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沈从文(1902—1988)的前半生,在已经出版的传记中,有几种的叙述相当详实而精彩;再写,就很有可能成为没有必要的重复工作。这是我五年前起笔写《沈从文的后半生》时有过的想法,并把这个想法写在这本书前面的“说明”里。
二、《沈从文的后半生》完成后,这一想法有所改变。不仅是因为近二十年来不断出现的新材料中,关涉前半生的部分可以再做补充;更因为,后半生重新“照见”了前半生,对后半生有了相对充分的了解之后,回头再看前半生,会见出新的气象,产生新的理解。我抑制不下冲动,试写《沈从文的前半生》。
三、为减轻因注释数量过多而带来的繁琐之感,根据注释性质的不同,作分别处理,方式与《沈从文的后半生》相同:
1、凡从《沈从文全集》(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引用沈从文的文字,采取文中夹注的形式,标出卷数和页码,卷数和页码之间用分号(;),不同页码之间用逗号(,)。如:(27;437),指的是《沈从文全集》第27卷,437页;(12;248—249),指的是第12卷,248—249页;(19;360,363),指的是第19卷,360页,363页。
2、除此之外的引用和注释,则用脚注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