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一次旅程都是追寻(当然凡事总有例外)

1 每一次旅程都是追寻(当然凡事总有例外)

好,这么说吧,假设,纯粹假设啊,你在读一本书,故事发生在1968年夏天,主人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十六岁男孩。这个男孩——姑且叫他凯普吧——长着一脸青春痘,盼着入伍之前能够消掉。此刻他正在去大西洋和太平洋食品公司的路上。他骑着辆不能变速的自行车,还是脚刹的,这让他觉得特丢份儿,而蹬着这样的破车给妈妈跑腿就更让他抬不起头了。一路上他碰到几件烦心事:遭遇一条凶巴巴的德国牧羊犬,又在超市停车场看到他的梦中情人凯伦坐在托尼·富可豪崭新的梭鱼跑车中有说有笑,打情骂俏。凯普本来就讨厌托尼,一则因为他姓富可豪,而自己的名字凯普配上史密斯这土气的姓,实在土得掉渣;还有就是托尼即使一辈子不出力干活,都会衣食无忧,那辆鲜绿色的跑车开起来简直风驰电掣。前不久凯普刚约过凯伦,此时她却和托尼有说有笑,她一转头看见凯普,还是笑个不停。(她本可以不笑,这对故事的结构无关紧要,但在我们编的这个故事中她一直在笑。)凯普径直走进超市,买妈妈吩咐的奇迹牌面包。就在伸手去够面包的当儿,他突发奇想,决定虚报年龄参加海军,就算被派到越南打仗他也不在乎,因为在这个只能靠拼爹的憋屈小城,他永远不会有出路。也许他是赌气,也许他看到圣艾比拉德(什么圣人都可以,但我们想象的作者选了相对生僻的这位)在某个红色或是黄色或是绿色气球上显灵。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凯普作什么决定也和凯伦笑与不笑、气球是什么颜色一样,无关紧要。

故事到底在讲什么?

假如你是位文学教授,甚至不必是特别古怪的文学教授,就会知道刚刚发生的一幕是一位骑士遭遇磨难,而且与对手实力悬殊。

换句话说,他刚刚踏上追寻的旅程。

可看起来就是男孩子去商店买面包嘛。

没错。可考虑一下什么是追寻,其中包括什么?一位骑士,一段凶险的旅途,一只圣杯(不管它是什么样的),至少有一条恶龙,一位邪恶骑士,一位公主。听上去差不多吧?有这几条就好办了:一位骑士(名叫凯普),一段凶险的旅途(凶巴巴的德国牧羊犬),一只圣杯(以奇迹牌面包的形式出场),至少一条恶龙(我敢说那辆六八年产梭鱼跑车确实可以喷火吐烟),一位邪恶骑士(托尼),一位公主(笑不笑都行)。

好像有点牵强啊。

表面上看,确实牵强。但我们从结构的角度考虑,一场追寻包括五个因素:(1)一位追寻者,(2)目的地,(3)声称去那目的地的原因,(4)路上遇到的挑战和考验,(5)去目的地的真正原因。第一条很简单:追寻者就是要进行追寻的人,不管他知不知道这是一场追寻。实际上他往往不知道。第二和第三条要同时考虑,有人告诉我们的主角,我们的英雄——他看上去未必具有英雄气概——到什么地方去,做什么事。去寻找圣杯。去商店买面包。去拉斯维加斯把某个家伙痛扁一顿。当然任务五花八门,高低贵贱都有,但对结构来说都一样。去某处,做某事。注意我说这叫声称的原因,因为还有第五条。

追寻的真正原因绝不是声称的原因。实际上,追寻者经常完不成声称的任务。那他们干吗要去,我们干吗还在意他们?他们去是为了声称的任务,而且误以为那就是真正的使命。可我们知道,他们追寻是为了接受教育。他们对唯一真正重要的问题还不够了解,而这个问题就是他们自身。追寻的真正原因总是认识自我。这就是为什么追寻者总是年轻人,未经世事,不成熟,一直在别人羽翼庇护下生活。一个人活到四十五岁,要么已有自知之明,要么已是朽木不可雕;而一个十六七岁的普通男孩,他的自我探索之旅仍是长路漫漫。

下面我们看一个实例。教20世纪晚期小说的时候,我总是从最出色的追寻小说入手:托马斯·品钦的《拍卖第四十九批》(1965)。刚入门的读者会发现这部小说让人摸不着头脑,而且极为怪异。确实,小说中有不少漫画性的奇怪成分,这可能会掩盖基本的追寻结构。可话说回来,英国文学早期追寻文学的两部经典力作,《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14世纪末)和埃德蒙·斯宾塞的《仙后》(1596),在现代读者眼中一定也具有漫画性因素。其区别无异于把它们看作是插图版经典文学还是扎普漫画。下面就是《拍卖第四十九批》的设定:

1)追寻者:一个年轻女子,生活不太幸福,婚姻不算美满,年轻故而尚可教也,在男人的问题上不至于太过自信、油盐不进。

2)目的地:为履行职责,她要从旧金山附近的家中驱车前往南加州,还要在两地之间奔波,在过去(一个性格分裂、依赖迷幻药的丈夫,一位精神错乱的前纳粹心理医生)和未来(前途未卜)之间穿梭。

3)声称的原因:她被指定为旧情人的遗嘱执行人,那人是超级大款,一个性情古怪的商人和集邮爱好者。

4)遇到的挑战与考验:女主角遇到许多怪异可怕的人物,有些确实是危险分子。她深夜驾车出门,只身经过旧金山街头,在不见容于社会的无家可归者中穿行;她进入心理医生的办公室,劝说精神错乱的他放下枪,停止乱射(这种封闭的危险境地在传统的罗曼史研究中叫作“凶险教堂”);身陷可能几世纪之久的邮政阴谋之中。

5)去目的地的真正原因:我有没有提到她的名字叫奥迪帕?实际上是奥迪帕·玛斯。这个名字脱胎于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俄狄浦斯王》(约前425)的伟大悲剧人物,他的悲剧正在于不了解自己。在品钦的小说中,帮助女主人公实现目标的人物,其实就是她的靠山,恰巧都是男人,如今一个个都离她而去,证明这些人既不真诚也不可靠。此时,她必须面对两种选择,是绝望崩溃,脆弱无助地退回自己的壳里,还是昂首挺胸,自立自强。要作出选择,她要先弄明白哪一个自我是她可以依赖的。在经历一番艰难挣扎之后,她作出选择,不再指望男人,不再指望特百惠推销聚会,不再指望有什么简单的答案。勇敢向前,冲向神秘的结局。我们敢说她了解自己了吗?那当然。

可是……

你不相信我的话。那想一想,为什么声称的原因渐渐淡出了呢?随着故事进展,提到遗嘱和遗产的次数越来越少,就连代理人的任务和邮政阴谋的秘密最后也悬而未决。小说结束时,她要去看珍稀邮票赝品拍卖会,秘密的答案有可能会在拍卖会上揭开。可鉴于前面发生的一切,我们很怀疑有没有谜底。最重要的是我们已经不关心答案是什么了。现在我们和女主人公一样清楚,发现男人靠不住也不是世界末日,她自己仍是完整独立的人,可以继续前行。

所以,只消五十多个字就可以说清,为什么文学教授一般认为《拍卖第四十九批》是部挺棒的小说。乍一看这书确实有点怪,富有实验性,超级嬉皮。但定心细读,你就会发现它遵循了追寻故事的常规。《哈克·费恩》如此,《指环王》如此,《西北偏北》如此,《星球大战》也是如此。大多数那些关于某人去某处做某事的故事都是如此,尤其是那些去某处做某事并非出自主人公本意的故事。

提醒一下:如果我在本章或以后的章节中有时立论武断,似乎某种说法总是正确,某种特定情况总是存在,那我道歉。“总是”和“绝不”在文学研究中没有多少意义。一则,一旦某种东西似乎总是正确,就会有个聪明家伙跳出来写点什么,证明它不正确。当文学太像男人一统天下、高枕无忧时,就会有些像已故的安吉拉·卡特这样的小说家或像当代的依婉·伯兰这样的诗人杀出来,搞个天翻地覆,只为提醒读者和作家们,那种既定观念不过是错觉。当读者们像20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样开始给非洲裔作家分门别类时,像伊什梅尔·里德这样的滑头刺头就会蹦出来,拒绝服从现有的任何分类。再看看旅程,有时候追寻失败,或者主人公并没有追寻什么。再则,每次旅行果真都是追寻吗?那得看情况。有时候我只是开车上班——没有历险,没有成长。我敢说写作中也是如此,有时候作家出于情节需要,让人物上班下班。可即便如此,当人物动身上路,我们就该注意了,你懂的,看会不会发生点什么事。

一旦你搞定追寻小说,别的就都好办了。

  1. 即马克· 吐温的《哈克贝利· 费恩历险记》。
  2. 安吉拉·卡特(1940-1992),英国著名小说家、记者,以女性主义、魔幻现实主义而著称,主要作品有《马戏团之夜》《明智的孩子》等。
  3. 依婉·伯兰(1944- ),爱尔兰女诗人,擅长从神话传说、文学艺术传统以及爱尔兰历史等各个层面挖掘并凸显被隐没的女性经验,主要作品有诗集《按她自己的形象》《夜间哺乳》等。
  4. 伊什梅尔·里德(1938- ),美国诗人、散文家、剧作家和小说家,以讽刺政治、揭露文化压迫而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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