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第四个月,我拥有了一条“新”腿,又重新学了一次走路。这次手术,看上去使右股骨头复位了,但结果却不如人意,以致医生和父母不敢轻易再对另一条腿动刀子了。术前,跑、跳、翻跟斗等能做到的动作,术后也还能做到。术前术后,走路的步态与正常状况相似度基本没变,都是80%~95%这个范围。除非是极专业的医生才会看出问题,在一般人眼中,我已经和健全人没什么两样了。
再过8个月,就要回医院拆除那些让我增加了不少体重的钢板螺钉了。这种手术相对于前面的手术,真是小巫见大巫。而且,术后也不用住很长时间院,只要四五天就行了。
我发现那些医生真不体贴,竟然在离原疤痕很近的地方,新开了一刀。真想不明白,为什么不在原疤痕处开刀呢?那样不是更准确吗?而且,这样又多了道疤痕。难道是不想让同一个地方受两次伤害,便要对周围的皮肤动刀吗?或许,这就是这些医生开刀的哲学吧?我不是医生,我永远也不会懂得,也无须为搞懂这个问题而苦恼。
再者,多余的事还是少思考些好了,别把自己整得一副庸人自扰,更替他人忧的坏相。
虽然差强人意,此后我还是度过了六年比较正常的童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