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物浮沉

壹 人物浮沉

明朝特种监狱——诏狱

《诏狱惨言》是一本只有14页的小书,收在“指海”丛书第五函中。作者为了隐姓埋名,署“燕客具草撰”;但实际上,是时人顾大武的手笔。这本书很值得一读。透过它所记录的使明末清初不少读者“发指眦裂”的血腥事实,300多年前极端专制主义君权统治下的特种监狱——诏狱的罪恶种种,便重新展现在我们眼前。

何谓诏狱?新版《辞海》解释说,即“皇帝诏令拘禁犯人的监狱”。这个解释是比较贴切的。当然,跟封建专制主义锁链上的种种“国粹”一样,诏狱并非明代的“特产”,而是资格甚老,古已有之。史载“绛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汉书·文帝纪》)。可见汉文帝时已设诏狱。当然,在汉代以后的朝代,有时也把奉皇帝诏书审讯的案件,称为诏狱。但比起《诏狱惨言》中所述明末的诏狱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诏狱惨言》记的是“天启乙丑杨、左六君子事”,也就是公元1625年的“六君子”关在诏狱受尽迫害的情景。所谓“六君子”是指当时已被罢官的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给事中魏大中、御史袁化中、太仆寺少卿周朝瑞、陕西副使顾大章。起先,臭名昭著的阉党头子魏忠贤,拉大旗作虎皮,捏造罪名,把杨涟等六人拖入天启初年曾任内阁中书的汪文言冤案中,捕入诏狱。但是,后来魏忠贤的走卒、大理寺丞徐大化出鬼点子说,仅仅将杨涟等与汪文言挂上钩,不过是坐以已成旧案的罪过,不如“坐纳杨镐、熊廷弼贿,则封疆事重,杀之有名”(《明史》卷306《贾维华传》)。这样,杨涟等人就分别被诬陷为接受熊廷弼贿赂及导致明军在关外与后金(清)之战中丧师辱国的罪名,实在是“罪莫大焉”(按:熊廷弼被杀,本身就是个大冤案)。更可怕的罪名既已定下,更残酷的迫害就必然接踵而来。请看:

次日之暮,严刑拷问诸君子。虽各辩对甚正,而堂官许显纯(按:魏忠贤的干儿子,其手下“五彪”之一)袖中已有成案,第据之直书具疏以进。是日诸君子各打四十棍,拶、敲一百,夹杠五十。

七月初四日比较(即审问、用刑),六君子从狱中出……一步一忍痛声,甚酸楚。……用尺帛抹额,裳上脓血如染。

十三日比较。……受杖诸君子,股肉俱腐。

十九日比较。杨、左、魏俱用全刑。杨公大号而无回声,左公声呦呦如小儿啼。

二十四日比较。刑毕……是夜三君子(按:杨涟、左光斗、魏大中)……俱死于锁头(按:狱卒之头)叶文仲之手。

二十八日……周公(朝瑞)至大监,不半时许,遂毙郭贼之手。

限于篇幅,我们不便详细摘抄《诏狱惨言》中杨涟等所受的种种折磨,以及书内对诏狱中各种刑具的介绍。但仅从上述的节录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在审问之前,审问官“袖中已有成案”,早已编造好假口供,审问完毕,便“具疏以进”,直接报给皇帝;堂堂国家大臣被任意诬陷、逼供、索款、拷打、暗杀,一个个都惨死于诏狱之中。

人们不禁要问:明代有完备的司法机关,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简称三法司),在审讯杨涟等人的过程中,为什么不能过问?这是因为,诏狱是由皇帝亲自操纵的特务机关——锦衣卫直接把持的,谁也奈何不得。凡是诏狱关押的人犯,三法司谁也不敢问津。《明世宗实录》曾慨乎言之:“国家置三法司以理刑狱,其后乃有锦衣卫镇抚司专理诏狱,缉访于罗织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裁决于内降之旨,而三法司几于虚设矣。”唯其如此,诏狱比起一般监狱来,才显得更加暗无天日。诏狱中的一件件冤案,“举朝莫不知其枉,而法司无敢雪其冤”(《祁彪佳集》卷1)。“法官非胆力大于身者,未易平反也”(《万历野获编》卷21)。在诏狱中动辄被害死,固然是司空见惯,谁想要活着出来,真是难于上青天。万历年间,诏狱中不仅关了几百人,狱中“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明史·刑法志》三)。有些人竟然一关就是几十年。钱若赓在礼部任职期间,因在选妃时得罪了神宗皇帝朱翊钧,朱便想找个机会把他杀掉。后钱若赓出任临江知府,被诬为酷吏,由朱翊钧亲自下令,投入诏狱。钱若赓结果坐牢达37年之久,终不得释。他的儿子钱敬忠成进士后,连连上疏鸣冤,读来真是字字血泪:“臣父下狱时,年未及四十,臣甫一周岁,未有所知。祖父祖母,年俱六十,见父就狱,两岁之中,相继断肠而死。……止余臣兄弟三人,俱断乳未几,相依圜土。父以刀俎残喘,实兼母师之事。父子四人,聚处粪溷之中,推燥就湿,把哺煦濡……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鲒埼亭集》卷6)幸亏钱敬忠上疏时,朱翊钧已经寿终正寝,明熹宗朱由校总算动了一点恻隐之心,把仅剩一口气的钱若赓释放,才没有死在诏狱内。本来封建时代所有的监狱都是人间地狱,但在明代,凡是偶有从诏狱中被转到刑部监狱中的犯人,对比之下,竟觉得刑部监狱简直就是天堂了。明末瞿式耜就曾经写道:“往者魏(忠贤)、崔(呈秀)之世,凡属凶网,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乐矣。”(《瞿忠宣公集》卷1)显然,比起刑部监狱这座人间地狱来,诏狱的惨无人道,实在是第十八层地狱!

杨涟等人被魏忠贤之流的阉党关进诏狱,受尽凌辱、酷刑,惨死狱中,不能不是个莫大的悲剧。特别是杨涟,他曾经上疏弹劾魏忠贤24条大罪,认为“寸磔忠贤,不足尽其辜”(《杨大洪先生文集》卷上),确实是个忧国忧民、嫉恶如仇的铁骨铮铮之士。但是,包括杨涟在内的“六君子”,无一不是封建社会的愚忠。杨涟在狱中写下的血书里,固然有“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碧血录》,第7页)以抒愤懑,但是,他在临死前写的《绝笔》中,仍然坚信“涟死非皇上杀之,内外有杀之者。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以身之生死,归之朝廷”(《碧血录》第2~3页)。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十八年(1505)李梦阳在诏狱中写下的“昔为霜下草,今为日中葵。稽乎沐罔极,欲报难为词”(《空同诗集》卷6,第4页)的诗句,可以说写出了明代所有关在诏狱中的那些忠而获咎者的心声。杨涟辈对魏忠贤恨之入骨,但魏忠贤难道不正是假天启皇帝朱由校至高无上的皇权,才得以逞凶肆虐,作恶于诏狱之中,流毒于普天之下的吗?就此而论,杨涟至死还在叨念天恩,同样也不能不是个莫大的悲剧。

《诏狱惨言》是一面历史的镜子。它从一个侧面,照出了封建社会法外之法的可憎可怖,从而揭示了像《大明律》那样严密的法典,以及三法司那样完备的司法机关,在皇帝特设的诏狱面前,不过是一纸空文,形同摆设;它更是明代大肆膨胀、高度发展的皇权,在进一步强化封建专制主义过程中,充分暴露的腐朽、野蛮、残酷的一个缩影。听一听300年前杨涟等人在诏狱中凄厉呼喊、悲痛呻吟的惨言,对于我们了解封建专制主义的危害,是不无裨益的。

金生叹先生曰:“文化大革命”中,公、检、法几被砸烂,“四人帮”控制的专案组,疯狂迫害刘少奇、彭德怀、贺龙等老革命,几是变相的诏狱。在去年《炎黄春秋》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我曾听老前辈李锐说,他被关在秦城监狱时,经常听到陆定一惨呼:“我冤枉啊!”凌云(国家安全部前部长)说:“当时我也是陆定一号房的邻居,还听到他经常唱《苏武牧羊》。”呜呼!

200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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