竟然不知“尧舜禹汤”,将其误解为“鸟生鱼汤,是一碗大大的好汤”,可谓俗到极致了。但“天资英迈,负文学重名”的李东阳又如何呢?

李长沙在京邸,款会试贡士若干人,酒数行,俱起辞谢,公曰:“且止。有场中题愿商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诸君亦知所以然乎?”众思颇久,未解。公笑曰:“无他意也,只是‘待汤’。”(《尧山堂外纪》)

可见,俗人韦爵爷和明代文坛领袖李大学士在乱炖三皇五帝的问题上,也是能达成共识的。

还说俗人韦小宝。他奉旨江南“种栗子”,扬州知府吴之荣拍马屁建花棚:命高手匠人以不去皮的松树搭成,树上枝叶一仍如旧,棚内桌椅皆用天然树石,棚内种满花木青草,再以竹节引水,流转棚周,淙淙有声,端的是极见巧思,饮宴其间,便如是置身山野一般,比之富贵人家雕梁玉砌的华堂,又是别有一般风味。(《鹿鼎记》第三十九回)

哪知韦小宝是个庸俗不堪之人,周身没半根雅骨,来到花棚,第一句便问:“怎么有个凉棚?啊,是了,定是庙里和尚搭来做法事的,放了焰口,便在这里施饭给饿鬼吃。”

这真是“俏媚眼做给瞎子看”了。

然而,最恨俗人俗事的贾宝玉,也一样“只知朱楼画栋,恶赖富丽为佳,那里知道这清幽气象”。他批评大观园里的“稻香村”:“此处置一田庄,分明是人力造作成的。……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恐非其地而强为其地,非其山而强为其山,即百般精巧,终不相宜……”

在鄙视“人造的天然”这一问题上,韦小宝与贾宝玉真可谓心有灵犀。

觉远临终授经,围观众人中少林得其高,武当得其纯,峨眉得其博。同一文章,也不妨雅人去寻雅趣,俗人去辨俗味。

黄蓉做菜,每道都有雅致的名字。“玉笛谁家听落梅”是五种肉拼起来的肉条——因味道有二十五变,合五五梅花之数,又因肉条形如笛子,故此得名。“好逑汤”则源于《诗经》,莲、竹以喻君子,花、樱桃以指美人。“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所以这道荷叶笋尖樱桃斑鸠汤便叫作“好逑汤”了。菜肴创始人黄药师自是雅人,这样珍而重之的命名,可见雅趣。而盲测满分的洪七公对这雅趣并不感兴趣,无论“荷叶笋尖樱桃斑鸠汤”还是“美人君子汤”都不过是这道菜罢了。可以说,摒除了雅意的洪七公反而得到了菜的真味。至于郭靖,“菜好菜坏,他也不怎么分辨得出”,牛嚼牡丹,风卷残云般吞了四大碗。窃以为,这才正是对待食物最正确的态度。

2016年6月,写于京南寓所

这个集子是一个俗人“拜金”的琐记,颇为琐碎,未成体系,姑且分作上下两篇。上篇主要是对金庸小说和人物的一些赏析,虽然不免有些歪论(如《“不肖子”杨过》等,只是一时兴到之作),但大致还算“正论”。下篇却是游戏效颦之作,沿袭了某些古典文学的旧制。文字的水平和主旨当然都差得远,只算是旧瓶装了酸梅汤。

《〈笑傲江湖〉回批》仿的是金圣叹批《水浒》、毛宗岗批《三国》。原本文中还有夹批,因需照搬原文,诸多不便,只取了各回总评。各位看官瞧个大概意思罢了。

《世说金语》则取《世说新语》的体例,摘抄金庸小说情节分为《德行》《言语》等三十六门,并各加“赞语”。至于将“冯公吐哺”归为《政事》,以“牛矢马溺,遍地黄白之物”为《豪爽》之类,则是本人的一点恶趣味。

《感金小语》是对金庸文字的零星感悟和小考证。木屑竹头,千虑一得,算是略近于古人的笔记短札。

清朝舒铁云著《乾嘉诗坛点将录》,将诗人冠以水浒好汉名号,此后历代仿拟不绝,近年更有“学林点将录”“画坛点将录”等。因思金庸人物亦当有此殊荣,便有了这篇《金庸点将录》。其中也不是没有正论,譬如点萧峰“玉麒麟”,以郭靖为“天勇星”。当然大多数是游戏式的胡说,于是“天魁星”归了韦小宝,令狐冲配对“鼓上蚤”,玉如意最能“摸着天”……附录的“人物杂咏”算是个添头吧。历来作诗,有一句固定的谦语,叫“虽不成诗,但押韵耳”。这几首分行的文字固然不敢言诗,但新韵平水混用,也不敢说押韵。

为讨论方便,本书引用金庸小说原文不少,悉据通行版。这些拉拉杂杂的文字,只望列位看官不论雅俗地吞了去,倘有同道同好,看到合意处,能会心一笑,则是意外之喜了。至于高人雅正,更是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2016年7月,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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