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居

溪居

久为簪组束[1],幸此南夷谪[2]。闲依农圃邻,偶似山林客[3]。晓耕翻露草,夜榜响溪石[4]。来往不逢人,长歌楚天碧[5]

【题解】

溪,指愚溪,在今永州市芝山区西南。柳宗元贬永州后,于元和五年(810)十一月《与杨诲之书》云:“方筑愚溪东南为室,耕野田,圃堂下,以咏至理,吾有足乐也。”此诗当作于迁居愚溪之初。

【评析】

这首诗写迁居愚溪后的闲散生活,貌似恬淡,实含郁愤。沈德潜说得好:“愚溪诸咏,处连蹇困厄之境,发清夷淡泊之音,不怨而怨,怨而不怨,行间言外,时或遇之。”(《唐诗别裁集》卷四)

【注释】

[1]簪:冠簪。组:冠带。簪组:谓官服,此指做官。束:束缚,一作“累”。

[2]南夷:指永州。谪:贬官。章燮曰:“谪而曰幸,不怨之怨,怨深哉!”(《唐诗三百首注疏》)

[3]山林客:指隐士。偶似:因贬官而似,不真正是。

[4]榜(bànɡ):进船。

[5]长歌:放歌。柳宗元《对贺者》曰:“嘻笑之怒,甚于裂眦;长歌之哀,过于恸哭。庸讵知吾之浩浩,非戚戚之大者乎?”可作此句注脚,有长歌当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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