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书信论学传统概述

第一节 书信作为文体之一种

一、书信的定义与书信的起源

首先应对“书信”这一研究对象做一概念上的明晰。古代,“书”、“信”各有其意,书,指书信或书写之动作。信,则指信使,送信的人。书,書,《说文解字》这样解释:“箸也,从聿者”,与“笔”同部。侧重于书写之动作。人类发明文字以后,既有地域之隔,自有信息之阻,则必有书牍之达。查先秦的各种典籍,唐尧禹舜夏商周时期已有某些文字或即书信,则上古书牍文献,犹有存焉。上古时代,以文字元号记事、记言的东西统称为书。凡著于简册、上报下命,往来声问之文字,原先通称为“书”。书之为体,起于实用,它一开始就显示出其固有的特征:对象性、叙述性和传递性。而“信”在古文中有音讯、消息之义,如“阳气极于上,阴信萌乎下”(扬雄:《太玄经·应》)。“信”的本意也有信用,可信之意,也从侧面说明了书信的“真实”的特征。

至周代,讯传之事发展为愈趋完备的“传遽”制度。“传”为驿传之车,其字取义于“转”,为“专”之假借;“遽”为驿传之马。专置“行夫”之官掌邦传遽之事,特设“置邮”(驿站)以“传命”。又据《礼记·曲礼下》、《诗经·小雅·大东》、《国语·周语中》等,可知周代在道路修建与保养方面更有规模性要求。《易·旅》中叙商人行旅,已有止宿的“处”、“所”即旅馆之便。《周礼·地官·遗人》载,“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以仓廪委积供羁旅艰厄之用。由此,可以想见当时驿制之规模。一般情况下,信件由驿道一站一站传递,遇有紧要之事,则派特使专送。《左传·文公十七年》:“郑子家传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杜注,“执讯,通讯问之官。”孔疏:“使执讯,使之行适晋也。”其讯传之便捷可见。这说明在周代,书信往来,讯息通达就已经初见雏形。之后,关于“书”、“简”的文字记载开始见于先秦古籍。从《诗经·郑风·子衿》“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中的“嗣音”可见当时书信已经成为民间交往的重要媒介之一。

秦汉以后,书信体制和观念有了变化,一方面由最初的“书”嬗演出“章、表、奏、疏”;另一方面又从“奏疏”一类文体中分化出“笺启”,而又复归于书信。按照外在形式又可称为“函”;欲密奏为防宣泄故封板称“封事”;若欲大张讨伐之旗,或是出师获胜报捷,便“书辞于帛,建诸旗杆之上”,“露布不封,播诸视听”,这种类似于公开信的文字,则称“檄书”,或称“露布”。刘勰《文心雕龙》中云:“(故)书者,舒也。舒布其言,陈之简牍。”就是说,把想要说的话写在简册上,于是语言变成了文字,这正是“书”的原始含义。“陈之简牍”的“陈”字,还应有以简牍上的文字相“陈”受信者的意思,如此,则刘勰的释义就已包含了书信这个概念的基本内涵。

从书信体在刘勰《文心雕龙》中所占的篇章看,刘勰对书信一体非常重视。刘勰论述书信的篇章主要集中在《书记》一篇,但并不局限于此。《书记》一篇涉及20余种文体,主要谈论的是书信体,其他24体都是书信体的附录。《书记》之外,《诏策》、《章表》、《奏启》、《议对》四篇所谈论的也属于书信体。刘勰对于书信一体非常重视,他不仅对书信作出了细致的分类,而且概括了书信的总体特征和不同类型的特征,强调了书信体的文学特征,描述了历代书信体的流变,评论了书信史上的重要作家和作品,从而在中国书信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对于研究中国古代书信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刘勰看来:“舒布其言,陈之简牍,取象于夬,贵在明决而已。”“文藻条流,托在笔札。既驰金相,亦运木讷。万古声荐,千里应拔。庶务纷纶,因书乃察。”,简牍最大的功能是使人“明决”、“乃察”,是人们交流思想、传递情感的重要工具之一。

但是,刘勰的书信观也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他过分强调了君臣书信,将皇帝的诏书放在了至高无上的位置。另外,依据古代书信写信人与收信人之间的关系,书信可以分为这样三类,一是君臣之间的书信,二是士人之间的书信,三是家书。可以看出刘勰论述的重点在第一类。

姚鼐编《古文辞类纂》序其“奏议类”云:“盖唐虞三代圣贤陈说其君之辞,《尚书》具之矣。周衰,列国臣子为国谋者,谊忠而辞美,皆本谟诰之遗,学者多颂之。”序“书说类”又云:“昔周公之告召公,有《君奭》之篇。春秋之世,列国士大夫或面相告语,或为书相遗,其义一也。”从文体上来解读书信,探究书信的文体学特征,是对书信的解析方法之一。现在仍沿用这种对书信的解释,《辞海》对“书”的解释之一为“信”,如“家书”,对“信”的相应解释为“书信”。基本未予定义。《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书信”的解释为“信”,与“书”的第四个解释项相同,“书”,即“书信”,举例为“家书”、“信札”;对“书札”的解释为:“〈书〉书信”,书信的书面用语。对“信”的解释为“按照一定习惯的格式把要说的话写下来给指定对象看的东西;书信”,举例为“送信”、“介绍信”、“证明信”;对“信札”的解释为“书信”。

以出土文献为证,在甘肃出土的简牍文书中,其记录的内容,除与汉塞守备、防御和邮驿有关的资料外,还有私人书信。这些私人书信真实地反映了汉代的社会生活场景。在汉代县泉置遗址出土的一件帛书,不仅保存完整,而且文字清晰,提供了汉代私人书信的完美标本。

自释文可知,信中涉及买沓、买笔、买鞭、刻印、寄钱诸事。“伏地再拜”、“请”、“善毋恙”、“幸甚”诸词为当时的常用语。帛书的内容为:

元伏地再拜请:

子方足下善毋恙苦道子方发元失候不侍驾有死罪丈人家室儿子毋恙元伏地愿子方毋忧丈人家室 元不敢忽骄知事在库元谨奉教署时元伏地愿子方适衣幸酒食察事幸甚谨道会元当从屯敦煌乏沓子方所知也元不自外愿子方幸为元买沓一两绢韦长尺二寸笔五枚善者元幸甚钱请 以便属舍不敢负愿子方幸甚留意沓欲得其厚可以步行者子方知元数烦扰难为沓幸甚幸甚 所因子方进记茬次孺者愿子方发过次孺舍求报次孺不在见次孺夫人容君求报幸甚伏地再拜子方足下所幸为买沓者愿以属先来吏使得及事幸甚·吕子都愿刻印不敢报不知元不肖使元请子方愿子方幸为刻御史七分印一块上印曰吕安之印唯子方留 意得以子方成事不敢复属他人·郭营尉所寄钱二百买鞭者愿得其善呜者愿留意。

自书所烦以市事幸留

意留意毋忽异于它人。

这一珍贵的出土文献形象地为我们提供了书信的样本。应该指出的是,古代“书信”连用并不普遍,如晋王羲之《杂帖》中“朱处仁今何在?往得其书信,遂不取答”。又《晋书·陆机传》:“笑语犬曰:‘我家绝无书信,汝能赉书取消息不。’”而今之“书信”实际上正如《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实际已成为一个偏义名词,其实指的就是“信”了。

古人对书信有很多不同的称谓、别称,以“尺牍”最为常见,这个名称最早见于西汉典籍。在纸未发明以前,人们常削竹片和木片作为书写载体,竹片称“简”,木片称“牍”,长度约为一尺。故书信被称为“尺牍”,司马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云:“缇萦通尺牍,父得以后宁。”又《汉书·陈遵传》云:“(陈遵)瞻于文辞。性善书,与人尺牍,主皆藏去以为荣。”后世文人辑其书札或选编书体文字,亦喜以尺牍命名。此外,因其书写工具、材料或方式而得名的,如“简”、“帖”、“笺”、“札”、“牍”,因题材而分为“简”、“札”、“启”、“笺”、“帖”(或作“贴”)、“表”、“疏”、“函”、“上书”、“奏议”、“封事”、“尺牍”、“尺素”、“尺翰”等等。也有用素绢、帛、缣等织物写信的,如“尺素”,晏殊《蝶恋花》:“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魏晋以后流行用纸、帛作为书写材料,刚开始用纸时,一般是每页墨书八行,故书信也叫“八行”。孟浩然有《登万岁楼》诗云:“今朝偶见同袍友,却喜家书寄八行。”又有代指,“鲤鱼与鸿雁”,它们不仅借代了书信,而且这些丰富的同义语境也是汉语文化的结晶,具有文化价值。

此外,流传下来的尺牍墨迹,名人手迹也有相当部分的内容属于书信,如陆机的《平复帖》,王羲之的《丧乱帖》、《孔待中帖》等,至于唐宋元明清各朝的名人尺牍,更为众多。这又涉及书法艺术传统。由此而生发出的艺术收藏传统,也使书信更具丰富性。收藏家中有专门搜集书信尺牍的,例如郑逸梅,自称有藏札癖,“寸缣尺素,广事收罗”,曾集名家信札数百家,有《郑逸梅收藏名人手札百通》一书问世。郑逸梅的好友彭谷声,月积年累,所得自宋司马光信札始,以及元、明、清、民国等历代信札十万通之数。其子彭长卿,也有《名家书简百通》一书问世。著名的藏札家还有吴式芬编成的《昭代名人尺牍》一书,石印问世,影响广泛深远。之后信札印本,著名者有吴长瑛的《清代名人手札》印本、裴景福等的《明清名人尺牍墨宝》印本、谢行惠的《谢氏家藏同光诸老尺牍》印本、龙伯坚的《近代湘贤手札》印本及《董香光手札墨迹》印本、《王文敏手札墨迹》印本、《翁覃溪手札墨迹》印本、《刘石庵手札墨迹》印本、《陈曼生尺牍墨迹》印本、《翁松禅手札墨迹》印本、《袁忠节公遗札》印本等等。包括近现代学人的手札信函,很多也是书信艺术珍品,具有很高的艺术与欣赏价值。因此,原版影印的留真版也是体现这一艺术价值的出版手段。

看似简单的书信,包含着众多互相浸透又各自生长、发展的传统,文学的、历史的、艺术的,如何条分缕析,保持清晰的研究思路,既不能将其割裂,又不能陷入混沌,这是书信研究当中应予以注意的问题。

二、书信的构成与修辞、语体特征

从书信的定义看,主要是从其作为人交流思想、表情达意、传递信息的应用文体来定义,因此下面简单讨论书信从文体角度的构成及文体特征。

1.书信的构成

书信由“笺文”与“封文”两部分构成。“笺文”即写在信笺上的文字,也就是寄信人对收信人的称呼、问候、对话、祝颂等等,也是书信的正文部分。“笺文”是书信内容的主体,书信的繁简、俗雅及至其他方面的风格特征,几乎都由内容主体决定。“封文”即写在信封上的文字,也就是收信人的地址、姓名和寄信人的地址、姓名等等。封文是用于邮递的,万一投递不到,能将信退还给寄信人。完整的书信应包括笺文与封文。

虽然,书信是一种个性很强的文体,写法上也比较灵活,但在写法上仍应该遵循一定的要求,最基本的可概括为以下两点:①必须合乎规范;书信写作规范突出地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书写格式的规范,二是书信语言的礼仪规范。②言之有物,真实可信;“信”字本身含有信任、信用之义,这要求书信不论写给谁看,所述之事都要真实,言之有物。

根据交际目的,书信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用书信,由单位间使用,如介绍信,证明信等,统称为公务书信。另一类是由个人之间日常用于交际沟通、传递信息,称为社交书信,是人际传播中的重要渠道之一。即使在储存交流信息的物质手段高度发展的今天,书信依然是人际交往的常用手段,其私密性、灵活性及传递思想的快捷性都是其他现代化手段难以完全替代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在进行重新建构,书信的使用另有一新的发展动向,便是原先私函类中因为个人需要而向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知名学者等个人所发的事务性的信件,这一类信件的使用量逐渐增多,值得注意。

2.书信的修辞特点

书信体语言作为人类历史悠久的一种语言交流活动,经过数千年的历史积累,已形成了特有的修辞特点。

针对性:任何一种言语活动,总是在一定对象、范围、情境下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展开,书信的听读者往往是确定的或单一的,并与写说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社会关系。最重要的是,双方具有“共知的条件和思想感情上的相通因素”,因而使得这种信息交流很易完成。书信往来双方因为这种心灵上的默契,能够自然、轻松地使用独立语、缩略语,甚至是只有双方通晓的秘密语、双关语等。而其他文体需要考虑大众的接受程度。针对性在于怎么写还要根据听读者的身份、年龄、学历等有针对性地选择措辞,具体应该坚持贴切、广泛、逼真的原则,依据对象的不同分别选择通俗、文雅、严肃、幽默等不同风格的词汇组句。另外,书信中的上下款称谓、首尾敬颂辞等也是颇有讲究的。

得体性:修辞的最高原则就是得体性原则。得体性的要求,一方面是,要求说话人(写作者)必须注意、重视、保持自我;另一方面则是,说话人(写作者)必须注意、重视、适应交际对象。话语同说写者自己的身份、风格和教养保持一致,“从修辞的角度讲,它不仅仅是语言文字的技巧运用问题,也是一个人的文化修养、个性、气质,风度的外在表现形式。”

私密性:有助于融洽交际双方的情感,缩短对话的距离。一时难以启齿的,书信可以冲破“心理场”使交际成为可能;言不尽意的,书信可以让人从容自如,淋漓表达。因此,书信的情感表达较之口语交际更为细腻淋漓。

对于书信体语言的修辞,研究者们多给出的是一些性质上的描述,是定性的研究。也有的研究者以语料统计的研究对书信语体的特征进行分析,很有新意。该统计、比较研究是将书信体语言与文艺语体散文相比较,以表1的统计结果看,书信语体语言中辞格的运用效率大大低于散文,证明“书信语体不以细致描写见长而执意追求接近口语色彩言语描述的特征”。从表2的统计结果看,可以看出书信语体的语言中句式变化的频率平均高于其他语体,书信体语言自由灵活,省略句能简短明晰地传递信息,变式句能灵活自由地体现丰富的话语含义,非主谓句能精巧干练地表达出出人意料的谚语效果,紧缩句洗练浓缩能表示周密的语义组合。这些句式在谈话语体中运用较多,显示了人们自然的语言状态。从而得出结论,“总之,书信体语在语音、词汇、语法、修辞等多方面都显示了自己作为日常谈话语体中分语体的特点。”

为能形象地展现这一量化研究的成果,特将两表显示如下:

表1 语言材料分析表

表2 语言材料分析表

当然这一研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首先选择的研究语料都是现代书信,大量的古代、近代书信材料未加运用。在我国的文学传统中,白话与文言、口头与书面有语体的问题,同时也是文学发展的轨迹,如果书信体研究只关注现代、当代书信,就放弃了相当范围的研究范围。第二,语料选择中如何避免以个体代表整体,由于书信这种文体自由、私密,写作者可以在最大范围内发挥自己的个性,如何避免这些个性的偏差对整体的影响,因此选取语料要特别慎重,而不能像该文都从程国政主编的《中外名人书信导读》(晨光出版社1997年12月版)中选取例子,难免以偏概全。因此,对书信语体的研究还有不少领域等待研究者不断努力。

三、书信在人际传播中的作用

“人际的”(interpersonal)一词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汉语里,“际”字有“彼此之间”、“回合”与“交际”之义,突出建立交往所需要的根基、背景与空间、表示人与人可以在此相遇、相关、会合、召唤,甚至发生相互的伤害。个体交往者也可以通过传播、彼此联系,获得和谐的、困厄的、深刻的、肤浅的,甚至无从解释的传播关系。人际传播是在两者或两者以上之间进行的,面对面的或凭借简单媒介如电话、书信等非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交流活动。包括面对面传播和非面对面传播,前者如面谈、演讲等,后者如书信往来、电话交流等。一般来说,人际传播具有个体性、参与性强,易于反馈,可控性高和富于人情味等优点,缺点是传播面窄。人际传播是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的基础。

人们寻求人际传播的动机可以表现为四个方面:

(1)获得与生产、生活和社会生活有关的信息从而进行环境适应决策。也就是说,人们要能在社会中生存与发展,就需要了解环境的变化,并以此为依据来调整自己的行为。而要获得关于环境的信息,人们常常要借助人际传播。

(2)建立社会协作关系。通过了解他人,和让他人了解自己,来达到协作目的。而有效的渠道,就是人际传播。

(3)自我认知和相互认知。自我认知常常是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形成,即通过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态度等这面“镜子”来认识和把握自己。相互认知更是离不开人际传播。而这两方面是建立社会协作关系的必要条件。

(4)满足人的精神和心理需求。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拥有自己的社交圈子和伙伴,可以让人产生愉快的心理反应。

我们依此理论来探讨书信在人际传播领域中的应用,书信是由“写”与“读”双方交互的传播行为。有时是仅限于两者之间、双方之间的传播,有些则是公开的、多方的传播,例如公开信或是小范围传看的信件。获取信息,建立社会协作关系,自我认知,获取精神与心理上的满足,这四个方面的动机在传播过程中得到满足,也是书信在人际传播中所起到的作用,这也是本研究开展的内在线索与研究理路。

在这种人际传播过程中,需要遵循几项最基本的原则。首先,就是合作原则。这是人际交流最基本的原则,它是书信交际获得成效的前提。交际双方只有互相配合,密切合作,才能展开正常的交际。

其次,是语境原则。任何一种言语活动,总是在一定对象、范围、一定情境下,为着实现某种目的而展开的。人——写作者、阅读者,则是构成语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年龄、文化、阶层、个性、气质、身份、经历、处境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对交际活动有着制约作用。

第三,礼貌原则。对于书面人际传播而言,礼貌原则更为讲究。尤其是古代书信,在长期写作历史中,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极其丰富、自成体系的格式。如上下款称呼,因人而异;首尾致敬祝颂之辞,多有许多习惯用语;抬头空格,也有通行款式。譬如对收信人称谓,依对方身份而选择不同的用语,对尊长,如长辈、老师、官高位尊者,此类收信人概不写名,一般也不称其字,直接用相应称谓,且使用敬辞。“膝下”专用于父母,“函丈”专用于老师,“麾下”、“节”专用于将帅、督抚。通用的敬辞有:钧座、道席、座下、尊前。至于现代书信,也十分讲究文明礼貌、道德风尚,语言力求文雅、和气、谦虚。

第四,情感原则,书信交际的礼貌原则有助于维持或加强交际双方的社会关系,而情感原则有助于融洽交际双方的情感,缩短对话的距离。

四、书信的权属:从著作权角度的审视

前文对书信从定义、来源、文体、在人际传播中的作用进行了综合性的介绍,下面本研究从著作权的角度对书信进行重新的审视与考量。因为从著作权角度的解析关系到书信的权属、发表、整理等诸多方面,尤其在知识产权受到日益关注的今天,这些审视与考量具有特殊的价值。

书信由矛盾的多维构成,既可以是私密的,又可以是公开的,既包含私人书信,又不乏一些向公众公布信息的应用文。如果从权属角度来审视书信,应该将私人书信与公开信等分开。如何定义私人书信?笔者赞同安玉萍、沙莎在《私人书信作品发表权论析》中的定义。

私人书信是指私人之间,多是作者与其亲朋好友之间的往来信件,内容大到社会时事政治、工作学术研究,小到家庭子女教育、朋友之间的文宴酬唱以及人情世俗交往,不适用于官方的文件、信函和涉及国家利益的文献、书信。

这一定义可以将用于公共领域之内的公开信函等与私人书信分别开来,这样讨论其权属也更为方便。关于书信的权属,首先,是讨论书信是否具有著作权?私人书信是否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我国《著作权》并未明文规定,但在有些国家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是作品。如《意大利版权法》第六章第95条对书信作品作了特别规定:前面各条适用于受版权保护的书信,即使该书信已进入公有领域,但不适用于官方的文件和信函,以及涉及国家利益的文献和书信。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一般认为,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须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两个条件。对于书信作品,可复制性是不言而喻的。所谓独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不是或基本不是同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不是单纯摹仿、抄袭、篡改他人的作品。那么,私人书信只要是作者直接创造的,是作者思想感情的体现,不是单纯摹仿或抄袭他人的作品,就完全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特定要求,应该可以成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的。笔者认为,在符合作品独创性条件下,私人书信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私人书信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修改权,并能具有对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由于书信作品具有作品原件发生转移的特殊性,著作权与原件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所有者,这就引发了第二个问题,书信的物权应该属于谁?在承认私人书信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的前提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十八条关于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的规定,适用于任何原件所有权可能转移的作品。”因此,私人书信作品的著作权人应是作者,无论书信的邮寄、投递、保存等过程中发生何种变化。那么信件邮递给收信人之后,所有权是否享有所有权呢?“英美法系国家认为:如果所有权归发信人所有,对于收信人而言,所有权原则就会要求收信人的利益而保留书信”。

“如果从大陆法系的物权理论来分析,则仅能依法律行为来解释:即发信人将书信投邮的行为,是赠与行为,是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当收信人收到信件,便发生了物权的转移,而由收信人享受书信的所有权,即享有财产所有权。”但收信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收信人作为作品载体所有人,其财产所有权与著作所有权是不同的,前者强调对实物的直接占有和处置,仅仅含有财产因素的内容,得物获权,物去权去。收信人可以凭其对书信享有的所有权而转让书信,按照一般财产的用途使用该书信,可以再转让、展览、长期占有,或销毁、丢弃之。例如现代女作家林徽因在去世之前将自己收藏的信件毁掉了,不少研究者深觉可惜,认为这些书信都是现代文学史的重要史料,毁之可惜。但也应对林的书信所有权予以尊重。

如果这些书信不毁掉,而是予以公开,就涉及第三个问题,书信的发表权属于谁?因为私人书信作品多是对现实中真人真事的描述和真实观点的流露,其内容往往牵扯到当事人的隐私、名誉与声望,因而其是否发表、何时发表、何地发表、如何发表对于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因此,其发表权的行使与一般作品有诸多不同。

书信作为一种交流的工具,发信人将自己的隐私透露给收信人,主要是出于对收信人的信任,如果将展览权赋予收信人,则容易引起侵权,不利于对权利人的保护。如果发信人已在书信中表明可以将信件公开,收信人才可以行使其展览权。如胡适在写给杨联陞的信中,曾经多次提到将信件交给他人传阅。否则,即使发信人已于书信原件所有权转移前公开其隐私或商业秘密,收信人未经写信人同意仍然不能展览该信件。收信人作为原件的所有者,并不享有类似于发表权的展览权。然而,由于书信作品的发表有可能涉及收信人以及其他人的个人隐私,因此,从维护作者以及原件所有人和第三人的人格利益考虑,私人书信作品的发表权应受到限制,其发表应需要经过作者及收信人的许可。《意大利版权法》第93条规定:凡具有机密性质或涉及个人生活隐私的书信、书信集、家庭和个人便笺及性质类似的书写物,未经作者及收信人的许可,不得发表、复制或用任何方式公之于众。另外,对于涉及第三人的人身权利的书信作品的发表,还要征得第三人同意。前苏联、乌兹别克等都有此种规定。

有学者将投邮书信视为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收信人取得所有权就必须遵守所附条件,一般认为所附条件包括妥善保管、保密以及写信人在书信中明确表示收信人应当遵守的条件。根据修正后的著作权法,我国对展览权的范围有所限制,它仅包括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排除了其他文字、音乐等作品。因此,书信作品的发表权归写信人所有,收信人对原件的所有权是一种受限制的权利。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关于书信的权属问题。首先,只有作者能够接触到作品,才能行使发表权,尤其是书信作品。书信作品的接触权,有的国家的著作权法要求美术作品的买主承担义务为作者复制(至少是以拍摄方式复制)其作品有的国家规定了作者接触作品的权利。如原联邦德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为制作复制物或改作且不损害占有人的合法权益,著作人可向占有著作原件或复制物的占有人要求让他接触原件或复制物。”我国《著作权法》并无相关规定。从保证作者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角度出发,规定原件发生转移的作品的作者享有作品的接触权是有必要的。其次,书信作品原件的返还请求权,书信返还请求权是对原件所有人所有权的一种限制。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不承认作者享有作品原件返还请求权。我国《著作权法》没有确认作者享有作品原件返还请求权。

五、书信的研究价值

关于当代学术史研究的推进,目前最大的瓶颈因素恐怕就是史料建设的严重不足。通常我们看学术刊物上的相关文章,还有坊间的各种学人传记或者特定专题的研究性专著,感觉太多的一般性层次的重复和泛泛之论。不少作品缺乏扎实的史料根基,不仅某些断言或引用缺少必要的出处标示,而且当读者查考到原始文献后才能发现那样的断言或引用经常属于曲解原意或断章取义。因此,有学者指出,“做学术史研究,一个最基本的工作便是史料建设”。史料的建设包括年谱的编定,政府以及教育或研究机关发布的有关学术制度的法令及规则、重要会议的原始记录、学人书信、日记、谈话录等等。

1.书信作为思想史、学术史的史料

葛兆光著《中国思想史:思想史的写法》中在处理史料的问题上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碑刻、书画、信札、日记、公文、书籍等等,是否也可以作为分析文本进入思想史的视野?”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但问题在于“思想史家如何去吸纳和诠释这些文本,也在于如何去改变过去习惯的叙述方式”。他认为经典文献在进入学者的叙述之前,他们已经在选择、编辑、写作、评述的历史中,经过“意识形态”(政治性的价值观念)、精英意识(传统的对精英历史资料的关注)、道德原则(例如,何为文明、何为鄙野的判断)和历史学叙述(观察、剪裁和修饰)这几重筛子的过滤,已经未必那么真实可靠了。而考古发现和作为文物的那些文字资料,如有名或无名的碑刻、艺术性的书画题跋、大量叙述家常与礼节问候的书信以及民间流行的各种通俗读物,反而并没有经过这种有意识的筛子,倒有可能有利于重建或呈现思想的真实历史语境。

以笔者所见,复旦大学历史系廖梅博士在其博士论文《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后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中对《汪康年师友书札》中的书信材料使用颇为娴熟,仍以日记、书信等多种材料互证,驾驭得当。而广州的《东方文化》杂志在2003年第2期推出的日记专题与第4期推出的书信专题也在对史料的运用上提供了有价值的模板。《日记中的民初思想、学术与政治》、《夏济安日记的“阴暗面”》、《阅罢即焚的书信——汪大燮的生平与晚清历史》、《亲切的自叙传形象的编年史——朱自清日记》、《1949年里的出版家张元济》……仅从这些日记与书信研究文章的题目来看,它所传递的信息就很丰富,日记和书信作为史料的重要价值和功能,于此也可见一斑。

廖梅博士在《阅罢即焚的书信——汪大燮的生平与晚清历史》文中撷出汪康年的族兄汪大燮与汪康年的200余封往来书信,这些书信,主要涉及一些生活和政治事件,当我们随着作者一起阅读它们时,觉得晚清政治家汪大燮的形象仿佛向我们走来,血肉丰满、鲜活可触;而对晚清历史的了解于档案、论著之外,一种更为感性、更容易把握的途径被启用,两者之间的互渗使历史更完整、也更为贴近其本来的面目,使汪大燮这个资料非常少的晚清的一个重要人物,以他的书信作为第一手资料,其个性化的内容特征,为后世了解他的生平及思想,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这些无疑都为我们提供了如何合理使用书信材料的范本。

2.书信作为还原生活的史料

从书信中了解这些学人的家庭背景、求学过程、师友关系及人际脉络,以求索各种可能对研究对象的学术思想造成影响之因素,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以个人为研究对象,还原彼时彼刻的真实学术场景,将其置于当时的学术环境中,通过书信往来观察、研究学者处于同一学术空间内,是如何通过书信进行交往而互相影响,又如何借着彼此的交往而激荡出学术研究的新路向。论学书信是人物研究的重要资料,是对学术论著、回忆文章、日记、自传等重要资料的补充。

在这一点上,我很欣赏刘梦溪先生提出的“历史的现代时”的概念。他在《柳如是别传》的介绍文章中提到,“天壤之间,有了《别传》这部新人耳目的奇书,活的史学,有生命的学术,历史的现在时,由是而成为事实”。或许可以这样理解,书信正是再现“历史的现代时”的重要手段之一。

综合两方面的重要作用,书信可以为我们解决很多问题。以王国维书札的整理为例,不只可以补订《王国维年谱》的某些误漏,它本身就是王氏学说思想,学术活动的系统实录。王国维从入时务报社到逝世的三十年间,先后经历了戊戌维新、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北伐战争等政治的历史大剧变。“他对时政的种种关切,对国家民族之所忧患;对人事进退的好恶,对交游向背的去取;直至师友间的学术讨论、文字切磋,无不表述于书札。因此,王国维书信对研究王国维及有关的诸问题,确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对于罗是否将王作据为己有这一段悬案,在书信中更有着明确的答案。

罗振玉和王国维自1898年结识订交,即相伴相偕,共历30载之久,共同的经历与事业,加上清朝遗民的共同的心态,成为了维系他们的友情、学术情、亲情等终身交往的前提条件。然而,由于王国维曾任教于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拥有一批素质很高的以国学为事业的入室弟子,使他在学术史上的地位迅速得到了充分的确认,加之自沉殉难的行为使其获得身前身后名,而罗振玉自幼立志要做命世名臣,在晚清从民间入仕途,办新农业,办教育,希图革故鼎新,教养天下,一生涉足党争,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不仅以顽固的清朝遗老身份处世,晚年更有一段出仕伪满的不光彩的历史,所以在学术界也往往得不到公正对待。“抑罗抬王”的基调使罗长期蒙受不实之指。

后来经历两次史实的新发现,前述是非不辨的情形才得以部分澄清。第一是古文字学家陈梦家发现了《殷墟卜辞考释》一书的原稿,证明并非罗振玉购买王国维的书稿。第二则是罗氏后人罗继祖在80年代初公开发表王于1926年10月间致罗的3封信,以及不久后结集出版的《王国维全集·书信卷》,这使流传甚广的“逼债”一类谣言不攻自破了。这一例子表明了书信的重要价值。

罗继祖(罗氏后人)在为罗振玉与王国维往来书信所写的《跋观堂书札》中这样写道,“书信的内容,论学、论时事、论人以及生活琐屑几于无话不谈,但以论学部分为最多。用王先生自己的话说,就是‘两人书中虽有他事,而言学问者约居其半,中国恐无第二人’。这几句话并不夸大。所谈的大都是王先生自己治学的心得,尽管其中大部分后来已著成专文,剩下的可能只是一时未定之论,经过再三研究终于成了废弃的糟粕,但如果把它作为某一学者治学经历的自述来看,还是有它一定的价值的”,当为不虚之言。

第二节 中国古代的书信论学传统

一、从论“文”到论“学”

书信是一种很有趣的文体,既可以很正式,也可以很私密,既可以将其视为文学作品,又可以看做是真实的生活写照。在我国悠久的文学传统中,书信得到了相当的重视。可以这样说,从书信的内容上也可反映出我国文学发展的潮流。在战国时,游说盛行,名札纷呈,纵横开阖,文采斐然,如乐毅的《报燕王书》、苏代的《遗燕昭王书》、李斯的《谏逐客书》、鲁仲连的《遗燕王书》等,行文排比铺张,曲折起伏。两汉时,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忧国幽思,比之《离骚》。李陵的《答苏武书》,激情委曲,扣人心弦。及至魏晋,崇尚清淡,书信以抒情擅胜,如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信笔挥洒,孤高自负。六朝时盛行骈文,书信也多务词采,审音调,如吴均《与宋元思书》,陶弘景《与谢中书书》等骈体美文,寥寥数笔,勾勒山川之美,音调和谐,朗朗上口。到了唐宋,倡导古文运动,书信同样由骈而散,笔力雄健,或谈对政治、对文学的见解,或谈生活的遭际,表达己见,流畅明快。单从唐宋八大家来看,如韩愈的《与孟东野书》、欧阳修的《与尹师鲁书》、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苏辙的《上枢密韩太尉书》等,都为人传诵。迄于明代,书信沿袭唐宋传统,出现了一批如宋濂、高启、王守仁、唐顺之、宗臣等名家名篇。随着晚明小品文的兴起,书信亦以隽永,公安派三袁书札,即为一例。在清代初期和中期,书信继承先秦以来的传统,格局严谨,不少作家作品,表达了反清复明的思想,希望摆脱异族的压迫。如黄宗羲、顾炎武、戴名世、方苞等尤为突出,能以犀利的文笔,从各方面抨击时弊。将书信内容作为审美对象的文学传统中,重视的是书信作为文章的声韵气势、布局谋篇、语词篇章之美。

与之并行的是,书信的应用文体性质,以书信来发表自己的主张,发挥其在思想史、学术史上的重要作用。同样是在南北朝时期,沈约与陆厥关于音韵的往来书信,充分体现在辩论中不断丰富、客观的学术观点。针对沈约“自灵均以来,此秘未睹,或暗与理合,匪由思至。张、蔡、曹、王,曾无先觉;潘、陆、颜、谢,去之弥远”的观点,陆厥心平气和地指出“辞既美矣,理又善焉。但观历代众贤,似不都谙此处,而云‘此秘未睹’,近乎诬乎?”,举出证据,“美咏清讴,有辞章调韵味者,虽有差谬,亦有会合。推此以往,可得而言。夫思有合离,前哲同所不免,问有开塞,即事不得无之”,“自魏文属论,深以清浊为言,刘桢奏书,大明体势之致……”而沈约在《答陆厥书》中也相应做了回复,“自古辞人,岂不知宫羽之殊,商征之别?虽知五音之异,而其中参差变动,所昧实多。故鄙意所谓‘此秘未睹’者也。”并修正自己的观点。这是较早的学术争论,也从一个侧面体现出书信的发展,由于其文体的特殊性,多种传统并行。

书信在中国古代通常被认为是散文的一种。从内容上看可分为政治公文及私人书信。刘勰《文心雕龙·书记》篇中说:“三代政暇,文翰颇疏,春秋聘繁,书介弥盛。”这指的就是用于政治用途的书信公文系统。从源流上看,春秋以前,政务简单,后列国纷争,交往日多,书信随之而生。如《左传》所载:“文公十七年,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在刘勰《文心雕龙》中对这种政治公文类的书信有比较细致的分类与阐释,臣子给帝王的上书包括“章表”、“奏启”、“议对”,帝王写给臣子的公文信件则为“诏书”,各种政治公文也有其特殊的写作要求,这里就不一一详述了。

与前者相比,普通士人之间的信件就显得平等、自然了。“详总书体,本在尽言,言以散郁陶,托风采,故宜条畅以任气,优柔以怿怀;文明从容,亦心声之献酬也。”(《书记》)这一段话实际上是对书信文体的基本要求,书信的首要目的在于“尽言”,即交流思想感情,彼此之间的书信交流可以改善情绪,表现个人的文采,传递彼此的心声。“条畅任气”、“优柔怿怀”、“文明从容”12个字反映了刘勰心目中理想的书信观。

介乎两者之间的,是士人与政府重要官员及皇室成员有关的信件,“笺记”。刘勰说:“记之言志,进己志也。笺者,表也,表识其情也。……原笺记之为式,既上窥乎表,亦下睨乎书,使敬而不慑,简而无傲,清美以惠其才,彪蔚以文其响,盖笺记之分也。”

对书信的风格流变,《文心雕龙》也做了阐述与评价,“三代政暇,文翰颇疏。春秋聘繁,书介弥盛”、“战国以前,君臣同书”、“及七国献书,诡丽辐辏”、“秦汉立仪,始有表奏;王公国内,亦称奏书……迄至后汉,稍有名品,公府奏记,而郡将奉笺。”“汉来笔札,辞气纷纭。”(《书记》)“前汉表谢,遗篇寡存。及后汉察举,必试章奏。”(《章表》)“秦始立奏,而法家少文。……自汉以来,奏事或称上疏,儒雅继踵,殊采可观。”(《奏启》)“自两汉文明,楷式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庭……”(《议对》),这些都从历史纵的角度来梳理了书信体的发展演变以及特点。

随着文学意识的不断发展,开始出现了一些书信体名家,如在刘勰的《文心雕龙·书记》中所列举的不少以书信见长的好手:“魏之元瑜,号称翩翩;文举属章,半简必录;休琏好事,留意词翰,抑其次也。嵇康绝交,实志高而文伟矣,赵至叙离,乃少年之激切也。至如陈遵古辞,百封各意,祢衡代书,亲疏得宜,斯又尺牍之偏才也”。他们的书信扩大了写作范围,把书信写作由以公文为中心转变到以抒发个人情感、传播观点等多元的功能,把一种实用性为主的文体开始呈现出以抒情、议论,陈述等多种表达方式的应用文体。

刘勰不仅对书信作出了细致的分类,而且概括了书信的总体特征和不同类型的特征,强调了书信体的文学特征,描述了历代书信体的流变,评论了书信史上的重要作家和作品,可谓是进行书信研究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刘勰对于书信一体的重视由此可见,或者也可证明在魏晋时期书信体已经受到了普遍的关注。

由于书信内容的丰富,开始出现了以“论学”为主旨的书信——论学书信。起初,讨论的“学”的内容还比较模糊,以一种学习的精神、态度为主,与荀子《劝学》中的“学”颇为神似。如在诸葛亮的《诫子书》中,“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其中的“学”意指抽象的学习精神、态度及状态,在信中提出“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宁静澹泊的处事原则与人生态度。这种笼统意义上的“学”可以理解为求学精神、向学之道,在之后的书信内容也一直有所体现,如顾炎武的《与人书一》中的“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基调相当统一。

而这个“学”从务虚层面的态度与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内容,就要看“学”本身的发展与普及了。从书信的内容上来看,所谓的“论学书信”是在“学”不断发展、普及和推广的过程中共同发展的。这些论学书信从论“文学之道”的文学理论开始,随着“学”的不断丰富与深入,不断生发出佳作。

例如,从文学的功能上看,唐代古文运动的先驱柳冕就响亮地提出“教化中心说”,认为“文章本于教化,形于治乱,系于国风。故在君子之心为志,形君子之言为文,论君子之道为教”。(《与徐给事论文书》)。裴度说,文章的作用在于“激情教义”,“理身、理国、理天下”(《答李翱书》)。白居易更明确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应该很好地起到“补察时政,泄导人情”(《与元九书》)的作用。宋代的学者继承了这些传统观点,提出文学应该“有益于世”,有益于“礼教治政”(王安石《上人书》),并把它具体为十大作用,即“发圣人之微旨”,“摘诸自之异端”,“陈仁政之大纪”,“斥功利之末术”,“觉千古之未寤”,“正一时之得失”、“扬贤人之先烈”、“写下民之愤叹”,“陈天人之去就”,“述国家之安危”(孙复《答张洞书》)。至明清,“文”与“道”之间的关系更受到重视,如顾炎武将文学的功能归结为“明道”、“救世”两大目的(《与友人书二十五》),钱大昕又把它概括为“明道”、“救世”、“阐幽”、“正俗”四大任务(《与友人论文书》)。

从文学的内容和形式问题上看,范晔的《狱中与诸甥侄书》中提出“以意为主,以文传意”的文学主张,为人“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杜牧在《答庄允书》中认为“凡为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词采章句为之兵卫”,黄庭坚在《与王复观书》中主张文学应“以理为主”,认为“理得而辞顺,文章则自然出类拔萃”,张耒主张文学应“以理为主”,认为“以言语句读为奇”,“以缺句断章为奇”,“以脉理不续接为奇”,甚至“以取古书训诂稀于见闻者为奇”,都是舍本逐末(《答李推官书》),柳宗元将“务富文采,不顾事实”的文风比作是“文锦复陷井”(《与吴武陵论国语书》),朱熹说“葩藻之辞胜,而言志之功隐矣”(《答杨宋卿书》),吕南公说“言以道为主”,“文以言为主”(《与汪秘校论文书》),方苞说在内容上要“言有物”,形式上要“言有序”(《与程若韩书》)。

这些书信是彼此学术观点的交流与辩驳,同时也是著述;是文学理论的宣言,也是古代文论研究的重要材料。除了文学理论,论学书信涉及的面随着古代学术内容的不断丰富而发展,不断地扩大其涵盖面,因为学术需要学者来研究,而学者需要通过书信来进行交流。

这里我们不妨以《传习录》为例,着重分析一下论学书信与著述的关系。《传习录》是明代著名思想家王守仁的重要著作。“他一生著述不多,正德十三年(1518),薛侃初刻《传习录》三卷,后邹守益等人刻《文录》、《文录续编》等,隆庆六年(1572)浙江巡抚谢廷杰汇集王守仁的著作刊为《王文成公全书》三十八卷。一至三卷为《传习录》,是王守仁在教习弟子时的语录,包括重要的学术书信来往,由其弟子徐爱编纂整理;四卷而后,均为其书、序、记、说、杂著、奏疏、公移等;三十二至三十八卷为其弟子及时人所撰写年谱等资料”

《传习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典范意义的文本,一个有着代表性的文化标本。“卷上”分为“徐爱录”、“陆澄录”、“薛侃录”,是王守仁的弟子徐爱等记录王守仁的言行录,这种独特的论学文体,其实是对《论语》的模仿与沿袭,这种独特的文体以记录师生日常生活中的言行举止来阐发其志向、主张以及旨趣,不单包括语录体,更有对生活中的事件与待人接物之真实记录,这是典型的非正式交流渠道,会晤、面谈、言行举止、书信等。“卷下”的“陈九川录”、“黄直录”、“黄修易录”、“黄省曾录”、“黄以方录”等体例基本与“卷上”相同。

“卷中”则是王与六家的来往书信选。与他书信论学的有顾东桥、周道通、陆原静(《与陆原静书(一)》、《与陆原静书(二)》)、欧阳崇一、罗整庵、聂成蔚等。在钱德洪序中说:“……下册摘录先师手书,凡八篇。其答徐成之二书,吾师自谓:‘天下是朱非陆,论定既久,一旦反之为难。二书姑为调停两可之说,使人自思得之。’故元善录为下册之首者,意亦以是欤!今朱、陆之辨,明于天下久矣。洪刻先师《文录》置二书于《外集》者,示未全也,故今不复录。”说明他对南元善刻《传习录》中所选书信的删改调整情况以及原因。并对所选书信有评价,“……其余指‘知行之本体’,莫详于答人论学与答周道通、陆清伯、欧阳崇一四书;而谓‘格物为学者用力日可见之地’,莫详于答罗整庵一书。”“……此孔、孟已来贤圣苦心,虽门人子弟未足以慰其情也。是情也,莫详于答聂文蔚之第一书。此皆仍元善所录之旧。而揭‘必有事焉’即‘致良知’功夫,明白简洁,使人言下即得入手,此又莫详于答文蔚之第二书,故增录之。……今所去取,裁之时义则然,非忍有所加损于其间也”。说明对南元善旧本进行取舍,是考虑到当时的需要,并不是有意标新立异,对旧本的随意添加或删减。

从结构上讲,以《答顾东桥书》为例,基本采用“来书云”加上回复的格式,如第一节就采用这样的格式:

来书云:“近时学者务外遗内,博而寡要,故先生特倡‘诚意’一义,针砭膏肓,诚大惠也。”

吾子洞见时弊如此矣,亦将何以救之乎?然则鄙人之心,吾子固已一句道尽,复何言哉!复何言哉!若“诚意”之说,自是圣门教人用功第一义。但近世学者乃作第二义看,故稍与提掇系要出来,非鄙人所能特倡也。

不同于后人编的往来书信选,《传习录》对来信的处理只是截取了讨论主题的那部分内容,主要是引出王守仁个人观点、主张的阐发。从内容上看,这也并不是一封书信的往来,而是多封论学书信的辑录。第一节的往来论学的内容很短,有的段落则很长,如关于“来书云:杨、墨之为仁义,乡愿之辞忠信,尧、舜、子之之禅让,汤、武、楚项之放伐,周公、莽、操之摄辅,谩无印证,又焉适从?且于古今事变,礼乐名物,未尝考识,使国家欲兴明堂,建辟雍,制历律,草封禅,又将何所致其用乎?故《论语》曰‘生而知之’者,义理耳。若夫礼乐名物,古今事变,亦必待学而后有以验其行事之实。此则可谓定论矣”的回复就有3,000多字。而回信也并没有一封信的完整格式,如抬头、敬语等,可以看做是由“来书”而引发的议论与主张的阐发。

而《答周道通书》的开头则保留着书信的味道,“吴、曾两生至,备道道通恳切为道之意,殊慰相念。若道通,真可谓笃信好学者矣。忧病中会,不能与两生细论,然两生亦自有志向肯用功者,每见辄觉有进,在区区诚不能无负于两生之远来,在两生则亦庶几无负其远来之意矣。临别以此册致道通意,请书数语。荒愦无可言者,辄以道通来书中所问数节,略下转语奉酬。草草殊不详细,两生当亦自能口悉也”,又颇像引言,叙述由来。

从来信人的身份来看,多数是王的弟子,如周道通、欧阳崇一,也包括当时的学者,甚至与他有学术的分歧,如罗整庵,他曾著有《困知记》,对于陆王与程朱均有批评。但在王与罗的通信中,王很高兴甚至感激罗的关注与来信。“而数年以来,闻其说而非笑之者有矣,诟訾之者有矣,置之不足较量辨议之者有矣,其肯遂以教我乎?其肯遂以教我,而反复晓谕,恻然惟恐不及救正之乎?然则天下之爱我者,固莫有如执事之心深且至矣,感激当同如哉!”回信的语言也相当谦和,心平气和地作了驳论,“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讨论之功也,必谓其一意于纲领本原之约,而脱略于支条节目之详也,必谓其沉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也。审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而况于执事之正直哉?审如是,世之稍明训诂,闻先哲之绪论者,皆知其非也,而况执事之高明哉?凡某之所谓格物,其于朱子九条之说,皆包罗统括于其中,但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耳。无毫厘之差,而千里之谬,实起于此,不可不辨”

并提出,“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故言之而是,虽异于己,乃益于己也。言之而非,虽同于己,适损于己也。益于己者,己必喜之;损于己者,己必恶之;然则某今日之论,虽或于朱子异,未必非其所喜也。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其更也,人皆仰之,而小人之过也必文”。这段话说得相当有力道。道是天下的公道,学是天下的公学,不属于哪个私人所有。也不能因为自己的好恶来判断别人的言论,“君子之过”我们不妨把它看做是“学术的争论”,学术的争论不以个人的好恶或利益为立场,即使有失当的地方,改正了也会受人尊敬,这种治学的态度,相当令人钦佩,也为《传习录》中的学术争论奠定了正确的学术立场,创建了一种友好的争鸣氛围。“卷中”另含《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教约》,都是对教育方法的探讨。

《传习录》的附录部分是《朱子晚年定论》,由王阳明做序并辑录的朱子书信,“辙采录而裒集之,私以示夫同志,庶几无疑于吾说,而圣学之明可冀矣!”这些朱子书信包括《答黄直卿书》、《答吕子约》、《答潘叔昌》、《答潘叔度》、《与吕子约》、《与周叔谨》、《答陆象山》、《答符复仲》、《与吴茂实》、《答张敬夫》、《答吕伯恭》、《答周纯仁》、《答窦文卿》、《答林择之》(另《又》)、《答梁文叔》、《答潘叔恭》、《答林充之》、《答何叔景》、(另《又》《又》)《答林择之》、《答杨子直》、《与田侍郎子真》、《答陈才卿》、《答刘子澄》、《与林择之》、《答吴德夫》、《答或人》、《答刘子澄》等书信。可见王阳明自己对于书信的重视以及对书信材料的辑录。

《传习录》并非个别的例子,在明清时期对书信的重视还体现在很多方面。明末清初,涌现了一大批杰出的思想家和学者,他们相互间多有联系和交往,互赠著作,互有评论。如顾炎武在给黄宗羲的信中说:“大著《待访录》读之再三,于是知天下之未尝无人,百王之弊可以复起,而三代之盛可以徐还也。”又说他自己有《日知录》一书,“窃自幸其中所论,同于先生者十之六七”。这封信不仅对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做了高度评价,同时也表明了他与黄宗羲思想的异同,显然是对黄宗羲的著作进行了一番研究之后而得出的结论。

再如黄宗羲为阎若璩的《古文尚书疏证》所作的《序》中说:“淮海阎百诗寄《尚书古文疏证》方成四卷,属余序之。余读之终卷。见其取材富,折衷当”,“中间辨析三代以上之时日、礼仪、地理、刑法、官制、名讳、句读、字义。因《尚书》以证他经史者,皆足以祛后儒之蔽,如此方可谓之穷经”。黄宗羲对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的评价,几乎成为日后评论阎若璩此书的定论,也奠定了阎若璩在清初经学史及考据学中的地位。“类似顾炎武、黄宗羲这些论学的书信和序、跋还大量散见于当时学者的著述之中,都应看做是研究清代学术思想史的第一手宝贵的历史资料。”

二、清代的书信论学传统

随着学问的不断深入,交流对于学术的影响日益显著,学者们也开始逐渐认识到学术交流与传播的重要性。前文所引清代学者顾炎武在《与人书一》中“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独学无友,则孤陋而难成。久处一方,则习染而不自觉”是一例,梁启超说“道莫善于群,莫不善于独,独故塞,塞故愚,愚故弱;群故通,通故智,智故强”,也是同理。朋友师长之间的交流,书院学堂的演讲与聚会,都受到了学者的重视。所以,作为学术传播的手段之一——书信论学在清朝颇为盛行,成为清代学术风气的代表之一。如果从学术传播的角度来解析,它填补了没有学术期刊的缺憾,拓展了学术交流的空间,是古代学术传播体系中重要的环节,同时也是人际传播中的重要渠道之一。

清儒既不喜效宋明人聚徒讲学,又非如今之欧美有种种学会学校为聚集讲习之所,则其交换知识之机会,自不免缺乏;其赖以补之者,则函札也。后辈之谒先辈,率以问学书为贽,——有著述者则媵以著述。——先辈视其可教者,必报书,释其疑滞者而奖进之。平辈亦然。每得一义,辙驰书其共学之友相商榷,答者未尝不尽其词。凡著一书成,必经挚友数辈严勘得失,乃以问世,而其勘也皆以函札。此类函札,皆精心结撰,其实即著述也。此种风气,他时代亦间有之,而清为独盛。

这是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所描述的清代学术风气之一——函札的应用,并对此大加赞赏。其中所说的“札记”,指的是“大抵当时好学之士,每人必置一‘札记册子’,每读书有心得则记焉”,“推原札记之性质,本非著书,不过储著书之资料,然清儒最戒轻率著书,非得有极满意之资料,不肯泐为定本,故往往有终其身在预备资料中者。”艾尔曼(Benjamin A.Elman)在《从理学到朴学》的第五章《江南地区的学术交流网络》中,利用“新文化史”的方法,把社会史和思想史结合起来,从新的角度来审视“乾嘉学派”与清代的考据学,文中被称作“江南学术共同体”,他们依靠官方、半官方及私人的资助,凭借书院的讲学、书信的切磋、部分著作的刊刻等在学界传播他们的学术,赢得学者的认可和一定的名声,从而在一部分文化人中形成了考据学风气。其中提到了当时以札记为主的著作方式、更广泛更严格的资料意识与方法,他还特别谈到了当时学术传播方式中的书信往来,这使我们意识到清代中期学者之间书信的学术价值,因为他们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必要的学术信息,得到有效的学术讨论,发布自己的学术发现。

书信论学最宝贵的态度不外是在学问上的求真精神与讨论过程中的心平气和态度,这也是后来学者向往的一种境界,也是清代学者普遍认可的学风。

以钱大昕的一通书札中为例:

得手教,以所撰述于昆山顾氏、秀水朱氏、德清胡氏、长洲何氏间有驳正,恐观者以诋呵前哲为咎。愚以为学问乃千秋事,订讹规过,非以訾毁前人,实以嘉惠后学。但议论须平允,词气须谦和,一事之失,无妨全体之善,不可效宋儒所云“一有差失,此余无足观”耳。郑康成以祭公为叶公,不害其为大儒;司马子长以子产为郑公子,不害其为良史。言之不足传者,其得失固不足辩,既自命为立言矣,千虑容有一失,后人或因其言而信之,其贻累于古人者不少。去其一非,成其百是,古人可作,当乐有诤友,不乐有佞臣也。且其言而诚误耶,吾虽不言,后必有言之者,虽欲掩之,恶得而掩之!所虑者,古人本不误,而吾从而误驳之,此则无损于古人,而适以成吾之妄。王介甫、郑渔仲辈皆坐此病,而后来宜引以为戒者也。

其中“学问乃千秋事,订讹规过,非以訾毁前人,实以嘉惠后学”正是他的学术立场,“议论须平允,词气须谦和”是他所持的态度,并且批评了“一有差失,此余无足观”的以偏概全的说法,提出“一事之失,无妨全体之善”,这正是学术批评与争鸣的积极态度。在梁启超概括“正统派之学风”中“七、所见不合,则相辩诘,虽弟子驳难本师,亦所不避,受之者从不以为忤”和“八、辩诘以本问题为范围,词旨务笃实温厚,虽不肯枉自己意见,同时仍尊重别人意见;有盛气凌轹,或支离牵涉或影射讥笑者,认为不德”,这在书信论学中得到充分的体现。段玉裁是戴震的学生,但在戴震研治音韵学时,他自己已发表了一系列音韵学论著。戴震在致段玉裁的信中,批评段把古韵分为17部的做法,解释了自己把古韵先后分为10部及24部的原因。他回顾了顾炎武、江永的古音研究,建议段玉裁注意方法论。他认为自己和段的研究只是提高了古音研究的精密度。他说:“顾氏于古音有草创之功,江君与足下,皆因而加密。”

在清儒顾炎武、戴震、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钱大昕诸家的文集中,这样的论学书信比比皆是。大卫·尼维森指出,18世纪,中国学者的书信得到广泛传播、传抄,最终刊行出版。傲择·瓦莱(Arthur Waley)认为,18世纪还没有学术期刊。学术同行之间的书信交流弥补了这一缺憾,袁枚等许多学者把书信当做一种进行某些不宜以专著或论文形式发表的临时性研究的方式。后来,人们把学术信件收集起来,或编入作者的文章,或单独成集出版。例如,钱大昕与戴震、段玉裁等朴学家的书信汇集成《潜研堂书信》。学者之间的私人通信会晤对17世纪、18世纪个人之间的资料交流发挥过重要作用。钱大昕向以著述卷帙浩瀚、内容宏博著称,他常以通信方式委婉地指出同行、朋友出现的学术失误。1754年,他在北京见到戴震后,给他写信,婉转地指出他在历算论著中发现的错误,其他学者极少敢这样纠正戴震的学术失误。此外,钱大昕还致函段玉裁,言辞恳切地指出段《今文尚书考证》中出现的失误。而其他学者也常以这种方式和钱大昕通信,经常提供他进一步研究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这时的论学书信更近乎著述,其私人信件的特性已经不被强调了。各种论学信件及文稿(有时是著作,有时是草稿)常为朋友传抄,甚至交给他人阅读、讨论。“许多学者都借助这种方式可以得到学术界的中肯评价、认可和广泛注意。许多资深学者通过书信交换的方式,如梁启超所言,开始和需要解答疑难的学术新秀建立联系,与此同时,这些新秀也附带呈上他们的新作。”

这里,我们不妨以章学诚为例,他的《文史通义·卷九外篇三》中收录了与他人的通信,基本都是论学书信,其中收录了与黄大俞、邵二云(邵晋涵)、周永清、史余邨(旧写)等书信,还包括家书,家书也以指导子弟如何读书为内容。艾尔曼在论及章学诚致邵晋涵的信,“主要讨论历史编纂学和目录学的问题”,其实内容不限于此,“古人记言与记事之文,莫不有本。本于口耳之受授者,笔主于创,创则期于适如其事与言而已;本于竹帛之成文者,笔生于因,因则期于适如其文之指,或录成文而无所更易,或就字句而小作更张”,谈的就是关于创作的文论问题。在与《与邵二云论学》中,“古人朋友之道,久不相见,则考订学业有无长益,见解有无商质,不仅述寒温,溯离合,甚或嗟贫而叹老,相与作楚囚之泣也”,谈到朋友之间的温情与学术上的切磋增益,颇为动人。信中还对邵的《尔雅正义》做出了评价,“功赅而力勤,识清而裁密,仆谓是亦足不朽矣”,这是学人之间著作交流并给予评价的例证。在信的末尾有“此言并示余村,策以及时勉学”,信首在谈及自己近况时有“移家一事,已详余村书中,可便省之”,由此可见,这些书信本来是向朋友圈子小范围公开的,而之后将其刊刻出版就是大范围公开——向所有的读者公开了。

论学书信中的内容相当丰富,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对学者与作品的评价,这些都可辅助后人对当时的学术界有真实、正确的认识,而且书信内容往往与学者所持的学术观点保持着高度一致,可互相引证。以章学诚为例,针对当时有学者将学术分为义理、考据、辞章三者,他持反对意见,在《文史通义外篇三·与吴胥石简》中直接诘问,“古人本学问而发为文章,其志将以明道。安有所谓考据与古文之分哉?学问文章,皆形下之器,其所以为之者道也。”在《文史通义内篇四·说林》又说:“学问所以经世,而文章期于明道,非为人士树名地也。”而何谓“道”,这是章学诚所持的一个核心概念,他认为,“道者,万事万物之所以然,而非万事万物之当然也。人可得而见者,则其当然而已矣”(《原道》),他在《章学诚遗书》卷二十九《又与正甫论文》有将这一观点继续阐发,“记诵名教,搜剔遗逸,排纂门类,考订异同,途辙多端,实皆学者求知所用之功力尔。即于数者之中,能得其所以然,因而上阐古人精微下启后人津逮,其中隐微,可独喻而难为他人言者,乃学问也。……学问中之功力,万变不同。尔雅注虫鱼,固可求学问;读书观大意,亦未始不可求学问,但要中有自得之实耳。”

清代学者刘台拱(1751—1805)生前虽然未出过学术专著,但和204位著名学者(如阮元、臧庸、段玉裁)经常通信,交换对经学研究的看法,对当时的许多知名学者产生了影响。刘台拱与段玉裁、王念孙最为亲密。段氏《经韵楼集补编》中所载《与刘端临书》,多达三十多通。

卢文弨,因为专精校勘而成为考证学者,在他通信交往的朋友中有汪中、王念孙、周永年。他在信中常和他们交流资料,阐明自己对许多文献考证问题的学术观念,确立校勘学从整体上为考据学服务的方式。他认为,校勘学是一种集体性事业,能以深入校订为基础提供更为可信的文献版本。他在信中讨论的许多技术性问题显示出相当的学术造诣,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要达到这样的学术造诣,就须精通典籍及其注疏和使用的考据方法。正因为这样良好的学术氛围,使书信论学这一学术传统得以发扬。

按照葛兆光的说法,那时“文化人实际上使用的是三种不同的‘话语’”,一种是在公众社会中使用的“社会话语”,尤其通行在官场、文书、礼仪、社交的场合;“一种是在学术圈子里使用的‘学术话语’,它是以知识的准确和渊博为标准的,只在少数学者之间通行,由于它的使用,这些学术精英彼此认同,彼此沟通,但它并不是一个流行的话语”;还有一种是在家庭、友人之间使用的“私人话语”,这种“学术话语”也就是当时书信论学赖以存在的“语境”。清代学术开始逐渐出现职业化倾向,学术传播体系初见雏形(具体内容可详细参见第二章),但因其涉及的人物有限,学术交流渠道也受到诸多限制(到底逃不出师承、地域之限),较之后来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术研究还存在很大差距。诚如葛兆光所言,“(清代考据学)这种知识性的学术活动,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影响到人们的思想,使他们在人生理想、社会政治、道德意识即终极性的价值层面上发生动摇,使传统思想产生根本性的瓦解?这涉及了一个学术研究与思想表述、学术史与思想史之间的老话题。”

三、书信论学传统的继承与发扬:以胡适为例

学者对书信论学的重视,在晚清民国时期得到了充分的继承和发扬。其时,中西学术碰撞,学人辈出,中国现代学术建立,清代学者书信论学的传统得到了近现代学人的继承与发扬。这里,我们以胡适为例。作为新文化运动的精神领袖,胡适始终秉持科学理性态度,强调一切拿证据来,主张重新估定既有价值,以审视的目光打量传统思想、文化、制度、风俗、人物,而不是盲从和迷信。胡适最重视对清代学者治学方法的总结,因此对清儒书信论学肯定有所留意。胡适记日记时,是有意地要为后人留下一份史料,他写探讨学问的论学书信时,也有意地将书信作为著述,在他的“文存”中,论学书信数量就有不少。胡适喜欢写信,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现在的电子邮件、教学平台、BBS等多种网络沟通方式更让人与书信传统渐行渐远)。“在他的遗稿中保留了一份1918年8月21日至11月21日的‘来往信簿’中,寄出信件三百三十八封,收到信件四百封,平均一天至少写三封信”。据初步统计,仅1949年他离开大陆去美国之前,留在北京寓所里的个人书信就有600余通,他人来信有1万余通。

胡适在著述及公事之余,又有细心保存书信的习惯,所以许多书信保存完好。特别是他喜以书信为著述,乐此不疲,故对于研讨各种学术问题的书信更是倍加珍惜。凡是比较重要的论学书信,他都尽量抄存底稿,有时因为实在太忙来不及留底稿者,也往往要求收信人阅后退还。他对别人的来信,也同样爱护备至,例如,有封钱玄同的来信,不知何故中间破损了一块,胡适细心裱糊后,又亲笔把损坏的字一一添补上。胡适曾说他保存这些书信的目的,就是要为后世学人保存一些原始资料;所以在他的一些著述与日记中,经常可以看到有许多往来书信夹在其中,有时还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这些书信中的论学书信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可以参见《胡适来往书信集》、《胡适书信集》和《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

总体看来,胡适是将清人书信论学传统发扬光大,他的学术进程在书信中历历可见,而在他与顾颉刚、陆侃如、孙楷第、吴晗的往来书信中,胡适的学术影响也是有迹可寻,“据胡适秘藏书信,现存陆侃如致胡适书信有34封,顾颉刚致胡适书信有136封,胡适与日本学者青木正儿的往来书信数量虽不多,但意义却非同一般。而时间稍晚一些,王重民致胡适书信有35封,其中心就是胡适的《水经注》考证,而最近出版的胡适与杨联陞自1943年至1962年往来书信205封,这批书信著述的意味也更加明显”。

1.论学书信与“八不主义”的产生

从胡适留学期间,他就喜欢与朋友们通过书信来争论问题。我们可以看到胡适从“我至今回想当时和那班朋友,一日一邮片,三日一长函的乐趣,觉得那真是人生最不容易有的幸福”的书信往来中,乐趣之外又获得了什么?在《尝试集自序》中,他说,“我对文学革命的一切见解,所以能结晶成一种有系统的主张,全都是同这一班朋友切磋讨论的结果”,也正是这篇序言,明确地阐明了“八不主义”产生的过程。钱基博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中也表示,“其中可以考见胡适文学革命思想之历程者,盖莫如《尝试集自序》”

《尝试集自序》中叙说了一段书信因缘,而这段因缘直接成就了胡适关于“诗界革命”的主张。1915年(民国4年),因胡适要到纽约进哥伦比亚大学,梅光迪要去哈佛大学,在与朋友们离别酬唱中,送给梅光迪一首长诗,任叔永(鸿隽)把这些外国字连缀起来,做了一首游戏诗,胡适在火车上依韵和了一首,寄给叔永诸人:“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琢镂粉饰丧元气,貌似未必诗之纯。小人行文颇大胆,诸公一一皆人英。愿共戮力莫相笑,我辈不作腐儒生。”

因“梅觐庄误会我‘作诗如作文’之句”,写信来辩论。梅说:

……诗文截然两途。诗之文字与文之文字,自有诗文以来,无论中西,已分道而驰。……足下以诗界革命家,改良诗之文字则可;若仅移文之文字于诗,即谓之革命,谓之改良,则不可也。……以其太易易也。

胡适在自序中这样说,“这封信逼得我把诗界革命的方法表示出来。我的答书不曾留稿,今钞答叔永书一段如下”,在这封信中提出了“诗歌革命”的主张,“诗界革命当从三事入手:第一,须言之有物;第二,须讲求文法;第三,当用‘文之文字’,不可故意避之。三者皆以质救文之弊也。”

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的主张也直接源于这些争论,他在这篇《〈尝试集〉自序》中坦承“那时影响我个人最大的,就是我平常所说的‘历史的文化进化观念。’这个观念是我的文学革命论的基本理论。”其间,与朋友争论“文学革命”的书信不断。

针对1916年7月12日,任叔永寄给胡适的一首《泛湖即事》诗。诗中有“言棹轻楫,以涤烦屙”和“猜谜赌胜,载笑载言”等句,胡适回信说:

……诗中“言棹轻楫”之“言”字及“载笑载言”之“载”字,皆系死字。又如“猜谜赌胜,载笑载言”两句,上句为二十世纪之活字,下句为三千年前之死句,殊不相衬也。

而梅光迪看了这封信,写信驳斥,语气相当不客气:

足下所自矜为文学革命真谛者,不外乎用“活字”以入文,于叔永诗中,稍古之字,皆所不取,以为非“二十世纪之活字”。……

夫文字革新须洗去旧日腔套,务去陈言,固矣。然此非尽屏古人所用之字,而另以俗语白话代之之谓也。

足下以俗语白话为向来文学上不用之字,骤以入文,似觉新奇而美,实则无永久价值。

足下得之,乃矜矜自喜,炫为创获,异矣。

批评可谓严厉,但这些关于文学主张的争论并未损伤朋友的感情,而是据理力争,且心平气和。胡适因此做了一首长约一千多字的白话游戏诗来应答,“一半是朋友游戏,一半是友谊试做游戏诗”(《尝试集自序》),其中有“今我苦口饶舌,算来却是为何?正要求今日的文学大家,把那些活泼泼的白话,拿来锻炼,拿来琢磨,拿来作文演说,作曲作歌:出几个白话的嚣俄,和几个白话的东坡,那不是‘活文学’是什么?那不是‘活文学’是什么?”,这是对白话诗的尝试,也是对与之讨论诗歌革命的朋友的直接交锋。

梅光迪与任叔永接到这首白话诗之后,分别写信驳斥。梅光迪信中说:“读大作如儿时听莲花落,真所谓革尽古今外人之命者……文章体裁不同。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今之欧美狂澜横流,所谓‘新潮流’、‘新潮流’者,耳已闻之熟矣。诚望足下勿剽窃此种不值钱之新潮流以哄国人也。”任叔永写信说:“足下此次试验的结果,乃完全失败是也……要之,白话自有白话用处(如作小说、演说等),然不能用之于诗。……乌乎适之!吾人今日言文学革命,乃诚见今日文学有不可不改革之处,非特文言白话之争而已。”

对于他们的来信,胡适“最不承认的”是梅光迪“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和任叔永“白话自有白话用处,然不能用之于诗”,他不断地写信给朋友们,阐发自己的观点,并在信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观点。“白话之能不能作诗,此一问题全待吾辈解决。解决之法,而在吾辈实地试验”,这段写给任叔永的信件内容被胡适称为“文学的实验主义”,在同一封信中,“……我辈生于今日,与其作不能行远、不能普及的五经两汉六朝八家文字,不如作家喻户晓的《水浒》、《西游》文字。……不如作一个‘实地试验’、‘旁斜逸出’,‘舍大道而不由’的胡适。……吾志决矣,吾自此以后,不更作文言诗词”,这也是胡适第一次宣布不做文言诗词。在之后致任叔永的信中“……我此时联系白话韵文,颇似新辟一文学殖民地。可惜须单身匹马而往,不能多得同志,结伴同行。然我去志已决。……”

在其与朋友激烈的辩论当中,仍希望有同志结伴而行,这种平等友好的论学气氛使他们的思想观点互相激发。观之胡适与梅光迪等朋友的往来信件,激烈的争论与平等论学的友谊并不相悖,如在梅致胡适1916年10月5日的信中就有这样的描述:“足下将弟前片掷还本无足怪,因弟之讽刺惯习固不宜施之好友如足下者也。正拟作自解,复来手片作道歉之语,足下之待友可谓真切大度矣,诚喜诚喜!”朋友之间敞开心扉,又互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检讨道歉,这种论学氛围与清代论学风气可谓一脉相承。他们讨论的基本立场就是对中国的文学进行改良,争论的核心在于怎样改,梅光迪在信中说得好,“来片言:‘但有是非,何问新旧!’正得我心。今世之人若能奉行此语,弟又有何说”,这一点是他们进行讨论的平台。

在胡适下定决心努力做白话诗的试验的时候,“心里只有一点痛苦,就是同志太少了”,须“单身匹马而往”,“我平时所最敬爱的一班朋友都不肯和我去探险。但是我若没有这一班朋友和我打笔墨官司,我也绝不会有这样的尝试决心。《庄子》说得好:‘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我至今回想当时和那班朋友,一日一邮片,三日一长函的乐趣,觉得那真是人生最不容易有的幸福。我对文学革命的一切见解,所以能结晶成一种有系统的主张,全都是同这一班朋友切磋讨论的结果”。这段自序将书信对于学术观点的激发阐述得相当细致、深刻。

在1916年8月19日胡适答朱经农时比较完整地提出了文学八事,这也是《文学改良刍议》的雏形:

新文学之要点,约有八事:一、不用典。二、不用陈套语。三、不讲对仗。四、不避俗字俗语。五、须讲求文法。以上为形式的一方面。六、不作无病之呻吟。七、不摹仿古人,须语语有个我在。八、须言之有物。以上为精神(内容)的一方面。

1916年冬,应《新青年》主编陈独秀来信约稿,胡适将其提倡的这八条关于新文学的要点归纳为“八事”,写成《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发表于《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1917年1月1日出版)。很快这篇文章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当时在北京大学任教的章太炎的弟子钱玄同写信给《新青年》支持文学改良:

顷见六号《新青年》胡适之先生《文学刍议》,极为佩服。其斥骈文不通之句,及主张白话体文学,说最精辟……具此识力,而言改良文艺,其结果必佳良无疑。惟选学妖孽、桐城谬种,见此又不知者若何咒骂。

陈独秀收到这封信非常高兴,在2月份就刊出是函,并附上自己的回信,“以先生之声韵训诂学大家,而提倡通俗的新文学,何忧全国之不景从也?可为文学界浮一大白!”对于远在美国留学的胡适来说,钱的来信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胡适到晚年还印象深刻,“钱氏原为国学大师章太炎(炳麟)的门人。他对这篇由一位留学生执笔讨论中国文学改良问题的文章,大为赏识,倒使我受宠若惊。”胡适在口述自传中,也一再强调钱氏在文学革命中的态度,对新文学运动具有重大意义。他说:

钱玄同教授则没有写什么文章,但是他却向独秀和我写了些小批评大捧场的长信,支持我们的观点。这些信也在《新青年》上发表了。钱教授是位古文大家。他居然也对我们有如此同情的反应,实在使声势一振。

由此,我们也可体会书信的支持、鼓励作用。

胡适的白话诗歌创作也在积极地创作。在他1917年4月19日写给陈独秀的信中,他这样描述这段经历,“白话诗乃蒙选录,谢谢。适去秋因与友人讨论文学,颇受攻击,一时感奋,自誓三年之内专作白话诗词。私意欲借此实地试验,以观白话之是否可为韵文之利器。盖白话之可为小说之利器,已经施耐庵、曹雪芹诸人实地证明,不容更辩;今惟有韵文一类,尚待吾人之实地试验耳。”在1920年3月,在胡适自誓三年的限期内《尝试集》终于出版,这是中国新文化运动时期的第一部白话诗集。

上面大量摘录了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与《尝试集》产生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书信往来,我们可以从中得出两个结论,首先是之后刊载于《新青年》使胡适“暴得大名”的《文学改良刍议》是在朋友之间不断的思索、争论、辩解中诞生的,在往来书信的不断争论中,“新文学”的“八不主义”逐渐构建,不断地丰满、成熟。这个以胡适、梅光迪、任鸿隽、杨杏佛等留学生构成的话语圈共同关心着中国文学的命运,针对现状开出个人的药方,并在不断的争论中进行探索。其次,虽然争论激烈,但平等友好的论学气氛始终贯穿其中,显示了这个交际圈中成员所拥有的优良学风及个人品质,这也是书信论学传统得以发展的重要条件。

2.书信论学与学术交流

在此之后,胡适利用书信进行学术交流的例子就更丰富了。如余嘉锡对胡适的《水浒传》考证中的疏漏予以指正:其一,胡适误解《癸辛杂识》“宋江事见于街谈巷语,不足采著。虽有高如、李嵩辈传写,士大夫亦不见黜”中的“传写”,以为是英雄传奇故事中的传抄,余嘉锡以为“高、李乃当时画工传写者,谓传神写照也”,此于被省略的下文“余少年时壮其人,欲存之画赞”可以推知;其二,胡适据《水浒传》中李逵、燕青在京城一家勾栏听人说《三国志》关云长刮骨疗毒的故事,遂推断出《水浒》的改定必在明朝初年成书的《三国志》之后。余嘉锡认为此推断不准确。“南北宋民间平话喜说三国,早成风气,不必待至罗贯中《三国演义》成书以后。若说《三国志》便是说演义,则罗贯中当为五代、宋初人,而后可刮骨疗毒事。陈寿《三国志·关羽本传》叙之甚详,初非贯中所杜撰。但国志医者无姓名,演义付之华佗耳。《水浒传》只云刮骨疗毒,不云华佗,则无以见其所说之必为罗书也。”余嘉锡又就胡适未曾道及宋江征方腊一事,作考证一篇,并缮一清本寄给胡适以求指示改正

又如对于《红楼梦》的考证。胡适从考证《红楼梦》作者的身世开始,提出《红楼梦》是一部作者隐去真事的“自叙体”的新观点。关于《红楼梦》的考证,胡适虽先发其端,而具体的考证工作并非他一人之力,在《胡适口述自传》一书里曾提到:“我在寻找作者身世这项第一步工作里,我得到了我许多学生的帮助。这些学生后来在红学研究上都颇有名气。其中之一便是后来成名的史学家顾颉刚;另外一位是俞平伯,平伯后来成为文学教授。这些学生——尤其是顾颉刚——他们帮助我找出曹雪芹的身世。”在《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里,所收存有关顾颉刚、俞平伯等先生与胡适为寻找曹雪芹的生平、家世的往来书信就多达60余通。顾氏在大量的通信中为胡适提供材料,使得胡适的考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这些书信,对于了解他们为考证《红楼梦》所付出的艰辛劳动、所采取的治学方法,以及“新红学派”的开创与影响等,都提供了较为完整而珍贵的原始材料。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他的学生顾颉刚。

鲁迅先生在所著的《中国小说史略》中,曾对胡适《红楼梦考证》中的观点予以评论:“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迨胡适做考证,乃较然彰明”,并肯定胡适的“自叙说”,“实是最可信的一说”。虽然“五四”之后,胡适和鲁迅存在着“政治上的分化”,但并不妨碍两人在学术上的交流。胡适、鲁迅两人的学术交流正是建立在共同的学术兴趣之上,胡适的章回小说考证和鲁迅中国小说史的建构正是研究中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1923年)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1924年)至少有九处参考胡适的研究成果,而胡适的小说考证至少有七处引用鲁迅的论点,如《〈三国演义〉序》(1922年5月16日)一文就注明是参用周豫才的《小说史讲义》稿本。至于在1924年2月9日鲁迅致胡适的信中提及可购买百廿回本《水浒传》的消息,胡适在《百二十本〈忠义水浒传〉序》中有记载:“民国十二年左右,我知道有三四部百二十回本《忠义水浒全书》出现,涵芬楼得了一部,我自己得了一部,还有别人收着这本的。”百二十回本之得,似与鲁迅有关。

王重民,则是胡适《水经注》研究中的一个关键人物。王重民与胡适有大量的论学通信,为胡适的学术工作提供了许多基础性援助。在《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里,尤以胡适与王重民关于重勘“水经注案”的往来书信为最多,有150余通,约20万言。从这些书信中,不仅可以看到胡适为重堪此案,在王重民夫妇的大力帮助下,从各个方面、各种渠道搜寻《水经注》的各种版本,查找有关《水经注》的各种原始资料,以及撰写诸多篇考证文章等多花费的大量精力及在学术史上的重要贡献;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胡适在校勘此案时所采取的治学方法,对王重民及后世学人都产生过有益的影响。

论学书信的影响是相互的,胡适从王重民那里得到的是无私的援助,王也从胡适那里得到了方法上的影响。胡适在重勘《水经注》案中所推崇的考证学方法,就是宋代学者李若谷所说的“勤、谨、和、缓”四字。他在与王重民的书信中,曾多次提到这四个字在考证学与校勘学中的重要性。他在1943年5月30日的信中说:“勤”,即是“眼勤手勤”、“此是治学成败第一关头;凡能勤的,无论识大识小,都可以有所成就。”“谨”,“即是不苟且,一点一笔不放过,一丝一毫不潦草。举一例,立一证,下一结论,都不苟且,即谨。”“和”,“即是‘武断’的反面,亦即是‘盛气凌人’的反面。……抛弃成见,服从证据,舍己从人,和之至也。”“缓”,“其意义只是从容研究,莫匆遽下结论。”“凡不肯悬而不断的人,必是不能真做到勤、谨、和三个字的。”他又在1944年3月23日的信中说:“我到中年以后,才知‘勤、谨、和、缓’四字之中,‘缓’字最难,‘缓’字包含时间。”

同时他也对王重民的许多来信与所写文章中,只记书写时的月日,不写年份,认为不妥,应当写全年月日期,才能便于自己与别人查考。特别是对王重民有时在文章中不注明引文的出处,提出劝告说:“随笔添注所依据的书籍,以便后来自己可以复勘,并且可供后人的复勘。此为旧日史馆成规,亦是世界学人通例。……如钱宾四所记赵东潜生卒年,他当时若随笔记出处,何至使孟心史、郑天挺诸君与你我费那么多的时力去寻检?”这些都潜移默化影响到了王重民的研究。

胡适能和他人从容论学,取决于他对学术的态度。他说“研究学术史的人更当用‘为真理而求真理’的标准去批评各家的学术。学问是平等的。发明一个字的古义,与发现一颗恒星,都是一大功绩”。“学问是平等”在此有两层含义,一是在学问面前人人平等,胡适可以质疑王国维、章太炎、梁启超等前辈学者,而比他晚一辈的学者也可与他商榷;二是学问上的发明无大小之分。

在1929年胡适写给陈寅恪的信中提到,“鄙意吾兄作述学考据之文,印刷时不可不加标点符号;书名、人名、引书起讫、删节之处,若加标点符号,可省读者精力不少,又可免去读者误解之危险。此非我的偏见,实治学经济之一法,甚望采纳。”虽未对研究内容提出什么意见,但标点符号的问题对于读者阅读、传播还是很有影响的。

王国维自沉昆明湖后,陈寅恪在《王观堂先生挽词》中特别提及王氏晚年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即胡适推荐王国维为清华研究院的导师(“鲁连黄鹞绩溪胡,独为神州惜大儒”)。胡适为何如此推崇王氏,胡适本人对王氏的学问就很敬重。1923年12月16日,胡适拜访了王国维,所谈的问题中最重要的是关于戴震(东原)的学问与哲学的传人问题。第二天,王国维回访了胡适。从此,两人建立了良好的学术关系,胡适在王国维的启发下开始研究戴震,并著《戴东原的哲学》一书。他编注一本新的《词选》,实际上是他上述整体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编注此书的过程中,每遇到疑难之处,胡适都要虚心及时地向王国维写信请教,同时,他也往往能得到相应的圆满答复。1924年7月4日、10月10日、10月21日、12月9日,胡适都为词学上的问题写信向王氏请教,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代学人之间的学术关系。胡适的论文《词的起原》初稿写完后,立即呈送王氏,请他指正。王氏的两封答书,被胡适收在该文的后面,作为文章的有机部分,一并刊出。胡适向学界充分表明,他的词学研究成果中,有王国维的直接介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通信双方甚至多方共同构成的交际圈,或是“学者社会”的构成,以胡适为例,丁文江、丁声树、王国维、任鸿隽、朱经农、孙楷弟、汪原放、吴晗、杨联陞、张元济、陆侃如、陈垣、陈独秀、陈寅恪、周汝昌、周作人、陶行知、梅光迪、钱穆、钱玄同、顾廷龙、顾颉刚、梁启超等,他们与胡适往来论学的书信,不仅数量多,内容丰富,而且涉及学术领域许多重要问题,对了解20~40年代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概况及发展动态,都提供了一些珍贵的新资料。

3.与青年学子书信论学

胡适是当时文化界学术界的中心人物,他能以这种态度对待前辈学者,又能耐心与晚辈商量学问,积极鼓励后学,无疑有一种极大的鼓动作用。胡适还与许多不知名的青年学子保持着经常联系与真挚的友谊。由于胡适在“五四”时期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许多青年都把他当做学习的楷模、指路的明星,而予以崇拜。如,青年张汝舟在1922年4月21日写给胡适的信中说:“天生了先生这一副聪明才力,不是徒然的,是特派来负一种责任,指导我们青年走他能走的路,享他能享的福。我常私自喜幸,生在先生指导之下,这番有了疑问,不求解决,岂不是坐以自误吗?”又如,青年教师吴文祺在1922年10月30日给胡适的信中说,:“我是最佩服先生的人,我的思想行为,受先生的影响也最大。早四年前,我是一个旧文学的信徒。后来读了先生的《文学改良刍议》和《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使我不得不信仰白话文有‘至高无上’的价值。”“我读了先生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我读了先生的《论国故学》,我又知道整理国故的重要。”还有明史专家吴晗先生,在他初涉明史之时,曾得到胡适的指教。他在1931年8月26日给胡适的信中说:“上次先生所指示的几项,读后恍如无边的旷野中,夜黑人孤,骤然得着一颗天际明星,光耀所及,四面八方都是坦途。”要“照先生所指示的逐步做下去。”至于写信请教各种学术问题,要求帮助审阅各种文稿、指导各种研究课题,提供各种参考书目等书信就不胜枚举了。故有人说胡适“影响了一代青年学子”,看来并非过誉之词。

胡适的《〈镜花缘〉的引论》(1923年写)问世后,引起江苏海州人的关注,吴鲁星撰《〈镜花缘〉考证》一文,以为《镜花缘》不是李汝珍所作,而是当地传说中的许乔林、许桂林兄弟所作。孙佳讯看到吴文以及许氏兄弟所著书后,作《〈镜花缘〉补考》,断定李汝珍为作者,同时补正胡适文中的几处错误。孙佳讯文在《秋野》第二卷第五期上刊出,胡适读后,即写信给孙,“高兴的是你寻得了许多海州学者的遗著,把这位有革新思想的李松石[汝珍]的历史考的更详细了;感谢的是你修正了我的许多错误。”胡适在信中还请孙佳讯允许将著书以及许氏兄弟所作《〈镜花缘〉补考》作为《〈镜花缘〉的引论》的附录。

孙佳讯回信说:“接读你的信,使我十二分喜悦;我那篇《补考》,仅是零碎的杂记,不意竟引起先生的注意!”受胡适的鼓励,孙佳讯于当年写了一篇《海属镜花缘传说辨证》(后刊于《青年界》第四卷第四期)。1935年又有《再辨镜花缘传说》之作(后刊于《学术》第三期),到1980年重审《镜花缘》作者疑案,撰《镜花缘作者的疑案》(刊于《中华文史论丛》第三辑),至1984年孙佳讯出版《〈镜花缘〉公案辨疑》(齐鲁书社1984年版),终了结此公案。断断续续有五十余年,此中当然有他自己的治学兴趣,但也决不能排除胡适的肯定与鼓励的影响,这对一位刚走上学术之路的青年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这些论学书信,对于胡适而言是源头的活水,是学术的资源,是友情的承载,同时也是他学术理想的寄托,著述的方式之一。

在现代学人中,利用书信论学这一传统进行学术交流的,胡适并不是唯一的例子。历史学者陈垣在撰成《明季滇黔佛教考》后,在写给陈乐素的信中说:“文成必须有不客气之诤友指摘之。惜陈[寅恪]、胡[适]、伦[明?]诸先生均离平,吾文遂无可请教之人矣,非无人也,无不客气之人也。”充满了无人商榷学术的遗憾之情。应该说当时整个学术界书信论学的风气都很浓厚,也能够心平气和地站在学术立场上进行讨论,由此而结成的学谊颇为我们现在所钦羡。以前文提到的胡适与陈垣为例,1930年11月,胡适携眷至北平,在米粮库4号租定新宅,而陈垣从1932年8月也搬至米粮库1号,直至卢沟桥事变,两人做了近5年的邻居,他们之间的论学书信往来很是频密,尤以1933年、1934年为突出。住得这么近为什么采用书信的方式,而不是对谈的方式,很是有趣。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书信的方式可以更为系统地阐述看法,并能保存,事实上这些都可以作为著述或是著述的准备。陈智超在《陈垣与胡适》文章中说:“他的一般信稿都写在用过的纸张背面,誊清发出后即不予保留。但5日函却保留了誊过的底稿,可见他对这次讨论的重视。同时他又为有胡适之这样直谅多闻的诤友而高兴,他在信中盛赞胡‘绝顶聪明’、‘研究态度及方法亟当师法’,是极少见的,也都不是谦辞。”在1933年4月1日至10日的十天当中,两人围绕《四十二章经》的问题,往来书信达8通之多,而且基本都是长信,并对研究方法进行了讨论,胡适对此次讨论相当重视,将《四十二章经考》一文及4月5日两人来往函、6日致陈函都收入他自编的《胡适论学近著》一书中,公开发表,“此次所论,问题虽小,而牵涉的方法问题颇关重要”,是展示他“此次所论,问题虽小,而牵涉的方法问题颇关重要”,是展示他的“历史演变的观点”的一个实例。

他们的书信论学犹如一场精彩的友谊比赛,实力伯仲、旗鼓相当,达成一致的地方心有默契,未能达成一致的地方,经过辩论、不断补充论据,使自己的观点更加严密,在学术上平等、坦率,用文字的形式保留下智慧的交锋、学问的切磋,令人钦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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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如周亮工《尺牍新钞》系集明末清初文人的短札;《秋水轩尺牍》则是清末许思湄自己的往来应酬之作成集,皆可为证。
  12. 薛海兰.个人书信与修辞说略.平顶山师专学报,2004(8):68。
  13. 吴式芬(1796—1856),号诵孙,山东海丰人,1835年进士,后为内阁学士,善书法。其弱冠时即喜旧人信札,40年里经眼者数万计,在他62岁时,编就《名家书简百通》,包括清代顾炎武、黄宗羲、傅山、宋曹、王时敏、王鉴、邵弥、陈洪绶、肖云从、项圣谟、王铎、孙承泽、周亮工、梁清标、笪重光、朱耷、龚贤、查士标、程邃、王原祁、吴历、朱彝尊、高士奇、汪士慎、金农、丁敬、郑燮、袁枚、刘墉、翁方纲、梁同书、王文治、钱沣、罗聘等在内六百余家、七百三十余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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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痛哭古人,留赠来者,《柳如是别传》的撰述旨趣,见:刘梦溪.学术思想与人物.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115。
  31. 保存于罗家后人手中的王国维的信既已陆续发表,而罗振玉的信则因王东明女士几次谈及其父焚烧罗信的情节,久传业已毁失。其实绝大多数还保存着,在王身后由赵万里整理粘贴,捐赠北京图书馆了。具体可参看《王国维罗振玉往来书信集》。
  32. 可参看《中国近代文学大系·书信日记一》序,上海书店,1992:2-3。
  33. 羊春秋,何严编.历代治学论文书信选.长沙:岳麓书社,1982:27。
  34. 羊春秋,何严编.历代治学论文书信选.长沙:岳麓书社,1982:33。
  35. 书记.刘勰著.周振甫译.文心雕龙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6:233。
  36. 书记.刘勰著.周振甫译.文心雕龙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6:233。
  37. 书记.刘勰著.周振甫译.文心雕龙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6:233。
  38. 参见:书记.刘勰著.周振甫译,文心雕龙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6:233—242。
  39. 章表,刘勰著.周振甫译.文心雕龙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6:206。
  40. 奏启.刘勰著.周振甫译.文心雕龙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6:213。
  41. 议对.刘勰著.周振甫译.文心雕龙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6:222。
  42. 书记.刘勰著.周振甫译.文心雕龙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6:231。
  43. 羊春秋,何严编.历代治学论文书信选.长沙:岳麓书社,1982:6。
  44. 可参看羊春秋,何严编.历代治学论文书信选.长沙:岳麓书社,1982:3-10。
  45. 序言,见[明]王阳明著.张怀承注译.传习录.长沙:岳麓书社,2004。
  46. 钱德洪序.[明]王阳明著,张怀承注译.传习录.长沙:岳麓书社,2004:121。
  47. 钱德洪序.[明]王阳明著,张怀承注译.传习录.长沙:岳麓书社,2004:121。
  48. 钱德洪序,[明]王阳明著,张怀承注译.传习录.长沙:岳麓书社,2004:122。
  49. 答顾东桥书,[明]王阳明著,张怀承注译.传习录.长沙:岳麓书社,2004:124。
  50. 答周道通书,[明]王阳明著,张怀承注译.传习录.长沙:岳麓书社,2004:164。
  51. 顾东桥,顾璘,南都上元人,工诗文。周道通,周衡,号静庵,江苏宜兴人,从学于王阳明,后又从学湛若水,其学合会王、湛两家。陆原静。欧阳崇一,欧阳德,字崇一,号南野,江西泰和人。王阳明弟子,为江右王门的重要代表人物。罗整庵,罗钦顺,字允升,号整庵,江西泰和人。明代著名理学家,著有《困知记》,对于陆王与程朱均有批评。少宰,次长,他曾任吏部侍郎。聂文蔚,号双江,江西永丰人。官至兵部尚书,太子少傅。为江右王门归寂派的倡导者。
  52. 答罗整庵少宰书,见[明]王阳明著,张怀承注译.传习录.长沙:岳麓书社,2004:212-213。
  53. 答罗整庵少宰书,见[明]王阳明著,张怀承注译.传习录.长沙:岳麓书社,2004:215-216。
  54. 教读,社学的教师,刘伯颂为教读之一。这是讲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
  55. 顾炎武.与黄太冲书.顾亭林诗文集·佚文辑补.北京:中华书局,1983。
  56. 黄宗羲.古文尚书疏证序.《南雷文定》三集卷一,北京:商务印书馆。
  57. 王俊义.二十世纪清代学术思想史研究之回顾.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7(3)。
  58. 梁启超著.朱维铮导读.清代学术概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64。
  59. 梁启超著.朱维铮导读,清代学术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62。
  60. 钱大昕.答王西庄书.见:嘉定钱大昕全集,第九卷,潜研堂文集卷三十五.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603。
  61. 梁启超著.朱维铮导读.清代学术概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47。
  62. [美]艾尔曼著.赵刚译.从理学到朴学:中华帝国晚期思想与社会变化面面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140。
  63. [美]艾尔曼著.赵刚译.从理学到朴学:中华帝国晚期思想与社会变化面面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139。
  64. [美]艾尔曼著.赵刚译.从理学到朴学:中华帝国晚期思想与社会变化面面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141。
  65. [美]艾尔曼.从理学到朴学:中华帝国晚期思想与社会变化面面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140。
  66. 章学诚.字实斋.浙江会稽人,清朝乾嘉时代的著名学者。《文史通义》阐发作者迥然不逐流俗、究心史学义例以救当时学风之弊的治学志向和“六经皆史”的著名见解以及一生治学所得。自晚清以来,以《文史通义》与《校雠通义》广为学人重视。
  67. 章学诚.答邵二云.文史通义.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264。
  68. 章学诚.与邵二云论学.文史通义.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265。
  69. [美]艾尔曼著.赵刚译.从理学到朴学:中华帝国晚期思想与社会变化面面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140。
  70. [美]艾尔曼著.赵刚译.从理学到朴学:中华帝国晚期思想与社会变化面面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141。
  71. 葛兆光.十八世纪的学术与思想.读书,1996(6)。
  72. 葛兆光.十八世纪的学术与思想.读书,1996(6)。
  73. 见《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14册.合肥:黄山书社,1995:145。
  74. 参看:前言,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75. 北大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胡适书信集》三册,集录了胡适1907—1933年书信,按年编目,其中有许多家信,是考研胡适生平及思想发展的重要史料。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出版了《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上下两本,收集了1910—1948胡适学术往来书信700余件80万字,以书信来往入编目,对研究胡适的学术思想和现代文学史的发展有很大的价值。中华书局版的《胡适来往书信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编;中华书局1979年6月出版,上中下三册,首印2万册,内部发行。
  76. 徐雁平.胡适与整理国故考论:以中国文学史研究为中心.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294。
  77. 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上海:上海书店,2004:384。
  78. 胡适.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诗.见姜义华编.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26。《自跋》中说:“此诗凡用十一外国字:一为抽象名,十为本名。人或以为病。其实此种诗不过是文学史上一种实地试验,前不必有古人,后或可诏来者,知我罪我,当于试验之成败定之耳。”这也是胡适一生中所写的最长的一首诗。
  79. 原诗为:“牛敦,爱迭孙;培根,客尔文;索虏与霍桑,‘烟士披里纯’。鞭笞一车鬼,为君生琼英。文学今革命,作歌送胡生。”都为胡适原诗中的外来字。见姜义华编.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72。
  80. 此段可参见《与梅觐庄论文学改良》等文章,见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72-373。
  81. 胡适另填一首《沁园春》词,题目为“誓诗”。“更不伤春,更不悲秋,以此誓诗。任花开也好,花飞也好;月圆固好,日落何悲。我闻之曰,‘从天而颂,孰与制天而用之’。更安用,为苍天歌哭,作彼奴为。文章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收他臭腐,还我神奇。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诗材料,有簇新世界,供我驱驰。”此词填于1915年4月13日,可以看做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文学宣言。
  82. 胡适,《尝试集》自序,见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72-373。
  83. 胡适.《尝试集》自序.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77。
  84. 胡适.《尝试集》自序.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77。
  85. 胡适.一首白话诗引起的风波.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44。
  86. 见胡适致任叔永7月26日信,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46。
  87. 胡适.再答叔永.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47。
  88. 胡适.《尝试集》自序.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80。
  89. 胡适.《尝试集》自序.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80。
  90. 胡适.《尝试集》自序.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380。
  91. 见《新青年》2卷6号,通信栏,胡适研究者周质平在《胡适与钱玄同》一文中指出,“钱玄同对中国近代文学的贡献,应从他支持胡适白话文的主张开始”,“虽然胡适与钱玄同在个性上不尽相同,但丝毫不妨碍他们友谊的发展,也不影响两人在学术研究上的切磋合作。从白话文、新诗到标点符号、注音符号的提倡,以至于古史的考辨,胡适与钱玄同始终是并肩作战,互相支持的。”另外,胡、钱的学术争论也有相当的部分在《新青年》的“通信”栏中呈现。具体可参见周质平.胡适与中国现代思潮.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92. 陈独秀.答钱玄同.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68。
  93. 胡适口述.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175。
  94. 胡适口述.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176。
  95. 余嘉锡致胡适函1929年2月19日.见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641。
  96. 徐雁平.胡适与整理国故:以中国文学史研究为中心.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297。
  97. 胡适.论国故学(1919年8月16日).见胡适文存.合肥:黄山书社,1996:321。
  98. 选自陈寅恪保存的胡适信札.转引自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762。
  99. 参见:前言,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9。
  100. 胡适.胡适文存,第三集.合肥:黄山书社,1996:429。
  101. 陈垣致陈乐素函(1940年1月7日),见: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628。
  102. 陈智超,陈垣与胡适.陈智超自选集.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216。
  103. 具体可参看陈智超,陈垣与胡适.陈智超自选集.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2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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