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眩晕症女孩与地下音乐室

这一年夏天,各大机构的考研海报铺天盖地地出现在大学校园的每个角落,连食堂后面公共厕所的墙上也不放过,以刺眼的红色、蓝色肆意地侵占着学生们的视野,在这燥热的天气里,掀起更加灼人的热浪,让走过路过的每一个考研学生都胆战心惊。而可悲的是,往年对它们熟视无睹的我也不得不加入这个考研队伍。

是的,加入这个队伍似乎是最明智的选择。君不见眼下社会,大学毕业生跟黄河里的沙子一般多,像这些被丢在地上的考研传单一样不稀罕,任谁都可以迈着步子潇洒地踩过去。而我,一个十九岁的大三学生,在这所普普通通的大学里,以将来在研究所或大型医药企业里占有一席之地为目的,学着一个冷门的生命科学专业,整天和显微镜、试管、活蹦乱跳的小白鼠打交道,能有什么力量抵挡这时代的巨轮?

“哦,你是学生命科学的啊?毕业了是不是打算去卖药?”

连高中同学也在电话里奚落我!拜托!卖药?这和我想要的生活没有一点儿交集!

当初还不都怪妈妈不知从哪儿听来了一句“二十一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因为这句没来由的话,她就这么把我送进了实验室,这还没完。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神说,要有夜,就有了夜。

几个月前,我妈说,你要考研,于是我就只能考研了。

“孩子,听我的话,听说读这个专业考研只是成功的第一步呀!本科毕业只能去给人家当打杂跑腿的!别整天听那些没用的歌,听《考研英语》的学习磁带呀!”

面对妈妈一脸如临大敌的表情,我除了摘掉耳机点头称是,还能做什么呢?

难道我要说:没关系,我听的歌都是英文的,对考试有帮助?

这个夏天比以往任何一个夏天都要燥热,我感到有种叫“青春”和“活力”的东西渐渐地被这前所未有的高温蒸发,在我头上冒起冉冉青烟,离我远去。有时我会感到眼前的一切都变得黯淡,就像感光度太低的相机拍出来的照片;有时我又觉得脚下的大地一直在摇晃,仿佛一瞬间整个世界都会颠倒过来。

终于在那一天,我晕倒了。

我从小就有眩晕症,命运注定我一生会普普通通。是啊,谁能想象一个女主播在直播间一头栽倒?谁能想象一个外科医师在手术中晕死过去?谁能想象一个王牌律师在法庭上突然倒地不省人事?

所以,我只能安安心心地捧着一本厚厚的《考研英语》,关掉那个名叫“幻想”的开关,做一个灰色的小人物,要晕倒,那就晕倒吧!

别人总是好奇地问我,晕倒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

我会认真地告诉她,反正绝对不会有趣,它很短暂,甚至有些令人措手不及,但是过后的感觉,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

眩晕过后,我躺在医院的床上,不知道为什么,脑袋里却回响着一首熟悉的歌——

Starry starry night

(繁星点点的夜晚)

Paint your palette blue and grey

(把颜料调成淡蓝和灰白)

Look out on a summer's day

(看窗外那夏日的时光)

With eyes that know the darkness in my soul

(你的眼,将我灵魂里的阴郁看穿)

……

隐约中我看见凡·高的《星空》,无数个大大小小的黄灿灿的星星状的旋涡在深紫色的天空上缓缓地旋转着,流动着,左边是一座高耸入云的黑色巨塔。

夜很静,星星很亮,只是天地在旋转,就像我眩晕时的感觉,不停地在旋转……

当我的意识稍微清醒的时候,星空不见了,我最喜爱的这首《Vincent》(《文森特》),歌词变成了一个又一个黑色字母,冷冰冰地组成了完形填空、ABCD选择项,下一秒歌声中断了,我艰难地从白色的铁架床上爬起来,满世界找我的真题集。

那不是一本普通的真题集,那是爸爸在外地来回奔波工作的百忙之余,托种种关系好不容易才搞到手的,是无数考研学子梦寐以求的《A大历年考研真题集》。为了把它交给我,昨天一下飞机他就叫了辆出租车赶到学校,向老师告了个假,就把我带回了家。

当爸爸用对待国家级出土文物般的态度,从公文包里把那本厚得能砸死人的书掏出来交到我手上的时候,我感到这本没有生命的东西被他的体温捂得发热,几乎烫伤了我的手——那不是我所能承受的热度,可是我知道,如果不把这本书的内容灌输进我的大脑,说不定哪一天我就会被这时代的洪流卷走。

接着,爸爸盯着我意味深长地说:“现在家里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们姐弟俩的身上了。看得出,这年头跟我们那会儿不同了,爸妈也不求别的,只希望你们俩好好读书,毕业能找个好工作,将来能出人头地,你也能找个好人家,过上舒服的日子……”

这些话我已经从爸爸的口中听过不止一次了。我有些麻木地微微点着头,表现出一副无比顺从的模样,但其实我比任何时候都要茫然和不知所措。

好成绩等于好工作,好工作等于好人家,好人家等于好日子……这个逻辑听起来无懈可击,也很符合现代社会的主流思想,就好像猫咪生下来就会捉老鼠,老鼠生下来就会打洞。爸爸对于拿到这本真题集表现出很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他甚至已经从那苍白的封面上预见了女儿未来甜蜜幸福的模样——可以推着美国进口的婴儿车上超市,毫不犹豫地挑选三十五元一斤的鲜猪肉,然后一脸快活地给月薪两万的老公打电话,问他今晚要吃什么。

可是我知道到达这座山顶并不能搭上缆车,嗖的一下就上去了,而是要一步一步踩着那些嶙峋的石头,攀着悬崖峭壁,闻着毒蛇的体腥味爬上去的。“登顶攻略”里写满了感叹号和问号,还有许多省略号。

进研究所?那可不是研究生待的地方,本科生连简历都没办法在人家的办公桌上停留一秒。硕士?走进去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讲话,周围可是一群一群的博士啊!

听着爸爸的唠叨,我的思绪却飘到了实验室里,不知道昨天喂过的小白鼠怎么样了,似乎有一只不太精神,情况不太好……

我带着一身疲倦,抱着这本厚厚的书回到宿舍,黑暗中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远远地看到黑漆漆的实验楼,那是别的学院的学生经过都要加快脚步的区域,因为这一带的空气里总是飘荡着一股令人不快的化学气味,还混杂着小白鼠的屎尿味。

被卫生间里传出的淅淅沥沥的莲蓬头洒水声和来自上铺有节奏的鼾声包围着,天气热得连白墙似乎都要融化。我打开窗前的一盏小台灯,摊开真题集,决定先做一套题再去睡觉,企图用冷静的思维缓解一下如这个夏夜般燥热的心情。

接着,我开始在氨基酸的代谢途径里挣扎,那些英文单词、英文缩写词开始变得活泼起来,它们跳着舞从纸上逃脱,变成了天上的繁星,最后化作凡·高《星空》上的巨大旋涡。

我为这星空倾倒,坠落,成为大地上的一盏烛光,久久地仰视着,在天幕之下尽情颤抖着。

这就是我晕倒的瞬间所看到的。

我的眩晕症很久没有发作过了。第一次眩晕症发作时,那是小学几年级来着?我记不清了,家里手忙脚乱地把我送进医院,我却在一阵带着哭音的叫喊声中醒来。

我以为自己得了什么不治之症,自卑自闭了一段时间,后来才知道,原来眩晕症是门诊常见症状的第三位,许多人一生中都要经历那么一两次,没什么了不起,后来我就释然了。

但是,眼前的室友们仍然处在大惊小怪之中,还在我面前扯起了韩剧情节,把我和剧本中多灾多难的悲情女主角联系在一起。

我皱着眉头说:“千万别给我家里打电话啊,要是让我爸妈知道了就不好玩了。”

我不想让爸妈担心,毕竟这阵子我受到的关爱已经多得足够让弟弟嫉妒得咬牙切齿了。

“那你多休息休息吧!不要那么拼命地读书了,我会帮你请好假的。”睡在我上铺的室友美美一脸担心地说。

可是我只是晕倒了而已,又不是被一辆超级大卡车撞了个正着,睡过一宿,现在我的思维清晰得能毫不费力地背出氨基酸代谢过程,四肢也柔韧有力、活动自如,只是有点儿累……

于是我说:“不用帮我请假了,这儿也没什么好待的,我下午就回去。”

不顾美美的劝说,我毅然决定逃离这个白色的房间,越快越好。

走在午后的大街上,无比饥渴的我买了一杯酸梅汁,边走边吸。

“你真的没事吗?”

面对美美紧张的表情,仿佛她的眼前还闪现着昨夜的“惨案”——我像尸体一般躺在地上的样子。我觉得问这句话的人应该是我才对。

“我好得很!还能跳芭蕾舞给你看呢!”经过银行,我看了看映在镜面墙饰里的自己,笑一笑,脸色红润有光泽,哪一点看起来像是有事了?

美美叹了一口气,说:“唉,你下次晕倒前能不能通知我们一声?几乎被你吓得一宿没睡!”

我笑着说:“通知你一声?那你能不能提前找个帅哥?这辈子好歹让我晕倒在帅哥怀里一次呀!”

开着没营养的玩笑,路上的行人不知不觉地向前方聚集。踩着一地传单,我敏锐的耳朵突然捕捉到远处的音乐声。

“啊,这是《Angel》(《天使》)的前奏!”我突然眨眨眼说。

“什么?哪儿有音乐啊?我怎么没听见?”

我拉着她顺着人流快速前进,一个被人群包围着的巨大舞台出现在十字路口旁的广场,东边的大商场是一栋五层的建筑,每一层楼的落地玻璃窗前都挤满了看热闹的人。

接下来,如骤雨般响起的鼓点和熟悉的旋律证实了我的话。像是被通了电,我突然兴奋起来,拖着美美就往人群里挤去。

“你,你不回学校啦?”

“一会儿!就看一会儿嘛!”电贝斯的声音像是有一种超强的魔力,控制了我的身体。我怎样也没有办法把自己从电贝斯的魔力范围内拉开,仿佛一离开我就会缺氧。

台上的美女我见过,是一位新晋的选秀歌手。我费尽力气终于挤到台下离歌手最近的地方,如痴如醉地看着画着浓黑眼线、衣着火辣的卷发女歌手蹬着十二厘米的高跟鞋、气势如虹地在麦克风前大声开唱,嘹亮的声音压过了贝斯的怒吼,响彻了整个广场,传到了十字路口每个正因堵车而郁闷不堪的司机耳里。

我想那就是我梦里的样子。

谁都做过明星梦,喜欢唱歌的人多过超市里卖的盐,只是我比一般人投入的喜欢更多。至今家里还保留着我三岁时拿着冰棍踩在凳子上唱歌的照片,小学的作文里我歪歪扭扭地写着“长大了我要当歌星”,也没人笑话过我白日做梦,因为从小学到初中,我一直都是学校合唱团里的主唱。我也曾经毫不吝啬地大把大把挥霍零用钱,从店里抱回一沓沓的唱片,还曾经偷偷地攒下两千元钱,只为到北京看一场演唱会。

直到有一天,我被父母逼着把高考志愿从声乐系换成生命科学专业之后,我才终于明白,到头来这不过是一个梦,我只能把它尘封在心里。作为一个平凡人,我的职责就是勤勤恳恳地沿着爸妈一手铺好的道路走下去,不让他们为我操心。

“大家好!我是菲儿!感谢今天来听我唱歌的朋友,希望你们继续支持我!”台上的歌手突然停了下来,引起人群里一阵骚动,“今天站在这里我很开心,想邀请一位有缘的朋友上台来和我合唱下一首歌,有哪位朋友愿意?举起手来!”

“芊芊,快上去!”美美用手肘捅了捅我说。

还没反应过来,我的手就被旁边的美美举起来了。我的心突然狂跳起来,多么希望我能被选中,但我还是不自信地笑了起来:“哈哈,别开玩笑了!”

我被欢呼声包围着,淹没在众人举起的“手的森林”里,接下来的事情却超出了我的想象。

“可以请那位穿黄色T恤的长腿美女上来吗?”我头顶上响起一个声音。

穿着黄色T恤的我抬起头,对上台上含笑的眼睛,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长腿?美女?这些词汇跟我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不用怀疑,就是你!”

“傻愣着干什么,快上啊!”美美推了我一把。被这股狂喜的洪流包围,我身不由己,像做梦一样走了上去。

站在这么大的舞台,被这么多陌生人关注着,还是第一次,那些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期盼,让我一下子傻了眼。

音乐在继续,伴舞随着节奏跳起来,台下的人跟着节奏摇摆。我站在台上,说实话,我很清楚刚从医院里出来的自己没有那个体力,也没有那个精神,只能直直地站在那里望着菲儿傻笑,像个白痴。

台下的期盼随着我木讷的表现变得低落,那些冲着我不客气地嘲讽的笑脸似乎正等着看笑话,天知道,我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勇气,跳上这个舞台的。

我抬起头,节奏在耳边变得清晰,抓住旋律,我静下心来数着节拍,一,二,三,然后,我开口了——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藏在了菲儿的声音背后,可是我一开始唱歌,身体就停止了颤抖,心情也平静了下来,整个世界只剩下音乐!音乐!

台下那些原本嘲讽的表情有了微妙的变化,掌声像一阵旋风席卷了整个广场,更多的人拥到了舞台下。

我唱了好长一段才发觉,菲儿已经停了下来,后退一步,我独自驾驭着舞台。我的声音通过麦克风和扬声器,飘荡在上空,听起来有些陌生。我竭力让歌声变得更加纯净,唱出歌中天使静谧的忧伤,就像我已经插上天使的翅膀,努力地向高处飞去,依旧回头望望地上的人们,他们个个都在倾听,在这种前所未有的体验里,有种几近神圣的充实感塞满了我的胸腔,就要爆炸。

我觉得我快要触摸到天堂了。

“没想到你的声音那么棒!你参加过选秀吗?”在后台,菲儿用一种又惊又喜的眼神盯着我。

第一次离职业歌手这么近,我有些不太适应,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摇摇头。

“你唱得那么好,人也长得又高又漂亮,为什么不找机会呢?啊,这样,我看我找个时间把你推荐给我认识的经纪人怎么样?”

“啊?”被明星拉上台唱歌,我已经兴奋得快要晕倒了,几分钟后又得到了踏进演艺圈的机会,这完全超出了我的预想,我的肾上腺素指标瞬间直线上升至极限。

可是冷静过后,我的嘴里只能说出“谢谢”这样毫无创意的词汇。

这位菲儿小姐的嘴巴实在太甜,我分明只是一个穿着T恤衫、牛仔裤、素面朝天、一年四季只会扎马尾辫的普通女孩。虽然我喜欢唱歌,但是舞台毕竟离我太遥远。歌手?这个职业对我来说,实在太梦幻。

这只是一个玩笑,我告诉自己。

“我是说真的!考虑一下怎么样?”

“可是……”

可我只是一个等待考研的生命科学专业的大三学生啊!晚上我还要回去照顾我的小白鼠呢!回到宿舍还得再做一套真题呢!

“啊,差点忘了我还得赶通告!”菲儿看了看手表,把一张唱片和一张名片塞到我手里,“这是我们街头演唱会的纪念品,还有我经纪人的名片,有空可以联系我哦!”

看着她匆匆离开的身影,我笑了笑,把它们放到包里。

“啊,真是的,居然一个人跑去酸奶店,丢下我一个人在后台……”走出人群,我收到美美的短信,被抛弃的我只好一个人回学校,“啊,难道你就不怕我被奇怪的人拐卖吗?”

但是我并不介意,因为所有不愉快的事和低落的心情,全部都在舞台上被音乐的光芒给净化了,我觉得自己像充满电的敲鼓小熊,浑身上下充满了能量。

“真是太棒了,竟然遇上这么幸运的事!”我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走进洒满夕阳余晖的小巷里。

上帝总是能在一个人沉闷的一生中留下几个闪光点,只要活下去,说不定还会遇到什么好事呢。

“嗨!”我心情愉悦,抬头冲着矮墙上蹲着的一只猫咪大声打招呼,结果却把它吓跑了。

猫咪跳下矮墙,向着小巷深处跑去。

我忽然发现越往前走路就变得越窄。

奇怪,今天这里静悄悄的,除了我之外,居然一个行人也没有,连打开窗户晾衣服的主妇也见不着。

不,不止我一个人,而是两个!我这才注意到,远远的,背后有一个脚步声。

只是刚好和我一起走进小巷的人吧?

起初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十几分钟后,我就不这么想了。

原本那个脚步声只是远远的,现在却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我甚至能听见伴随着这不缓不急的步伐的,还有一种类似金属碰撞的声音。

远处的阴云开始在天空聚集,四周的一切暗得很快,小巷被笼罩在浓浓的阴影里。

我经过一栋荒废的房屋,因为常年的阴暗,这里有着和盛夏不相符的凉气,我的头皮不禁开始发麻……

这个脚步声是谁的?我猜是一个男人的,那么,他要去哪里?

他已经跟着我走了很久,而我甚至没有勇气回头看一眼背后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

我快步拐弯,希望在岔路口甩掉这个可疑的家伙,可是事与愿违,脚步声依然如影随形。

我想,我身上只带了三十块,这么一点儿钱,对方一定会不满吧?

而我的手机,则是动不动就死机的老旧手机,倒卖二手机的小贩看见了都会不屑地冷笑说:这是什么年代的破手机?送给我我都不要!

如果劫财不成要劫色,看到我这种“干煸四季豆”的身材,说不定会恼羞成怒、痛下杀手呢!

那么,要是对方是个变态呢?

天啊!我知道你或许承受了什么沉重的社会压力,或许遇到了难解的烦恼,但是我的压力也很大啊!作为一个生命科学专业的考研大三生,你伤不起啊!

最糟糕的是,我的脑子里已经开始浮现出各种凶杀案新闻片段,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在社会版上刊登这么一条消息:大三考研女生小巷分尸案。然后人们就会纷纷惋惜:这么年轻,还要考研,大好的前程,真可惜啊!

天啊!我还这么年轻!才不想死呢!

该给谁打个电话呢?我这么想着,把动作幅度减到最小,缓缓地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那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武器,说不定还能用它来把人砸晕呢!

我慌慌张张地按下数字键,因为太紧张而连续按错两次,电话那头传来长长的嘟嘟声,我在心中大声祈祷,把观世音菩萨、耶稣基督和真主阿拉都呼唤了一遍,连阎王老爷和关二哥也没落下。但是就当嘟嘟声停止,电话接通的一秒钟后,手机屏幕很不争气地告诉我——电量不足。

如果死神就站在我后面的话,他一定在狞笑!

身后的脚步声突然变得急促,我心里一惊,他一定察觉了,现在下手毫无阻碍,是时候下手了!

惹不起,我跑还不行吗?

于是我抬起发软的腿,拼命向前冲!

我横冲直撞,前方的视野变得畸形而狭窄,我就像一只在滚筒里奔跑的仓鼠。

就在我拼命地想摆脱这梦魇一般的场景时,我撞上了一个不算软的东西——

“啊!”

意识到那是另一个男性的胸膛,惊吓之余,我的视野忽然变得昏暗,在意识渐渐模糊前看到的摇摇晃晃的影像中,我捕捉到了一件黑色的棉质T恤、一对算得上性感匀称的锁骨、一个“般若”面具的银色项链,还有一股子汗臭味和烟草味。

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我想我输了,这下真的要被抓走了。

倒下的前一秒,我在心中祈祷,像我这种连蚊子都不忍心捏死一只的善良人,怎么可能下地狱,目的地应该是天堂吧!

朦胧中,我看见天使在向我招手。

这个天使长得真是可爱,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还梳着双马尾。

啊,上帝听见了我的祈祷,让我到达了天堂?

我用询问的眼神看着她,她则回应了我一个微笑。

啊,不对,天堂里怎么会用红砖砌墙,而且墙上还贴着“枪与玫瑰”乐队的海报?

把视线从天使的脸上移到她后面的墙上,我想这里绝不是天堂。

我转动脖子,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比我家客厅要大上五倍的空间,墙上挂着三四把吉他和贝斯,书和唱片胡乱地堆在地上,像倒塌了的多米诺骨牌,上面点缀着空的可乐罐子和薯片包装袋,乍一看简直像个垃圾场。

视线重新回到那个迷惑人心的微笑上。

要知道,恶魔往往会装扮成天使的模样欺骗世人,是时候提高警觉了。

“你终于醒了啊?”

一个有力的声音像惊雷一样在我头顶炸开。

循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只见房间的一角放着一套豪华的架子鼓,一个一身黑衣、打扮得像只乌鸦一样的男生坐在高脚凳上,冷冷地看着我。

从他胸前的项链上,我一下子认出,他就是那个跟我撞了满怀的人!

“你……”

“嘿,你身高有一米七吧?像你这样高挑的女生可真是不多见哪!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背着你真是重死人了!”我还没开口,他居然就发起牢骚来了!

问题是,这到底是哪里?

我睁大眼睛四处张望,开始回忆,原来我又晕倒了,在一个昏暗的小巷子里,被一串陌生的脚步声吓得落荒而逃,然后倒在了一个男人的怀里。

哦,一个帅哥!

我盯着那张还算端正的脸,那表情却臭得活像我欠了他五百万。

老天,这是什么情况?

屋子里的灯光暗了一下,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口。我愣愣地看着这个头发像刺猬一样竖起、鼻子上还穿着两个鼻环的男生走进来,脑子里顿时闪现了四个字:不良青年!

而他身上的那些金属配件,随着步伐叮当乱响。我突然想起来了,这就是跟踪我的那个人!

我哭笑不得,这一屋子都是些什么人哪?他们究竟是从哪个异空间过来的?

他们到底要对我做什么?

“什么?爱之声音乐学院?”

望着自称樱的娇小双马尾女孩,我一脸茫然。

“对呀!你应该听说过吧?这个学院已经有三十年的历史了,甚至有一个学姐已经到日本发展了哦!我们可是明星学院哦!”樱眨着大眼睛说。

啊,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一所音乐学院。高考填志愿那年,我曾经无限憧憬地盯着资料上的这所院校的介绍看过好几次,幻想着在这座欧式古典花园学院的小径上来来往往的,是穿着白色长裙、提着小提琴的长发少女,还有怀里抱着琴谱匆匆前去练钢琴的美男子。他们都是手指修长、浑身散发着艺术气质的青年,为了走上世界的舞台而燃烧自己的青春。不过好景不长,由于这所学院离我们学院很近,我还听过一些关于那些青年音乐家的负面消息,甚至有人为了名誉做出了所谓的魔鬼交易……

但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爱之声音乐学院的学生,会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

“呃……那个……大学校园里允许穿鼻环耳洞、把头发染成红色吗?”我忍不住举手问。

屋子里的温度因为这个近似挑衅的问题瞬间降低了五摄氏度,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

“喂,我说那个不良少年……”于是我又问了一遍。

“因为我们是大四学生。”坐在架子鼓旁的男生一边回答,一边点燃手里的烟,“还有……我不是不良少年,我叫岑风。”

可是,这些……分明跟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啊!

我看着眼前的两男一女,他们个个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不放,让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只掉进狼窝的小羊羔,不安感更加强烈地爬上了我的脊背:“那……那我可以回去了吗?我晚上还要自习呢!”

“等等……你知道的吧?我们学校有自己的乐队,每年寒假前都会有一场表演。”刚刚进门的那个男生顿了顿,看着疑惑的我说,“我叫薛苏,是这个乐队的吉他手。”

“哦,你们乐队叫什么名字?我会去看你们表演的。”我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说。

行啦行啦,我会去捧场的,那么可以放了我吧?

“我们乐队的名字叫‘爱的期限’。你以为我把重得像大象一样的你拼命地拖回练习室而不是丢在路旁就是为了拉观众?那你未免把我想得太廉价啦!”薛苏挑了一下右边的眉毛,冷静地说,“我们需要一个主唱,而我觉得你的声音不错,外形也符合我们的要求。”

“你是说,要我当你们的主唱?”我指着自己的鼻尖,满腹疑惑。

“你猜对了!”薛苏打了个响指说。

我松了一口气,说:“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哦,那么你答应了吗?晚上就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练习吧!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当我们的主唱呢!由于资质不够和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都已经回绝了!”薛苏转头说,“岑风,给那个女生打个电话,告诉她今天晚上不必来面试了!”

等……等等!他在说什么?这是人贩子集团吗?

“喂!喂!我说我答应了吗?不要擅自给别人做决定啊!”我的思维几乎被这《蜜蜂圆舞曲》般狂乱的变奏打乱了,我摆着手大声说,“开什么玩笑!我不是说我晚上还要去自习吗?”

“哦,我忘记了,那么明天晚上来和我们练习吧!”

我看着屋子里的三个人,他们统统用理所当然的眼神望着我,好像我已经是他们的一员了!

啊,我从心里讨厌这种自以为是的家伙!

“不对!不对!”我用两只手臂交叉,连做了三个大大的“×”,以示反对,“我是B大生命科学学院的大三学生,还面临着考研考试!很抱歉,我和你们不一样,我的时间是要用来应付比生命还重要的考试的!”我猛然从沙发上坐起来——是的,我躺着的地方是一张小小的皮质沙发,歪歪扭扭地铺着波西米亚风的大毯子,接着我在脚边找到了我的包。

我分明是一字一顿咬字清晰地说出来的,可是他们面面相觑,似乎听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再说,你听见我在台上唱歌了吧?为什么不直接在台下找我,鬼鬼祟祟地在小巷子里跟踪我,害我吓得半死!”我继续控诉。

“那在台下找你,直接说‘嘿!你唱得不错,来当我们主唱吧’,然后你就会乖乖跟我们走吗?”岑风凑近我说。

我被他的烟味呛得咳了两下,大叫道:“当然不会!”

“所以就先跟着你,再慢慢找机会啦!”岑风耸耸肩说,“一般人也要先看到我们的练习室,然后才会爆出一句‘哦,原来你们真的是搞乐队的’!”

这是哪门子逻辑?

“变态!”我终于爆发出一句。

岑风丢掉手里的烟,睁大眼睛看着我:“长着一张这么清秀的脸,居然这么粗鲁,真是没想到!怎么看我们都是好青年,哪里变态,哪里不良了?”

喂,喂,你们怎么看都是不良青年吧?

“正人君子是不会做出偷偷摸摸跟踪这种行为的吧?”

“别怪我,其实我们也不太想拖着一个一百多斤重且高达一百七十厘米的人体回来。”岑风无奈地耸耸肩,摊开手说,“只是……这是我们队长的意思。他说,你要是不愿意的话,干脆打晕了拖回来吧!当然,他是开玩笑的,只是我没想到你真的会晕倒……”

我翻了一个白眼,这是什么队长?看来“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句话很有道理。

“你们队长?他在哪里?看来我要和他好好地谈一谈!”至少,我要让他和他的队员们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言行道歉!

“哦,我们队长很忙,他不是轻易什么人都见的。”岑风伸出一根手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你这是什么口气?他是大明星吗?究竟有多大牌啊?”他们队长很忙,难道我的时间就不值钱吗?

“好吧!他不是什么大明星,不过你要是真的见到了他,说不定会迫不及待地加入我们乐队哦!如果你愿意考虑一下,我可以现在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和你约个时间。”

拜托!他以为他是谁?他是比尔·盖茨,一秒钟赚二百五十美元?还是他帅得惨绝人寰,走在路上都怕被人强吻,需要蒙着面纱,不能轻易以真面目示人?

虽然我很好奇这号人物的庐山真面目,但是说到底,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只知道,如果我赶不上今晚的自习,明天的小测试可能会不及格!

“够了!不用了!”意识到不能再这么耗下去,我抱着我的包站了起来,“我要走啦!我可没办法把时间浪费在这里!没想到爱之声音乐学院的学生这么不可理喻!以为别人都跟你们一样闲吗?”我说着,就要往门口走去。

“喂!你给我等一下!”岑风不客气地叫住我,“别说得我们搞乐队好像是闹着玩的!”

他真的被我惹毛了,我被他那严肃的口气震了一下,停下脚步。

“你记住,现在你眼前看到的所有人都是为着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在努力!我不止是看中你的声音和外形,你自己注意到了吗?在台上唱歌的你,表情是那么不一样……读书、考研,找一份自己并不想做的工作,平平静静地过完自己的一生,这就是你想要的?难道你就没有别的理想?”岑风在我身后大声说道。

像是被人击了一锤,我愣住了,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种话,从小到大,我听到的只有一个声音:好好读书。

原来我还能拥有别的理想?

可以吗?天天被爸妈督促着读书,从小被周围的人视为模范学生、未来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我,可以拥有别的理想吗?

对他们来说,我不过是一个有一副好嗓子的路人甲罢了,我的事情,这些人知道多少啊?

“够了!你们什么都不懂!”我大叫着果断地转身离去,却没注意到拐角处放了个破旧的架子鼓,于是下一秒,潇洒撂下狠话的我被狠狠地绊倒了。

狼狈地收拾起包里掉出来的东西,我的脸红得不得了。突然,一双有力的大手把我扶了起来,我抬头一看,居然是岑风。

我尴尬地看着他帮我掸掉肩膀上的土灰,僵硬得像个木头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以后说话走路要小心点!”

对于这么傲慢的问话,我想我有权利不回答,于是我做了一次深呼吸,扭头离开。

“樱,我怕她会迷路。”岑风在我背后说了一句。

这是什么话?当我是三岁小孩吗?

我气呼呼地拉开一扇贴着迈克尔·杰克逊海报的铁门,一个脏兮兮的白色马桶却猛地跳进我的视野,哦,不,这里是厕所!

身后传来两个男生毫不掩饰的轻笑,我正要发作,手臂却被樱拉住了。

“还是让我带你上楼梯吧!”她口气温和地说。

打开楼梯上的门,迎接我的是楼道间昏黄的灯光,原来这里居然是一个地下室!

“我的天,这个地方还真是偏僻啊!”就像一尾沉入海底深处太久的鲸鱼迫不及待地浮上水面一样,我用力地吸了一口来自地面的新鲜空气,庆幸自己没有加入这个诡异的团队,如果不幸在这里被什么奇怪的人分尸,警察要搜寻的话可要花上好大一番工夫了!

“真是对不起!这个地下音乐室看起来确实是有些寒酸啦!”樱不好意思地吐了一下鲜红的小舌头。

我尴尬地笑笑,不予评价。这里还真不是普通的寒酸!不只是寒酸,还很诡异,散发着一股危险的气息。如果有人告诉我,这里是垃圾站、流浪汉收容所、黑社会据点,我也不会流露出一丝惊讶的!

“因为都是学生,所以没有钱去租更好更大的场地,也没办法做很多的宣传,但乐队的每个人都是认真的!大家都对乐队的未来抱有无限的期待,是脚踏实地、用十二分的热忱去做的,并不是玩玩而已。岑风当时为了攒钱买一套好的架子鼓,打了一年的零工,常年吃泡面,把肠胃弄得很糟糕。薛苏因为家里反对他搞乐队,不给他经济支援,所以他不得不经常去吉他培训班当老师赚钱……”樱突然感性地对我说了这么一番话,脸上的表情极其认真。

“咦,你们经济能力那么差,是怎么租下这个地下室的?”我被樱的话吸引了,忍不住问了起来。

“哦,这不是租来的,它刚好是空着的,于是业主把它借给了我们。”

“呃……那还真是凑巧啊!”

“嘿嘿!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樱凑近我,暧昧地微笑着说,“其实是因为我们队长和业主关系匪浅!你知道的,在这个社会上,没钱,就要靠关系嘛!”

“呵呵!”我无话可说,只能傻笑。这个女孩看起来蛮可爱的,不过浑身散发着八卦的气息。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有些期待从她嘴里知道更多关于乐队的信息了,“看来你们队长挺不一般的。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哦,今天他不在场,但是有机会你会见到他的。”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经历今天梦魇一般的乌龙事件,我可不想再见到这个乐队的任何成员了,哪怕这个传说中的队长比吴彦祖还帅!

我庆幸自己没有告诉岑风名字,万一留下什么讯息让他们找到我,那可就麻烦了。

“你们平时就是在学校唱歌吗?”我必须知道他们平时出没的地方,以后去那儿可要注意点儿。

“不只是学校的表演,我们也经常到皇后酒吧去唱歌,你知道的吧?这个酒吧在这一带很出名,一般乐队没办法驻场,不过我们队长和他们老板混得很熟,嘿嘿……”

我摇摇头,对于我这个每天“宿舍——教室——食堂”做三点一线运动的学生,酒吧不过是犯罪的温床罢了,那么樱口中的这个队长,很可能是黑白两道都吃得开。

怎么办……我是不是无意中惹上了一个很了不得的家伙啊?

顿时,我的脑海中掠过了以前在电视里看到的各种香港黑帮片的血腥镜头。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那里有很多志同道合的音乐迷,还潜伏着业内职业人士,有时还会有大牌公司的星探出没哦!有个现在在北京很红的摇滚乐队就是在这里被发掘的哦!”樱眨眨眼继续说,“那个乐队叫什么来着……啊,我忘了!”

星探!这听起来很诱人,但是就在几小时前,我还遇见过一个呢!

虽然她很聪明,极力诱惑我,但对我来说,这不过是苍白的说辞罢了!

“嗯,其实到了大四,我们的时间基本上都很自由,老师也不怎么管,我每天下午都会来这里哦!队长虽然总是神出鬼没,但是你明天过来的话,应该会碰到他哦!”樱说。

啊,我一点儿也不为这个“应该”而高兴!

而他们的队长,那个教唆手下把年轻姑娘敲晕打包带走的队长,在我心目中已经被界定为刺着左青龙、右白虎纹身的暴戾男青年,说不定兜里还藏着一把枪呢!

“看得出你也是喜欢音乐的,如果学习觉得很累需要放松的话,随时可以来我们练习室唱歌哦!”

“啊……谢谢!”看着她真诚的脸,我客气地把“不用了”三个字吞回肚子里,心里却在大叫:这怎么可能?

我为什么不选择去唱歌,偏偏要去你们那个幽暗又陌生的地下室唱歌啊?况且我连去歌厅放松的时间都没有!

对我来说,最好的放松就是睡觉,嗯,顶多是听着莎拉·布莱曼的音乐睡觉。

上一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