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与爱丽丝

杰克与爱丽丝

谨将本篇小说敬献给在陛下之舰坚毅号上服役的海军候补少尉弗朗西斯-威廉·奥斯汀[1]先生。

他恭顺卑微的仆人

作者敬上

曾几何时,约翰逊先生还不到五十三岁;那之后又过了十二个来月,他就五十四岁了。这事让他欢喜得紧,于是他决定,下一回过生日时他要举行一次化装舞会,邀请孩子们和朋友们来参加,以兹庆祝。因此,在他跨进人生第五十五个年头的这天,庆生化装舞会的入场券便送到了他那些邻居的手中。在他住的这个地方,和他相熟的人并不算多,统共也只有威廉斯夫人、琼斯先生和琼斯太太、查尔斯·亚当斯以及辛普森家三位小姐。住在帕米迪德尔[2]的就是这么几位,来参加化装舞会的也是这么几位。

在开始讲述这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之前,我应当向读者说一说,您刚刚认识的这些人物有着怎样的尊容,化装舞会上的那些角色又是个什么模样。

琼斯先生和太太的身材都很高大,性情也有些暴躁,不过,就其他方面而言,他俩倒还称得上平易近人、彬彬有礼。查尔斯·亚当斯是个和蔼可亲的小伙子,他不仅多才多艺,长相更是迷人;他的美貌如此耀眼,只有老鹰才敢直视他的面孔。

辛普森家大小姐的模样、举止和性格都很讨喜,唯一的毛病就是野心太大。她的二妹苏姬为人善妒,阴险恶毒,又矮又胖,很难相处。小妹塞西莉亚的相貌倒是无可挑剔,可惜太会装模作样,所以没人喜欢她。

集一切美德于一身的威廉斯夫人是个寡妇,她仁慈而坦率,慷慨且真诚;她虔诚又善良,敬神又可亲;她优雅可爱,斯文风趣。风韵犹存的她继承了丈夫留下的丰厚遗产。

约翰逊这一家人感情很好,尽管有一点贪杯和嗜赌,但他们优点也是不少的。

在约翰逊宅邸那间陈设讲究的起居室里,这么一帮子人齐聚一堂。在一众戴着女性面具的人当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数一位苏丹女眷的窈窕身姿。而在男性当中,倾倒众生的则是一个戴着太阳面具的人,他两眼射出的光芒正如阳光一般灿烂,且有过之而无不及,炽烈无比,谁也不敢冒险靠近这双眼睛半英里[3]之内;于是乎,在这间不过半英里宽、3/4英里长的屋子里,最好的位置便被他一人所独占。这位先生最后终于发现,自己的光芒太过刺眼,给众人带来极大不便,逼得他们只能一窝蜂挤在房间一角,于是他把眼睛半闭起来,人们才看出原来这是查尔斯·亚当斯,穿着他那件素色的绿外套,什么面具都没戴。

大家的惊讶之情稍稍平息之后,注意力却又被两个兴冲冲往前赶的面具客给吸引过去;这两人的个子都很高,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其他优点。“这两位,”睿智的查尔斯说道,“是琼斯先生和琼斯太太。”事实也的确如此。

谁都想不到那位苏丹女眷是谁!直到最后,她对着一位装模作样斜倚在沙发上的美丽女花神说道:“哦,塞西莉亚,我真希望自己扮谁就是谁。”听到这话,查尔斯·亚当斯认出她就是风度优雅、野心勃勃的卡罗琳·辛普森,他的聪明才智可真是战无不胜。至于她亲自开口与之打招呼的那位,则是她那漂亮又做作的妹妹塞西莉亚,这又让查尔斯给猜中了。

众人现在向赌桌走去,那儿有三位面具客(每人手里都拿着一个酒瓶),正赌得起劲儿呢;不过,有一位扮成美德的女性看到这触目惊心的场面便脚步匆匆地逃走了,而一位化装成嫉妒、略有些胖的女性却轮番坐在那三个赌棍的前头。查尔斯·亚当斯还是一如既往地机智伶俐,他很快就发现赌博的那几个是约翰逊家里的三位,嫉妒是苏姬·辛普森,美德则是威廉斯夫人。

于是所有人都摘下面具,去了另一个房间,那儿已经备好一桌精美的菜肴,大家吃吃喝喝,随后约翰逊一家三口又积极地给大伙儿倒起酒来,结果这帮子人喝得烂醉如泥,全都是给抬回家的,就连美德也不例外。

这次化装舞会为帕米迪德尔的居民们提供了足足三个月的谈资;不过大家说得最多最细的人物还要数查尔斯·亚当斯。他那举世无双的容貌、他那光芒四射的双眼、他那聪明睿智的头脑以及其人本身给人留下的整体印象俘获了许多年轻姑娘的芳心,参加化装舞会的六位女士当中总共只有五位不曾被他征服。爱丽丝·约翰逊正是那倒霉的第六个,她没能抵挡住他的巨大魅力,已然对他倾心钟情。读者诸君恐怕要觉得奇怪了,既然他如此出类拔萃、如此值得爱慕,为何单单只有这一位姑娘爱上他?可你们要知道,辛普森家那三位小姐之所以没有倒在他的魅力之下,是因为大小姐有野心,二小姐爱嫉妒,三小姐太自恋。

卡罗琳心心念念想的都是嫁个有爵位的丈夫;对于苏姬而言,要是人家比她优越得太多,那非但不会激起她的爱意,反而会让她嫉恨;至于塞西莉亚,她对自己爱恋至深,旁人都没法儿叫她中意。还有威廉斯夫人和琼斯太太——前者头脑太过清醒,不会爱上一个比自己年纪小这么多的人;后者虽然个子又高、性子又急,不过她很爱自己的丈夫,自然不会去想这档子事。

然而,尽管约翰逊小姐尝尽一切努力想要看出他对自己有感情,可查尔斯·亚当斯那颗冷酷淡漠的心却似乎依然如同原先那般自由自在;他对谁都彬彬有礼、一视同仁,还是那个漂亮活泼、无动于衷的查尔斯·亚当斯。

有天晚上,爱丽丝喝了点酒(这种情形并不罕见),头脑有点发热,于是决定去找冰雪聪明的威廉斯夫人说说话,从而调剂一下她那乱糟糟的头脑,安慰安慰她那饱受相思之苦的心灵。

和平日一样,她在夫人家里见到了她,威廉斯夫人不喜欢外出。她就像那位了不起的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4],在家时是不屑于谎称自己不在的。现在时兴把不讨人喜欢的客人拒之门外,然而在威廉斯夫人看来,这种行为跟彻头彻尾的重婚罪可是不相上下。

虽然喝了酒,但可怜的爱丽丝情绪却异常低落,她满脑子想的都是查尔斯·亚当斯,说起话来也是一句都离不开他。总而言之,她说得如此直白,威廉斯夫人很快就发现她是在单恋着他,于是对她大为怜悯、深感同情,便说出下面这一番话来。

“亲爱的约翰逊小姐,我听得再明白不过了,你没能抵挡住这个年轻人的迷人魅力,你的心已经为之倾倒,我是真心实意地替你感到可惜。这是你的初恋吗?”

“是的。”

“听你这么说,我就更难过了;我自己就是一个悲惨的例子,伴随着初恋而来的往往都是痛苦,所以我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避免类似的不幸发生。但愿你现在这么做还为时不晚;亲爱的孩子,初恋非常危险,要是来得及的话,你还是尽力抽身而退吧。第二次恋爱就很少会引起什么严重后果了,所以我对此并不反对。你要保护自己免遭初恋的伤害,却无须担心第二次的到来。”

“夫人,您刚刚提起您曾身受此种不幸所害,所以您好心希望我能得以幸免。不知您是否愿意跟我讲讲您的经历和故事?”

“乐意之至,亲爱的。”

“家父是伯克郡一名相当富有的绅士,膝下只得我和其他几个孩子。我年仅六岁时,母亲便不幸离世。当时我年纪尚幼,少不更事,所以父亲并没有送我去学校,而是请了一位能干的家庭女教师,让她在家里教我。我的兄弟们依着年龄进了相应的学校,而我的几个妹妹都比我小,所以依然由她们的保姆照看着。

“迪金斯小姐是一位优秀的家庭女教师,是她指引我走上修习德行之路。在她的教导之下,我的性格变得日益温厚,可是在我十七岁那年,这位可敬的导师却被人从我身边夺走,要不是如此,恐怕我如今已经达到了近乎完美的境界。我从来不曾忘怀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她说:‘我亲爱的姬蒂,晚安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威廉斯夫人擦了擦眼睛,继续说道:“那天夜里,她跟着管家私奔了。”

“次年冬天,家父的一位远亲邀请我去城里和她小住一阵,这位沃特金斯太太出身显赫,非常富有,还很时髦;人人都说她是个美女,不过我却从不觉得她有多漂亮。在我看来,她的额头太高,眼睛太小,肤色又太重。”

“这怎么可能呢?”约翰逊小姐气得面红耳赤,打断她道,“你觉得可能会有人肤色太重吗?”

“我觉得会,亲爱的爱丽丝,我来告诉你我为什么会这么想;要是人的脸色红得过了头,那么我就会认为他们的脸看起来太红了。”

“可是,夫人,人的脸有可能会太红吗?”

“当然会,亲爱的约翰逊小姐,我告诉你怎么会这样。要是面色太红呢,这人的长相看起来就不如皮肤苍白一些的时候那么好看。”

“夫人,还是请您接着往下讲吧。”

“好的,正如我先前所说,这位夫人邀请我去城里和她小住几个星期。很多上流社会的先生都觉得她很漂亮,可是在我看来,她的额头太高,眼睛太小,肤色又太重。”

“夫人,关于这一点,我先前已经说过,您肯定是弄错了。沃特金斯太太的肤色不可能会太重,因为没人会这样。”

“亲爱的,在这一点上,恕我不能同意你的观点。请容我解释清楚,对于这种情况,我的看法是这样的:要是一个女人脸颊上红色的部分太大,那么她的肤色就太重了。”

“可是,夫人,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任何人脸颊上的红色部分都不会太大。”

“亲爱的,如果有人偏偏就是肤色很重呢?”

约翰逊小姐现在已经失去了耐心,威廉斯夫人越是继续这么强硬冷静,恐怕约翰逊小姐就越是不耐烦。不过,毕竟夫人在某个方面比爱丽丝要强多了;我的意思是,她没有喝酒,要是酒精上头,再一激动,她也是要控制不住脾气的。

她俩到最后越吵越凶,爱丽丝“从动口发展到几乎要动手了”。万幸的是,约翰逊先生来了,虽然费了点力气,但总算是把她从威廉斯夫人这里拉走了,没再继续让她们就沃特金斯太太以及她的红脸蛋纠缠不休。

读者诸君也许会以为,经过这么一番吵闹,约翰逊一家跟威廉斯夫人是再也不能亲密无间了,但是你们错了。夫人深明大义,她不会看不出,爱丽丝之所以会这样,自然是喝醉酒的缘故,所以她并不恼火;而爱丽丝是诚心诚意地敬重威廉斯夫人,又非常爱喝夫人的红酒,所以尽力做出了一切让步。

她俩和好几天之后,威廉斯夫人前来拜访约翰逊小姐,提议两人去一处香橼树林里散散步,那树林的一头是夫人家的猪圈,另一头则是查尔斯·亚当斯家的饮马池。爱丽丝觉得威廉斯夫人提议这一趟散步是出于好意,想到最后能看见查尔斯家的饮马池,她是非常满意的,于是便兴高采烈地接受了邀请。她俩走出去没有多远,爱丽丝尚且沉浸在即将降临的幸福之中,威廉斯夫人却开了口,将她从沉思当中唤醒。

“亲爱的爱丽丝,我一直克制着没有将自己的经历说下去,是因为我不愿叫你忆起往事,毕竟当时的情景还是忘记的好(那事可没给你争光,而是让你丢了脸)。”

爱丽丝的脸已经红了,她张口欲言,夫人却看出她的不悦,于是继续说道:“亲爱的姑娘,恐怕我刚才的话对你多有冒犯,不过我向你保证,我之所以旧事重提,并非是有意要让你难受,毕竟往事已矣,无可挽回;总的来说,我并不像许多人那样认为这事是你不好,人在喝醉的时候是没法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的。”

“夫人,您说这话我就不能忍了,我坚持认为——”

“亲爱的孩子,别再为此自寻烦恼了,你放心,关于此事我已经全不计较。其实当时我也没有生气,因为我一直都看得出,你几乎是烂醉如泥了,我知道你说出那些奇谈怪论是身不由己。我瞧着你听得又难过了,那我就换个话题吧,希望这事永远也别再提起。你要记住,我已经全都忘了——现在我就接着讲自己的故事。不过我必须要强调一下,我不会再对你描述沃特金斯太太的长相,这只会让往事重演罢了,既然你与她从未谋面,那么无论她的额头是不是太高、眼睛是不是太小,又或者肤色是不是太重,这都与你不相干了。”

“又来了!威廉斯夫人,这可真是太过分了——”

一提起旧事,可怜的爱丽丝又被激得冒了火,要不是她俩的注意力被另一桩事吸引了过去,我真不知道此事会如何收场。有个漂亮的年轻女子躺在一棵香橼树下,看起来非常痛苦,这着实耐人寻味,不由得她们不去注意。于是乎,她俩忘记了自己的争吵,同情地向她走去,和气地跟她搭话。

“这位美丽的姑娘,你似乎正身受某种不幸,我们很乐意把你解救出来,不知你是否愿意告知我们这是怎么一回事。你能给我们讲讲你的经历和故事吗?”

“当然可以,太太小姐们,劳驾您二位坐下吧。”她俩坐了下来,她便开了口。

“我出生在北威尔士,也在那里长大,家父是当地一名顶顶出色的裁缝。我们家孩子很多,刚好家母有个姐妹是寡妇,在我们隔壁的村里经营一家啤酒坊[5],家境很富裕,所以父亲很容易便被说动了心,让她把我带走并抚养长大。因此过去这八年来,我都是与她同住,在此期间,她请了几位一流的大师来给我授课,凡是我这种地位的女子所应当具备的才艺,我全都学过。在他们的教导下,我学习了舞蹈、音乐、绘画以及好几种语言,如此一来,威尔士没有哪个裁缝的女儿比我更加多才多艺了。谁都不如我这般快活,直到半年以前——不过我本应先告诉你们,在我住的那一片,最重要的一处产业属于查尔斯·亚当斯,您看,也就是那边那栋砖房的主人。”

“查尔斯·亚当斯?”爱丽丝吃惊地喊道,“你认识查尔斯·亚当斯?”

“是的,小姐,我正是为此而伤心。大约在半年前,他来收租金,就是我刚刚提到的那处产业。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小姐,您看来也是认识他的,我就不必向您描述他有多么迷人了。我无法抵挡他的诱惑……”

“唉!谁又能抵挡得了呢?”爱丽丝说着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我的姨妈跟他家厨娘关系极好,于是,在我的请求之下,她决定去找这位朋友打探一下,看看他是否可能也对我有情。为此有天晚上她去跟苏珊太太一起喝茶,苏珊太太在谈话中说起她这职位如何如何好、她那主人如何如何好。我的姨妈便借机开始套她的话,我姨妈是很会套话的,没一会儿工夫苏珊就承认说,她觉得她家主人永远都不会结婚,‘因为(她说)他常常对我说无论他的妻子是谁,都必须年轻貌美、出身良好、聪明睿智、人品高洁、钱财丰厚。我曾多次(她继续说道)想要劝他改变心意,让他明白他是不可能遇到这样一位小姐的,可是我说的道理他一点也没听,他的决心丝毫也不曾动摇。’太太小姐们,你们也许能想象出我听到这番话时的痛苦心情;尽管我年轻貌美、聪明睿智、人品高洁,而且还有可能继承我姨妈的房子和生意,可我却担心他会觉得我的出身不够高贵,因而不配成为他的妻子。

“不过,我还是决定要大胆一搏,于是我言辞恳切地写了一封信给他,带着浓情蜜意对他说,我愿将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他。可他在回信中却怒气冲冲地断然拒绝了我,我想他这恐怕只是谦逊之词罢了,便再度就此事敦促于他,然而他再也没有给过我回音,而且没过多久便离开了乡下。我一听说他离去的消息,就把信写到了这儿,告诉他我期待着不久之后能有幸在帕米迪德尔与他相见,这封信他仍然没有回复,于是我当作他已经默许,就瞒着我的姨妈离开了威尔士,一番长途跋涉之后,今早才到达此地。我向人打听他家住何处,有人告诉我要穿过这片树林,也就是你们所看到的这一处。我满心欢喜地踏进树林,期待着与他见面的幸福时刻,一路走到这里,却感觉到我的腿似乎突然被人给抓住了,查看以后才发现,原来我踩中了一个捕兽夹,这种东西在绅士老爷们的地界上很是常见。”

“哎,”威廉斯夫人喊道,“我们是何其幸运,竟然遇到了你;不然的话,我们也可能是和你同样的下场。”

“千真万确,太太小姐们,你们真是走运,我只比你们早到了一小会儿。你们不难想象,当时我尖叫起来,一直喊到林子里响起回声,这无情的坏蛋才派个仆人来向我施以援手,将我从这可怕的禁锢中解放出来,然而我有一条腿已经彻底断了。”

听到她这伤心的故事,威廉斯夫人那对美丽的眼睛里盛满泪水,爱丽丝也忍不住大声说道:“哦!查尔斯真是狠心,这么美丽的一个人儿,竟然被他伤心又伤腿。”

威廉斯夫人打断她的话,说这位年轻女士的腿应当马上接好,一刻也不能再耽搁。她仔细察看了骨折的情况,然后立刻娴熟地开始接骨,考虑到她以前从未做过这样的事,她的技艺就更显高超了。露西随后从地上站起身来,发现自己已经可以走动,而且毫不费力,在威廉斯夫人的特别请求之下,她便同她们一起来到夫人的宅邸。

露西身材匀称,容颜秀丽,举止优雅,待到夜宵[6]结束与爱丽丝作别的时候,她已经赢得了后者的好感。爱丽丝向她保证,在这世上,除了她的父亲、哥哥、叔伯、舅舅、姑妈、姨母、堂亲、表亲以及其他亲戚,还有威廉斯夫人、查尔斯·亚当斯和另外几十个特别的朋友之外,她最喜欢的就是露西了。

她如此信誓旦旦地表达了自己的喜爱之情,作为被器重的对象,露西本该觉得不胜荣幸,然而露西却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位性子和善的爱丽丝喝起威廉斯夫人的红酒来可是毫不客气。

夫人(她的洞察力厉害得很)从露西那一脸了然的表情看出她对此事的想法,所以约翰逊小姐刚一告辞离去,她便对露西说道:“露西,等到你和我们爱丽丝更亲近熟悉一些以后,再看到这可爱的人儿多喝了一点酒,你就不会觉得吃惊了,因为她天天都是这样的。她身上有好些招人喜爱的难得品质,可是却没法儿管住自己喝醉酒。他们一家子根本就是一帮糟糕的醉鬼。尽管很痛心,可我还是要说,我没见过比他们三个更加烂赌的人,尤其是爱丽丝。可她很讨人喜欢。诚然,我见过她大发脾气的模样,她的性情也许不是世上最温柔的,但她依然是个可爱的姑娘。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她的。我简直不曾见过比她更和气的人。——哦!你是没见到她有天晚上是什么样儿!为了那么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她便破口大骂!她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我永远都爱她!”

“照夫人您这么说,她似乎是有很多优点的。”露西回应道。“哦!千好万好,”威廉斯夫人答道,“不过我对她太偏心,兴许是被这份喜爱蒙住了眼,所以对她真正的缺点都视而不见了。”

第二天早晨,辛普森家的三位小姐前来拜访威廉斯夫人,夫人极有礼貌地接待了她们,并将露西介绍给她们认识。辛普森家的大小姐对她非常喜欢,到临别时甚至宣称,自己唯一的心愿就是露西次日一早能陪伴她同去巴斯,因为她们姐妹三人正准备去那里小住几周。

“露西,”威廉斯夫人说道,“是完全可以自己做主的,如果她选择接受如此盛情的邀请,那么我希望她绝不要因为对我有任何顾虑而犹豫不决。真不知道我如何能够与她分别。她从未去过巴斯,我觉得她一定会非常享受这次旅行。亲爱的,”她转过头对着露西继续说道,“你愿意跟这几位小姐做个伴吗?你走了我会很难过,不过这趟远足一定会让你非常开心——我希望你能去;要是你去了,我肯定会死的——请你千万要听我的劝。”

露西恳请婉拒这份荣幸,她就不陪她们去了,同时她也向辛普森小姐充分表达了感激之情,感谢她这么客气地邀请自己。

对于她的拒绝,辛普森小姐似乎大失所望。威廉斯夫人坚持要她去——宣称如果她不去,那她就永远不会原谅她,可要是她去了,她也绝不会独活。总之,夫人用如此具有说服力的理由让事情最终有了定论——露西会去的。次日上午十点,辛普森家的几位小姐来接走了她,不久之后,威廉斯夫人便收到她这位年轻朋友传来的好消息,心满意足地得知她们已经平安抵达巴斯。

现在该言归正传说说本篇小说的主人公了,也就是爱丽丝的哥哥。想来我一直都没什么机会提起他,这恐怕在一定程度上要归罪于他那令人遗憾的嗜好——贪杯使得他完全荒废了上天赋予他的才能,所以他从未做出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露西离开之后没过多长时间,他便一命呜呼了,似他那般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活法,这也是自然而然的结果。他一死,他妹妹便成了一大笔财产的唯一继承人,这让她重新燃起希望,觉得自己又够格做查尔斯·亚当斯的妻子了。想到这一点,她无疑是满意至极的——既然结果这么让人高兴,那起因也就不怎么叫人伤心了。

她发觉自己对查尔斯的爱慕之情一天更比一天强烈,最后终于向父亲吐露了实情,希望他能够向查尔斯建议他们两家结一门亲事。她的父亲欣然同意,于是有天早上便动身去向这位年轻人表明此事。约翰逊先生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很快就说完了自己该说的话,他得到的答复是这样的——

“先生,您恐怕曾以为,听到您提出的建议,我应当表现得兴高采烈、感激不尽,但我要告诉您,我认为您的提议是一种冒犯。先生,在我自己看来,我是个毫无瑕疵的美男子——您在哪儿见过有人比我的体形更加优美、容貌更加迷人?还有,先生,我认为自己的举止与言谈也是最为优雅的,这样的温文尔雅和独有的温柔可亲无法言表,我从未见过有谁能与我匹敌。撇开这些偏爱不谈,我在各种语言、各类科学、各门艺术以及一切事情上的成就都是无可否认的欧洲第一人。我性情温和,优点无数,无与伦比。先生,既然我有着这样的品格,那么您说希望我娶您的女儿为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容我简要地描述一下您和她是何等样人。先生,我认为您大体上是个很好的人,诚然您是个老醉鬼,不过我对此倒是无所谓。至于您的女儿,先生,对我而言她既不够美丽也不够温顺,既不够聪明也不够富有。我妻子将会发现我是个完美无缺的人,我希望她也是个完美无缺的人。先生,这就是我的想法,我以此为荣。我有一个朋友,但令我骄傲的是,我只有这么一个朋友。现时她正在为我准备晚餐,如果您愿意见见她的话,她就会来到这里,并且告诉您,我的想法一贯如此。”

约翰逊先生觉得很满意,他对亚当斯先生的赐教表示万分感激,感谢他让他知道了自己和女儿是什么样的人,随后便告辞了。

不幸的爱丽丝从父亲那里听到这桩伤心事,晓得父亲此去是无功而返,她失望得简直不能自已,于是赶紧去借酒浇愁,很快就将这事抛到了脑后。

帕米迪德尔的人正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露西却在巴斯赢得了所有人的喜欢。在那里住了两个礼拜,她几乎已将查尔斯那令人神魂颠倒的模样从记忆中抹消得一干二净——她想起自己从前因为被他迷住所吃的苦头,又记得自己的腿为他的捕兽夹所伤,因而要忘记他也并非难如登天,她便下定决心要把他给忘了;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她每天都花上五分钟将他从记忆里赶出去。

在写给威廉斯夫人的第二封信里,她传来喜报说自己已经完成这项任务,她对此十分满意;她还在信中提及某公爵向她求了婚。那位公爵年事已高,极为富有,健康却欠佳,他来巴斯主要是为了疗养身体。她继续写道:

我痛苦地发现,自己也不清楚是想答应他还是拒绝他。嫁给公爵的好处数不胜数,除了地位和财富这些次要因素,这桩婚事能给我一个家,这才是我最大的渴望,其他一切都比不上它。夫人您希望我能永远留在您身边,您这番好意既高尚又慷慨,可我如此地爱您、敬您,我无法想象自己成为您的沉重负担。我们即使要承担责任,这责任也只能来自那些为我们所不齿的人——这是我自小就被我那可敬的姨妈所灌输的观点,我在心中一直谨遵她的教诲。我姨妈是一名很出色的女性,我听说她因为我贸然离开威尔士而大发雷霆,故而不欢迎我再回去了。我无比衷心地希望能离开我所陪伴的这几位小姐。辛普森小姐(抛开她的野心来看)待人确实非常亲切,可她那位善妒又恶毒的二妹苏姬太难相处。我在此地这些大人物的圈子里广受崇拜,相信这已经引起了她的痛恨与妒忌,这并非我的凭空想象,她经常威胁说要杀了我,有几次还试图要动手割我的喉咙。所以,夫人您一定会同意我的观点,认为我想要离开巴斯、想要有个家容身并没有错,我也确有此意。迫切盼望您能就公爵一事给我建议。

对您感激不尽的露西敬上

威廉斯夫人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写信告诉了她,信上是这么说的:

我最最亲爱的露西,对公爵的求婚,你干吗还要有片刻犹豫?我打听过他的人品,发现他既无耻又无知。我的露西可不能嫁给这么一个人!他富可敌国,而且财富与日俱增。这钱要是由你来花,那该有多么体面!在众人眼里,你会给他带来多大荣光!人们对他的尊敬会有多少是看着他妻子的面子!不过,亲爱的露西,为了给此事一个了断,你为什么不立刻回到我身边永不离开呢?你关于责任的高尚情怀令我钦佩,可是我请求你不要因此就不再给我带来快乐。如果让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我肯定要付出一大笔开销——我承受不起这笔花费,但这跟有你陪伴带给我的幸福如何能够相提并论?我知道这会让我倾家荡产——所以,这些理由一定可以说服你回到我身边的。

你最亲爱的C.威廉斯敬上

如果露西收到信,夫人的建议会对她产生何种影响,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了,因为就在这封信到达巴斯的几个钟头之前,露西已经咽下最后一口气,沦为嫉妒与恶毒的牺牲品。苏姬妒忌她魅力超群,于是对她下了毒,让她在十七岁的年纪便离开了倾心爱慕着她的人们。

可爱可亲的露西就这么香消玉殒了,她此生从不曾犯下罪过,除了离开姨妈这一鲁莽之举,她的人生再无瑕疵,认识她的人都诚心诚意地为她的死感到悲伤。在她的朋友当中,最为痛苦的当数威廉斯夫人、约翰逊小姐以及那位公爵;后面这两位对她的关切可是最最真心的,尤以爱丽丝为甚,毕竟她曾经跟露西相处了整整一个晚上,而且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想起过她。公爵大人的苦痛也同样不难理解,过去这十天来,他感受到露西的温柔怜爱与真切关心,如今却失去了她。对露西的死,他忠贞不渝地哀悼了两个礼拜,随后却让卡罗琳·辛普森野心得偿,抬举她当了公爵夫人。辛普森小姐最期盼的事情终于做成,自是十分地称心如意。至于她的妹妹——那位背信弃义的苏姬,在此后不久也同样被大伙儿吹捧了几天,她倒也受之无愧,而且就她的所作所为来看,这根本就是她一向的渴望。她的残忍谋杀行为被人发现,尽管亲朋好友纷纷求情,她还是很快被送上了绞刑架。还有美丽动人却装模作样的塞西莉亚,她觉得自己的魅力无人能敌,更何况如果就连卡罗琳都能勾搭上一位公爵,那么她有志要赢得某位王子的青睐也就无可厚非了,不过她知道自己祖国的那些王子基本上都已经“名花有主”,所以她离开了英格兰。据我所知,她如今是莫卧儿[7]大帝最为宠爱的妃子。

与此同时,帕米迪德尔的住户们也大大地吃了一惊,而且好奇得紧,因为有传言说,查尔斯·亚当斯打算要成婚了。但那位小姐的芳名却仍旧无人知晓。琼斯先生和琼斯太太猜测是约翰逊小姐;不过约翰逊小姐比他们要清楚,她只担心他要娶他的厨娘。可是叫所有人意外的是,他竟公然娶了威廉斯夫人。


[1]Francis-William Austen(弗朗西斯-威廉·奥斯汀,1774—1865),作者的兄长,1786年进入位于朴茨茅斯的皇家海军学院,1788年12月随英国皇家海军坚毅号前往东印度群岛,并在那里待了四年。据B. C.索瑟姆在《简·奥斯汀文学手稿》一书中推测,《杰克与爱丽丝》写于作者13岁至16岁之间,亦即1788年至1791年间。(说明:书中脚注除特别标明的之外,均为译者注。)

[2]Pammydiddle,据William Baker(威廉·贝克)所著的Critical Companion to Jane Austen(《简·奥斯汀的重要伴侣》)中122页所述,该地名是作者将“Pam”与“diddle”这两个词合并在一起生造而成,前者是一种以梅花J(即Pam)作为王牌的纸牌游戏,后者则是“欺骗”的意思。

[3]半英里约为805米,后文的3/4英里大约是1207米,作者在此处似乎是用了(极为)夸张的修辞手法。

[4]Sir Charles Grandison(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塞缪尔·理查森所著小说《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的历史》中的人物。

[5]alehouse(啤酒坊),多为女性经营,出售自酿的啤酒。

[6]据William Baker(威廉·贝克)所著的Critical Companion to Jane Austen(《简·奥斯汀的重要伴侣》)中537页所述,supper指的是一天中最后一餐,并不需要非常丰盛,尤其是已经吃过盛大晚餐(dinner)的情况下。故而本书中supper统一译为夜宵,dinner则一律译为晚餐。

[7]Mogul(莫卧儿帝国),16世纪至19世纪统治印度大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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