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帮工生涯(费城与伦敦,1723~1726年)

凯默印刷店:富兰克林的个人魅力

作为年轻的学徒,富兰克林曾读过一本推荐素食的书。富兰克林很欣赏这种饮食习惯,不光是因为道德和健康,实际上更多的是出于金钱方面的考量:当时他在詹姆斯的店里并没有多少伙食费,如果吃素的话可以省下几乎一半的钱来买书。所以当他的工友们到外面去享受美食的时候,富兰克林通常一个人躲在店里吃面包和葡萄干,省下的时间都用来学习。“因为饮食节制清淡,我的头脑更加清晰,理解力增强了不少,因此进步也比以前大了很多。”

但富兰克林本质上是理性动物,所以很希望能够熟练地进行推理,实现理性的思考。在他乘船从波士顿前往纽约的途中,船因为无风在布洛克岛附近停留,船员开始抓鳕鱼,并以此为食。最开始,富兰克林拒绝吃鱼,直到热气腾腾的鱼出锅,香气四溢,十分诱人,他终于抵制不住诱惑。富兰克林有一种奇怪的自知之明,他后来回忆道:

当时我在原则和爱好之间徘徊了很久,最后我想起了当人们剖开鱼肚的时候,会从鱼肚中取出小鱼来。所以我就想:“如果你们可以互相吃掉对方,我实在找不出不吃你们的理由。”所以我就津津有味地吃起鱼来,后来还和其他人一样,只是偶尔才恢复吃素的习惯。

从中,富兰克林领悟到了一个十分奇怪甚至有点儿愤世嫉俗的道理,后来他将其浓缩成一句格言:“人们作为理性动物崇尚便利,其原因在于实用总是能为其所作所为提供一个借口。”

富兰克林的理性主义使其成为启蒙运动的代表之一,当时理性主义在18世纪的欧洲和北美殖民地十分盛行。其实富兰克林出生的年代正是宗教盛行之时,但富兰克林对此并不狂热。而他生命的后期则是浪漫主义大行其道,他对古罗马伟大的道德情操的评价也是一般。但正如伏尔泰一样,富兰克林可以从理性的角度对自己的努力进行自嘲,对人性进行犀利的剖析。其自传中一个固定的主题,也是他一生及其编写的《穷理查历书》的主题,就是他十分赞赏人以理性的角度为自己提供便利。

富兰克林17岁时,已是一个仪表堂堂的小伙子:身体健壮、肌肉发达、表情坦诚,有6英尺[1]那么高。他有一种快乐的天赋,几乎在任何场合都游刃有余。无论是好斗的小商贩还是富有的商人,无论是学者还是流氓,他都应对自如。富兰克林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个人魅力,他可以轻易获得贵人的好感,他从不害羞,总是渴望获得友谊或帮助,因此总能在任何场合展示出自己的魅力。

例如,在奋斗的路上,富兰克林遇见了当时纽约唯一的印刷商威廉·布拉德福德,他曾经出版期刊支持富兰克林在波士顿进行的反对“暴政和偏执狂”的斗争。布拉德福德当时无法给富兰克林提供工作,但他提议富兰克林到费城,可以在他儿子小布拉德福德那儿找一份工作。小布拉德福德在费城打理家族的印刷店和周刊。

离开波士顿10天后,富兰克林来到了费城,那是一个星期天。当时他身上只有一先令[2]荷兰币和一先令铜板。他把铜板给了船上的人当作自己的旅费。起初他们不收,因为富兰克林帮助他们划船了,但富兰克林坚持如此,也就只好收下。富兰克林还把自己买的三个面包圈中的两个给了同船的一位母亲和她的孩子。“有时候,人手里没有多少钱的时候反而比有钱的时候更大方,可能是因为怕被人看不起吧。”

从到达费城第一天起,富兰克林就很在意自己的表现。有时候美国的个人主义者认为无须在意他人的想法。但与此相反,出于自尊和功利的双重考量,富兰克林一直在维护、提升自己的名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富兰克林是美国第一个公开的公共关系专家。富兰克林日后写道:“虽然我在生活中勤奋、节俭,但我也一直很注意避免给他人留下相反的印象。”特别是当他早年还是一个年轻商人时,借用评论家乔纳森·雅德利的话,富兰克林就是“一个意志坚决、自我实现的人,他一生中都在有计划地为特定的目标而努力”。

当时费城的人口约2 000人,是仅次于波士顿的北美殖民地第二大定居点。领主威廉·佩恩寄望它发展成一个“绿色的乡镇”。费城的城市规划很好,街道宽阔,两边都是砖房。当地的居民除了50年前就到此地定居的贵格会教徒之外,还有很多吵闹、很有企业家精神的德国、苏格兰和爱尔兰移民。费城的名字意为“兄弟之爱”,这些移民是被这个名字吸引至此,把费城变成了一个到处是商店和旅馆的商业繁华之地。尽管费城的经济还不是很景气,大部分街道脏乱不堪,甚至连路面也没有铺好,但贵格会教徒和其他移民为这个城市定下的基调深深吸引了富兰克林。特别是与波士顿的清教徒们相比,费城人显得勤奋、低调、友善、宽容。

就在富兰克林到达费城之后的第二天早上,经过精心的收拾,他拜访了安德鲁·布拉德福德的店铺。在那里,他不仅见到了安德鲁,还见到了他的父亲威廉。威廉从纽约骑马而来,因此早一步到了费城。安德鲁表示暂时还无法马上为富兰克林提供工作,所以威廉就带着他去镇上另一个印刷商塞缪尔·凯默那里碰碰运气。这一方面证明了富兰克林的魅力,总可以获得他人的帮助;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美国商人身上明显的“竞合”精神。

凯默是一个不修边幅且有点儿古怪的人,对印刷也不甚精通。他问了富兰克林几个问题,给了他一个排字盘测试了他的技能,随后就答应只要自己有更多的活就马上雇用他。当时凯默并不知道那老人就是他的竞争对手的父亲,反而滔滔不绝地向威廉描述了自己准备从安德鲁那儿抢生意的计划。富兰克林静静地站在一旁,十分惊奇于老布拉德福德的精明老道。当老布拉德福德离开后,富兰克林回忆道:“我告诉凯默那个老人是谁时,他大吃一惊。”

在这次草草会面后,富兰克林仍然在凯默那儿找到了工作,而当时他甚至还寄居在小布拉德福德家。直到凯默最后坚持要他另寻住处以避嫌时,富兰克林才在约翰·里德那儿租了一个房间。里德有一个女儿,就是富兰克林第一次到费城时在街上见到的那个女孩。“我的箱子和衣服都已经运到了费城,因此在里德小姐的眼中,我的模样已经比她第一次碰巧在街上看见我啃面包圈的时候要体面得多。”

富兰克林认为凯默是一个“怪人”,但他乐于与其一起进行他们两个都很喜欢的哲学辩论。富兰克林常用苏格拉底的辩论法,他发现这一方法很有用,经常可以获胜,而且无须激怒对手。他会先问凯默一些似乎不相关的或者次要的问题,最后指出凯默逻辑上的漏洞。凯默对各个教派的教义都相信一点儿,他对富兰克林十分赞赏,甚至当他打算成立一个新教派的时候,竟郑重提出了希望富兰克林一起加入。凯默来负责制定教义,比如不得修胡子,富兰克林则负责维护教义,应对所有质疑。富兰克林提出了一个条件:必须把素食也加入其中。这一尝试在三个月之后就以失败告终,一天晚上,凯默饥肠辘辘,没有禁住诱惑,竟然一个人吃了一头烤乳猪。

富兰克林的个人魅力不仅吸引了很多乐于帮助他的人,还给他带来了许多朋友。他头脑聪明、与人和善,还有迷人的微笑,因此很快就成为费城年轻生意人圈子里面最受欢迎的一个。当时他主要交往的伙伴是三个年轻的职员:查尔斯·奥斯本、约瑟夫·沃森和詹姆斯·拉尔夫。拉尔夫是四个人中文学造诣最高的一个,他毫不怀疑自己写诗方面的天赋并坚信可以借此发财致富。奥斯本喜欢对人品头论足,十分嫉妒拉尔夫的才华,经常贬低他的作品。当时他们经常一起去河边散步,在那儿轮流朗读自己的作品,并对其进行讨论。有一次,拉尔夫写了一首诗,他知道奥斯本肯定会吹毛求疵,于是他就让富兰克林念这首诗,装作是富兰克林写的。奥斯本果然中计了,对这首诗大加赞赏。这给富兰克林上了一堂关于人性的课,并使其在事业上受益匪浅(几乎没有不应验的时候):如果你能够不让人心生嫉妒,他们就更容易赞赏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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