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

三十八

妈妈想照应我,可是她得听着看着人家蹂躏我。我想好好对待她,可是我觉得她有时候讨厌。她什么都要管管,特别是对于钱。她的眼已失去年轻时的光泽,不过看见了钱还能发点光。对于客人,她就自居为仆人,可是当客人给少了钱的时候,她张嘴就骂。这有时候使我很为难。不错,既干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的也似乎不必骂人。我有时候也会慢待人,可是我有我的办法,使客人急不得恼不得。妈妈的方法太笨了,很容易得罪人。

看在钱的面上,我们不应当得罪人。我的方法或者出于我还年轻、还幼稚;妈妈便不顾一切地单单站在钱上了,她应当如此,她比我大着好些岁。恐怕再过几年我也就这样了,人老心也跟着老,渐渐老得和钱一样的硬。是的,妈妈不客气,她有时候劈手就抢客人的皮夹,有时候留下人家的帽子或值钱一点的手套与手杖。我很怕闹出事来,可是妈妈说得好,“能多弄一个是一个,咱们是拿十年当作一年活着的,等七老八十还有人要咱们吗?”

有时候,客人喝醉了,她便把他架出去,找个僻静地方叫他坐下,连他的鞋都拿回来。

说也奇怪,这种人倒没有来找账的,想是已人事不知,说不定也许病一大场。

或者事过之后,想过滋味,也就不便再来闹了,我们不怕丢人,他们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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