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

美国犹太女作家玛丽·安亭(Mary Antin,1881—1949)是二十世纪初美国犹太文学发轫的标志性人物之一。其代表作《应许之地》是第一部在全美范围内引起关注的,“由犹太人书写、关于犹太人的英语作品”,被誉为二十世纪移民自传的经典之作,奠定了安亭在美国犹太文学史上的地位。

第一节 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

安亭于1881年6月13日出生在俄国波罗特斯克(Plotzk)的犹太人栅栏区(这个小镇原本属于波兰,十八世纪波兰在与俄国的战争中失利,此地沦为沙皇的领土),在六个孩子里面排行第二。父亲经营着母亲家传下来的商店,生意一度十分兴隆,几个子女都有保姆和家庭教师。但随着俄国对犹太人的盘剥和限制日益加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之父母和几个孩子先后病倒,家中积蓄所剩无几,日子过得越发艰难。安亭的父亲因此于1891年只身加入当时东欧犹太人移民美国的洪流,落脚在波士顿。此时留在俄国的安亭年仅10岁,每天和姐姐、弟弟外出学徒维持生计。三年后父亲攒够了接他们前往美国的路费,一家人才在波士顿团聚。

美国相对公平的社会制度为安亭个人的奋斗和成功提供了机会。公民权带来的义务教育为她的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凭借着先天的禀赋和后天的努力,安亭只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学完了小学所有课程,初中三年成绩也遥遥领先,毕业时被指定代表毕业生发言。与此同时,她的写作才华初现端倪。她在波士顿的几家报纸上均有诗作发表,引得记者们到校采访,成为名噪一时的小才女。

接着安亭进入波士顿最好的女子高中——波士顿拉丁女子高中就读。她在写作上的不凡表现引起了波士顿犹太人组织“希伯来移民救助会”的注意。由救助会牵线,安亭把自己刚到美国、用意第绪语写给俄国舅舅的家书发表在杂志《美国希伯来人》(American Hebrew)上,又于1899年用英语把它改写成了日志体付梓出版。该书以《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From Plotzk to Boston)为题,记录了安亭从俄国到美国旅途中的见闻与感想。著名犹太裔作家、发明“熔炉”一说的伊斯雷尔·赞格威尔(Israel Zangwill)为安亭提笔作序,称赞她“具有十分敏锐的观察力和内心省察的能力,对复杂微妙的情感亦能准确把握”,并惊叹于她“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对英语语言的驾驭程度”。

但安亭并未能完成高中学业。高一暑假期间,她受波士顿自然史俱乐部之托,为哈佛大学地质学博士阿玛迪斯·格拉博(Amadeus Grabau)担任私人秘书。两人相见恨晚,迅速坠入爱河。1901年10月,安亭不顾犹太传统关于异族通婚的禁忌,在高中尚未毕业的情况下,与年长她11岁、德国路德教神职人员后裔格拉博结婚。婚后格拉博在哥伦比亚大学谋得教职,安亭即随同丈夫前往纽约,从此告别了波士顿的犹太人贫民窟。她先后在哥伦比亚师范学院和伯纳德学院选修了一些文学课程,但没有申请学位。不久,他们的独生女儿出生。

在纽约,安亭受犹太知识分子鼓励继续写作。约瑟芬·拉扎鲁斯(Josephine Lazarus),也就是著名犹太女诗人爱玛·拉扎鲁斯(Emma Lazarus)的妹妹,是安亭的良师益友。她在给《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写评论时就再三敦促安亭记日记,写自传。1910年约瑟芬病故,是安亭决心动笔,完成友人夙愿的重要原因。同年,安亭陪同丈夫到德国参加学术活动后,重返波罗特斯克,触景生情,更坚定了她写自传的决心。从1911年9月起,安亭在《大西洋月刊》上分十次连载《应许之地》,讲述自己在俄国受到性别以及种族的双重压迫,移民美国后被美国文化同化,实现美国梦想的过程。1912年,波士顿出版业翘楚霍顿·米夫林出版公司(Houghton Mifflin Company)将这些连载集结成书,加以出版。《应许之地》甫一问世即迅速在全美引起轰动,荣登当年非虚构文学类畅销书之首。《展望》(Outlook)杂志评论道,很少有书可以像它这样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给美国大众造成如此深刻的影响。它在各个图书馆借阅量惊人,诸多教育机构也纷纷将其列入推荐书单。直到1949年,简写本《小小移民的故事》和《在应许之地的学校里》还是很多公立小学公民课的读物。1997年《企鹅二十世纪经典丛书》将其收入;在2008年美国作家杰·帕里尼(Jay Parini)编撰的《在应许之地:改变美国的十三本书》(In Promised Land:Thirteen Books That Changed America)中,该书也与《瓦尔登湖》《汤姆叔叔的小屋》《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等经典名著一起位列其中。因为它们都“以各自某种深刻的方式改变了美国,改变了我们对自己情感的认知……这里每本书打造的价值观直到今天依然活力不减。”

《应许之地》颇为丰厚的版税收入让安亭能把女儿送到昂贵的寄宿学校,从而一心一意投身事业。有名人效应作后盾,安亭在中介机构“参赛者”的安排下,当起了进步党的职业说客,为进步主义摇旗呐喊。从1913年开始,安亭就爱国主义(“美国公民的责任”,“你我怎样效力国家”),教育(“移民的公民教育”,“公立学校验证美国信念”),移民(“犹太人的生活”,“隔都之歌”)等各个方面发表了许多令人印象深刻的演说。其中一篇《告女同胞书》的演讲引起了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兴趣,两人在《展望》杂志社会面,并从此成为朋友,罗斯福曾向安亭索取照片放在他的自传里,并公开表示他支持妇女普选是受到安亭等女性的影响。

这一时期,尽管安亭的演说日程安排得很满,她仍然坚持写作,主要作品均为短篇小说,包括《马琳卡的赎罪》(Malinke's Atonement,1911)、《护身符》(The Amulet,1913)和《谎言》(The Lie,1913)。1914年,为了抵制美国民众甚嚣尘上的排外情绪和政府日益收紧的移民政策,安亭出版了《应许之地》之后唯一的一本《敲我们门的那些人:一封完整的移民先知书》(They Who Knock at Our Gates,A Complete Gospel of Immigration)。这本书是安亭几年来的关于移民问题发表的杂志文章合集,同样由霍顿·米夫林公司出版。书中把希伯来人出埃及,到达“流着奶和蜜”的迦南之旅,与清教徒为了摆脱欧洲宗教迫害来到美国的历程相提并论,并指出二十世纪初,各国移民历尽艰辛从家乡到美国,也和美国的建立者一样,是为了脱离贫困和宗教迫害所作的努力。此书是一部为移民辩护的佳作,并进一步扩大了安亭的影响力。

安亭在宣扬移民同化的同时,还积极投身于犹太复国运动。她就犹太复国问题写了不少文章。“我渴望犹太人身后有一个祖国来保护她的人民;到那个时候犹太文化的珍贵种子也将在民族国家的温床上安全地发芽成长。”她认为同化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但这并不能剥夺犹太人有建立自己国家的权利。尤其是随着美国移民政策日渐严苛,要使最大多数的犹太人得到解放,必须让他们回到犹太人的祖国——耶路撒冷。

遗憾的是,安亭事业虽然蒸蒸日上,家庭生活却危机四伏。开始是因为她比格拉博高出许多的收入让他心理失衡,夫妻间牴牾日增。后来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丈夫作为德国人后裔,坚持公开支持德国的立场与安亭的个人想法与公众形象均尖锐对立。二人因此矛盾更为激化,关系越来越疏远,婚姻濒临破裂边缘。这对安亭打击甚大,以至于患上严重的神经衰弱。1919年,安亭夫妇正式分居。格拉博公开的反美立场让他失去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工作。他于1920年离开纽约前往北京的中央民族学院(1993年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任教,期间与安亭偶有书信往来。直到1946年3月病逝,格拉搏一直留在中国。

安亭与丈夫分居之后重返波士顿。家庭的变故严重地损害了她的身心健康,她无法像以前那样四处演讲;病痛的折磨和长期的住院生活也使她丧失了创作的热情和灵感,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她在写作方面的成就乏善可陈,仅有几篇反响平平的短文发表。相对著名的是1937年发表的《无声的喇叭》(The Soundless Trumpet),内容是关于德国哲学家鲁道夫·史坦纳(Rudolf Steiner)所创立的,把人类作为一切知觉中心进行研究的“精神科学”。可惜这种神秘主义哲学曲高和寡,应者寥寥。总之,由于不再四处演讲并疏于写作,安亭影响力日衰,渐渐淡出公共视线。直到1949年5月15日去世,她生命的最后时光与在纽约以及阿尔巴尼的妹妹们共同度过。1941年她发表了最后一篇散文《上帝之屋》(House of the One God),在文章中重新强调了自己的犹太身份,但同时继续强调教育和理解才能使人接受他人,内心宁静,似乎想让自己确信,她一生的际遇没有损害她关于“应许之地”的愿景。

安亭短暂的写作生涯只留下了三本书:《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应许之地》《敲我们门的那些人:一封完整的移民先知书》,几个短篇小说《马琳卡的赎罪》《护身符》《谎言》,以及一些有关移民和同化问题的演讲稿和散文。尽管为数不多,但这些作品让美国读者既了解了犹太移民在旧世界的生活,又看到他们为了融入美国社会所作出的努力,显得弥足珍贵。

1899年,安亭出版了第一本书《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From Plotzk to Boston)。这本是她写给在俄国的舅舅威特曼的意第绪语家书,后来用英文改写成了札记。该书从懵懂少女的视角讲述了一个犹太家庭从俄国漂洋过海来到美国的艰辛历程。正如成年后的安亭在该书序言中指出的,“美国生活的自由、进步、知识、真理……我当时并不知晓。”作为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离开熟悉的故乡,前往陌生的美国,安亭感受最深的不是希望,而是悲伤:“我对窗外的风景兴致全无,脑子里尽是波罗特斯克车站的情景。我耳边响起每一次离别的声音,心跳似乎就会停止一小会儿。感觉有点像听到丧礼上的钟声,但又不完全是。因为丧钟的声音至少还能给人抚慰。”“天空灰暗阴沉,刺骨的细雨绵绵密密地下着,晨间的雾气让人看不清前面的路。四周一片死寂,仿佛所有的悲欢都已被人忘记。”在边境小城,安亭母女曾一度被德国检查人员拒绝入境,这令她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我们和心爱的朋友分离,和熟悉的地方告别,用兴高采烈掩饰悲伤,只为了能去美国和父亲团聚。可毫无防备地,我们就这样被阻断了去路,这是个我永远无法知道怎样才能愈合的伤口……唯一的反抗,就是无视这个敌对的世界,让自己的身体和心灵都陷入倦怠懒散的迷雾中,直到失去所有的知觉。

入德国境后的火车旅程仿佛一个流动监狱,人像牲口被集中在一块儿,往车厢里塞,从一处被驱赶到另一处,苦不堪言。移民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送到荒郊野外,接受德国人粗暴的收费“消毒”,便是这种创伤经历的集中体现:

大家被推搡着下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以及将要发生什么。慌乱中亲人失散,行李也被胡乱地堆在地上……德国人大声地嚷嚷,让大家按男女分开排队,我们心中忐忑,却只能无奈温顺地服从……不知从哪里传出孩子的哭喊,令人毛骨悚然。我们被赶到一个小房间,还要脱光衣服……如注的热水突然从天而降……接着我们来到下一个房间。那里空气污浊,厚厚的蒸汽让我们无法睁眼,又呛又咳,哀求那些德国女人给我们多点时间找到自己的衣服,但那些德国女人只是催我们快点再快点。

尽管这酷似集体屠杀的场景最后证明是针对俄国人的清洁程序(俄国当时霍乱流行),但那种骨肉分离、财物不知所终、任人宰割、前途未卜的局面让安亭充满恐惧和慌乱。

历尽艰辛登上了开往美国的轮船,以为一切万事大吉之时,晕船的痛苦却又接踵而至:“我真不愿意回忆那种难受。海水的腥味熏得我头脑发胀,船身的摇晃让我阵阵眩晕,眼前的一切越转越快,胃里好像有东西在来回搅动……就这样,我在船舱里躺了足足一周,除了水什么都没吃。”昏昏沉沉之际,移民路上的种种遭遇涌上心头:在各种陌生的地方被粗暴对待,在移民安置所食不果腹的漫长等候,包括正经历着难熬的晕船,这些磨难甚至让她怀念起波特罗斯克来。虽然在那栅栏区内犹太人的生活苦不堪言,但那毕竟是安亭熟悉的地方,是有朋友有亲人的家园。

《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经过修改,成为安亭成年后的作品《应许之地》里的一章,但与《应许之地》的乐观基调相比,这本小书集中表达的是一个犹太女孩移民路上的艰难险阻,和对前途未卜的忐忑不安。

第二节 牺牲犹太传承,融入美国文化——是耶?非耶?

批评界对安亭的兴趣几乎仅限于《应许之地》。与该作品在普通读者中广受欢迎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它在学者中间遭受的冷遇。其原因主要在于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应许之地》在文类上属于自传。这一文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处在叙事作品和编年史的边缘,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在很多批评家看来,如果自传书写完全真实,那么它与史料无异,而不具有文学性;而如果这种书写不真实,那么它就应该属于小说,所以不存在独立的自传文学这一文类。弗莱曾说“当一个图书馆管理员相信自传作者说的话,他就会把它归类于‘非虚构’文学;如果他觉得作者在撒谎,他就认为它是小说。”尽管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起,自传逐渐成为各种后现代理论的试验场,各种理论将性别、种族重新阐释,“他者”、“自我”、“差异”、“认同”等话语为自传批评提供了新鲜的视角,但大多数批评家还是只把自传看成史料的补充。第二,对东欧犹太社区的描写及评价招致了犹太知识界的强烈批评。约瑟夫·雅各布(Joseph Jacobs)认为安亭“对犹太教轻蔑又憎恨”,路德维格·列文森(Ludwig Levinsohn)指责《应许之地》是“对犹太人民的公然背叛”,撒拉·科亨(Sarah Blacher Cohen)以“玛丽安亭的《应许之地》——撕毁承诺”为题,批评安亭使用“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语言敦促移民忘记自己的文化传承”。在他们看来,安亭为了被美国文化彻底同化,心甘情愿出卖了自己的犹太身份。第三,《应许之地》倡导的“同化”价值观因为缺乏对美国社会的批判而显得浅薄幼稚。玛丽·迪尔波恩(Mary Dearborn)认为“安亭一心只想被同化,以至于缺乏批判的思考”;科亨指《应许之地》“彻底地内化了主流话语,顺从了主流文化对她的殖民”。威廉·普瑞弗里德(William Proefriedt)则评价安亭的“叙述与美国主流文化对移民叙事的规约严丝合缝。”

这些批评归根到底,是循经典叙事学的思路,认为既然是自传,作家本人则等同于叙述者,真实世界等同于文本世界,把真实性看成自传文类的最高叙事原则:“非虚构文学里的‘我’永远都是可靠的叙述者,读者必须承认‘我’在说真话”。然而,自传是制作,而不是复述。正如弗莱所指出的,“自传与小说之间是一种不易察觉的过渡关系。大多数自传,和小说一样,是创作冲动的产物。这种冲动使作者只选择那些能构成某种完整模式的那些经历。”语言、叙事和修辞在创作过程中都参与了对事实的歪曲、改变和修正。因为自传的基本特征,是自传作者用满足当下“我”的自我意识为标准,筛选过去的事件,来构建文本里的“我”。这两个“我”显然无法完全重合。所以“读者和传记作家都必须认识到修辞、叙事手法和风格不但组织事实,而且也改变事实,以便创造一个文本世界的生平”。叙述者安亭是在美国生活了近二十年之后再来回忆童年的生活,她对东欧犹太人社区的描述与批判一方面是她内化美国文化“自由”,“平等”,“科学”的结果,另一方面更是她为了被美国读者接受而煞费苦心、有意为之的叙事策略。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在移民文化问题上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借由一部戏剧而得到广泛传播的“熔炉”观念。1908年犹太剧作家、评论家伊雷尔·赞格威尔创作的《熔炉》一剧的男主人公大卫感叹“美国是上帝的坩埚,是所有欧洲民族在其中熔化、重铸的熔炉……所有德国人、法国人、爱尔兰人、英吉利人、犹太人、俄国人,大家一起进入这炉子,上帝正在铸造美国人。”美国主流社会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借用这个剧名,顺势提出了美国主体文化和各国亚文化相互融合,形成一种全新文化,坚持每一个民族集团都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各国文化互通之中可以生出一种包括它们全部的新的文化合成体的熔炉理论。

但这种互相融合不可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发生。换句话说,经由熔炉锻造的“合成金属”——美国文化,是以白人英裔清教徒文化为渊源和主流的。要拥抱新生活,就要把古老的偏见和方法都置之脑后。要颠覆了新移民不可同化的排外话语,就必须在熔炉中改头换面。为了被主流社会所接纳,安亭不得不附和美国文化至上的价值观念,犹太文化因此需要被打上了逊于美国文化的、愚昧落后的印记。这既是主流话语意识形态对移民作家创作施加的压力和限制,又体现了作家本人在身份构建的过程当中对这些压力的让步与妥协。

比较安亭1899年出版的《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和1912年出版的《应许之地》,可以发现美国同化前后安亭对故乡态度的明显不同:在《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里,“我们一家”要坐船去美国,引来的不过是玩伴们的仰慕,大人们更感兴趣的是我们的包袱里都装着些什么家当。而且“尽管关于美国有许多神奇的传说,但聚在车站送行的人们仿佛是在参加葬礼,充满同情的涕泪横流把我们快要逼疯。”“我”对美国的向往,仅是对一次未知旅行的期待。但在《应许之地》中,安亭一家要移民的消息不胫而走,让我“出门买两戈比的黄油都要被家家户户拉着问长问短……新朋旧友从四面八方赶来,祝贺我们,为我们祈福,问各种关于美国的问题”。而“我”最深切的感受,是“一场探险即将开始的喜悦”。在《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里,我在火车上“对窗外的风景兴致全无,脑子里尽是车站的情景。我耳边响起每一次离别的声音,心跳似乎就会停止一小会儿……天空灰暗阴沉,刺骨的细雨绵绵密密地下着,晨间的雾气让人看不清前面的路。四周一片死寂,仿佛所有的悲欢都已被人忘记。”而在《应许之地》里“我”不再是无心观景,而是愉快地望着窗外,觉得“那两条锃亮的铁轨从天上横空而出,将我带去那伟大的世界”。在《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里,我因为晕船,在船舱里躺了足足一周,除了水什么都没吃的时候,我开始“怀念起波特罗斯克来——那是我熟悉的地方,是有朋友有亲人的家园”。但在《应许之地》里,对故土的眷恋,旅程的艰辛,前途未卜的忐忑都被一笔带过,取而代之的是对海洋的超验感受:“我深深感到这幅场景的庄严伟大!想象自己独自一人在海上飘荡,其他人都不复存在,只有海洋和天空是真实的。我听着涛声阵阵,觉得是在和故友谈心……整个大海既存在于我之内,又出现在我之外。”

也许可以说,一方面安亭为了摆脱旧世界的限制和阻碍,为了融入美国文化、迎合主流话语,有意识地采取了贬低犹太文化的叙事策略,另一方面她与生俱来的犹太血统和犹太文化集体无意识的影响一直在与这一策略抗衡。换句话讲,对犹太文化毫无眷恋的态度既然是虚构的真相,作家就难免欲言又止,自相矛盾。比如《应许之地》的书名就源自犹太圣经:“所以我(耶和华)才降世,要救他们摆脱桎梏,领他们走出埃及,去一个富饶宽广、流淌着奶与蜜的地方,就是迦南人、赫提人、亚摩利人、比利齐人、希利人和耶布斯人居住的土地。”书中各章题目,有很多也取自犹太圣经典故,如“智慧之树”,“出埃及记”,“吗哪”,“燃烧的荆棘”等。又如,在批评犹太教的同时,安亭反复强调,她视为累赘、到了美国之后就弃若敝屣的,并不是犹太宗教信仰,而是这一信仰的刻板形式。用她的话讲,她是“剥开犹太教规的多刺外壳……采撷到了犹太宗教的生命种子”。她从未否认犹太宗教的核心内容,即在一切程序、仪式和象征活动背后的上帝本身:

犹太宗教行为背后的实质是什么?在摘掉了形式、典礼、迷信的荒诞面具后,这个宗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信仰——信仰上帝永在,信仰上帝选中犹太人雅各布的后代为“特选子民”,要他们在世间各国传播他的律法。塔木德研究者们如山的典籍之下,石板上的诫命一如当初。逃离犹太神秘主义的羁绊,犹太教的要义深入信者的心间。各种教派纷争不断,你方唱罢我登场,而犹太人只退守在心灵一隅,专注地聆听亚伯拉罕的神的旨意……他知道,他和上帝之间不需要先知和救世主做中介。和上帝的密切关系正是犹太人力量的源泉。

再者,即使对她无情批评的正统犹太教的刻板形式,她也不得不承认这些礼仪是“囚犯”对“狱警”压迫所做出的回应,是世界各地流散的犹太人可以互相认同的标记。她一边认为犹太信仰限制了犹太人的发展,让他们的生活令人窒息的狭隘,一边又为犹太人的信仰之墙坚不可摧感到骄傲无比。她既对犹太教的繁琐礼仪嗤之以鼻,说它们是中世纪的迷信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又深深敬佩曾祖父贫病交加之时,还一丝不苟地遵守着犹太教的各种礼仪,常常祷告至深夜的虔诚。她对犹太饮食的诸多禁忌十分不屑,但她在美国第一次吃猪肉的时候,却经历了十分激烈的思想斗争。她宣称自己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却发现受了多年的美国教育后,还是不能确认上帝是否存在,世界何时开始:

那些逃离栅栏区的人们,被突如其来的自由激励,以为可以一劳永逸地摆脱与宗教的关系。他们十分渴望融入那美好的新天地,所以下定决心,要在举止、思想以及情感各个方面都彻底改变。他们为自己的转变而欣喜,以为过往的一切从此灭了踪迹。可是有一天,他们在面临重大考验,朝自己心灵最深处怔怔凝视之时,看到的却还是他的上帝。

概言之,安亭的美国“新自我”根本就深深扎根于自小所受的犹太旧教养:她的好学善学,坚韧顽强以及使命感其实都源自于她的犹太性。连她的“美国梦”,都有明显的犹太色彩:“梦想是我的精神食粮……虽然一度迷失在流放途中,我仍相信我终将找到我的王国。因为那将我的先辈们带离绝境的上帝也指引着我的路……这是上帝和我们犹太人祖先立的约。”对这一切,安亭无可奈何,虽然她渴望遗忘,只想活在当下,但意识里两个世界的博弈从未停止,这令她疲惫不堪:“深藏于我内心那个流浪的犹太人急着忘记一切。如果不是总要记起过去,我可以无所畏惧地生活下去。”这种作为犹太人来忘记犹太过去的悖论,正是她以及许多第一代犹太移民面对犹太历史时,在忘却与记忆之间挣扎徘徊的真实写照。

第三节 “美国同化”——虚构的真相

安亭的代表作是自传《应许之地》(The Promised Land)。《应许之地》共有二十章,围绕主人公的成长经历展开,其讲述开始于俄属波兰小镇中世纪般的犹太人栅栏区(Pale of Settlement),结束在二十世纪美国的现代都市波士顿。随着这一物理时空的转换,主人公从受尽种族与性别双重歧视的犹太女孩玛什卡·安亭,成长为被美国主流文化所接纳的女作家玛丽·安亭。这种逃离旧大陆,奔向应许之地的“出埃及记”,正是移民传记文学的经典范式。

作品前八章讲述了十九世纪俄国犹太人的悲惨生活。安亭出生的1881年,是“犹太人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年三月,沙皇亚历山大二世遇刺身亡。调查发现,涉嫌人员中有一名犹太女子赫西娅·赫尔夫曼(Hesia Helfman),于是空前激烈的、有组织的反犹暴行(pogrom)迅速席卷俄国及其周边地区,并一直持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其范围之广,程度之深为中世纪以来所未见。1882年起的十年间,沙皇政府颁布了“五月法令”等一系列法案,苛刻限制犹太人的居住范围,谋生手段和教育机会:包括禁止在现有的犹太人栅栏区内外建设新居民点,准许各地居民对犹太人实行“有罪驱赶”,犹太人不得从事工业、农业和大多数专门行业,明确限制犹太子弟在大学和中学的最高限额等等,给犹太人造成巨大的生存困境和心理恐惧。

在第一章“栅栏之内”,安亭就揭露了沙皇政府对犹太人在宗教、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压迫:“自从能听懂大人说话,我就每天无数次地听到同样的警告:我们犹太人,必须生活在栅栏围起来的地方。外面的世界不属于我们。”当她被俄国男孩欺负时,妈妈无奈地告诉她俄国人想对犹太人干什么都行。久而久之,安亭将身为犹太人所遭受的一切不公当作生活的一部分,歧视的枷锁已经深深地锁住了她年幼的心灵。虽然当时的反犹暴行集中在南部农村地区,安亭居住的地方并没有遭袭,但安亭借幸存者之口揭露了反犹暴徒的滔天罪行:“那些农民用镰刀、斧头、木棒残杀犹太人……他们当着犹太母亲的面,把刚出生的婴儿活活肢解……经历过屠杀的幸存者,一辈子再也没笑过。”安亭还谈到尼古拉一世的时候,犹太人被强行改宗的情况:七八岁的犹太男孩常常被抢走,然后送到基督教家庭里进行归化教育。牧师软硬兼施,强迫他们皈依基督教,但往往很难得逞。这些孩子无论身心遭受何种创伤,也不肯放弃犹太信仰。

沙皇俄国四年兵役的规定给犹太男青年的精神世界和世俗生活都带来很大损害。就犹太信仰而言,士兵们吃的是不洁食物,不能蓄须,安息日也必须工作,更无法去犹太礼拜堂。即使服役期满回了家,他仍旧无法摆脱这四年非犹太人的生活强加于他身上的耻辱和罪恶:“我曾目睹一个堂兄在安息日扛着枪在广场上操练。我觉得十分羞耻,仿佛我自己犯了不敬的罪。难怪那些儿子们被征兵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一辈子都觉得抬不起头。”而且,犹太青年一般早婚,到征兵年龄二十一岁时,不少人已经娶妻生子。四年没有男主人,对多数家庭而言是灭顶之灾。等他们两手空空从军队里回来,家里已一贫如洗,许多人只好靠社团的救济度日。于是犹太人想尽一切办法逃避服兵役:有钱的行贿,有亲戚在外的逃走,实在没有其他法子,一些人就忍着巨大的痛苦伤害自己的身体,希望体检过不了关。无论成功与否,这些伤害都会令他们落下残疾,抱憾终身。

经济上的压迫则更为普遍。安亭不无嘲讽地写道:“要在波特罗斯克生活下去,最便宜的办法就是一路行贿……在我素未谋面的沙皇和我再熟悉不过的巡警之间,是一支各式官员组成的长长的队伍,他们个个都朝父亲贪婪地伸出手。”偷税漏税成了多数犹太商人的选择,但是偷税行为一旦被发现,罚款数额将会致命。所以犹太商人的两难处境是:老实交税的入不敷出;偷税漏税的终日惶惶。更糟糕的是,大多数犹太商人只能在栅栏区之内从事贸易,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少数人,例如安亭的一位叔叔,会高价购买一种“第一行业工会会员”(First Guild)的头衔,以便一年两次在加起来不超过半年的时间内,在栅栏区之外从事贸易。可一旦超出规定的时间,要支付天价罚款。安亭常常想像“叔叔拔足狂奔,指望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生意做成;一个警察跟在他身后,一分一秒地计时”。

除了控诉沙俄政府的排犹罪行,安亭细致地描述了俄国犹太人在栅栏区内恪守犹太教义的生活。设立栅栏区一方面把犹太人隔离在主流社会之外,让他们无法正常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活动,另一方面反而又为俄国犹太人较为完整地保留正统犹太教的传统提供了条件:与主流社会的隔离,犹太人被同化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栅栏区内犹太人高度自治,成为犹太人在异质文化领域内的“文化飞地”——悠久的传统、深刻的宗教思想和共同的历史遭遇,让犹太人始终有强烈的责任感与愿望,要设法维持犹太种族的纯洁与独立,保持和延续民族文化的生命。栅栏区内的犹太人按照传统的方式生活,犹太教律法和伦理准则在最大程度上得到遵守。信奉正统犹太教的教徒们严格地按照《托拉》(Torah)所列的613条诫命行事。从社会契约的拟定,到个人卫生的细节,栅栏区内的犹太人在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的一切内容中实践《托拉》规定的行为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讲,栅栏区的设立,反而成了犹太人保持文化传统、强化种族意识和宗教信仰的有效工具:

我的出生地有一面坚不可摧的墙。沙皇的炮火,牧师的酷刑,农民的武器都对它束手无策。这面墙,就是我们犹太人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信仰之墙。囚禁于灭绝人性的限制生活中,在所有努力都被挫败之后,俄国犹太人唯一能依靠的,就是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对上帝信仰——在对《托拉》的学习中,他发现了抚平所有创伤的油膏;在一丝不苟恪守传统礼教中,他寄托了自己精神的向往……在安息日宁静的暮色中,忧惧的尘土四散飞去,因哭泣而暗淡的目光里,喜悦重新燃起。

安亭特别谈了犹太人悠久的“崇智”传统。既然作为上帝的“选民”,犹太人要遵守和传播上帝的“道”,那么首先就要学习和领会这“道”。犹太人长期遭受种族迫害,四处离散的特殊历史,使得对上帝之道的研究成为世界各地犹太人身份认同的标志。也因为如此,学习被犹太人看作是一种使命和责任,是与民族命运休戚相关的大问题。以学习求生存、得发展的思想成为犹太人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波罗特斯克,虽然俄国人的学校总有各种理由将犹太学生拒之门外,但栅栏区有免费的希伯来语学校。按犹太惯例,成绩优秀,有望成为学者的寒门学子会由较为富裕的家庭以提供食宿的形式给予资助。安亭家境殷实之时家中就有过这样的客人。衣着寒酸的青年客人以后会成为拉比,这让孩子们崇拜之至,觉得他“吃白菜的样子都透着神圣”。犹太男孩子四五岁就被送去Heder(希伯来语学校),一直学到至少十三岁。安亭的弟弟五岁入学,第一天上学时大人会给他一块面包,上面用蜂蜜写着:“摩西留下的《托拉》,是雅各后代的宝贵遗产。”安亭生动地描绘了男孩们学习的情形:

他们围坐在书桌四周的长椅上,戴着帽子,流苏垂挂在衣襟下摆。老师则坐在桌子的一端……人人都在大声地朗读……每个人都试图盖过别人的声音。认真的孩子除了提问眼睛不会离开书页,淘气的那些就四处乱瞅,还在桌子下面互相踢打。拉比一旦发现,就会拿尺子狠狠敲打他们的手指关节,房间角落里靠着一个白桦木长棍,是给那些背不出书的孩子准备的。

表面看来,安亭对波罗特斯克严格遵守犹太律法的生活进行了毫不留情的口诛笔伐。以上述犹太教育为例,犹太儿童由宗教法典开始的启蒙教育,在安亭眼中是一场噩梦:“我弟弟五岁开始上希伯来学校,可他一点也不喜欢。天天关在学堂里,背诵着完全不理解的文字,他哭闹不止……他的童年就是个可怕的噩梦,梦里是愚蠢的拉比和他残忍的教鞭,以及隔都内的压抑生活。”安亭进一步指出,犹太教育以宗教为本的做法,剥夺了犹太人与其他知识接触的机会,无法被新思想激励和催化。长时期的宗教教育在犹太人脑子里塞满“无用的学问和偏见”,让他们躲在犹太会堂,将思辨消耗在对宗教典籍细节的纠缠上,是父亲在美国生活失败的罪魁祸首。在价值观念已经美国化的安亭看来,这些墨守成规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犹太人思想的进步,导致了他们在各种繁杂的宗教礼仪中寻找寄托,而这种寄托是落后的、非理性的,因为礼仪不过是古怪的形式和中世纪的迷信。她甚至坦言自己信仰犹太教不过是遵守犹太社会的基本规约,并无虔诚可言。

犹太传统的父权主义是安亭另一个攻击的对象。在正统犹太教的价值体系中,女性的角色被严格地限定在家庭之内:“女孩子的教室是她母亲的厨房……男人在研究律法中忙碌;而女人的唯一工作,就是做母亲。”既然不能外出工作,经济上则无法独立,女性就只能沦为男性的附庸,因此地位低下不言而喻。犹太女性婚前依靠父亲,婚后依靠丈夫,丈夫老了依靠儿子,于是结婚生子成为她们的头等大事。作为犹太女性的安亭,“学会的第一句祷告词,是请求上帝让一个虔敬的人娶我为妻,让救世主出现在我众多的儿子里。”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就会通过职业的媒人帮子女寻找结婚的对象。安亭母亲出生在从商的富裕家庭,十六岁时媒人开始登门,并将结婚的对象锁定在年轻学者身上(犹太民族的理想婚姻是学者和商人的结合)。母亲虽不愿意告别少女时代,但“一个波罗特斯克的孝顺女儿只能服从。她就像个商品似的被估价、贴标签,放到婚姻市场上。”婚后无子也是骇人的罪过。安亭母亲的一位有钱的姑妈不能生育。波罗特斯克的妇女一边羡慕她华丽的衣橱,一边私下里议论她的丝绸袍子里裹着的是一颗空虚的心,认为她没有孩子是对她不守本分,跟着提琴手丈夫四处抛头露面的惩罚。总之,在安亭眼中,犹太教在婚姻家庭方面的种种规定都是剥夺女性权利,限制女性能力的做法。犹太人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结构,是一种社会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它忽略个人的发展,古老又落后,让人们没有选择生活方式的余地。

从第九章起,《应许之地》开始紧紧围绕同化展开叙事,从政治身份美国化,教育和语言美国化,精神世界美国化,详细讲述了她被美国文化同化的过程,是“美国同化叙事的极致”。

作为叙述美国经历的第一章,第九章集中谈的是公民身份,即政治身份的美国化问题。本章题目和书名一致,足见公民权利之重要。因为政治身份美国化,或者说美国公民权利的取得,是安亭得以享有自由、平等以及追求幸福之权利的宪法保证。这一权利看似空洞,却是从原则上承诺了一个公平的机制。公民身份赋予的信仰自由,至少在制度层面,保证了犹太人不会因为宗教而受到歧视待遇。公民身份还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美国法庭,原告和被告,证人和旁人都坐在一起,没人低人一等,也没人被欺负。正像宪法说的,大家全都是自由和平等的。罪犯被绳之以法。”当然政治身份美国化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立法与司法层面。公民身份让安亭认识到“伟大的华盛顿和我是同胞,我们都是美国公民”,并由此产生了一种认同感。她宣称美国是“我的国家”,因为“国家是全体公民的,我是公民之一”。所以本土出生的美国人和他们来自世界各地的兄弟姐妹不再有高低之分:“我是一个来自栅栏区的傻孩子,但我也被给予了美国的自由。”

公民权的取得是安亭脱胎换骨,重获新生的起点。因为美国公民这一政治身份,对犹太人来讲弥足珍贵。和其他少数族裔不同的是,犹太人在大离散以来的近两千年时间里,在世界各地流离失所,一直是居住国低人一等的“居民(resident)”,而从未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享受过“公民(citizen)”的权利。安亭移民之前生活的沙皇俄国是当时欧洲反犹活动最猖獗的国家,犹太人遭遇了限制居住、强迫改宗、横征暴敛、反犹驱赶种种暴行。来到美国之后,美国公民身份确保了安亭和其他人同等的权利,把她从种族和性别的双重桎梏中解放出来,才让她有机会发挥自己的优势,与其他人平等参与竞争,为理想奋斗。

美国同化的另一内容是教育和语言美国化。与取得公民身份密切相连的是获得接受教育的权利。或者说教育是公民权利的一种具体体现:“走向波士顿,她(安亭)无疑将在这里找到宗教自由。但对她和她的姊妹们而言,免费的公共教育才是更直接的承诺。”美国的教育不仅免费,还否认了性别、阶级、种族的区别。这自然对身为犹太人和女性双重他者的安亭是莫大的福音。免费教育培养和激励了贫穷又智慧的年轻移民智力上、专业上和艺术上的热忱:“如果美国真是金山,学校就是山上的堡垒。因为美国不光在山里有黄金,还有金子般的珍贵机会,留给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接受教育是获得体面职业,提升社会地位的前提。教育让安亭意识到,自己要把学习热情、学习能力和写作天赋运用到极致,以争取成功。尤其在老师推荐发表了她的英语短文后,她更坚定了要靠写作成名的决心。此外,学校女教师身上的独立精神、尊严和成就感,也为安亭为成为一名知识女性提供了前行的动力。总之,“公立学校对我们外国人和对这个国家做的最伟大的事,就是把我们变成美国人。”

教育给移民带来的好处还在于教他们掌握英语。移民通过语言学习发生转变是《应许之地》的中心叙事之一。内什说得好:“韦氏标准美国英语通过一致的语言打造了美国社会;英语习得好比一张车票,引导犹太移民走向成功。”英语作为与多数人人际交流的工具和主流文化的载体,其重要性毋需赘言。对移民来说,学会英语是融入主流社会的基本前提。而且,安亭在求知若渴,强烈希望有归属感的少年时代来到美国,在学习英语语言的同时,也接触了以语言为载体的美国历史、地理知识、文化价值观念,很容易将它们一并吸纳、内化。她声称:“我热爱英语……我对美国历史的发展过程感到高兴,尤其是对美国人一开始是英国人感到高兴。要不然我就没机会学习这门美丽的语言了。”其实是巧妙地借宣布自己热爱英语之机,将自己和美国联系在了一起:她没有英国人的祖先,但她可以崇拜英语;而一旦掌握了英语,她又和英国人有了文化和情感的联系。语言同化叙事常常被用来展示人物逐步舍弃母语,习得第二语言的过程。安亭的经历就是新移民通过语言习得被改造,皈依主流文化,获得重生的例证。她十五岁在报纸上发表英文诗作,十八岁出版第一本英文书,三十岁凭借《应许之地》成为作家。用英语写作是移民作家融入文学主流获得物质利益和文化上合法地位的基本前提。

美国同化还表现在作品体现的超验主义意识形态上。首先,与梭罗的《瓦尔登湖》一样,在《应许之地》里,大自然的清新扑面而来:“橡果如雨般纷纷下坠,小松鼠仓皇奔走,时不时还有踯躅的蟋蟀唧唧低吟,在充满香气的空中奏出和谐的天籁之音。”因为相信超验主义所主张的,人和自然共享的灵性让彼此可以通感交流,安亭觉得自己的生命会因为偶然的户外之旅发生改变。她不止一次提到听到了春燕呢喃,目睹了芳草萋萋,她就对人类生出信心。

其次,超验主义者有关人的意识超越现实经验,直接感知上帝的观念,深刻影响了安亭对于犹太信仰的看法,她认为犹太教在摘去光怪陆离、讲究形式的面具之后,其精髓是个人与上帝不需要借助任何中介的交流。她也赞同“超灵性”让万物分享了上帝的神性,成为上帝的一部分。就像爱默生感叹“站在空阔的土地上,就仿佛头脑沐浴在清爽的空气里,思想被提升到那无限的空间中,所有卑下的自私都消失了……我成了上帝的部分或分子”一样,安亭坦言“作为人类一分子,我是多么了不起……我精神抖擞地活在这二十世纪之初,头脑里贮存这世间的一切智慧。我就是过去,我就是现在,我就是将来,我永远存在”。

最后,超验主义强调个人的中心地位,认为个人潜力无限。安亭也坚信贫民窟的日子充满了各种可能性,假以时日就会结出硕果。超验主义看重个人的主观能动和自立能力,所以爱默生有名言曰:“我们要用自己的脚走路;我们要用自己的手来工作;我们要发表自己的意见。”而安亭的表达则是:“一旦我们存在,就要创造出自己的世界。没有什么可以强迫我偏离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我热衷对万事万物保留自己的意见。”

总之,同化作为美国少数族裔的理想文化模式,在《应许之地》里得到了有力的表达。身份的美国化,使安亭摆脱了以前在俄国受到的种族和性别的双重限制;教育和语言的美国化,则内化了她对主流社会的认同和归属感,也是她融入主流社会的基础;超验主义价值观念的形成,让她从精神上与主流文化取得了一致。终于,安亭可以以美国人的方式思考,按美国人的方法做事。她与移民、贫穷作斗争,利用多种机会,为自己赢得与美国本土出生的孩子同样令人羡慕的一席之地。《应许之地》的中心叙事,就是将美国文化同化作为外来移民最理想的文化模式。

当然,安亭并没有完全掩饰同化过程中的种种艰辛。她的叙述中包含了不少令人沮丧的经历。首先是经济上的贫穷。十九世纪晚期移民美国的东欧犹太人为了逃离俄国的迫害来到美国时,绝大多数人身无分文,没有一技之长,语言也成问题。他们要么失业,要么在血汗工厂从事最底层的工作。安亭的父亲就是如此。他经营杂货店屡屡失败,又因为不懂英语长期找不到工作,八口之家每况愈下地辗转于波士顿各个贫民窟。即使教育免费,安亭的姐姐为了挣钱养家还是放弃了念书。姐姐嫁人后,家里的开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则全靠弟弟卖报纸维持。安亭自己常常饿着肚子去上学,连一小瓶咳嗽糖浆都买不起。贫穷让母亲晚上难以入眠,清晨醒来也提不起精神……而对一家之主的父亲而言,贫穷更是一条张牙舞爪,喷着毒液的恶龙。

与经济状况的恶劣相伴的是社会地位的低下。当时,在大多数美国人眼中,犹太移民就是些贩夫走卒。他们要么拎着装满廉价百货的篮子上门推销,要么推个小车走街串巷,还时不时被警察吆喝着赶来赶去。当安亭进入波士顿拉丁女子高中之后,她强烈意识到美国本土出生的人相对移民所具有的优越感。尽管也有同学对安亭表示友好,但这种友好包含的仍然是一种居高临下:是以美国本土居民的目光,来感慨一个移民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安亭无法加入时髦话题的讨论,也清楚自己和这些乘着马车来上学的富家女有天壤之别:“后湾区(富人区)和丹佛街(贫民窟)的孩子,到底无法手挽手走在一起。”有一次去同学家里小坐后走在回家的路上,还在回味刚才帷幔低垂、暗香渐递的高雅,就被睡在大街上的流浪汉绊倒,摔了个结实。这种强烈的贫富反差,像探照灯似地将安亭的双重生活在她自己眼前暴露无遗。

犹太移民的家庭生活在同化过程中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在犹太宗教信念既已动摇,美国文化价值尚未定型的时候,犹太家庭里混乱取代了有序,矛盾腐蚀了纪律。通常是一个家庭当中,父母还坚持犹太信仰,而子女却追求美国的生活方式,两代人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因此很难避免。“家庭生活的四分五裂是犹太编年史上最遗憾的事。”

但同化过程的艰难,被同化结果的光明所抑制,这才是贯穿《应许之地》的叙事主题。安亭通常先叙述困难,再表达困难可以被战胜的乐观态度:刚刚感叹完富家子女衣着光鲜,马上就表示自己可以对锦衣华服视而不见,不会因为衣衫褴褛而自卑;上一句才说到因为付不出房租遭到羞辱,下一句就讲贫穷只是表面、暂时的,美国黄金遍地,自己已经走在掘金路上;她一边向读者描述脏乱不堪的丹佛街贫民窟,一边又说这是她梦想开始的地方:“我用自由的双手,在卑微贫瘠的土地里种下了希望的种子,知道它终有一天会开出芬芳扑鼻的自由之花。”至于那些弯腰驼背,在陌生土地上遭人耻笑的老一辈移民,只要能看到子女像真正的美国人那样生活,就什么痛苦皆可抛诸脑后了。总之,“在我经历所有困难的时候,我执着地相信它们终究会过去。”可以说安亭虽然没有否认困难的存在,却一直在淡化这些困难的消极效应。她力图证明的是,移民在美国化的过程中,会遭遇各种困难。只有在接受美国同化的过程中渐渐战胜这些困难,才是移民的唯一出路。

正因为如此,在强调族裔特性、文化多元的今天,不少批评家认为《应许之地》只映射了主流意识形态,没发出抵抗的声音:“安亭一心只想被同化,以至于缺乏批判的思考”“安亭彻底地内化了主流话语,顺从了主流文化对她的殖民。”“安亭的叙述与美国主流文化对移民叙事的规约严丝合缝。”的确,《应许之地》的同化叙事是安亭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的美国犹太作家群的最大区别。对这一点,克拉默尔(Michael P.Kramer)的评价十分贴切:

美国犹太作家大都不愿意被贴上‘犹太’的标签,这一点上安亭和他们一致。但安亭与他们不同的是,这些二战后崛起的作家表现的是一种‘批判式同化’,他们关注的是美国和犹太两种文化不可调和的冲突。同样用英语写作,同样与犹太传统保持距离,但战后的犹太作家因为对主流文化也保持距离而使得这种双重的疏离恰恰成了他们犹太性的特征。

也就是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的犹太作家虽然也摆脱犹太传统,但他们对主流文化始终存在质疑。他们书写的,是同化了的犹太人没有根基的漂泊感,是身处繁华仍然感觉被流放的异化感。这种在美国文化和犹太传统之间挣扎取舍,患得患失,成为他们创作的源泉。与这些五十年代后成长起来的犹太作家不同,与他们不同,安亭在《应许之地》中展开的是移民同化的宏大叙事。

而安亭之所以认同主流文化而不是与其保持距离,按文化诗学的一位重要人物杰诺韦塞的话讲,是因为“本文不是存在于真空中,而是存在于给定的语言、给定的实践、给定的想象中。语言、实践和想象又都产生于被视为一种结构和一种主从关系体系的历史中。”安亭进行创作时,正逢美国排斥外来移民的狂飙席卷全国之际。“在美国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历史时期的排外主义像1880—1920年间那样杂乱纷繁、扑朔迷离,其中的各种因素时而交替上升,时而共同发挥作用,把限制外来移民的浪潮推向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形成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排外狂飙。”因为从1880年起,大量东南欧移民的涌入,给美国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移民提供了青壮劳动力,并且不惜降低工资标准和工作条件,因而成为本土美国工人强劲的竞争对手。从宗教的立场来讲,新移民多为希腊东正教、罗马天主教和犹太教教徒,而美国本土则是新教教徒居多,宗教矛盾很难避免。从人口构成的方面看,非盎格鲁—撒克逊民族通常不节制生育,长此以往也许会改变美国人口的种族结构。他们操自己的语言,按原有的习惯生活,似乎很难融入美国社会。总之,由于十九世纪晚期来自南欧、东欧和亚洲的移民与早期移民在语言、宗教、风俗习惯等文化风貌上存在较大差异,大量的移民涌入客观上又的确加剧了美国城市化进程中的资源竞争、政治腐败和阶级冲突,新移民对美国社会机制造成了严重损害的看法成为主流。更为极端的种族优劣论也于此时甚嚣尘上。知识分子、宗教人士、政客同气连声,利用优生学的伪科学理论攻击来自亚洲和东南欧的新移民种族低劣,鼓吹要保护美国的优秀血统不被低下族类玷污,就必须限制移民。他们甚至将遗传特征从生物学层面扩大到文化和社会层面:指控新移民不仅身体虚弱,智力低下,而且道德沦丧。排外主义者们四处活动、能量巨大,推动了一系列限制移民政策和法规出台。

在这样的政治气候下,身为作家和移民权利活动家,安亭认为自己有责任反驳本土主义者对移民种种莫须有的诽谤。既然排外理论,尤其是排犹理论的核心,是移民封闭保守,既缺乏被同化的愿望,也没有被同化的能力,无法成为美国人,还有可能用异质文化“污染”美国本质文化,那么要驳斥这种理论,就要展现新移民主观上愿意被主流文化所接受,客观上也有能力逐步吸收美国的生活方式、价值标准甚至精神境界,最终可以在美国这个“熔炉”内获得和其他美国人一样的文化特征。

所以,为了达到“属下”发出声音,被主流社会听见的目的,安亭结合当时美国社会爱国热情的高涨的特点,在自传中采用同化叙事,以本人成功融入美国社会的经历,来表达移民对美国国家的热爱以及对美国文化的拥戴,通过这一同化叙事策略,指出东欧新移民和美国本土出生的人以及来自西北欧的移民并不是那么不同。新移民也持同样的价值观,也愿意为美国做出牺牲,渴望被美国改变而不是改变美国。移民的故事就是美国成长的故事;是本土美国人和他们来自世界各地的兄弟姐妹聚集在同一面国旗下的故事。安亭的同化叙事让移民无法同化的排外理论不攻自破,也让美国读者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反思。正如《纽约时报》评论的那样:“安亭是一个美国人。就像她在书中写的,我们看不起移民,因为他们贫穷,粗鲁,笨拙。但他们很快就可以成为优秀的美国人,因为他们懂得珍惜美国的价值。”麦金尼提(Keren McGinity)也评价安亭是肩负着“提升移民形象,让美国人认识到移民对美国文化所作贡献”的女性。

当然,同化叙事并不仅是作家为了赢得美国读者认可,以获得机会为移民辩护的策略。它同时体现了主流话语意识形态对作家创作施加的压力,以及作家本人在身份构建的过程当中对这些压力的让步。一方面整个权力话语体系规定了个体权力的方向,全社会被整合在同一轨道上,作家作为个体无法完全摆脱主流意识形态的制约;另一方面虽然规约强制的话语与作家内在自我并不完全吻合,但作为同化运动的受益者,安亭亦有意与主流意识形态保持一致。在这种种复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安亭在《应许之地》中对自己的经历有选择地遗忘,有目的地保持沉默,不惜自相矛盾,构建起一个顺利同化的文本世界。这既是作家对歧视移民话语的抵制,又反映了她对“熔炉”、“超验主义”、“平等”、“教育”种种主流叙事的妥协。正因为如此,《应许之地》的同化叙事并不是像一些批评家认为的那样没有价值,而是恰恰是这本移民自传的真正意义所在。我们可以看到该作品反映的文学与历史、政治的复杂关系:反种族优劣论的呼声固然有其颠覆的力量,但最终还是通过主体的协合被抑制在主流熔炉意识形态所允许的范围和程度之中。同时,同化叙事对“美国化”历史运动的强化,亦体现了文本对历史塑造的能动作用。

安亭在写作《应许之地》的同时,还创作了两个短篇小说,分别是《马琳卡的赎罪》和《护身符》。其中前一篇是在修改《应许之地》的时候写成的,还未刊出她又写了后一篇。令人回味的是,这两篇与《应许之地》同期创作的小说并没有像《应许之地》那样对犹太文化持批评态度。相反,两篇小说均带有浓厚的犹太色彩,无论是场景设置、人物塑造、还是作品主题,一切均围绕犹太信仰展开:主人公都生活在波罗特斯克,他们都是凭借对犹太信仰的执着达成了自己的心愿,都体现了因为虔诚信仰得到拯救和补偿的主题。

这种不一致正是安亭对犹太问题复杂矛盾心情的反应。《应许之地》是自传文学,是一种高度自觉的创作,传主往往为了某种需要,把真实的人生经历“文学化”。安亭就是考虑到当时的政治因素和读者接受程度,才在《应许之地》里采取了疏远犹太文化,热烈拥护美国的同化叙事策略。但是小说创作不同。小说因为其虚构世界的本质而让作者有更为充分的自由。她在向《大西洋月刊》邮寄《护身符》时,在随稿的信中她写道,“我想要美国人了解它……我的脑子里全是波罗特斯克。”

《马琳卡的赎罪》围绕着具有鲜明犹太特征的饮食概念展开,讲述了一个犹太女孩拒绝听从拉比的建议,吃了“不洁”食物,还试图以此来试探上帝的权威,遭到惩罚之后诚心悔过,并最终获得补偿的故事。九岁的马琳卡,父亲去世得早,母亲靠卖鸡蛋养活她和哥哥,生活十分艰难。她头脑聪明,心思活络,常常提一些哥哥的老师都回答不出的问题。但穷人家的女孩没有上学的幸运,她只能百无聊赖地待在家里做做家务。一天,马琳卡的母亲看着女儿因为长期缺乏营养而干枯的发梢一阵心酸,下决心把一只生不了蛋的瘦小母鸡杀掉,给两个孩子补充营养。可杀鸡的时候,嗉囊里面的一段铁丝让母亲犯了愁:这段铁丝也许会让原本可食的鸡肉变成不洁的食物。于是她打发马琳卡去问拉比。拉比在查看了铁丝被发现的位置、长度,并查阅了典籍后,宣布这只鸡已被污染不可食用。马琳卡伤心失望之余,对拉比的判断产生了怀疑。于是她隐瞒实情,谎称拉比说这只鸡洁净可食,并向上帝祷告,如若鸡肉真的不洁,愿一人承担责任。就这样,一家人如愿饱餐了一顿。但就在马琳卡喝最后一口汤时,她猛地一阵咳嗽,把鸡骨头呛进了喉咙,差一点窒息丧命。马琳卡顿时领悟,这是上帝对自己祈祷的回应,是对她不信、不敬的惩罚,于是她对自己怀疑上帝的荒唐追悔莫及。为了弥补犯下的错,她将最心爱的小红皮靴投入河水中,诚心诚意地求上帝接纳她的“祭品”,宽恕她的罪过。很快,马琳卡冒犯上帝并遭到惩罚的消息传到了拉比耳中。经过一番交谈,拉比十分内疚,因为如果他当时注意到这顿鸡肉对马琳卡有多重要,就可以满足她的愿望,判定鸡肉可食。为了弥补,拉比决定免费收她做学生。马琳卡认为仁慈的上帝因为看到了她悔过的诚意和决心,不光接受了她的忏悔,还达成了她最大的心愿,从此诚心皈依。

不难看出,马琳卡与《应许之地》里少年安亭颇为相似,她们都喜欢思考,都不盲从,对犹太信仰,对上帝,她们都不满足于知其然,而是总想知其所以然。安亭用上帝用什么创造天地,上帝又是谁造的等问题将拉比问得哑口无言。马琳卡的餐后祷告做得太快,被母亲指责偷工减料时,她争辩说如果只吃一个土豆还要念完整个祈祷词的话,她只能念得快点,不然无法和明天吃完鸡后做的祷告分开:

如果我们对上帝赐予食物的多少不加区别,都表现出同样的感激程度,我觉得他会认为我们没有诚意。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这样的。利亚阿姨带着水果和甜酒来看发烧的哥哥,您对她多感激啊。可是那个只是带了一勺盐来的邻居,您好像就很少提她。难道万能的上帝会不知道这中间的区别?

安亭曾经违反安息日不得将任何物品带出门的规定,带了一条手绢跑到街上,试图验证会不会被上帝降罪。马琳卡挑战犹太律法的做法是直接违背拉比的命令。在拉比判断鸡肉不可食后,马琳卡的情绪很快从最初的伤心转向质疑:“其他人的鸡,身体里什么稀奇的东西都有,还是被认定洁净可食,为什么我的就不行……因为拉比这么说。可如果他错了怎么办?”质疑过后,她愈加心有不甘:如果因为拉比的判断失误,造成了她和家人没吃上鸡,其实是由他们来承担拉比犯错的结果,这不公平。最后,这种不甘扮演了催化剂的角色,将马琳卡灵魂里一直躁动的叛逆和倔强转化成了实际的反抗:她隐瞒实情,告诉家人拉比说鸡肉可食。在进家门之前,她向上帝祷告,如果她是错的,请上帝惩罚她一人。

她的这一祷告最终得以应验:“就在汤都快喝光的时候,她忽然咳了一声,紧接着整个头部剧烈地痉挛,小脸涨得通红,眼球越来越外凸,舌头也长长地挂下来——是的,马琳卡被鸡骨头卡住了”。脱险后,马琳卡将事情原委道出。在邻居们一片“只有意地绪语方能表达的恐惧,责备,愤怒”声中,她静静地躺在地上,陷入自我谴责的万丈深渊里,上帝应了她“如若我错了,请惩罚我一个”的诉求,不容辩驳地说明以前她对信仰一切的怀疑和否定都是错误的。她怎能不后悔呢?

只有她清楚,自己是怎样怀疑上帝的文字,怎样违背大人的权威,只有她才知道自己每天的祷告里面有多少稀奇古怪的愿望,最后,她竟然直接无视拉比再清楚不过的指令,只不过是为了几块骨头一碗汤,她就陷不明真相的母亲和哥哥于不义。

所以此时,她渴望找到一种方式为自己犯下的错误忏悔,让上帝看到她彻底悔改的心意。然而,和她想要洗心革面的愿望同样真实的,是她热爱思考、心思灵动的个性,她的赎罪方式十分独特:马琳卡在街头痛苦徘徊时,无意中走到了河边,犹太人在吹角日举行“塔什利赫”(Tashlich)的地方。她忽然想到自己也可在流动的活水边,和以前有罪的灵魂告别,开始虔诚的新生活。她还想行“赎罪祭”,通过忏悔、祷告、禁食和献祭乞求上帝的宽恕。她甚至还把这两个仪式合在了一起:在河边给上帝献上赎罪的祭品。显然,马琳卡的做法违反了犹太教关于这两个仪式的一系列规定:从时间上说,塔什利赫只能在新年第一天举行,赎罪祭则只能在新年赎罪日前一天即新年第九天举行,而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安息日,仪式的内容相差得更远:赎罪祭要以家禽来献祭,举行仪式的时候必须要背诵特定的献辞,仪式完毕后要把家禽吃掉。马琳卡背不出这番话,她的祭品也不是鸡,而是她安息日的服装,甚至包括一双靴子;她把它们沉入河水中顺流而下,仪式就算完成了。

可是这四不像的赎罪祭却让马琳卡如释重负,心情平静。她赎罪祭的做法虽然违反了一长串犹太教义,但她却没有觉得丝毫不安。凭着对上帝的绝对信心,她认为上帝一定能透过这令人啼笑皆非的仪式,而看到自己顿悟悔过的内心。尽管安息日不是赎罪祭的时间,但上帝不会只在赎罪日才允许人忏悔;虽然皮靴算不上合格的祭品,但它们是马琳卡至爱的东西。“小皮靴发出轻快的吱吱声,就像她的心在歌唱。”把它们奉献给上帝,比一只母鸡更能代表她赎罪的决心和对上帝的诚意。这个仪式象征马琳卡向不虔诚的过去告别,怀着对上帝的绝对信仰开始新生。

因此,当马琳卡站在拉比面前陈述这一切时,她眼神清澈,神态坦然。而拉比也并没有怪罪马琳卡仪式的不妥,只是问她后不后悔将靴子献给了上帝:

“不,当然不。”马琳卡急切地说。“虽然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再拥有这么漂亮的靴子,我真的打心眼里觉得高兴,因为它是我献给上帝的祭品。全知的上帝一定明白靴子对我有多重要,所以他会了解我的诚意,使我蒙恩。”

这种热诚感染了拉比,也让他深深后悔自己之前的判断。本来,按照犹太典籍的规定,对不洁食物存疑的时候,拉比应该尽可能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结论。而诺森拉比却因为忽略了马琳卡的家境而做出了鸡肉不可食的决定。因此,他也要“赎罪”——免费给马琳卡当老师,教给她一切关于上帝的知识。所以,《马琳卡的赎罪》有双重含义:一是马琳卡为自己违抗上帝的律法赎罪,二是拉比为了弥补自己过失对马琳卡作出补偿。无论哪个角度,马琳卡因为自己赎罪的诚意,得到了上帝的眷顾:“上帝知道她聪明又无知,所以就派了老师来指引她走出黑暗。”

安亭通过马琳卡的经历表达的犹太文化因为信仰坚定而赎清罪过,得到拯救的主题,似乎与她在《应许之地》里总是批判并试图摆脱犹太生活并不一致。列文森说“正是在自传里,安亭不得不刻意否认犹太教的影响,才导致了小说中,犹太性的充分释放”,并非没有道理。同时,《应许之地》少年安亭的经历和《马琳卡的故事》之间也有诸多一致:马琳卡获得了上帝的恩典,并不是因为严格地遵守犹太教的每一条诫命,要知道她发明的赎罪祭是“任何有脑子的波罗特斯克女孩”都不会做的事。她心想事成,是因为她自内心对上帝的绝对信仰感动了拉比。这个观点,即摒弃宗教仪式的繁琐,诚心直接与上帝沟通,是《应许之地》里反复强调的,前文已有讨论,在此不再赘述。其次,马琳卡重获新生的形式,是接受教育。《应许之地》里,安亭的重获新生即成功同化,也是以受教育为起点。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马琳卡的赎罪》中拉比形象的塑造。诺森拉比是当地最具有自由、开放头脑的拉比,所以才会对一个先违背诫命、欺骗家人,继而当众忏悔,最后用靴子献祭的古怪小女孩发生兴趣。他看到马琳卡改过的决心和她聪慧的头脑,愿意无偿向她传道解惑。安亭借拉比的口说,“上帝的律法不是用来压迫他自己的选民的。解读《托拉》的时候,要一只眼睛看着经卷,一只眼睛望向世界。《托拉》不该成为束缚的枷锁”,体现了作者对犹太教律法要遵循演进动态的宗教准则,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摈弃过时的、不合理性的成分,才能发扬光大的主张。

安亭同期的另一个短篇《护身符》(The Amulet)也是一个因为信仰而达成所愿的故事。故事情节很简单:一对久婚未育的夫妻,偶然得了一枚可以保佑怀孕的护身符。不久,妻子果然怀了身孕。丈夫欣喜若狂之时,却得知护身符有三种结局:如果怀的是双胞胎,其中一个必死;如果是女儿,母亲必死;只有怀上儿子,才可能母子平安。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必须有信心”妻子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丈夫于是时刻不停地虔诚祷告,最后终于得偿所愿:妻子生了儿子,母子平安。与《马琳卡的赎罪》不同,《护身符》里的这位丈夫自始至终对上帝的信仰没有动摇过。他是一个虔诚善良的犹太人,天天向上帝祷告,求上帝赐给他一男半女,却没有结果,他的第一任妻子就此郁郁而终。他没有放弃,再婚了几年妻子也没有怀孕,他仍旧天天诚心祈祷,恪守律法。终于机缘巧合,让他得到了这个帮助怀孕的护身符。知道护身符的魔咒之后,他更是不知疲倦地日夜诵经祷告到喉咙出血,最终得到了上帝的垂青。《护身符》着力刻画的,是“只有绝对虔诚的人才能感受到的狂喜。”以理性思维为基础的科学发展到今天,人们似乎习惯对信仰导致奇迹的说法嗤之以鼻。但《护身符》的故事让人们可以暂时将他们的怀疑放到一边,感受一下绝对信仰带来的无以言表的喜悦。

还有一则短篇小说《谎言》(The Lie)的故事取材于安亭自己的父亲为了让她多上两年学,故意将她的年龄少报两岁的真实经历。小说的主人公大卫聪明好学,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孩子,深受老师罗斯顿小姐的喜爱。她常常在下课后还把大卫留下来给他“开小灶”补课。有一天,罗斯顿小姐让大卫扮演国父华盛顿。但是戏服太大了,以至于大卫穿上之后“除了两只大眼睛和一双鞋,整个人都消失了似的。衣领遮住了半张脸,上衣的边垂到了膝盖下面”。罗斯顿老师对他如此瘦小的个子百思不得其解,不由地问他到底多大了,因为衣服是按照十二岁孩子的个子制作的。他支吾着回答说就是十二岁,老师也没在意。第二天,大卫没来上学。老师亲自到大卫家里去探望,才了解到大卫病倒是因为对老师说了谎,羞愧难当所致。为了他能多读几年书,大卫的父亲在注册上学的时候把他的实际年龄十四岁更改为十二岁。尽管谎报是犹太人在俄国求生自保时的常用办法,但随着日益接受美国教育,大卫越来越觉得“说谎,是一种罪恶”。他甚至无法和其他孩子一样高唱“我的先辈在这土地上死去”,因为他觉得他的祖先并没有死在美国。当老师无意中问他年纪的时候,他硬着头皮重复了父亲的谎言。联想到自己要扮演的是从不说谎的华盛顿,大卫更加惭愧不安,因此神经紧张,一病不起。不难发现引发大卫情绪崩溃的,是他过去的犹太生活和现在的美国身份之间的矛盾:在俄国“向政府说谎不算欺骗”的道德观念已经不适用美国社会了。

开明的美国老师罗斯顿小姐让大卫走出了困境。这位富有同情和宽容之心的美国人跨越种族界限,来到犹太社区时,“一半地孩子们好奇地跟在她身后,以为这个老师迷路了。”她真心去了解犹太移民真实的生活,倾听他们的故事,并最终让大卫确信自己的犹太文化并不会成为他融入美国的障碍。安亭借这篇小说想要表达的是,即使移民有一些与美国精神相违的习性,他们在接受了美国教育之后,就会自觉地、逐步摒弃自己文化中的糟粕,而努力向美国的观念靠拢。就像罗斯顿小姐所说:“大卫,你和我还有其他在美国的人都一样……我们不问一个人的宗教信仰是什么,只要他勇敢正直。”

安亭这三个短篇小说和自传《应许之地》既有相似,也有不同。具体地说,短篇小说《谎言》讲述的是以美国社会为背景、以犹太移民孩子和美国老师为主人公的故事,与《应许之地》里安亭受到老师的鼓励和赞赏几乎如出一辙,都是要表明只要本土出生的美国人对移民和他们的种族特性采取宽容和同情的态度,移民文化就会逐渐融入美国文化,不会造成冲突。《马琳卡的赎罪》和《护身符》这两篇以俄国犹太人生活为背景的小说所反映的,是犹太人怎样凭借纯粹的、甚至非理性的信仰达成心愿的故事,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犹太传统社区生活的怀念。这与安亭在《应许之地》里要挣脱过去的羁绊,一再表示对犹太信仰不满的立场似乎并不相同。可以说安亭的小说创作和自传书写,对“美国现在”的态度方面趋于一致;但对“犹太过去”的态度却出现了差异。就像上文指出的,在自传《应许之地》的写作中,安亭有意识地要将自己的犹太过去表述为迷信、落后,以符合移民在美国得到拯救的范式,而在小说创作时,政治上的考虑不是主要因素,对犹太过去的真实情感得以流露。

二十世纪初,移民作家安亭一方面出于为移民辩护的现实政治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受制于主流意识形态,在《应许之地》中采取同化叙事,讲述自己从东欧犹太人到美国作家的经历,获得了很大成功,作品也成为文化同化宏大叙事的经典之作。但与高歌美国同化并存的,是同化叙事内在矛盾的显露:“熔炉”观念表面上看来是各民族的个性与美国特质的融合,实际上是一种主流文化要求非盎格鲁、非新教、非英语国家的移民,淡化各自的民族文化特征,转而认同WASP(白种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的中产阶级价值观。尽管美国有义务教育制度,但包括安亭姐姐在内的很多孩子没有上学,因为家里需要他们工作赚钱以减轻负担。与“人人生而平等”的空洞口号相比,富人区本土孩子的优越感与贫民窟移民学生的自卑心理才是摆在眼前的事实。安亭的短篇小说则进一步说明,无论移民有多大的决心,要和自己的过去决裂,他们的愿望很难实现。任何人过去的生活经历、教育和宗教的陶冶,都是其生命的组成部分,就像年轮生长在树的内部一样无法除去。所以想要脱离民族文化,融入主流的愿望要受到两方面的阻碍:对于过去,千丝万缕的联系斩不断理还乱;对于现在,接受并实践陌生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并非一日之功。更大的悖论是,安亭与犹太传统划清界限,作为主流社会的一分子写作,恰恰是为了让美国民众听到犹太移民这一边缘群体的声音。换句话讲,安亭是通过抛弃犹太身份,来达到为犹太人说话的目的。这种种复杂和矛盾,正是安亭作为第一代犹太作家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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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俄语,意为“大屠杀并达到灭绝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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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犹太圣经的前五部,亦称“摩西五经”即《创世记》(Genesis)、《出埃及记》(Exodus)、《利未记》(Leviticus)、《民数记》(Numbers)和《申命记》(Deuter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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