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号楼214

17号楼214

人们总喜欢电话号码和车牌号喜欢带个“8”,带了个“4”的就得降价出售;打碎个碗称“岁岁(碎碎)平安”,春节把“福”倒过来贴,就为了听别人说一声“福到了”——这样的心态人皆有之,谁都希望自己占个好彩。

当我住进了214宿舍的时候欣喜若狂,因为2月14日是西方的情人节,姑娘们大抵都喜欢这个洋节。我认为住进这个宿舍以后,美女大大地有,是毫无疑问的。谁知道,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214空占了这么好的风水,却鲜有女性问津。于是只好用谐音给自己辩护:214,214,就是说“爱要死”,这个谐音就好像是青蛙杀虫剂,而爱情就是无孔不入的蚊子,进了我们宿舍必死无疑。

杀虫剂虽然毒,但难免会碰到几只免疫力强的蚊子。不怕大家笑话,本人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这成了我们宿舍的传奇。所谓的传奇就是指过去了的事,现在我的女朋友早就变成了别人的女朋友,而我连她的手都还来不及牵。说起这件事真叫人伤感,我长得就像龙岩的清汤粉这么有地方特色,居然还要落得被人抛弃的下场,老天真是瞎了眼了。

后来,我和下铺小韦出门时,看到满校园手牵手的情侣便满怀感慨。俗话说,打铁趁热,泡妞趁早。都怪我们年轻的时候不解风情,把这么多好姑娘都让给了别人。转眼是毕业的人了,除了在交作业时碰过学习委员(系女性)的小手,其他时候摸的都是篮球。

小韦听到我的感慨也很有感慨地发出感慨:“你说现在的大学怎么跟婚姻介绍所似的?”

“你干脆说是妓院得了,我们没钱帮别人养女朋友,也没姿色让别人养我们,就少说点风凉话吧!”我觉得我们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小狐狸——说自己是狐狸也许还是夸张了,如果不是小韦坚决反对,我会说我们是一群黄鼠狼,有句歇后语说:“黄鼠狼赶集,进来出去就一张皮。”这话说得实在是好。

我们进出教室、图书馆什么的,总是希望自己能时来运转,瞎了眼的丘比特一箭射歪了,正好落在我脑门上。于是就像梁山伯与祝英台,来场惊天动地的恋爱——也就跟黄鼠狼差不多,它赶集一定是希望能摸只鸡回去,反正不管公鸡母鸡白鸡芦花鸡,只要能填饱肚子的都是好鸡。晚上在汗馊味十足的被窝里想起自己的想法,也忍不住骂自己猪狗不如,连去读书都带着这么浪漫的目的,真是饥渴得超尘脱俗了。

其实,黄鼠狼“进来出去就一张皮”还有一种解释:就是它穷得一无所有。我们也是这么穷,哥们儿几个喝酒都喝二锅头,一人一瓶下去,全部东倒西歪。有时为了喝瓶二锅头,恨不得把教科书卖掉,让什么“君子固穷……”通通见鬼去。书我们确实也卖过几回,在期末考试结束之后,我们把所有公共课的书集中起来,卖给收破烂的阿姨,换了一顿酒喝,还每人配了两只下洋鸭爪、一包酒鬼花生。当时是我当舍长,结果一群狼友开心得很,直呼“大王英明”,于是我顺水推舟,让他们山呼万岁,结果引来一片骂声。

接下来要开始叙述往事,回忆是一种负担,还得从大一的时候背起。

那时候我们还年轻,对大学生活充满激情,充满信心。我对床的阿福决定坚持高中的生活,他每天起得比鸡早,然后拿着他读北大的哥哥留给他的英语四级单词册在校园的池塘边读书;白天有课就去上课,没课的时候就很有可能依旧在操场的榕树下坐着,手里还是单词册;晚上睡得比猫晚,有时大家睡觉了,他还一个人在阳台昏暗的灯下,捧着已经被翻得稀烂的单词册,口中念念有词。透过玻璃门看过去,像极了庙里念歪经的小和尚。那时我们还不是很熟,起床尿尿还被他吓过两回。

他理所当然地通过了第一次四级考试,而我和宿舍的其他人都倒在四级的石榴裙下,准备下次继续来参拜。后来,小韦也跟着过了四级,我也不好意思带着四级单词去教室,于是把崭新的书皮换下来,套了个六级的上去,勉强跟上了时代的步伐。不久前,我的四级单词册连皮都没了,我自己弄了一张厚纸做封面,看了心有不甘,想了半天,在上面写上“考研英语”四个大字。阿福看到了大笑,我解嘲说:“与时俱进,与时俱进。”然后嘿嘿着干笑不已。

阿福早起读书的习惯坚持到了《香水有毒》传唱大江南北的时候,他忽然放弃这个好习惯跟我有关,我在那首歌出来以后,写了一副对联如下:

读书苦不苦,看看人家二百五;

打球累不累,擦干眼泪陪你睡。

据胖子阿海说,阿福读了这对联以后如遭雷击,之后就再也没有早起读过书,简而言之,就是受刺激了。看来我的对联还真有震慑力,一语点醒梦中人,给阿福一个醍醐灌顶——或者他会恨我一辈子,因为我这对联好像有骂他二百五的意思。这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希望他不会太计较。

老K是一个宁德古田来的瘦子,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斤不到。阿海说:“我一条大腿加上身上最小的器官都比你重。”我想大家都不知道K是怎么长的,只是我不是上帝——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他为什么这么瘦我没想追究,只是说说老K这个人。阿K最大的优点是认真,他做出来的事总是接近最好,只是速度有点慢,让人抓狂,跟他住了这么久,耐心是练出来了,以后处对象的时候表现一定会优秀很多;他最大的缺点是较真,他最经典的故事发生在大一下半学期,那时候阿海新买了一个文曲星,用来背英语单词的。里面有个很土的游戏叫“21点”,就是几张扑克牌发给你跟电脑比大小,老K居然抱着它玩到凌晨五点多,天都快亮了,如果不是文曲星电量告罄,估计他会坚持下去,后来我们问他为什么不睡,他满腹委屈地说:“好歹我也要赢一局吧?没赢睡都睡不着。”接着又埋怨文曲星过于狡诈,吃多赔少,那样子可爱极了。听说他在联众游戏里面有一个ID的名字叫作“我不甘心8”,让我们笑掉大牙。老K真是天生赌徒,幸好他只爱玩虚拟的赌博游戏,否则一定是个败家子。

小林喜欢听音乐,听谁的歌都跟着哼哼,可惜天生五音不全。大一的时候迷周杰伦,一天到晚都唱着“我只用双截棍,嗬嗬咳嘿”,手里还拿着空气做的双截棍,在空气里乱舞。不清楚内情的人还以为他羊痫风发作,我告诉他我的感受以后,他忽然就不喜欢周杰伦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听过孙楠的歌他就唱:“I belive,I am a good boy.”我们都认为这首歌当舍歌很合适,不过小林死活不让。后来他又迷上张学友,于是建议我们用“花花公鸡”(粤语版《花花公子》)当舍歌,我们一乐,都同意了。一时之间,我们宿舍叫鸡成风,有人敲门,便可听见里面一声吼:“暗号?”外面的回答必须带“鸡”才给开门。于是外面也吼一声“公鸡”,门就开了。那时我刚和女友开始接触,曾带过她去宿舍小坐,此等情形让她啼笑皆非,说不定我们告吹跟我们天天叫鸡有关系。只是我没有问她原因——俗话说,男女分久必合,合久必婚。有些事情顺其自然最好,追根究底更伤人心。

阿海算是我们宿舍里家庭比较富裕的,因此也有“富贵病”(香港脚)找上他,本来我们都不知道,所以允许他穿我们的拖鞋,打球时偶尔向我们借鞋子用用我们都不反对。可是后来一个宿舍四个人都开始脚痒,这才揪出害群之马。那个时候刚好是深秋,天气晴好,上午课后吃完午饭,回到宿舍,几个人把鞋袜脱了,搬个凳子,坐在阳光明媚的阳台上。让脚丫子晾在阳光下,过一会儿,大家的脚热了,也痒了。于是把一只脚的脚跟叠在另一只脚的指缝间,来回用力地搓,四个人一边聊天一边搓得起劲,也算是宿舍的一道风景了。

我也没有幸免于难,在搓脚的时候我想,这也算是“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吧?冬天到来的时候,我们就把香港脚治了,并且再也不肯把鞋子借给阿海——我们这样的人穷惯了,富贵起来还真不是很习惯。我不知道现在阿海的脚是不是还经常“香港”,越靠近毕业,越没有时间顾及舍友的喜怒哀乐,也许,在生活里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重心。可是有时候觉得,自己越活越没有重心。

214是我宿舍的门牌号,里面窝着六条汉子。这些个汉子,天天过着西方的情人节,其实没一个有情人,都过着和尚一般的苦日子,除了偶尔吃肉喝酒。

忽然记起高中时看过的一则校园歇后语:男生宿舍——少林寺。这种概括恰如其分,因为高中的男生宿舍,能光临的女性除了家长就是扫地的大妈,那些年轻貌美的姑娘简直就是上帝派来的使者。

到了大学,我以为情况总会好一些了吧,没想到,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不是整天可以在校园里看到穿着各种颜色衣服的天使(尽管她可能陪在别的男生身边),那么,收破烂的阿姨都要变成我们的天使。忽然觉得庆幸——幸好,少林寺也是有年轻的女香客的。

——谨以此文纪念我已然逝去的宿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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