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是天生的还是养成的? 文∣威廉·皮登

作家是天生的还是养成的?
文∣威廉·皮登

作家是天生的还是养成的?尽管具体措辞不一而足,但这个问题可是老生常谈。在我指导的每一节写作课上、我参加过的每一场作家研讨会中,以及几乎每一次我与年轻作者们的聊天中,我都能听到这个问题。我通常都会试着通过一些反问来给出回答,例如说,一个成绩卓著的运动员是天生的还是养成的?一名杰出的脑外科医生是天生的还是养成的?一位优秀的核物理学家呢?建筑师?作曲家?但是大家似乎总会习惯性地不敢苟同,所以我必须在这里更直截了当地声明:根本没有所谓的“无心插柳”。纵观文学史,要说真正“无心”的成功,就好比说田径史上有人“一不小心”就用四分钟跑完了一千五百米,“一不小心”就完成了四米五的撑杆跳,或是“一不小心”就越过了二米的横杆。

一个刚刚写完英美文学论文的大二学生这个时候可能就要站起来发问了:“那么,《忽必烈汗》呢?这首诗难道不是柯勒律治在梦中得来的吗?还有爱伦·坡呢?据说他在写《鄂榭府崩溃记》时嗑了药?”

对于这些说法,我认为要么都是少见的孤例,要么就是以讹传讹。比如有关马克·吐温亡故的那些轶事,不是极度夸张,就是带有深深的误解。对于不明情况的大众来说,最引人入胜的传闻莫过于文学和绘画的诞生犹如天授,就像维纳斯奇迹般地从海中诞生。这种误会已经逐渐成为一种神话。随着时间推移,一些心怀不轨的写作者还在不断地强化这种神话,让成千上万渴望名利但又无力实现的人以及天真的行外看客将之奉为圭臬。人们普遍认为那些“写作天才”都是在某种狂欢般的顿悟下随手完成了一本书,然后就能赢来国家图书奖,或是被“每月一书”俱乐部[2]选上,赚得盆满钵满。而作者还可以得到去夏威夷免费游玩的机会,或是参加《埃德·苏利文秀》[3]。想要根除这种误会是不可能的。和所有神话传说一样,这种神话远大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也比真相更加栩栩如生,甚至会永远成为我们思维的一部分,就像喜马拉雅雪人和尼斯湖水怪。

写作与很多领域类似,想要取得成就,必须专注地付出极大努力,这是无可回避的事实。归根结底,我觉得必须将个人的能力、悟性、才华、诀绝、自信和永不餍足的成功欲望相结合。一个人首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掌握这项技艺的基础,然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疲惫且不计回报地努力,自始至终对细节一丝不苟。还要经历失败的开端,考验和挫败,推翻重来、字斟句酌,在惴惴不安和绝望之下依然埋头苦写,数年如一日地做着热身练习,只为有机会登上舞台的那一天。

当然,有一些初学者会比其他人更快掌握写作的技艺,因为这些人悟性更高,天赋更好。比如杜鲁门·卡彼特[4],他在胡子都还没长出来时就已经显露出令人惊叹的技巧,而许多成年作者可能要苦练多年才能掌握。然而,尽管存在这种个人差异,在人类的诸多重要领域里,只有在文学这个领域,还有不少人相信,只要自己极度渴望成功,就能有成功的权利。只有极度幼稚与不成熟的人才会觉得,哪怕没有常年的准备和钻研,自己也能成为优秀的医生、工程师或是物理学家。但也有一些年轻的写作者发现,在经历了同等时间的磨难之后,一个医科学生可能已经成为合格的内科医生,一个打得不错的篮球选手已经加入职业联盟,而自己却仍然一事无成,这时他们总会感到受尽打击,甚至愤愤不平。但正如欧斯金·考德威尔[5]在最近发表的一篇有关写作的文章里所说:“要成为一个作家……他所进行的钻研、练习和准备,所付出的勤勉,并不亚于一位律师或是医生。”这样的要求很过分吗?

我认为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的是:一个写作者,和其他领域的任何野心家一样,必须愿意付出同等程度的牺牲,不然还是另寻出路为好。他必须花好几百个小时阅读写作,审视钻研,努力完善技巧。一个业余的棒球或橄榄球选手,除了在赛场上挥洒汗水,也要投入难以计数的时间去观看和理解其他职业选手的表现。一个年轻的写作者必须持续不断地、细心地、系统地研究学习已被认可的文学著作。从艺之路漫漫无尽,而时光又转瞬即逝,一个业余爱好者想要成为专业写手的最好途径就是每日不间断地学习。他除了必然会通过挫拆和失败获得领悟,只要愿意,还能随时向那些以各自的方式对文学做出贡献的作家求教,这些伟大作家是任何学生梦寐以求的老师。他可能遇到的所有技术性问题都可以在这些他立志比肩的作家笔下找到答案;他所需要的灵感、鼓舞和指导就存在于这些比他写得更好的短篇小说、长篇小说和诗歌中。

一个写作者一旦开始逐渐掌握写作这门手艺的诀窍——这些诀窍散见于短篇小说、长篇小说、戏剧或是诗集中的千万处细节中——他最好能听取同时代佼佼者的告诫。比如风格独特的詹姆斯·米切纳[6],他的《南太平洋的故事》和《夏威夷》获得巨大成功,赢得了同时代作家与批评家的尊重,更引得无数门外汉对他的收入垂涎欲滴。米切纳先生曾经和密苏里大学的写作社团聊起过自己为了写《夏威夷》这本书而所做的努力。他进行了长达数年艰辛而谨慎的研究才开始动笔。而在那之后,他每天早上七点半就会开始写作,一直到晚上一点甚至是一点半左右,如此坚持了十五个月,包括周六、周日和所有假期。无论写得好还是糟糕,也无论状态如何,或者有没有其他事务缠身,他都坚持如此。

我认识或听说过的成功作家之中,每一个人都会对米切纳先生的这种坚韧感同身受。写作、写作、再写作,别无他法。无论从午夜开始写到凌晨三点,或是从黎明写到日上三竿;也无论写作环境是保龄球馆楼上的一间陋室,或是带有空调的书房,甚至是在浴缸里;无论用的是一支三美分的铅笔,还是一台五百美元的打字机。绝大多数专业作家都会认同,在所有专业领域之中,写作恐怕是最不受人理解的,同时也对一个人每天的情感投入和精力消耗要求最高——姑且不论报酬也是最低的。

另一方面,巨大的努力与强烈的欲望通常是不够的。一个人必须要有相当的天赋才能开始写作。仅从这个角度而言,写作者确实是天生的成分更大一些。一个人立志写作,却才气平平,又不肯听从劝说将精力和才能投入到其他领域,放弃对想象力要求甚高的写作行当,没有比这更令人惋惜的事了。我认识一些头脑聪慧、目光敏锐的人,他们梦想着成为短篇小说作者、长篇小说作者、诗人或是剧作家,而且非常勤奋,全神贯注,但除了一些流于表面的成功,他们一无所获。他们所缺乏的,正是将一个少年与成人所区分开来的那种无法言说的微妙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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