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引言

从某种意义上讲,欧洲白人在北美的殖民定居史就是一部与原住民的冲突史,甚至可以说是一部充满血腥气的劫掠、侵占和屠杀的历史。白人清教徒从1620年乘坐“五月花”号轮船踏上北美洲的土地开始,那些手捧《圣经》且追求信仰自由的清教徒们就将这个所谓的“新大陆”当成了《旧约全书》中耶和华许诺给其信徒的“应许之地”(the Promised Land),而他们坚信自己就是以色列的子孙,是上帝拣选出来的“选民”,“大西洋是他们的红海;英国国王是埃及法老;美国印第安人则是迦南人(或者是以色列所丢失的那十个部落)……将他们自己看作是神圣天命的工具,是一个被拣选出来建造他们的新联邦的民族,这是根据当初在西奈山上所签订的盟约而实施的”。这里是将白人清教徒逃离旧大陆的宗教、政治迫害而奔赴自由的新大陆类比于当初摩西带领以色列人摆脱埃及法老的奴役而逃离埃及这一著名的圣经故事。迦南人在圣经旧约中是邪恶、堕落、淫乱、信奉邪教、儿童祭礼等十恶不赦之罪的代名词,因此耶和华命令以色列人将他们斩草除根,连儿童、牲畜都丝毫不剩。因此,如果北美的印第安人被比作迦南人的话,那么他们自然也就应该被斩草除根,这与白人清教徒所信奉的宗教是毫无冲突的,也不会影响到他们的良心和正义感。

这部带有深刻的宗教背景且充满血腥和暴力的历史从16世纪初开始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时间长达400年。一开始是小规模的零星冲突,随着白人移民的日益增多和白人贪欲和扩张欲的不断增长等,19世纪下半叶则发展为大规模军事冲突并达到高峰期。1637年发生在新英格兰地区的皮阔特战争(Pequot War),是以英国清教徒移民为主的欧洲白人殖民者对印第安人发动的第一场大规模军事行动。白人殖民者以危害安全为由,借助远为先进的武器袭击了皮阔特印第安部落,随后将他们驱赶向西方贫瘠的荒原和山区。在此后的二百多年时间里,白人不断地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驱赶、屠杀印第安人,夺取他们居住的土地和森林,印第安人也因此奋起反抗,但在这场力量悬殊的对抗中,印第安人毫无悬念地节节败退。1783年后,美国政府延续了英国殖民者的印第安政策,不鼓励白人与印第安人共居,同时以法律和各级法令的名义积极推进对印第安人的文化同化即所谓的文明化政策。在1778年到1868年的近一百年间,美国政府又通过与印第安部落签订所谓的土地协议和公开的战争掠夺,抢去了大片印第安人原本居住的肥沃土地、茂密的森林和浩瀚的江河,甚至为了改变印第安人的狩猎和游牧的生活方式而蓄意屠杀了数千头美洲野牛,使印第安人再也无法靠猎杀野牛来获取食物和衣服,被迫就范于白人安排给他们的定居方式。1819年,美国国会公开资助向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人居住区进行基督教传教活动。1830年,美国国会通过《印第安迁移法》,强迫阿巴拉契山以东的印第安部落背井离乡,迁往俄克拉荷马,这一强迫性法令的惨重后果就是使迁移的印第安部落人口锐减了25%。此一西进运动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印第安人的“血泪之路”。1848年,加利福尼亚州发现了金矿,又吸引了大批原来居住在东部沿海地区的白人去旧金山等地区淘金,他们建立起几乎清一色白人化的城镇,侵占印第安人的土地以开掘矿产,疯狂地采伐当地原始森林里的高大红木用以建造房屋家具及工业化设施,驱赶甚至屠杀那些敢于阻挡他们的印第安人,对当地原来的印第安部落文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严重地改变了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以印第安杀手而闻名的总统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主导制定法令,毫不留情地驱赶印第安人,甚至不顾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强行推进对印第安人的种族清洗政策。1864年发生在科罗拉多的“沙溪大屠杀”(Sand Creek Massacre)就是一例,超过200多名印第安人遭到白人的杀害;1890年12月29日在南达科他的“伤膝谷大屠杀”(Wounded Knee Massacre)中,又有至少146名印第安人被屠杀,另有100多人在逃跑时慌不择路,被活活冻死在冰天雪地中。直到1886年印第安首领杰罗尼莫(Goyathlay/Geronimo 1829—1909)率领阿帕奇印第安人向美国政府投降,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军事对抗才算基本结束,但是,局部地区的小规模对抗直到进入20世纪初还时有发生。原来属于战争部的印第安事务局(Bureau of Indian Affairs,BIA)移到了内务部。

1875年至1928年,美国政府在印第安居住区强力推行印第安寄宿学校制度,意在推行英语教育和基督教文化,对印第安人实行文化洗脑和“宗教盘剥”,让印第安人从小就忘记母语和古老的部落文化传统,斩断他们的文化之根,改变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扭转他们的身份认同,这是美国文化同化(cultural assimilation)政策的重要部分,很多地方出现了绑架印第安孩童并强制入学的事件。经过一系列的暴力屠杀、法律压制和驱逐,加上白人从欧洲带来的传染病对毫无免疫功能的印第安人的感染,到19世纪末,美国印第安人的总数由原来的大约上千万(据统计,此数据在210万到1800万之间)锐减到1800年的60万,再到1890年代的25万人,而印第安人所居住和使用的土地也从原先的1.38亿公顷遽降到4800万公顷。1911年,美国印第安人协会成立,印第安人的情况开始有所好转;1934年,依据印第安新政(Indian New Deal)大纲起草的《印第安人重组法》获得了美国263个印第安部落中192个部落的认可和接受;1936年通过了《俄克拉荷马印第安福利法》,1944年成立了“美国印第安人全国大会”(National Congress of American Indians)。1960年代,美国掀起了声势浩荡的民权运动,非洲裔美国人平权运动、女性主义运动等风起云涌,借此争取民主权利的大潮,美国印第安人也组织起来,为争取自己的权益而展开了艰苦的斗争。1961年,《印第安目标宣言》发布,并在芝加哥举行了美国印第安人大会,一批勇敢而激进的印第安青年于1968年发起了影响全国的美国印第安运动。1978年美国颁布宗教自由法案,从而使印第安的传统信仰形式得到了保护,1991年美国通过了本土裔人坟墓保护及归返法案,有利于保存印第安人的传统文化和历史。现在美国的印第安人人口总数约有150万,其中约有60%的人口都居住在诸如俄克拉荷马、西雅图、菲尼克斯、火奴鲁鲁、洛杉矶、纽约等大城市中。其他的则住在各个印第安保留地中。

白人主流社会在占据了绝大部分肥沃的土地,将印第安人驱赶到贫瘠的保留地之后,还积极推行文化同化政策,其目的是将欧洲白人的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强加给印第安人。其实这种文化同化政策也不仅仅针对印第安人,只是印第安人的文化与白人文化差距太大,再加上历史上白人政府对印第安人的严厉镇压,从而使得印第安人对白人文化的抵制和仇视十分强烈。这也就让白人主流社会强力推行文化同化政策多了很多借口。在莱斯利·西尔科的小说《沙丘花园》中的那对印第安小姐妹就被白人抓去强制在专门为印第安人设立的寄宿学校学习。这些孩子平时根本不让说本族语言,所用的课本都是英文的,教师也大多是白人教师,宗教上推行基督教信仰。他们的目的是将印第安人与他们的文化传统割裂开来,甚至任其消亡也在所不惜,以此来改变印第安人的宗教信仰和他们的意识形态、文化根基和世界观,有利于统治管理并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当然,对印第安人实行英语教育所产生的或许白人不那么愿意看到的一个结果就是,一部分印第安人因此也学会了英语,并能够用英语写作,用统治者和殖民者的语言来“逆写”自己族群和部落的古老故事,并为自己的传统文化和部落族群发声。但是在写作的起初,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白人主流文化的影响。

据有的学者考察,最早用欧洲语言进行书写的印第安人可能是进入哈佛大学的前身哈佛学院于1665年开始创办的“印第安学院”的学生们,他们当时修习拉丁语和希腊语;同时,印第安人也开始用英语进行阅读和写作,当时的写作形式一般十分简单和单一,主要包括书信、日记、游记、布道辞等。彼时的印第安文学都带有十分浓重的宗教意味,内容上也处处体现着基督教教义、圣经思想和宗教性思考,等等。当时比较著名的本土裔作品有莫希干印第安人萨姆森·奥康姆(Samson Occom,1723—1792,基督教牧师)的布道辞《处决摩西·保罗时所作的布道》(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Execution of Moses Paul),该作品于1772年出版,并被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由印第安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的英语文学作品。从此以后到20世纪开端,印第安英语文学有了逐步的发展,从布道辞、演讲、抗辩开始,逐步出现了关于部落历史和个人家族史的书写,并发展出了小说、诗歌和戏剧等多种文体,逐渐引起主流文化和世界各国的注意。印第安人从19世纪初就开始了保护自己的文化和文明的行动。切洛基人、语言学家塞阔亚发明了一种以字母拼音为基础的切洛基书面语言,试图以此记录下自己部落的文化创作,1828年开始发行有史以来第一份切洛基语与英语的双语报纸《切洛基凤凰报》(Cherokee Phoenix)。

此外,其他种族的人类学家对保护印第安人的文化也做出了不小的贡献。美国著名地理和地质学家、人类学家斯库克拉夫特(Henry Rowe Schoolcraft)从1822年开始在密歇根地区担任印第安事务官员并与一位混血印第安女作家简·约翰斯顿(Jane Johnston)结婚,他对五大湖区印第安部落及其文化的研究是十分权威的,著有《美国的印第安部落》6卷及其他关于印第安部落历史、社会、文学的大量著作,大多数出版于19世纪20到50年代。到19世纪下半叶时,全美国有50多种印第安人办的报纸和刊物,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切洛基倡导者报》(Cherokee Advocate)、《印第安进步报》(Indian Progress)、《印第安杂志》(The Indian Journal)、《印第安之友》(The Indian's Friend)。1913年美国印第安人协会出版了会刊《美国印第安人协会季刊》(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Society of American Indians),1915年更名为《美国印第安杂志》(American Indian Magazine)。1930年代,出身于苏族的语言学家德洛利亚出版了以达科他方言写成的《达科他文集》(Dakota Texts),并于1941年出版了《达科他语法》(Dakota Grammar)。1935年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弗朗兹·博厄斯(Franz Boas)的弟子,后来也十分著名的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罗伯特·路威出版了研究乌鸦族印第安人民族志的经典性人类学著作《乌鸦印第安人》。20世纪二三十年代,后来成为我国著名语言学家的李方桂先生留学美国时师从芝加哥大学教授、著名的语言学家布隆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和著名人类学家、语言学家萨丕尔(Edward Sapir),也曾对印第安语言发生过兴趣并以此为题撰写了硕士论文,发表过相关的一系列文章。后来,他的这些关于印第安语言的研究成果被译成汉语于2010年出版。

第一节 19世纪到20世纪初期的印第安英语文学创作

从19世纪初期开始,很多印第安作家开始创作传记、游记,并开始有意识地书写自己的家族史或者部落历史。1826年,兼有奥吉布瓦血统和苏格兰-爱尔兰血统的简·约翰斯顿与丈夫斯库克拉夫特合编了《文学旅者》;1827年库西克出版了《六国古史要略》,讲述了北美六大印第安部落的历史与文化;爱普斯分别于1829年和1847年出版了两部自传体著作《丛林之子》和《卡格加加波生平、历史与旅行》,并于1836年出版讲演集《菲利普国王赞》;科普韦于1850年出版了《奥吉布瓦人的传统历史》;女作家温尼穆卡于1883年出版传记《生活在派尤特人中》;尼科拉于1893年发表了《红人的生活与传统》;弗莱施出版传记《中间五个》等。这些传记或者游记等作品,记录了印第安人的生活和历史,尤其是家族史和部落的历史传统,它们不仅具有美学价值和文学价值,而且对于我们认识印第安人的文化传统,对于人类学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854年切洛基印第安作家里奇出版了长篇小说《加利福尼亚名匪霍金·穆里埃塔的生平与冒险》,1891年,克里克印第安女作家卡拉汉出版小说《丛林之女威尼玛》,1899年波卡贡出版《丛林女王》。这些早期的印第安人撰写的小说记录了印第安部落的历史,描述了印第安文化和主流文化之间的冲突,并对日渐消失和衰落的印第安文化传统表达了惋惜之意。20世纪初,印第安作家的小说等创作开始逐渐兴盛。齐特卡拉-萨出版《齐特卡拉-萨重述印第安老故事》(1901)和《美国印第安人的故事》(1921)。查尔斯·伊斯特曼先后出版了《印第安童年》(1902)、《印第安灵魂》(1911)、《从丛林深处到文明世界》(1916)等作品。著名作家兼编辑奥斯奇森(John Milton Oskison,1874—1947)出版《野地丰收》(1925)、《兄弟仨》(1935)和写作于本时期但之后出版的历史小说《唱歌鸟——一部切洛基小说》(2007)。卢瑟·斯坦丁·拜尔(Luther Standing Bear,1868—1939)创作了自传体小说《我的印第安童年》(My Indian Childhood,1931)以及描述印第安拉科塔族(Lakota)传统文化的儿童图书《苏族,我的同胞》(My People,the Sioux,1928)和《斑点鹰的土地》(Land of the Spotted Eagle,1933)。昆塔斯科特出版《混血姑娘科吉维亚》(1927)、《郊狼的故事》(1933)。德洛利亚出版了《说起印第安人》(1944)。马修斯(John Joseph Mathews即Osage,1894—1979)出版了《日落》(1934)、《对月谈》(1945)。麦克尼考出版《身陷重围》(1936)、《阳光下的奔跑者》(1954)、《敌空来风》(1978)以及文化历史著作《印第安人与其他北美居民:两种生活方式的交汇》(1959)等。

这一时期的印第安文学在诗歌和戏剧方面并不太突出,主要有里奇创作的《夏士塔峰》和《诗集》(1868),以及《亚历山大·珀西诗集》(1910)等;戏剧创作主要有里格斯的《丁香青青》(1931)、《切洛基之夜》(1931)和《黄褐斗篷》(1935)等。

据美国学者罗伯特·帕克(Robert D.Parker)统计,在1815年到1930年代的这段时间里,至少有一百五十多位印第安诗人在各类期刊、报纸上和以诗集的形式发表过以英语撰写的诗歌,其中约有三分之一的作品发表于1900年之前。在早期印第安人所创作的诗歌中,一部分是由拉丁语翻译过来的,这部分诗歌主要是由哈佛学院及其他高校的印第安高才生所做,其中所表达的思想情怀及所透露出来的艺术特征都与其他直接用英语创作的诗歌相差无几,带有较浓的欧洲大陆文学传统的特征;另有一部分诗歌多是在印第安寄宿学校的学生所做,反映的是寄宿学校的生活和情感等。尽管这些诗歌都带有明显的欧洲文学传统的烙印,但其内容和风格又带有很多的印第安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印第安的一些古老部落传统和传统精神。

那一时期的诗人、小说家和剧作家主要包括亚历山大·劳伦斯·波西(Alexander Lawrence Posey,1873—1908)、约翰·罗林·里奇(John Rollin Ridge,1827—1867)、琳·里格斯(Lynn Riggs,1899—1954)和较晚一些的达西·麦克尼考(D'Arcy McNickle,1904—1977)等,其中有些作家如里奇和麦克尼考等既是诗人也是小说家,而里格斯则既是诗人又是一位重要的戏剧家。该时期的诗人还包括穆斯克拉特(Ruth Margaret Muskrat,1897—1982)、韦尔驰(Julia Carter Welch)、邓肯(DeWitt Clinton Duncan,1829—1909)、科肖(William J.Kershaw,1865—1956)、坎贝尔(C.H.Campell)、蒙特祖玛(Carlos Montezuma,1866—1923)、亚当(Richard C.Adams,1864—1921)、沃克(Bertrand Walker,1870—1928)、吉利斯(Alfred C.Gillis)、萨克济(Henry B.Sarcoxie)、卡特(Mrs.Minot Carter)、哈特肖恩(Mary Cornelia Hartshorne)、皮奇林(Peter Perkins Pitchlynn,1806—1881),等等。

这些诗歌创作的内容可谓包罗万象:从对自然风光的描写,到对当代社会风土人情的刻画;从对过去部落历史和家族史的追忆和缅怀到对现实中被败坏的传统文化之惨景的描述;从对旧日好时光的追忆到对当代现实生活的失望与失意;从对融入白人主流社会的向往到经过百般尝试最后伤痕累累地返归印第安保留地的失落与绝望;从对远古部落宗教的疏离和模糊的记忆到对试图统霸印第安人精神世界的基督教的动摇和质疑;从对原来富有凝聚力的部落社区的怀念到被现代性冲击得七零八落的当代保留地社区的慨叹,等等。这一时期印第安作家们在文学上的草创和在体裁、风格和内容题材等方面的尝试和探索,为此后印第安文学的发展和壮大奠定了基础。印第安人主要是借助殖民者和强势文化的语言,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又锲而不舍的拯救自身文化和文明的语言运动与文学运动。他们的写作对于保存古代印第安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迎接20世纪中期以后的印第安文学的勃兴奠定了深厚而坚实的基础。

第二节 早期主要印第安作家概论

从19世纪直到20世纪30年代这段时期常常被文学研究者们称为“同化阶段”,主要指美国实行种族灭绝政策与印第安保留地制度之后的这段时间的印第安文学创作。在这一时期,印第安人受高压政策的影响,开始疏离祖辈的土地与民族传统,向白人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靠拢,趋向于认同白人主流文化,他们在夹缝中求生存,在与主流文化的不断斗争中试图用殖民者的文字来记录自己族群部落的历史、社会习俗、风土人情和文化传统。这一时期的作家如查尔斯·伊斯特曼、约翰·马修斯和达西·麦克尼考等,通常隐瞒自己的印第安身份,而使用典型白人的假名字发表作品,他们在作品中揭露印第安人在白人的强制性同化过程中所遭遇的压制和异化问题。这一阶段印第安文学创作的主旨实际上也受到白人社会的价值观念的影响,因此,这一阶段的印第安英语文学被有些论者看作是白人主流文学的附庸,印第安民族意识有待于恢复,文学在精神上的独立尚不可能。

约翰·罗林·里奇是美国切洛基印第安人,母亲祖上是欧洲人。1854年,里奇以“黄鸟”为笔名出版了小说《加利福尼亚名匪霍金·穆里埃塔的生平与冒险》(The Life and Adventure of Joaquin Murieta,the Celebrated California Bandit)。这部小说标志着美国印第安作家正式发表英语小说的开端,小说以加州淘金热为时代背景,围绕加州的西班牙裔移民与其他移民的冲突和矛盾而展开。小说的主人公是悍匪穆里埃塔,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而且故事中还含有一首十分著名的长诗《夏士塔峰》,该诗文笔粗犷,力透纸背,展示了作者对大自然的敬仰之情和雄浑豪放的写作风格,试举一节为例:

看,那令人敬畏的夏士塔峰,

高耸于四下低矮的山峦之上,

它凭借强大无情的心,孤傲,

冷静。任凭你高天风暴狂烈,

它巍然屹立,抵御着污染,

更显崇高;它历经风云洗礼,

它的傲然之气显得更为纯洁;

任凭他狂风暴雨,风雪交加,

在它的眉宇间留下白雪冰冻,

它却将它们铸成永久的王冠。

日复一日,代复一代

挑战时间,不断高耸

向苍天!

短短的几行诗作就将夏士塔峰的傲然雄姿刻画出来,读之似乎让我们感受到这座雄伟的高峰在狂风暴雨之下岿然不动的伟岸,在风云变幻中直指苍天的雄奇。整部小说中有很多暴力场景的描写,但作者的本意其实不是为了描写血腥,而是为了唤起人们对社会正义的渴望,对不同族裔之间化解矛盾、和平共处的期盼,和对当地政府不作为甚至发挥了反作用的失望与愤懑。

西蒙·波卡贡(Simon Pokagon,1830—1899)出生于密歇根的一个名叫波塔瓦托米的印第安部落,是波卡贡家族的最后一位酋长,他先后进入奥伯林学院及特文斯伯格学院学习,为维护印第安人的权益做出过很多贡献,他也做过很多演讲来揭露和控诉白人政府对印第安人土地和其他权益的巧取豪夺。他于1899年出版代表作《丛林女王》(Queen of the Woods),通过记述居住在丛林中的印第安人的生活经历,表现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对故乡的依恋,同时也揭露了由于白人侵害印第安原来的社区及其权益而对传统部落文化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和伤害。

约翰·弥尔顿·奥斯奇森是一位著名的编辑并出版过八部作品。奥斯奇森有八分之一的切洛基印第安人血统,父亲是英国人,出生于俄克拉荷马州,先后在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学习。其主要作品包括《野地丰收》(Wild Harvest,1925)、《黑杰克·戴威》(Black Jack Davy,1926)、《兄弟仨》(Brothers Three,1935)、《泰库马斯及其时代》(Tecumseh and His Times,1938)和历史小说《唱歌鸟——一部切洛基小说》(The Singing Bird:A Cherokee Novel,2007)等。《泰库马斯及其时代》记述了一个印第安酋长的英雄传奇故事,《野地丰收》和《黑杰克·戴威》描写的主要是居住在俄克拉荷马的印第安人与白人移民之间的冲突和由此而引发的印第安人的焦虑不安,以及白人主流文化对印第安文化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和造成的社会问题及文化问题,等等。书里面也有对部落历史和家族历史的叙述。小说《兄弟仨》则描述了一对印第安夫妇到西部拓荒的艰难险阻,以及他们的孩子也就是三兄弟后来的故事。小说涉及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西部的很多社会问题和文化问题,展现了各行各业在世纪之交的发展史和家族的演进与变化。小说描述了印第安人对土地的眷恋和对传统的坚守,也从侧面展示了工业文明和商业化时代给传统的社会秩序所带来的困惑与冲击。同很多早期印第安裔作家一样,该小说也反映了白人社会的强势入侵对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所带来的伤害和困境。小说中的人物们在努力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同时也力图保留印第安人的文化传统。创作于1935年至1945年的历史小说《唱歌鸟——一部切洛基小说》气势恢宏,情节跌宕起伏,是一部难得的颇具深度的长篇小说。小说的背景是1820年至1865年间切洛基印第安人所经历的重大历史转折。183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印第安人迁移法》,用强制手段将包括切洛基部落在内的印第安人从美国东部迁移、驱赶到西部为其划定的印第安保留地。迫使成千上万的印第安人背井离乡,颠沛流离地赶往那些面积远远小于原来居住地的贫瘠偏远的保留地。一路上缺衣少食、医药卫生条件匮乏,很多人没等到达保留地就客死在路途上。这一严苛而残酷的法令致使印第安人的人口数量在短短的四十几年间就大幅度减少,成为印第安人历史上的一段血泪史。小说的叙述者是随着被迫西迁的印第安人而去传教的传教士丹·韦尔的助手保罗。故事里既有虚构的人物,又有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如发明了切洛基文字的塞阔亚和一位印第安酋长罗斯。故事展现了这些传教者忍辱负重、兢兢业业,追随印第安人的脚步去开辟传教事业的事迹,中间亦有对白人文化和政府政策的反思与警醒,对印第安人历史传统的自豪和肯定。但故事的叙事角度是从保罗这个白人出发的,削弱了印第安人作为主体的力量,更多了一些对白人传教士的赞同,仿佛他们的传教活动真的能拯救被迫背井离乡的印第安人一样;在赞扬白人传教士的伟大牺牲精神的同时,也就淹没了印第安文化的精神救赎功能和殖民主义的实质:枪炮和《圣经》总是相伴而行的。枪炮以武力抢夺土地和财产,而宗教则可以教化蛮族的灵魂,使他们最终进入白人设立的天堂。

卢瑟·斯坦丁·拜尔(Luther Standing Bear,1868—1939)是一位拉科塔印第安部族的奥格拉拉酋长、作家、教育家、哲学家及演员。拜尔在美国历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他为了保护和争取拉科塔印第安人的遗产和主权同美国政府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并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改变了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很多政策。他与同代人如哲楚德·保宁(Gertrude Bonnin)和查尔斯·伊斯特曼等一起,为了印第安人的权益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他的很多历史性叙述向白人主流社会传播了古老的印第安智慧与文化,加深了公众对印第安文化的认可和同情心,从而赢得了白人社会对印第安人争取更多权利的支持,并有效地敦促美国政府改变了很多以前的不公正政策,采纳了对印第安人十分有利的政策。拜尔的所作所为,在白人主流社会中建立起了一种有益的、完整的、对大自然十分崇敬的新印第安人形象,他在其自传、文学创作、历史作品和哲学作品中的经典性评论甚至走进了大学课本,构成了本土美国智慧遗产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昆塔斯科特(Christal Quaitasket,1888—1936)具有奥卡纳贡印第安人血统,出生于爱达荷州,在印第安学校上过几年学,曾去加拿大的卡尔加里商学院进修过。他出版的作品包括《混血姑娘科吉维亚》(Gogewea,the Half-Blood,1927),《郊狼的故事》(Coyote Stories,1933),《奥卡纳贡传说》(1978),《哀鸽自传》(Mourning Dove:A Salishan Autobiography,1990)。《混血姑娘科吉维亚》讲述的是混血姑娘科吉维亚的成长和爱情纠葛故事,但更是一个关于族群认同和身份认同的故事。小说描写了白人入侵对原有社群所带来的戕害,印第安事务局以官方的名义对印第安人的权益如土地、财产、教育等大肆侵占,白人政府蓄意纵容在保留地贩卖白酒而致使很多年轻印第安人养成酗酒、游手好闲之恶习,白人社会的功利主义和商业主义对传统印第安文化传统的侵蚀和伤害,等等。小说对白人主流文化与印第安传统部落文化之间的多方面冲突都描写得十分深刻。

查尔斯·伊斯特曼具有英国和法国血统,是一名医生,在波士顿大学接受过教育,也是20世纪早期苏族印第安人中最为多产的作家之一。他同时也是一位苏族及美国印第安事务的积极代言人,成立了多种印第安人组织,包括“美国印第安人协会”(SAI,Society of American Indian)、“青年基督教协会”(YMCA,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等,热情参与了很多维护印第安人利益和保护印第安文化的活动,为促进印第安人的自由和自决权做出了很大贡献。他被认为是第一个用印第安人的视角撰写美国历史的本土裔美国作家。其主要著作包括:《一个印第安男孩的记忆》(1902)、《印第安童年》(1902)、《印第安灵魂》(1911)、《今日印第安:红种美国人的过去与将来》(1915)、《从丛林深处到文明世界》(1916)、《印第安英雄与大酋长》(1918)等作品。

约翰·马修斯是奥萨之部落最著名的代言人和作家,在1930年代服务于奥萨之部落委员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曾作过飞行教练,之后先后毕业于俄克拉荷马大学、牛津大学和日内瓦大学。其第一部著作是《瓦空塔:奥萨之及其白人之路》(Wah'kon-tah:The Osage and The White Man's Road,1929),在30年代极为畅销;1961年出版的《奥萨之人:中部水乡的孩子们》(The Osages:Children of the Middle Waters),收集了奥萨之部落的很多故事传说和口述的历史。在19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时期,马修斯在政治上变得极为激进,他帮助奥萨之部落恢复其自治权,并被选进部落委员会(1934—1942)。他还帮助建立起了奥萨之部落博物馆,该博物馆位于泡胡斯卡(Pawhuska)并于1938年对公众开放。1940年,他作为美国代表参加了于墨西哥举行的美洲印第安人大会。1945年出版的《对月谈》讲述的是他在故乡的那十年间的故事,里面记述了他对大自然的观察,反思了环境对奥萨之文化的影响,是一部结合了自传、哲学性沉思和对大自然的观察的著作,甚至有论者认为此书可以跟亨利·大卫·梭罗的《瓦尔登湖》相媲美。在其著作《奥萨之人:中部水乡的孩子们》中,马修斯将很多部落的口述历史故事糅合进自己的研究中,试图保存并阐释他们的古代文化。马修斯的其他著作还包括《一个石油商的生与死:E.W.马兰德的事业》(1951)和《两万个早晨》(2011)等。马修斯最为著名的著作是长篇小说《日落》(Sundown,1934),这是一部半自传体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温泽(Challenge “Chal”Windzer)的年轻奥萨之人,离开家乡去俄克拉荷马大学学习并在军队服役的故事。当温泽返回故乡的时候感受到一种对原来社区的疏离感。生活变得毫无希望而潦倒。故事也描述了部落内部的种种矛盾和冲突。由于故乡发现了石油,很多白人如追腥逐臭一般纷至沓来,那里由不毛之地成了一片繁华的城镇,原来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间也被挤压至社会边缘。温泽先是在学校接受教育,之后参军,退伍后返回老家,经历了一系列生活、情感、道德等诸多方面的纠葛和成长。一方面,主人公的文化身份问题是一直搅扰他的问题,与白人主流认同还是返归印第安传统,是融入白人主流社会还是坚守无法摆脱的埋藏在骨子里的部落文化?身份认同的问题不但在上学、参军时就一直困扰着他,而且即使在返回故乡后,面对沧海桑田的故土,面对被商业主义和经济开发破坏得千疮百孔的原始部落,那种对身份认同的质疑和失落感也是挥不去的。另一方面,作者似乎又在暗示,要想求得心灵的安定,找到真正的灵魂之归宿,终归还是要依靠传统的理念和古老的部落哲学,返归自然、与大自然身心交融的密切关系才是印第安人的力量之源。正是通过返回森林和旷野,主人公温泽才意识到大自然的伟大和宽容,才最终成长起来,坚强起来,并在生活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为自己漂泊的心灵找到了停靠的港湾。

达西·麦克尼考是一个作家、大学教授、人类学家,也是一个著名的维护本土美国人利益的行动主义者。其父亲是爱尔兰人。他出生并生长于位于蒙大拿的圣伊格那帖斯(St.Ignatius,Montana)的弗莱特海德(Flathead)保留地,十七岁时进入蒙大拿大学学习,对语言学习尤为感兴趣。1925年麦克尼考卖掉了自己在保留地的土地,自费进入牛津大学和格林诺宝大学学习,回美国后居住在纽约并于1936年受雇于印第安事务局。1950年被任命为印第安事务局的部落关系部主任,1952年被任命为科罗拉多大学美国印第安发展公司总裁并于1966年接受了科罗拉多大学的名誉博士学位,之后又到里贾纳大学(University of Regina)一手创办了人类学系。1972年他在芝加哥纽伯瑞图书馆协助建立起了美国印第安历史中心,在1984年该中心以他的名字重新命名为麦克尼考美国印第安历史中心。麦克尼考在1961年为美国印第安芝加哥会议拟订“印第安目的之宣言”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还帮助建立了“美国印第安国家大会”,是美国人类学协会的会员。麦克尼考著有短篇小说集《鹰饿了及其他故事》(The Hawk Is Hungry and Other Stories,1992),里面收集了十六个故事,充分展示了麦克尼考的文学风格,是他最优秀的作品之一。麦克尼考的其他著作还包括《阳光下的奔跑者》(Runner in the Sun:A Story of Indian Maize,1954)、《敌空来风》(Wind From an Enemy Sky,1978)、《印第安人:奥利弗·拉·法之的一生》(Indian Man:A Life of Oliver La Farge,1971)以及文化历史著作《印第安人与其他北美居民:两种生活方式的交汇》(Indians and Other Americans:Two Ways of Life Meet,1959)、《本土美国人的部落主义:印第安的存活和复苏》(Native American Tribalism:Indian Survivals and Renewals,1973)、《他们是先来人:美国印第安人的史诗》(They Came Here First:the Epic of the American Indian,1949,Revised 1975)、《美国社会中的印第安人》(The Indian in American Society [for National Congress of American Indians],1955)、《对联邦-印第安之关系的历史评价》(An Historical Review of Federal-Indian Relationships [American Indian Policy Review Commission],197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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