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教心愿与身违

第一章 天教心愿与身违

红日已高三丈透

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红锦地衣随步皱。

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

——浣溪沙

红日金炉,玉楼碧阙,佳人美酒,无不透露出李煜帝王生活的各种痕迹。或浓或淡,或深或浅,皆是些缠绵缱绻、显贵荣华的风景。这枕温柔乡,这片富贵地,曾摄过才子的魂魄,缠过词人的心田,再以后遭遇国破家亡,帝王仓皇辞庙,甚至沦为赵氏兄弟的囚徒,千般万般,皆由此起。

很多人说,承袭帝位非李煜所愿。由是出发,无数拥趸以“天教心愿与身违”诉说着李煜生于帝王家的无奈,认为登基为帝的荣耀一刻,是才子悲剧命运的源头。倘若他只是个寻常人家的公子,风流如他、才情如他,那一双眼睛定然像微风拂过的湖面,时而荡漾起一抹碧水的青光,时而暗淡出一片夜空的清寂。这样的男子,世人皆盼着他能有个快活且圆满的人生。

心有愿,但天不遂。历史与命运,屡屡与人们的愿景开些吊诡的玩笑,便让词客坐了皇位,又让君主成了俘虏。

清朝的皇帝爱新觉罗·福临,便是被这命运玩弄的棋子之一。顺治帝六岁登基,十四岁亲政,仅这两个数字,已足够让人刮目相看。据正史记载,这位少年天子崩于天花,英年早逝。然而诸多野史,都称他后来看破红尘、厌倦宫闱,最终在五台山出家。

和这桩不见于正史的奇闻一起流传民间的,还有一首《归山词》,其中有这么几句自白:

黄袍换得紫袈裟,只为当年一念差,我本西方一衲子,为何生在帝王家?

十八年来不自由,南征北讨几时休?我今撒手西方去,不管千秋与万秋!

相传此诗见于五台山善财洞上院正殿的山墙上。康熙帝命人拓印,带回京城请孝庄太皇太后鉴别。这位在宫廷斗争的血雨腥风中鲜少落泪的老妪红了眼圈,颤巍巍地点头,认定笔迹确实出自她那抛却万里江山的儿子。

《归山词》是否是顺治亲作,历来争论不止。然二百余言,字字句句说的都是同一宗遗憾:事与愿违。

后人多说,继承大统与顺治的心愿相违,也和李煜的心志相悖。他们隔着千年的凄风苦雨,却都成了被皇权羁缚的可怜俘虏。

公元961年,二十五岁的李煜子承父业,成为南唐的统治者。因为兵败,当时的南唐已取消帝号,沦为后周的附庸。李煜继位不久,即向代周建宋的赵匡胤大量纳贡,并亲笔写了封言辞谦卑的表文,表示愿意恪守臣道。若观时局,李煜这番举动或可称是不能不为;倘论骨气,则是人未举步但膝骨已弯。

这首词就作于李煜登基后,南唐亡国前。先读《归山词》,再吟《浣溪沙》,猛然惊觉,或许,自作多情的后人,大多误读了李煜。多情如他,即使亡国后,也未像顺治这般发出过“为何生在帝王家”的感慨。

这位南唐君王的生活,自有一番绮丽光景。

红日升,已有三丈之高。大殿里,太监和宫女们忙着朝金炉里添加炭火。侍者往来不绝,连地上的红毯都被踏出了褶皱。善舞的美丽宫人,随着舞曲翩飞似蝶,跳到用情处,束发的金钗沿着光滑的青丝坠落。

或是因那缭绕不去的香气,或是因宫人曼妙的舞姿,或是因舞者那柔顺乌黑的长发,或者只是因为美酒,置身其中的李煜有了些许醉意。他随手摘下一朵鲜花,希望能借此醒酒。恰在此时,其他宫殿里的音乐缥缈传来,先入君王耳,再绕君王心。

宋代的陈善在《扪虱新话》中有言:“帝王文章,自有一股富贵气象。”李煜词中这一番尊荣至极,又怎“富贵”二字了得?

炉是黄金铸成,虽然贵重,却不及用炭之讲究。香兽这种用炭,并非寻常人能用。最初使用香兽为炭的是晋朝羊琇。据《晋书·羊琇传》记载:“琇性奢侈,费用无复齐限,而屑炭和作兽形以温酒。洛下豪贵咸竞效之。”李煜学不来羊琇的智勇,已是可悲,又竭力效其奢侈,更加可叹。

红日高过三丈,皇帝没有批阅奏章,也没有接见大臣,更未思索国家命运百姓祸福,反而沉醉在歌舞美酒中,日日以谱新曲、做新词、制新舞为乐,实在让人忍不住怨之恼之。

若非一国之君,李煜自然无法把风流才子的奢华迷梦变成现实。宋代李颀在《古今诗话》说:“诗源于心,贫富愁乐,皆系其情。”此语可视为《浣溪沙》一词的注脚——做着太平天子的李煜,有着由衷的快乐和满足。

他曾沉醉于那温柔乡、富贵地,待到想从中抽身而出时,则是怕那温柔乡终会成为英雄冢。乱世出英雄,当赵匡胤厉兵秣马准备一统天下时,不识干戈的李煜有成为英雄的机遇,却没有成为英雄的雄心。他早已在醉舞狂欢、夜夜笙歌的欢愉中大醉,在金炉红毯的奢华中迷失。

和他一同迷失的,还有整个南唐朝廷。

《资治通鉴》有言曰:“楚王好剑客,百姓多疮瘢;吴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这说的是上行下效之害。可惜李煜早生了些年头,无缘得见司马光对君主的劝谏。正因“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整个南唐朝廷被诗词和歌舞笼罩,文人无谋,武士无志,表面繁华至极,背后隐忧重重。

故而,小小南唐的旖旎宫廷,算不得是英雄冢。

在那些歌舞升平的年华里,李煜对皇位甘之如饴。他贪恋这个至高无上的位置带来的诸多特权,并选择对帝王的责任视而不见。有史书评价他:“性骄侈,好声色,又喜浮图,为高谈,不恤政事。”

才子李煜掌舵南唐,或许是他的不幸。然与之相比,南唐子民却更加不幸。当他在大好晨光里逗弄佳人、拈花听鼓的时候,赵氏的兵卒已磨刀霍霍。

有人或许要为李煜辩解:不恤政事不上早朝,李煜并非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只要向前追溯二百年,便有唐玄宗有过之而无不及。诗人白居易的一首《长恨歌》,揭了这位帝王的短: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故事,早已烂熟。李隆基与李煜这两位君王,同样“不早朝”,同样夜以继日沉溺于政务之外,同样,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安史之乱起,六军不发,唐玄宗眼睁睁地看着宠妃“宛转蛾眉马前死”,却“掩面救不得”,只落得“此恨绵绵无绝期”。爱情支离破碎,盛唐也随之一并成了说书人嘴里的往事。

帝国在玄宗手中由盛转衰,相较而言,李煜则失去的更多。当他手擎白幡向宋军投降时,不仅失去了“三千里地山河”和深爱的女人,还有为君的尊严、为人的自由。

历史不止一次证明,不管是因为女人,还是因为其他和朝政无关的兴趣,但凡荒废政务者,大多会被历史荒废,成为一卷史书中灰暗的一笔。

后人说唐玄宗是被女人所误,其实,这位“开元盛世”的开创者,只不过是把自己从“应做”之事中解脱出来,放纵任性地投入到“想做”的事情里。他是被放纵吞噬的。

李煜则与他不同。享乐是人之天性,而奋发图强则需后天磨砺。李煜被极具文人气质的父亲教育长大,在他为一首词的韵脚紧锁眉头时,没有人教过他怎样去做好一个皇帝。他是被无知戕害的。

他懵懂无知地过着他理想的生活。这种红日升而不起、佳人舞而心醉的日子,被斥为奢靡无度,或许能够和杜甫诗中“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两相对照,成为极乐与地狱的范本。然而,很多人像明代文学家杨升庵一样,一面疾言厉色地“讥其忒富贵耶”,一面又赞其词章豪华妍丽,甚至引为“绝唱”。

帝王的狂欢不是一日,也不是一夜,而是夜以继日;宫殿里的宴乐,不在一处,而在多处,甚至,整个宫廷都迷失在了箫鼓齐奏的歌舞升平里。词里前后呼应,帝王生活之放纵无度,可见一斑。

日头是红灿灿的,兽炭是带着熏香的,箫鼓一曲曲,荡漾了心神,美酒一樽樽,已染醉了灵魂。李煜眼中的宫廷生活,说得文雅些,恰似一桌色美香浓味鲜的珍馐美馔。先哲们说尽了“治大国如烹小鲜”的道理,可叹李煜却不懂。

值此美景,面对佳人,耳闻仙乐,不沉醉,难,抽身而退,更难。

难怪李煜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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