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佛教研究(1)

我和佛教研究(1)

我接触到佛教研究,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1935年,我到了德国哥廷根,开始学习梵文、巴利文和吐火罗文,算是我研究佛教的滥觞。从那以后,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漫长的年代里,不管我的研究对象“杂”到什么程度,我对佛教研究始终锲而不舍,我在这方面的兴趣也始终没有降低。

“你研究佛教是不是想当和尚呀?”有人曾半开玩笑地问过我。我从来没有信过任何宗教,对佛教也不例外。而且我还有一条经验:对世界上的任何宗教,只要认真地用科学方法加以探讨,则会发现它的教义与仪规都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都有其产生根源,都是人制造成的,都是破绽百出、自相矛盾的,有的简直是非常可笑的。因此,研究越深入,则信仰越淡薄。如果一个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种宗教,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他的研究不实事求是,不够深入,自欺欺人。佛教当然也是如此。

那么为什么还要研究佛教呢?要想圆满地回答这个问题,应该先解决对佛教评价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评价是众所周知的,从本质上来看,也是正确的。(2)佛教这个宗教当然也包括在里面。但是我感觉到,我们过去对佛教在中国所产生的影响的评价多少有点简单化、片面化的倾向。个别著名的史学家几乎是用谩骂的口吻来谈论佛教。这不是一个好的学风。谩骂不等于战斗,也不等于革命性强,这个真理早为大家所承认,可惜并不为这位史学家所接受。平心而论,佛教既然是一个宗教,宗教的消极方面必然会有。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如果我们说佛教简直浑身是宝,完美无缺,那也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但是佛教在中国产生的仅仅是消极的影响吗?这就需要我们平心静气仔细分析。从整个世界自古至今文化发展的情况来看,一个文化,不管在某一时期内发展得多么辉煌灿烂,如果故步自封,抱残守缺,又没有外来的新成分注入,结果必然会销声匿迹,成为夏天夜空中的流星。打一个未必很恰当的比方,一种植物,必须随时嫁接,方能永葆青春;放任不管,时间一久,就会退化。中华民族创造了极其卓越的文化,至今仍然没有失去活力,历时之久,为世界各民族所仅见。原因当然是很多的,重要原因之一,我认为,就是随时吸收外来的新成分,随时“拿来”,决不僵化。佛教作为一个外来的宗教,传入中国以后,抛开消极的方面不讲,积极的方面是无论如何也否定不了的。它几乎影响了中华文化的各个方面,给它增添了新的活力,促其发展,助其成长。这是公认的事实,用不着再细加阐述。

我们过去在评价佛教方面,不是没有问题的。一些史学家、哲学史家等,除了谩骂者以外,评价也往往失之偏颇,不够全面。他们说,佛教是唯心主义,同唯心主义作斗争的过程,就是中国唯物主义发展的过程。用一个通俗的说法就是,佛教只是一个“反面教员”。我们过去习惯于这一套貌似辩证的说法,今天我们谁也不再满足于这样的认识了。我们必须对佛教重新估价。一百多年以前,恩格斯已经指出来过,佛教有辩证思想。我们过去有一些论者,言必称马恩,其实往往是仅取所需的狭隘的实用主义。任何社会现象都是极其复杂的,佛教这个上层建筑更是如此。优点和缺点有时纠缠在一起,很难立即做出定性分析。我们一定要摒除一切先入之见,细致地、客观地、平心静气地对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进行分析,然后再做出结论。只有这样的结论才真有说服力,因为它符合客观事实。

现在大家都承认,不研究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就无法写出真正的中国文化史、中国哲学史甚至中国历史。佛教在中国的发展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研究课题。公元前传入中国以后,经历了试探、适应、发展、改变、渗透、融合许许多多阶段,最终成为中国文化、中国思想的一部分。至于在中国发展起来的禅宗,最终发展到诃佛骂祖的程度,几乎成为佛教的对立面,也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有趣的现象,值得深入研究的。佛教在中国产生了许多宗派,有的流布时间长,有的短。几乎要跟佛教“对着干”的禅宗流传的时间反而最长,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

我还想在这里谈一谈整个宗教发展的问题。冯定同志在世时,我有一次同他谈到宗教前途问题。我提出了一个问题:是宗教先消灭,还是国家、阶级先消灭呢?最终我们两人的意见完全一致:国家、阶级先消灭,宗教后消灭。换句话说,即使人类进入大同之域共产主义社会,在一定的时期内,宗教或者类似宗教的想法,还会以某种形式存在着。这看起来似乎类似怪论,我却至今深信不疑。我记得,马克思讲过一句话,大意是:宗教是有宗教需要的人们所创造的。“宗教需要”有多种含义:真正的需要、虚幻的需要,甚至麻醉的需要,都属于“需要”的范畴,其性质大相径庭,其为需要则一也。否认这一点,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

那么,我们是不是就不要宣传唯物主义、宣传无神论了呢?不,不,决不。我们信仰马克思主义,我们是唯物主义者。宣传、坚持唯物主义是我们的天职,这一点决不能动摇。我们决不能宣传有神论,为宗教张目。但是,唯其因为我们是唯物主义者,我们就必须承认客观实际,一个是历史的客观实际,一个是眼前的客观实际。在历史上确实有宗教消灭的现象,消灭的原因异常复杂。总起来看,小的宗教,比如会道门一类,是容易消灭的。成为燎原之势的大宗教则几乎无法消灭。即使消灭,也必然有其他替代品。举一个具体的例子,佛教原产生于印度和尼泊尔,现在在印度它实际上几乎不存在了。现在的一些佛教组织是人为地创办起来的。为什么产生这个现象呢?印度史家、思想史家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什么伊斯兰的侵入呀,什么印度教的复活呀。但是根据马克思的意见,我们只能说,真正原因在于印度人民已经不再需要它,他们已经有了代用品。佛教在印度的消逝绝不是由于什么人、什么组织大力宣传,大力打击的结果。在人类历史上,靠行政命令的办法消灭宗教,即使不是绝无仅有,也是十分罕见。

再看一看眼前的客观实际。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建立至今快七十年了。对无神论的宣传可谓不遗余力,对宗教的批评也可谓雷厉风行。然而结果怎样呢?我们现在从许多刊物上都可以读到,在苏联,宗教并没有被消灭,而且还有一些抬头之势。“一边倒”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绝不认为苏联什么都好,但是苏联的经验和教训,确实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总之,我认为,对任何宗教,佛教当然也包括在内,我们一方面决不能去提倡;另一方面,我们也用不着故意去“消灭”。唯一的原因就是,这样做,毫无用处。如果有什么地方宗教势力抬头了,我们一不张皇失措,二不忧心忡忡。张皇无用,忧心白搭。宗教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产生出来的,它也会在人类社会发展到某一个阶段时消灭。操之过急,徒费气力。我们的职责是对人民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至于宗教是否因之而逐渐消灭,我们可以不必过分地去考虑。

宗教会不会成为社会发展、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呢?会的,但并非决定性的。研究宗教史,我们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宗教会适应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而随时改造自己,改变自己。在欧洲,路德的宗教改革是一个例证。在亚洲,佛教小乘改为大乘,大小二乘在个别国家,比如说在日本,改为和尚能结婚,能成家立业,也是一个例证。在日本,佛教不可谓不流行,但是生产力也不可谓不发达,其间的矛盾并不太突出。我刚从日本回来,在日本,佛教寺院和所谓神社,到处可见,只在京都一处,就有一千七百多所。中国所谓“南朝四百八十寺”,同日本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我参观的几所寺庙占地都非常大。寺里绿树参天,净无纤尘,景色奇秀,幽静宜人,同外面的花花世界,形成鲜明的对照,人一走进去,恍如进入另一世界。日本人口众多,土地面积狭小,竟然留出这样多的土地供寺院使用,其中必有缘故吧。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趣、非常有意义的现象,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佛教在日本,不管是以什么形式存在,一方面能满足人们对宗教的需要,另一方面又不妨碍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才能在社会上仍然保持活力呢!我感觉到,我的这些议论颇有点怪论的味道。但是,我确实是这样想的,我不愿意欺骗别人,所以就如实地写了出来,以求教于方家。

话说得太远了,我们还是回头谈中国佛教吧。我个人研究佛教是从语言现象出发的。我对佛教教义,一无兴趣,二无认识。我一开始就是以一个语言研究者的身份研究佛教的。我想通过原始佛典的语言现象来探讨最初佛教的传布与发展,找出其中演变的规律。让我来谈佛教教义,有点野狐谈禅的味道。但是,人类思维有一个奇怪的现象:真正的内行视而不见的东西,一个外行反而一眼就能够看出。说自己对佛教完全是外行,那不是谦虚,而是虚伪,为我所不取。说自己对佛教教义也是内行,那就是狂妄,同样为我所不取。我懂一些佛教历史,也曾考虑过佛教在中国发展的问题。我总的感觉是,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研究还非常落后。同日本比较起来,落后很远。我们现在应该急起直追,对佛教在中国历史上和文化史、哲学史上所起的作用,更要细致、具体、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以期能做出比较正确的论断。这一件工作,不管多么艰巨,是迟早非做不行的,而且早比迟要好,否则我们就无法写什么中国哲学史、中国思想史、中国文化史;再细分起来,更无法写中国绘画史、中国语言史、中国音韵学史、中国建筑史、中国音乐史、中国舞蹈史等。总之,弄不清印度文化、印度佛教,就弄不清我们自己的家底。而且印度佛教在中国的影响绝不仅限于汉族,其他兄弟民族特别是藏族和蒙古族,都受到深刻的影响。在这方面,我们的研究更为落后,这种现象绝不能让它继续下去了。

现在《文史知识》——一个非常优秀的刊物——筹组了这样一期类似专号的文章,我认为非常有意义,非常有见地。《文史知识》真正做到了雅俗共赏,不但对一般水平的广大读者有影响,而且对一些专家们也起作用。通过阅读本期的文章,一方面可以获得知识,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还可以获得灵感,获得启发,使我们在研究佛教的道路上前进一步,以此为契机,中国的佛教研究的道路将会越走越宽广,越走越深入,佛教研究的万紫千红的时期指日可待了。

198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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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是季羡林1986年为《文史知识》“佛教知识专号”撰写的文章。

(2) 赵复三:《究竟怎样认识宗教的本质》,载《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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