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是个
美术化的东西,
因为它同我们
隔远看不见了,
它另外有一种
缥缈不实之美。
寄给一个失恋的人的信(一)
秋心:
在我这种懒散心情之下,居然呵开冻砚,拿起那已经有一星期没有动的笔,来写这封长信;无非是因为你是要半年才有封信。现在信来了,我若使(它)又迟延好久才复,或者一搁起来就忘记去了,将来恐怕真成个音信渺茫,生死莫知了。
来信你告诉我,你起先对她怎样钟情,想由同她互爱中得点人生的慰藉;她本来是何等的温柔,后来又如何变成铁石心人;同你现在衰颓的生活,悲观的态度。整整写了二十张十二行的信纸,我看了非常高兴。我知道你绝对不会想因为我自己没有爱人,所以看别人丢了爱人,就现出卑鄙的笑容来。若使你对我能够有这样的见解,你就不写这封悱恻动人的长信给我了。我真有可以高兴的理由。在这万分寂寞一个人坐在炉边的时候,几千里外来了一封八年前老朋友的信,痛快地暴露他心中最深一层的秘密,推心置腹般娓娓细谈他失败的情史,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这样爱我、信我,来向我找些同情同热泪,真好像一片洁白耀目的光线,射进我这精神上之牢狱。最叫我满意的是由你这信我知道现在的秋心还是八年前的秋心。八年的时光,流水行云般过去了。现在我们虽然还是少年,然而最好的青春已过去一大半了。所以我总是爱想到从前的事情。八年前我们一块儿游玩的情境,自然直率的谈话是常浮现在我梦境中间,尤其在讲堂上睁开眼睛所做的梦的中间。你现在写信来哭诉你的怨情,简直同八年前你含着一泡眼泪,咽着声音讲给我听你父亲怎样骂你的神气一样。但是我那时能够用手巾来擦干你的眼泪,现在呢?我只好仗我这支秃笔来替那(手巾)陪你呜咽,抚你肩膀,低声地安慰。秋心,我们虽然八年没有见一面,半年一通信,你小孩时候雪白的脸,桃红的颊,同你眉目间那一股英武的气概却长存在我记忆里头。我们天天在校园踏着桃花瓣地散步,树荫底下石阶上面坐着唧唧哝哝地谈天,回想起来真是亚当没有吃果前乐园的生活。当我读关于美少年的文学,我就记起我八年前的游伴。无论是述Narcissus 的故事,Shakespeare 百余首的十四行诗,Gray 给Bonstetten 的信,Keats 的Endymion,Wilde 的Dorian Gray 都引起我无限的愁思而怀念着久不写信给我的秋心。十年前的我也不像现在这么无精打采的形象,那时我性情也温和得多,面上也充满有青春的光彩,你还记着我们那一回修学旅行吧?因为我是生长在城市,不会爬山,你是无时不在我旁边,拉着我的手走上那崎岖光滑的山路。你一面走一面又讲好多故事,来打散我恐惧的心情。我那一回出疹子,你瞒着你的家人,到我家里,瞧个机会不给我家人看见跑到我床边来。你喘气也喘不过来似的讲:“好容易同你谈几句话!我来了五趟,不是给你祖母拦住,就是被你父亲拉着,说一大阵什么染后会变麻子……”这件事我想一定是深印在你心中。忆起你那时的殷勤情谊更觉得现在我天天碰着的人的冷酷,也更使我留恋那已经不可再得的春风里的生活。提起往事,徒然加你的惆怅,还是谈别的吧。
来信中很含着“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的意思。这差不多是失恋人的口号,也是失恋人心中最苦痛的观念。我很反对这种论调,我反对,并不是因为我想打破你的烦恼同愁怨。一个人的情调应当任它自然地发展,旁人更不当来用话去压制它的生长,使他堕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烦闷网子里去。真真同情于朋友忧愁的人,绝不会残忍地去扑灭他朋友怀在心中的幽情。他一定是用他的情感的共鸣使他朋友得点真同情的好处,我总觉“既有今日,何必当初”这句话对“过去”未免太藐视了。我是个恋着“过去”的骸骨同化石的人。我深切感到“过去”在人生的意义,尽管你讲什么“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同Let bygones be bygones,“从前”是不会死的。就算形质上看不见,它的精神却还是一样地存在。“过去”也不至于烟消火灭般过去的,它总留了深刻的足迹。理想主义者看宇宙一切过程都是向一个目的走去的,换句话就是世界上事物都是发展一个基本的意义的。他们把“过去”包在“现在”中间一齐往“将来”的路上走,所以Emerson 讲:“只要我们能够得到‘现在’,把‘过去’拿去给狗子罢了。”这可算是诗人的幻觉。这么漂亮的肥皂泡子不是人人都会吹的。我们老爱一部一部地观察人生,好像舍不得这样猪八戒吃人参果般用一个大抽象概念解释过去。所以我相信要深深地领略人生的味的人们,非把“过去”当做有它独立的价值不可,千万不要只看做“现在”的工具。由我们生来不带乐观性的人看来,“将来”总未免太渺茫了,“现在”不过一刹那,好像一个没有存在的东西似的,所以只“过去”是这不断时间之流中站得住的岩石。我们只好紧紧抱着它,才免得受漂流无依的苦痛。“过去”是个美术化的东西,因为它同我们隔远看不见了,它另外有一种缥缈不实之美。好像一块风景近看瞧不出好来,到远处一望,就成个美不胜收的好景了。为的是已经物质上不存在,只在我们心境中憧憬着,所以“过去”又带了神秘的色彩。对于我们含有Melancholy 性质的人们,“过去”更是个无价之宝。Hawthorne 在他《古屋之苔》书中说:“我对我往事的记忆,一个也不能丢了。就是错误同烦恼,我也爱把它们记着。一切的回忆同样地都是我精神的食料。现在把它们都忘丢,就是同我没有活在世间过一样。”不过“过去”是很容易被人忽略去的。而一般失恋人的苦恼都是由忘记“过去”,太重“现在”的结果。实在讲起来,失恋人所失丢的只是一小部分现在的爱情。他们从前已经过去的爱情是存在“时间”的宝库中,绝对不会丢失的。在这短促的人生,我们最大的需求同目的是爱,过去的爱同现在的爱是一样重要的。因为现在的爱丢了就把从前之爱看得一个大也不值,这就有点近视眼了。只要从前你们曾经真挚地互爱过,这个记忆已很值得好好保存起来,作这千灾百难人生的慰藉。所以我意思是,“今日”是“今日”,“当初”依然是“当初”,不要因为有了今日这结果,把“当初”一切都看做镜花水月白费了心思的。爱人的目的是爱情,为了目前的小波浪,忽然舍得将几年来两人辛辛苦苦织好的爱情之网用剪子铰得粉碎,这未免是不知道怎样去多领略点人生之味的人们的态度了。秋心,我劝你将这网子仔细保护着,当你感到寂寞或孤恓的时候,把这网子慢慢张开在你心眼的前面,深深地去享受它的美丽,好像吃过青果后回甘一般,那也不枉你们从前的一场要好了。
照你信的口气,好像你是天下最不幸的人。秋心,你只知道情人的失恋是可悲哀,你还不晓得夫妇中间失恋的痛苦。你现在失恋的情况总还带三分romantic 的色彩,她虽然是不爱你了,但是能够这样忽然由情人一变变做陌路之人,倒是件痛快的事——其痛快不下给一个运刀如飞、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杀下头一样。最苦的是那一种结婚后二人爱情渐渐不知不觉间淡下去,心中总是感到从前的梦的有点不能实现,而一方面对“爱情”也有些麻木不仁起来。这种肺病的失恋是等于受凌迟刑。挨这种苦的人,精神天天委靡下去,生活力也一层一层沉到零的地位。这种精神的死亡才是天地间唯一的惨剧。也就因为这种惨剧旁人看不出来,有时连自己都不大明白,所以比别的要惨苦得多。你现在虽然失恋但是你还有一肚子的怨望,还想用很多力写长信去告诉你的唯一老朋友,可见你精神仍是活泼泼跳动着。对于人生还觉得有趣味——不管詈骂运命,或是赞美人生——总不算个不幸的人。秋心你想我这话有点道理吗?
秋心,你同我谈失恋,真是“流泪眼逢流泪眼”了。我也是个失恋的人,不过我是对我自己的失恋,不是对于在我外面的她的失恋。我这失恋既然是对于自己,所以不显明,旁人也不知道。因此也是最难过的苦痛。无声的呜咽比号啕总是更悲哀得多了。我想你现在总是白天魂不守舍地胡思乱想,晚上睁着眼睛看黑暗在那里怔怔发呆,这么下去一定会变成神经衰弱的病。我近来无聊得很,专爱想些不相干的事。我打算以后将我所想的报告给你,你无事时把我所想出的无聊思想拿来想一番,这样总比你现在毫无头绪的乱想,少费心力点吧。有空时也希望你想到哪里笔到哪里般常写信给我。两个伶仃孤苦的人何妨互相给点安慰呢!
寄给一个失恋的人的信(二)
秋心:
在我心境万分沉闷的时候,接到你由艳阳的南方来的信,虽然只是潦草几行,所说的又是凄凉酸楚的话,然而我眉开眼笑起来了。我不是因为有个烦恼伴侣所以高兴,真真尝过愁绪的人,是不愿意他的朋友也挨这刺心的苦痛。哪个躺在床上呻吟的病人,会愿意他的家人来同病相怜(的人)呢?何况每人有各自的情绪,天下绝找不出同样烦闷的人们。可是你的信,使我回忆到我们的过去生活;从前那种天真活泼、充满生机的日子却从时光宝库里发出灿烂的阳光,我这彷徨怅惘的胸怀也反照得生气勃勃了。
你信里很有流水年华、春花秋谢的感想。这是人们普遍都感到的。我还记得去年读Arnold Bennett 的The Old Wives’Tale 最后几页的情形。那是在个静悄悄的冬夜,电灯早已暗了,烛光闪着照那已熄的火炉。书中是说一个老妇人在她丈夫死去那夜的悲哀。“最感动她心的是他曾经年轻过,渐渐地老了,现在是死了。他一生就是这么一回事。青春同壮年总是这么结局。什么事情都是这么结局!”Bennett到底是写实派第一流人物,简简单单几句话把老寡妇的心事写得使我们不能不相信。我当时看完了那末章,觉有个说不出的失望,痴痴地坐着默想,除了渺茫、惨淡、单调、无味……几个零碎感想外,又没有什么别的意思。以后有时把这些话来咀嚼一下,又生出赞美这青春同逝水一般流去了的想头。假使世上真有驻颜的术、不老的丹,Oscar Wilde的Dorian Gray的梦真能实现,每人都有无穷的青春,那时我们的苦痛比现在恐怕会好得多些,另外有“青春的悲哀”了。本来青春的美就在它那种蜻蜓点水、燕子拍绿波的同我们一接近就跑去这一点。看着青春的易逝,才觉得青春的可贵,因此也更想能够在这一去不返的瞬间里得到无穷的快乐。所以在青春时节我们特别有生气,一颗心仿佛是清早的园花,张大了瓣吸收朝露。青春的美大部分就存在着这种努力享乐唯恐不及生命力的跳跃。若使每人前面全现一条不尽的花草缤纷的青春的路,大家都知道青春是常驻的,没有误了青春的可怕,谁天天也懒洋洋起来了。青春给我们一抓到,它的美就失丢了,同肥皂泡子相像,只好让它在空中飞翱,将青天红楼全缩映在圆球外面,可是我们的手一碰,立刻变为乌有了。
就说是对这呆板不变的青春,我们仍然能够有些赞赏,不断单调的享乐也会把人弄烦腻的,天下没整天吃糖口胃不觉难受的人了。而且把青春变成家常事故,它的浪漫缥缈的美丽也全不见了。本来人活着精神物质方面非动不可,所以在对将来抱着无限希望同捶心跌脚追悔往事,或者回忆从前黄金时代,这两个心境里,生命力是不停地奔驰,生活也觉得丰富,而使精神停住来享受现在,是不啻叫血管不流一般的自杀政策,将生命的花弄枯萎了。不同外河相通的小池终免不了变成秽水,不同别人生同情的心总是枯涸无聊。没有得到爱的少年对爱情是赞美的,做黄金好梦的恋人是充满了欣欢,失恋人同结婚不得意的人在极端失望里爆发出一线对爱情依依不舍的爱恋,和凤凰烧死后又振翼复活再度幼年的时光一样。只有结婚后觉得满意的人是最苦痛的,他们达到日日企望的地方,却只觉空虚渐渐地涨大,说不出所以然来,也想不来一个比他们现状再好的境界,对人生自然生淡了,一切的力气免不了麻痹下去。人生最怕的是得意,它使人精神废弛;一切灰心的事情无过于不散的筵席。你还记得前年暑假我们一块划船谈Wordsworth 诗的快乐吧?那时候你不是极赞美他那首Yarrow Unvisited,说我们应当不要走到尽头,高声地唱:
Twill soothe us in our sorrow
That earth has something yet to show,
The bonny holms of Yarrow!
青春之所以可爱也就在它给少年以希望,赠老年以惆怅。(安慰人的能力同希望差不多,比心满意足登高山,洒几滴亚历山大的泪的空虚是好万万倍了。)好多人埋怨青春骗了我们,先允许我们一个乐园,后来毫不践言只送些眼泪同长叹。然而这正是青春的好处,它这样子供给我们活气,不至于陷于颇偿了的无为。希望的妙处全包含在它始终是希望这样事里面,若使每个希望都化做铁硬的事实,那样什么趣味一笔勾销了的世界还有谁愿意住吗?所以年轻人可以唱恋爱的歌,失恋人同死了爱人的人也做得出失望(希望的又一变相,骨子里差不多的东西)同悼亡的很好的诗,只有那在所谓甜蜜家庭、两人互相妥协着的人们心灵里是化做灰烬的。Keats 在情诗中歌颂死同日本人无缘无故地相约情死,全是看清楚此中奥妙后的表现。他们只怕青春的长留着,所以用死来划断这青春黄金的线。这般情感锐敏的人若生在青春常驻的世界,他们的受难真不是言语所能说。这些话不是我有意要慰解你才说的,这的确是我自己这么相信的。春花秋谢,谁看着也免不了嗟叹。然而假设花老是这么娇红欲滴地开着,春天永久不离大地,这种雕刻似的死板板的美景更会令人悲伤。因为变更是宇宙的原则,也可算做赏美中的一般重要成分。并且春天既然是老滞在人间,我们也跟着丢失了每年一度欢迎春来热烈的快乐。由神经灵敏人看来,残春也别有它的好处,甚至比艳春更美,为的是里面带种衰颓的色调,互相同春景对照着,十分地显出那将死春光的欣欣生意。夕阳所以“无限好”,全靠着“近黄昏”。让瞥眼过去的青春长留个不灭的影子在心中,好像Pompeii 废墟,劫后余烬,有人却觉得比完整建筑还好。若使青春的丢失,真是件惨事,倚着拐杖的老头也不会那么笑嘻嘻地说他们的往事了。
人死观
恍惚前二三年有许多学者热烈地讨论过人生观这个问题,后来忽然又都搁笔不说,大概是因为问题已经解决了吧!到底他们的判决词是怎么样,我当时也有些概念,可惜近来心中总是给一个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的烦闷罩着,把学者们拼命争得的真理也忘记了。这么一来,我对于学者们只可面红耳热地认做不足教的蠢货;可是对于我自己也要找些安慰的话,使这彷徨无依、黑云包着的空虚的心不至于再加些追悔的负担。人生观中间的一个重要问题不是人生的目的吗?可是我们生下来并不是自己情愿的,或者还是万不得已的,所以小孩一落地免不了娇啼几下。既然不是出自我们自己意志要生下来的,我们又怎么能够知道人生的目的呢?湘鄂的土豪劣绅给人拿去游街,他自己是毫无目的,并且他也未必想去明白游街的意义。小河是不得不流、自然而然地流着,它自身却什么意义都没有,虽然它也曾带瓣落花到汪洋无边的海里,也曾带爱人的眼泪到他的爱人的眼前。勃浪宁 把我们比做大匠轮上滚成的花瓶。我客厅里有一个假康熙彩的大花瓶,我对它发呆地问它的意义几百回,它总是呆呆地站着,说不出一句话来。但是我却知道花瓶的目的同用处。人生的意义,或者只有上帝才晓得吧!还有些半疯不疯的哲学家高唱“人生本无意义,让我们自己做些意义”。梦是随人爱怎么做就怎么做的,不过我想梦最终脱不了是一个梦吧,黄粱不会老煮不熟的!
生不是由我们自己发动的,死却常常是我们自己去找的。自然在世界上多数人是“寿终正寝”的,可是自杀的也不少,或者是因为生活的压迫,也有是怕现在的快乐不能够继续下去而想借死来消灭将来的不幸,像一对夫妇感情极好却双双服毒同尽的(在嫖客、娼妓中间更多),这些人都是以口问心,以心问口商量好去找死的。所以死对他们是有意义的,而且他们是看出些死的意义的人。我们既然在人生观这个迷园里走了许久,何妨到人死观来瞧一瞧呢。可惜“君子见其生不忍见其死”,所以学者既不摇旗呐喊在前,高唱各种人死观的论调,青年们也无从追随奔走在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因此我做这部人死观,无非出自抛砖引玉的野心,希望能够动学者的心,对人死观也在切实研究之后,下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判断。
若使“生”同“死”是我们的父母——不,我们不这样说,我们要征服自然——若使“生”同“死”是我们的子女,那么“死”一定会努着嘴抱怨我们偏心,只知道“生”不管“死”,一心一意都花在“生”上面。真的,不止我们平常时都是想着“生”。Hazlitt 死的时候说:“好吧!我有过快乐的一生。”(“Well.I’ve had a happy life.”)他并没想死是怎么一回事。Charlotte Bronte 临终时候还对她的丈夫说:“呵,我现在是不会死的,我会不会吗?上帝不至于分开我们,我们是这么快乐。”(“Oh!I am not going to die,am I?He will not seperate us,we have been so happy.”)这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为什么我们这么留恋着生,不肯把死的神秘想一下呢?并且有时就是正在冥想死的伟大,何曾是确实把死的实质拿来咀嚼,无非还是向生方面着想,看一下死对于生的权威。做官做不大,发财发不多,打战打败仗,于是乎叹一口气说:“千古英雄同一死!”“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任他生前何等威风赫赫,死后也是一样的寂寞。”这些话并不是真的对于死有什么了解,实在是怀着嫉妒,心惦着生,说风凉话,解一解怨气。在这里生对死,是借他人之纸笔,发自己之牢骚。死是在那里给人利用做抓爆栗子的猫脚爪,生却嬉皮涎脸地站在旁边受用。让我翻一段Sir W.Raleigh 在《世界史》(The History of the World)里的话来代表普通人对于死的观念吧。
“只有死才能够使人了解自己,指示给骄傲人看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使他厌恶过去的快乐;他证明富人是个穷光蛋,除壅塞在他口里的沙砾外,什么东西对他都没有意义;当他举起他的镜在绝色美人面前,他们看见并承认自己的毛病同腐朽。呵!能够动人、公平同有力的死呀,谁也不能劝服的,你能够说服;谁也不敢想做的事,你做了;全世界所谄媚的人,你把他掷在世界以外,看不起他:你曾把人们的一切伟大、骄傲、残忍、雄心集在一块儿,用小小两个词‘躺在这里’盖尽一切。”
Death alone can make man know himself,show the proud and insolent that he is but object,and can make him hate his forepassed happiness;the rich man be proved a naked beggar,which hath interest in nothing but the gravel that.lls his mouth;and when he holds his glass before the eyes of the most beautiful,they see and acknowledge their own deformity and rottenness.O!eloquent,just and mighty death whom none could advise,thou hast persuaded; what none hath presumed,thou hast cast out of the world and despised:thou hast drawn together all the extravagant greatness,all the pride,cruelty and ambition of man,and covered all over with two narrow words:“Hic jacet.”
这里所说的是平常人对于死的意见,不过用伊利沙伯时代文体来写(显得)壮丽点,但是我们若是把它细看一番,就知道里头只含了对生之无常同生之无意义的感慨,而对着死国里的消息并没有丝毫透露出来。所以倒不如叫做“生之哀辞”,比“死之冥想”还好些。一般人口头里所说关于死的思想,剥蕉抽茧看起来,中间只包了生的意志,哪里是老老实实的人死观呢?
庸人不足论,让我们来看一看沉着声音,两眼渺茫地望着青天的宗教家的话。他们在生之后编了一本“续编”。天堂地狱也不过如此如此。生与死给他们看来好似河岸的风景同水中反映的影景一样,不过映在水中的经过绿水特别具一种缥缈空灵之美。不管他们说的来生是不是镜花水月,但是他们所说死后的情形太似生时,使我们心中有些疑惑。因为若是死真是不过一种演不断的剧中一会儿的闭幕,等会儿笛鸣幕开,仍然续演,那么死对于我们绝对不会有这么神秘似的,而幽明之隔,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没有一线的消息。科学家对死这问题,含糊说了两句不负责任的话,而科学家却常常仍旧安身立命于宗教上面。而宗教家对死又是不敢正视,只用着生的现象反映在他们西洋镜,做成八宝楼台。说来说去还在执著人生观,用遁词来敷衍人死观。
还有好多人一说到死就只想将死时候的苦痛。George Gissing 在他的《草堂随笔》(The private Papers of Henry Ryrcroft)说,生之停止不能够使他恐怖,在床上久病却使他想起会害怕。当该萨(Caesar)被暗杀前一夕,有人问哪种死法最好,他说“要最仓促、迅速的”!(That which should be most sudden!)疾病苦痛是生的一部分,同死的实质满不相干。以上这两位小窃、军阀说的话还是人生观,并不能对死有什么真了解。
为什么人死观老是不能成立呢?为什么谁一说到死就想起生,由是眼睛注着生噜噜苏苏说一阵遁词,而不抓着死来考究一下呢?Johnson 曾对Boswel 说:“我们一生只在想离开死的思想。”(The whole of life is but keeping away the thought of death.)死是这么一个可怕而摸不到的东西,我们总是设法回避它,或者将生死两个意义混起,做成一种骗自己的幻觉。可是我相信死绝对不是这么简单乏味的东西。Andreyev 是窥得点死的意义的人。他写《穷人》(Lazarus)来象征死的可怕,写《七个缢死的人》(The seven that were hanged)来表示死对于人心理的影响。虽然这两篇东西我们看着都会害怕,它们中间都有一段新奇耀目的美。Christina Rossetti,Edgar Allan poe,Ambrose Bieree 同Lord Dunsang 对着死的本质也有相当的了解,所以他们著作里面说到死常常有种凄凉、灰白色的美。有人解释Andreyev,说他身旁四面都被围墙围着,而在好多墙之外有一个一切墙的墙——那就是死。我相信在这一切墙的墙外面有无限的风光,那里有说不出的好境,想不来的情调。我们对生既然觉得二十四分的单调同乏味,为什么不勇敢地放下一切对生留恋的心思,深深地默想死的滋味。压下一切懦弱无用的恐怖,来对死的本体睇着细看一番。我平常看到骸骨总觉有一种不可名言的痛快,它是这么光着,毫无所怕地站在你面前。我真想抱着它来探一探它的神秘,或者我身里的骨,会同它有共鸣的现象,能够得到一种新的发现。骸骨不过是死宫的门,已经给我们这种无量的欢悦,我们为什么不漫步到宫里,看那千奇万怪的建筑呢。最少我们能够因此遁了生之无聊ennui的压迫。De Quincey 只将“猝死”“暗杀”……当做艺术看,就现出了一片瑰奇伟丽的境界,何况我们把整个死来默想着呢?来,让我们这会死的凡人来客观地细玩死的滋味:我们来想死后灵魂不灭,老是这么活下去,没有了期的烦恼;再让我们来细味死后什么都完了,就归到没有了的可哀。永生同灭绝是一个极有趣味的dilemma,我们尽可和死亲昵着,赞美这dilemma做得这么完美无疵,何必提到死就两对牙齿打战呢?人生观这把戏,我们玩得可厌了,换个花头吧,大家来建设个好好的人死观。
在Carlyle 的The life of John Sterling 中有一封Sterling在病得快死的时候写给Carlyle的信,中间说:
“它(死)是很奇怪的东西,但是还没有旁观者所觉得的可悲的百分之一。”(It is all very strange,but not one hundredth part so sad as it seems to the standers-by.)
谈“流浪汉”
当人生观论战 已经闹个满城风雨,大家都谈厌烦了不想再去提起的时候,一天我忽然写一篇短文,叫做《人死观》。这件事实在有些反动嫌疑,而且该挨思想落后的罪名,后来仔细一想,的确很追悔。前几年北平有许多人讨论gentleman 这字应该要怎么样子翻译才好,现在是几乎谁也不说这件事了,我却又来喋喋,谈那和gentleman(“君子”)正相反的vagabond(“流浪汉”),将来恐怕免不了自悔。但是想写文章的时候,哪能够顾到那么多呢?
gentleman这字虽然难翻,可是还不及vagabond这字那样古怪,简直找不出适当的中国字眼来。普通的英汉字典都把它翻做“走江湖者”“流氓”“无赖之徒”“游手好闲者”……但是我觉得都丢失了这个字的原意。vagabond既不像走江湖的卖艺为生,也不是流氓那种一味敲诈。“无赖之徒”“游手好闲者”都带有贬骂的意思,vagabon却是种可爱的人儿。在此无可奈何的时候,我只好暂用“流浪汉”三字来翻,自然也不是十分合适的。我以为gentleman与vagabond这两个词所以这么刁钻古怪,是因为它们被人们活用得太久,原来的意义早已消失。于是每个人用这个词的时候都添些自己的意思,这字的含义越大,就越加好活用了。因此在中国寻不出一个能够引起那么多的联想的字来。本来gentleman与vagabond这两个词和财产都有关系的,一个是拥有财产、丰衣足食的公子,一个是毫无恒产、四处飘零的穷光蛋。因为有钱,自然能够受良好的教育,行动举止也温文尔雅,谈吐也就蕴藉不俗,更不至于跟人锱铢必较,言语冲撞了。gent1eman这字的意义就由世家子弟一变变做斯文君子,所以现在我们不管一个人出身的贵贱,财产的有无,只要他的态度是温和,做人很正直,我们都把他当做gent1eman。一班穷酸的人们被人冤枉时节,也可以答辩道:“我虽然穷,却是个gent1eman。”vagabond这个字意义的演化也经过了同样的历程。本来只指那班什么财产也没有,天天随便混过去的人们。他们既没有一定的职业,有时或者也干些流氓的勾当。但是他们整天随遇而安,倒也无忧无虑,他们过惯了放松的生活,所以就是手边有些钱,也是糊里糊涂地用光,对人们当然是很慷慨的。他们没有身家之虑,做事也就痛痛快快,并不像富人那种畏首畏尾,瞻前顾后。酒是大杯地喝下去,话是随便地顺口开河,有时也胡诌些有趣味的谎语。他们万事不关怀,天天笑呵呵,规矩的人们背后说他们没有责任心。他们与世无忤,既不会桌上排着一斗黄豆、一斗黑豆,打算盘似的整天数自己的好心思和坏心思,也不会皱着眉头,弄出连环巧计来陷害人们。他们的行为是糊涂的,他们的心肠是好的。他们是大个顽皮小孩,可是也带了小孩的天真。他们脑里存了不少奇奇怪怪的幻想,满脸春风,老是笑眯眯的,一些机心也没有。……我们现在把凡是带有这种心情的人们都叫做vagabond,就是他们是王侯将相的子孙,生平没有离开过家乡也不碍事。他们和中国古代的侠客有些相像,可是他们又不像侠客那样朴刀横腰,给夸大狂迷住,一脸凶气,走遍天下专为打不平。他们对于伦理观念,没有那么死板地痴痴执著。我不得已只好翻做“流浪汉”,流浪是指流浪的心情,所以我所赞美的流浪汉或者同守深闺的小姐一样,终身未出乡里一步。
英国十九世纪末叶诗人和小品文作家斯密士(Alexander Smith)对于流浪汉是无限地颂扬。他有一段描写流浪汉的文章,说得很妙。他说:“流浪汉对于许多事情的确有他的特别意见。比如他从小是同密尼表妹一起养大,心里很爱她,而她小孩时候对于他的感情也是跟着年龄热烈起来,他俩结合后大概也可以好好地过活。他一定把她娶来,并没有考虑到他们收入将来能够不能够允许他请人们来家里吃饭或者时髦地招待朋友。这自然是太鲁莽了!可是对于流浪汉你是没法子说服他。他自己有他一套再古怪不过的逻辑(他自己却以为是很自然的推论),他以为他是为自己娶亲的,并不是为招待他的朋友的缘故;他把得到一个女人的真心同纯洁的胸怀比袋里多一两镑钱看得重得多。规矩的人们不爱流浪汉。那班膝下有还未出嫁姑娘的母亲特别怕他——并不是因他为子不孝,或者将来不能够做个善良的丈夫,或者对朋友不忠,但是他的手不像别人的手,总不会把钱牢牢地握着。他对于外表丝毫也不讲究。他结交朋友,不因为他们有华屋美酒,却是爱他们的性情,他们的好心肠,他们讲笑话、听笑话的本领,以及许多别人看不出的好处。因此他的朋友是不拘一类的,在富人的宴会里却反不常见到他的踪迹。我相信他这种流浪态度使他得到许多好处。他对于人生的稀奇古怪的地方都有接触过。他对于人性晓得更透彻,好像一个人走到乡下,有时舍开大路,去凭吊荒墟古冢;有时在小村逆旅休息,路上碰到人们也攀谈起来。这种人对于乡下,自然比那坐在四轮马车里骄傲地跑过大道的知道得多。我们因为这无理的骄傲,丢失了不少见识。一点流浪汉的习气都没有的人是没有什么价值的。”斯密士说到流浪汉的成家立业的法子,可见现在所谓的流浪汉并不限于那无家可归,脚跟如蓬转的人们。斯密士所说的只是一面,让我再由另一个观察点——流浪汉和gentleman的比较——来论流浪汉,这样子一些一些凑起来或者能够将流浪汉的性格描摹得很完全,而且流浪汉的性格复杂万分(“汉”既以“流浪”名,自不是安分守己、方正简单的人们),绝不能一气说清。
英国文学里分析gentleman的性格最明晰深入的文章,公推是那位叛教分子纽门(J.H.Newman)的《大学教育的范围同性质》。纽门说:“说一个人他从来没有给别人以苦痛,这句话几乎可以做‘君子’的定义……‘君子’总是从事于除去许多障碍,使同他接近的人们能够自然地随意行动;‘君子’对于他人行动是取赞同与合作的态度,自己却不愿开首主动……真正的‘君子’极力避免使同他在一块的人们心里感到不快或者颤震,以及一切意见的冲突或者感情的碰撞,一切拘束、猜疑、沉闷、怨恨;他最关心的是使每个人都很随便安逸,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这样小心翼翼的君子我们当然很愿意和他们结交,但是若使天下人都是这么我让你,你体贴我,忸忸怩怩的,谁也都是捧着同情等着去附和别人的举动,可是谁也不好意思打头阵;你将就我,我将就你,大家天天只有个互相将就的目的,此外是毫无成见的,这种的世界和平固然很和平,可惜是死国的和平。迫得我们不得不去欢迎那豪爽英迈、勇往直前的流浪汉。他对于自己一时兴到想干的事趣味太浓厚了,只知道口里吹着调子,放手做去,既不去打算这事对人是有益是无益,会成功还是容易失败,自然也没有虑及别人的心灵会不会被他搅乱,而且“君子”们袖手旁观,本是无可无不可的,大概总会戴着白手套轻轻地鼓掌。流浪汉干的事情不一定对社会有益,造福于人群,可是他那股天不怕,地不怕,不计得失,不论是非的英气总可以使这麻木的世界呈现些许生气,给“君子”们以赞助的材料,免得“君子”们整天掩着手打呵欠(流浪汉才会痛快地打呵欠,“君子”们总是像林黛玉那样子抿着嘴儿)找不出话讲。我承认偷情的少女、再嫁的寡妇都是造福于社会的,因为没有她们,那班贞洁的小姐、守节的孀妇就丢失了谈天的材料,也无从来赞美自己了。并且流浪汉整天瞎闹过去,不仅目中无人,简直把自己都忘却了。真正的流浪汉所以不会引起人们的厌恶,因为他已经做到无人无我的境地,那一刹那间的冲动是他唯一的指导。他自己爱笑,也喜欢看别人的笑容,别的他什么也不管了。“君子”们处处为他人着想,弄得不好,反使别人怪难受,倒不如流浪汉的有饭大家吃,有酒大家喝,有话大家说,先无彼此之分,人家自然会觉得很舒服,就是有冲撞地方,也可以原谅,而且由这种天真的冲撞更可以见流浪汉的毫无机心。真是像中国旧文人所爱说“文章天成,妙手偶得之”,流浪汉任性顺情,万事随缘,丝毫没有想到他人,人们却反觉得他是最好的伴侣,在他面前最能够失去世俗的拘束,自由地行动。许多人爱流连在乌烟瘴气的酒肆、小茶店里,不愿意去高攀坐在王公大人们客厅的沙发上;一班公子哥儿喜欢跟马夫、下流人整天打伙,不肯到他那客气温和的亲戚家里走走,都是这种道理。纽门又说:“君子知道得很清楚,人类理智的强处同弱处,范围同限制。若使他是个不信宗教的人,他是太精明、太雅量了,绝不会去嘲笑或者反宗教;他太智慧了,不会武断地或者狂热地反教。他对于虔敬同信仰有相当的尊敬:有些制度他虽然不肯赞同,可是他还以为这些制度是可敬的、良好的或者有用的;他礼遇牧师,自己仅仅是不谈宗教的神秘,没有去攻击、否认。他是信教自由的赞助者,这并不只是因为他的哲学教他对于各种宗教一视同仁,一半也是由于他的性情温和近于女性——凡是有文化的人们都是这样。”这种人修养功夫的确很到家,可谓火候已到,丝毫没有火气,但是同时也失去活气,因为他所磨炼去的火是Prometheus 由上天偷来做人们灵魂用的火。十八世纪第一画家Reynolds 是位脾气顶好的人,他的密友约翰生(就是那位麻脸的胖子)一天对他说:“Reynolds,你对于谁也不恨,我却爱那善于恨人的人。”约翰生伟大的脑袋蕴蓄有许多对于人生微妙的观察,他通常冲口而出的牢骚都是入木三分的慧话。恨人恨得好(A good hater)真是一种艺术,而且是人人不可不讲究的。我相信不会热烈地恨人的人也是不知道怎样热烈地爱人。流浪汉是知道如何恨人,如何爱人。他对于宗教不是拼命地相信,就是尽力地嘲笑。Donne,Herrick,Celleni 都是流浪汉气味十足的人们,他们对于宗教都有狂热;Voltaire,Nietzsche 这班流浪汉就用尽俏皮的词句,热嘲冷讽,掉尽枪花,来讥骂宗教。在人生这幕悲剧的喜剧或者喜剧的悲剧里,我们实在应该旗帜分明地对于一切不是打倒就是拥护,否则到处妥协,灰色地独自踯躅于战场之上,未免太单调了,太寂寞了。我们既然知道人类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那么又何必自作聪明,僭居上帝的地位,盲目地对于一切主张都持个大人听小孩说梦话态度,保存一种白痴的无情脸孔,暗地里自夸自己的眼力不差,晓得可怜同原谅人们低弱的理智。真真对于人类理智力的薄弱有同情的人是自己也加入跟着人们胡闹,大家一起乱来,对人们自然会有无限同情。和人们结伙走上错路,大家当然能够不言而喻地互相了解。当浊酒三杯过后,大家拍桌高歌,莫名其妙地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那时人们才有真正的同情,对于人们的弱点有愿意的谅解,并不像“君子”们的同情后面常带有“我佛如来怜悯众生”的冷笑。我最怕那人生的旁观者,所以我对于厚厚的《约翰生传》 会不倦地温读,听人提到Addison的旁观报 就会皱眉,虽然我也承认他的文章是珠圆玉润,修短适中,但是我怕他那像死尸一般的冰冷。纽门自己说“君子”的性情温和近于女性(The gentleness and effeminacy of feeling),流浪汉虽然没有这类在台上走S式步伐的旖旎风光,他却具有男性的健全。他敢赤身露体地和生命肉搏,打个你死我活。不管流浪汉的结果如何,他的生活是有力的,充满趣味的,他没有白过一生,他尝尽人生的各种味道,然后再高兴地去死的国土里遨游。这样在人生中的趣味无穷、翻身打滚的态度,已经值得我们羡慕,绝不是女性的“君子”所能晓得的。
耶稣说过:“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想要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流浪汉无时不是只顾目前的痛快,早把生命的安全置之度外,可是他却无时不尽量地享受生之乐。安分守己的人们天天守着生命,战战兢兢,只怕失丢了生命,反把生命真正的快乐完全忽略;到了盖棺论定,自己才知道白宝贵了一生的生命,却毫无受到生命的好处,可惜太迟了,连追悔的时候都没有。他们对于生命好似守财奴的念念不忘于金钱,不过守财奴还有夜夜关起门来,低着头数血汗换来的钱财的快乐;爱惜生命的人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只有刻刻不忘的担心,连这种沾沾自喜的心情也没有。守财奴为了金钱缘故还肯牺牲了生命,比那什么想头也消失了,光会顾惜自己皮肤的人们到底是高一等,所以上帝也给他那份应得的快乐。用句罗素的老话,流浪汉对于自己生命不取占有冲动,是被创造冲动的势力鼓舞着。实在说起来,宇宙间万事万物流动不息,哪里真有常驻的东西。只有灭亡才是永存不变的,凡是存在的天天总脱不了变更,这真是“法轮常转”。Walter Pater 在他的《文艺复兴研究》的结论曾将这个意思说得非常美妙,可惜写得太好了,不敢翻译。尤其生命是瞬刻之间、变幻万千的,不跳动的心是属于死人的。所以除非顺着生命的趋势,高兴地什么也不去管往前奔,人们绝不能够享受人生。近代小品文家Jaekson 在他那篇论“流浪汉”文里说:“流浪汉如入生命的波涛、汹涌的狂潮里生活。”他不把生命紧紧地拿着(普通人将生命握得太紧,反把生命弄僵化、弄死了),却做生命海中的弄潮儿,伸开他的柔软身体,跟着波儿上下,他感觉到处处触着生命,他身内的热血也起共鸣。最能够表现流浪汉这种精神的是美国放口高歌、不拘韵脚的惠提曼(Walt Whitman)。他那本诗集《草之叶》(Leaves of Grass)里的诗句句都露出流浪汉的本色,真可以说是流浪汉的圣经。流浪汉生活之所以那么有味,一半也由于他们的生活是很危险的。踢足球,当兵,爬悬崖峭壁……所以会那么饶有趣味,危险性也是一个主因。在这个单调寡趣、平淡无奇的人生里,凡有血性的人们常常觉到不耐烦。听到旷野的呼声,原人时代啸游山林、到处狩猎的自由,化做我们的本能,潜伏在黑礼服的里面,因此我们时时想出外涉险,得个更充满的不羁生活。万顷波涛的大海谁也知道覆灭过无千无数的大船,可是年年都有许多盎格罗萨格逊 的小孩恋着海上危险的生涯,宁愿抛弃家庭的安逸,违背父母的劝谕,跑去过碧海苍天中辛苦的水手生涯。海所以会有那么大的魔力,就是因为它是世上最危险的地方,而身心健全的好汉哪个不爱冒险、爱慕海洋的生活,不仅是一“海上夫人”而已也。所以海洋能够有小说家们像Marryat,Cooper,Loti,Conrad 等去描写它,而他们的名著又能够博多数人的同情。蔼理斯 曾把人生比做跳舞,若是世界真可以说是个跳舞场,那么流浪汉是醉眼蒙眬狂欢地跳二人旋转舞的人们。规矩的先生们却坐在小桌边无精打采地喝无聊的咖啡,空对着似水的流年怅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