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胡适之

忆胡适之

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给胡适先生,另写了封短信,没留底稿,大致是说希望这本书有点像他评《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郑重收藏,但是这些年来搬家次数太多,终于遗失。幸而朋友代抄过一份,她还保存着,如下:


爱玲女士:

谢谢你十月廿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说“秧歌”!

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

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功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你写他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咵嗤咵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就能了解了。

你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那条棉被,如175,189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页写棉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难得一般读者的赏识的。海上花就是一个久被埋没的好例子。你这本小说出版后,得到什么评论?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将来我一定特别留意。

中文本可否请你多寄两三本来,我要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

书中160页“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与205页的“六十八喽”相差太远,似是小误。76页“在被窝里点着蜡烛”,似乎也可删。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你写的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你在这本小说之前,还写了些什么书?如方便时,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

平安

胡适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旧历元旦后一日)

适之先生的加圈似是两用的,有时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时候是语气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讲到加杠子,二〇、三〇年代的标点,起初都是人地名左侧加一行直线,很醒目,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废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别国文字可以大写。这封信上仍旧是月香。书名是左侧加一行曲线,后来通用引语号。适之先生用了引语号,后来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线。在我看来都是五四那时代的痕迹,“不胜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着,所以侥幸还在:


适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样仔细。您指出76页叙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确是应当删。那整个的一章是勉强添补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添,那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最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这对于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给代理人,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两章(原文是从第三章月香回乡开始的),叙王同志过去历史的一章,杀猪的一章。最后一章后来也补写过,译成中文的时候没来得及加进去。

160页谭大娘自称八十一岁,205页又说她六十八岁,那是因为她向兵士哀告的时候信口胡说,也就像叫化子总是说“家里有八十岁老娘”一样。我应当在书中解释一下的。

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秧歌》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

我寄了五本《秧歌》来。别的作品我本来不想寄来的,因为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但是您既然问起,我还是寄了来,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下。一本小说集,是十年前写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写的,我这次离开上海的时候很匆促,一本也没带,这是香港的盗印本,印得非常恶劣。还有一本《赤地之恋》,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自己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是这样。

《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替它们不平,总觉得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海上花》虽然不是没有缺陷的,像《红楼梦》没有写完也未始不是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虽然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里面对白的语气非常难译,但是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译的。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提起的,因为您或者会担忧,觉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会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过是有这样一个愿望,眼前我还是想多写一点东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实行的话,一定会先译半回寄了来,让您看行不行。

祝近好

张爱玲

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纽约不久,就去见适之先生,跟一个锡兰朋友炎樱一同去。那条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晒着太阳,我都有点恍惚起来,仿佛还在香港。上了楼,室内陈设也看着眼熟得很。适之先生穿着长袍子。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我听着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们俩都很喜欢炎樱,问她是哪里人。她用国语回答,不过她离开上海久了,不大会说了。

喝着玻璃杯里泡着的绿茶,我还没进门就有的时空交叠的感觉更浓了。我看的《胡适文存》是在我父亲窗下的书桌上,与较不像样的书并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适文存》则是坐在书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去买来的。《醒世姻缘》是我破例要了四块钱去买的。买回来看我弟弟拿着舍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给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因为读了考证,大致已经有点知道了。好几年后,在港战中当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发现有一部《醒世姻缘》,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抬不起头来。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越落越近。我只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个时期跟我父亲借书看,后来兄妹闹翻了不来往,我父亲有一次忸怩的笑着咕噜了一声:“你姑姑有两本书还没还我。”我姑姑也有一次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这本《胡适文存》还是他的。”还有一本萧伯纳的《圣女贞德》,德国出版的,她很喜欢那米色的袖珍本,说:“他这套书倒是好。”她和我母亲跟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战后报上登着胡适回国的照片,不记得是下飞机还是下船,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她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

那天我跟炎樱去过以后,炎樱去打听了来,对我说:“喂,你那位胡大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我屡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家荣(Jung)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荣与佛洛依德齐名。不免联想到佛洛依德研究出来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我后来又去看过胡适先生一次,在书房里坐,整个一道墙上一溜书架,虽然也很简单,似乎是定制的,几乎高齐屋顶,但是没搁书,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子,多数乱糟糟露出一截子纸。整理起来需要的时间心力,使我一看见就心悸。

跟适之先生谈,我确是如对神明。较具体的说,是像写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较近真实。适之先生讲起大陆,说“纯粹是军事征服。”我顿了顿没有回答,因为自从一九三几年起看书,就感到左派的压力,虽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样,我永远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响不止于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〇年代。我一默然,适之先生立刻把脸一沉,换了个话题。我只记得自己太不会说话,因而耿耿于心的这两段。他还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时候我虽然经常的到市立图书馆借书,还没有到大图书馆查书的习惯,更不必说观光。适之先生一看,马上就又说到别处去了。

他讲他父亲认识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帮过他父亲一个小忙。我连这段小故事都不记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有时候听我父亲跟客人谈“我们老太爷”,总是牵涉许多人名,不知道当时的政局就跟不上,听不了两句就听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兴趣起来,一问我父亲,完全否认。后来又听见他跟个亲戚高谈阔论,辩明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东翁的女儿,那首诗也不是她做的。我觉得那不过是细节。过天再问他关于祖父别的事,他悻悻然说:“都在爷爷的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书房去请老师给我找了出来,搬到饭厅去一个人看。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些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头昏脑胀,也看不出幕后事情。又不好意思去问老师,仿佛喜欢讲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时候我姑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着问:“怎么想起来问这些?”因为不应当跟小孩子们讲这些话,不民主。我几下子一碰壁,大概养成了个心理错综,一看到关于祖父的野史就马上记得,一归入正史就毫无印象。

适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书摊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没有买。又说正在给《外交》杂志(Foreign Affairs)写篇文章,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他们这里都要改的。”我后来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录,看有没有登出来,工作忙,也没看。

感恩节那天,我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人很多,一顿烤鸭子吃到天黑,走出来满街灯火橱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乐,但是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刚巧胡适先生打电话来,约我跟他们吃中国馆子。我告诉他刚吃了回来吐了,他也就算了,本来是因为感恩节,怕我一个人寂寞。其实我哪过什么感恩节。

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子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是出名救济贫民的,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讪讪的嗤笑着。虽有年龄限制,也有几位胖太太,大概与教会有关系的,似乎打算在此终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餐厅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鲍艾里(The Bowery)的流浪汉,她们暂时收容的,都是酒鬼,有个小老头子,蓝眼睛白濛濛的,有气无力靠在咖啡炉上站着。


有一天胡适先生来看我,请他到客厅去坐,里面黑洞洞的,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没什么人,干事们鼓励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谁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进去,看着只好无可奈何的笑。但是适之先生直赞这地方很好。我心里想,还是我们中国人有涵养。坐了一会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不像是敷衍话。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虚荣心。我当时也没有琢磨出来,只马上想起他写的他在美国的学生时代,有一天晚上去参加复兴会教派篝火晚会的情形。

我送到大门外,在台阶上站着说话。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濛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黏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


我二月里搬到纽英伦去,几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请到南加州亨亭屯·哈特福基金会去住半年,那是A&P超级市场后裔办的一个艺文作场,是海边山谷里一个魅丽的地方,前年关了门,报上说蚀掉五十万。我写信请适之先生作保,他答应了,顺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还给我,经他通篇圈点过,又在扉页上题字。我看了实在震动,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写都无法写。

写了封短信去道谢后,不记得什么时候读到胡适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时,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为本来已经是历史上的人物?我当时不过想着,在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世,也就是从前所谓无疾而终,是真有福气。以他的为人,也是应当的。

直到去年我想译《海上花》,早几年不但可以请适之先生帮忙介绍,而且我想他会感到高兴的,这才真正觉得适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来眼睛背后一阵热,眼泪也流不出来。要不是现在有机会译这本书,根本也不会写这篇东西,因为那种仓皇与恐怖太大了,想都不愿意朝上面想。

译《海上花》最明显的理由似是跳掉吴语的障碍,其实吴语对白也许并不是它不为读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亚东版附有几页字典,我最初看这部书的时候完全不懂上海话,并不费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亚东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样绝版了。大概还是兴趣关系,太欠传奇化,不sentimental。英美读者也有他们的偏好,不过他们批评家的影响较大,看书的人多,比较容易遇见识者。十九世纪英国作家乔治·包柔(George Borrow)的小说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进去——但是迄今美国常常有人讲起来都是乔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诉他们中国过去在小说上的成就不下于绘画磁器,谁也会露出不相信的神气。要说中国诗,还有点莫测高深。有人说诗是不能译的。小说只有本《红楼梦》是代表作,没有较天真的民间文学成分。《红楼梦》他们大都只看个故事轮廓,大部份是高鹗的,大家庭三角恋爱,也很平常。要给它应得的国际地位,只有把它当作一件残缺的艺术品,去掉后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结局的考证。我十二三岁的时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钓游鱼”,忽然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此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最奇怪的是宝黛见面一场之僵,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满不是味。许多年后才知道是别人代续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藉口,解释他们态度为什么变了,又匆匆结束了那场谈话。等到宝玉疯了就好办了。那时候我怎么着也想不到是另一个人写的,只晓得宁可再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作诗行令部份。

在美国有些人一听见《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说:“这么晚……差不多是新文艺了嘛!”也像买古董一样讲究年份。《海上花》其实是旧小说发展到极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负的结构,倒是与西方小说共同的。特点是极度经济,读着像剧本,只有对白与少量动作。暗写,白描,又都轻描淡写不落痕迹,织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质地,粗疏,灰扑扑的,许多事“当时浑不觉。”所以题材虽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并无艳异之感,在我所有看过的书里最有日常生活的况味。

胡适先生的考证指出这本书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会一笠园。我想作者不光是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诗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会写大观园似的气象。凡是好的社会小说家——社会小说后来沦为黑幕小说,也许应当照novel of manners译为“生活方式小说”——能体会到各阶层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别,是对这些地方特别敏感,所以有时候阶级观念特深,也就是有点势利。作者对财势滔天的齐韵叟与齐府的清客另眼看待,写得他们处处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赞这人物,除了为了插入一首菊花诗,也是像“诗婢”,间接写他家的富贵风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齐韵叟撞见小赞在园中与人私会,没看清楚是谁。回目上点明是一对情侣,而从此没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将来“小赞小青挟赀远遁,”才知道是齐韵叟所眷妓女苏冠香的婢女小青。丫头跟来跟去,不过是个名字而已,未免写得太不够。作者用藏闪法,屡次借回目点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极准,这是唯一的失败的例子。我的译本删去几回,这一节也在内,都仍旧照原来的纹路补缀起来。

像赵二宝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为了贪玩,好胜而堕落。而她仍旧成为一个高级悲剧人物。窝囊的王莲生受尽沈小红的气,终于为了她姘戏子而断了,又不争气,有一个时期还是回到她那里。而最后飘逸的一笔,还是把这回事提高到恋梦破灭的境界。作者尽管世俗,这种地方他的观点在时代与民族之外,完全是现代的,世界性的,这在旧小说里实在难得。

但是就连自古以来崇尚简略的中国,也还没有像他这样简无可简,跟西方小说的传统刚巧背道而驰。他们向来是解释不厌其详的。《海上花》许多人整天荡来荡去,面目模糊,名字译成英文后,连性别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换了一批人。我们“三字经”式的名字他们连看几个立刻头晕眼花起来,不比我们自己看着,文字本身在视觉上有色彩。他们又没看惯夹缝文章,有时候简直需要个金圣叹逐句夹评夹注。

中国读者已经摒弃过两次的东西,他们能接受?这件工作我一面做着,不免面对着这些问题,也老是感觉着,适之先生不在了。

*初载一九六八年二月香港《明报月刊》第二十六期,收入一九七六年三月香港文化·生活出版社《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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