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国是”与朋党之争

南宋“国是”与朋党之争

作为最高国策或新型的专制模式,“国是”的确立与推行,始于熙宁,盛于南宋。熙宁时期推行“国是”,是为了保障新法的实施,但围绕新法产生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新旧党争,所以“国是”又是北宋中后期朋党之争的焦点。这个焦点同样凸显于南宋朋党政治中。南宋党争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高宗时期,主要围绕主战与主和展开,“绍兴党禁”就是一个突出的标志;一是孝宗至宁宗时期,主要表现为“道学朋党”与“反道学党”之争,“庆元党禁”就是两相交争的产物;一是宁宗嘉定以后,其主要表现是史弥远、史嵩之、丁大全、贾似道相党政治的肆虐。在这不同的阶段中,“国是”均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考察“国是”的形成及其作用,是认识南宋政治运作及其特性的关键;同时,熙宁以后宋代君权与相权孰轻孰重的争论问题,从中也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一、“国是”的形成及其党争性能

“国是”取决于治国之本的大议论“国论”。“国论”与“国是”之说,始创于先秦,但其真正盛行却始于北宋熙宁初。吕中在分析由王安石变法造成的党祸时指出:

国论之无所主,非也;国论之有所主,亦非也。国无定论固不可以为国,然使其主于一说,则人情视此以为向背,人才视此以为去就,人言视此以为是非,上之政令,下之议论,且迁就而趋之。甚矣!国是一言之误国也。夫国以为是,即人心之所同是也,又安有众之所非而自以为是,使人皆不得越国是之外者?此特孙叔敖之妄论,唐虞三代之时,孔孟之明训,初无是也。秦汉至五代,其言未尝闻也。本朝自建隆至治平,其说未尝有也。自熙宁王安石始有是论,而绍圣之蔡卞、崇宁之蔡京,皆祖其说而用之。熙宁以通变为国是,则君子为流俗矣;绍圣以“绍述”为国是,南岭之间皆逐臣矣。蔡京之国是,又曰“丰亨豫大”之说而已,则立党籍,刻党碑,凡所托以害君子者,皆以国是藉口,曰此神考之意、安石之说也。缙绅之祸,多历年所,岂非以一言可以丧邦乎!

孙叔敖倡“国是”说,见刘向《新序》卷二《杂事二》:“楚庄王问于孙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为国是也。’孙叔敖曰:‘国之有是,众非之所恶也。臣恐王之不能定也。’王曰:‘不定,独在君乎?亦在臣乎?’孙叔敖曰:‘国君骄士,曰:士非我无由贵富;士骄君曰:国非士无由安强。人君或至失国而不悟;士或至饥寒而不进。君臣不合,国是无由定矣。夏桀、殷纣不定国是,而以合其取舍者为是,以不合其取舍者为非,故致亡而不知。’庄王曰:‘善哉!愿相国与诸士大夫共定国是。寡人岂敢以偏国而骄士民哉!’”对此,吕中斥为“妄论”,主要不在于“国是”本身,而旨在否定王安石变法。暂且不论吕中对王安石新法的评论正确与否,他将北宋新旧党争以及党争造成的“缙绅之祸”的根源,总结为“国论”与“国是”之争,是合乎事实的。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载:

上(神宗)曰:“今天下汹汹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众(非)之所恶也’。”(司马)光曰:“然。陛下当察其是非,然后守之。今条例司所为,独安石、韩绛、吕惠卿以为是,天下皆以为非也。陛下岂能独与三人共为天下耶?”

这是熙宁三年四月神宗与司马光就王安石新法进行长时间辩论后的最后一段对话,也为朱熹编辑的《三朝名臣言行录》所引,并注明出于司马光《日录》。所谓“条例司”,就是指王安石新设的置制三司条例司,是推行新法的总指挥部;“条例司所为”,即指实施新法。神宗是倾情支持王安石推行新法的,但在议定新法的当初,就遭到了以司马光为首的恪守“祖宗法度”的所谓“旧党”的强烈反对。于是,当年楚庄王在孙叔敖鼓动下而偶发的一个心愿——“愿相国与诸侯、士大夫共定国是”——成了神宗的当务之急,与王安石共定新法为“国是”。惟其如此,才能使新法法度化而赋予不可动摇性。司马光却认为神宗以新法为“国是”,是独与“王安石、韩绛、吕惠卿以为是,天下皆以为非”,意思是说新法乃“国非”而不足为“国是”!熙宁推行新法之初的“国是”之争,于此可见一斑。自此以后,“国是”成了宋代政治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国是”之争也成了宋代政治运行中的重要一环,对党争产生了重大影响。神宗去世,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实施“元祐更化”,首先是以重定“国是”为前提的。黄庭坚说:

惟天下信公(司马光)不疑,惟公以天下自任。三后在上,照知赤心。两宫临朝,眷倚黄发,四海岌岌,未知息肩。公执枢机,重宗社于九鼎;公定国是,决兴衰于一言。所进忠贤,拔毛连茹;其去奸佞,迹无遗根。泾渭洞明,凛乎太平之渐。

司马光与高太后所定“国是”,就是与新法相对立的“祖宗法度”,也为元祐党人废弃熙丰新法、排斥熙丰新党提供了“法律”依据。绍圣以后的“绍述”期间,新党集团则重拾熙丰“国是”,借以废除“元祐更化”,并抑制异论、排斥政敌与“立党籍,刻党碑”。

自神宗至徽宗的历史表明,党争需要“国是”,“国是”激化了党争。在高宗即位后的南宋政坛,也不例外,而且倡导“主于一说”的“国论”与“国是”,成了南渡以后士大夫的共同心声。建炎元年(1127)六月,李纲任宰相的第二天便上疏要求定“国是”:

古语有之曰:“愿与诸君共定国是。”夫国是定然后设施注措,以次推行,上有素定之谋,下无趋向之惑,天下之事不难举也。靖康之间,惟其国是不定,而且战且和,议论纷然,致有今日之祸,则今日之所当监者,不在靖康乎?臣故敢陈和、守、战三说以献。伏愿陛下断自渊衷,以天下为度,而定国是,则中兴之功可期矣。

这里的“古语”,就是孙叔敖与楚庄王所谓的“国是”。疏中认为,靖康年间,由于围绕主和与主战展开的“国论”纷然,“国是”未定,故导致“今日之祸”,而今日惟有定“国是”,才可期“中兴之功”。那么,李纲需要定何种内涵的“国是”?据他后来自称:“自靖康以来,与闻国论,独持战守之策,不敢以和议为然,今十有二年矣。孤危寡与,屡遭谤诬。”则可知其“国是”说是以主战为内涵的。

李纲一坐上相位就要求定“国是”,固然出于“中兴”的需要,但与党争不无关系。靖康元年(1126)十月,李纲自枢密出为宣抚不久,“臣僚”弹劾他为“蔡京死党”、“天资疏薄”,认为“若不究正其罪,则非所以定国是也”,旋以有违“国是”而遭贬;入相后,又遭到了以黄潜善为首的朋党集团的攻讦,在位仅75天便被罢去国。所以无论是为了国家的中兴,还是出于排斥政敌的考虑,都需要掌握定“国是”、持“国是”的权力;其所谓:“自靖康以来,与闻国论,独持战守之策”而“屡遭谤诬”,正道出了因无“国是”作保障而在党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的事实。上述李纲的“国是”说,也是“绍兴和议”确立之前主战派的共同主张。王在一份奏章中便指出:

臣尝谓为治之本在于定国是,国是定则人心正,人心正则风俗厚。昔楚庄王问于孙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为国是也。”叔敖曰:“国之有是,众所恶也。”夫国之所是,乃至公之理,君子之所同也,而叔敖曰“众之所恶”者,何耶?盖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此正论所以难胜也。惟能审其是非,示以好恶,使之所向,以定国是,则人孰不归于正乎?今日之国是,尚有可言者焉。

从中不难看出王渴求统一“国论”、确定“国是”的迫切心情。靖康至“绍兴和议”确立之前,作为“国论”的“主战”与“主和”的争论此起彼伏,各以为是,因此“国是”无法确定。反言之,“国是”不明,“国论”自然无所主,也必然导致主战与主和两派的严重对立,即陈渊所谓:“自靖康以来,朝廷上下,公卿大夫之间,以和为是者,必以战为非,以战为可者,必以和为否。二者各执所见,不能合而为一。”的奏章正是针对和、战“二者各执所见”,纷争不已,人心不定的现实而言的,即其理念中的“治国之本”与李纲的“国是”说内涵相同。又理宗端平三年(1236),杜范将“端平更化”之失归咎于“国论”未定、“国是”不明:

国论者,所以一意向,方今鞑虏不道,蹂躏荆蜀,震惊江淮……而议者虑兵财之不支,则主于和;忧豺狼之难厌,则主于战。庙堂筹边,未有一定之见;督视开阃,未有一定之规。因循岁月,苟且施行,精神何由折冲,将士何由用命?不特此也。至于进君子矣,已有贤者无益之疑;退小人矣,复怀狙诈可使之意。使君子梼杌而自危,小人扇摇而伺隙。欲节用而或嫌其流于俭陋,欲惩恶而或谓其戾于宽仁。凡此等类,不止一端。自更化以来,所以无一事之可立,无一弊之可革者,实由于斯。臣所谓国论之未定者此也。

杜范认为,“端平更化”之所以“无一事之可立,无一弊之可革”,最终原因在于“国论”未定。“国论”未定,“国是”也就难明;“国是”不明,“国事”自然无可立、弊政也就自然无可革了,所以确定“一意向”的“国论”与“国是”,成了当务之急。这里所谓的“国论”,就是指在宋、蒙冲突中“议者虑兵财之不支则主于和,忧豺狼之难厌则主于战”之论。

无论是与金还是与蒙,主战与主和都事关国家与民族的命运,故以抗战为“国是”抑或以议和为“国是”,成了每个士大夫所无法回避的论题,王所说的“审其是非,示以好恶,使之所向,以定国是,尚可有言”,也成了士林的共同心愿。然而,由于主战与主和“二者各执所见,不能合而为一”,导致了士大夫群体的分化,并随之演化成为激烈的朋党之争;反过来说,朋党之争推进了以和战为内涵的“国是”之争。

不过,盛行于南宋的“国是”之说,其内涵并没有停留在主战与主和上,而是在和战之争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发到了整个治国方略。李光《论国是札子》说:

臣闻楚庄王问于孙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为国是也。”叔敖曰:“国之有是,众非之所恶也。君臣不合,国是无由定也。”夫以区区之楚,欲立国定制,犹知所审,况陛下绍膺大统,抚御寰区,当中外多事之时,群趣殊方,众志异虑,可不知审所是而定之乎?伏见陛下即位以来,敌人内侮,国势抢攘,宽大之令数颁,求言之诏屡下,巨奸元恶斥逐殆尽,忠臣义士聘举无遗,凡所以收人心者,可谓至矣。而庙堂之上,所与协心图治者,不过六七执政大臣,乃复牵于浮议,各营己私,噂沓背憎,结怨嫁祸,莫肯慨然以天下为己任者。方今民劳官冗,将骄卒惰,外则边境绎骚,内则财用匮乏,此诚国家危急之时。陛下忧栗焦劳于上,而群公大夫族谈窃议于下,学校之士不务宿业,而以投匦为课程,缙绅之徒不循分义,而以捭阖为职任。自白身而登儒馆,由选调而参庙谟,祖宗以来,所未有也。行姑息之政,徇苟且之习,爵禄滥冒,名器寖轻,因一夫流言,为变法易令者数矣,人主威权何时而立,祖宗法度何时而行,朝廷纲纪何时而定?此实社稷之深忧也。臣愚伏望圣慈明诏大臣,深加训敕,察其邪正,辩其臧否,熟问深思,求合理道,然后断而行之。疑其为奸则如勿任;知其可任则不必疑。奋乾刚以明黜陟,隆委任以责成功,庶几国是定而法制立矣。

疏中所陈各种弊端,发生在“绍兴和议”确立之前。其中所谓“执政大臣乃复牵于浮议,各营己私,噂沓背憎,结怨嫁祸,莫肯慨然以天下为己任者”,就是周南仲于绍兴九年(1139)二月所云:“昔也赵鼎、张浚之交攻,浚在则鼎去,鼎之门人亦去;鼎入则浚去,浚之门人亦去,岂鼎之党今皆可用,而浚之党今皆不贤?御史谏官望风希意,曾有一人诋时相之言者乎?曾有一人劾亲旧之罪者乎?执政大臣亦有如郭子仪握光弼之手而涕泣者乎?亦有如蔺相如申于秦而屈廉颇者乎?如陛下训赵鼎以周公期之,除秦桧以丙魏、姚宋望之。盖周公有大勋劳于天下,而丙魏以宽容称,姚宋以守文应变称。今鼎守不讨贼,敢望周公乎?桧阿匿取容,敢望丙魏、姚宋乎?”而在李光看来,出现这些弊病的根源,则在于“国是”无定;因为“国是”无定,所以“人主威权”不立,“祖宗法度”不行,“朝廷纲纪”不定。由此可见,李光所呼唤的“国是”,在内涵上已不局限主和与主战上,而由和与战延伸到了用于纠正所有弊病的治国方略。又据吴泳《孝宗施行王弗等所进故事》:

乾道元年三月丙寅,权尚书刑部侍郎王弗进故事:“昔楚庄王问孙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为国是也。’叔敖曰:‘国之有是,众所恶也,恐王不能定也。’庄王曰:‘善。愿相国与诸大夫共定国是也。’臣闻国之有是,至当归一,异议不得而摇之,则庶政惟和,天下无事。国无定是,人怀异论,不顾国家之安危,不恤生民之利害,惟求己胜,以媒进取,循致危亡者多矣。楚庄王、孙叔敖,小国之君臣,其所言乃尔,可以为万世之法。”诏:“王弗进故事,诚有国家之大戒。今日之先务,朕当与执政大臣,凡百官僚,思其未是,以归于是,期共守之。”

对于王弗所进楚庄王与孙叔敖定“国是”的故事,孝宗在经历了“思其未是以归于是”的过程后,下诏宰执百官“期共守之”。孝宗即位后,起用长期谪居瘴疠的张浚为相,并发动了“隆兴北伐”,改变了高宗朝长期实施的以和议为内涵的“国是”,但这次北伐以失败而告终,故又引起一场激烈的“国是”之争,最终又回到了和议这一“国是”上来。而由孝宗所宣布的“至当归一,异议不得而摇之”的“国是”,既以和议为核心,又包括了李光所说的“人主威权”、“朝廷纲纪”等内涵。

要之,南渡以后的“国是”盛行于高宗朝,并经过了从以和战为内涵到以整个治国方略为内涵的发展历程;而其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则在于事关国家和民族存亡的主战与主和之争。和战之争表现最为激烈的当推高宗建炎年间至绍兴前期与孝宗即位之初的两个时期。论争的结果,都是以和议为“国是”,先后确定了“绍兴和议”与“隆兴和议”。至“开禧北伐”与“端平入洛”,以和议为核心的“国是”虽遭废弃,却又很快地被重新召回。这就是说,作为处理民族矛盾的“国是”,和议几乎贯穿了整个南宋的历史。既然如此,必然会影响到整个国事的治理。乾道元年(1165),朱熹说:“夫沮国家恢复之大计者,讲和之说也;坏边陲备御之常规者,讲和之说也;内咈吾民忠义之心,而外绝故国来苏之望者,讲和之说也;苟逭目前宵旰之忧,而养成异日宴安之毒者,亦讲和之说也。此其为祸,固已不可胜言。”这里指陈的由“讲和之说”所带来的“不可胜言”之祸,就是持和议为“国是”所造成的;而在“不可胜言”之祸中,则包括了党同伐异之祸,所以朱熹接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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