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从一九九〇年到一九九一年这整整一年间,诗人詹姆斯·芬顿每周都为《星期日独立报》的图书栏目“诗艺”撰写文章。这栏目的名称来自罗马诗人贺拉斯的著名诗学文论。每周,芬顿都会附上一首短诗,或是某首诗歌的段落节选,并配以评注,一来解释诗歌文本,二来阐述相关的诗学艺术。早在一九九一年,该报纸的文学部编辑布莱克·莫里森就联系我,问我愿不愿意在芬顿结束任务后,如法炮制,写一些关于小说的文章。

我一向对报业界的约稿考虑再三,而且,结果通常是以婉拒来收场;但是这次,我几乎没等布莱克把话说完,就答应他了。在一九六〇年到一九八七年的近三十年里,我既是小说家也是大学教师,在伯明翰大学教授英国文学。在这期间,我还发表了好几部与小说——包括小说作品和小说写作艺术——有关的文学评论;同时,我也开授一门名为“小说的形式”的课程。自从我在一九八七年提早退休后,我发现自己一点儿也提不起劲继续只为学术界读者撰写文学评论;但是,自己却还有很多关于小说艺术和小说发展源流的心得想与一般读者大众分享;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觉得周报专栏的形式可能是个理想的平台。

我很快就决定了以主题,而不是以作品为主导的形式来写作这些专栏文章;因为,不同于那些优美的诗歌,小说无法整篇在报纸中引述出来。我每周从经典或当代的小说或短篇故事里择取一两个小段,来解释“小说的艺术”的方方面面。栏目名仿效芬顿的“诗艺”,虽然显得有点缺乏新意,虽然我也对袭用亨利·詹姆斯那著名的同名文章的标题(1)忐忑不安,但是我还是刻意把“小说的艺术”保留做为本书书名。除了有个别重复例外——比如,简·奥斯丁、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我尽可能每周介绍不同的作者。基本上我只选择英美作家,因为这是我的学术“领域”,而我对这领域之外的作家或作品所做的分析,未必能比自己专业范围内的精辟。有的选文作品我在别处已经评论过了,但是,诠释的角度与此书所述并不完全相同。

本书论述由“开始”开始,以“结尾”结束。在这两端之间,有时前一周的探讨题目就牵带出下一周的题目;但总的来说,我没有刻意赋予全书一个系统地、渐进地阐释小说艺术的结构。在审定这些篇章以便成书出版时,我添补了一些参照,附上一个索引,以便弥补全书篇章看似零散的结构。常言道,一日为师,终生为师。虽然本书是为一般读者写的,我倒也在有解释说明的情况下,刻意使用一些或许一般读者不甚熟悉的文学术语,因为,不提到术语而头头是道地分析文学是不可能的,这跟没有适当的工具拆不了发动机是一样的道理。这些术语里,有的是当代用法,如“互文性”和“元小说”;有的则由来已久并为当代语言学家所沿用,比如古典修辞学里提及的“转喻法”、“提喻法”等等。另一个或可适用于本书的书名是《小说修辞法》——可惜被韦恩·布斯(2)捷足先登了。我向来认为小说的本质是修辞艺术;也就是说,小说家或短篇故事作家劝诱读者通过阅读过程来分享某种世界观;如果顺利的话,还让读者痴迷沉醉在那个想像世界里,就像画家凡·高创作的“小说读者”所栩栩如生刻画出来的那样。就连那些为了特殊目的而刻意要消解小说的魔力的小说家,也必须先营造出那种令人欲罢不能的蛊惑才行。

原来的专栏文章都受到栏目篇幅的长度限制。我的习惯是稍微写长一点,好让编辑布莱克·莫里森和他的助手珍·达立依据版面来一展身手(在此,容我对他们的专业精练与审慎表达钦佩和感谢)。在重审过去的文章以便集结为本书时,某些文章被我恢复为原来的长度,还重新加入当初因篇幅之故,被莫里森和达立或是我本人删节掉的段落;我还为几乎所有的章节添加新的释例或争议观点。在“章节”那一章里有一段短文被抽掉,另置以新选。和报纸专栏不同的是,为了更好地解释小说艺术的精彩与奥妙,在本书中我常会援引本人小说写作的经验作为例证,以便更好地说明意旨。

基于以上原因,本书比原来专栏文章的总和还长了三成。但是,容我在此申明,我并不打算巨细靡遗地囊括小说艺术所有话题的方方面面。大部分我提到的要点都可以写成长篇论文或是专著;事实上,也的确已经有这类论述了。本书是为那些宁可浅酌品尝文学评论的人写的,是一本既可略读更可细读的书,这本书不打算对任何讨论要点下结论性的判断,而是希望向读者展示新的阅读可能,甚至是新的创作可能。谁说不行呢!我真诚地希望本书能为提高读者对小说这最多姿多彩的文学形式的理解与阅读乐趣,略尽绵薄。


(1) 詹姆斯(Henry James, 1843—1916)曾发表一篇名为《小说的艺术》(The Art of Fiction)的论文,阐述他对小说这个艺术形式的看法。

(2) Wayne Booth(1921— ),美国文学评论家。《小说修辞法》(The Rhetoric of Fiction)为其重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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