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尤利西斯》在巴黎

我第一次遇到乔伊斯,是在一九二〇年夏天,那是我的书店开张营业的第一年。

那是一个闷热的星期天的下午,阿德里安娜要去诗人安德烈·史毕尔(Andre Spire)家参加一个聚会,她一定要我陪她同去,她向我保证说史毕尔见到我会非常高兴,但是我还是不想去,因为我虽然很崇拜史毕尔的诗歌,但是我并不认识他本人。但是一如往常,阿德里安娜还是赢了,我们一起前往奈伊里镇(Neuilly),当时史毕尔夫妇住在那个小镇上。

他们住在布隆涅森林街(rue du Bois de Boulogne)三十四号那栋房子二楼的公寓里,我还能记得那周围如荫的绿树。史毕尔长得有些像诗人布莱克,留着部《圣经》时代的大胡子和浓密的头发,他热诚地和我这个不请自来的客人打招呼,并把我拉到一边,小声对我耳语道:“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也来了。”

我非常崇拜詹姆斯·乔伊斯,他也在场的消息太出乎我的意料,我害怕得几乎要立即逃走。但是史毕尔告诉我说是庞德夫妇把乔伊斯夫妇带来的,我能从开着的门中看到埃兹拉,我和庞德夫妇认识,所以,就进了屋。

埃兹拉果然在里面,四肢伸展着坐在一把扶手椅上。我后来曾为《信使文学期刊》(Mercure de France)写过一篇文章,说庞德那天穿着件蓝色衬衫,正能配上他的蓝眼睛,但是庞德立即给我写了回信,说他的眼睛根本就不是蓝色的,所以,在此我要把蓝眼睛的那句话给收回。

我看见了庞德夫人,就上前去和她说话。她正在和一位长得很漂亮的年轻女人聊天,她向我介绍说这是乔伊斯夫人,然后她就走开了,留下我们俩自己说话。

乔伊斯夫人身材高挑,不胖也不瘦。她很有魅力,红色的鬈发配着红色的眼睫毛,双目炯炯有神,她的爱尔兰口音抑扬顿挫,还有一种爱尔兰人特有的高贵。我们能用英文交谈,这让她很高兴,因为对于别人的法语谈话,她一句话都听不懂。如果大家都讲意大利语,那就不一样了,乔伊斯一家曾经在意大利的里雅斯特港(Trieste)住过,他们都会说意大利语,甚至有时在家里也用意大利语交流。

我们的交谈被史毕尔给打断了,他来邀请我们在一张长长的餐桌前入座,那天的晚餐是美味的冷菜。我们边吃边喝,我注意到其中一位客人滴酒未沾。史毕尔多次试图往他的酒杯里斟酒,但是都被拒绝了,最后,他索性把酒杯给倒过来放在桌子上,这也就省去了所有的麻烦。这个客人就是詹姆斯·乔伊斯。后来,庞德把所有的酒瓶子在他面前的桌子上一字摆开,这让他的脸涨得通红。

晚餐之后,阿德里安娜和哲学家朱利安·班达(Julien Benda)开始讨论班达最近发表的关于当代最顶尖的几位作家的评论,他们的周围很快聚集了一批人,大家手上端着咖啡杯,有兴趣地倾听着他们的讨论。受到班达直接攻击的作家有瓦莱里、纪德、克洛岱尔,还有一些其他人。

我将阿德里安娜留在那里,让她为她的朋友们辩护,我来到一个小房间里,这里的书籍堆到了天花板,窝在角落里的两个书架之间的,是乔伊斯。

我用颤抖的声音问:“您就是伟大的詹姆斯·乔伊斯么?”

“对,我是詹姆斯·乔伊斯。”他回答。

我们握了握手,更确切地说,他把他软绵绵,没有骨头的手放进我的硬邦邦的小爪子里边——如果你也能称之为握手的话。

他中等身材,很瘦,有些驼背,但是举止优雅。他的手很引人注目,它们很窄,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上,戴着镶在厚厚的底座上的宝石戒指。他的眼睛是深蓝色的,非常漂亮,闪着天才特有的光芒。我也注意到他的右眼睛看上去有点不正常,右边的眼镜片比左边的稍厚些。他的头发很浓密,深褐色,卷曲着,额头上的发际线很高,头发从发际线往后梳,盖过高高的头颅骨。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看上去最为敏感。他的皮肤很白,有些雀斑,而且泛着红晕。他的下巴上留着山羊胡子,他的鼻子的形状很好,嘴唇很薄而且线条分明,我想,他年轻时肯定是一个很帅的小伙子。

乔伊斯的声音很甜美,音质如同一位男高音,让人陶醉。他的吐字非常清晰,有些字的发音完全是爱尔兰口音,例如“书籍”(book)、“看”(look)以及一些以th开头的字,而且他的声音也是爱尔兰人独有的,除了这些以外,简直听不出他的英语和其他英国人的有什么区别。他用很简单的语言表达自己,但是他选择的词语以及这些词语的发音都非常讲究。这当然一部分是因为他对语言的热爱和他的乐感,但我也觉得这可能还和他多年教授英语有关。

乔伊斯告诉我他最近才来到巴黎,庞德建议他把全家搬到这里,也是通过庞德,乔伊斯认识了路德米拉·萨文斯基女士,她让乔伊斯一家在她帕塞区的公寓里住几个星期,这样他们能有时间找一个稳定的住所。萨文斯基女士是乔伊斯在巴黎的最早的朋友之一,而且她还将《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翻译成法语,法语的书名是《达德勒斯》。乔伊斯的另一位在巴黎的较早的朋友是珍妮·布拉德利夫人,她翻译了《流亡者》。

“你做什么的呢?”乔伊斯问。我向他介绍了我的莎士比亚书店。我的名字和我书店的名字,都让他觉得很有趣,他的嘴角浮起一丝迷人的微笑。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本小笔记本,记下了我的名字和地址,他写字的时候把笔记本凑得离眼睛很近,这让我顿生一种伤感。他说他会来看我。

突然,外面传来一阵狗叫声,乔伊斯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苍白,他的全身在发抖。狗叫声是从路对面传来的,透过窗子,我看见一条狗在追一只球。它虽然叫声响亮,但在我看来,很明显它并没有要咬人的意图。

“它会进来么?它很凶么?”乔伊斯问我,他心神不安(他的“凶”这个字的发音很长)。我向他保证说狗肯定不会进来,而且,那条狗看上去一点都不凶。但是,他还是非常担心,每一声狗叫都让他害怕。他说他从五岁开始就一直很怕狗,因为“这种动物”曾在他下巴上咬过一口,他指着他的山羊胡子说,留这样的胡子就是为了掩盖那个伤疤。

我们继续交谈,乔伊斯的言谈举止都非常简单,我知道在我面前的是当代最伟大的作家,这让我激动,但同时,我也觉得在他面前很放松。那次以后,虽然我一直意识到他是位天才,但是,在我认识的人中,没有别人比他更容易交谈。

这时,客人们都开始告辞了,阿德里安娜找到了我,我们一起去和史毕尔夫妇告别。我感谢史毕尔先生的盛情款待,他说希望我没有觉得太无聊。怎么可能无聊?我遇见了詹姆斯·乔伊斯。

第二天,乔伊斯就顺着我书店前窄窄的上坡路走来,他穿着深蓝色的斜纹哔叽布料的西装,头上朝后戴着顶黑色的毡帽,在他窄窄的双脚上,是一双并不太白的运动鞋。他的手上转动着一根手杖,当他注意到我在看着这根手杖时,他告诉我这是爱尔兰梣树手杖,是一位在的里雅斯特港口的爱尔兰军官送给他的。(我心中暗想:“史蒂芬·达德勒斯,还带着他那根梣木手杖。”)乔伊斯的衣着总是有些寒酸,但是他的神态是如此高雅,他的举止是那么出众,所以,人们很少会注意到他究竟穿着什么。无论他走到哪里,无论他碰到什么人,他总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走进我的书店,他仔细看着挂在墙上的惠特曼和爱伦·坡的照片,还有那两幅布莱克的素描,最后,他又仔细审视了那两张奥斯卡·王尔德的照片。然后,他在我的桌子边的那把并不太舒服的小扶手椅上坐了下来。

他再次告诉我是庞德劝他搬到巴黎来的。现在,他有三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一是给他全家找一个栖身之地;第二是让他们衣食无忧;第三是完成《尤利西斯》。第一个问题最紧迫,因为两个星期之后,萨文斯基女士就不再续租她的公寓了,到时候,他必须把他的全家安顿到另一个住处。

而且,他还有经济上的问题,搬家到巴黎来,用去了他们所有的积蓄,他必须找到一些学生。他对我说,如果我知道有人要找家教的话,能否把他们介绍给乔伊斯教授?他说他教书的经验非常丰富。在的里雅斯特港,他在伯里兹学校教过许多年的书,同时,他也教授许多私人学生。在苏黎世,他也是一样以教书为生。“你教过哪些语言?”我问。“我教英语,”他说,“‘这是一张桌子,这是一支笔’,还有德语、拉丁语,甚至法语。”“希腊语呢?”我问。他说他不懂古希腊语,但当代希腊语说得很流利,那是他在的里雅斯特港跟希腊水手学的。

很明显,语言是乔伊斯最喜欢的运动。我问他大概懂多少种语言。我们一起数了数,至少有九种。除了他的母语外,他还会说意大利语、法语、德语、希腊语、西班牙语、荷兰语,还有三种北欧的语言。为了能阅读易卜生,他学习了挪威语;然后,就顺便学习了瑞典语和丹麦语。他还会说意第绪语和希伯来语。他没有提到中文和日文,可能他觉得那是庞德的专利吧。

他告诉我当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如何侥幸从的里雅斯特港逃离出来,奥地利人以为他是间谍,要逮捕他,他的一个朋友,拉利爵士(Baron Ralli),及时给他搞到了签证,让他带着全家离开了那里。他们到达了苏黎世,并在那里待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

我闹不明白乔伊斯哪里能有时间写作,他告诉我,他的创作都是晚上上完课以后才开始的。他已经感觉到他的眼睛所承受的压力太大,在他们搬往苏黎世时,他的眼睛开始有问题,后来越来越严重,他得了青光眼。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样一种眼病,我觉得这病的名字倒挺好听的,乔伊斯则称它为“雅典娜的灰色猫头鹰眼”。

他的右眼已经开过刀,也许这是为什么我曾注意到他的厚眼镜片。他用简单的语言描述了这个手术的过程(我注意到,向我这样愚笨的学生进行解释,是他很习以为常的事);为了说明得更清楚,他甚至画了一幅小画。他说他的眼睛做手术时,正患着虹膜炎,现在看来,那个时候做手术,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结果是让他右眼的视力受到损伤。

既然他的眼睛有这么大的问题,是否会影响到他的写作?他是否有时会口述让别人来记录?“从来不!”他惊叹道。他总是亲手书写,他喜欢控制写作的速度,不想写得太快。他喜欢逐字逐句地推敲,看着自己的作品成形。

我一直盼望着能听他谈及《尤利西斯》,所以,我就问他此书的进度如何,他是否正在写。“我正在写。”(一个爱尔兰人是从来不会简单地回答“是”的。)这本书他已经写了七年,现在正努力要完成它,等他一旦在巴黎安顿下来,他就会开始工作。

一个颇有才华的在纽约开业的爱尔兰裔美国律师约翰·奎恩(John Quinn)正在逐批收购《尤利西斯》的手稿,乔伊斯每写完一个部分,就会誊清一份,给奎恩寄去,而奎恩则会按说好的价格把钱寄给他,钱虽然不多,但是够他补贴家用。

我提到《小评论》杂志,玛格丽特·安德森(Margaret Anderson)一直想在上面发表《尤利西斯》,她的愿望达成了么?是不是又受到了进一步的打压?乔伊斯看上去很焦虑,纽约传来的都是令人担忧的消息,他告诉我,一有新消息他就会转告给我。

在他告辞之前,他问我如何才能成为我的图书馆的会员。他从书架上取下了《海上骑士》(Riders to the Sea),说他想借这本书。他说,他曾经把这出戏翻译成德文,在苏黎世时,他还组织过一个小剧团上演过这出戏。

我在借书卡上写下:“詹姆斯·乔伊斯,地址:巴黎圣母升天街五号,借期一个月,押金七法郎。”

听乔伊斯自己亲口告诉我他这些年来的工作境况,这让我非常感动。

詹姆斯·乔伊斯,由莎士比亚书店转交

现在,乔伊斯正式成为莎士比亚书店大家庭的成员,而且,是其中最为杰出的一位。人们经常可以在书店里看到他,很明显,他非常喜欢和我的同胞们交往。他向我吐露说,他喜欢美国人,也喜欢我们的语言,在他的书中,他就使用了许多美国土话。

在书店里,他也遇到了许多年轻的作家,并与他们成为朋友。例如,罗伯特·麦卡蒙、威廉·伯德(William Bird)、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Archibald MacLeish)、司各特·菲茨杰拉德(Scott Fitzgerald),还有作曲家乔治·安太尔。对这些年轻人来说,乔伊斯简直是上帝,但与他交往时,年轻人更把他当成一位朋友,而不是一位需要崇拜的神灵。

至于乔伊斯,他将所有的人都看成是与他平等的,不管他们是作家、孩子、服务生、公主还是女仆。不管谁说话,他都很感兴趣,他告诉我说他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让人觉得无聊的人。有时候我注意到他在我的书店等我时,会专心倾听我的门房告诉他的长长的故事。如果他坐出租车过来,在司机说完他要说的话之前,乔伊斯绝对不会打开车门出来。乔伊斯本人也让所有的人着迷,没有人能顶得住他的魅力。

我总是爱看着乔伊斯顺着小街走来,手上转动着那根梣木手杖,帽子朝后戴在头顶上。“多愁善感的耶稣”,阿德里安娜和我常常这样称呼他,这个叫法其实是我从乔伊斯自己那儿学来的。还有一个名字是“歪歪的耶稣”(他说“歪歪”这个词时把音拖得很长)。

他还能把脸皱成一团,这也常逗我发笑,因为他皱脸时,就变得像猿猴一样。至于他的坐姿,我就只能用“散了架了”来形容了。

乔伊斯喜欢感叹(他的女儿就给他起了个绰号,叫他是“感叹号”),但是他用词却永远都很温和适度,他从来不说脏话,或使用任何粗俗的词语。他最喜欢用的感叹词是意大利语的“对了!”,他也常常叹气。

他表达自己的方式很不张扬,他从来不用太极端的词语,如果发生了最糟糕的事情,他也最多用一个“烦”字来表达,他不会用“很烦”,只是“烦”。我想他非常不喜欢“很”这个字,“为什么要说‘很漂亮’?”我有一次听到他抱怨说,“‘漂亮’就够了。”

他总是礼貌有加,而且特别会为别人着想。我那些不讲规矩的同胞们来来往往,很少和别人打招呼,仿佛我的书店是一个火车站;如果他们要和别人打招呼,那也是随随便便地“嘿,老海”,或是“嘿,鲍勃”。在这个非常随意的环境里,唯独乔伊斯一人最正式,几乎到了过分的地步。在法国文学界,人们早已习惯了以姓氏来称呼一个作家,虽然在文学作品中有泰斯特先生和查勒先生这样的人物,但却不会有人称呼他们的作者为“瓦莱里先生”或“普鲁斯特先生”。只有在你师从于他们时,你才会称他们为老师。瓦莱里总是叫阿德里安娜“莫尼耶”,叫我“西尔维亚”,我们所有的法国朋友也都这样称呼我们。我知道这种习俗简直让乔伊斯震惊,他以身作则,试图以“莫尼耶小姐”、“毕奇小姐”的称呼来树立起一个好榜样,但是一点用都没有,唯一的效果是让所有的人都只敢叫他“乔伊斯先生。”

“乔伊斯先生”如果在女士们面前提及某些事时,他就会变得有些古怪。在阿德里安娜的书店里,莱昂——保尔·法尔格经常面对一些男女混杂的听众讲故事,他的那些故事会让乔伊斯脸红。但是法国并不是一个男人们聚在一起偷偷寻乐的国度,男女关系很放松,所以女士听众们一点都不觉得窘迫。我敢肯定乔伊斯很为他好心的女编辑担心,因为她被暴露在这样的言语之下,但我已经早就习惯了法尔格的这些说笑了。

然而,乔伊斯却丝毫不反对把《尤利西斯》交付给女士们来处理,或者由女士们来出版发行。

乔伊斯每天都到书店里来,但如果我想见他的家人的话,我就要到他家里去。我很喜欢他的家人:儿子乔治整天板着脸,试图掩饰他的感情;女儿露西亚则充满幽默感。两个孩子成长的环境是如此奇怪,他们都不太快乐。还有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诺拉,整天责骂她的孩子们和她的丈夫,说他们偷懒无能。乔伊斯喜欢被诺拉叫成是窝囊废,因为他在别处一直受人尊敬,所以这种谩骂反而是一种调剂。她有时也对他推推搡搡动手动脚,这也同样让乔伊斯喜欢。

诺拉是个不愿和书发生任何关系的女人,这也让她的丈夫觉得有趣。她指着《尤利西斯》向我宣布说,“那本书”,她连一页都没阅读过,她连翻都懒得翻开。我能理解诺拉根本就没有必要去阅读《尤利西斯》,难道她不正是这本书的灵感来源么?

诺拉总是在抱怨“我的丈夫”,说他总是在涂写着什么……早上还是半睡半醒时就去拿他身边地上搁着的笔和纸……从来没有时间概念!有时她刚刚在桌子上摆好中饭,他就要出门,这样让她如何雇一个用人?“你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像个蚂蟥一样粘在床上,又在涂涂写写!”还有她的孩子们,她说他们一点家务都不帮她做,“一家全是窝囊废!”而这一家子窝囊废,包括乔伊斯,对她的谩骂都只会哄堂大笑。没人真把诺拉的训斥当一回事。

她曾经告诉我她后悔自己没有嫁给一个农夫或银行家,甚至是一个捡破烂的,她嫁给了一个作家。提到“作家”这种可鄙的人物时,她的嘴唇噘起来。但是,对于乔伊斯来说,被她选中,这是一件多么好的事。如果没有诺拉,他的生活会怎么样?如果没有诺拉,他的作品又会怎么样?他和诺拉的婚姻是他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一件事。在我所知道的作家的婚姻中,他们的婚姻可以说是最幸福的。

乔伊斯努力要成为一个顾家的好男人,一个好公民(舍伍德·安德森称之为“布尔乔伊斯”),他的努力还真让人感动。这种努力不符合《肖像》中的“艺术家”的身份,但是却能帮助我们理解《尤利西斯》,我们能注意到史蒂芬渐渐隐退,身影越来越暗,而布卢姆则逐渐出现,越来越清晰,最后成了整个舞台的主角。我能感觉到乔伊斯之所以很快对史蒂芬失去兴趣,因为布卢姆正是在他们中间插了一脚的第三者。毕竟,在乔伊斯身上,有很多布卢姆的影子。

乔伊斯害怕生活中的许多东西,这是事实,但我觉得,因为他在文学创作上无所畏惧,所以,他在生活中的诸多恐惧可能是为了提供一种平衡。万能的上帝赐给他才华,所以他也很怕“交坏运”。耶稣会的教士们肯定非常成功地把对上帝的畏惧灌输到他的头脑里了。在雷鸣电闪的暴风雨时,我看见过乔伊斯蜷缩在他的公寓的走廊里,直到暴风雨停止。他还有恐高症,害怕大海,害怕被传染,他还很迷信,他的全家都和他一样迷信,如果在马路上看见两个修女,那是很不吉利的(因为有一次他遇见两个修女时,他乘坐的出租车和另一辆车相撞)。至于数字和日期,有的是吉利的,有的是不吉利的。在房子里面打开一把伞,或者一个男人的帽子在床上,这些都是不祥的预兆。相反,黑猫则是吉祥的象征。有一天,我到乔伊斯一家下榻的旅馆去看他们,我看见诺拉正试图把一只黑猫赶进她丈夫躺着的房间里,而他隔着半开的门焦虑地注视着她的努力。猫并不只是幸运的象征,乔伊斯也很喜欢和猫相处,有一次,他女儿的一只小猫从厨房的窗子上摔了下去,乔伊斯非常伤心,仿佛是他女儿从窗子上摔下去一样。

而狗却正相反,他总是觉得狗很凶猛。在他进入我的书店之前,我常常要赶快把我的那只毫无恶意的小白狗弄到书店外面去。虽然在他的小说中,他的奥德修斯的英雄有一条名叫阿格斯的忠诚老狗,这条狗后来在主人回家时高兴过度而死,但是,这样来提醒乔伊斯根本就没有用,他只会大笑着惊呼“对了!”

乔伊斯有很强的家长意识,他常后悔自己没有十个孩子。对他的两个孩子,他投入了许多爱,他从未因过度沉迷于自己的写作而忽略对他们的鼓励。乔治(他的母亲称他为乔乔)很让他自豪,乔治嗓音非常甜美。乔伊斯一家都很会唱歌,乔伊斯常常会后悔他选择成为一位作家,而不是一位歌手。他常说:“可能我会更成功。”而我总是回答:“可能吧,但是作为一个作家,你已经相当成功了。”

  1. 安德烈·史毕尔(1868——1966),法国诗人、作家、犹太复国主义活动家。
  2. 后来,在他们熟悉之后,乔伊斯告诉毕奇他只是在晚上八点钟之前滴酒不沾。
  3. 朱利安·班达(1867——1956),法国哲学家、小说家。
  4. 约翰·奎恩(1870——1924),爱尔兰裔美国律师、收藏家。
  5. 玛格丽特·安德森(1886——1973),美国出版家、编辑。《小评论》是1914——1929年间的文学杂志,它从1918年开始连载《尤利西斯》,1921年,美国联邦邮局在没收杂志后又以淫秽罪起诉杂志出版商,虽然在奎恩的辩护下,出版商只被处以罚款,但是连载还是被迫停止。
  6. 爱尔兰剧作家辛恩(John Millington Synge)的剧作,1904年2月25日在都柏林首演。
  7. 威廉·伯德(1888——1963),美国记者,业余爱好出版,创立三山出版社。
  8. 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1892——1982),美国诗人、作家,后成为美国国会图书馆馆长。
  9. 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美国作家。
  10. 诺拉(1884——1951),原名Nora Barnacle,1904年和乔伊斯相识,1931年两人才正式结婚。他们的儿子出生于1905年,女儿出生于1907年。乔伊斯和诺拉是非常不一样的人,兴趣爱好都是天壤之别,所以,关系也很复杂。女儿露西亚1930年开始患有神经分裂症,1934年,成为卡尔·荣格的病人。女儿的病情让夫妻两人的关系更为紧张,诺拉一直要送女儿进精神病院,乔伊斯则不愿意。后来,1936年,露西亚被送进诊所后,也只有乔伊斯去看望她,诺拉一次都没有去过。
  11. 是把“布尔乔亚”和“乔伊斯”两个词拼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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