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服务中研院社会科学所

第三章 服务中研院社会科学所

3—1 进入北平社会调查所

清华大学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对研究生以论文为主要考核方式,当父亲决定以明代田赋问题为其毕业论文题目时,标志着他已开始踏上了研究中国经济史的征途。继续在此征途上前进抑或转向他途,毕业后之工作单位性质至关重要。研究院尚未毕业,父亲已定下去北平一个科学研究机构——北平社会调查所工作。他能进该所,首先得助于其大学同窗好友汤象龙。汤氏1909年3月生,湖南湘潭人,1925年就入读清华大学政治系,比先父早一年毕业于清华本科。汤氏1929年毕业后到了北平社会调查所工作,其研究范围为中国近代财政史,组织与领导着一个研究组——中国近代经济史组,他好学又能干,深得所长陶孟和的赏识与信任。由于汤氏与先父是老同学,特别其研究的领域相同——财政史为主,仅关注的主要朝代一为清,一为明而已,在校以及离校后他俩一直来往,学术上不断切磋,友谊深厚,终生如此。当父亲研究生毕业前一二年,汤象龙便向北平社会调查所所长陶孟和引荐,经陶氏约见面谈,陶氏欣然欢迎父亲到该所工作。按原计划1933年9月父亲便可到所里上班,可是该年清华大学研究院统一推迟安排至年底才进行第一届研究生结业答辩,致使先父于1934年1—2月间始到该所正式上班。由于预先得知社会调查所之接纳允诺,又与汤象龙时有讨论该所经济史组的有关事宜,估计在正式上班前一段时间,父亲可能已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该所经济史组的一些工作

北平社会调查所前身乃1926年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设立的一个社会调查部。1929年社会调查部改组成一独立机构,改名为北平社会调查所。该所成立后,到1933年,其研究范围包括中国近代经济史、政治制度、经济理论、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对外贸易、财政金融、劳动问题、人口问题、工人生活费统计共10类,分设了相应的研究组,其中以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劳动问题、工人生活费统计、中国近代经济史为重点。1934年7月中央研究院与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商议后,将社会调查所和中央研究院的社会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28年)合并,保留中研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名称。社会科学研究所在1945年又改名为中央研究院社会所,陶孟和一直主掌这个机构。

陶孟和(1887—1960)为我国近代文化学术史一位很重要人物,又是“中国最早的专业社会学家”,中国社会学之主要创始人之一。他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天津,1960年病逝于北京。早年留学日本、英国,获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北京大学任教授、院长、教务长。1929年起主持社会调查所和随后的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社会所),一直到新中国建立后的头几年。1949年10月出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直至1960年病逝。陶氏知识广博,学贯中西,专长社会学,涉猎广泛,在经济、历史、图书馆学等领域均有建树,更是一位卓越的学术组织领导者。

父亲到社会调查所加入的研究组为经济史组,他主要研究项目仍以明代田赋史为中心,这与该研究组以近代社会经济史为主的方向似并不相符。这种例外情况与陶孟和的开放思想和大力扶持青年的态度极有关系。陶氏当时公开对人说,考虑到梁方仲在明代经济史方面已取得好成果,在此基础上再加工,使之成为“完璧”,然后再进行近代的研究还是可以的,两者并无矛盾。陶的这种开放、鼓励态度和实在的大力支持,使父亲原先的顾虑得以打消。他便专心地按照自己的思路开展研究,从而在到社会科学研究所后短短的三四年内,在原来研究生毕业论文之基础上,接连写出多篇水平高、具开拓意义的论文,为其迅速成长为一引人瞩目的青年学者和后来获得更多更大成就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父亲一直感谢陶孟和的知遇、栽培之恩。写到这里似有必要转述一下父亲对陶氏当时领导方法(作用)的感受(“文革”中一次交代材料所言):

陶先生在这方面颇具特点,他认为有发展前途的年青人就会放手让他自由地去干,不会时时事事搞检查,使人惶惶不安。往往二三年内你不写只字,也不责怪,感到所内气氛很宽松,以至过于自由散漫,使这个来自清华的我,顿感殊样和新鲜。随着时间的推移,了解之深入,才懂得陶先生对所及所内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明确的要求和目标,他不鼓励急功急利,他相信所内同人的自觉性和创造力,只要届时你能按计划按要求交出货来就行,若交出好货的在晋升等问题上予以“论功行赏”。

陶氏这种领导方法的形成,恐与他在北大工作多年,与校长蔡元培相交甚久不无关系。曾在清华学习工作前后长达数十年的徐葆耕曾剖析过清华校长在办学理念与领导方法上与北大蔡元培等的一些异同点,其中谈到蔡元培和梅贻琦都是自由主义教育论者。蔡崇尚主观自由主义,强调感情,弘扬个性;而梅是客观主义者,重视自由理性限度与秩序。校长领导方法作风不同,两校学生表现往往有差异。一个清华校友曾如此评说:最大不同的是:一、北大比较自由,可以逃课;而清华因课业重,要求严,很少溜课。二、北大学生程度参差不齐,好坏差距很大;清华则因淘汰率高,程度较为整齐。三、生活态度方面,北大学生老气横秋,清华学生则比较活泼而带洋派作风

自1934年2月到调查所(社会科学研究所),至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前约共三年半时间,父亲利用所内的宽松的有利环境,自觉发扬清华实干的传统,勤于笔耕,写出15篇论文(含书评2篇),合约23—24万字,分别发表于学刊与报纸专栏上。依发表先后次序它们是:《评陈登元著〈中国土地制度〉》、《近代田赋史中的一种奇异制度及原因》、《明代粮长制度》、《明代户口田地及田赋统计》、《明代两税税目》、《评介万历会计录》、《评中国田赋问题》、《田赋输纳的方式与道路远近的关系》、《北平市田赋概况》、《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名称》、《一条鞭法的争论》、《明代的黄册》、《易知由单的起源》、《明代的民兵》。这15篇文章中6篇发表于学刊上,分量一般较大,如《一条鞭法》近4万字,《明代户口田地及田赋统计》6万余字。其余9篇分载于《大公报》、《益世报》、《中央日报》等报刊专栏上,每篇字数一般仅数千言,其内容或是补充学刊上对应论文的某些方面,或是正式论文发表前先作简要的报告。

3—2 多篇佳作成学界少壮者

为了解父亲于三年半时间内研究上所得进展,有必要对其撰发的主要论文进行浅介。

3—2—1 关心北平市田赋问题

《北平市田赋概况》(《民族杂志》,1936年,第2卷第8期)一文报道了父亲对民国时期北平市田赋调查研究之结果。该文先介绍了北平市田赋之沿革及税收征收机关,指出“赋制大体一仍前清。惟曾将各项名目删繁就简,并于民三颁订银两折合洋元的则例,至廿二年四月又奉命废两改元,赋制上重要的变迁,不过如此。”然后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对该市的田赋种类和科则进行了整理分类和简评。文中指出的一点颇可看出父亲的心态和观点:“又我国各地田赋扰民,多由于附加税太重。举凡一切地方公益教育卫生以及军政费用,一有所需,即按田或按田赋银每两或米每石附加而摊派之,其来源盖由于清康熙间有永不加赋的诏命。现今各地的附加税,甚至有超过正税的三十倍者。本市田赋,向无附加税,在他处很不多见。希望以后亦不至有附加税才好!”北平市田赋“亟待整理”,并提出了多条改革意见,包括土地清丈(先行土地陈报及其建议具体做法)。父亲还指出在整顿田赋时,有两事希望当局者加以注意的:1.北平市的官产特多,“这是本市特有的情形,似应有特别的处置方法去清理之”。2.现今北平市农地有税,但市地没有税。“这实是不公”。

《概况》这文对北平市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田赋情况给予了简明扼要的概述,指出其特点、存在问题和应整顿改革之意见,论述有理有据,自有其学术价值与现实作用。该文在父亲刚到北平社会调查所不久刊出,可推知父亲确实早期曾有从事现实问题研究的打算,很早就陆续注意与搜集了一些近现代的有关资料。到社会调查所后很快写出此文,也算配合与融入该所经济史组研究主流方向(清代为主)的一种表态。

3—2—2 积极学术争鸣

1933年,金陵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陈登元发表著作《中国土地制度》。该书出半年已经再版,颇受一般读者之欢迎。罗玉东(社会科学研究所)和华芷荪二人分别曾对该书进行了评议。前者批评陈氏对整个土地制没有探源和系统的解释,后者对陈登元“两重地主”之说提出质疑,随后陈发文答辩,不认同罗、华的批评,宣称倘若有人用甲骨文或其他经史子集来批评,他才会作答。这就引发父亲疾写《评陈登元〈中国土地制度〉》并发于1934年11月17日、24日《大公报·图书副刊》上。该文用了大量经史子集资料来评陈著。首先举出多例驳陈称“我国古籍,类混土地制与赋税制度二者为一谈”之说,继而指出陈著存在的突出毛病:一、误解史传;二、混淆史实;三、考证疏略;四、证据薄弱。最后还交代“本来我在后边还‘有理论错误’及‘文字欠妥’两项及其他批评凡四千余字,今为篇幅所限,只好删去”。这篇长达13000字的书评,初读颇感火药味太重,细想之后,却觉有理有据,乃纯粹出自学术争鸣之作。据父亲见告,此书评,不属个人恩怨的评论,没有引发后续出现批评者与被评者间的失和,所以后来他与陈氏亦有来往。从此书评看出父亲有那种初生之犊的生气,勇于追求学术真理的信念,这是清华严谨学风造成的必然。也使人想到,这大概也深受了老友“雄辩家”张荫麟之影响。由此书评,反映出父亲对中国田赋、土地等有关历史文献已有相当好的掌握,显示出其厚实学术功底。

1935年父亲发表了另一书评,即《中国田赋问题——评孙佐齐著〈中国田赋问题〉》(1935年7月25日《大公报·图书副刊》第89期)。该文,首先指出“中国的田赋,主要的本来是地方的问题”,“所以研究中国田赋的人们(特别是志在解决现代中国田赋问题的人们),最妥善的办法是分地区去研究。……但若有人将全国各地田赋的资料,筹集在一起,排比编次,作一综合的说明,这也不失为一件有趣味的工作。本书作者孙先生,于公众之暇,从事田赋之探讨,以其心得,总著成帙,多至十一章,凡二十余万言,其用心之勤,诚足称道”。但“本书搜集的范围,大约不外政府公报,章程及私人论著等资料,绝少是根据直接调查所得”。接着,父亲认为孙著不足之处还表现在:1.“辑录的材料大半不注明出处”,2.“书中所载的统计,大皆不注明年份”,3.“引用的材料略嫌腐旧”。最后,就写作上而观,父亲认为孙著可议之处不少,例如书内章节的安排,相应内容多寡的掌握,应改善;又如田赋沿革史实颇多失误;不少统计表不合格式与体制等等。《中国田赋问题》(书评)用心助人,态度严肃诚恳,评价中肯到位,评议中也显示评者的某些治学主张和对某些研究问题的深刻富启迪的想法,是一篇质量上佳、可供书评者参考的范文。发表七十多年后(2008年),本文被专攻现代学术史的专家桑兵选编入其有关专书内

3—2—3 尝试计量史学研究

为了“供给研究明代田赋的人们以一些整理过的统计资料”和“准备自己作专题研究的参考”,父亲将其清华研究院毕业论文的附录之一作为草稿,予以再加工,写成《明代户口田地及田赋统计》,于1935年5月出版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3卷第1期上披载。全文六万余字,以单篇论文计,可称宏构。该文主要根据《明实录》及《会典》提供的材料,参勘了各种版本《会典》(部分参考7种本子),经爬梳辨证和统计处理,制成三十八份表,将明代各朝的户口田地及田赋几乎所有数据以一目了然的形式呈现给读者。该文并非单纯的资料汇编,其理由:一、数据经整理换成了新面貌(表格)。二、更重要的是,各表中有若干项(栏目)是作者用统计方法,处理后自己加上去的(如合计、平均数等);有些表则为专门研究目的而特制的(如分区统计、升降百分率等),由表可直接察看到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户口田地和田赋量的变化,从而帮助人们对当时当地经济状况的了解。三、在表注和序言的文字说明中渗透着分析研究思路和阐述,序言中有关田地、户口数量的性质的明确指出,是十分重要的发现与结论,惠及数十年后的研究者。因此该文可称是国内从现代计量史学方法研究明代户口田地及田赋的开山之作。

3—2—4 探讨明代两税之税目问题

父亲阅读文献时发现《明史·食货志》记夏税和秋粮的项目,在洪武时仅米、麦、钱钞、绢四种。在弘治万历时却增到四五十种,且以为这些税项皆属田赋范围。新增税项性质如何?怎样被归到田赋中去的?《明代两税税目》(《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1935年,第3卷第1期)一文,将《会典》及《实录》各书所载的税目的种类与其输纳地区之分配进行分析,然后探索各项税目的意义和来源,得知许多税项就其来源而言,并非属田赋之范围,指出“明代夏税的物品是为正项,秋粮以米为正项。《万历会典》所载的税粮项目,不过是仅将所有与田赋正项目同一输纳的物品登记下来,其中有极大部不应列入田赋项下,至少它们在最初的目的并不是要对一般田地所征收的物品”。提出了可将之分成五大类的看法,并讨论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两税税目》一文的研究成果,使我们对《会典》所记录的税目真正内容及其代表性程度有真正的了解,从而也更正了《明史·食货志》的若干处错误。

3—2—5 首探“东南重赋”

“东南田赋之重”一语在明代不少文献中出现。清代以至民国时期似还存在这种不合理现象。但一直没见较详细的论述,更遑论深究。

《近代田赋史中的一种奇异制度及其原因》(1935年2月22日《大公报·史地周刊》)一文考察了苏松地区赋率和赋额的历史情况,肯定了苏松地区确存在“重赋”问题,并提出造成重赋的政治、历史、经济原因。这是近人首次全面而深入研讨“东南重赋”这问题的专题论文,其提出的问题和看法至今仍有研究者引用,甚至可以认为是近人对此课题研究的基础。

3—2—6 代表作《一条鞭法》

1936年父亲四万余字的论文《一条鞭法》在《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4卷第1期上发表。全文分为“导论”和“本论”两大部分。“导论”简述了明代早期赋法和役法的要点,分析明初实行“夏税”、“秋粮”的赋法及“里甲”、“杂泛”役法的过程及崩溃的原因,可以说这是对明代前期赋役制度研究进行简要概括(亦有人评价为“总结性”的报告)。“本论”仔细论述了主要旨在改革徭役制度的一条鞭法产生的缘由,各地施行一条鞭法的具体形式、内容。由于明代一条鞭法这个十分重要的制度的推行,由开始至结束,前后拖延时间很长,各地又采用了不同的变通形式,头绪纷繁,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父亲从运用大量纷歧繁杂的文献资料,尤其大量运用方志资料开创性地尝试,抽象出规律性的内涵,进行了综合概括,致使现在的读者对明代一条鞭法的内容始有一比较完整的概念,换言之,这篇论文是对明代赋役制度的核心组分首次从制度层面等其产生缘由进行的深入全面的研究,并得出了透彻明了的结论。所以后人评曰:“他对这问题的研究,可以说做了不可磨灭的开创和奠基性的工作。”《一条鞭法》发表后第二年(1937年)便被译成日文,于日本重要的史学杂志《历史学研究》上分两期刊登,译者铃木正在译文的“解说”部分将作者称之为“明代土地租税制度研究少壮学者”。并交代其译文得到孙毓棠和笔者的叔叔嘉彬的帮助

3—2—7 《评介〈万历会计录〉》

《评介〈万历年会计录〉》一文刊于《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3卷第2期(1935年)。该文首先指出会计制度是政府财政管理中的重要制度。秦汉前虽已提出,然可能未实际实行过,秦汉间,这制度已逐渐建立,后来各朝皆有此例。明承唐宋之遗制,会计录之作,文献记载有二,为汪鲸《大明会计录类要》十二卷及张学颜《万历会计录》四十三卷。汪著今已失传,而张的《万历会计录》幸而由国立北平图书馆于1933年用八百金在山东购得。久寻终获,这“真是对于研究公家财政史的一件最大幸事”(父亲原文),为此,父亲特写《评介〈万历会计录〉》给读者、研究者,旨在促进研究。该文介绍了《万历会计录》的内容、编写经过和其研究价值。文章主旨在推介,重点自不在研究,然父亲提的几点看法应有一定参考价值:首先,《万历会计录》是万历四年(1576)户部尚书王学光原编,万历十年(1582)户部尚书张荣颜重编。要问的是为何在此时编成而非于他时呢?父亲看法是,其实之前成化二十三年(1487),孝宗初登基,礼部右侍郎丘浚已上言作会计录,而张氏《万历会计录》的编写体裁跟丘氏所撰的基本相同。“再从明代财政史观察,可知《会计录》的编纂成书亦无非一种时代的表现。”明嘉靖中期起,由于多种原因,国库空虚,每年收不抵支,直至万历年间,张居正主相,王国光、张学颜其时为张氏所倚任,积极启行改革,财政也逐渐好转并出现盈余,为稳定国家财政收入,严格财政管理,防止“吏胥舞之”和“豪强去籍”诸弊端,《会计录》的编纂可以说“应时而生的产品”。其次,父亲认为《会计录》大半是采用档案,如部中的卷宗及各巡抚与布政司的册报等,故其所载材料,“不失为比较最原始及价值最高的材料”。最后,因为清代财政承袭明制而且税收政策款项不少沿用明的旧额,所以研究清代财政,《会计录》也自然极为有用。

3—2—8 对明代民兵的开拓性研究

《明代的民兵》一文刊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集刊》第5卷第2期(1937年6月),这是父亲抗战前发表的最后一篇论文。该文对明代民兵(民壮)的性质、制度和历史发展情况进行探讨。他指出明代兵制行卫所制。卫所制是国家常备军,除此外,还有地方的兵,名为民兵。“民兵或按户、按里、按钱粮抽丁,或从招募”而来,但皆仅由入伍者的本身充当,与家族世系永著“军籍的军士不同”。民兵是地方的警卫兵,与中央的国家常备军不同。明代民兵的历史,父亲认为可分前、中、后三期。“前期指太祖起兵至宣德间,其时,起初基本是沿元代民兵之旧,其后,或临时募集,或于乡农内挑选,或按户抽丁”。本时期内民兵主要任务,一是防御盗贼,一是防守要塞。兵寓于农,不远调他处。中期乃正统至嘉靖中年,该期内民兵势力渐增,除守卫乡里捍御边境以外,内乱与外寇之应付,民兵常有参与,有些民兵甚至入卫了。民兵制度亦在此期建立起来。后期起自嘉靖中叶到明末,此期发生了卫所军渐衰落后用民兵,民兵衰落后乃用募兵的历程。

该文还指出在明代及后来,民壮一词常常与民兵混用。其实民壮仅是民兵中最重要最普通的一种,两者是有区别的。一般而言,民兵所指范围广,民壮范围较窄;民兵多数是募集而来,可以自由参加,并无固定额数;民壮则多数是一种比较经常性的组织,且多采取佥派(按户抽丁)或摊派(随钱粮摊派工食银两)的方式,是一种强制的手段,在负担者个人并无自由意志。同时,每一地方的民壮多数有固定名额。民壮名称大约在正统初年已有。

依现有反馈资料来看,《明代的民兵》是国内外首篇有关此问题的研究报告。故日人山根幸夫等指出,战前,“关于民壮的研究只有梁方仲《明代的民兵》”,继后才有日本佐伯富的《论明清时代的民壮》(《东洋史研究》15:No4.1957),岩见宏《明代的民壮与北边防卫》(《东洋史研究》19:No2.1960)

3—2—9 其他几项不容小视的研究

在1934—1937年7月这三年半中,除上述介绍的几篇论文外,其余发表的文章有《田赋输纳的方式与道路远近的关系》、《易知由单的起源》、《一条鞭法的名称》、《明代的黄册》、《明代一条鞭法的争论》。

《明代的黄册》发表于1936年8月6日、9月8日、10月1日《中央日报》的《史学》专刊上。黄册是户口册籍,编制的主要目的在作征收赋役的根据,是明代赋役制度中重要一项。该文从如下十一节来展示论述:“一、黄册的编造及其内容述要”,“二、黄册名称的由来”,“三、黄册的源流”,“四、与赋役科派的关系”,“五、编制及申解的手续”,“六、大造”,“七、地方监造官员”,“八、后湖查册职官”,“九、后湖管册职官及晒册人员”,“十、黄册库架及黄册的数目”,“十一、造册不实的科罪”。读这十一节内容的题目,读者很容易便知此是对明代黄册制度的一次较全面研究的概括性报告,其探索精神与开拓意义已明显体现出来,该文的完成为父亲十多年后的论文《明代黄册考》(1950年)奠定了基础。换言之,前者是后者的雏形。

《田赋输纳的方式与道路远近的关系——一个史的考察》(1936年1月21日天津《益世报·史学》第20期)在分析中国(着重明代)田赋史,田赋输纳税(起运存留)的方式与道路远近之关系后,指出明代起运与存留的差别待遇的事实与理论。

第一,我们发现起运重粮,多派于上等田地;存留轻粮,多派于下等田地,这是根据田土担负赋税的能力而定的。……

第二,起运多派于富户,存留则派贫难下户。这是当时一种财政政策,用意在调节贫富的赋税负担。

第三,起运多用折色,存留则为本色。所谓本色,例如米麦马草之类,量重而价值低,故不便于转运;折色则为银钞等物,量轻而价值高,便于转运者。……

第四,蠲免田赋时,多只及存留,而不及起运。……

这是一篇参考了西方地租理论,观察中国田赋史上田赋输纳方式与道路运近关系的论作,新视角意趣明显,发现颇多,后人已逐渐认识到此作的特别学术价值,是一篇应予特别重视的研究佳作。

《一条鞭法的名称》(1936年4月23日《中央日报·史学》第7期)一文专就一条鞭法名称问题进行了研究,其结论为:

结束以上所说,一条鞭法的名称甚繁,有已具备一条鞭的内容,而无“条鞭”的名称者;而一条鞭亦有种种不同的写法或称呼:如“鞭”字可写作“编”或“边”;以上三种的写法又皆可省去“一”字,名“条鞭”或“条编”法或“条边”法;亦有将“鞭”字省去,名“一条法”的。此外“总编”、“明编”、“类编”等亦为条鞭的别称。又如“十段需鞭”,“十段条鞭”亦为条鞭法的一种。至若“均平法”,“十段锦法”等,虽皆与条鞭法内容相同,但因人们所注意之点不同,故另给以完全不相同的名称,故不应与条鞭名称相混。

“一条鞭法的名称甚繁”,造成人们阅读史书时容易误解,弄清条鞭之名称问题有助读者避免犯错。此类研究似乎很小,其所得成果对后人却颇有裨益。

《明代的黄册》跟《明代黄册考》;《易知由单的起源》(1936年11月13日天津《益世报史学》第43期)跟后来的《易知由单的研究》(《岭南学报》)1951年第1期);《一条鞭法的争论》(1936年9月13日天津《益世报·史学》第37期)与《明代一条鞭法的论战》(《社会经济研究》1951年第1期)的关系是,前者基本上为后者的雏形。

父亲在清华大学研究院,特别于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这几年的厚积薄发,撰写出一批高质量,甚具开拓性、奠基性,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论文,旋即引起国内外同行的重视与赞赏,被称为“少壮学者”、“明代社会经济史专家”。1936年他晋升为副研究员。

3—3 发起组织“史学研究会”

除专门研究,撰写论文外,发起组织“史学研究会”是抗战前父亲学术生涯中的重要事件。

3—3—1 “史学研究会”之成立

“史学研究会”成立合影

为了探索建设新史学的路径和方法,父亲与吴晗、汤象龙等一批志趣相投的青年学人经常碰头聚会,切磋学问。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倡议发起成立一个自己的学术团体,于1934年5月2日假座北平酒醋局三号骑河楼清华同学会,宣布成立“史学研究会”,发起人中除孙毓棠因事请假外,到会的有吴晗、汤象龙、罗尔纲、谷霁光、夏鼐、朱庆永、刘隽、罗玉东和先父,共9人。会上推举汤象龙为总务(主席),吴晗为编辑,谷霁光为文书。不久之后,张荫麟、杨绍震、吴铎和一些青年人也陆续加入该会。会上定下每月聚会一次,每年开年会一次。1935年该会在天津《益世报》和南京《中央日报》开辟《史学》双周专刊,这样一来,连同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1932年已创办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史学研究会”共有三份刊物,作为同人独立组稿、编辑、发表学术论文的阵地。三个刊物抗战前发表文章数目,我粗略估计逾200多篇。研究会成立后,活动频繁,所定会议如期召开,直至1937年8月日军占领南京,活动才暂告一段落。1938年西南联大在昆明成立,后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会所、历史语言研究所也尾随迁至该城,“史学研究会”随之恢复活动,吴晗、张荫麟、孙毓荣和汤象龙、罗尔纲、先父等原发起人外,新入研究会的人士如李埏、王崇武、缪鸾和等也参加了有关活动。他们还替昆明的《中央报(中央日报)》办了一个《史学》专刊,使抗战前于天津《益世报》和南京《中央日报》已开辟的《史学》专刊得以继续办了近两年(后因社会科学所于1940年底撤离昆明迁四川而停办)。

3—3—2 “史学研究会”的宗旨、治学主张

“史学研究会”的宗旨、计划和治学主张,主要反映在天津《益世报·史学》发刊词(1935年4月30日)和汤象龙为罗尔纲所写的序上(《太平天国史纲·序》,商务印书馆,1937年),其中《史学》的《发刊词》乃由吴晗起草并经由“史学研究会”成员集体讨论修改而成,全文不长,照录如下:

颜习斋说:“立言但论是非,不论异同。是,则一二人之见不可易也。非,则虽千万人所同,不随声也。岂惟千万人,即百千年同迷之局,我辈亦当以先觉觉后,竞不必附和雷同也。”但论是非,不论异同,这是我们的态度,也是我们办这刊物的立场。

我们不轻视过去旧史家的努力,假如不经过他们一番披沙拣金的工作,我们的研究便无所凭藉,虽然他们所拣的容许有很多的石子土块在。我们也尊重现代一般新史家的理论和方法,他们的著作,在我们看,同样地都有参考价值。我们不愿依恋过去枯朽的骸骨,已不肯盲目地穿上流行的各种争奇夸异的新装。我们的目标只是求真。

在另一方面,零烂的,陈旧的,一向不被人们所重视的正史以外的若干纪载,我们也同样地加以注意,这里面往往含有令人惊异的新史料。反是,在被装进象牙之塔里去的史籍,往往有极可珍惜的史实被掩置在一副古典的面具之下,或被化装成另一事物,或被曲解为另一意义,我们也要作一番极审慎的搜剔工夫,给还以原来的位置和面目。

蚂蚁积粮,一丝一粒都不放过,蜜蜂酿蜜,分工合作才能成功。中国史上的问题太多了,我们愿意从大处着眼,小处下手,就各人的兴趣和所学,就每一问题作广博深湛的检讨。帝王英雄的传记时代已经过去了,理想中的新史当是属于社会的,民众的。我们企图从这一新方向努力推进,点点滴滴地,盼望能在十年二十年内有一点小成绩,同时也希望能因为我们的努力,引起史学界的注意,来和我们合作。

《发刊词》的主要精神及对稿件(著作)的某些要求,在一年后他们为《史学》开办一年写的《周年致辞》中得到重申而高度概括为:

本刊是由史学研究会主持的。我们在发刊词上,曾表白同人的态度,是但论是非,不论异同。我们的目的,只在求真,而非盲目地依从他人。我们感到中国史上问题太多了,我们应从大处着眼,小处下手,就各人的兴趣和所学,向每一问题作广博深湛的检讨。我们认为帝王英雄的传记时代已过去了,理想中的新史乃是社会的,民众的。我们企图从这一方面,努力推进,点点滴滴地,盼望在十年二十年内有一点小成绩,同时也希望能因为我们的努力,引起史学界的注意,来和我们合作。这是我们一年前的信念与希望。一年后的今天,我们对于上述人信念是其信弥坚;对于上述的希望,也认为有多少地方是达到了。

在《发刊词》和《周年致辞》中,“史学研究会”同人明确宣示,他们把建设一个社会的、民众的、真实的新史学作为其不懈努力的奋斗目标;将“但论是非,不论异同”,“只在求真,而非盲目地依从他人”,“大处着眼,小处下手”,发掘利用各种资料、分工协作等作为其治学主张与工作方法。

3—3—3 从其他文献来看“史学研究会”

《发刊词》和《周年致辞》这两文属“史学研究会”同人的集体声明外,而汤象龙为罗尔纲《太平天国史纲》所写的序,也是代表同人们宣示其办会宗旨的一份主要文件。继后直至1980年,仅有罗尔纲在其《师门辱教记》(建设书店,1944年)中提供了“史学研究会”的某些信息。20世纪“文革”结束,改革开放后,陆续出现了一些论著提及“史学研究会”,其中两本吴晗传记著作(苏双碧、王宏志《吴晗传》,北京出版社,1984年,第一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新版)和马紫梅著,曾越麟译校《时代之子——吴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67年)以及陈峰最近的《两极之间的新史学:关于史学研究会的学术史考察》(《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1期)中,有对“史学研究会”内容丰富,观点明确的介绍,很值得阅读参考。

鄙人认为以上这些及其他文献所提供的信息,对于人们全面了解与进一步研究“史学研究会”很有裨益,试举几例。

一、“史学研究会”是一不依附政治以至学术派别的学术团体,罗尔纲说:“我们会中不谈政治,不谈理论,我们的宗旨只站在友谊的立场交换各人的研究心得,以尽对建设中国新史学的绵力。”

二、对于“史学研究会”组建过程中的发端阶段有一些调查研究,厘清了一些有关论述含糊乃至不准确的情况。“在清华上学最后一年(按:指1933年前后),有一些青年的历史学家对予历史的写作有着共同的看法,这可能同他们的生长的时代有关。吴晗曾把他们组织起来同朋友们一起研究历史问题。梁方仲是吴晗的同事和好友,对明史的研究也特别有兴趣,由于梁是专攻明朝经济史的,两人常在一起磋商。梁方仲正在研究明代税收制度,他向吴晗介绍另一位青年经济史学家汤象龙,他在高级社会学者陶孟和创建的社会研究所工作……他(按:指汤)和吴晗还有梁方仲谈到他们中国历史研究和新史学的发展,吴晗对他们说,他有一个想法,想把年龄差不多的从事哲学和思想研究的青年同事组织起来成立学会,建立一个机构正式把普通知识分子包括进来,使一些青年学者有一共同的史学园地。”由此看来,“史学研究会”筹备的最初阶段以吴晗、汤象龙、先父三人商议最多,行动最早。这与罗尔纲所言吻合:“发起此会的人是吴晗、汤象龙、梁方仲。谷霁光、朱庆永、夏鼐、孙毓棠、刘隽、罗玉东是被邀约加入作为发起人的,到成立那天,吴晗拉我去参加。”在“罗尔纲生平年表”中的表述也如此”同样于《汤象龙自传》也可以从其所列人名排序中看出背后反映的事实。“史学研究会”成立后,吴晗、汤象龙承担了大量的日常组织工作。

三、现在一般论述,都笼统提“史学研究会”其奋斗目标是建设“中国新史学”,实际上,其首要(首步)目标是先写一本新的经济史。这在《汤象龙自传》和马紫梅《时代之子——吴晗》中已有了明确的交待。事实上,从研究会同人那时所写或组织他人写的文章类别走向也印证了“新史学”首先要建立经济史学,换言之,以此来为“新史学”奠定基础。

四、“史学研究会”的另一主要目标,乃创造“大众历史”,而这个计划在当时以至现在亦未为人们所广泛了解。事实上“对他们未来计划的讨论中会员们对‘大众历史’这一工程予以极大的注意。他们写出的史书不仅是关于人民,而且必须为社会广大读者所需要”。“研究会曾计划除了中国新史学编纂历史外,还出一套历史小丛书。”这或许是马紫梅从罗尔纲为汤象龙《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分配统计(1861—1910)》(中华书局,1992年)所写的《序言》所得的信息。这种思路在当时天津《益世报·史学》和《中央日报·史学》上一些文章和张荫麟的通史写作计划以及罗尔纲的《太平天国史纲》等工作上得到了印证。

五、“史学研究会”成员间的互动在生活、思想与学术上产生了明显的积极作用。如果察看该会最初几个主要成员的教育背景及其早先从事的研究领域,大致可归为两类:传统意义上的历史学(吴晗、罗尔纲、夏鼐、谷霁光、朱庆永、孙毓棠、杨绍震、张荫麟等)和经济学、社会学(汤象龙、刘隽、罗玉东、吴铎、先父等)。这些人在该会成立后,经常聚会,交流,其友谊增长,感情加深。罗尔纲曾深情地回忆说:“在大学里除了同学外,差不多可以说没有朋友。自从入史学研究会,遇到了这几位富于热情,有学养,讲友谊的朋友,我才懂得切磋,鼓励的乐趣……每想到当年北平的友情似梦,怎么不教人惆怅啊!”在增加友谊上如此,在促进学术研究上又如何呢?马紫梅似乎已敏感地看出研究会成员间的互动在研究上已产生了有利影响,指出:“吴晗关于农民的文章发表代表了史学会同人对史学的意向。学会创建时,他已摆脱胡适的考证,有些更宽广的历史视野……他后来的文章便摆脱胡适的羁绊而自创新路。当他把分析方法应用到小说社会分析,认为主要是社会压迫导致明朝社会和王朝崩溃原因时,对此,清华的传统主义者对他进行批评。他同梁方仲和汤象龙的结合,同那些受陶孟和影响的人在一起,以及结交青年教授,使他研究明代历史的社会和经济方面有了可能。”同样,“史学研究会”对罗尔纲、孙毓棠、谷霁光,甚至张萌麟等人也有影响,他们或是后来专攻社会经济史,或写了不少社会经济史的论文。与此同时,原来有历史学专长的成员们对社会、经济学背景的人影响也很明显,使后者得以写出质量高的论文。父亲就是一个例子,若无吴晗、张荫麟等史学基础深厚的朋友的启发与帮助,他的经济史研究难以顺利开展,并迅速取得令人瞩目之成就。

“史学研究会”在北平汤泉合照

“史学研究会”聚餐

六、文献信息告诉我们,对“史学研究会”之历史与其对当今的学术贡献的评价问题尚有待探讨,对于“史学研究会”同人所追求的“新史学”到底是新,抑或仍跳不出旧史学老框框这一问题,仍无共识。

七、对“史学研究会”之研究,尚处起步阶段,但考虑到随着学术史研究范围、对象日益扩大与深入,特别是,随着“史学研究会”同人在中国史学研究上的地位与作用逐渐为人重视,似可预期对该会的研究在不远之将来势必出现一个新局面,更多深入的研究成果当接踵而至。

3—4 发掘利用档案与各种文书资料

参加与领导社会科学研究所大规模发掘利用官方档案和各种非传统的文书资料,是父亲抗战前从事的另一件重要学术活动。利用档案文书资料进行史学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前后,而在经济史档案文书的搜集利用工作上,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无疑是开拓者。该所的前身北平社会调查所1930年10月就启动了发掘利用清廷档案文书中有关经济史资料的计划,对故宫博物院文献馆保存的清代军机处档案和北京大学所藏清代档案以及各地保存之民国时期的有关史料,派专人抄录。至1932年8月摘抄得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等五朝各省督抚折片约十余万件,其内容丰富,包括钱粮、粮价、关税、厘金、盐税、漕项、耗羡、参票等十数类资料。抄录后并将史料进行索引编制。1933年10月至1934年6月,抄得户、礼、工、兵四部的及各省钱粮报销册1200本。1935年11月起开始抄录已加工整理之北京大学提本。计1935年7月至1936年6月,由两处抄出钱粮、户口、官俸等项报销册1256本,关于户口等类提本奏折揭帖等8290余件。自1936年7月至1937年6月共抄出顺治、乾隆、嘉庆、道光四朝提本、揭帖、奏折26585件,上述文件均经整理编目。这批从北京大学前清内阁大库档案中抄出的资料就内容言,包括田赋、盐课、漕白、河工、捐输、军饷、仓库、钱粮、交通、驿站、钱法、物价、通商、外交等类。依前报告数据,估计从1930年10月起至1937年7月抗战前,社会科学研究所抄得的资料实应不只“12余万件”,至少有13万—14万件之多。

发掘整理出来的这批珍贵史料,大大嘉惠后人,而在整理过程中对当时社会科学研究所某些新课题的提出与实施也起到十分明显的作用。如汤象龙开展了“清季海关五十年税收统计及其分配”的研究,他依据前清咸丰末年至宣统末年(1660—1910)各督抚及各海关关于海关税收之报告二千余种,加以整理统计,目的在分析各海关历年税收情况与全国海关总数及分配,来考察此五十年中海关在财政上的地位。抗战前已成草稿,后经加工整理,于1992年写成鸿篇巨制《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分配统计(1861—1910)》,由北京中华书局印出。罗玉东先根据各省厘金报告二千余件,作系统的分析,追溯厘金制度的起源、变迁,亦将历年厘金收支报告编为详细统计,进而溯论此项税收在清代财政史的地位以及对全国国计民生及工商业的影响,写成《中国厘金史》一书,共十六万字,1936年由商务印书馆印出发行。该书是我国厘金史研究奠基之作,“至今仍为学术界十分重视”(戴逸语)。刘隽在辑得大批道光以来盐务的资料后,一方面统计近百年之全国盐税,另一方面研究近百年盐务上的弊端与盐政改革,写出了12篇颇有分量有参考价值的论文,成为我国早期盐政研究有影响的专家。吴铎同样引用搜集得的档案和其他文献资料在盐务,特别是交通史研究上做出了很好的成绩。与以上诸氏类似,父亲的《易知由单的起源》(《天津益世报·史学》四十三期,1936年11月)等也使用了一些档案资料。

父亲1934年2月加入社会科学研究所后(可能之前也短期)就积极参与了清代档案的发掘整理工作,投入了大量的心血。我注意到在有关该所此项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者的问题上,文献中存有不同的说法或语焉不详:或说是汤象龙;或说是汤象龙、梁方仲,以至有梁方仲、刘隽的提法。在重新核对过现有资料后,我的初步判断有二:

一、社会科学研究所抄档整理工作在陶孟和支持下,汤象龙自始至终组织领导了这项工作,而1934年父亲入所后参加了组织领导工作。父亲参与组织领导工作除罗尔纲等人的叙述中可知外,我发现父亲遗留下来一“留存本”(先父自记)《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三卷第二期1934年5月明清档案专号)上写有“本期由我编校,自记”字句,可推想1934年5月前父亲可能已在相当程度上融入了所里这项工作。该“专号”编者写了一导言(第167—168页),在导言中清楚道出主编和编校者对档案研究重要性的看法:

这些档案所存的当时人关于当时事件的记载或报告,用严格的批评眼光看来,我们诚然不能说档案中每一个字、每一数目都是千真万确的。但这种资料的可靠程度大体上,在近真的历史意义上当然是极高的。我们以为在史料极端缺乏的中国里,档案实在有她无与伦比的价值,尤其是研究近代财政经济方面。

二、刘隽确实在抄档计划的后期参与组织领导,即1936—1937年,他与父亲负责从清内阁大库提调财政有关的旧档案材料。父亲在其论文《易知由单的研究》(《岭南学报》第11卷第2期,1951年6月)曾提到此事,云:“为了研究方便起见,一九三六年至一九三七年,前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向北京大学借抄上批档案。由刘隽先生及我轮流负责提调其中与经济财政史有关的资料,再选择出来交人抄写,先后抄得了三万余件。”

3—5 东渡扶桑

3—5—1 抗战前的社会科学研究所

经中央研究院与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双方协商,1934年7月北平社会调查所与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合并,所名沿用后者名。合并后至抗战爆发前,历三载努力,该所无论在人员、设施以及研究工作上都有很大的发展。据该所民国二十五年年度报告(自民国二十五年七月至民国二十六年六月,即1936年7月至1937年6月)所言,该所研究工作范围,计包括社会经济史、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国际贸易、金融、财政、行政、人口、统计九门。行政一门系新设;社会经济史门则为原近代经济史门之扩充。与此同时,《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于1937年3月也改名为《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这反映了该所经济史研究工作的发展,也看出“史学研究会”成立后产生的影响。此时,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队伍有明显的扩张,可以认为已达到该所历史的两个巅峰时期之一

3—5—2 认真编《集刊》

按照社会科学研究所的计划,父亲1937年下半年将有赴日及交流、考察计划。行前有一段时间他埋头于新改名的《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第五卷之组稿与审校工作。当《集刊》第五卷第二期稿件完成初选和校后,他将选稿送给陶孟和再审阅一次。陶氏阅后,旋即回函,表示满意稿件质量,亦对其中一篇书评之某些内容及其处理办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该函反映了陶氏的爱国情操和坚持严谨学风,反对科研不道德行为的鲜明态度。为帮助有关研究人士了解陶氏的为人以及史坛往事不至湮没,从而有助如今不断强调加强学风建设的的需要,在此将陶函详录如下:

方仲先生:

集刊第二期(按:指第五卷第二期)稿件及来函均已收到。

本期稿件诚如来函所云,均极精彩。每篇要非“老手”莫办。张荫麟先生一篇(按:指《宋史兵志补阙》)似觉轻巧,然确是“聪明人文字”。在《补阙》上亦有价值之作也。书评愚以为都很好,铁谷评日人书“末尾句”拟为修改,不知可否。其评美人书部分则拟割爱,兹将原稿奉还。今将割爱之理由说明如下:此书作者曾在北平留学三年。在平时颇傲慢,常好与史语所从事安阳发掘之人相往还,史语所人颇厌恶之。彼屡次表示拟往安阳,未得允许,最后梁思永先生以私人资格在安阳招待之,彼竟盗取发掘之物一二件而归。其一知半解一部分因由其自己研究,然另一部分则在与史语所人谈话及窃盗所得者也。现此人已由支加哥聘为助教授。其书出版后,颇受评者称誉。史语所人亦奈之如何,盖其历年发掘成绩迄未发表,而今竟由×××××攘为自己之所获,且其书中又云有更细密之研究问世,尤为大言不惭,西国所谓学者,竞争颇烈,不讲道德,不择手段,凡有可增加自己身份者辄攘取之。科学界此种故事颇为不少,×××××不过其一例而已。但此事之过失亦在史语所人自己未能早日将材料整理,对×××××失防范也。×××××之书出版后,梁思永先生尤为悔恨……〔最可怪者,去年哈佛三百年纪念约请世界第一流学者往讲演,伯希和(Pelliot)所讲即为殷墟文化。和告知傅先生(按:傅斯年)谓此大不可。乃傅先生谓已得其同意,乃使其宣传之意。自己的工作不先由自己发表而先由外人,特别是盗窃新疆古文书之人宣传,实讲不通也。伯希和事请守密。〕根据以上情形,故愚意铁谷书评似当取消。至其内容,如仔细考察,当有不少错误也。

集刊能作两年计划最好不过。官制及财政尤望能以现代行政学、财政学之眼光讨论之,当然要顾及当时情况。集刊编辑事宜能由张荫麟先生负责,至为欢迎,请敦劝之。稿费下星期内当可发出,请勿念。第一期稿已排好,下月初可出版。二期稿下星期稿已排好。下月初可出版。二期稿下星期请送出。余不及,即颂近安。

孟和

四月廿日(1937年)

附:抄好档案可寄来,以便整理登记,孙函附还。(按:估计为孙毓棠之函。时孙在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研究院研读。)

3—5—3 东渡扶桑提前返国

父亲的《一条鞭法》被译成日文在日发表,同时其多篇论文如《明代鱼鳞图册考》、《明代两税税目》、《明代户口田地及田赋统计》、《明初夏本色考》等被日本学者所引用,并引起早稻田大学清水泰次教授和东方文化研究所研究员仁井田陞诸人间的争论,他们各把自己的文章寄给先父征询意见表示希望有晤面磋商的机会。而中央研究院亦有一惯例,对于成绩优异的高级研究人员(副研以上者)酌情选派出国考察,所长陶孟和便安排父亲去日学术考察,和日本有关学者交换意见,搜集明清社会经济资料。

父亲于1937年5月下旬动身,6月初抵东京,开始了其访日之旅,访问了早稻田大学清水泰次教授,东京帝国大学(东京大学前身)的加藤繁、和田清等教授,东京东洋文化研究所的所长服部宇之吉,研究员仁井田陞、藤枝晃等人。其间还开了座谈会或举行报告。又到宫内省图书馆、上野图书馆、东洋文库、静嘉堂等公立机构看书查资料,也看了前田信家尊经阁的私人藏书。此外分赴足利、金泽二地参观了足利学校遗迹图书馆和金泽文库,抄录了不少明代方志和明人文集中的资料。通过郭沫若的介绍,参观了古钱收藏家田中谦私人收藏的古钱。由此可知父亲在日可谓马不停蹄,抓紧机会多看、多谈、多收(资料),工作热情甚高。父亲在日计划原定住两年,但因“七七”卢沟桥事变突发,他毅然决定中止原计划提前回国,此想法得到早已在东京帝国大学攻读研究生的弟弟嘉彬和在东京政法大学留学的未婚妻陈瑛材的赞同,尽管许多日本学者都分别以各种理由劝说父亲暂不必做提前回国的决定,然而在日仅住了两个多月,父亲便于八月中旬取道京都,和嘉彬、瑛材一道在大阪上船回国。在京都住的一个多星期,父亲参观了京都帝大和京都东方文化研究所,会晤了京都东方文化研究所所长狩野真善以及研究员吉川幸次郎、内藤乾吉、渡边幸三、羽田亨、那波利贞等人。京都东方文化研究所的这些人士同时于京都帝国大学有教职。父亲在京都还参观了内藤虎次郎仁恭山庄的私人藏书,近卫寄存于京都大学的藏书,搜集到不少有关资料。之后,父亲、瑛材、嘉彬三人去大阪,在该市匆匆访问大阪府立图书馆。然后坐船回到香港上岸(原定上海上岸,其时淞沪敌我双方炮战之中,无法登岸)。一俟抵香港第二天,他们便坐火车到了故乡广州。

日本之行,父亲曾概括为:收获颇丰,感触殊深,遗憾不少。通过紧凑的考察访问,查阅和抄录、复制(拍照)到一批在国内未曾见到的珍贵文献资料。所搜得资料在后来父亲一些论文撰写时曾加以运用,诸如在《明代黄册考》、《明代一条鞭法年表》、《明代江西一条鞭法推行之经过》等便是例子。由于在日时间实在太短,未克遍寻,更无法细看存于日本的中国有关资料文献,父亲当时后来都深感遗憾。此行中,与日本众多汉学界精英的会晤切磋,既较深入地开展了学术交流,启发了彼此的研究思路,也结识了大批日本学者,并与其中不少人建立了长久的学术情谊,这些人包括仁井田陞、清水泰次等。仁井田陞1959年作为日本法学家访华团成员于访华前专门行函,希冀会见先父,见面后带来其四大本的巨著——《中国法制史》赠送,函云:

梁方仲先生:

此次敝人等幸蒙贵国政治法律学会之邀请,以日本法律家代表团员资格访问贵国,预定在八月八日前后拜访贵地也。只因逗留日数极少,如能趋谒,实感光荣之至,现虽未领到旅券,能否拜晤尚未十分确定。特此预先奉闻,届时务请引见是幸。

敬礼

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仁井田陞

一九五九年八月一日

同样清水泰次亦经常寄赠其著作给父亲。考察交流中,父亲发现一些日本学者对中国问题有锲而不舍、辛勤钻研以及不遗余力搜集材料的精神,有些问题是自己平日未予注意研究的,不禁深感学海无涯,文山众多,同志仍需努力。

无论在东京抑或京都等地,凡知道父亲将要离日回国的人都劝他多呆些日子,等待局势明朗后始作定夺。理由或是“中日并未正式开战”,或是战事很快将结束;更多的说法是两国文化交流不应受到暂时战事冲突而受影响。劝说理由多种,或许其中一些人另有目的。父亲看得出大多数人态度诚恳,祈望中日友好。当然在那个时代日本军阀、政客以及个别御用文人对中国不友好这点,父亲也深有体会的。有一件事对父亲造成强烈刺激,在记忆中无法消除,这就是:从京都去大阪搭船的时候,京都东方文化研究所特别派了吉川幸次郎来护送父亲去搭船,在火车上,一个穿军服的人对父亲进行盘问。到了大阪以后于进入码头之前,海关里的军警要检查父亲的行李,吉川幸次郎费尽口舌与军警交涉,毫无结果。于是吉川便问父亲在东京见过哪些人,在听完父亲一一报名字后,吉川说若找出和田清教授(日本天皇老师)之名片或所送论文给军警看,或者可免于检查。不巧,有关材料(包括名片)父亲早已邮寄回国了。尽管吉川向军警反复交涉以至发脾气,吵了起来,军警仍将父亲行李翻箱倒箧地彻查,书籍和照片逐部逐张地在灯光下照看。如此折腾了大半个钟头始放行,害得吉川向父亲再三道歉,痛骂军警太无礼貌,不讲理。与此强烈对比的是,回国后不久,父亲收到由东京帝国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寄出一盒他走前请该所代摄的有关明代黄册的照片,反映出日本学者与军政府所想所做截然相反。父亲访日之感受,曾赋诗两首予以抒发:

卢沟桥事变后,将自日本归国,为别东京、京都各地大学友人(两首)

(一)

宝山频入手仍空,学海文瀛道不穷。

且喜新知同此愿,狂澜倒挽使之东。

(二)

勉驱十驾养知新,来作堂堂论学人。

尚望再临观日出,相期东汉莫扬尘。

父亲这次赴日考察交流乃奉陶孟和之命和日人之邀。陶氏对先父“来作堂堂论学人”之行的收获似乎颇满意,对当时的学术交流、资料交换等问题提出过的自己的意见,曾经致函在东京的先父:

方仲先生:

顷接七月四日来函,欣悉惟切。各藏书处已参观并得在图书寮阅览,至为可慰。寮中抄书遇有整个材料,可以委托他人抄写,以省精力与时间。先生这次东游既受款待又获多方协助,何幸如此,诚以大作已充分表现有所成就,故学者等皆乐与交并为谋研究上之便利也。惟日来四处接洽在语言方面有何人代劳,在语言上有何大不方便否?谈话会、报告会,如承邀请,自当出席,惟舌人必须寻可靠者,俾先生之研究可以充分表现。东方文化研究院与我所交换出版物,至所欢迎。惟我所能提出交换者只有集刊与将来关于历史方面之单行本,而一般经济的著作以及社会科学杂志,于该院无需要,似不必交换也,以为然否。如依此办法,即请告该院将刊物直接寄至本所为荷。吴春晗兄应东滇(按:云南大学)之聘,此间少一员大员,至为可惜。但吴君仍拟为集刊撰稿,实为可感。孙毓棠君文集刊已于日前寄与先生转交。和拟于本月三日前后北上,约月底回京。在此期间来函请寄北平北新桥为盼。即颂

旅祺

孟和 七、十

东洋史研究所载对于大作一条鞭法之书评已由郑伯彬君译出。由春晗君送往大公报之图书副刊,闻不日可发表云。

  1. 汤氏在其大作《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分配统计(1861—1910)》(中华书局,1992年)出版后特意寄赠此书予我。书扉页上写有:“承邺同志:你的爸是最忠于史学事业的人,也是最有成就的一个,最受同志们的亲近。请于此书到后搁在他的灵前三天,请他审阅,并报个梦给我!八十四岁的作者(印章)于西南财经大。一九九二年九月一十五日。”此番话语委实使人感动不已,充分反映出他与先父之间的情谊真挚深厚,也可想象出过去数十年间他俩在学术研究事业上的长期无间合作的情景。
  2. 按:父亲在其一本笔记本中记有:“九月接平社会调查所聘函为助理研究员,但未到职,因塘沽协定提前放暑假,研究院毕业考试完,毕业后返粤过旧历年。”
  3. 北平社会调查所主办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三卷第二期(1934年5月印出)乃由先父负责编校,应为一个佐证。(详见本章3—4)
  4. 社会调查所《社会调查所概况》,北平,民国二十二年一月,第8页。
  5. 张琢《中国社会和社会学百年史》(香港中华书局,1992年)第52页中写道:“在社学研究著作方面要首推一九一五年用英文发表的陶孟和与梁宇皋合著的《中国乡村与都市生活》一书。这本书被认为是中国人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国社会生活的最早的学术著作。”
  6. 徐葆耕《紫色清华》,民族出版社,2001年,第54页。
  7. 《清华校友张连荣(1936级土木工程系)访问稿》,转引自苏云峰前揭书《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29—1937)》,2001年,第140页。
  8. 桑兵、张凯、於梅舫编《近代中国学术批评》,中华书局,2008年,第295—298页。
  9. 李文治《严谨的学风,卓越的贡献》序言,载《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第1页。
  10. 李文治同前揭文,第1页。
  11. 见梁方仲著,铃木正译《一条鞭法》,(1)日本《历史学研究》第七卷第六号、昭和十二年六月(1937年6月),第83—95页,(2)日本《历史学研究》第七卷第七号昭和十二年七日(1937年7月),第77—86页。
  12. 山根幸夫主编《中国史研究入门》(增订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696页。
  13. 按:《史学》专刊抗战前三年(1935—1937)的主编分别为吴晗、罗尔纲、梁方仲。
  14. 李埏《心丧忆辰伯师》,《思想战线》1981年第6期,第50页。
  15. 《周年致辞》,1936年4月14日天津《益世报·史学》第26期。
  16. 如最早(1983年)的《汤象龙自传》(载晋阳学刊编辑部编《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传略》第四辑,山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19—124页)和汤明檖、梁承邺、黄启臣《梁方仲传略》(载晋阳学刊编部编《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传略》第四辑,1983年,第379—395页)。
  17. 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增补本),三联书店,1998年,第36页。按:《师门五年记》原书名为《师门辱教记》。
  18. 马紫梅《时代之子——吴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204—207页。按:马紫梅(Mary Mazur)是美国芝加哥大学历史学博士,20世纪80年代她一直在北京大学历史系进行学术交流,经十余年的劳作终成《时代之子——吴晗》。该书跋作者(吴晗之亲人)指出该书“有不少故事和轶事是我们所不知的,可见其搜集资料之广泛”。该书有较多篇幅介绍了“史学研究会”,所提供的信息,有不少确为世人原先所不知,或之不详的,有些观点与看法,也与通行的说法不尽相同。
  19. 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增补本),第36页。
  20. 《罗尔纲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377页的“作者生平年志”里写道:1934年5月参加吴晗、汤象龙、梁方仲发起史学研究会。
  21. 按:《汤象龙自传》这样说:“在一九三四年和一批青年史学工作者组织了史学研究会,参加的有吴晗(已故)、梁方仲(已故)、张荫麟(已故)、朱庆永(已故)、罗玉东(已故)、罗尔纲、谷霁光、夏鼐,孙毓棠和我等。”载《晋阳学刊》编辑部编《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传略》第四辑,第122页。
  22. 《汤象龙自传》,第123页。
  23. 马紫梅前揭书,第210页。
  24. 前揭书,第221页。
  25. 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增补本)》,第35—36页。2010年披露出来汤象龙老年时致罗尔纲、谷霁光等函均可看出此种情况。例如1985年11月18日汤致谷霁光之信说道:“在思考过程中有时回忆青年友谊,有时想到当前,不胜激动,有两次热泪盈眶。……不能不想到年轻时的同志互相鼓励,其友谊一直起到督促作用,多么纯洁呀!您以八十高龄为尔纲和我两本著作同时写序该多么欢欣鼓舞,在中国学术界说明几个老把式的交谊真是难分难解,恐怕是前所未有的吧!的确我们事业上结成的友谊生根于史学研究会的建立,在当年是很难得的了。方仲确是一个勤勤恳恳,风格高的学者,去年12月我曾去广州中山大学主考两个研究生,后去他家一看,他爱人一人独处,生活相当狼狈,我和彭雨新向中大提了意见(当时他儿子梁承邺去美国留学)并赠了衣服,他的书籍在五千本以上,尚保存着(按:实一万五千本以上),令人流泪,这个朋友是值得纪念的。他的中大学生除把他巨著一本统计出版外,尚有论文数十篇分成两本由我和李文治各写一序交由中华书局出版。”(汤象龙研究室编《中国经济史学科主要奠基人——汤象龙先生百年诞辰文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24页)
  26. 马紫梅前揭书,第214页。
  27. 例如有方家已将“史学研究会”之成立,列入《20世纪史学学术编年》所记录的一件(重要)事。见罗志田主编《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史学卷(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771页。
  28. 社会调查所编印《社会调查所概况》,北平,民国二十二年一月(1933年1月)。
  29. 行政院新闻局编《社会研究》,民国三十七年一月(1948年1月),第6页。
  30. 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二十五年度报告》,南京,1937年。
  31. 戴逸曾提到社会科学研究所至抗战爆发前收得12万余件。见周育民《明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序”。其12万余件的提法估计来自汤象龙的《汤象龙自传》第120页中一段话:“组织人员抄录清宫军机处和内阁档案中有关近现代财政经济史资料达十二万件。”《中国社会科学家传略》,山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20页。
  32. 戴逸语见其《序言一》,载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页。
  33. 戴逸前揭文(序二)。
  34. 罗尔纲在其《师门五年纪·胡适琐记》(增订本),第148页有这么一段话:“但他(按:指卢逮曾,卢为北京大学文学院秘书,也是北大文科研究所秘书)谈吐非常谨慎,只限于他说要研究的五代碑版,和我两个率领社会科学研究所抄清代档案人员的朋友汤象龙、梁方仲。”
  35. 叶显恩《对学术执着追求,一丝不苟的儒雅学者梁方仲》,刊张世林编《学林往事》(下册),朝华出版社,2000年,第1298页。
  36. 按:新改名的《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卷数接续《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之数,即第一期的改刊卷数为五卷一期,1937年3月,该期主编为梁方仲、朱庆永。
  37. 该所《年度报告》(1936年—1937年)刊有详细名单,工作人员共64人,其中研究员6人(含通讯研究员2人)、副研究员17人、助理研究员9人、研究生4人。
  38. 按:原信边处写有:“原意谓日人自诩有调和东西洋文明之使命,可以鼓励其青年发奋,愚拟改为日人如此说法只知有他们自己。”
  39. 梁思永(1904—1954),广东新会人,梁启超之三子,1923年去美国哈佛大学留学,1930年回国在中央研究院史语所考古组工作,先后主持和参加黑龙江昂溪新石器时代遗址,山东历城和日照龙山文化遗址,河南殷墟和后岗遗址,安阳陵等重要考古发掘。1950年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对新中国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以及殷墟研究有重要贡献。(参见邱树森主编《中国史学家大辞典》,河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61页)
  40. 按:因父亲即有赴日之行,故力荐张荫麟接手参与主编《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事宜。该刊第五卷第一期(民国二十六年三月出版)乃由梁方仲、朱庆永主编,故经陶氏同意后,该刊第五卷第二期(民国二十六年六月出版)主编者为梁方仲、张荫麟两人。《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其主编都挂两人名字,多卷多期都有挂陶孟和为主编者之一。虽然第五卷第一、第二两期陶氏没有挂名主编,从陶致先父这信来看,陶氏挂名或不挂名主编,他都十分认真看阅来稿,常起“把关”作用。在挂有陶为主编时,另一位主编则负责日常组稿选稿工作。
  41. 父亲与家母陈瑛材结识相恋于1932年前后,1935年瑛材去了日本留学,两人间仍联系不断。父亲曾有诗二首寄家母:寄怀 自兰溪溯富春江而上达杭州,至七里泷遇风,舟泊严子陵钓鱼台下。对岸西台为谢皋羽恸哭故址,今已圮。作诗二首寄伊人东京。(一)西台恸哭迹难寻,往恨常牵志士心。明月满江蓑笠影,篝灯午夜火狐音。云台铜柱皆灰烬,骇浪狂飚自古今。逸客高风遗老泪,一时并作水龙吟。(二)钓台缥缈云水间,乱石危峰未易攀。为问西京梅尉女,何年偕隐富春山。
  42. 吉川幸次郎在一次谈话录中曾批评不少日本研究中国学的人以及对中国(学)人的态度(战前更如此),即“日本的学者大体上仍轻视中国,日本人的研究总是抱着中国人做不到的东西来替中国人研究的态度”。转引自吉川幸次郎《我的留学记》,光明日报社,1999年,第82—83页。
  43. 吉川幸次郎(1904—1980),日本中国文学研究专家,著述等身,尤以对杂剧、杜甫研究的卓越成就著称于国际汉学界。他对中国儒学,中国文学终身向往,1928—1931年曾以京都大学研究生身份来中国留学,在北京大学当旁听生。(参见钱婉约《译者前言》,刊吉川幸次郎《我的留学记》,光明日报社,1999年,第1—3页)
  44. 有关父亲在日活动的叙述采自他文革中一份“交代”材料。
  45. 按:指孙氏发表于《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第5卷第1期上的《西汉的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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