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读者置身于背景之中
对小说而言,描写和背景十分重要,就犹如对一辆车来说,引擎不可或缺。然而,其他零件也至关重要,比如方向盘、轮胎或是其他装置。少了其中一部分,这辆车可能很快罢工。但是,若是缺少引擎,车压根无法启动。在阅读时只有当读者了解了时间和地点,故事才算真正开始。
接下来,我会举例分析其他作家是如何向读者介绍故事背景的。你可以将其作为参考,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吸引读者,将其置身于你希望他们到达的地方。
提供地形地貌
在文章开篇之处就让读者直面地形地貌,通常不太可取。读者的第一印象至关重要。第一印象和语言风格,会让读者对故事或小说有一个大致了解。在第一自然段,若仅仅是平铺直叙一座房子、城市街道或是其他任何地方,并没有其他引人注目的事情发生,那么,读者可能会认为接下来的故事并不会太精彩。
但并不是一概而论,比如,约翰·斯坦贝克在《伊甸之东》(East of Eden)的开篇写道:
萨利内斯河谷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北部。那是两条山脉之间的一片狭长的洼地,萨利内斯河蜿蜒曲折从中间流过,最后注入蒙特雷海湾。
以上选段是纯粹的叙述,并无呈现,这属于报告文学,我们将在第四章中进一步讨论。实际上,斯坦贝克在开篇之处直接描写地点,这对故事或叙述者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常情况下,若是在遇到故事叙述者或其他任何人物角色之前就了解故事地点,这意味着该地点对故事的发展极其重要。
新手作家若是以玻利维亚为故事背景,在开篇之处描写其地形、气候或是国民生产总值,这将是一个错误之举。其创作逐渐可能演变成一篇关于玻利维亚的报告,而不再是一个关于某个年迈的农场主,对那位爱上自己儿子的农村姑娘异常满意的故事。最后,作家完成了小说创作,但停留在读者脑海中的,仅是那寥寥无几的地理知识。这将很难让读者继续往下阅读。
所以,斯坦贝克是怎么做到的呢?《伊甸之东》的前两句话虽是描写地点,但仍然引人关注,是因为作者清楚该朝什么地方前进,以及该如何到达那个地方。斯坦贝克知道小说中那片土地本身,也是一个生动逼真的意象,和其他人物形象一样重要。请看小说的第二段:
我记得儿时给各种小草和隐蔽的小花取的名字。我记得蛤蟆喜欢在什么地方栖身,鸟雀夏天早晨什么时候醒来——我还记得树木和不同季节特有的气息——记得人们的容貌、走路的姿势,甚至身上的气味。关于气味的记忆实在太多啦。
第二段中,叙述者出现了,环顾四周并告诉大家他想要传递的信息。
尽管如此,我依旧不建议那些苦苦寻找写作技巧的作家,在作品开头之处就描写乡村的地势地貌,但我不能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这样做。作为一名作家,你需要将读者带到你想要他们到达的地方,让他们清晰地看到你想要他们看到的一切。换句话说,更重要的是,你需要在读者的意识中构建一个背景。若是背景在故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那么开篇之处点明地点,也许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但是,在周全考虑前别妄下结论。
增添错综复杂的细节
唐·德里罗(Don DeLillo)的小说《地下世界》(Underworld),以1951年布鲁克林道奇队和纽约巨人队之间的一场棒球赛拉开序幕。以下是第一句话:
他说话时带着你的口音,美国人的口音,两眼闪闪发光,带着些许希望的感觉。
到目前为止,读者并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为何两眼闪闪发光,也不知道为何带着些许希望。读者不知道,这是一场举世闻名的棒球赛——是他将参与的比赛。但是句中的“你”让读者意识到,这是一场与自己的对话。
德里罗在接下来的五十页,继续以现在时态勾勒这一幅图画,将读者带到球场的观众席,在那个多云的下午,作者用丰富的细节描写,为后文故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小说在之后的八百多页上映了几十年后的生活。
请看:
在左边的两个看台处,站在前排的观众探出身体,有的把纸片从平台边缘扔下来。撕烂的记分卡、火柴碎片、挤压变形的纸杯、包裹热狗的蜡小餐巾、留在衣服兜里几天的带菌纸巾,诸如此类的东西一股脑撒向帕夫科。
汤姆森跳跃着奔跑,开始奔跑,到了第一垒附近,俯身跑垒。
帕夫科趁机将球掷向考克斯……
考克斯不动声色地观察,伸手抓住球,一个侧投,给了罗宾森。
他一边看着梅斯,一遍拖着棒球,缓步走向本垒板。
罗宾森抓住球,投出一个旋转球,传给汤姆森,后者站在距离二垒大约五英尺的位置上,略显踟蹰。
观众喜欢看到纸片纷飞,落在帕夫科的脚边,有的飘过他的肩膀,有的散落在他的帽檐上。隔墙差不多十七英尺高,观众无法伸手碰到他,只好向他拋撒纸片。
巨人队的教练人称硬石列罗,在选手休息处看着杜罗切尔,那模样就像是一名职业拳击手,那表情仿佛是刚从高卢战争中回来一般……
读到这里,我们能够了解德里罗在讲述什么故事。小说开篇之处,便大声呼唤读者(文中写道:“他说话时带着你的口音”),接着,德里罗继续向读者呈现一切:观众站在看台上、运动员们在场上的行为举止、包裹热狗用的餐纸材质。作者引领着读者,去到每一个他所希望读者到达的地方:
一边看着梅斯……
看着杜罗切尔……
在接下来精彩的几页中,德里罗不断地交替描写人物角色。那个“带着你的口音说话”的年轻男孩——“后来眼中带着些许希望”——逃票后偷偷地潜入场内,坐在身侧的商人,为他买了花生和苏打水……这个商人“刮了胡须,抹了发油,不过给人的整体感觉还是比较随意。他态度随和,使科特尔将他与电影中看到小镇生活中的人物联系起来”。
突然之间,我们随着播报员来到无线广播棚。接下来的一段中,我们在作者的带领下横穿纽约几个街区,来到他人家中、酒吧或商店,所有人都在津津有味地听着广播报道这场比赛。紧接着,我们又回到了看台上,在贵宾区域坐着四位重要人物:弗兰克·辛纳屈、杰基·格利森、托茨·绍尔、胡佛·约翰·埃德加。他们都是家喻户晓的大人物,在电视或报纸上随处可见。
格利森从电视节目的彩排中翘班观看比赛,他本应该为这周的新小品《蜜月期》(The Honeymooners)录制台词。在比赛中局,胡佛得知苏联引爆了一种炸弹。德里罗在小说中提到的名人逸事,是为了将我们带入一个特定时期和世界中,一个远比球场要大许多的世界。以小见大的描写方法,我们将在后文中继续讨论。
所有的故事人物——其中一些不为人知,一些耳熟能详——大家齐聚赛场,谈天说地,吃着花生,开怀畅饮——在这位天才作家的带领下,我们与这些人近距离接触。辛纳屈、格利森、绍尔、胡佛都已尘归黄土。但在小说中,他们依旧活灵活现,熠熠生辉。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一个下午,他们和其他观众一样,系着疏松慵懒的领结,颜色亮丽,引人注目。身着西装,胸前口袋微露三角手帕,手握酒杯,杯中是冰凉冒泡的啤酒。
细节描写能够很好地将读者带入故事,小心细致地勾勒一幅画面——包括对看似丝毫不重要的事物进行材质或形状描写——在读者脑海中建立一个清晰可见并主题明确的画面,犹如一幅精美的图画。在下一章我们将讨论如何进行细节描写,并在第四章中介绍如何将其呈现出来(并非简单报道)。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一看,寻找写作风格的三种方式:技巧、案例及语言。
德里罗运用了大量的写作工具:句子长短变化、典故、隐喻、明喻及五感描写。德里罗对写作技巧的运用炉火纯青。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是我敢肯定德里罗读过的小说不止两本——甚至上百本。并且,我认为,大量的阅读对他成为一名作家影响深远。毫无疑问,从不胜枚举的小说中,他可能发现了一些可以运用的写作技巧,一些值得借鉴之处,当然也会涉及一些不会触碰的“雷区”。写作技巧的运用、其他作品的影响以及独具匠心的语言表达——这一切会成就一种令人信服、倍感舒适的文章风格,让读者沉醉其中。
此前,我们提到需要利用不同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作家百宝箱中的工具)。德里罗的小说《地下世界》,紧接着几段甚至几页都是细节描写。同样,你可以借鉴这种写作方法吸引读者注意。因此,在隐喻或明喻中巧妙地使用强而有力的形容词;也可以偶尔使用拟声词,让文字抑扬顿挫,悦人心脾。
在接下来的几章中,我们将仔细分析这些写作方法,并加以实例练习。这些方法是写作技巧的基本组成。一些操作伎俩或许有几分巧诈刁滑,但这无伤大雅,毕竟在长篇小说中,这种写作方法是激发读者阅读兴趣的关键。
同时,也能够帮助我们很好地区分文学小说和流行小说,即便这两个概念都十分抽象。在两者的中间地带,彼此相互涉足对方领域,但至少,我们能够清楚地发现两者的不同之处。而描写能够帮助我们对此加以区分。一般来说,文学小说的读者容易接受长篇幅的描写,比如刚刚提及的德里罗的作品,因为读者对作者叙述故事的方式充满兴趣,同样对故事进展也深深着迷。然而,流行小说作家比如史蒂芬·金、贝尔瓦·普莱恩和肯·福利特,其读者更偏爱空想主义,逃避现实,希望在阅读作品时倍感放松,充满欢乐。因此,这类作家的任务是避免让读者身陷细节过多的囹圄中。
对流行小说作家来说,困难之处在于如何提供充分但不过分的描写。最佳方式是时刻铭记目标读者类型,遵循我所谓的“多余法则”:在写作过程中,不能推动小说发展的描写,应该予以舍弃。按照“多余法则”,所有的作家都舍弃过一些精心构思的段落或章节。对举棋不定、苦苦挣扎的地方反复删除或修改,并没有多大意义,将其直接丢弃或许会让小说或故事出现别番效果。
另一个可行方法是,列出几个对你所写小说类型感兴趣的朋友,邀请他们以客观公正的眼光阅读小说手稿,试图想象未曾见过小说作者——此时,写作小组能发挥巨大作用——你收获的反馈能够为描写提供有效指导。
通常情况下,读者不会刻意表明自己更加偏爱文学小说或是流行小说,就像是参与预选会议,有民主党派人士也有共和党派人士。不计其数的读者,对这两类小说都无比喜爱。同样,大部分作家对这两类小说都有所涉猎。在本书中,我会分别从两种类型的小说中选取案例进行分析,毕竟,在流行小说和文学小说方面才华横溢的天才作家,实在是数不胜数。
感官描写
我们会在第五章具体讨论,将五感描写运用于写作之中。但是,首先让我们看一看此方法是如何让小说或故事顺利发展。请看玛格丽特·乔治(Margaret George)是如何在小说《埃及艳后回忆录》(The Memoirs of Cleopatra)中运用感官描写的:
温暖。微风。舞动的蓝色海水和海浪的声音。我都能看见,听见,并感受到它们的寂静。我甚至能品尝到唇间的阵阵咸味,一种美妙的氤氲之感包裹着上下嘴唇。扑鼻而来的,是妈妈身上那令人心安的香味,她将我紧紧抱在怀中,用手在我的前额头做遮阳状,轻搭在我的双眼之上。小船轻轻地摇摆,妈妈也轻轻地晃动,我昏昏欲睡,水面的波动声,紧紧将我裹住。在爱的摇篮里,我被小心地照看着。我记得。我记得……
这是纯感官描写。在知道大海的位置和名字前,我们首先了解到它的触感、味道和模样。在知道是谁向我们娓娓道来这个故事前——毫无疑问,小说标题能够让我们大致了解——我们了解了她内心深处最早的记忆。我们和她有相同的感受,轻轻地一同摇摆,晃动的水面,前行的船只,将我们慢慢地带入小说之中。
因此,这是吸引读者注意的另一种写作方法。一开始,细致入微的感官描写能够获得读者青睐,不仅让读者看到故事进展,甚至能够让读者对故事进一步感受、品尝、抚摸以及倾听。事实上,感官描写,对新手作家来说,不失为一种最好的写作方式,毕竟,相对利用其他写作方法展开故事,对事物从听觉、视觉、触觉、嗅觉以及味觉方面展开描写要更加简单。
奠定文章基调
基调,或是文章流露的态度和情感,一开始便会决定作品是严肃认真或是轻松随意,情节是妙趣横生或是悲情伤感,文体是正式或非正式,风格是沉重不堪或是轻松活泼。文章基调的奠定,立足于文章总体描写以及特定背景描写。
斯坦贝克的小说《伊甸之东》,在开篇便直截了当呈现文章基调,丝毫没有拖泥带水。《伊甸之东》让我们身处漫山遍野、河流纵横之中。唐·德里罗在小说《地下世界》奠定文章基调时,就像演奏乐器一般,恰如其分地弹奏每一个音符,充分地让读者感同身受。玛格丽特·乔治文风平和,近乎慵懒随性,但并不会让我们昏昏欲睡,她小心谨慎地将我们慢慢带入她想要引领我们到达的地方。让我们再来看看杰克·芬尼(Jack Finney)在短篇小说《夜中人》(The Night People)中是如何奠定文章基调的:
大桥横跨在旧金山湾的黑暗之中,看上去仿佛是一个舞台布景。午夜的大桥上空无一车,狭长的暖橘色灯光包裹着黑暗,万籁俱静。大桥中间,巨大的支撑电缆从灯顶处向下洒落,快要降至大桥处,栏杆处站着两个人,眺望黑夜中的大西洋,着手准备他们到这里需要做的事情。
上述选段没有梦幻缥缈般的场景,我们难以融入其中。夜色一片漆黑,大海一片漆黑,港湾也是一片漆黑。那座大桥宏伟可观却又寂静萧条,支撑电缆“巨大无比”。在这背景下,桥上的两个人显得相形见绌,到目前为止,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想要做什么,也不明白为何在此出现。但是,全文基调显而易见,犹如夏洛克·福尔摩斯告知华生医生,游戏正在进行中。
文学作品的基调,是指文章的总体风格,想象你的小说正在舞台中上演,其基调可能融合了舞台背景、设备以及灯光。小说《夜中人》的基调,至少就开头段而言,是阴郁幽暗、神秘莫测甚至有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这与埃德加·爱伦·坡的故事基调有几分相似。作者想要让我们感受到故事的阴郁幽暗,由此开启探险之旅,无论之后会有何种变化。
撰写小说或故事前,仔细揣摩想要传递的整体风格或情感,将这种特殊情感基调融入开场白中。精心挑选每一个形容词和意象。事实上,文章中的一字一词都应该精雕细琢。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黑夜……
对利用天气状况来奠定故事或小说基调切勿犹豫。
通常而言,优秀小说的外在环境描写能够反映人物角色及情节发展。请看以下案例:
·《李尔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李尔王自言自语道:“猛烈吹吧,狂风呀,撕破了双颊!”
·威廉·福克纳笔下闷热潮湿的夏日反映了人物角色的慵懒涣散、冷漠淡然的态度。
·史蒂芬·金的小说《闪灵》,以一场令人绝望的暴风雪为背景,中心人物在此环境下狂躁愤怒愈演愈烈。
·即便伊迪丝·沃顿的小说《伊登·弗洛姆》流露出些许幽默、希望和渴求,但持久的情绪可概括为荒凉阴暗、了无生机,如同新英格兰农村严寒刺骨的冬季。
·《呼啸山庄》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犹如微风拂过荒野,四处游荡,郁郁寡欢。
·约翰·麦克唐纳的系列小说《特拉斯麦吉》,叙述者身处南佛罗里达港口,其休闲舒适、享受灿烂阳光的生活方式体现了人物角色的随和亲切,但在故事情节需要时,也体现其严肃古板。
有时候,天气状况能够表达你的心情(比如“雨天和礼拜一总是让人沮丧”,诸如此类),同样,让它也出现于小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