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雷霆雨露

伸脖子是一刀,缩脖子也是一刀,事到如今,他多活一时算是赚一时,多活一秒算是赚一秒,走一步看一步,万事都是身不由己了。

(一)

张嘉田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大太阳,确定了自己身在光天化日之下,应该不至于白日活见鬼,低头又看了看对面这位长官——长官有汗有气有影子,也确实不是什么借尸还魂的怪物。

“他还活着?”张嘉田开了口,“那他的命可是真够大的。”

长官笑了笑,说道:“张师长别误会,舅老爷特地提前嘱咐我们了,让我们转告您一句话,说是冤有头债有主,他知道当初谁是东家谁是伙计,要算账,他也找东家算。”

这话说出来,在场这些人里,除了张嘉田心如明镜,其余众人都是听得糊里糊涂。而张嘉田环顾了四周,见对方那些穿着破衣烂衫的士兵层层叠叠,把自己这一小帮人包围得密不透风,便叹了一口气——伸脖子是一刀,缩脖子也是一刀,事到如今,他多活一时算是赚一时,多活一秒算是赚一秒,走一步看一步,万事都身不由己了。

“那接下来,你们是想怎么样?”他问道,“是你带着我去见洪霄九,还是让我在这儿等着洪霄九来?”

那长官把折扇一收,笑道:“请张师长跟我走一趟吧,也不用您多走,舅老爷昨天晚上到了本镇,就在前头那条街上等着您呢!”

张嘉田听到这里,彻底死了那火拼的心。洪霄九从昨晚就张开口袋等着他了,等到如今,万事俱备,怎么可能容许他再逃脱出去?把心事都压到了心底,他把面目平静了一下,回头对着张文馨说道:“你留下来管着队伍,我去一趟。”

张文馨立刻说道:“让老大跟着你。”

所谓“老大”者,自然就是他的长子张宝玉。然而,张嘉田摇了头:“不用,真要有事,带十个他也没用。让他留下来陪着你,我带小马去。”

说完这话,他转向前方,率先迈了步子:“走吧!”

镇子不大,张嘉田三步两步就走过了这条小街,然后一转弯,看见一座二层木楼,楼上挂着饭店的幌子,算是本镇最为辉煌的建筑。楼内静悄悄的,一个客人也没有,只有士兵在各个转角处站着岗。在那位长官的引领下,张嘉田抬脚踩着那吱嘎作响的楼梯,一路走上了二楼。

二楼的桌椅全都撤了,只在正中央留了一桌。服装鲜明的士兵荷枪实弹分列左右,护卫着桌旁坐着的一名便装男人。张嘉田停在桌前,看着那人,第一眼,没有认出他是洪霄九。

因为洪霄九满头的短发都花白了。

头发花白了,眉目却还没变,虎背熊腰的高大身量也没有变。洪霄九端然坐在一把大太师椅里,他抬眼将张嘉田打量了一番,然后向旁边一伸手:“张师长,请坐。”

隔着这张桌子,张嘉田拉过椅子,面对着洪霄九坐了下来。张嘉田是穷途末路的人,已经没有那个兴致再来装腔作势声东击西,所以迎着对方的目光,他直接发了问:“你找我来干什么?”

洪霄九答道:“报仇。”

张嘉田直视着他的眼睛:“找谁报仇?”

洪霄九听了这话,却是微微地一笑:“照理来讲,应该先找你报仇,不过念在你当时还是个连杀人都不会的崽子,我不和你计较,饶你一命。”

说完这话,他嘿嘿嘿地笑出了声音,一边笑,一边抬手解开褂子纽扣,扯开衣领露出了一大片胸膛。他肩宽背厚,胸膛也宽阔,前胸赫然留着三四道鲜红的刀疤,每一道刀疤都只有二指来长,不是砍出来割出来的,是用刀尖扎出来的,可是因为皮肉下头还有肋骨挡着,所以刀尖不能继续深入,只能扎破他的皮肉,却刺不穿他的心肺,要不了他的性命。

手指点着一处刀疤,洪霄九说道:“本来一刀就能完事的活儿,让你干了个稀烂,倒是差点儿把我的肠子豁出来。真是,你原来连鸡都没杀过吧?”

张嘉田一点头:“对,没错,在那之前,我是连鸡都没杀过。我手上第一回沾血,就是杀你。”

洪霄九慢条斯理地系了纽扣:“那你的胆子倒是不小,不怕杀我不成,反倒送了你的小命?”

张嘉田答道:“怕。怎么可能不怕?”

“那你还干?”

“那时候我跟雷一鸣好,雷一鸣让我干,我就干。”

“那你和雷一鸣后来怎么又闹掰了?”

“这跟你没关系。”

说完这话,张嘉田见桌上有饭有菜有酒,酒杯也都是现成的,就伸手抄起酒壶倒了一杯。酒是烧酒,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顿时觉得,仿佛有一股辛辣的火苗顺着他的喉咙往下烧,一直烧进了肠胃里。精神稍稍振奋了一点,他放下酒杯,不喝了。

“那一夜跳进你家里的人是我,往你身上捅刀子的人也是我。你要想宰了我报仇,那就是现在了。”他抬头去看洪霄九,“要不然等我缓过了这口气,你想杀我就得等下辈子了。”

洪霄九反问道:“那我要是不杀你呢?”

张嘉田一耸肩膀:“你不杀我,我就活着,还能怎么样?”

“我还以为你会去杀雷一鸣。”

张嘉田向后一靠,冷笑着说:“我杀谁,杀不杀,都与你无关。你想留我一条命给你当枪使?那你也是打错了算盘。你想想,我要真是一条好枪,雷一鸣干吗还要满世界的追杀我?雷一鸣用不了我,你就能用得了?不怕我炸膛崩了你?”

洪霄九皱起了两道浓眉:“小子,真看出你是雷一鸣带出来的人,交人不交心,就知道个用。你跟他学坏了,你知不知道?”

张嘉田坐直了身体:“难道你不是想用我去打雷一鸣?你从昨晚就跑过来等着我,难道等我过来交朋友?”

洪霄九一扬眉毛一撇嘴,做了个不以为然的鬼脸说道:“你想杀雷一鸣,我也想杀雷一鸣,算得上是志同道合,为什么不能交个朋友?”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抄起酒壶向前一送,又说:“你的意思呢?”

张嘉田看着他,看了好一阵子,最后,起身伸手把酒壶夺了过来:“论年纪,你算是我老大哥,第一杯酒,应该我给你倒。”

说完这话,他欠身向前,把洪霄九的酒杯斟满了。洪霄九摇晃着坐了下去,却之不恭,受之也无愧。拿起筷子又对张嘉田说了一声“请”,他自己先夹了一大筷子菜塞进了嘴里,而他既然鼓着腮帮子大嚼起来了,张嘉田也就不必再客气——连着好多天没吃过正经饭菜了,他现在对着这满桌没了热气的本地佳肴,也馋得有些发昏。

洪霄九狼吞虎咽地吃了几口,忽然抬头吩咐身边的副官:“去给师长发封电报,就说我今晚在这儿再住一夜,明天回去,张师长跟我一起走。”

副官答应一声,小跑着下了楼。张嘉田见状,便停了筷子问道:“那个师长,是你外甥?”

洪霄九一点头:“对,是我外甥。”

“你这两年,一直就在你外甥家里?”

洪霄九像是被他问住了,愣了愣,然后才讲述了他这两年的经历——那一夜他被张嘉田用乱刀捅去了大半条命,鲜血淌的满床满地都是。而他当时认出了这刺客是雷一鸣身边的人,又知道这雷一鸣这些年饱受了他的压迫,如今既然敢派人来杀他,必是做了万全的准备,定要置他于死地。

雷一鸣做了万全的准备,他却是完全地措手不及,慌乱之下,只能是逃。他流血流得奄奄一息,肚皮被刀子扎穿了,肠子也流了出来,纵有亲信把他收拾完整抬进了汽车里,可他哪有力气再去调兵遣将进行反击?

而且正如雷一鸣所料,他要来的那一百万军饷,也真的引来了贪婪的外贼与内奸。

为了保住自己这一条性命,他隐姓埋名,钱不要了,兵也不要了,逃出直隶的时候,他身边就只剩了一个随从。至于他那个外甥曹正雄,倒真是他的亲外甥,外甥青年从军,五年来,战功约等于零,直到迎来了洪霄九这位小舅舅,曹正雄才一步步地出息起来——此地位于几省交界,几乎是个三不管的地带,曹正雄凡事全听洪霄九的话,该打仗就打仗,该收税就收税,该招兵就招兵,该训练就训练,成绩斐然,舅舅也因此成为了外甥的灵魂。

洪霄九这一路走来,走的乃是一条血路,然而他并不渲染,只用三言两语讲了骨干,多余的感慨一句也没有。他不多说,张嘉田也不多问。一鼓作气吃了个饱,他最后问洪霄九:“这饭馆让你包了?”

洪霄九点点头:“对,专为了招待你。”

“厨子都还在吧?”

“在。”洪霄九看看他,又看看满桌的残羹剩饭,问:“没吃饱?再给你来一桌?”

张嘉田站了起来:“一桌不够,能来多少来多少吧!实不相瞒,我的人这些天都跟我遭了大罪,现在有了好的,我不能一个人吃独食。”说完他对着马永坤的方向一偏头:“瞧瞧我那个副长官,哈喇子都淌到脚面上了。”

马永坤当即一抹嘴:“没有。”

(二)

张嘉田吃饱喝足之后,和洪霄九把该谈的话也谈尽了,便在这镇子上的小客栈里好好睡了一夜。正经饭,他是很久没有吃过了,正经觉,他也是很久没有睡过了。一觉睡到了翌日天明,他醒来时觉得周身酸痛,然而精神是真足了,自己都觉着自己眼明心亮。

出门让勤务兵舀来了井水,他把头扎进水里,马似的打着响鼻洗了一阵。马永坤和张文馨也醒了,张嘉田一边用毛巾擦着头脸,一边问道:“宝玉呢?”

张文馨答道:“还没醒呢,小孩子贪睡。”

张嘉田答道:“让他睡,等咱们要走了再叫他。”

张文馨又问:“师座,咱们真跟洪霄九走啊?”

张嘉田反问道:“你有更好的去处?”然后不等张文馨回答,他压低了声音,说道:“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这回咱们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了。”

这话说完,客栈外头来了个人——林燕侬。

张嘉田见了林燕侬,虽然觉得她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但并不是很惊讶,因为这女人一贯如此,动辄就冷不丁地出现在他面前。他攥着手里的大毛巾,也没想着向她道声辛苦,开口便问:“你怎么来了?”

林燕侬身穿灰布裤褂,脚穿灰色布鞋,鞋面上的灰土能有一指多厚,头上也包了一块灰不灰蓝不蓝的帕子,一瞧就是故意打扮成了这个灰老鼠的样子,要在长途跋涉之中掩盖自己的姿色——但她此刻也没有什么姿色,一张黄脸圆圆胖胖的,眼皮很厚,挤得眼睛成了眯眯眼,嘴唇也是灰白干裂;后背斜背着个破包袱,她瞧着非常像难民。张嘉田对她镇定,她对张嘉田也镇定:“我一直悄悄地跟着你们呢。”

张嘉田又问:“我不是让你在文县老老实实地待着吗?”

“你不在那儿了,我不敢待。”

“你就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

“我不走过来,我飞过来呀?”她笑了,干燥的嘴唇一抿,抿出了一道血口子。张嘉田皱着眉头用毛巾往她嘴唇上一擦,擦下了一抹鲜血:“我看你真是有毛病,一个娘们儿到处乱跑什么啊!你这样的死半路上都没人给我送信,都没人给你收尸,知道不知道?”

林燕侬用手指摁着唇上的痛处:“反正我是活着追上你了,你既然知道路上危险,就不能再撵我走。”

张嘉田把手里的大毛巾往水盆里“哐啷”一扔,还是觉得这个女人莫名其妙:“你是不是疯了?”

林燕侬背过手,把大包袱向上托了托:“累死我了,我得喝口水。”然后她转向了张文馨和马永坤,先对着张文馨笑眯眯的一鞠躬,说了声“张团长好”,然后又对着马永坤问道:“表哥,有水吗?我不饿,就是渴得喉咙里要冒火。”

马永坤一言不发,扭头就往厨房里跑,眨眼工夫就回来了,用双手捧着一大茶杯白开水:“你喝。”

林燕侬接过了那有她半个脑袋大的大茶杯,咕咚咕咚的痛饮了一气。这一大杯水让她的嘴唇恢复了鲜润的红色,她把大茶杯交还给了马永坤,然后拉扯着张嘉田进了房,小声笑道:“你别这么虎着脸看我成不成?人家千山万水追着你来了,你可好,不但不心疼我,还瞪我,什么人呀!”

“我没瞪你,我是纳闷。我也没什么好处给你,你老跟着我干吗啊?”

“你没好处给我啊,我可有好处给你。”说到这里,她一拽他的袖子,望着他的眼睛笑着问,“你是不是没钱了?”

张嘉田狐疑地看着她:“干什么?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林燕侬答道:“你要是没钱了,我给你。我不是有钱吗?”

张嘉田立刻摇了摇头:“我有钱,没钱也不花你的钱。你现在也没个着落,将来还指望着那些钱过日子呢。”

林燕侬听了这话,沉默片刻,然后垂下了头,依然拽着他的袖子说:“那你就给我个着落嘛。”

紧接着,她喃喃地又道:“人家男子汉大丈夫都是三妻四妾的,我不敢奢望去做你的正房太太,只要你肯要了我,我能明公正气的跟着你,就心满意足了。”

说完这话,她垂头静等了片刻,却没有等到张嘉田的回答。攥着他那袖子的手慢慢松开了,她忽然不敢抬头了,怕一抬头,就会又羞又痛地哭出来。转身背对着张嘉田,她轻声地嘀咕:“论模样,我不丑,论年纪,我也不老,要说洗涮做活,我也都能。我哪里比别人差了?送上门来都不入你的眼?”

然后她伸手作势要去开门:“你既是嫌弃我,那我还是回去吧,要不然你瞧我碍眼,我心里也难受。”

一只大手攥住了她的细胳膊,随即张嘉田的声音响了起来:“行了,你留下吧!这一趟没死半路是你命大,你还敢一个人再走回去?”

她慢慢地转过身,瞄了他一眼:“那我洗把脸去。”

林燕侬一分钟都没歇,刚把脸洗干净,就又跟着张嘉田上了路。

张嘉田不让她混在军队里走,单派了个小勤务兵领着她坐马车,在队伍后头跟着。那大马车的木头轱辘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转动,颠得车上的乘客乱蹦。可林燕侬在车上伸开了两条腿,却觉得惬意舒服透了。张嘉田看她不是美人,可她自小就投身到美人的模子里,按照美人的风格长大的。她保养得好,身体是雪白的冰肌玉骨,两只脚只肯踩着高跟鞋上楼梯下汽车,也是一双不曾劳苦过的玉足。结果这一趟可好,她险些把一身冰肌玉骨走散了架子,两只玉足也差点让她走成了大脚片子。

她其实也觉得自己疯得不轻,像得了花痴病似的,为了个小爷们儿,命都不要了。

与此同时,张嘉田骑着高头大马,正在队伍前头和洪霄九同行。洪霄九当初落难的时候,遭遇到一场凶险的灾祸,所乘坐的汽车从山路上滚了下去。他虽是没死,可左腿的骨头被压成了三截,断骨甚至刺破皮肉见了天日。这伤太重了,后来那骨头虽是重新长合,腿也还是囫囵的一条,但走起路来便不再轻快自如,以致洪霄九不得不常备一根手杖。

这一笔账,当然也还是要记在雷一鸣名下的。

洪霄九为了遮掩那条伤腿,能够骑马便绝不步行。张嘉田因为要和他同走,别无选择,只好也上了马。先前受了雷一鸣的影响,他总觉得洪霄九是个大奸大恶之徒,然而今天这么并肩一走一聊,他发现这人好像也没奸恶到哪里去,言谈举止也都爽朗,甚至有点豪气干云的意思。

于是他就想,自己当初真是傻啊,雷一鸣说什么,自己就信什么。

队伍行进了大半天,傍晚时分,他们进了一座大县城。

此地名叫青余县,四面城墙高耸,乃是一座很有历史的老城。论繁华富庶,它和文县没法比,可县内道路分明、房舍俨然,也不能算坏。洪霄九带着外甥把这座县城占了之后,首先建了两排体面的砖瓦房,一排充当小学校,另一排做师部。两排房子都安装着玻璃窗,收拾得干干净净,堪称本县最为摩登的建筑,洪霄九还专门从外县的师范学校里绑来了几个十八九岁的女学生,充当小学老师,并且专门告诉他外甥:“那几个女教员,不能日。”

外甥的肉身,是很热爱女性的,但肉身一听灵魂发了话,便乖乖地管住了自己,见了女教员就绕着走,真没敢日。

洪霄九用这样美丽的房屋和教员以及一顿免费的午饭,吸引了许多儿童少年过来上学,其中那身体好头脑好的英才,便被他挑选了出来,收进了师部里当差。学校之内,秩序井然,也是文明的一景——起初也有几个无法无天的大孩子,欺负先生是大姑娘,在课堂上乱吵乱闹,结果被洪霄九知道了,这几位学生便被士兵押到校外的十字路口,砍了脑袋。从那以后,教室的讲台旁边都架了大刀,莫说学生,连教员都战战兢兢地不敢偷懒了。

这千家万户的孩子们,都被洪霄九管了个老老实实,他那位军功等于零的外甥,自然更被他牢牢攥进了手心里。张嘉田进城之后,迎头就先瞧见了外甥先生。外甥——曹正雄师长——今年也就是三十岁上下的年纪,生着一张娃娃脸,大眼睛双眼皮,小尖鼻子,小薄嘴唇,有点男生女相,脸上也不知道是少了点什么,总之一瞧就是个没出息的。

曹正雄师长自小受了九舅的影响,立志从戎,单是国内的军校,就念过五六家,然而在哪一家都没能毕业,还专门到德国、日本学过军事,花了家里好些钱,堪称是一位饱学之士,会说好几句外国话,尤其擅长吃西餐。洪霄九自从到了他这里之后,每隔三五天就想揍他一顿。可他对洪霄九一直相当崇拜和恭敬,又有着三十来岁的年纪。洪霄九思前想后,有点不好意思,就一直憋着没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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