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真真假假的江湖:从天地会与红花会说起
《鹿鼎记》,康熙年间的故事,写了天地会反清。
《书剑恩仇录》,乾隆年间的故事,写了红花会反清。
实则康熙年间未必有天地会,乾隆年间也并没有红花会。但天地会自述历史,确实喜欢追溯到康熙年间;乾隆年间虽无红花会,却确实是帮会大发展的时期。这都是虚虚实实的地方。
一 谁创立了天地会
《鹿鼎记》第八回,韦小宝加入天地会,金庸借莲花堂香主蔡德忠之口,介绍了郑成功创立天地会的缘由与经过:
当初国姓爷率领义师,进攻江南,围困江宁,功败垂成,在退回台湾之前,接纳总舵主的创议,设立了这个天地会……咱们大军留在江南的甚多,无法都退回台湾,有些退到厦门,那也只是一小部分,因此总舵主奉国姓爷之命,留在中土,成立天地会,联络国姓爷的旧部。凡是曾随同国姓爷攻打江浙的兵将,自然都成为会中兄弟……
这一说,大约是辛亥革命前后提出,民国年间开始流行。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也就是金庸创作他的十五部武侠小说的时代,许多台湾的学者和政治人物对这个设定尤其喜欢。
实际上,郑成功创立天地会的可能性很小。学者们早已对关于郑成功的史料,做过广泛深入的收集,但没有什么材料提到郑成功创立过天地会;清代官方记录里关于天地会的内容也不少,也没哪条记录说天地会是郑成功创立的。
甚至于,康熙时有没有天地会存在,都很可疑。因为学者们所找到的最早的关于天地会的官方记录,是乾隆年间的,这些材料追溯创会时间,也只到乾隆前期。
所以,要么就是康熙时尚无天地会——帮会自述来历时把历史拉长,那是屡见不鲜的事情;要么就是天地会虽然已经有了,但尚不足以引起官方的注意。总之,绝不可能有《鹿鼎记》里那么大的声势。
毕竟,组织帮会创业,是需要特定的社会环境做基础的。康熙年间,刚经历了改朝换代的丧乱,人民群众的生存状态,是贾谊所谓的“寒者利裋褐,而饥者甘糟糠”,所以“天下之嗷嗷,新主之资也。此言劳民之易为仁也”。(《过秦论》)
这种情况下,在家过安生日子,特别符合“经济人”的理性诉求。相反,偏要学人家反清复明,那是非常有情怀的事。
从这个角度说,《鹿鼎记》里虚构的天地会,写得非常真实。它把陈近南这样真有情怀者的奔波憔悴徒劳无功写得可钦可敬,也写了这种情怀在家国与人道之间难以面对的道德困境:
白衣尼见到这两个白骨骷髅,不禁打一个突,再见到远处又有三名喇嘛的尸体,不禁长叹,抬起头来。此刻太阳西沉,映得半边天色血也似红,心想这夕阳所照之处,千关万山,尽属胡虏,若要复国,不知又将杀伤多少人命,堆下多少白骨,到底该是不该?(第二十六回)
同时,金庸还写了理想大旗下的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天地会和沐王府之间的蝇营狗苟叽叽歪歪,把无聊问题上升到大义的高度从而陷入相互攻击的死循环,其间真包含着无穷的世俗人生。
到了乾隆年间,情况则大不一样了。
二 乾隆年间帮会多
有些变化,和皇帝的个人素质未必有多大的关系。
先列两个数据:康熙十八年(1679年),天下人口一亿六千万,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人口则是三亿一千一百五十万。——不到一百年的时间,人口增加了几乎一倍。
这时的中国,能开发的土地都已经开发,还引进了来自美洲的番薯、玉米等作物,但无论如何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所以乾隆朝这个盛世,看经济总量确实很可观,但一算人均,则非常难看。有学者推算,唐宋盛世,人均原粮占有量都在600千克左右,清代中叶,则仅剩314千克。《书剑恩仇录》第六回,描写了这样的景象:
众人走了一夜,天明时已近黄河决口之处,只见河水浊浪滔天,奔流滚滚,再走几个时辰,大片平原已成泽国。低处人家田舍早已漂没。灾民都露宿在山野高处,有些被困在屋顶树巅,遍地汪洋,野无炊烟,到处都是哀鸣求救之声,时见成群浮尸,夹着箱笼木料,随浪飘浮。群雄绕道从高地上东行,当晚在山地上露宿了一宵,次日兜了个大圈子才到杜良寨,真是哀鸿遍野,惨不忍睹。
这样的惨状,当时确实不罕见。
在生产技术没有突破的条件下,单位面积的土地上劳动力的增加,并不能带来多少产量上的提升。所以,即使不考虑土地兼并之类的因素,也会产生大量离开土地的农民。这些流动人口,固有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很少会为之提供什么保障,所以他们必须紧密团结在一起保护自己,于是也就产生了所谓的“江湖义气”。正是这些人,构成了帮会的主体。
时代的另一个不稳定因素和科举制有关。科举本是社会重要的稳定阀,为社会下层提供了向上流动的通道。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巨大诱惑刺激了无数人读书求官,而古代简单的官僚体制根本容纳不了如此之多的识字人口,大批人被阻隔在官场大门之外。而就像现在扩招之后的大学生,即使“毕业即失业”也往往不愿意去从事体力劳动一样,这些古代的读书人大多也回不到躬耕生活中去了。
尤其是考取了初级功名,但并不能因此进入统治阶层的秀才,这个自命不凡而并未获得多少特权的群体,自然也倾向于惹是生非。《书剑恩仇录》第二回里有这样一段:
余鱼同乃江南望族子弟,中过秀才。他父亲因和一家豪门争一块坟地,官司打得倾家荡产,又被豪门借故陷害,瘐死狱中。余鱼同一气出走,得遇机缘,拜马真为师,弃文习武,回来把土豪刺死,从此亡命江湖,后来入了红花会。
这是站在余鱼同的立场上叙事,即使属实,这种极端案例也未必有多大代表性。事实上在当时很多人看来,这些秀才们是一个相当令人厌恶的群体。顾炎武曾评论说:当今天下之出入公门阻挠官府行政的,是秀才;仗势欺人武断乡里的,是秀才;官府一旦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就群起而哄之的,是秀才;拿住官员见不得人的阴私,而和官员搞利益交换的,是秀才;一个秀才鼓噪,一伙秀才起哄,一个秀才行动,一伙秀才跟进;政府管也没法管,抓也没法抓,对秀才们稍微不客气一点,秀才们就喊上了:这是杀士,这是坑儒。(《生员论》)
今天骂“公知”的词儿,这里基本齐了。
自然,太平的年月越久,考试的次数越多,积压的秀才也就越多,“去库存”的压力也就越大。他们也很容易滑向帮会,扮演狗头军师一类的角色。总之,多余的读书人和多余的农民源源不断的产生,遂构成了帮会发育生长的丰沃土壤。
三 这个帮会有点假
金庸小说好看,但不是了解古代帮会的好材料。天地会写得真实,是因为曲折反映了一般的社会生活,跟江湖的距离反而比较远;红花会作风俊爽,心态阳光,思维中二,结局悲壮,体现的是一个年轻的(写《书剑恩仇录》时金庸刚三十出头)现代文人的侠客梦,跟事实无关。
这一层,跟虽然也经过美化,但还保留着较多游民社会真实生态的《水浒传》一比,一目了然。
这里简单捋四点:对杀戮的态度,对女人的态度,对富贵的态度,对皇帝的态度。
今人读《水浒传》,往往震惊于其中描写的杀戮之疯狂,更受不了作者对杀人、吃人的细节那种津津乐道的态度。金庸小说无疑要人道主义得多,涉及大规模的死亡时,笔下必带悲悯。《书剑恩仇录》的最后,红花会群雄明明已将乾隆逼入绝境,却为了保全一个婴儿的性命,而功亏一篑。这是孟子说的,“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的情怀,按照今日的网络舆论,要被骂“圣母”的。对比《水浒传》里为了赚朱仝上山,李逵可以一斧子把一个可爱男孩儿的脑袋一劈两半的行径,真是不啻霄壤。
金庸也常被现在的读者批,说是男权视角,女性角色都是按照男人的品味塑造的。这当然也不无道理,因为把女人当珍宝,把女人当玩物,把女人当工具,把女人当毒品,把女人当毒蛇猛兽……都可以叫作“物化女人”,但就从前面的罗列也可以看出,同属物化,区别也还是很大的。
《水浒传》里,潘金莲、潘巧云是毒蛇,顾大嫂、孙二娘是猛兽,凑上一个木雕泥塑的扈三娘,对女人真是恶意满满。但从游民社会的角度说,产生这样的价值观其实很自然。因为帮会组织强调资源共有,所谓有福共享有难同当,大碗喝酒大秤分金,而女人偏偏很难分享,所以极容易造成兄弟情义的破裂,而对本就处身社会边缘的江湖好汉来说,这种破裂的后果往往是致命的。所以要保证组织效率,就非得歧视女人不可。金庸要提供现代读者喜闻乐见的故事,也就不能如实反映这样的事实,恰恰相反,红花会群雄常常就得以赞赏的心态扮演好女人的保护者的角色——骆冰少奶奶的年岁也不小了,不是全会上上下下都捧着,哪能那么完好的保存着一颗少女心?
早有人指出,所谓及时雨宋江,其实就是及时的银子。要被江湖称颂为“有义气”的好汉,撒钱必须个顶个的麻利。相应的,好汉贪财也不被认为是缺陷:武松在张都监手下的时候,帮人走后门收受了许多贿赂,对这种行径,施耐庵大爷写了四个字——“不在话下”,再正常也没有了。
在金庸这里可不行。英雄好汉当然要视金钱如粪土。《飞狐外传》里,红花会三当家赵半山要资助穷小子胡斐,钱是这么给的:
赵半山哈哈大笑,翘起大拇指赞道:“好!”飞身上马,向西疾驰而去,只听他远远说道:“石上的小包,哥哥送了给你。”
胡斐回过头来,只见大石上放着一个包裹,本来是赵半山挂在白马背上的。他伸手一提,只觉沉甸甸的有些压手,急忙解开,但见金光耀眼,却是二十枚二十两重的金锭,一共是黄金四百两。胡斐哈哈一笑,心道:“我贫你富,若是赠我黄金,我也不能拒却。三哥怕我推辞,赠金之后急急驰走,未免将我胡斐当作小孩子了。”(第四章)
金钱往来,无论接受还是赠予,都不是什么体面的事。胡斐“你给我钱我就要了”的态度,反而要算不拘小节的名士风。《笑傲江湖》里面,莫大和刘正风师兄弟失和,原因竟是“本来朋友都有通财之谊,何况是师兄弟?但莫师哥由此见嫌,绝足不上小弟之门”,似乎是刘正风想赞助莫大,莫大因此觉得受到了侮辱,所以两人就掰了。
这其实都是读书人的矫情,真实的江湖好汉哪讲究这个?
对皇帝的态度不必多说,梁山好汉是“贪官污吏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梁山好汉对体制始终是既仇恨又羡慕,所以最大最终的理想是招安梦。红花会为了利用乾隆排满兴汉,那一阵对皇帝客气一点,就陷入遇到其他江湖好汉,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的窘境。
《神雕侠侣》里,郭靖讲述“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道理时,刻意把皇帝和国家两者做了区分:
不错,理宗皇帝乃无道昏君,宰相贾似道是个大大的奸臣……郭某纵然不肖,岂能为昏君奸臣所用?只是心愤蒙古残暴,侵我疆土,杀我同胞,郭某满腔热血,是为我神州千万老百姓而洒。(第二十一回)
十五部金庸小说串起来,非常明显,鄙视庙堂,乃是江湖的核心价值观。
四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以上,都是说不同,不是论高下。
说到底,金庸小说和《水浒传》,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作品,不能用同一套标准来衡量。做个简单化的划分:
精英阶级写给精英阶级看的,是雅文学。
草根阶级写给草根阶级看的,是俗文学。
精英阶级写给草根阶级看的,是通俗文学。
俗文学对精英阶级可能有陌生化的效果,也就显得格外有趣;通俗文学满足草根的同时,可以保留一些精英的趣味,所以它们都有可能做到雅俗共赏。
但雅对俗文学的赏,正是因为它“俗”;雅对通俗文学的赏,却是因为它“不俗”,所以仍有本质不同。
《水浒传》是俗文学,本质上是游民社会的产物,虽然经过金圣叹这样的文人改造,无关大体。所以小说中今人视为奇葩的事实和价值观比比皆是。然而它也提醒我们,不管你喜不喜欢,这种暴力与血腥是真实存在的,这也是教你直面惨淡的人生。
金庸小说是通俗文学。金庸国学,深浅几何?固然是网友常常争论的话题,但金庸无论家庭出身还是自身履历,都属于精英阶级。他自称写小说是娱人兼自娱,既然要自娱,那实际上就充当着“把关人”的角色:大众喜欢,自己也不反感的,这个可以有;大众喜欢,自己不能接受的,这个过滤掉;自己喜欢而大众本来未必关注的,也可用巧妙的手法放进来。最后这一层,喜欢的,管这叫提升格调;讨厌的,管这叫大塞私货。
俗还是通俗,换着看看,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