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万物生

爱,万物生

我只身一人前往太平洋屋脊步道进行历时三个月的徒步旅行,可谓下过几次决心。第一次是未经大脑、一时兴起地想尝试一下。第二次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决定要付诸行动。第三次是打定主意后,我花了几个星期购物、打包,开始了漫长的准备工作。我辞去了服务员的工作,了结了那场婚姻,把自己的家当几乎变卖一空,和朋友们道了别,又去母亲的墓前看了她最后一眼。之后,我驱车一路横穿美国,从明尼阿波利斯赶到了俄勒冈州的波特兰。几天之后,我飞到洛杉矶,坐车到莫哈维,又换车来到了太平洋屋脊步道和一条高速公路的交接点。

千呼万唤始出来,大显身手的时刻终于到了。但我很快意识到这次旅行到底意味着什么,不禁担忧起来。本来我这决心就下得无厘头又欠考虑,未知的艰险自不必说,途中肯定还充满了我始料不及的意外,况且我准备得又那么仓促……我转念一想:放弃吧?

但是,我的双脚已经踏上了旅程的起点。

坚持去做,不顾一切。尽管会遇到前所未见的大熊、响尾蛇和美洲狮,也会惨遭水疱、过敏、擦碰和划伤的折磨;尽管疲劳和贫困、严寒和酷暑、单调和痛苦、口渴和饥饿、荣耀和回忆一直困扰着我,我依然只身从莫哈维沙漠一路走到华盛顿州。

终于,在经历了漫漫日夜后,我真正走完了这条长路。我发现,我所认为的起点并非是真正的起点。实际上,我的太平洋屋脊步道之旅的起点并非始于我心血来潮决定上路的那一刻,而是始于我产生这个想法之前。准确地说,是四年七个月零三天前,当我站在明尼苏达州罗切斯特市梅奥医院的一个狭小的房间里,被告知:母亲就要走了。

当时我浑身上下一袭绿衣:绿裤子,绿上衣,头上戴的蝴蝶结也是绿色的。这套衣服是母亲亲手为我缝制的,我从小到大的衣服几乎都是她做的,其中有些恰好是我梦寐以求的,也有些我并不是很喜欢。我对身上这套绿衣服就不是很喜欢,但我还是穿了出来,因为它是我的忏悔,我的爱意,我的护身符。

那一整天,我都穿着那套绿衣服,和继父艾迪陪着母亲在梅奥医院楼上楼下地接受了一项又一项的检查。与此同时,我的心里却渐渐浮现出一句祷告。可能用“祷告”这个词来形容我心中闪过的念头并不合适,因为当时我在上帝面前一点儿也不谦恭,甚至不相信上帝。我心中的“祷告”,并不是“上帝啊,请怜悯我们吧”。

我想要的并不是上帝的怜悯。我根本不需要。我的母亲才45岁,看上去还算健康。她坚持素食已经多年了。她从不用杀虫剂,而是在花园四周种上了万寿菊来驱虫。我们几个孩子一患感冒,她就会逼着我们生吃大蒜来治病。像母亲这样的人,是肯定不会得什么癌症的。梅奥医院的检查结果一定会证明她是健康的,德卢斯市那些医生的诊断到时就不攻自破了,这是肯定的!德卢斯的医生们算老几啊?德卢斯又算老几啊?德卢斯?哼!那充其量只是个乡巴佬扎堆的小镇,那里的医生只会信口开河。一个45岁、不抽烟、常吃大蒜、崇尚自然的素食者怎么会到了肺癌晚期?这不可能!

让他们见鬼去吧。

对,这就是我的祷告:见鬼去吧,见鬼去吧,见鬼去吧!

可是,身在梅奥医院里的母亲,只要站着超过三分钟就会疲乏得支撑不住。

“要不要坐轮椅?”我们在一个铺有地毯的长廊见到一排轮椅时,艾迪问她。

“她才不需要那东西呢。”我说。

“就坐一下。”母亲说着,几乎瘫软在了轮椅上。她与我四目相视了一瞬,然后就被艾迪推往电梯间。

我跟在后面,不让自己胡思乱想。终于,我们乘上了电梯,准备去见宣判命运的医生。我们总是叫他“正牌医生”,一个已经把母亲所有的检查结果汇总,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相的人。电梯徐徐上升,母亲伸出手来,一边帮我把裤子整理好,一边用手指摩挲着裤子的棉质布料。

“这样就好啦。”她对我说。

当时我22岁,母亲怀我的时候也是22岁。她22岁有了我,我22岁时她却要离开我……不知为何,这个句子就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一时间盖过了那句“见鬼去吧”的祷告。我差点痛苦地怒吼出来。余生母亲就要离我而去了,这种对未知的已知让我快要不能呼吸。我竭尽全力将这个残酷的事实挤出脑海。在那一刻,在那个电梯里,我不能让自己那么想,并且尽力继续呼吸。我安慰自己说,如果医生带来的是坏消息,他肯定会把我们领到一间办公室,里面会放着一张锃亮的木制办公桌,医生会在那里通知我们。

可是事实并非如我所想。

我们被领到一间做检查的病房里,按护士的指示,母亲脱去上衣,穿上一件棉制的罩衫,罩衫上的带子在她的身侧松散地垂下。然后,母亲爬上了一张带软垫的台子,垫子上铺着白纸。她每动一下,身下的白纸就会发出哗哗啦啦的声音,听起来仿佛整间屋子都在炼狱之火中熊熊燃烧。我的目光落到了她裸露的背部,她腰间那微微凹进去的曲线依然散发着生命活力。她不会就这么离开的,她的背部就是最强有力的证明。我正盯着母亲的背发愣,我们的“正牌医生”走进了房门。他告诉我们,母亲若是能够再活一年,就是天大的奇迹了。他解释说,母亲的病已无药可救,医院已经回天乏术,决定放弃对她的治疗。之后他安慰我们说,肺癌拖到这么晚才诊断出来的例子,并不算少数。

“但她不吸烟啊!”我反驳道,仿佛这能让医生推翻他的诊断结果,仿佛癌症是按常理出牌的好好先生,可以与之讨价还价一样,“她只在年轻的时候沾过烟,况且她已经成功戒烟好多年了。”

然而医生只是忧郁地摇了摇头,然后便继续进行下面的步骤,他毕竟是有工作在身的。他告诉我们,医院可以通过放射疗法来减轻母亲后背的疼痛,通过这种方式,沿着她整条脊椎生长的肿瘤也许会有变小的可能。

我没有哭,只是呼吸,使劲儿地,故意地。然后,忘记了呼吸。我3岁的时候曾经昏厥过一次,当时我不想从浴缸里出来,所以在水里憋着气耍性子。那时我太小不记事。“你当时怎么办的?你当时怎么办的?”童年时我总爱缠着母亲,让她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这个故事。这股刨根问底的劲儿,让我乐在其中。母亲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当时她伸出双手,眼睁睁地看着我的脸变成了铁青色,直到我的脑袋栽进她的手中,然后呼了一口气,就这么活过来了。

“我还能骑马吗?”母亲向医生问道。她坐在那儿,双手紧攥在一起,两只脚踝也勾在一起,就像把自己铐了起来一样。

作为回答,医生拿出一支钢笔,直立在水槽的边上,然后重重地拍了一下水槽边缘。“这支笔就是你接受放疗后的脊椎,”他说,“轻轻一颤,它就可能像薄脆饼干一样粉碎。”

我和母亲来到洗手间,各自将自己反锁在隔间里抽泣起来。我们没有说话,并不是因为悲恸让我们感到孤立无援,而是因为我们的悲恸是如此贴近,仿佛我们已然合二为一了。我感觉到母亲靠在隔间的门上,用双手一次一次地捶打着那扇门,整个洗手间的所有隔板都随之颤动起来。过了一会儿,我们从隔间里走出来,一边洗脸洗手,一边从亮得刺眼的镜子中看着彼此。

我们来到药房等着拿药,一袭绿衣的我坐在母亲和艾迪之间,头上还顶着那只绿色的蝴蝶结。环视药房,我看到一个胖乎乎的光头小男孩坐在一位老人的腿上,一位女士的一只小臂不停地抽搐着,她用另一只手死死地攥着胳膊,尽力让这抽搐停下来。她等待着,我们也等待着。还有一位一头棕褐色头发的漂亮女人坐在轮椅上,头戴一顶紫色宽檐帽,手上戴满了钻石戒指。我们三人出神地盯着她,只见一个貌似她丈夫的人和她其他家人向她围过来,她用西班牙语向他们说着些什么。

“你觉得她是不是有癌症啊?”母亲向我耳语道,声音却不小。

艾迪坐在我的另一侧,但我不敢去看他。如果我朝他看一眼,我们就都会像薄脆饼干一样彻底地粉碎掉。我想到了我的姐姐卡伦,想到了弟弟利夫,又想起了我的丈夫保罗,还有千里之外的外祖父母和姨妈。如果他们知道了这个消息,会说些什么呢?他们会如何悲痛欲绝呀?我的祷词变成了“一年,一年,一年……”这两个字在我的胸中,如心跳一般地搏动着。

那是母亲还能活着的时间。

“你在想什么呢?”我问母亲。这时等候室的扬声器中传来一首歌,是一首没有唱词的旋律,但母亲知道歌词,所以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对我低声吟唱起来:“纸玫瑰,纸玫瑰,看似真玫瑰。”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说,“我小时候听过这首歌,在这种境地时听到相同的歌,想想真是不可思议,我从来没有料到过。”

正在这时,我们听到医生呼叫母亲的名字:她的药开出来了。

“去帮我取药吧。”她说,“告诉他们你是谁,告诉他们你是我的女儿。”

我是她的女儿,但不仅如此。我是卡伦,是谢莉尔,是利夫,是卡伦·谢莉尔·利夫,是卡伦谢莉尔利夫……在母亲的口中,我的名字与姐姐和弟弟的名字早已混成了一体。她低声轻唤过这名字,大声呼喊过这名字,尖声怒吼过这名字,也轻柔哼唱过这名字。我们是她的心肝儿,是她的伙伴,是她的终点,也是她的起点。我们三人轮流坐在车里她身边的副驾驶座上。她会把双手打开一掌距离,问我们:“我爱你们有没有这么多?”“不止这么多。”我们狡黠地笑着答道。“那我爱你们有这么多吗?”她不断问下去,双手分开的距离一次大过一次。但无论她的双臂打开多大的距离,还是没有她给我们的爱多。她给我们的爱太多,已经超越了双手能够比画出的长度。这份爱无以度量,无以容纳。就像《道德经》中所说的“有名,万物之母”一样,她的爱是无时不在的,是无微不至的,也是不加矫饰的。每一天,她都毫无保留地把爱献给我们。

母亲出生于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军人家庭。在15岁之前,她已经在两个国家和美国的五个州生活过。她痴迷于马,狂爱歌手汉克·威廉姆斯,还有一位名叫芭布斯的挚友。19岁时,她奉子成婚,嫁给了我的父亲。新婚不过三天,父亲就在家里对她拳脚相加。她一次次地和他分手,又一次次地回到他身边。她不愿忍受这种虐待,但还是选择了接受。他把她的鼻子打得流血,摔碎了她的碟子,他揪着她的头发,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她拖到人行道上,磨破了她的双膝。但他并没能把母亲打垮,28岁时,母亲终于离开了他,再也没有回头。

母亲孤身一人,只有副驾驶座上的卡伦谢莉尔利夫伴她左右。

那时,我们四人在离明尼阿波利斯一小时车程的一座小城镇上辗转了好几个社区,这些社区都有着特别唬人的高档社区的名字,什么“磨坊湖畔”“巴巴利山庄”啦,什么“林荫洋房”“美景湖畔别墅”啦。母亲换了一份又一份的工作。她先是在一家叫“诺斯曼”的饭店做侍者,后又转到一家名叫“大无限”的餐厅。在那儿,她穿着一件黑T恤制服,胸前印着闪闪的彩虹色的“GO FOR IT”。她曾经白天在一家制造盛装高腐蚀性化学物品的塑料容器工厂上班,下班后就把残次品拿回家来用。这些容器要么有裂缝和缺口,要么就是在制作过程中变了形。我们拿这些容器当玩具,给玩偶当床,或是当作玩具车的车道。母亲没日没夜地工作,但仍没能把我们拉出赤贫的泥沼。我们接受了政府救济的奶酪和奶粉、食品券和医疗救助卡,还有圣诞节来临时,用来救助穷人的免费礼品。我们围着公寓楼的邮箱玩贴人游戏、红灯绿灯停、猜字谜。这个邮箱仅用一把钥匙就能轻松打开,里面寄来的,只有账单。

“我们不穷,”母亲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们,“因为我们有好多好多的爱。”她把食用色素掺到糖水里,哄我们说那是黑松沙士、橙汁、柠檬汁之类的新奇饮料。她用不可一世的英伦腔问我们:“小姐,请问您还要再来一杯吗?”我们每次都被惹得捧腹大笑。她把臂膀大大地张开,问我们她的爱有多大。这游戏永远也不会有终点,因为她对我们的爱早已超越了世间万物。她是个乐观镇定的人,除了几次生气时她情绪失控,用木勺子打了我们的屁股。有一次,因为我们不愿意打扫屋子,惹得她大喊一声“去他妈的”,然后崩溃地哭起来。她就是这么一个纯真良善、宽容大度的人。她的男朋友有叫“杀手”的,有叫“毒品”的,有叫“摩托车手”的,还有一个叫“维克托”、喜欢滑雪的男人。他们都喜欢塞给我们几个孩子5美元,打发我们去商店里买些糖吃,好让他们能和母亲单独在家待着。

我们拿到钱,像小饿狗一样冲出房门,而母亲则向我们大声叮咛:“过马路左右看!”

母亲初遇艾迪时,并不对这段感情抱什么希望,因为艾迪要比她小8岁。但是尽管如此,他俩还是相爱了。卡伦、利夫和我也爱上了艾迪。第一次见到我们的时候,艾迪25岁。两年后,他娶了我的母亲,并承诺成为我们的父亲——一个能修会补的工匠。于是,我们离开了拥有冠冕堂皇的名字的小区,跟着艾迪搬进了一间租来的摇摇欲坠的农舍里。这间农舍的地板是用沙土铺成的,外墙上刷着四种不同颜色的油漆。他们两人新婚过后的第一个冬天,艾迪在做工时不小心从屋顶上掉下来,摔坏了后背。一年之后,他和母亲用12000美元的事故赔偿金,以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在德卢斯西边一个半小时车程的艾特金县买了一片面积为40英亩的土地。

这块地上没有房子,从没有人在这块土地上建过房子。这40英亩的土地上,到处都是树林灌木、丛生的杂草,还有软泥淤塞的池塘以及长着马尾草的沼泽。它们和方圆数英里的树林灌木、丛生的杂草、泥塘沼泽没有丝毫的区别。在成为“地主”的前几个月里,我们一起不厌其烦地绕着这片土地转来转去。我们沿着不靠公路的两个方向一个劲儿地走,好像这么做就能把我们的土地与外界划分开来,让我们能够“自成一统”。而渐渐地,我们竟真的把这片土地和外界划分了开来。原本看似与其他树木别无二致的树,在我的眼里却如人群之中老友的身影般渐渐清晰了,树枝的摇曳突然间有了意义,树叶也像我熟悉的双手一般向我召唤。那一堆堆的杂草,那沼泽泥塘的轮廓,在我们的眼中都成了一种地标,一种除了我们以外谁也无法破解的暗语。

还没搬家之前,我们把去这块新买的土地叫作“北上”。整整半年的时间里,我们每个周末都会“北上”。我们用双手清理出一小块土地,在上面搭起了一个只有一个房间的木棚,好让我们五人有个栖身之处。我13岁那年的6月初,我们一家搬到“北上”定居了下来。这搬迁的队伍中,除了母亲、利夫、卡伦和我以外,还有我们的两匹马、两只猫和两条狗,以及母亲在饲料店里买了25磅鸡饲料后免费获赠的10只小鸡。夏天,艾迪会在周末开车回来和我们住。到了秋天,他又忙了起来。他的背已经差不多恢复了,所以他终于又能开始做活儿了。秋季是木工赚钱的旺季,因此秋季一来,他就会抓紧机会去做工。

家里又剩下了卡伦谢莉尔利夫和母亲,与母亲单身一人时的情形没什么两样。那年夏天,无论是睡着还是醒着,我们都很少离开彼此的视野,除此之外也看不到其他人。在距离我们20英里处的两个相反方向各有一座小镇,东边的小镇叫作穆斯莱克,西北边的镇子名叫麦克格雷格。秋天的时候,我们就在其中较小的仅有400位居民的麦克格雷格镇上学。而整整一个夏天,除了偶尔登门造访的八竿子打不着的邻居,这里一直是我们四人的天下。我们拌拌嘴、聊聊天、开开玩笑、闹闹不和,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我是谁?”这是我们在游戏的时候一遍又一遍提的问题。在这个游戏里,有个人要先想好一位名人或普通人,然后其他几个人就可以无限制地提问,依照得到的“是”或“否”来判断这个人的人名。“你是个男人吗?”“你是个美国人吗?”“你已经死了吗?”“你是不是查尔斯·曼森?”

我们一面玩着游戏,一面打理着一个花园,它支撑我们在这片似乎千年来无人照管的土地上度过整个寒冬。与此同时,我们在这块土地的另一头搭建的房子也在一天天成形,有望在夏天结束之前就能完工。在劳作时,我们被身边的蚊子闹得一刻也清闲不下来。但母亲不允许我们使用任何损伤大脑、污染环境或伤害子孙后代的化学杀虫剂,而是让我们在全身涂上薄荷油或是胡椒油来驱蚊。夜晚时分,我们喜欢就着烛光来数自己身上的蚊虫叮痕,像79、86、103这样的数字,已是家常便饭了。

“总有一天,你们会感谢我的。”如果我们几个孩子因怀念曾经拥有的便利生活而心生抱怨,母亲便会这样告诉我们。我们从未享受过锦衣玉食的生活,甚至连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也无法企及,但我们毕竟体验过现代生活的便利和安逸。电视一直是家里必不可缺的物件,冲水马桶和拧开龙头就能接水喝的自来水更不在话下。但在这种“返璞归真”的新生活中,即便是最为基本的日常所需也需要疲劳冗长而枯燥的步骤,严密、琐碎而徒劳无功。一台科尔曼牌户外炉、一台艾迪做的用真冰来冷却食物的不大中用的老式冰箱、一只倚着木棚外墙搭起的水槽、一个装水的有盖水桶,这就是我们的厨房了。这里的每一个物件起到的作用,都不及我们在它们身上所下的功夫大。每样东西都需要我们修修补补,倒了装装了又倒,拉过来又拖过去,清空再填满,用泵抽水,添柴火,还得随时留心那些物件的使用寿命……

我和卡伦睡在跃层的床上,床与天花板之间的距离很小,我俩几乎无法直着背坐起身来。利夫睡在不远处一张小一些的床上。母亲的床就在地板上,艾迪在周末回来时会和她睡在一张床上。每天晚上,我们都是在闲谈中入睡的,就像举办睡衣派对似的。天花板上有一个和我与卡伦的床大小一样的天窗正对着我俩,天窗上透明的玻璃离我俩的脸只有几英尺远。每个夜里,黢黑而迷人的夜空和闪亮耀眼的繁星都是伴我入眠的好伙伴。有时,它们那肃静的美丽近在咫尺,让我不禁深深地体会到,母亲的话是对的,将来的某天我们一定会感谢她的。实际上,我当时就已满怀感激,胸中似有什么东西在慢慢发芽,如此强烈,如此真实。

几年之后,当我的生活被悲伤搞成一团乱麻时,我又忆起了当时在胸中发芽的东西。是它让我相信,这次跨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旅行,会让我寻回原本的自己。

万圣节那天晚上,我们搬进了自己动手用树木和木头边角料搭成的房子里。房子没水没电,没有电话,没有室内厕所,各个房间也没有门。在我的整个青少年时期,艾迪和母亲一直在为这幢房子添砖加瓦,使它更完善。母亲种了一畦菜园,秋季来临时,她把园内的蔬菜装罐腌制,然后冷冻起来。她不但会割枫树的汁液来制作枫树糖浆,还会烤面包、缠羊毛,另外还能用蒲公英和西蓝花的叶子自制织布染料。

长大后,我离开家到位于双城的圣托马斯大学念书,而母亲并未离我左右。我的录取通知书上说,学生家长可以在学校里免费上课。母亲虽然留恋她在现代喧嚣中的清静僻壤,但她一直渴望拥有一个学位。我们两人一起拿她的“执迷不悟”开涮,然后又一起权衡这其中的利弊。我们讨论的时候母亲说,她已年过40,上大学未免有些高龄之嫌。事实的确如此,我无从反驳。况且,到圣托马斯大学开车需要三个小时。我和母亲思忖再三,终于做出了决定:她决定去圣托马斯大学读书,但我要求我们俩各自过各自的生活。我住在学校宿舍,她开车来上学,下课之后回家住。如果我们俩在校园里相遇,我只要不和她打招呼,她也得装作不认识我。

“这一切可能都是枉费心机。”我们的计划一出炉,她就告诉我,“因为我十有八九会因为挂科被劝退吧。”为了做好准备,她在我高三的最后几个月里一直跟我如影随形,乖乖地完成跟我的作业一样的所有作业,努力磨炼自己的学习技巧。她把我的练习题悉数抄写下来,跟我写一样的论文,通读我读过的每一本书。我依照老师的打分标准给她的作业评分,但在我的眼中,作为一个学生而言,她真的不怎么灵光。

然而没想到,她却在大学里获得了全A的好成绩。

在学校里碰到母亲时,有时我会给她一个热情的拥抱,有时我则与她擦肩而过,仿佛她只是一团空气。

母亲被查出患有癌症时,我俩都在读大学四年级。我们在圣托马斯读了一年以后,双双转入了明尼苏达大学,她在德卢斯分校上学,我则转到了明尼阿波利斯分校。说来也巧,我俩选的竟是相同的专业。母亲主修的是女性研究和历史两个专业,我的则是女性研究和文学。到了晚上,我俩常常要煲上一个小时的电话粥。那时我已经结了婚,嫁给了一个叫保罗的男人。我们就在我家那片土地的树林里举行的婚礼。婚礼上,我身穿一袭带蕾丝的纯白缎子婚纱,这婚纱,是母亲亲手缝制的。

母亲生病后,我把自己的生活完全抛在了一边。我告诉保罗,不要寄望于我,我是去是留,全看母亲的需要而定。我想要辍学,但是母亲不应允,她恳求我,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一定要拿到学位。她自己暂停了学业,说这只是暂时的“休整”。其实,她只需要再修几门课就能够毕业了,她说她一定会毕业的,还说即便是死也要拿到文学学士学位。说完,我们俩哑然失笑,然后又四目相视,心中如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她在病床上坚持完成了作业,我通过她的口述,帮她把作业录入电脑中。她坚信,不久之后,自己就能有精力完成剩下的两门课了。我虽然没有离开大学,但在征得了教授们的批准后,每周只在学校里待两天。这两天时间一结束,我就会赶回家里,陪在母亲的身旁。得知母亲的病后,利夫和卡伦几乎不知该如何去面对她,不同于他们,我不愿离开她哪怕一分一秒。况且,母亲需要我。艾迪虽然尽己所能地抽空陪在母亲的身边,但他不得不去工作,毕竟要有人来支付这一切。

我为母亲准备饭菜,她虽然很努力地试着下咽,但却几乎吃不进什么东西。如果她感觉肚子饿了,便会像个犯人似的坐在那里,直愣愣地盯着盘里的食物说:“看上去很好吃嘛,我可能缓一缓就能吃下去了。”

我把家里的地板擦得锃亮,还把橱柜里的东西全部清了出来,在柜里垫上崭新的纸张。母亲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呻吟,要么就是在数药片、吞药片。她的身体状况稍有起色时,她就会坐在椅子上和我聊聊天。

其实,我俩也没什么新的话题可聊。母亲是那么透明、那么坦率,而我又是那样喜欢刨根问底,以至于我们早已聊过了所有话题。我知道,她对我的爱大过了世间万物,大过了世间万物之外的万物;我知道,她在童年时喜爱的三匹马分别叫作“伙计”“老兄”和“酒神”;我知道,她在17岁的时候把第一次献给了一个叫迈克的男孩;我知道,18岁时她遇到了我的生父,也了解了他俩头几次约会时的情景;我知道,当她把未婚先孕的消息告诉外祖父时,外祖父惊得把勺子掉在了地上;我知道,她讨厌向神父忏悔,也讨厌自己所做的不得不忏悔的事情,比如对她的祖母出言不逊、破口大骂,又比如抱怨她的妹妹在旁边玩耍而自己却得摆餐桌,再比如穿着裙子出门去上学,然后再偷偷换上塞在包里的牛仔裤。小的时候,我不厌其烦地问啊问啊,让她一遍又一遍地给我重复故事中的那些情景,还盘问她谁说了什么、是怎么说的、她当时是何感想、当事人站在什么地方、事发时是什么时间……母亲时而不甚情愿、时而津津有味地向我描述着,一边笑着一边问我到底为什么如此好奇,然而我就是想要刨根问底,自己也说不出个缘由来。

而今,母亲正濒临死亡。我彻头彻尾地知道有关她的一切,她已经融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不仅是我所熟悉的那个她,连我降生之前的那个她,也一并与我合二为一了。

这种在明尼阿波利斯和家之间来来回回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只有短短的一个月多一点儿。母亲的生命只剩下一年的消息犹如噩梦一般,我们一起到梅奥医院的日子是2月12日,而3月3日那天,母亲便因浑身剧痛难忍而不得不赶赴70英里外德卢斯的一家医院入院。穿衣服准备去医院的时候,母亲突然发现她已经不能自己穿袜子了。她把我叫到她的屋里,让我帮她一把。她坐在床上,我在她身前双膝跪下。我从未帮任何人穿过袜子,没想到竟会这般困难。那双袜子无论如何也不肯服服帖帖地裹住她的双脚,老是歪斜到一边去。我不禁对母亲愠怒起来,仿佛是她故意把脚摆成了一个让我没法帮她穿上袜子的角度。她紧闭着双眼,上半身向后靠着,双手在床上撑着身体,我听到了她深缓的呼吸。

“真该死,”我脱口而出,“谁来帮帮我!”

母亲俯视着我,一时间沉默下来。

终于,她凝视着我,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抚摩着我的头顶,只说了一个词:“亲爱的。”这句话贯穿了我整个童年,语气总是那样特别,那样清晰可辨。而此时此刻,在说出“亲爱的”这个词时,母亲所用的并不是我想听到的语气,而我却无力改变。这语气意味着,母亲对苦痛已然全盘接受了。她这无尽的乐观和好脾气,真是让我心如刀绞。

“我们走吧。”我终于笨拙地把袜子套到了她的脚上,然后帮她穿上鞋子。

她动作迟缓而僵硬地穿上大衣,扶着墙壁穿过屋子,她的两只爱犬紧随着主人,用鼻子顶她的手、蹭她的腿。我看到她轻轻地拍了拍它们的脑袋,那时,我心里的祷告早已没了踪影。“见鬼去吧”这句话早已被我咂得索然无味了。

“再见了,亲爱的。”母亲对两只狗说。“再见了,家。”她一边说,一边跟着我走出了家门。

当时我丝毫没想过母亲会这样溘然长逝。在她撒手人寰的那一刻之前,这个想法从未在我的脑海中浮现过。她是坚如磐石、不可战胜的,她是我生命中的守护神,即便垂垂老矣,也依然能在园间耕作。这样的场景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中,就如我一次次地缠着让她细细描述的童年回忆一样。我将这幅画面保留在心中,就像这是属于我自己的回忆。在我的脑海里,母亲老去后优美的身形,就像我曾经寄给她的一张黑白照片上的画家乔治娅·奥·吉弗一般高雅。我们从梅奥医院回来后的几周,我将这幅画面藏在心间,不愿抹去。而在这之后,当她住进德卢斯那家医院后,我渐渐淡忘了那幅画面,脑海中浮现的是更为现实、更加朴素的母亲的形象。我在脑中勾勒着一幕一幕的场景:5月和8月母亲的姿态,10月母亲的身影。日子一天天流逝,我脑海中的母亲也随之一层层剥落。

入院的第一天,护士问母亲是否需要注射吗啡,母亲拒绝了:“吗啡是给快死的人打的,打吗啡就意味着没有生的希望了。”

但她仅仅坚持了一天。她睡去,醒来,谈天,说笑,也会因为剧痛而呜咽啜泣。白天我陪在她的左右,晚上则由艾迪来看护她,利夫和卡伦却迟迟不肯露面,两人的借口让我听来既牵强又拙劣。但他们的缺席并未影响到母亲,她一心只想将身上的剧痛根除掉,而在一针针吗啡药劲过后,却发现这只是她一厢情愿罢了。而那可恶的枕头仿佛也在与我们作对,没有谁能把它们垫到合适的高度。一天中午,一位我从未谋面的医生走进病房,告诉我,母亲已经快不行了。

“但是这才过了一个月呀!”我愤怒地说,“另一位医生告诉我们她还能活一年呢。”

医生缄口不语。他很年轻,大概30岁,一条柔和而多毛的手臂垂在口袋里。他站在母亲旁边,低头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她,“到了现在这个阶段,我们优先考虑的,是病人是否感到舒服。”

舒服?!如果想让我母亲感到舒服,那么那些护士为什么还一个劲儿地减少吗啡的剂量呢?在他们之中有一位男护士,透过紧绷的白色护士裤,他的阴茎的轮廓若隐若现,我甚至希望能把他拽到母亲床脚对着的那间狭小的洗手间里,只要他肯帮我们,为他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我想取悦他,去感受他压在我身体上的重量,去感受他在我发丝间的呼吸,听他一次又一次喊我的名字。因为我想让他报偿我,让他把母亲的病当作大事去重视,想让他因这悲悯而椎心泣血。

母亲请求这位男护士给她多注射些吗啡,她以一种我毕生从未耳闻的方式苦苦乞求,就像一只发疯的狗。而面对母亲的哀求,男护士却一直看着他的腕表,一眼也没有扫一下母亲。无论他对母亲是答应还是拒绝,那张脸上的表情都丝毫不曾改变。有时他会一语不发地给母亲加药,有时则用冷硬的声音断然拒绝。母亲边恳求边抽泣,她的泪水不像正常站立的人那样掠过颧骨流向嘴角,而是溢出眼角、滑过双耳,然后滚落进她散在病床上的乱蓬蓬的发丝之中。

母亲并没有活够一年。她没能等到10月,没能盼来8月,也没有迎来5月。在德卢斯的医生第一次查出她患癌症后的第49天,在梅奥医院的医生再次确诊后的第34天,她离开了这个世界。然而这其中的每一天都像是一种永恒,日子一天天地堆叠在一起,变成了浓雾中一种清晰可见的冷酷。

利夫一次也没来看过她,卡伦在我的再三坚持下来过一次。对他们的冷漠,我既感到心如刀绞,又不禁愤愤不平。我和卡伦讨论过这件事,她怯怯地低声回应道:“我不想看到她这个样子。”然后便潸然泪下。我没法和弟弟取得联系,在我和艾迪看来,他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一位朋友说,他和一个叫苏的女孩一起住在圣克劳德,另一个朋友曾经看到他在谢里夫湖的冰面上钓鱼,但我已无暇顾及他的事了。我每天都要全身心地扑在母亲身上,在她呕吐时为她端着塑料盆,一次又一次地调整那总也放不好的枕头,把她扶到床边带坐便的座椅上,明知她可能十分钟就要呕吐,也要哄着骗着让她吃些东西。而大多数时间,我都在她的身边看着她沉沉睡去。最痛苦的莫过于,看到沉睡中的她,面容仍因痛楚而扭曲着。她的每一个动作,牵动的不仅仅是垂在她身边的静脉导管,更让我的心也一阵阵跟着缩紧,生怕她会弄掉她那浮肿的手腕和手背上的针头。

见她从睡梦中醒来,我将手伸过那一根根导管,将她睡得蓬乱的头发整理好。我柔声问她:“你感觉怎么样?”心中祈盼着奇迹能够出现。

“哎……亲爱的。”这几乎是她能说出的所有话了。话音落下,她避开了我的目光。

母亲睡去的时候,我便在医院里随处溜达,经过开着门的病房时,我的双眼便会窥探进去。我瞥见过剧烈咳嗽、浑身青紫的老人,也看到过臃肿的双膝缠着绷带的妇女。

“你还好吧?”护士们常用阴郁的口吻问我。

“我们还勉强坚持得住。”我回答,仿佛我一个人可以代表我们全家。

但这是一场我孤身奔赴的战役。我的丈夫保罗用尽全力,来减少我的孤独。他还是那个几年前让我疯狂坠入爱河的温存而善良的男人,还是那个让不满20岁的我以闪电之速以身相许的男人。但随着母亲向着死亡一步步地走近,我与保罗之间的什么东西也在一点点凋零,无论他如何挽救,终究还是于事无补。我仍然会在一个个漫长的午后用医院的付费电话和他聊天,也会在回到家中的一个个长夜和他通话。我们会聊很长时间,我一边哭一边把发生的事情全部倒给他,他会与我一起落泪,努力想让我感受到哪怕些许的慰藉。无奈,他的话语是如此苍白无力,仿佛无法传进我的双耳。他又怎能体会失去母亲的滋味呢?他的双亲婚姻美满,两人都还健在。在他完好无缺得几乎熠熠生辉的家庭的映衬下,我与他的结合,似乎只能加深我的苦楚。这不是他的错。但与他相处让我感到难以承受,与其他任何人相处也是如此。我唯一能够勉强相处的人,也正是那个让我最无法承受的人——我的母亲。

每天清晨,我都会坐在母亲的床边,试着为她读些东西。我手边有两本书,一本是凯特·肖邦的《觉醒》,另一本是尤多拉·韦尔蒂的《乐观者的女儿》。这些是我们在大学里读过的书,是我们共同喜爱过的书。我尝试着为她读书,然而却没法读下去,因为每个从我口中念出的字都飘散在空气中,消失得踪迹皆无了。

我的祈祷也同样是徒劳。我几近痴狂、疯癫地祷告,我祷告上帝,祷告诸神,无论这神灵我是否知晓、是否能够企及,我都要试一试。我咒骂母亲,抱怨她没能给我任何宗教方面的教育。母亲对她那压抑的天主教家庭环境很是憎恶,因此在成人后,她完全切断了与教会的联系。而今,死神就在她的眼前,而我却连个信仰的神灵都找不到。我向浩瀚的宇宙祷告,但愿上帝果真存在于这寰宇之中,希望他老人家能够听到我的心愿。我不停地祈祷,但心气却一天天衰退下去。这不是因为我找不到上帝,而是因为我倏然间真的找到了他——我意识到,上帝一直都在,但他丝毫没有阻止事情发生以挽救母亲的生命的意图。上帝不是美好希冀的恩赐者,而是一个残酷无情的旁观者。

在人生的最后几天中,母亲的病情波动已不像以前那样剧烈,应该说,她的状态一直很低迷。当时,她手腕上总是插着一根导管,导管上连着一个装着液体的透明袋子,缓缓地往她的体内注入吗啡——她已一刻也离不开吗啡了。清醒的时候,她有时会“哎,哎……”地呻吟几声,有时则不胜凄凉地叹一口气。有时,她会看看我,送给我一瞬的慈爱;有时,她则会翻身再次昏睡过去,仿佛我并不存在;有时,母亲醒来会搞不清自己身在何处,让我给她拿点儿墨西哥肉卷和苹果酱;有时,她会以为她所深爱的那些动物全都在病房里陪着她,她说:“真见鬼,那匹马差点儿踩到我了。”然后便不满地四处张望,想寻到那匹马的踪迹;有时,她则会用手在空气中轻抚,幻想着我们家的猫正靠着她的大腿卧着。那一刻,我是多么想听到母亲称赞我是这世上最好的女儿啊。我并不以这个想法为荣,但我的确渴望得到这样的夸赞,就仿佛我发高烧时,而唯有母亲的夸赞才能为我退烧似的。难抑对这份肯定的渴望,我竟不加掩饰地直接问母亲:“我是不是这世上最好的女儿?”

母亲说:“你是,你当然是了。”

但这并不能满足我。我想要这几个字在母亲的脑海中织结缠绕,然后快马加鞭地传送到我这里。

我渴望爱,渴望到了火烧火燎的地步。

母亲的死降临得很快,但并不突然,像是一缕缓缓燃尽的火焰,由余焰变为烟气,随之又飘散在了空气中。她并没有来得及被这病拖得形容枯槁,在离去之前,她的身形虽然消瘦了些,但还算丰满,还算是一个有生气的女人的体态。她的头发也没有掉光,但由于卧床数周,她的发丝已因受损过度而又黄又枯了。

透过母亲病房里的窗户,我可以看到伟大的苏必利尔湖。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淡水湖,也是最为冰冷的一湾湖泊。想要看到湖景,我不得不侧着脸,紧紧贴在窗户玻璃上,这样才能捕捉到一抹湖光,看到那湖水与地平线连成一片。

“这可是湖景房呢!”母亲惊呼着,但她太孱弱了,已经无力起身亲眼去看这片湖了。随后,她把声音压低了一些,轻轻说,“我这一生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住一间带景致的房间。”

母亲希望能坐着死去,于是我用能寻来的所有枕头为她搭起了一个靠背。我想把她从医院里带出去,把她安置在一片草地中,让她在那里离开这个世界。我从家里带来一条她用我们的旧衣物亲手缝成的被子,盖在她的身上。

“把这东西拿开!”她粗蛮地咆哮着,就像一个游泳的人一样一脚把被子蹬开了。

我凝望着母亲。窗外,阳光洒在人行道和积雪结成的冰面上。那天是圣帕特里克节,护士们为母亲送来了一块绿色的方形果冻,放在她身旁的桌上。随着母亲的动作,这块果冻也跟着震颤着。这是母亲人生中最后一个完整的日子了。这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目光呆滞,似睡非睡,时而神志清醒,时而陷入幻觉。

虽然不情愿,但那晚我还是离开了母亲。护士和医生们告诉我和艾迪:“已经到时候了。”我总以为癌症患者会在人世上弥留一段时间,因而我以为他们的意思是说,母亲尚有几周的时间可活。卡伦和保罗说好第二天早晨要从明尼阿波利斯开车赶来,外祖父母也说好几天之后要从亚拉巴马州来探病,而利夫仍是杳无音信。艾迪和我打电话联系了利夫的朋友和朋友的家长,让他们给利夫捎话,恳请他能打个电话过来,但他仍然没有打过电话。于是,我决心离开医院一个晚上,找到利夫,把他带回医院来,好让这事儿有个了结。

我对母亲说:“我明天早上就回来。”而后我看了看半躺在塑胶沙发上的艾迪,对他说,“我会把利夫带回来的。”

母亲听到利夫的名字,睁开了双眼。那湛蓝而闪光的双眼,与从前别无二致。经历了如此的病痛折磨,那双眼睛却始终没有改变。

我不平地诘问道:“你怎么能不生他的气呢?”这个问题,我可能已经问了十遍了吧。

“强扭的瓜不甜啊。”以前母亲老是这么回答我,或者,“谢莉尔,他才18岁啊。”但这次,母亲只是凝视着我,说了一句:“亲爱的。”当我被她的袜子搞得火冒三丈时,当她眼见我竭力改变现状却徒劳无功时,她说的都是这个词。她用这唯一的词语,试图给我安慰,让我逼着自己接受眼前的现实。

我对母亲说:“我明天会和他一起回来。我们会一起回来陪你的,好吗?我们都不会离开你的。”我将手伸过她四周垂下的一根根导管,轻轻地抚摩着她的肩膀。“我爱你。”我一边说,一边俯身下去亲吻她的面颊,但她却避开了我,因为她身上的剧痛让她连一个吻也无力承受了。

“……爱……”她太过虚弱,已无力说出“你”和“我”,只是低声说了一个“爱”字。我走出病房时,她又重复了一遍。

我乘电梯下楼,来到寒冷的街上,沿着人行道往前走。我路过一家酒吧,透过平板玻璃窗,看到酒吧里座无虚席,每个人都戴着亮闪闪的绿色纸帽子,身穿绿色衬衣和绿色背带裤,喝着绿色的啤酒。一个男人与我目光相会,他醉醺醺地指点着我,隔着窗户大笑起来。

我开车回家,喂了马和母鸡,然后拿起了电话。两只狗感激地舔着我的手,家里的猫也拱着趴在我的大腿上。我给每一个有可能知道弟弟下落的人打了电话。有人告诉我,他酗酒很严重;有人告诉我,没错,他的确和一个来自圣克劳德的叫作苏的女孩在一起。午夜时分,电话铃声响起,是弟弟,我告诉他,这是他和母亲的最后一面了。

半小时过后,弟弟走进门来。我真想冲着他大吼,真想用我的满心恼怒和责难把他震得浑身战栗。但当我看到他时,我所能做的只是抱着他号啕大哭。那一夜,他看上去是那样苍老,又是那样稚嫩。我生平第一次发现,弟弟已经长成了一个男人,但我也能感到,骨子里的他还只是个孩子。我的小男孩,一直以来被我如母亲般呵护的那个男孩,在母亲因工作不能在家的时候,是我别无选择地担负起了妈妈一半的责任,照顾他、呵护他。卡伦和我虽然相差三岁,但我们的成长环境让我俩和双胞胎姐妹无异。在利夫的成长过程中,我俩付出了同等的心血。

“我受不了,”他泪流满面,一遍一遍地重复着,“我不能没有妈妈,我不能,我不能,我不能……”

“我们只能去面对。”虽然我自己也不知所措,但我还是这样回答弟弟。我们仰卧在他的双人床上,一边哭一边聊到了凌晨时分。我俩就这么依偎着,慢慢地进入睡梦之中。

几个小时后,我醒了过来。我先把动物喂好,又装满好几袋在晚上看护母亲时可吃的食物,然后叫醒了利夫。不到8点,我们就开着母亲的车往德卢斯赶去。弟弟开着车,急速地向前飞驰,汽车音响中飘出的U2乐队的《约书亚树》震耳欲聋。我俩都沉默不语,只是专注地听着车里的音乐。车窗外,初升旭日的光射在路旁的积雪上显得格外刺眼。

赶到母亲的病房时,我们看到紧闭的房门上有一块牌子,通知我们在进门之前先到护士站签字。这块牌子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但我以为这只是走个过场而已。我们正往护士站走时,一名护士朝我们走过来,我还没有开口,她便对我们说:“我们在她的眼睛上放了冰块,她想要捐献角膜,所以我们得把冰块……”

“什么?”我不禁大声惊呼,护士吓得一激灵。

没等她作答,我便朝着母亲的病房奔去,弟弟紧随在我的身后。我推开病房房门,艾迪站在那儿,向我们伸开双臂,但我侧身闪过了他的怀抱,径直扑到母亲的床边。只见母亲的双臂无力地耷拉在体侧,拔去了针头和导管的双臂上,黄一片,白一片,泛着乌青和暗黑的颜色。她的双眼上各盖着一只装着冰块的手术用手套,手套那肥大的手指部分懒散而滑稽地垂散在她的脸上。我抱住她的身体,那双手套滑落在床上,又弹到了地板上。

我像只发狂的野兽,把脸死死地抵在她的身体上号啕大哭。当时,她已经过世一个小时了,四肢已然冰凉,但腹部尚有余温。我把脸埋进这余温之中,再一次悲痛欲绝。

我一次又一次地梦见母亲。梦中的我,每次都在母亲撒手人寰之际陪在她的身边。梦境中,是我亲手把母亲杀掉的,一次又一次地将她杀掉。这是母亲亲口给我下的命令,每一次我都会双膝跪地,一边哭一边乞求她不要逼我,但她却不肯从我。每一次,就像一个乖女儿那样,我最后都照做了。我把她绑在前院的一棵树上,用汽油浇在她的头上,然后用火把她点燃;我让她沿着我们搭建的房子前的沙土路奔跑,然后再开着卡车碾过她的身体,她的身体卡在卡车下方一块带锯齿的金属板上,我就这么拖着她往前开,把她从车上甩下来以后,又倒车再次碾过她;我用一根微型的棒球棒,缓慢、猛烈而悲伤地将她活活打死;我把她塞进我亲手掘好的洞中,把沙子和石头踢在她的身上,把她活埋在洞里。这些梦境并不虚幻,梦中的场景对我而言如现实一般逼真,就像一部我潜意识的纪录片。梦中的卡车的确是我的卡车,梦中的前院就是我们现实中的前院,梦中的那根球棒也实实在在地和雨伞一起放置在衣柜之中。

我并没有从这些梦中哭泣而醒,而是尖叫着惊醒的。每到这时,保罗便会按住我、抱紧我,直到我安静下来。他用凉水打湿一块毛巾,蒙在我的脸上,但这毛巾却无法涤荡掉那些有关母亲的噩梦。

没有什么做到过,也没有什么可以做到。没有什么能够让母亲起死回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去面对她离去的事实,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在她闭上双眼之时陪在她的身边。这切肤之痛让我心如刀绞,让我一次次重重地倒下去。

我花了几年的时间,才终于在世间万物之中找回自己的位置。我到底还是变回了母亲抚养大的那个人。每每想到母亲唤我“亲爱的”时的声调,每每忆起她那无可代替的目光,我的心就会抽泣淌血。我渴望自己能够改变这一切,而这渴望于我,已经成为一片荒野,我必须自己探出一条路来。我花了四年七个月零三天去探这条路,在我到达终点的那一刻之前,到底去向何方,我自己也无从知晓。

这个终点就是“众神之桥”。

穿绿色的衣服和吃绿色的食物是圣帕特里克节的一个习俗。——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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