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剑四顾心茫然

2002年9月,我在司法局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那一年,我所在的九江市,500多考生只有25人通过司法考试,据说全市法院系统的考生全军覆没,没有一个人通过。我所在的县城,有十几人参加考试,通过者也只有我一人。这样的考试结果,使得法院、检察院当年的招聘工作陷入困境。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领导先后向我伸出橄榄枝,建议我报考他们单位的公务员,并且特意根据我的个人情况修改了岗位要求。

我思前想后,下定决心,婉言谢绝了他们的盛情邀请。我本来就是公务员身份,还要去报考公务员,简直有点莫名其妙。而且,我已经厌倦了公务员的生活,虽然安逸,命运却操纵在别人的手中,太多的约束,太多的不确定性。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我毅然决然地辞去了公职,开始我全新的人生。

我是一个恋家的人,吃饱饭之后坐在自家阳台上晒晒太阳看看书,是我人生最大的乐趣。所以,最初的时候,我选择在县城的一家法律服务所上班。县城虽然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却是县司法局下属的国办所,里面的几位律师属于事业编制,有很浓厚的官方色彩。而法律服务所里只有我一个人具备律师资格,我又是以高分通过的司法考试,其他人遇到问题都要请教我,令我有点小小的满足。

但是,虽然法律服务所的领导和同事们对我非常器重,我却很快感到了失望。每天上班除了看报纸,几乎无所事事。县城很小,只有三万常住人口,全县人口也不到三十万,法律服务市场非常小,一年难得有一两起相对重大的案件。当事人但凡有一点经济实力,根本不会在县里请律师,都是去市区或者省城找大牌律师。即便有一两个登门咨询的,也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夫妻之间打架,邻里之间闹矛盾,小偷小摸,小打小闹。大部分当事人也出不起费用。据说县城律师事务所全年的业绩,还不到十万元……

有一次,一个当事人来服务所咨询,我接待之前跟他说明,法律咨询要收咨询费的,他说:“行,多少钱?”我说:“三十块钱。”他顿时跳了起来,大声嚷嚷说:“我们辛辛苦苦工作,风吹日晒一整天也才挣三四十块钱,你跟我说十几分钟的话,嘴皮子动动就收三十块钱,抢钱啊!”

我无言以对。确实,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收费标准。如果拿律师的收费和民工每天辛勤工作的收入做比较,任何人都会觉得律师挣钱太容易了。我没办法向他解释律师工作的含金量,说了也白搭。

有一次,我收了当事人50元代书费,给他写了份民事诉状。当天下午那个当事人再次找上门来。原来,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看了我写的诉状之后破口大骂,说是请的什么人写的狗屁诉状,居然把应该分成两个案子的诉讼请求写在了一份诉状里面,拿回去重写。我陪着当事人一起到法院向立案庭法官请教,法官在当事人面前毫不客气地训斥我,我听得面红耳赤,无地自容,恨不得撞墙。司法考试成功带给我的荣誉感,瞬间崩塌,灰飞烟灭。

理论和实践的差距太大。虽然我是全市司法考试的状元,却是司法实践的白痴。在县城里,不但接触不到有点意思的案子,挣不到钱,而且没有人能够教我实践方面的知识。只有去市区的律师事务所,才有更多的学习锻炼和挣钱的机会。

市区离县城有四十多公里,乘坐班车要一个小时才能到。以前除了出差和去看望住在市区的大伯,很少去九江。我已经习惯了家里安逸舒适的生活,但是,为了自己的律师事业,只能离开县城我那个舒适的安乐窝,到虽不遥远、却比较陌生的市区做律师。

在市司法局律师科工作人员的热心推荐下,我进入九江市最大、号称律师界“黄埔军校”的国办律师事务所实习。虽然是九江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律师也只有十几名。在三线的地级市,这样的规模在当时已经算不错了。

“万事开头难”。但是,可能没有哪个职业的起步阶段,比“律师”这一行更艰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律师这个职业靠的是人脉和经验。没有人脉,就没有案源,没有案源,就没有收入。没有办案经验,那些背得滚瓜烂熟的法条顿时变成一堆废物。律师这一行,“纸上谈兵”肯定是不行的。毕业于名校、司法考试高分,都不能为你带来案源,也不能让你瞬间就成为办案能手。

跟其他职业不同,绝大多数律师在刚刚入行的时候,是没有固定工资的。即使应聘律师助理成功,薪水之低也令人难以置信。全国大多数城市律师助理的工资水平,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一致。例如在北京,2012年的律师助理工资,一般都在2000元上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助理,工资只会更低。如果一个人刚刚通过司法考试,离开他土生土长的地方,去另外一个城市做律师助理,他每个月领到的薪水,可能连交房租都不够,更别说还要吃饭、坐车、打电话、交朋友……很多人就是对此望而生畏,不敢进入律师这个职业,从而选择考公务员、到公司做法务。

我到市区的律师事务所上班,没有选择做律师助理,而是纯粹的实习律师。也就是说,没有一分钱的固定收入。和刚走出校门的学生相比,以前的工作使得我略有一些积蓄,而且又是在离家只有几十公里的市区实习,经济压力不算太大,心态相对比较好。

我深深明白创业阶段“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必要性。每个星期,我只带50元到律师事务所上班。扣除交通费用,吃饭都够呛。刚开始的时候,我借住在大伯家,跟堂姐的孩子挤在一张单人床上,很不方便。后来,所里给我提供了一间单人宿舍,离单位有五六站地。每天的日常开支,我需要精打细算,为了节省公交车费,我经常冒着烈日寒风,步行半个多小时上下班。午餐我总是买最便宜的盒饭,早餐和晚餐则是买几个包子对付过去。有时候收了一笔咨询费,我就去南门湖边的拉面馆,叫上一碗大份的兰州拉面,狠狠地解一回馋。为了省钱,我还准备了两个空矿泉水瓶,每天早上带去上班,下班时从单位的饮水机接满水后带到宿舍,足够我一晚上喝水。

我的单身宿舍在四层,是一处废弃的写字楼中的一个小单间。到了晚上,整栋楼只有我一个人,楼梯间黑灯瞎火,只能点亮打火机摸索着上楼。我原本并不觉得害怕,但是,可恶的同事神神秘秘地告诉我,这栋写字楼之所以很少有人租,是因为两三年前这里曾经发生过一起轰动一时的命案。一位年轻女子被杀死在我斜对门的屋子里,尸体隔了好几天才被发现,都已经臭掉了,案件至今未破。而且,因为晚上楼里没什么人,常有一些地痞流氓跑到这来鬼鬼祟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勾当。同事的话令我毛骨悚然,难怪会有免费的房子给我住啊。每天晚上回到单身宿舍,我立即紧锁房门,看书,写材料,或者蒙头大睡,不管外面有任何奇异的响声,我也绝不开门。有时候不得不出去上厕所,我手里也要拿着一根长长的木棍,胆战心惊,东张西望,随时准备应付突如其来的状况。

我实习的这家律所临街,所里在一楼的门面有个“咨询接待室”。老律师很体谅我,每当来了咨询的当事人,或者有人要求代写法律文书,他们总是让我去接待,自己在一边指导。收取的咨询费和代书费,全部算作我的收入。这样一来,我的生存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刚开始上班的时候,我有点不修边幅,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衣服也穿得很随意,甚至穿个大裤衩,踢踏个拖鞋就去上班。我认为,“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名律师如果打扮得油头粉面,反倒会让人觉得浮华、不实在。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我和同事们在接待室坐着,上门的当事人打量了整屋子里的人后,大多会绕过坐在前排的我,直接找身后的同事咨询,让我觉得特别沮丧。即使接待室只有我一个人,当事人在听我解答问题的时候也是心不在焉,左顾右盼,一脸的不以为然。

我终于领悟了“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的道理,不能蓬头垢面地玩个性。我是律师,不是文艺青年,把自己整得跟济公活佛一样,当事人心里当然不踏实。一名成功的、经验丰富的律师,当然是衣冠楚楚、仪表堂堂的啊。换了我是当事人,也不敢随便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一个穿拖鞋上班的屌丝。我立即咬着牙到大商场里采购一番,给自己置办了几身价格不菲的行头。既然当事人都喜欢以貌取人,那我就得把自己收拾得英气逼人。果然,拾掇一下之后,当事人不会见着我就绕道了,有的当事人还主动和我攀谈。

咨询接待室设定了值班制度。如果不是我值班,我就要在自己的办公室工作。我最开始和一男一女两位资深律师在一间办公室,他们都有将近二十年的执业经历。女律师的业绩在所里是最好的,几乎占到了全所总收入的一半。她老公在市政府部门担任要职,所以她的顾问单位很多,而且收费较高。那位男律师是她的合作伙伴,案源基本上来自这位女律师。

两位律师对我都很好,但是如果来了当事人,他们会要求我回避。我只能到会议室去看书。他们也没有时间专门教我,我只能翻出他们以前的案件档案,仔细研读。这些档案基本上是按照案件的发展顺序装订成册的,我最先看到的是《起诉书(状)》,接下来看到的是案件的相关证据,最后看到的是《判决书》或《裁定书》。

我尽力压制自己看《判决书》的欲望,先对前面的材料反复研究,作出判断后,才和《判决书》比对。如果我的判断和最终的结果吻合,心里会有一些小小的得意;如果不一致,我就要认真找出原因,看看《判决书》的理由是什么。有时候找不到原因,百思不得其解,就问两位律师是怎么回事。多数时候,他们会正面解答我的疑惑。有些时候,他们会神秘地一笑,说:“慢慢你就知道原因了。”后来,我就明白了他们的意思。

这种学习方法还是“纸上谈兵”的性质,我迫切需要有案子亲自操刀。老师出去办案很少带上我。有时是因为案件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不方便让其他人介入,有时是因为多带一个人就会增加费用开支。我必须有自己的案子。但是,该怎样去寻找案源呢?这是与法律知识完全无关的一个全新课题。我的心中一片茫然……

我想,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是法律服务,既有一定的商业特征,同时又与一般的商品营销有区别。法律服务的基础在于“信任”。我们到商场买东西,到餐馆吃饭,花的钱不多,我们也会货比三家、挑挑拣拣,服务如果不满意,我们还会投诉。而当事人在没有见到任何实实在在的商品、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的法律服务之前,就要先交纳一笔可观的费用给律师,难免会有疑虑。因此,客户只会选择自己信任的律师。

明白了“信任”是法律服务的基础之后,就需要思考“如何获得当事人的信任”的问题。中国是熟人社会,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当事人往往会通过熟人的介绍来找律师。我也了解到,有些律师通过公检法的朋友介绍案子获取案源。我虽然羡慕,却觉得这种做法风险太大。首先,这种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刚刚入行就去踩这个雷区,我没有这个胆量;其次,既然是公检法熟人介绍的案子,当事人对律师的期望值必然很高,但是介绍人拿走一大笔介绍费后,并不会在案件进展中发挥作用,律师背负着巨大的压力。这是一条险路,我决定舍弃。

无论如何,既然是服务,品牌是第一位的。即使是熟人推荐案源,也需要有推荐的理由,必须把打造自身品牌摆在重要的位置。

我一改过去“资深宅男”的性格,经常抛头露面,参加各种各样的亲友、同学聚会。隔三差五,我还会主动约上一些朋友一起吃饭、唱歌、郊游。只要时间允许,亲友的婚丧嫁娶这些事情我必然到场。在这些场合里,既不能太低调,也不宜过分张扬。如果像拉保险一般喋喋不休死缠烂打,会引起反感。律师这个职业,与做保险还是有区别的。同时,我还拉出一张拜访名单,把所有的人脉关系(老师、同学、前同事、前领导、亲戚、亲戚的亲戚……)全部列入,定期登门拜访或者打电话拉家常。

做律师,必须要有一张自己的资源网,越大越好,不断扩张,不断向外辐射。如果网里的人都知道你的职业,并且对你印象深刻,他们都是你的潜在客户,总有一天会找到你。

“打铁还需自身硬”,还有一句名言说的是“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我要让自己快速成长起来,免得当案子真正来到的时候,却没有能力去完成。为此,我积极参与同事之间的讨论,珍惜每一个实践锻炼的机会,努力积累自己的办案经验。同事让我跑腿做一些事,我不计报酬,想尽一切办法快速、高效完成,事后还让他们给我提点改进意见。很多时候,为了帮这些先入行的同事做一件事情,我不仅要搭进去时间和人际关系,甚至还抢着付路费,请他们吃饭、洗脚。同事们很乐意有我这样一个办事利落、脑瓜灵活的免费助手,也愿意带我参与一些案子了。

空闲的时候,我尝试着制作一些常见案件类型的法律服务手册,包括《妇女维权法律手册》、《劳动者维权手册》、《交通事故法律知识》等。我通过在妇联、劳动局、交警队工作的亲友关系,将这些资料放在他们的办事大厅里,供人免费取阅。这些手册上印了我的联系方式,不时有人打电话向我咨询,我总是耐心解答,有些人还找上门来,成了我的客户。

与此同时,我开始上网。此前对电脑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学校的电脑课上。我想,既然律师职业是全国性的,那就必须保持和外界的联系,改变司考期间“独学而无友”的状况。掌握电脑知识,对于查找资料,结交朋友,学习外地律师办案经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经常上的一家法律论坛人气很足,很多网友在上面交流司法考试的经验,一些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的人,则在交流执业经验。我初来乍到,很难在律师业务方面有发言权,但是,我认为网络与现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要以诚相待,就一定能交上朋友。于是,我将自己的司法考试过关经验发表在网站上,和大家一起分享,解答疑问。同时,我还把实习中的一些迷惑和领悟发表在论坛上,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共鸣。很快,我被任命为“实习律师”版块的版主,后来又成为“律师实务”的总版主、论坛管理员。

在网站上,我结交了全国各地的网友,他们大多是司法考试的考生,有些人后来进入了检察院、法院、外企。我的真诚付出得到了大家的信任。直到今天,我在全国各地出差,当地的网友总是会热情接待,提供很多方便。如果有合适的案件需要协作,他们也会想到我。我从业后第一笔超过万元的代理费收入,就是来自在论坛上认识的一位北京女律师。她的网名是“娃娃”,在一家非诉所执业。基于对我的信任,她将顾问单位的一项调查业务交给我去处理。其实,那项业务的办理地点,在距离九江还有一两百公里的南昌市,她完全可以找到比我更合适的人来做。

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在经历了一段艰难时期后,我总算“开张”了。老家的朋友给我介绍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实习律师不能独立办案,必须挂指导老师的名字。而“行规”是,指导老师只要挂了名字,就要和实习律师平分收入。我永远都记得,我的第一个案子收费是1000元,扣除税款和所里的管理费,纯利润是450元。我和指导老师一人一半,我的第一个案件收入是225元。

虽然收的钱很少,我还是很兴奋、很认真地去代理这个案子。在为这起案件辩护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大的压力。而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让我品味到了律师职业的风险和成功后的极大乐趣,也让我开始对自己从事律师职业有了一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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