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住手中沙

握住手中沙

阳光真好。

所有的阳光日我都觉得很幸福。

阳光照在我的书桌上,楼下一群连幼儿园还没资格上的孩子们在老人的看护下正在咿咿呀呀,或者叽哩哇啦。时间真快,不久前荷包也忝列其中呢。

时间就是手中沙。

刚结婚不久,各路人马都来劝说我要孩子。我一律振振有词地顶回去:“我认为二十当头的这十年比三十当头的这十年有质量多了。我要把握住这段时间,做一个自由的人。”其实,怎么自由才算自由?怎么把握才叫把握?把握就是握紧手中沙,眼睁睁看着它簌簌落下。

过了三十岁,忽然有一天,生物钟当当地敲响,觉得两只胳膊空空荡荡,想要抱着一团软软的肉,亲它爱它。路上看到小婴儿就走不动路,回到家赖着老公:你假装是个小婴儿好吧?你假装喊我妈妈好吧?老公左挡右挡,不胜其烦。其实我也很烦:喂,这个人怎么这么大一只,太不好玩了!

于是有了荷包。荷包四个月大的时候春暖花开,第一次抱着他到楼下游行,原以为他会心花怒放,没想到小人儿从头到尾表情严肃,甚至不抬眼睛看东西。后来才想,所有的一切都是他没见过的,他没见过路边那么茂盛的蔷薇花,没见过汽车,没见过高楼,没见过那么多的人,也许他很恐惧,就像我们忽然深陷到一群群恐龙、一群群猛犸的包围中一样。但他不会表达,他甚至也不哭,只是很沮丧,这个世界仿佛不如他的意。

而我紧张地抱着我的肉宝宝,像每个人都要抢走他一样,真是“敝宝自珍”。

再不久,荷包加入到一堆尿布小孩之列,开始在楼下歪歪扭扭地走路,哇啦哇啦地学说话。我在楼上看书,常常听见他兴高采烈地到处招呼人:呀呀——!呀呀。其实是“爷爷”。

我看一会儿书,就站在窗口往下看,看着荷包四处奔跑着,积极地展开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初的社交。活了三十多岁,这种场景最让我觉得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再然后,荷包要上幼儿园了。第一天送他上幼儿园,他不知所以高高兴兴地去了。下午去接的时候,老远地看见他被老师抱着站在门口,眼睛里噙着一颗小泪珠。抱着哄着往家的方向走了好远,那滴眼泪才顺着小脸蛋流下来,叮咚一声落在我的肩膀上。

当妈的都会永远记得那滴含了很久的小泪珠。

后来就爱上了幼儿园。每天早晨,荷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走到楼梯拐角处的时候响亮地给着我飞吻:妈妈我爱你,妈妈再见,妈妈你关上门吧。

于是,阳光好的时候,满世界都是一两岁小小孩儿吱吱呀呀的声音,里面却不再有荷包了。

现在呢,荷包长成了一个少年,在少年的世界里生活。那个世界他的妈妈进入的时候需要敲门。

在他全心全意依靠我的时刻,我给了所有我能给的。但不管怎么努力,生命就是欠缺和遗憾。

曹文轩在《草房子》里说: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

那其实是一句伤心的话吧。

怀荷包的时候,曾经做过一个梦,大早晨摇醒老公强迫他听——有个白白胖胖的婴儿,远远地坐在地上,喊我妈妈。

时间,你是手中沙,你在不停落下。

我只能记住你扬起的金色粉尘,记住你带来的温柔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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