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读者

致读者

“作者”“读者”都不是对个人的专称,更不能作为当场对话的称呼。比如你见了某著名小说家,就径直叫他“喂,作者……”那是笑话,因为太不讲语言礼貌了。要说“作家”您如何如何……才是。但是,难题就落在如何将“读者”变换为礼貌语言——没听说有“读家”这个名词呀。怎么办?

在早先,我们中华的小说作者称读者叫什么呢?叫“看官”。

这个称呼,早不再用了。我倒觉得它好,大有义理在内。不肯用的原因大约有二:一是嫌它“文”了,不够“白话”标准。二是认为那“官”不对头——怎么读的人就必定是个做官的不成?太封建……

错会意了。

“看官”与“官儿”无涉——比如就像曹雪芹笔下写的赖嬷嬷教训她儿子赖尚荣:“……别说你是官儿了,就横行霸道的!”不是那种“官”。“看官”一语除了是为语气尊敬,更含有深义:您是判断是非好坏的审“官”者,或者是弹劾坏人劣迹的御史、按察的“大员”,请来评判我这拙作,是高是下,是美是丑……此之谓“官”之义也。

可是如果我将这篇“代序”题为“致看官”,不但无恩领我心意,反倒引起讥嘲或误解。世上的事,一涉“文词”,一涉中华汉字语文,遇上简单化对待的人,事情往往麻烦很大,问题横生,表达起来可就难如人意,也难惬己衷了。

讲明鄙怀以后,请允许我称您为“看官”,而不敢呼叫什么“读者”。

看官:请您评量这册拙著,给以评估;您以为可以的,赐予鼓舞;认为不然、错谬,惠予指正。倘蒙不弃,幸甚幸甚。

《红楼》十二层,层层有新境,恐怕有不止于是“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那样,只是说高远之境,而并无层次之富美。十二层,表示我对《红楼梦》的多方面的理解与看法,是个多年来小小积累的一次“精选”,敬献于广大的“读者”群众,以供讨论、交流。

我绝不敢效法人家某种声调,开口就是“我研究《红楼梦》几十年”,云云;倘若计算“时间跨度”,大约是五十六七年了吧,在这期间,断断续续、艰难曲折地在“红域”中摸索、挣扎、彷徨地行进,百味尝遍。

自己的一些见解,不敢畅所欲言,行文也十分窘迫不舒。自己重读,多不如意。但偶有机缘,留下了这么样子的笔痕心迹,是“历史存在”,不宜改动。因此觍颜实贡,不加修饰。而且因“时跨”较长,旧日之件也不一定全与今同。这些,均请明鉴我区区存实之用意。学识是人格、人品,是“打扮”、“装饰”不来的。以假面欺看官,则更是学术腐败之尤,人所共弃矣。

我列了十二个分题,是择其大者,并非只限于此,十三、十四……恐怕还多。当前报刊,仍有视我、定我为“考证派”者,并且见我讲起“文本”内容来觉得“新鲜”,说我的研究“转向”了。是这么回事吗?

这就非仅“读者”说话了,须得请“看官”断案才行。但愿我能多遇“包龙图”,而别遇上“胡知县”(京戏中的糊涂官、受贿诬良为恶者)。

曹雪芹的一支妙笔,有文、有史、有哲,囊括了“真、善、美”;他的手法千变万化,昔人说得“活虎生龙”一般。他写的书,人谓“百科全书”,其实不同于“词典”死知识的罗列,他不仅是小贩“摆摊儿”,《红楼梦》是一部充满生命、生机、生趣的活生生的中华文化的艺术体现。

本人强烈反对歪曲、破坏雪芹原著真笔、大旨要义的任何做法。我的研究严格限于八十回古抄本即接近原笔的本子。一百二十回假“全璧”是个有政治背景的文化骗局。

诚望“看官”的明断,给沉冤文海二百数十年的雪芹平反,给这位中华文曲巨星申冤吐气!

周汝昌

癸未初冬雪晴走笔

  1. 《红楼》即指红楼梦,全书同——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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