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杨 炎
毁誉参半的改革家
杨 炎
Yang Yan(727~781)
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旧唐书·列传第六十八》
杨炎,唐代宰相,“两税法”的创制者。字公南,凤翔天兴(今陕西凤翔)人,早年以文章知名。唐代宗大历年间,杨炎官居礼部郎中,知制诰,迁中书舍人,负责撰写诏敕,他的文笔受到朝廷上下的一致赞扬。大历九年(774),杨炎升为吏部侍郎。又与当时宰相元载有戚谊,受到元载的赏识和提拔。大历十二年,元载获罪被杀,他也遭到牵连,被贬为道州司马。大历十四年,唐德宗李适即位,杨炎得到了崔佑甫的推荐,被从道州召回,任为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德宗建中元年(780),他建议废除租庸调制,创立并推行了“两税法”。“两税法”是中国古代赋役制度一大改革,为后世所沿用。建中二年(781),卢杞入朝为相,杨炎与卢杞不合。同年十月,他因遭卢杞诬陷被贬为崖州司马,途中被皇帝赐死。
早负盛名
杨炎的父祖辈皆以孝行闻名,曾经受到官府的旌表(用立牌坊或挂匾额的方式加以表彰)。杨炎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也享有盛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孝行。肃宗上元元年(760),杨炎被河西节度使吕崇贲看中,从此踏上仕途。随后,朝廷召他任起居舍人,但是他辞官不做,在家奉养隐居父亲。父亲死之后,他庐于墓前(在坟前盖草屋,住在里面守灵),每日痛哭,泣不成声。二是文学出众。杨炎的文章华丽壮美,深受时人赞赏。为父服丧之后,他先任礼部侍郎、知制诰,后改任中书舍人,他替代宗草拟的诏旨被称为自开元以来最富文采的诏旨。杨炎撰写的私家碑铭也脍炙人口,他的《李楷洛碑》辞句工整优美,文人雅士无不吟诵。据说德宗李适尚为太子居东宫时,便知道他的文名,将他所写的《李楷洛碑》挂在墙壁上,每日朗诵欣赏。杨炎同样擅长绘画,他的松石山水非常有名,观者都称为神来之笔。三是能礼贤下士。他一贯以发现和举荐人才为己任,因此,有很多有才华的人士都来投奔他。
宰相元载自从当政之后,非常希望能选一位有才且有声望的人来加以培养,以便将来接替自己的位置。杨炎正是这样一个人,而元载与杨炎本来亦有戚谊,所以选中了杨炎作为自己的继承人。大历九年(774)十二月,元载提升杨炎任吏部侍郎、史馆修撰。杨炎时年47岁,正当盛年。
大展宏图
正当杨炎的仕途一帆风顺之时,不料政治风云突变,大历十二年(777)三月,元载遭代宗诛杀,杨炎随即被当作元载党羽而贬为道州(治所在今湖南道县)司马。然而两年后,大历十四年(779)五月,德宗即位,执政宰相崔佑甫向德宗荐举杨炎,说他有才华,再加上德宗也早就知道杨炎的名望。于是八月间下诏提升他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几个月之后,崔佑甫因病不能参议政事,杨炎于是大权在握,一人“独当国政”。杨炎出任宰相后,藩镇割据势力飞扬跋扈,亟待裁抑,中央集权衰弱,亟待加强。而他不负众望,做出了几项拯救时弊的政绩。
其一,重新恢复了中央财政的管理制度。按照唐朝的旧制,中央财政的钱物皆贮纳于国库——左、右藏库,主管部门太府寺每一季上报一次会计账目,由刑部中的比部进行勾覆审计,分工明确,管理有序,因此一般不会出什么纰漏。“安史之乱”中,主管财政的官员第五琦因当时京师驻扎着很多带兵的将领,索取无度,他又无力制止,于是上奏将钱物全部贮藏于大盈内库,令宦官掌管,皇帝可以自由取用,十分方便,但是“安史之乱”过后,皇帝仍不将这些钱物归还国库,而是据为己有,相关部门也无法了解它的具体数目以及是否变化,这种情况几乎长达二十年。因为缺乏制度,宦官中管库的三百多人都从中鲸吞蚕食,且他们之间因为利益结成同盟,盘根错节,牢不可动。杨炎任宰相之后,将矫正这项积弊作为当务之急。他对德宗说:财赋是立国之本,是百姓的性命,天下的治乱都与此相关。以前国库中的钱物由宦官掌管,其中的丰俭盈虚状况,即便是大臣也不得而知,那么就无法根据国家的财政情况来调整收入支出,对于治理国家十分不利。臣请求将这些财赋从宫中取出来划归相关部门。至于宫中的经费,可以度量一年所需,从国库内划拨,一定不会缺少。德宗同意他的看法,即日下诏:凡属财赋都划归左藏库,管理方法沿用从前的制度。杨炎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中唐以后恶性膨胀的宦官势力,建立起国家财政与宫廷经费之间的分配关系,对唐后期的财政状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其二,废除租庸调制,实行“两税法”。唐代前期的赋役制度是租庸调制,国家把土地分给百姓,按照人丁来收税。然而随着土地兼并日益严重,一方面无地农民仍担负沉重赋役负担,不得不背井离乡,而拥有大量土地的贵族官僚以及地主却逃避赋役,使国家的财政收入遭受很大损失。大历十四年八月杨炎受命之后,随即上奏力主废止租庸调制,改行“两税法”。其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第一,以户为征收单位,按各户土地财产的多少,来确定应纳税额的多少。这是户税。第二,以大历十四年(779)年垦田数字为依据,按田地多少征收田亩税。这是地税。第三,户税额度按居民户等高低来定,由地方政府按贫富差别将居民分作九个等级。征收户税时,责令税户折交绢布实物。地税是按亩纳米、麦,大约每亩纳米、麦五至九升。第四,商人无固定住所的,所在州县按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第五,每年的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不得过六月,秋税不得过十一月。“两税法”改革在历史上影响深远。它改变了过去税目繁杂、百姓疲惫的状况,特别是确立了以财产为征税标准的原则,实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农业税收结构由以人头税为主向以资产税为主的历史性转变,顺应了土地占有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变化趋势。此外,实行“两税法”,使中央能够统一控制税费征收大权,强化了中央财政的力量。改革之后,唐朝中央年财政收入由一千二百万贯猛增到三千万贯以上。
难逃厄运
杨炎虽然殚精竭虑为国事谋划,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然而,他最终还是在政治斗争中遭到宰相卢杞的陷害,惨遭贬杀,落得一个悲惨的结局。卢杞是一个嫉贤妒能、对于异己之人必置之于死地而后快的阴险狡诈之人。他伙同他人阴谋陷害杨炎,诬称杨炎选择“有王气”之地营造家庙,是心怀异志,意图谋反,终于将杨炎挤陷入“十恶不赦”的死地。建中二年(781)年十月,德宗下诏贬逐杨炎前往崖州(今海南琼山东南),接着又派人在距崖州百里之处将他杀害。
作为一位改革家,杨炎的种种举措在当时损害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利益,特别是他为报元载被杀之仇,谋害了理财名臣刘晏,因此,史书中对他的记载是毁誉参半,有的甚至毁过于誉,将他斥为“小人”、“奸人”。然而,必须看到,杨炎当政期间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制定的一些制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中唐以后的颓势,而且“两税法”为宋元明清历代所沿袭,其活力持续了八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