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爪留痕
京城的东西琉璃厂,是一条中外闻名的古玩字画街。
当时的古玩字画铺,大多是寂寞清冷的。大名鼎鼎的荣宝斋也是如此,店员们常袖了手从窗里朝外闲望。听人说,这原本是一家姓韩人家的房子,后来要变卖,我家祖上曾有意买,后又觉得住人家旧房不如自己盖新居,于是作罢了,以后这儿成了卖字画的荣宝斋。上小学时我曾进去逛过一回,里边到处是画就是不见有几个人,恍惚记得有一张齐白石画的很小的小画,几只虾,要两块钱。我当时看后心里还这样计算,两块,可以买我最爱吃的二分一块的芝麻糖整整一百根,太贵了!说起芝麻糖,倒有一事可记。有回我放学回家,在柳巷口小酒铺里看见有一老人用芝麻糖当下酒菜喝酒。我忽然想到可以用此孝顺祖父,一溜烟儿跑回了家。晚上吃晚饭时,跟祖父说了所见,然后又说,您也可以用芝麻糖就酒。我还藏着有没舍得吃的芝麻糖,可以拿给您。祖父没正面回答,只说:“嚯,真惨!”我虽然弄不清“真惨”的意思,但知道不需要我的芝麻糖,心里有点儿失望。东琉璃厂有家古玩铺,在窗口放一颗翡翠,碧绿的叶,雪白的帮儿,太阳底下闪闪发光,离得老远便晃人眼睛。我开始以为这是一家卖白菜的,以后才知道这是假的,并为此查字典学会了翡翠二字。记得那会儿大人们总嘱咐自己的孩子不要进这些店,一是怕把人家东西弄坏了,二是那些店里总有浓烈的潮气湿气混杂着霉味儿,怕把孩子们熏坏了。
西琉璃厂的中腰位置,南边一家百货店,北边一家副食店,与那些字画古玩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这里总一派繁忙热闹。再向西行不远,有个租小人书给孩子们看的书铺。老板娘极肥胖,特别在夏天,坐在桌子后面光是喘气,转动一下身体似乎都有困难。那时看一本小人书是一分钱,一本电影小人书是两分钱,租回来看也可以,但要交押金若干。来看书的全是附近胡同里的孩子,大都脏兮兮的,书也多是又破又烂,还有股难闻的味儿。我租过两回书,家里嫌脏不让租,我没敢拿进屋,偷偷塞在葡萄架下藤椅的坐垫下面,但被我的表姐发现了,当作她的“破案”成绩满市街一嚷,让我挨了好一顿骂,再不敢往家拿了。
那时的物质生活极不丰富,每月副食本上二两麻酱、两条肥皂、粉丝、火柴等金贵得不得了。回忆当年,我至今还有这样的感觉,那时我在学校考试若得了五分或考到了一百分,家长当然高兴。但若是能在副食店法定的额度中得到额外的好处,家长更高兴。那时我家东西各有一家小副食店,东边的属公私合营性质,叫作“常发”,西边的属公有性质,简称“西边儿”。我小时人老实,有礼貌,比较招人喜欢,一来二去“西边儿”卖副食的有个叔叔跟我熟了,一次我去买麻酱,二两的限额他足足给了半斤,回家后很受了一通大人的夸奖。因为那时虽然我家境比较富裕,但有钱买不到东西,也无议价之说。所以,对熟人好办事的理解,我最早是从麻酱、粉丝上开始的。同时我也记得那时常看见胡同里的孩子们买黄酱回家时,一边放慢了脚步往家走,一边一舌头又一舌头地紧舔碗里的黄酱,由此猜想那一定非常香,于是也曾仿效过一回,却是咸得发苦,悄悄吐在了路边儿。
不过我那时最爱去的店是东边的“常发”。这里前店后院,我去了不仅买东西,更可以借此和店主人的孩子玩上一会儿。店主人有两个孩子,男孩儿与我同岁,爱看书更爱说话,附近几条胡同里孩子们的事儿门儿清,店主人也似乎十分愿意他和我交朋友。另一个是女孩儿,比男孩儿小两岁,总是被她父母支使得像陀螺般地转来转去。一会儿拿着抹布擦东抹西,一会儿帮父母搬着空瓶空坛,很少见她闲着。有时我带了新书像什么《小布头奇遇记》等去店里,她刚跑过来欣喜地看上一眼,一眨眼又被支使去干活儿。那时大人们的眼中,女孩儿仿佛天生就是干活儿的命。
不久“文化大革命”爆发了,那一过程尽人皆知,无非是抄掠、焚烧、造反、闹派性、大联合、上山下乡几部曲的轮番演奏,红色的标志和革命的标语覆盖了街头巷尾。闹腾了几年,人们终于发现,该穿衣还得穿衣,该吃饭还得吃饭,除了极个别人之外,绝大多数老百姓并未改变自身的地位,而最切身的感受倒是物质生活还不如过去和孩子们更不听管。于是人们又重将目光凝聚在副食本、粮本、布票以及逢年过节方有收获的半斤花生半斤瓜子上。
那时的荣宝斋,有个可记的趣事。即荣宝斋的大匾后边,某日又忽然冒出一块略小的匾,大书“文渊”二字,旁边一行小字,“康生左手”。起初我想这人一定是个左撇子,不然何以用左手写字?!年岁渐长,知此人名头来历后,乃明其用左手是显摆之义。“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此匾忽然不见,那时我已长大,自然明其含义。只是如今,京师拍卖场中,此公之书法及此公秘藏之书,又悬高价求沽,不禁令人有沧桑之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