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贼草寇,劫钱亦劫诗

山贼草寇,劫钱亦劫诗

这一天的傍晚时分,船遇大风舟停岸边。诗人李涉和书童正走在荒村绵绵的细雨中,准备找家客栈投宿。突然,眼前冲出来个人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此人一声断喝:“来者何人?”据估计,肯定也说了和程咬金类似的话,诸如:“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牙崩半个不字,爷爷管宰不管埋!”书童马上回答说:“这是李涉先生。”李涉是中唐时期非常著名的诗人,强盗一听是李涉,非常兴奋:“久仰大名,如雷贯耳。我知道先生是很有名的诗人。这样吧,我也不抢你的钱了,你写首诗送给我吧。”李涉一听,当即写了一首诗送给他。

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

他时不用逃名姓,世上如今半是君。

李涉《井栏砂宿遇夜客》

井栏砂是一个地名,“夜客”是文雅的称呼,这首诗主要讲的就是遭遇强盗这件事。李涉说,暮雨潇潇,“我”在这荒凉的村庄和夜色中,遇到了一位“豪侠”。这位大侠居然知道“我”的诗名。今天“我”赠给他一首诗,并且告诉他,你不用害怕别人知道你的名字了,现在这么乱的世道,强盗多得很。

李涉这首诗写得非常巧妙,他说“绿林豪客”都知道“我”的诗,这其实暗示了自己的诗普及率很高,非常受欢迎,社会各阶层人士都广泛阅读并喜爱。后两句写得更有意思,说你不用害怕“我”报官,现在你这样的人多得是。言外之意,今天的事儿就此打住,“我”是不会揭发你的。强盗一听当然乐啊,要是李涉义愤填膺地说“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几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话,强盗一生气,说不定还真就把他给杀了。但是李涉说“没事儿,这都不算什么”,强盗也就安心了。所以不但没抢他的钱,反而赠送了李涉很多礼物。就因为一首诗,李涉竟奇迹般地从强盗手里平安脱险,可以算得上千古奇谈了。

李涉的这次奇遇,从侧面印证了唐代社会的一个风气,那就是崇尚诗歌。连山贼草寇都推崇诗人,喜欢诗歌了,甚至能够为了一首诗而放弃“职业操守”,可见全社会对诗人和诗歌的重视程度已经相当之高。所以,唐诗在唐朝实际上已经成了一种文化潮流,或者叫时尚。所有的人都走在写诗和读诗的道路上。

首先是皇帝写诗赠给重臣。李世民当时和兄弟们夺权,玄武门外刀光剑影,大臣萧瑀毫不犹豫地站在了他的身旁,同甘共苦的生活考验了他们的勇气和感情。所以李世民写诗送给萧瑀说,只有狂风大作,才知道哪一种草吹不弯、折不断;也只有在乱世之中,才知道谁是真正的忠臣。一介武夫怎么能够明白什么是道义和原则呢,只有智者才能始终怀有仁义之心。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

勇夫安识义,智者必怀仁。

李世民《赐萧瑀》

这首诗最著名的两句就是“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讲的是“患难见真情”的一个主题。当一个人身处顺境之时,锦上添花的人肯定会很多。但只有当身处逆境,需要雪中送炭的时候,支持并帮助你的人,才是真正的朋友。“成者王侯败者寇”,刘邦和项羽,李世民和窦建德,都是这类的典型。胜利了就是一国之君,从此名垂千古;失败了就要遁入山贼草寇的行列,甚至有可能性命不保。李世民结合自己的人生经验,总结出精彩的诗句,引人深思也感人肺腑。

当然,这里提到李世民的诗,并不是因为他曾经差点当了草寇,而是说唐代写诗的风气是自上而下的。李世民不但自己写诗,他的后妃们也写诗。长孙皇后、徐惠妃,武则天女皇都有诗作传世。在唐朝,上至皇权贵族,下至平民百姓,人人都以写诗为乐。垂髫少年写童年事物:“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耄耋老者写回乡感慨:“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半文盲见雪生情:“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农村妇女抱怨生活劳苦:“蓬鬓荆钗世所稀,布裙犹是嫁时衣”……

放眼望去,生活感慨、事业挫折、家长里短、山川风物,但凡能够入眼的景物都可以入诗。唐诗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可以写心声、发感慨、抒愤怒,每个生活的微小细节都可以触动人们的情思。所有的人都把追求和爱好转移到写诗、读诗上了。所以,遭遇强盗,李涉不但没有遇险,还用自己的诗歌换了一堆礼物,山贼草寇的附庸风雅真是令人哭笑不得!所以,闻一多先生说:“人家都说是‘唐诗’,我偏要倒过来说是‘诗唐’。”因为唐代的最大特点就是诗歌,这是一个“诗歌的朝代”,也是一片“诗歌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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