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不掉的拾荒梦

第二章 雨季:年少情怀总是诗

戒不掉的拾荒梦

锦帽貂裘,宝马香车皆如云烟过眼,

飞沙走砾,枯枝朽木方为鬼斧神工。

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种绝对的界定却把三毛拒之在外。她不曾关心过什么利弊得失,大自然的恩赐才是她的瑰宝。爱上拾荒也就成了理所应当。在三毛眼里从来没有什么垃圾,有的只是无法继续使用的工具,和并不完美的艺术品的堆砌。所以三毛总能在别人所谓的不完整中找到她需要的完美。

三毛自小走路就喜欢到处张望,或是看看风景,或是看看行人。百无聊赖却也轻松自在,直到小小的她捡起了路边的一段树枝,也就在那如获至宝的欣喜中,她开启了拾荒生涯。这一拾便是半生。

有时能捡到一颗通透的弹珠,放在眼前便是另一种颜色的世界。有时能拾到一枚精致的胸针,别在胸口好似鲜花一朵,运气好的时候能发现一只皮球,在小伙伴们艳羡的眼光中三毛尽是满足。

天才与疯子有时仅仅是一步之遥,三毛并不是老师眼中的天才,所以一度被认为是个疯子。如往常一样,老师布置了一个作文题目——我的志愿,并要求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三毛又被叫起来朗读:“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游走于大街小巷,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地将好多还可以利用的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光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突然,一只黑板擦丢了过来,三毛吓得一怔,不敢再念。“这是什么文章!乱写!乱写!将来要是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再念,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重写!”老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地喊着。

三毛是有着反叛精神的少女,但小小年纪的她又不敢出口顶撞,于是第二篇文章应运而生。“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地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样的文章任谁看了都会莞尔,或是被小小的她对梦想的固执而感动。可老师的一个大红叉划掉了三毛的坚持。

其实她并非不知道老师想要的理想是怎样的高远宏大,只是内心还有一点点想要得到赞同的侥幸。当渴望道出后被当头棒喝,口头上的坚持也就没了必要。于是在第三篇作文里她写道:“有一天我长大了,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批了个甲,评语是“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可令老师意想不到的是,拾荒这个习惯早已根深蒂固,亦如有些渴求是浇不灭的火焰,甚至不需要火种也能剧烈燃烧。而那个胡诌的拯救万民的志愿,三毛早就把它丢给了老师保存。固执如她,不会接受别人强加的理想,也不会改变自己决定的方向。我们要感谢那些年她的信念,否则哪会有二十年后的这个作家。

对于拾荒,其实三毛也是在拾起她自己。那散落一地的或奇异或零碎的存在,其实就像三毛。它们有着不易被发现的价值,它们渴望被驻足欣赏。感性的三毛与它们同病相怜着,希望有一天,有人也能这样将她拾起,视如珍宝,一生再不相忘。

三毛对拾荒的渴望愈演愈烈,她的眼光也愈发独特。像是个疯狂的艺术家,她所关注的东西也不再拘泥于小物件。十三岁那年,她看见一家人在锯树,直到他们把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三毛越看越投缘,于是将这个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宝物”拖回家,像艺术品一样摆放在房间一隅。从此以后,她便爱上了这种木质的格调。

在偶然间三毛发现家里女工坐的木头墩,像极了复活岛上的那些人脸石像,于是她找了一块空心砖给女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木墩抱回卧室,供了起来,女工被弄得不知所措。她偏执地爱着这些意外的收获,直到后来离家远走,三毛还惦记着她的艺术收藏,她让父母一再保证哪怕搬家,也不会丢掉自己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休学期间,三毛和三个女孩同住一个公寓,是在城市里,实在没有什么地方去捡东西,于是她便收拢了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至杂志。这些废物在三毛的改造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泳衣。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孤僻冷漠的女孩也是这般的心灵手巧,蕙质兰心。

三毛的幸运就在于无论她有着怎样古怪的个性、怎样偏执的想法,甚至怎样不堪的爱好,她的父母总是站在支持的一方。在得知女儿拾荒梦想之后反而投其所好。

一个周末,陈嗣庆夫妇在海边散心,他们弯着腰在海滩上苦苦寻觅了几个钟头,捡到了两颗彩石,立马送给三毛,三毛收到后十分激动,将它们取名为“痴心石”。

她说:“我相信父母的爱,一生一世的爱,都藏在这两块不说话的石头里给了我。父母和女儿之间,终于在瞬间,在灵性上,做了一次最完整的结合。”在三毛眼里物品向来没有贵贱。而他们拾起又赠予的是满载爱意的也便是无价的。

三毛一生一直都在远走流浪,但始终戒不掉的却是对拾荒的渴望。在与荷西相守的那段时光里,她的拾荒也便不再只是拾荒。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之所以如此动人,是因为他们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他们同步呼吸,一起流浪,就连灵魂都完美契合。一个热爱拾荒,一个擅长改造。

那时三毛与荷西的家对面就是一个大型垃圾场。这个被他人看来晦气污浊的地方,却成了三毛眼里世上最美丽的花园。三毛只要有空,便会去“花园”踱步,每每都收获颇丰。

三毛捡回来自行车上的旧零件,荷西经手之后,变作了一条精致的项链,三毛戴在身上,感受着荷西朴素却满载着的爱意。三毛捡回许多木板,荷西修修凿凿,便成了几张桌椅圆垫,那些多起来的家具也成了他们相濡以沫最好的见证。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第一个怒斥三毛拾荒美梦的是三毛的小学老师,而三毛一生唯一的拾荒知己,却是从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个小学老师甚至比三毛还要极致,他总能发现三毛看不见的“宝物”。某次共同拾荒,在三毛一无所获时,他却抬出了一整扇雕花木门送给三毛。因为有了知己,三毛更加痴迷拾荒,仿佛自己一再坚持的真理终于有人肯定。

三毛一生中收集的东西数不胜数,每件都有自己的故事,如果要用金钱来衡量只能显得鄙陋粗俗,从年幼时的弹珠别针到年少时的枯树朽木,最后是年长时的零件木板。在它们身上,埋藏的不单有其本身的价值,还有一个少女从成长到成熟的记载与心路。

拾荒真正吸引三毛的并非不劳而获的喜悦,而是对未知探索的渴望。她永远在期待,下一分钟里又有什么精彩要走进她的生活,就像她永远向往,在下一站又有什么美景等待她去张望品读。

三毛说:“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

三毛也的确说到做到,她出版了一本册子,专门展示了她收藏的宝贝,一页页精美得更甚画册,而里面展示的都是她拾荒得来的,至于她是否将其卷起丢弃,已无从考证。但依三毛的个性,她丢弃的应该也不止一本。她如诗人般浪漫,也如散财者般慷慨,抛下一本画册,延续一个梦想在她看来是最值得的交易。

从沃土走到荒漠,从富庶走向贫瘠,从孑然走入相伴,三毛始终带着一樽拾荒美梦。一帆一桨一渔舟,一个渔翁一钓钩。一俯一仰一场笑,一江明月一江秋。这才是三毛的境界。不必在乎荆棘与嘲笑,梦想从来不分贵贱。戒掉了拾荒,也便是戒掉了一生所托。

成就三毛的不会只是拾荒梦一场。她的故事终需文字的承载,多年漂泊历练,拾到的自然还有内心的救赎。若有知音见采,不辞遍唱阳春。下一场相逢,她不再孤独。

有些渴望是与生俱来的

也曾策马扬鞭,万里独行,挥洒流年颠沛。

也曾淡泊沉寂,停留归隐,深陷书海云烟。

也许是当初金陵的那段时光,美好得足以在三毛身上留下挥不去的烙印,以至于每每捧起书本,三毛都会嗅见溢出的梧桐幽香。她是那般痴迷与沉醉,不仅是对儿时的祭奠,也是对青葱的怀恋。

三毛与书的缘分始于幼年的一见钟情,深刻于豆蔻的再顾倾情,延续至一生的似海深情。她从不把一路漂泊定义为文化苦旅,因为每场远行她都甘之如饴。行囊可能空空,但她背负的却是满腔渴望。书籍里的大千世界,指引着她一路的方向,也让她纵情挥毫将人生态度全部写下。

上小学期间,她在文学上的素养便早有体现。那时国文课本刚发下来,三毛便马上会通读一遍。她甚至会跑到老师那里,扬头评论:如此浅显的课本,简直是在把小学生当傻瓜对待。

当课本变得不再有趣时,三毛便把目光锁定在了课外读物上。像是瘾君子对吸毒的渴望,三毛为了满足自己日渐膨胀的阅读欲望,她开始翻堂哥们的书架。鲁迅、巴金、老舍、冰心,她都竞相拜读。三毛沉浸在自己勾画的阅读氛围里,每读一本著作,就仿佛经历一段人生,那里有她未知的桃花潭水,还有她迷恋的荒野人家。对各异的文风著作的浏览,也为三毛日后的自成一派打下了坚固的基石。

当书卷被阅遍,堂哥的书架也就显得渺小得不再有吸引力,她又盯上了临近的小租书店。一旦有了零用钱,她便用来租书,踏进了租书店的她,再也不愿出来。当然交付给租书店的不只是她的零用钱,还有她的青葱时光。被书籍武装过的头脑自然不会再单调,于是本就沉稳的她便更加老成,在跟随文字的斗转变幻中她历经哀愁,埋在心灵深处追梦的种子也在书籍的怂恿下疯长开花。世间安得双全法,三毛所收获的还是更甚丢失。

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三毛就是这样,她永远比同龄孩子超前,也就造就了她半生的寂寞。在租书店她迷恋上了西方名著。《三剑客》《基督山伯爵》《唐吉诃德》《呼啸山庄》《飘》等。这些连成年人都未必能参透的书籍,却被三毛读得津津有味。

如果三毛未曾深刻理解,或许她便不会这般沉迷,但倘若三毛真的读懂,那她带给我们的惊诧将远远超过书籍本身。透过这些书籍,三毛也看到了外国文豪们身上散发的人性光辉。她崇拜托尔斯泰、屠格涅夫、果戈里。在他们的作品里尽是来自社会最底层的诉求,还有对所处时代最隐晦的批判。三毛总是仰视着他们的灵魂,也向往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同他们一样悲天悯人的大方之家。

当对西方名著足够熟识之后,三毛又翻开了中国长篇小说,其实最初吸引三毛的并非书的内容,而是精美的如艺术品般的装订。泛黄的薄佯纸、白棉的装订线、扉页的水彩画,还有封面娟秀的毛笔字《风萧萧》。那是一本富有浪漫主义特征,又蕴涵生命哲学价值的著作。三毛细品作品的情怀,对新体裁的接触也让三毛如痴如醉。在二十年后,三毛拜访作者徐,并认其为干爸。这种因文字结下的感情,纵有二十年的洗礼,却仍历久弥新,也许这就是三毛爱书的原因,书籍永远不会背叛,相反却牵系着千丝百缕的未了情缘。它能将两颗本无瓜葛的灵魂紧紧捆绑,令其相互依偎。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樽《红楼梦》。开辟鸿莺,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三毛对红楼早已一往情深,她从小便能读懂,这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是难能可贵的。因为沉浸在这场百转千回的红楼美梦里,三毛总是把书带到课堂上。在老师转身板书时,她便偷偷读起。在读到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时,三毛瞬间痴了。

她在文字里这样记载:“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大雪,贾政修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身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方!’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地坐着,痴痴地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

此时在三毛心中早已是另一番景致,茫茫白雪上的一点猩红,是宝玉到来的模样,拜叩后他留下的只剩寂寥。万籁俱寂之中,空洞的脚印却成了他存在过的唯一证明。他归彼大方,三毛也跟着流浪。

老师并没有责骂三毛,反而关切地问道,是否有哪儿不舒服。三毛默默无语,对老师恍惚一笑,也就是这一笑,三毛顿悟,也便懂了,什么叫“境界”。人说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三毛便是那个解味之人。她懂宝玉的反叛与无奈,咏出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也懂黛玉的多情与嗔怪,道出空缱绻,说风流,草木也知愁。最终在末篇她体味了沧海桑田变换流转,富贵功名如云烟过眼,万物从尘中来,也自然归尘中去。

三毛既向往文人的情怀,也钟爱武侠的豪迈。就在她将要考取初中的那年,仍然利用课堂时间又偷偷地读完了一整本《射雕英雄传》。从那之后,三毛便成了金庸迷。她喜欢金庸早期的作品,苍苍凉凉,满是诗意。所以金庸每出一本小说,三毛便立即拜读。每每看完一本,三毛总会久久回味,甚至发呆好多天都醒不过来。有时竟会傻傻分辨不出究竟哪个才是她真实置身的世界。她喜欢书中惩恶扬善的情节,也钟情浪迹天涯的潇洒,她希望自己也是故事里那白衣胜雪的翩翩少年,剑指长空,挥斥方遒。

相较于其他文学作品,《水浒传》对三毛的影响也颇为深远。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水浒传》的文学表现手法直接影响了三毛日后的写作风格,并且直接教授了三毛如何去运用文字。三毛的成名作《撒哈拉的故事》就充分借鉴了《水浒传》中常用的白描手法。1982年,三毛到中国台湾文化学院教中文,还专门开了关于《水浒传》的专题课程。

书读得越多就会觉得自己越无知,三毛也自然会有这种感觉,所以她又想好好学习历史和科普类的文章。三毛便读了《九国革命史》《十万个为什么》等书。不但如此,刻意培养三毛的母亲,开始让三毛接触一些浅显的英文小说,因为书中大多是对话、图片的形式,三毛总能轻易理解,就这样三毛读完了英文版本的《李伯大梦》《无头骑士》《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同幼时识字一样,三毛在读书中学会了英文。人常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用在三毛身上却已不再合适。那时的她俨然成了一个杂家,上至浩渺星辰,中到历史变迁,下至飞沙走石,她都略知一二。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三毛历经了数载书海的遨游涤荡,早已成了良玉美材。从混沌到清晰,从童真到老成,书籍见证也陪伴了三毛一路的成长。她沉浸在别人的故事里,也向往着自己的漂泊。那段日子她从未寂寥,书是良师益友,也是精神食粮。在那里没人嫌她古怪,因为能被写进诗篇的都是古怪的存在,在那里没人笑她寂寞,因为古来圣贤皆寂寞。在那里她不必自卑与孤僻,所谓高处不胜寒,孤僻是对王者的形容。所以三毛说:“我看书,这使我多活了几度生命。”

三毛对于书籍的渴望是与生俱来的,而书籍所带给她的影响也是源远流长的,她日后的辗转流浪或多或少都是因为文字的怂恿。外国文学使她开始向往异国风景,渴望接触不一样的风土人情。一曲红楼让她想要追随爱情,无论远走客乡抑或漂泊流浪。金庸小说为她勾画了一方盛世武林,她想结识奇人寻找侠客。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洒脱情怀日渐肆意疯长。此时的三毛虽身未动,但心已远。

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那时年幼的三毛自然不会理解这里的情怀。她要的是真真实实踏上一方土壤。古城少女读懂了太多诗篇,也阅尽了天下变迁。她的心早已飞远,所以当下所有的归属也都变成了监牢,囚禁了她的一场美梦,也囚禁了她的盛夏光年。

人终究是要被什么牵绊的。只是有的人走了出来,进入了期望的繁华。有的人从未逃离,在岁月的沉淀里,将自己也变成了别人的牵绊。三毛注定是前者,她懂盛年不重来,于是她的画笔洋洋洒洒,书写了隽永的诗篇,也勾勒了纷飞的流年。

比监牢更像监牢的地方

卿本张扬,怎会忍耐压抑窒息着成长,

侬本多情,不会空叹囚禁孤苦中煎熬。

六岁,正是忙趁东风放纸鸢的年纪。可那时的三毛并未能亲近自然,而是被交付给了学堂。这并非三毛所愿。她迷恋的其实仅仅是飞扬的柳絮、明媚的河堤,还有街旁的老树枝。

起初对于学堂三毛还有着一丝渴望与好奇,她想或许那里会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白胡子老先生。或许会上演着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坚贞爱情。或许会解析《红楼梦》、讨论葛朗台。可现实却是,老师不厌其烦地讲着早已烂熟于心的课文,而三毛却早已将它们听懂学会。当一切不再能引起好奇,那么她也就不会再继续专注。

所以在学堂里的时光,三毛那颗小小的灵魂总是躁动着的,或是被飞入屋内的一只蝴蝶带走,或是跟随窗外随风摆动的小草飘摇。亲近自然的渴望燃起又被压灭,再度燃起又再度被压灭,直到三毛再也克制不住对自然的向往,于是她便开始了她传奇的逃学生涯。

第一次脱离了晦涩的课堂,一切都显得那么生动、美好,因为失去过所谓自由,所以再次得到会愈发觉得珍贵,快乐得更甚以往。她逃到就近的树荫下,看柳絮飞扬。想着自己能否像鲁智深那般倒拔垂杨柳。她逃到青色河堤旁,看着荷上蛙跳,想着那只直奔自己而来的会不会就是童话里的青蛙王子,而她是那小小公主。她逃到不知名的碎花圃园里,遍地寻找,希望一株四叶草的出现能实现她从此不再返校的美梦。

三毛沉浸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浪漫又惬意。任谁有了这般想象与疯癫都不愿回归枯燥学堂。

令三毛愈发想要逃离的时光是九岁那年,三毛读小学三年级。踏进校门的那一刹那,三毛便有了强烈的窒息感,她觉得自己像极了童年时家里的那只羊,只能无奈地等待宿命的审判,或是被生吞活剥或是被宰杀荼毒。在那里,所有的同龄人都穿着清一色的学生制服,剃着西瓜皮一样统一的发型,单调且乏味。在这个被称为校园的地方,三毛没有任何想要停留的冲动。

因为崇尚自然,又有着自己的小小宇宙,与想要亲近的大千世界相比,课堂也就成了她的监牢,而所谓的光明前途也便成了三毛的脚镣。三毛难以理解那些在课堂上朗朗书声的同学,亦如循规蹈矩的孩童们不懂三毛时刻都想被释放的渴望。

令三毛再次逃学的原因不只是她乖张的性格,还有外界对她的影响。在三毛的回忆里,她对小学经历的描述都是晦暗的。那时候,在学校里体罚,就如同家常便饭。三毛也是因为看多了这些泯灭人性的教化而渐渐扭曲了。她总是会记起那个被老师喝到讲台上,进行严酷而残忍的鞭笞的小男孩,她眼睁睁地看着男孩被打得血肉模糊,无法站立,一寸一寸地爬回座位。纵使千般怜悯、万般同情,她也帮不上任何忙。只怕稍一不小心,下一个承受鞭笞之苦的就是她自己。

多年之后,她写下这样一段文字,讽刺了她自己,也讽刺了那段黑暗:“一群几近半盲的瞎子,伸着手在幽暗中摸索,摸一些并不知名的东西。”所以对于三毛的再次逃学,我们便也有了说词。

每个特立独行的个体都会历经一段平庸乏味的人生,三毛也不例外。升入高年级后,她同每个学生一样,被学习的压力和考试的竞争摧残磨砺着,哪有人还会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乌托邦里编织美梦。可三毛终究又是不同的,她将离校定义成了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便又开始了三番五次的逃脱。

无法界定这段逃离的时光三毛是喜笑还是哀伤,或许又是喜笑伴着哀伤。但那段“监牢”里的成长也的确丰富了三毛的人生。那时大约四年级,三毛十岁。学校为了欢送六年级的学生毕业,编排了一场话剧。三毛演“匪兵乙”,而那个“匪兵甲”却成了三毛自己话剧里的唯一主角,促成了三毛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心花怒放。

他们只有一句共同的台词,甚至并不知道彼此的名字。但这个扮演“匪兵甲”的光头男生却将一种神秘而又朦胧的喜悦装满了三毛的心,以致几十年过去了三毛还是能描绘出印象里的男孩:“他顶着一个凸凸凹凹的大光头,显然仔仔细细被剃头刀剃得发亮的头颅。幔布后的他,总也有一圈淡青色的微光在顶上时隐时现。”也许是看多了千篇一律的西瓜头,三毛对这个光头少年情有独钟,或许因为他们都是独特的存在,一个发型独特,一个灵魂独特。

话剧落幕了,那神秘而朦胧的欣喜却一直游荡在三毛心头,因为喜欢所以关注。三毛总是在每天清晨学校朝会时偷偷望向她的“匪兵甲”,揣度着他的心事,也想同步着他的感受。纵容着自己对他的痴迷,直到小学毕业各奔东西。那是三毛所谓的第一次失恋,也是这个少女真正的成长。这段青葱懵懂的经历使得三毛在压抑的黑暗时光得到了一丝丝的宽慰与喘息。因为在“监牢”里多了一份陪伴,三毛想逃离的心也悄悄归于沉寂。

其实在那段压抑的日子里,所有的举动都是可以赦免的罪行。但多数人并未想过逃离,或许这也是一种生命的悲哀。三毛的逃脱在大家的意料之中,也在情理之中。她那不羁的灵魂哪会允许被束缚,亦如她那自由的心从未停止过疯长渴望。而唯一能让三毛泥足深陷的只有她主动纯粹的情感,大前提是在对的地方和对的人身上。

三毛总喜欢过分地放大感情,有时这是她的优点,可有时这却成了刺伤她自己的利剑。也许是第一次的钟情,根本就是一场错误的悸动,所以三毛在自己情感的路线上愈来愈偏离航线。她有太多不算美好的相逢,收到了太多遗憾的告终。可能三毛并非这样认为,她会敝帚自珍,让它们封存,也将这场缘分带在身边,让下一世或是重新改写或是一脉相承。

当监牢不再能囚禁渴望,走到哪里都会是风光一场。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挣脱牢笼,便是下一站温柔相逢。

无声才是最美妙的乐章

过眼皆云烟,湮没了何情何景今何年,

浮生唯是梦,梦尽了相思相望不相见。

真正纯粹的感情皆是起源于灵魂的契合,因为灵魂没有贵贱之分,没有年岁差距,没有利得交换,所以情感便也没了贫贱的羁绊、时间的蹉跎、利益的左右。

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多情的本性促成了三毛动荡喧嚣的一生。因为多情,她总能看到常人生生错过的风景,因为多情,她总能感知常人无动于衷的境况,也因为多情,上帝便决定赐予她无尽的忘年情缘。

在学堂的日子终究是乏善可陈的,所以三毛最大的乐趣便是掐着手指计算日子,因为每年的十月中旬,都是军队来学校借住的时候。他们仿佛是注入一潭死水里的一缕清泉,虽然不会有太大的波澜,但这种新鲜感的冲击真真令三毛觉得兴奋。

其实真正令三毛亢奋的事情还未开始,一切的起源是一头疯牛,这个让人仅听“疯牛”就会莞尔的剧情似乎更应该发生在影片里,可艺术终究来源于生活,也的确是一头疯牛开启了两个人的友情。

也许是源于动物的灵性要创造一场相逢,也许是疯牛想善意地开个玩笑,又或许只是一场荒诞得让人啼笑皆非的意外。三毛在同往常一样上学的途中,被一只大水牛看中了。起初是它跑她追,然后变成了她边哭边跑它撒欢猛追。为了保命,三毛全身的运动潜质都被激发了出来,终于跑过了疯牛,逃到了教室。可这水牛并不善罢甘休,它可是名副其实的“牛脾气”,没有了发泄对象,于是这头倔牛便在操场上翻蹄亮掌,横踢乱咬。

孩子们哪见过这般场景,吓得忙将大门死死顶住。而那个将疯牛引入校园的小小三毛早已躲在角落瑟瑟发抖。命运弄人,偏偏那一天是三毛做值日生,颐指气使的风纪股长命令三毛到学校厨房的大灶上去打开水。在被记名字和被疯牛尾随之间,三毛更惧怕前者,于是她只得提着壶飞快地跑出教室,在将其注满开水之后,这水壶便立马成了负担,三毛没法迅速跑回教室,所有的恐惧与无助瞬间涌上心头,想到远处的水牛,还有欺人太甚的风纪股长,三毛蹲下细细碎碎地哭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清晨出操的驻军回来了,他们哪会惧怕东顶西拱的疯牛,三下两下便将牛赶到了校外的田野里。可此时的三毛早已被吓得两腿发软,也没了提水壶的力气。突然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三毛回头,看见一个孔武大汉,身壮如山,可眼神却柔和得像个孩童。他肩上挑着好大的两桶水,水面漂着两片芭蕉叶,用另一只手轻松拎起了三毛那个千难万难的热水壶,做了个带路的手势,将三毛和水壶都送进了教室,全程没有一句闲话。

那个救她于水火的壮汉是个哑巴,这是三毛后来才知道的,三毛总是喜欢和这个哑巴待在一起,沟通对于机灵的三毛来讲并不困难,何况沟通的方式并不止语言这一种。他们蹲在走廊水沟边,捡起碎石,在泥巴地上,她问那人是什么兵?哑巴喜欢他的沟通方式,边笑边在地上画着“吹兵”,三毛笑了,心想还是个特殊的兵种。

和哑巴做了朋友之后,三毛便当起了小小老师,在地上写下了“炊”字,并手舞足蹈地解释着“吹”和“炊”的不同,哑巴顿悟,一直打着自己的头,在地上写了个“茶”,三毛知道哑巴是要写“笨”字,于是也打了一下哑巴的头。远远观望,这应该算是尘世中最美好的画面,清晨的水沟边,一大一小两个顽童,时而对视大笑,时而活蹦乱跳。

三毛与哑巴的感情愈来愈好,她总是喜欢听哑巴讲故事,当然讲故事的方式也仅限于打手势、画画、写字。哑巴是四川人,那时他在乡下种田,娶了媳妇,因为媳妇要生产,哑巴便去省城抓药,谁料在半路上突然被抓去当了兵,而这一去便再未归来。哑巴讲完这个故事,便用手揉揉三毛的头发,又掸了掸三毛衣上的灰尘,眼里满是伤感,三毛知道哑巴一定是在想,想他那未曾谋面的女儿一定也是眼前这般模样。

哑巴这个大朋友总是爱和三毛这个小朋友在一起玩。他总喜欢站在校门口呆呆地等,只要小三毛一出现,哑巴的脸上便立马绽放笑颜。他总是抢着背三毛的小小书包,并且要一路将她送到教室门口,哑巴乐此不疲地补着当父亲的那一课。

他们喜欢一起玩跷跷板,他太重了,便只是耐心地用手压着板子,看着在另一边的三毛开心得笑靥如花。哑巴没有什么钱,便总是用芭蕉叶子做些小物件送给三毛。三毛喜欢收哑巴的礼物,那些精致的手工里总能看出一个粗犷大汉柔软的内心。

哑巴唯一一次吓到三毛,是在某个午后,哑巴神秘兮兮地叫来三毛,打开手掌,一枚金戒指躺在哑巴粗糙的掌心里,那是三毛生平第一次看见金子,但她知道那是极为贵重的东西,哑巴递给三毛,三毛双手放在身后,拼命摇头,哑巴便蹲下身来,在地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不久就要分别,送给你作纪念。”三毛不知该怎样回答,便快步跑开了,半路回头,看见一个大个子低着头,呆望着掌心,三毛便心疼得想哭。

三毛与哑巴的快乐时光,生生被一个局外人给打断了,三毛的老师自然无法理解,无论在年龄还是修为上都是两个层次上的人怎么会产生如此纯粹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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